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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市场化汇报材料内部市场化工作亮点篇一
一、调整思路,夯实基础,为推进市场化建设铺平道路
要改变多年来一贯的计时工资加奖的分配模式,领导班子成员认识要跟上,思想要统一,并取得职工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且要有完善的制度去支撑。
首先,厂领导班子多次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充分讨论和酝酿,找出进入内部市场化的切入点,在思想上班子成员达到了共识。
其二、搞好舆-论引导。一是利用区队班前会,标语、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内部市场化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三是区队班子成员明确分工,分头深入到车间,班组,针对职工的思想动态,耐心细致的做好说服和解释工作。三是充分发挥党员,团员以及车间工会,民主管理网络作用,动员他们去做自己身边同志的工作,通过多渠道的宣传发动,在取得广大职工的认可的基础上,将职工的思想统一到理解,关心、支持、参与上来。
其三,建立领导组织体系,健全和完善各类管理制度。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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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利有序的推进内部市场化建设,一是成立了以厂长为首的市场化领导小组,各车间班组也推出市场化负责人,并有专兼职核算员。二是对各项管理制度重新进行讨论,适合市场化要求给以保留,不适合的坚决废除。实行内部市场化以来,共增加各类制度316项,删减112项。
二、建立完善内部市场化考核体系
实行内部市场化是生产、管理、工资分配制度一种新形式,切合实际的制定合理、科学的实施方案,是保证内部市场化能否顺利推行的关键,我们着重从三个方面做起。
1、价格体系的确立。对于工资计件及单项工程的价格确定,我们市场化领导小组非常重视,如果价格不合理,造成轻活、重活分配失衡,就极易激化矛盾,产生不安定因素,给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被动局面,为此,我们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多方征求意见,召开班组长联系会,认真进行分析和研究,在综合各方面的因素后,再确定其价格。如推矸组以前班推车量为45—55车,经综合测评,在征求班组长的意见及推矸组的意见后,每班定量为57车,并由每班4人减为3人,在试行了两个月后,每班推矸车量增加到80车以上,职工们都非常满意,也为矿上增加了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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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包干机制,对机电班、铲车班实行吨煤销量工资机制等先进的内部市场化管理办法,实现了内部市场化管理的闭合运行,调动了员工的生产积极性。
3、严格考核,深化提高。为使市场化工作落在实处,我们专门成立了以厂长、书记以及生产副厂长、车间工会主席、班组长、职工代表组成的市场化工作小组,对全厂各工种岗位的安排及工作量大小进行全面核查,根据工作量大小重新确定岗位人数,对一些科技含量高、劳动强度大的关键岗位给以工资倾斜,如跳汰机、手选工、推矸车工等,充分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设置了验收员,记工员等岗位,对工程质量、数量严格验收,仔细核算收支情况,并在公共场合醒目的地方,用板报和企务公开的形式进行公布,接受广大职工的监督,使市场化考核工作在监督、激励的双向运行机制中进行,推动内部市场化工作逐步向科学化、正规化的方向发展。
4、大力推进班组自治管理。为配合内部市场化运行,选煤厂强力推进班组自治管理,以班组管理为主、区队灵活指导为辅的工作方式,充分调动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在指标考核、工资分配、岗位设置、生产管理等让职工有充分的话语权,使职工的劳动积极性空前高涨。
果,销售量越高,工作效果好,班组的工资奖金就越高。
三、推行内部市场化考核初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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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市场化汇报材料内部市场化工作亮点篇二
;矿内部市场化经验材料
去年6月,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部市场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下发以来,我们本着真抓实干、稳步实施的原则,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经过半年来的努力,富有某特色的内部市场化精细管理运作模式基本形成,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内部市场体系构建阶段
