企业法律风险宣讲稿篇一
自查报告能有效针对企业自身的存在的问题,并自我反省和改进,下面就是小编整理的企业税务风险自查报告,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本次自查的时间范围和涉及的税种范围
本公司本次自查主要为20xx至20xx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二、自查工作的原则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规,对本公司20xx至20xx年度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种进行彻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疏忽、不遗漏。
2、把握契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提前化解税务风险。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彻底清理违法及不规范涉税事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公司税务基础管理工作,并改善我局税务管理工作的盲点弱点,提高我公司的税务工作管理水平。
三、自查结果
经过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我公司20xx年—20xx年税务工作基本遵守国家相关税收及会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费。但工作当中难免存在疏漏,问题主要反映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
1、20xx年度
项目金额
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3,88
1、10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13,88
1、10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
1、10元。
2、20xx年度
项目金额
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14,06
1、67
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20,000、00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34,06
1、67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515、42
1、67元。
(2)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无需支付的20xx年应付莱思软件公司20,000、00元,软件公司现己合并,并且该公司一直未催收该笔款项,根据*地税直函【20xx】89号文中“对于农电提成余额、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00、00元。
某某国税局:
我公司是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在新疆登记注册的全资子公司,属于食品加工企业,经营范围为方便面、挂面、粉丝、调味品的生产与销售。注册资金1000万元。
我公司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用于抵扣进项的运费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或销售免纳增值税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
我公司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手工发票等,已经国税官查询,查询信息与票面均一致。
不存在购进房屋建筑类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购进材料、电、汽等货物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非应税项目等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
发生退货或取得折让已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非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非正常损失的货物按照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不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况: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扣或折让,开具的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符合税法规定。
营业收入完整及时入账,现金收入按规定入账;给客户开具发票,相应的收入按规定入账。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时间确认收入,准时完成纳税义务。
不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不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年金等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不存在超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计提折旧时固定资产残值率低于税法规定的残值率或电子类设备折旧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部分,已进行了纳税调整。
