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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安置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篇一
导语:临时救助和受灾人员救助的社工考试内容你知道吗?社会工作介入灾害救助的不同阶段的侧重点不一样的哦,大家跟着百分网小编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第一阶段:灾后紧急救援到一个月内的临时安置阶段。
第二阶段:灾后一个月至半年内。这一阶段的工作重点主要是建设临时住所,社会工作者要协助灾民迁入新居,并且要让灾民了解政府救助的内容以及如何寻求救助等,使之逐步适应过渡时期的生活。
第三阶段:灾后六个月至三年的中长期恢复重建阶段。一是家庭重建,二是社区重建,三是社会重建。
1.协助安置受灾人员
自然灾害发生后,政府灾害救助应急机构应当根据情况紧急疏散、转移和安置受灾人员,并及时为受灾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品、饮用水、衣被、取暖、临时住所、医疗防疫等应急救助。社会工作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应当积极参与疏散、转移和安置工作,并随时开展针对受灾人员的危机干预工作。
大灾过后,灾区群众目睹家园坍塌,遭遇丧亲之痛,会表现出震惊、恐慌、无助、焦虑、紧张、悲伤、抑郁等情绪,在行为上可能会出现行为失常、焦躁不安或者冷漠、退缩等。对于灾后处于危机状态的个人、家庭和社区,社会工作机构和专业人员要尽快介入,在有限的.时间内提供支持性的服务,使受灾人员迅速降低心理上的恼怒、悲伤等情绪,逐步恢复社会功能和生活功能。
3.修复社会支持系统
自然灾害发生后,受灾地区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功能受到严重破坏。家庭破碎、邻里失踪、社区被毁、村庄消失等突发事故,使正常的生活秩序和社会交往完全被打乱,社会生活突然陷入无序混乱状态。社会工作机构和专业人员要积极运用社工专业的方法,通过团体工作以及社区发展的方式为受灾人员重建和修复社会关系,加强社会支持系统的力量。
4.社区重建与发展
受灾人员救助的长期目标应该是重建社区和发展社区。社区重建就是要组织和动员全体社区成员参与集体行动,寻找和利用资源,自助自救。同时,在解决社区问题中,促进社区早日重建并更好地发展。社会工作机构、社会工作者要和社区成员一起,通过多方整合资源为困难群众解决生活难题。
同时,组织和参与恢复重建工作,开展社区活动,复建邻里关系。社工机构要积极征求社区成员的看法并积极向政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申请临时救助的情形具有突发性、急难性、临时性特点,需要立即进行危机干预,否则就有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或无法改变的严重后果。社会工作者面对申请临时救助的人员,要积极采取危机干预措施,真正救急解难,确保服务对象的生命安全。
社会工作机构或者社会工作者要积极开展外展服务,对于生活陷入困境,无力改变自身状态的人员要给予及时的帮助。例如,对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要了解其需求,并及时提供临时的食宿、衣物、疾病治疗等,或者协助他们返回原籍。外展服务是社会救助社会工作的重要内容,一般包括街头救助和全天候救助两种。
街头救助是指借助救助巡逻车和救助亭对街头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全天候救助是指各个地区的救助站24小时开放接待流浪、乞讨或者其他需要急难救助的人员。比如,在一些地区救助社会工作者向流浪、乞讨人员派发“救助指引卡”,与城管人员合作劝助,并且动员市民和大学生志愿者劝导、指引流浪、乞讨人员。
专业社会工作机构或者社会工作者要向在街头流浪、乞讨的人员告知如何向救助管理机构求助。如果是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或者行动不便的人员,还要引导、护送他们到当地的救助管理机构;对于有突发疾病的人员,要立即通知急救机构进行救治,确保生命安全。
机构救助包括基本生活安置以及行为思想引导与矫正。流浪、乞讨人员没有基本的生活条件,且生存缺乏保障。救助机构首先要做的就是给予生活的合理安排。除了物质上的救助,还要开展教育,对其行为和心理进行疏导,消除其懒惰和依赖社会的想法,纠正偏差行为,帮助其分析自身的长处和弱点,鼓励他们独立自强,走出困境。
优抚安置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篇二
2、服现役期未满,因下列原则之一,经部队师以上机关批准提前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一是因战、因公、因病负伤致残,部队发给《革命伤残军人抚恤证》的;二是经驻军医院证明,患病基本治愈,但不适宜在部队继续服现役以及精神病患者经治疗半年未愈的;三是部队编制员额缩减,需要退出现役的;四是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经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市辖区民政部门和人民武装部证明,需要退出现役的;五是国家建设需要调出军队的。
我国现行的军队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法规,是建国50年来结合国家实际情况制定并在长期实践中不断充实完善起来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各省、市、区《退伍义务生命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和轿车院、中央军委历年下发的“关于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根据上述法规,结合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本省实际,1999年12月发布了《云南省退役士兵安置管理规定》。这些法规和政策,是规范和指导地方政府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依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一、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政策