主要工作内容:
(1)学习外部经验,总结推广内部典型,确立试点单位,先点后面。
(2)落实部门分工,成立各类专业测算及基础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及奖罚。
(3)确立和完善内部市场主体,构建矿、区队、班组三级市场体系。
①按照分线管理、分块核算的原则,建立矿与区队的一级市场;按照按点管理、按点核算的原则,确立二级市场运作的区队;按照班组管理、班组核算的原则,确立三级市场运作的基层班组,形成市场主体体系。
②按照运作单位的工作性质,产品、工作、劳务、费用计量方式确定一级市场的核算模式(内部市场化、经费包干、业绩考核等),在一级市场的核算模式下,确定二级市场、三级市场核算办法,形成市场核算体系。
(4)以三级市场为载体,形成“横到边、纵到底”覆盖全矿的内部价格体系。以劳动及各类消耗定额为基础,以成本项目为对象,在充分考虑市场主体可控性的前提下,对工资、材料、用电、修理、内部租赁价格及其它各类费用等项目及各类工作量进行测算,形成内部各项产品、劳务的综合价格,制定管理三级市场体系的内部市场价格体系,编制价格目录。
(5)完善计量工具,统一计量标准。凡是内部市场涉及到的生产经营服务场所都要安装计量器具。各级市场主体的用水、用电、用暖、用料、产量、产品、劳务、服务等均要有量可计。
(6)完善交易规则,规范交易行为。遵循市场规律,模拟外部市场交易,结合具体情况,制定交易方式、交易程序、结算办法等内部交易规则。成立内部市场结算中心,规范交易行为,理顺工作流程,做到一级市场月清月结,二级市场日清日结,三级市场班清班结。
(7)加强市场调控,严格挂钩考核。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内部市场决策和调控机制,分解内部市场指标,审定内部市场价格,协调内部经济纠纷,调控内部市场运作。建立考核体系,制定奖罚办法,按月、分块、分级考核,鼓励先进,鞭策落后,促进内部市场的健康有效运行,确保各项经营指标的完成。
(8)职责范围清晰,岗位责任明确。按照市场运行规则需要和安全、生产、辅助、服务等管理相辅相成的要求,明确和完善区队市场化管理职责范围,在工作量分析和工作规范确定的基础上,明确和完善岗位的市场化责任制度。
(9)为了转变管理观念,增强市场意识和服务意识,对全矿技术员以上管理人员进行了内部市场化相关知识培训;为了实现内部市场化结算的准确、高效,对各单位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了内部市场化结算技能的培训。
主要工作内容:
(2)规范运作流程,完善管理考核。
(3)强化调控机制,全面规范运作。全矿形成决策、调控、交易、结算、考核、奖罚有机结合的、适应市场经济的、健康高效的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全面实施与创新阶段
主要工作内容:
(1)内部市场化延伸到全矿所有单位,供水、供电、供暖、职工洗澡、井下/地面卫生保洁、绿化、保卫、宣传报导、安全、小车、对外招待、会议等全部纳入市场化结算体系。
(2)取消单项奖,最大限度减少无绩效的工资性支出。
(3)拓展内部市场化广度,建立健全生产市场、安全市场、技术创新市场、宣传政工市场、人力资源市场等专业化市场,实现生产的项目招投标制和要素资源的完全价值化、市场化。
(4)拓展内部市场化深度,市场化向工序、岗位、班组、个人延伸,实现“每一个生产者都是经营者”、“每一件事都讲求投入产出”的目标。
(5)修订、完善价格体系,形成矿和工区两级内部市场价格目录。
(6)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市场,深化提高。
(一)内部市场精细化管理运行情况
经过多次研究讨论,制定了《内部市场化运作精细化管理实施办法》纲领性文件,并从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确定了内部市场化运作精细化管理的目标、原则和组织机构设置,明确了管理职能优化、福利性补贴改革、小车改革、矿级领导管理经费改革等四项配套性改革措施,界定了内部市场和内部市场主体,确立了内部市场化运作方式和价格形成机制、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市场化精细化管理办法、内部市场结算办法和职工收入分配办法,等等。依据内部市场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制定了基层单位工作职责范围和服务标准,并于2005年10月1日实施。依据矿年度工资预算、各单位的岗位平均工资水平、集团公司定额及相关规定,下发了第一批《内部市场暂行价格》,并于2005年10月1日实施。根据内部市场化运作的要求,制定完成了单项工程、计量、用电、用水、压风和设备租赁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办法。为适应内部市场化运作需要,安全及经营管理规定已修订完毕,生产管理制度正在梳理中。
2、建立了内部市场化网络结算和信息管理系统
建立了延伸到全矿所有单位的内部市场化计算机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开通了内部市场化网站,实现了网络实时结算及查询:从2005年10月1日开始,全矿实现了所有设备的动态管理和设备租赁费用的每日自动结算;实现了材料费用的每日自动结算;采掘皮运等十个单位工人每天的计件工资实现了班清班结,其他单位从11月1日开始全部实现班清班结,每日可查询收支台账,月末自动汇总结算;所有的收支实现了单头单面和单项工程的核算;以上网的方式,职工可以实时查询个人收入信息;工区和各部门可以实时查询收支信息,实现了收支分配的“公开、公正、透明”。