不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擅自扩大技术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以各种形式向职工发放的工薪收入已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我公司将在税收专项检查纳税自查中,及时、准确的完成我公司税收自查工作。
以上报告!
企业法律风险宣讲稿篇二
导语:风险管理亦要面对有效资源运用的难题。这牵涉到机会成本的因素。把资源用于风险管理,可能使能运用于有回报活动的资源减低;而理想的风险管理,正希望能够花最少的资源去去尽可能化解最大的危机。
从1882年美国美孚石油公司成立法律部以来,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已经经历了100多年的发展历程,但是长期以来,企业法律工作的核心内容一直是从法律专业的角度处理企业面临的各种法律事件和问题。
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市场交易规则的日趋复杂,这种以事后救济为主要特征的法律管理模式越来越难以满足企业的发展需要,要求全面介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环节,实现从事后救济到事前预防的呼声越来越高,企业法律工作重心开始逐步转移。
但是真正开始从风险管理的角度来研究和改进企业法律工作还是近十年的事。2000年前后国际资本市场出现的一系列丑闻,不仅直接导致了安然等一大批世界级企业的破产,而且催生了在企业风险管理领域具有标志性意义的萨班斯法案,风险管理从此不仅是企业自身管理的需要,也是法律强制性的要求。
作为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一大批国内外知名企业进行了大量的实践和有益的探索,推动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进入新的时期。纵观国内外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实践,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呈现以下发展趋势。
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社会经济组织,因此长期以来企业不管法律事务数量多少,法律工作基本上都没有进入企业的主流活动,企业法律工作在日益专业化的同时,也不断地边缘化,法律工作的价值难以体现。
近20年来随着法制的不断健全,政府监管的不断加强,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交易方式日趋复杂,作为规范企业行为的准则,法律对企业的影响力越来越大,违反法律的后果也越来越严重。
法律风险发生后不仅会给企业带来直接经济损失,而且会严重影响企业的品牌和形象,并且会导致政府部门吊销经营牌照等行政处罚,在情况严重时甚至导致犯罪而让企业高管承担刑事责任。
主动地识别、分析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在公司进行重大决策和重要经营活动时,提前考虑到相关的法律风险,权衡商业利益与法律风险之间的关系,在深度把握法律风险的情况下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已经成为世界级企业的制度性做法。
正如杰克·韦尔奇先生所说的:企业管理人员有责任像管理商业风险一样管理法律风险。法律风险管理的好坏,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企业的生死存亡,将法律风险管理工作从日常经营管理的辅助性支撑脱离出来,上升为企业的战略性议题,是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
在企业法律顾问100多年的发展历史中,企业法律工作的内容不断充实,从最初的诉讼到一般的合同审查、常规法律咨询、重大决策支撑等,法律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展。
总的来看,目前国内大型企业法律工作的主要内容有重大决策支撑、重大项目支撑、日常法律服务、合同审查、知识产权、诉讼、普法、外聘律师管理等,国外企业还有公司治理、劳动法、政府关系等其他职责。
与这些职责相对应,企业法律工作的目标也在不断变化,从单纯的解决纠纷,到支撑企业的正常运营,乃至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应该说在传统的法律工作模式下,这也是法律工作所能发挥的最大作用。法律风险管理作为企业法律工作的新内容,一经实施就产生了巨大影响,无可争议地成为企业法律工作的主线,其他法律事务工作在以预防为主的工作理念下,都被整合成法律风险管理的组成部分或控制环节,各项企业法律工作虽然还在全面开展,但是企业法律工作的核心目标已经从一般意义上的保驾护航演变为公司战略层面的法律风险有效管理。
这一点不仅是有远见的企业的共识,也是相关国家机构的要求。在2008年国资委召开的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未来三年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总体目标的核心是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可以肯定随着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实践的不断深入,其作为企业法律工作核心目标的认同度会越来越高。