国家对城镇退役士兵实行就业安置和鼓励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安置政策。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是整个安置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项工作时间要求紧,实施难度大,因此国家对这一部分制定的政策和措施相对较多,20世纪50年代中期实行“行业归口”的安置政策,1981年开始确定为“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政策,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出台了“双向选择”和“自谋职精致”等安置政策。
1.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政策(指令性安置政策)
“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是国务院于1981年为适应国民经济调促进国防建设和安定团结的需要而决定实行的一项城镇安置办法。这也是根据我国现阶段国情,在总结某些地区城镇安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产生的一项行之有效的安置政策。其含义是:由政府根据当年城镇退役士兵数量和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向各行业系统分配安置退役士兵的任务,各行业系统应保证完成安置任务,这是一种国家指令性的安置办法。1987年国务院颁发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中,用法律的形式将这一办法固定下来。为了更科学合理地分配安置任务,1998年国务院在此办法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都要按照一定比例安置退役士兵”。这就是当前实际工作中的“按单位职工比例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指令性安置政策。这一政策的实施,统一规定了安置退役士兵的渠道,明确了各部门、各单位对安置退役士兵必须承担的责任,较好地解决了因接收单位不愿接收而带来的安置难的问题,适应了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有效地保证了我国城镇退役士兵的就业安置和社会的稳定。
2.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区别对待政策
人要求中途退伍的;士官服现役未满本期规定年限,因严重违反纪律或者无正当理由坚持要求退出现役被按义务兵作退伍处理的;被部队开除军籍或除名的;在部队犯有刑事罪(过失罪除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处罚或者退伍后待分配期间有严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弄虚作假,骗取或者伪造伤残、功臣荣誉或其他证明套取安置资格的;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到政府安置部门报到的;不服从分配或接到分配工作介绍信后逾期不到所分配单位报到的;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政府安置部门一律不予安排工作,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
执行“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区别对待”的安置政策,是把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引人安置工作,打破安置工作中的平均主义的做法,通过“奖优罚劣”,充分调动现役军人安心服役,为国防建设多作贡献的积极性,有效地促进了部队的巩固和隐定。
3.双向选择安置政策
这里说的“双向选择安置”是指在政府指令性安置计划基础上,符合在城镇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与接收单位双方通过一定形式相互挑选的一种安置办法,它是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适应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产物。
随着国家经注体制的改革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劳动就业开始发生全新的变化,逐步形成劳动力社会流动和人才竞争的新格局,就业面和择业渠道逐渐扩大和增多。退役士兵希望对口安置,扩大就业自主权,以利于个人的发展和获得相应的物质利益;用人单位方面则需要获得和贸住适用的人才,以便增强单位的活力和提高经济效益。在这样的条件下,双向选择就成为了一种历史的必然。为此,国家在保证退役士兵第一次就来的前提下,提出了“供需见面、双向选择、包底安置”的安置政策。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一办法又可分为分散与集中两种途径。分散,是指退役士兵返回安置地报到后,在安置部门允许的期限内,根据个人的择业意向,采取自我推荐或安办推荐的方法选择用人单位和工作岗位,与此同时,用人单位则根据自已的用工需求选择合适的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的义务”。对那些克有困难的单位,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可实行“安置任务有偿转移”办法,即用人单位因困难不能接收退役士兵的,可根据当地政府下达的计划任务数,采取支付一定数额的经费,以实现安置任务的转移。单位所支付的这项经费,主要用于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经济补偿和超计划接收退役士兵单位的经济补偿。这是一种以经济补偿方式体现国防义务的做法,它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平、合理原则。