按照风险管理的理念,企业的各项法律工作都可以整合到法律风险防控这一工作主线和目标上来。
重大决策支撑是为了防止决策中的法律风险,重大项目服务为了防止项目中的法律风险,日常法律咨询是为了防止企业日常运营中的法律风险,合同审查是为了防止了合同中的.法律风险,知识产权管理是为了防止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风险,诉讼是解决已经发生的法律风险,普法是为了提高全体员工法律风险防范的意识。
可以说企业的各项法律工作对于法律风险的防范都有重要意义,法律风险的防范只有融入这些工作之中才能真正收到实效。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法律风险管理仅仅是一种理念,可以通过其他法律工作来取代专项的法律风险管理工作。
事实上和其他法律工作一样,法律风险管理有着自己特定的对象、特定的方法和特定的流程,其他法律工作不会也不可能取代法律风险管理。将法律风险管理作为一项独立的法律工作,不仅表明了企业对这项工作的实际重视程度,而且意味着企业对法律风险管理的深刻理解和法律工作模式的彻底转变。
如果说在法律风险管理工作起步阶段这一点表现得还不明显,那么随着管理实践的不断发展,可以肯定法律风险管理不仅会作为一项独立的工作,而且会在整个法律工作中会占据越来越大的比重。
根据《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中的分类,企业面临的风险有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在这五种风险中法律风险有着比较特殊的意义。
一是法律风险分布的广泛性。“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作为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企业的所有行为在一定意义上都是法律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可以说企业法律风险可能发生在企业运营的所有领域和各个环节,企业法律风险分布的范围和企业风险分布的范围基本一致,而其他几种风险只分布在特定的领域和环节。
二是法律风险和其他风险的伴生性和转化性。法律风险产生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没有独立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法律风险,法律风险的存在意味着必然还有其他风险存在,法律风险和其他风险相伴相生,同时在一定条件下,他们还相互转化,其他风险超过一定的限度将引发法律风险,法律风险发生的后果也一定会导致其他风险的发生。
三是法律风险具有相对客观性。法律风险发生前提是违反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法律和合同是判断风险是否存在、风险后果是否严重的基本依据,因此和其他风险相比,法律风险具有相对客观性,不能依靠相关人员的主观判断。
法律风险的这三大特点,使法律风险管理在全面风险管理中占据特殊地位,首先由于法律风险分布的广泛性,法律风险管理和全面风险管理一样是一种全面管理;其次由于法律风险的伴生性和转化性,法律风险管理和全面风险管理一样呈现整体性、综合性;再次由于法律风险的相对客观性,使得法律风险管理相对科学合理,容易被相关部门和人员接受。从目前世界各国风险管理的实践来看,虽然全面风险管理是企业关注的重点,但是在实际操作的方式和效果上,法律风险管理更具操作性,效果也比较明显。我们相信随着全面风险管理和法律风险管理的不断发展,法律风险管理将成为全面风险管理的切入点,并推动全面风险管理向纵深发展。
虽然量化分析是风险管理的一个基本特征,但是由于量化分析本身的复杂性,除了在以风险管理为主要职能的金融行业得到比较广泛的使用之外,其他社会科学领域应用得比较有限。
在法律工作领域更是如此,法律管理是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自身独特的思维模式和分析方法,强调严谨、逻辑的定性分析是传统法律工作典型和主要的方法。
但是要建立真正有效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仅有定性分析方法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对识别出来的法律风险进行量化分析。
这是因为一方面如果没有量化分析,不能用统一的指标来刻画风险,就不可能对具有不同法律性质、分属不同业务领域的各类法律风险进行比较,就不可能全面地认识和把握企业面临的各类法律风险的总体情况和分布特征;另一方面如果没有量化分析,就不可能准确地划分风险等级区别各类法律风险对企业的影响程度,就不可能科学地确定企业面临的重大风险,在有限资源的条件下进行风险控制。
可以说风险的量化分析是整个法律风险管理的关键,量化分析方法是否科学、量化分析使用范围的大小成为决定法律风险管理水平的重要因素。在目前开展法律风险管理的企业中,必须进行量化分析已经是一种共识,需要解决的是如何找到针对法律风险量化分析的方法和如何科学地使用量化分析得到的结论。
企业法律风险宣讲稿篇三
导语:纵观企业风险,无外乎商业风险和法律风险,而商业风险往往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法律风险,或最终以法律风险的形式表现出来。因此,法律风险已经成为企业最为常见、爆发率最高的风险之一,它给企业所带来的损害,往往是企业难以承受的,法律风险已经成为中国企业走向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
没有哪一个企业与法律风险无关。特别是对于准备渡过经济寒冬的企业来说,一切商业的非商业的风险,最终都会以法律风险的形式暴发。
经济“寒冬”里的孙厂长
孙厂长的嗓子完全沙哑了,眼里的血丝很明显。他告诉记者,从去年9月份到现在,已经有3份合同彻底玩完,因为两家广东的企业倒闭了。
老孙经营的是沈阳一家管件厂,经历不少风雨坎坷,但从没有像现在这么严峻。“最要命的是这个。 ”老孙抖动着手中的两页合同纸,满脸无奈。去年4月,老孙的厂与温州一家企业签订了这份加工承揽合同。半个月前对方发出正式通知:终止合同。老孙说,如果这份合同不能履行,他与长春合作伙伴的“下游”合同也得完蛋,可能长春那家企业的“下游”合同也会受到影响。
法律风险永远不会“冬眠”
“企业不能把合同一签了事,要时刻监控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早处理。 ”前天,痛苦中的'老孙决定了一个重大事项:聘请一位法律顾问,审查合同,监控合同的履行。
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让许多企业有了“寒冬”的感觉,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企业主都看明白了其中的端倪。
上周,记者对沈阳的部分中小企业主进行了一次随机调查,结果聘请法律顾问的企业还不到20%。问及理由时,他们大多认为那是企业多余的支出,等遇到“官司”时再找律师也不迟。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许多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对法律风险的危害性认识不够,他们大多凭借自己的经验来处理事情。
接受对方财产抵押时,做抵押财产合法性审查吗?接受对方保证合同时,审查对方签约人是否有权签约吗?被问到这些问题时,那些接受调查的中小企业主大多是笑着摇头。
辽宁省中小企业联合会会长马林认为,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漏洞与不完善是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根源。因为缺乏防范法律风险的制度,这样的企业在经济危机中更容易受到伤害。
辽宁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曹锦秋说,虽然法律风险只是企业承担法律上不利后果的可能性,但这种可能性一旦从隐患变成现实,有时甚至会伤了企业的“元气”。目前,企业要特别注意刑事法律风险、企业日常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以及知识产权方面的风险。
提醒企业,一定要理性对待已经发生的法律纠纷,同时应慎用诉讼手段,一旦陷入诉讼战,对准备“过冬”的企业来说,无疑会是“雪上加霜”。
1.企业裁员的法律风险
2.企业用工法律风险
3.建材买卖合同法律风险案例分析
4.企业法律风险尽职调查指南
5.中小企业法律风险大全
6.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7.企业裁员的法律风险及防控
8.企业法律风险爆发前的征兆
企业法律风险宣讲稿篇四
企业法律风险是指在经营活动实施过程中,由于企业外部的法律环境发生变化,或由于包括企业自身在内的各种主体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而对企业造成负面法律后果的可能性。
最后,风险发生后会给企业带来负面的法律责任或后果。
一个风险只要同时具备了这三个要素,就可以被定义为企业法律风险。 企业法律风险之所以成为单独的一类企业风险,是因为其具有与企业风险明显的不同特征。
1、企业法律风险的发生必然与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有关。
2、企业法律风险发生的结果具有强制性。
3、企业法律风险发生的领域十分广泛。
4、企业法律风险具有可预见性。
5、企业法律风险具有较强的可控性。
首先,法律风险管理是企业管理的组成部分,但法律风险管理具有不可取代的独特价值。
其次,企业法律风险是企业风险的一种,因此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也是企业风险管理的一种。企业风险管理的目标、组织职责、管理流程等同样适用于企业法律风险管理。
最后,法律风险管理是一个持续循环、不断改进的动态过程。法律风险管理不是独立的管理活动,也不是企业新增的一项管理活动,它需要渗透到企业管理活动中,内生于企业各项经营管理的流程之中。法律风险管理不是一个线性程序,而是由许多互相影响的要素、流程组成的,有效的法律风险管理源于这些要素、流程的平衡。
1. 预测作用
法律顾问是企业规划远景的好参谋,可帮助规划企业的整体战略和局部策略,又可以就某些专项事务提供法律意见,预测行为的功效是使企业处于“有备无患”的良好处境。
2. 咨询作用
企业随时可以就所遇到的问题向法律顾问咨询。法律顾问和企业有某种亲缘关系,无形中形成一种信任感,能从维护企业利益的角度来出谋划策。
3. 策划作用
常年聘请法律顾问充当代理人和临时聘请其他律师作为代理人参加诉讼,其不同之处就在于能否更好地策划诉讼程序,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事前保证胜诉。
4. 参与内部管理和合同审查等作用
为企业草拟各种规章制度或其它法律性文书,起到增强企业本身的素质,使其管理合乎法律及规范化。为企业审查合同、健全合同制度,预防合同纠纷发生。
5. 避让和代理作用
法律顾问作为企业的法律方面代理人,在企业遇到刁难和麻烦时,不仅能提供法律依据,而且能使企业负责人加以回避,从而由律师代理出面推档,并起着良好的制约作用。再如由于律师的特殊身份,以律师名义出面,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6. 威慑作用
人与人交往出现不同的态度,是由一方身份和地位不同而引起的。律师是国家承认的具有特殊地位和特殊权利的“准司法人员”,因此,企业有了法律顾问,就会给对手一种无形的心理压力。法律顾问可以以律师的名义出据律师函等,解决很多原本要诉讼才能解决的问题。
1.有利于企业及时得到全面而周详的法律服务