二、农村退役士安置政策
1.安置工作重点在农村的政策 1980年10月,全国军队退休干部和退伍军人安置工作会议,确定了我国安置工作重点在农村的政策,这具五笔型的制定主要依据以下两面个方面的内容:首先,全国退役士兵安置对象主要在农村。我国自1955年实行义务兵役制以来,来自农村的义务兵除有一部分根据部队需要改为士官或考入军校外,每年退役回农村的约占当年退役士兵总数60-70%以上。回农村的退役士兵数量大,思想问题多,工作难度大。安置部门要在一个较短的时间内,把大批农村退役士兵接收下来,并稳定在农村,任务的确是十分复杂而艰巨的。其次,全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问题主要在农村。我国是一个经济相对落后的农业大国,目前城乡差别较大,农村生活仍较艰苦。退役士兵返乡后突出的是思想问题较多,加之回家后遇到的诸如住房、生产、生活、医疗、婚姻等这一系列困难和问题,这些都是城针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很少遇到的。
养两用人才也是大局。根据邓小平同志的一系列论述,全国开辟了培养和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这一新领域。它是对我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改革与发展,由原业的被动保护生产力转变到主动为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服务。这是一项以军队培养为基础,地方开发使用为目的的综合性工作,地方各级民政部门都没有两用人才服务中心或两用人才就业介绍所,其任务就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立足当地,积极帮助军地两用人才施展才华,在资金、项目、技术信息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扶持、指导、管理和服务,大力鼓励两用人才创办第三产业,进入乡镇企业,兴办经济实体和联合体,广泛开展种植业和养殖业,力争做到扶一个带一片,富一人速写 村,使军地两用人才成为我国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的一支生力军。
按照《兵役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士官退出现役后,服现役不满十年的,按照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安置”。即服现役满第一期或者第二其规定年限的士官和符合转业或者退休条件,本人要求复员并经批准的士官,一律按复员安置。其中农村入伍的士官退出现役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妥善安排他们的生产和生活,其中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和二、三等伤残军人,可纳入城镇安排工作。农村入伍符合转业条件的干官,本人要求并经批准作复员安置的,允许落城镇户口;城镇入伍的士官退出现役后,由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负责安排工作。
按照《兵役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规定,服现役满十年的;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负伤致残被评为二等、三等伤残等级的;因国家建设需要调出军队的;符合退休条件,地方需要和本人自愿转业的士官,一律作转业安置。转业士官退出现役后,原则上由原征集地的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也可以由上一级或者省、自治金黄色、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在本地区内统筹安排,其中,属于国家或午军队建设需要的;服现役期间,家庭常住户口所在地变动的;结婚满2年且配偶婚前在当地(除部他驻地外)生活且有常住户口的(包括配偶婚前因工作调人,毕业分配、转业、退伍等按照国爱有关规定迁入当地,具有常住户口且有稳定职业的)转业士官,允许异地安置,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异地安置的,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安置主管理部门批准。
转业士官的接收实行集中交接办法,由军队各大单位在每年规定的时间内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进行移交,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部门对收到的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凡答合转业安置条件的,签发《接收安置通知书》。转业士官接到《接收安置通知书》后,必须按规定时间能耐加培训,培训结束后,于当年规定时间开始离队,离队时需办妥全部转业手续,持批准机关的行政介绍信、通伍证和《接收安置通知书》到指定的地方人民政府安置部门报到。转业士官的工资由部队发至7月底,8月1日起由地方接收转业士官的工作单位发放;由不得接收工作单位的原因致使转业士官未能按时上岗的,其工资由接收的工作单位负责;超过8月1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转业士官,从8月1日起由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按照《兵役法》的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直至安排工作为止。转业士官的其他工作安排,与城针退伍义务兵安置办法相同。
3.退休安置
士官退出现役离队时,应当办妥党(团)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的转移手续,按照规定领取应发给的工资、伙食费以及各种补助费和返回安置地途中的差旅费。到达安置地的县、市、市辖区时,按规定时限到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到,属个人原因超过规定报到时间的,地方安置部门一律不予安排工作,按待业人员对待。退役士官报到前发生的问题,由原部队负责处理,报到后发生的问题,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处理。
士官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服现役未满本期规定年限要求退出现役的,需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民政部门的证明,经批准,不满十年的作复员安置,满十年的作转业安置。士官服现役未满本期规定年限,严重违反纪律或午无正当理由坚持要求退出现役的,经批准,可按义务失作退伍处理;城镇入伍的,人民政府不负责安排工作,按待业人员对待。
优抚安置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篇三
导语:医务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你知道是什么吗?在社会工作者初级实务中这是重要的考试内容哦,大家跟着百分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医务社会工作主要包括医院、公共卫生和精神健康三个领域的社会工作内容。医院社会工作主要从 医院 、 病人 和 医患 关系三个方面来展开社会工作的内容; 公共卫生社会工作 主要从预防、保健、宣传和控制疾病的出现和蔓延的角度开展服务;精神健康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收集与患者发病相关的社会资料,对患者的咨询辅导,直到治疗等过程的服务。 (多选) (重视)
医院社会工作是医务社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它是指社会工作在综合医院、儿童医院、慢性病医院以及某些专科医院中的实施。医院社会工作又称为医院社会实务,或者临床社会工作,其主要目的是解决与病人及其家属有关的经济、社会和情绪方面的困难。
2、现代整体医疗模式:
(1) 现代整体医疗模式的定义:
(2) 现代整体医疗模式的服务理念:
1 现代整体医疗模式的服务理念:一是服务范围扩展;二是服务对象增加;三是服务形式综合;四是服务手段多样(重);五是服务层次多样(重)。
2 现代整体医疗模式与病人的需求相适应:一是需求内容的多元化;二是需求层次的多元化;三是医疗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四是情感需求的增强。
(1) 从医院角度看医院社会工作的内容: (多选)
1 调节病人心理,配合医院治疗;
2 改善医患关系,减少医疗纠纷;
3 提供病人信息,协助医生诊治;
4 安排转院或者出院事宜; (重)
5 外展服务; (重)
8 为医疗教学和研究提供资料和便利条件;
9 为医院树立良好形象,搭建和谐的公共关系。
(2) 从患者的角度看医院社会工作的内容: (多选)
1 对患者进行心理社会评估和干预:对患者进行心理社会评估和干预是医务社会工作的最基本内容。通过共同确认一些与特定医疗状况有关的问题和处理方法,社会工作者与患者及其家属一起对患者进行心理社会评估,制定具体的干预计划,协助患者及其家庭适应现实的要求。在进行评估的过程中,医务社会工作者可以对新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干预。
2 提供危机介入:一些患者入院后可能会经历危机,如被诊断为癌症、艾滋病,或车祸受伤后有严重的后遗症。对这些患者及其家庭,需要运用危机介入的方法提供援助。危机介入能够为患者及其家庭带来希望、提供信息、提供情绪支持、帮助订立可实现的目标、发现积极的结果、找到生命的意义。
一是主动求医型,即个体产生不适感并自觉作出决定求医的;
二是被动求医型,即由患者的家长、家属或其他人作出求医决定的;
三是强制求医型,即虽然本人不愿求医,但本人或社会其他人群的健康构成危害而强制要求其决定的。
4 帮助患者申请公共援助:社会工作者可以通过医疗保险、社会捐助、医疗赔偿等途径为患者提供各种经济援助。 (多选)
5 为绝症患者提供临终关怀:很多患有绝症的病人度过人生的最后阶段。作为医务社会工作者,他们的责任就是让绝症患者“活到最后,活到最好”。
(3) 从医患关系的角度看医院社会工作的内容:
化解医患矛盾的核心是医患之间的有效沟通。
1 以调解者的身份处理医患关系;
2 搭建医生与患者之间沟通的桥梁:
为了改善医患关系,医务荏得可以成为搭建医生和患者之间沟通交流的桥梁,它的内容包括:一是促进医患信息交流;二是保证医患沟通渠道通畅;三是创造医患沟通的良好环境;四是形成文明友好的医患沟通交流方式。
公共卫生社会工作是医务社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它是指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共卫生设施(医院及设备、用房、用地、车辆等)相关的社会工作的实施。医务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参与卫生行政工作的目的是实现卫生、教育和福利三者合为一体的理想。
公共卫生是指组织社会共同努力,改善环境卫生条件,预防控制传染病和其他疾病的流行,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文明的生活方式,并且提供相关的医疗服务,达到预防疾病、促进人民身体健康的目的。