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以及逐渐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会越来越多地遇到各种法律问题,而且在实际的业务经营中会存在很多的法律风险,包括合同纠纷、债务清偿、知识产权保护、员工劳动纠纷、行政干预等。如果有自己的法律顾问,这些问题都可以在日常得到及时的`防范和化解,不必在事务当急时有茫然无措之困。
2. 为企业保驾护航,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的发展
企业法律顾问能综合运用其掌握和积累的法律知识、经济知识和实务技巧,结合企业的经营模式、财务状况、市场影响、行业特点等具体情况,透彻地分析和预防法律风险,权衡多种法律解决方案的优劣利弊,以企业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在法律风险产生之前或萌芽状态,进行有效地识别、规避和化解,大大降低了法律风险和纠纷处理的成本,有力地保障公司企业稳健、快速地发展。
3.有利于企业建立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机制
企业法律顾问通过具体承办改制重组、招标投标、商务谈判、合同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工商登记及诉讼、仲裁等方面的法律事务,把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真正融入到企业管理当中去,从而杜绝了一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财经规章制度的现象发生,促进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有效地避免企业因法律意识不强而遭受经济损失。
企业法律顾问尤其是常年法律顾问与企业长时间接触,有利于其充分、全面了解企业的状况,使其提供的法律服务更具有针对性、准确性、可靠性;法律顾问与企业的长期合作,能够使双方相互了解,在工作中实现相互配合,更有利于高效处理问题;长期、稳定、密切的法律服务能够激发法律顾问的责任心,视企业法务为自己业务的重要部分,愿意全力以赴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5. 有利于增强企业信誉,树立企业形象
企业拥有自己的法律顾问是企业领导人和决策者有法律意识、现代意识和前瞻意识的表现,也是一个企业成熟、稳健、规范的标志,不仅可以大大提升企业的商业形象、增强企业的商业信誉,而且会在客观上促使自己的伙伴或者对手,在进行合作或竞争时有所顾忌,不至于随意违约或者肆意采用非法手段。
企业法律风险宣讲稿篇五
为了贯彻落实省国资委文件精神,按照集团公司领导的要求,公司认真全面排查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进一步做好公司法律风险防控工作,对排查出的法律风险,制定了针对性的整改方案。
一、公司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主要法律风险
(一)外部风险
由于外部的宏观经济及有关政策法律发生变化,会影响承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合同签署时的法律关系,可能导致承租企业的履约能力下降及有关法律纠纷,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
(二)内部风险
主要包括企业的经营管理风险及员工的道德风险,其中融资租赁公司作为资金密集型和人才密集型企业,对承接项目的评估和决策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存亡,公司的项目风险内控制度至关重要;租赁合约签订中的法律风险也要重视。员工的道德品质、职业素养和法律风险意识是影响风险的重要因素。
二、整改方案
(一)密切关注国家宏观经济和政策法律规定的变化,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有关措施,有效减少其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的法律风险。
(二)完善公司内控制度。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保障业务操作能够根据公司的政策、规定、内控程序规范有序地进行。
(三)完善有效的退出机制。通过有效的退出机制保全公司资产,对公司资源进行优化配臵,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公司业务目标。
(四)加强对融资租赁项目的风险管理。融资租赁项目管理主要分为前期调查、中期评估、后期审批和还款跟踪等四个过程,针对不同的过程设定切实可行的操作流程,使各环节的调查和评估做到客观准确,坚持现场调查和非现场调查相结合原则、坚持共同调查人制度、坚持风险控制第一位的原则等。力求在融资租赁业务的源头就对全部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有深刻了解并加以控制。
(五)加强对融资租赁资金的风险管理。建立有效的资金监控制度,选择合理的筹资方式,优化资金使用结构,强化财务的监控与实施。
(六)加强对融资租赁资产的风险管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审慎选择租赁物及供应商,规范租赁合同的谈判和签署,制定标准的租赁物交付及租金回收流程,最直接有效地控制租赁风险。
律风险意识,使员工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提升员工的职业素养,增强法律风险意识,使在业务中控制法律风险成为员工的自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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