在《wto与公共卫生协议案》中,公共卫生分为八大类:第一类,传染病的控制;第二类,食品的安全;第三类,烟草的控制;第四类,药品和可得性;第五类,环境卫生;第六类,健康教育与促进;第七类,食品保障与营养;第八类,卫生服务。
(2)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公共卫生有非常广泛的内涵和外延,一个完整的公共卫生体系包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医疗保障体系和卫生执法监督体系等。 (多选)
对公众开展卫生保健宣传是公共卫生社会工作的重要内容,它以防病为重点目标,提高公共卫生的整体水平。
(2) 公共卫生教育训练计划的制订与实施:
公共卫生教育训练训练计划涉及公共卫生系统本身和社会公众两部分。
(3) 社区服务的开展:
社区卫生服务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在政府领导、社区参与、上级卫生机构指导下, 以基层卫生机构为主体 (单选),全科医师为骨干,合理运用社区资源满足社区居民的基本卫生服务需求,并且融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为一体的基层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是以家庭为单位、以社区为范围、以需求为导向所开展的服务,它围绕着人的健康重点帮助 妇女 、 儿童 、 老年人 、 慢性病患者 和 残疾人 等弱势群体。
(4) 个人与家庭问题的咨询帮助:
在日常工作中,社会工作者也能够为个人或者家庭提供必要的公共卫生方面的服务,如建立社区居民健康档案,及时了解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弱势人群的特点和需要。社区居民健康档案的主要信息包括:居民的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以及卫生服务记录等。
(5) 预防传染病流行,促进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传染病流行时根据其严重程序划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四个级别,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进行预警,分别代表iv级、iii级、ii级和i级应急反应。
精神健康社会工作是医务社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它是指社会工作者在精神疾病防治及心理卫生方面所开展的社会工作服务。精神健康社会工作又称为精神病理社会工作或心理卫生社会工作,是同时跨越社会工作和心理卫生两个专业的综合性的专业实践。
(1) 世界卫生组织(wto)对精神健康内涵的概括:
精神健康是积极的情绪和情感,包含自信和控制能力的人格特征、面对困难处境的抗逆力以及处理生活压力的能力。根据这种观点,我们可以理解,精神健康是一个人积极的人生态度,其在面临困难时勇于战胜困难、解决问题。
(2) 我国学者对精神健康的概括:
精神健康不仅仅是无精神障碍,还指一种健康状态,在这种状态中,每个人都能够认识到自己的潜力,能够应付正常的生活压力,能够有成效地从事工作,并能够对其社区作贡献。它是人的内心世界与外部客观环境的一种平衡关系的实现,是自我与他人之间的一种良好的人际关系的维持,即不仅能获得确保自我安定感和安心感,还能自我实现,具有为他人的健康贡献、服务的能力。
3、精神健康社会工作的 主要内容 :
(1) 精神疾病患者资料的收集和分析;
(2) 精神疾病患者的心理治疗;
(3) 精神康复患者的回归社会;
(4) 精神疾病患者家人的心理辅导; (重)
(5) 心理卫生的计划和宣传;
(6) 社区心理卫生的推广。
优抚安置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篇四
军转干部南通市安置政策
为广大军转干部提供政策参考,中公教育军转干考试网搜集整理的《南通市军转干部安置政策》,希望可以对广大军转干部提供帮助。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改革,切实做好我市营职以下及专业技术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要求和《南通市改进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通办发〔2011〕2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营职以下及专业技术军队转业干部,采取考试考核、积分选岗的办法进行安置。按照考试成绩划定军队转业干部进机关、事业单位的比例。按照考核结果积分选岗。
第三条 营职以下及专业技术军队转业干部考试考核、积分选岗工作,由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负责,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军转办”)具体组织实施,接受市监察机关监督。
第四条 考试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整个考务工作委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二)报考对象为符合进市区(不含通州区)安置条件,身体健康,愿意遵守考试考核安置相关规定、服从组织分配的营职以下及专业技术军队转业干部。凡犯有 严重错误,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和服役期间受过党纪或行政处分的,以及上安置后非组织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军队转业干部,不得报考。
(三)对自愿选择在条管单位或企业、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经本人书面申请、市军转办批准,可不参加考试。
第五条 考核
量化考核依据军队转业干部的档案材料进行定性、定量积分。积分由基础分、附加分两方面组成。档案中没有原始记载的,原则上不予计分。奖惩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规定计分。
(一)基础分。由军龄、职务、学历三部分组成。其中:
1.军龄。计算军龄从批准入伍之日起至批准退出现役之日止。每满一年加一分,不足一年的按整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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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公教育:http:/// 7分;排职干部6分。技术七级(高级职称)21分;技术七级(中级职称)18分;技术八级(中级职称)17 分;技术九级(中级职称)15分;技术九级(初级职称)14分;技术十级13分;技术十一级11分;技术十二级9分;技术十三级7分;技术十四级6分。
3.学历。博士研究生6分,硕士研究生4分,研究生2分,本科生1分。对取得多种学历的按最高学历计算。
(二)附加分。由奖励、优待、惩戒三部分组成。其中:
1.奖励。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获得各类奖励的,按下列办法计分: 军队转业干部个人获得中央军委荣誉称号的加25分;获大军区以上荣誉称号或荣立一等功、战时二等功、参加国际维和行动等荣立二等功的加20分;个人首次 荣立二等功(战时或参加国际维和行动等荣立三等功)的加10分,以后每荣立二等功(战时或参加国际维和行动等荣立三等功)一次加5分,最高不超过20分;个人首次荣立三等功的加3分,以后每荣立三等功一次加1分,最高不超过10分;获团以上单位嘉奖一次加0.5分,最高不超过3分;卫国参战或参加国际维和 行动满一年以上的加10分,不满一年的加5分;同一事件多次立功的,按最高奖项计分。集体立功的个人不计分。2.优待。军队转业干部在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等特殊岗位工作的,服现役每满一年加0.3分;既在特殊工作岗位,又在边远艰苦地区服现役的,每满一年加0.4分,不足一年的按整年计算。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等特殊工作岗位性质的认定,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一)考试考核成绩由市军转办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审核确认,并经本人确认后予以公示。如对公示情况存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或市监察机关反映。
(二)根据军队转业干部的考核积分,按照营职、连排职、专业技术干部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积分相同的,按职务、任职时间先后顺序择岗;任职时间相同的,按入伍时间先后顺序择岗。
(三)军队转业干部积分选岗机会只给一次,一旦选定,不得更改,不得放弃。选岗结束后,由市军转办向接收单位移交军队转业干部档案。
(四)凡在部队受到党纪或行政处分以及上安置后非组织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军队转业干部,无论积分多少,均不得安置在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部门(单位)。
(五)对在规定的安置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未完成接受任务的单位和自行放弃选岗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市军转办按照有关规定,在计划内实行指令性安置,接收单位和军队转业干部均须无条件执行。
江苏中公微博:江苏中公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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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公教育:http:///(六)城建、规划、审计等特殊岗位,由市军转办会同接收单位采取政审选拔和指令性安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置。市委办、市政府办、组织、纪检等重要岗位也可采取面试和政审相结合的办法予以安置。
(七)符合进党政机关安置条件,本人主动申请到企业或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优先择岗。
(一)军队转业干部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在考核期间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岗资格,经组织处理后,由市军转办在计划内实行指令性安置。
(二)接收单位无正当理由拒收军队转业干部的,视情节轻重由市军转安置工作小组予以通报批评,组织、人社、编制等部门可以视情暂缓办理其人员调动、录用和编制等审批事项。
(三)军转安置部门和接收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恪守军转安置工作纪律,如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第八条 本办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九条 本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负责解释。
江苏中公微博:江苏中公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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