3、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内部市场价格管理体系
(1)成立了内部市场价格管理委员会。成立了由矿主要负责人任主任,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内部市场价格管理委员会。其职责是负责内部市场价格的制定、调整和仲裁。根据工作需要,还成立了若干专业价格测算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内部市场价格制定的有关基础资料的收集与计算,价格汇总和编制价格目录等工作。
(2)确定了矿一级内部市场价格。在矿一级,分类计算和确定了约二万种内部市场价格,包括:人工工资单价;物料消耗单价;机电设备维修及配件加工单价;各类设备、支护用品租赁单价; 运费单价;水电气暖单价;管理部门经费单价。采掘产品综合价格和各辅助单位服务综合价格汇总确定。
(4)完成了安全质量价格的编制,为实现安全质量管理的市场化运作创造了条件。
(5)编制了内部市场价格目录,并已下发实施。已将各类内部市场价格按统一格式和要求编制内部市场价格目录,经价格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装订成册,并以矿文件的形式下发实施。
4、成立内部市场化管理机构,对矿现有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进行了优化
为保证内部市场化精细管理的顺利实施,正式成立了内部市场结算中心、价格管理委员会和仲裁投诉中心;完成了对地面用水、地面卫生、住房公积金、工程监理、迁建、车辆等的职能优化和归口管理;进行了主辅分离改革,成立了物业公司和实业公司;对井上下业务流程进行了详细调研,制订了相关作业流程优化办法。
二级市场主体,尤其区队是内部市场化运作的主体,是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实现精细化管理的最基本的立足点,因此,区队内部市场精细化管理就成为我们推动市场化建设的最基础最核心的内容。
(1)要求各二级市场主体围绕内部市场精细化管理,建立单位内部的价格体系和结算考核分配体系,并制定了相应的考核办法。
(2)为进一步完善内部市场化运作和精细化管理体系,充分调动基层单位和职工的积极性,完成了对工区单位内部分配考核现状的调研,制定了工区内部市场化运作结算分配管理办法,并以采四和掘四为试点单位推行。
(3)制定了地面辅助单位内部市场化运作精细化管理结算分配考核管理办法,并以机电科锅炉车间作为试点单位推行。
二、内部市场精细化管理的初步成效
我们矿对内部市场化的探索是从去年下半年开始的,到目前已历经半年时间,虽然时间不长,但确实给企业带来了明显的变化。
——降低了成本费用。实行内部市场化管理后,各市场主体自觉地把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类费用变为自己的费用进行管理,在价格一定的前提下,成本费用相对不变,超支就要减少收入,节约则增加收入。如材料费用支出减少,工资就会增加;闲置不用的设备退租,节约的租赁费用和大修费用就归己。有了这种制约机制,每个单位、每个职工“成本就是工资,工资就是成本”的意识增强了,人人为成本而算,人人为效益而干,促进了节支降耗。去年四季度全矿原煤单位成本比集团公司计划降低2.1%。
——提高了劳动效率。过去每个单位都说人不够用,但人越多、扯皮越多、效率越低。内部市场化把各个市场主体之间的经济往来用价格结算联接起来,通过价格结算决定收入高低,新的利益分配机制促使各单位、岗位自发地合理安排工序,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杜绝了窝工现象。内部市场化真正调动了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了劳动效率,去年第四季度全矿原煤全员劳动效率比上年同期提高1.8%。
——转变了干部职工观念。市场经济机制的引入,把干部职工的经济利益和本单位经营效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干部职工都学会了算大账、算细账,自觉节支降耗,降低成本,效益观念、市场观念得到了确立。以前,对工人的管理主要靠行政手段,但效果不明显,部分工人把干活视为负担,积极性难以调动。现在,职工自我管理、自我激励,那种原来生产不到点盼升井的现象没有了;以前设备故障总是送打上井修理,实行市场化管理后,凡当班能修的,不再运到井上,井下现场能解决的故障全是自行修复。全矿设备完好率达 以上,事故影响率下降,设备运行质量提高,维修费用和更新成本降低。
——强化了区队管理。内部市场化从管理上体现了分权经营思想, 区队生产经营自主权扩大,区队管理从传统的以生产为中心转变为以效益为中心。区队管理层逐步树立起了效益观念,以效益衡量自己的贡献,围绕效益组织生产。区队能把精力集中在内部班组、职工管理上,结合内部市场运作需要,制定区队内部价格目录、班组结算、绩效考核、收益分配、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相关管理制度,并严格考核兑现。
——分配方式发生了深刻变革。在市场化机制下,内部市场买卖双方利益对称,有效地调节了交易双方的利益分配,较好体现了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分配原则。采掘等生产一线主导工序的中心地位凸显出来,利益对称原则得以体现。生产单位向服务单位支付报酬,主导工序向辅助工序支付报酬。服务围绕生产转,辅助工序围绕主导工序转。为谁服务,被谁考核,与谁结算。干什么有什么价,干多少拿多少,员工工资全部档案化。这样,避免了分配上的随意性。收入分配公开透明,杜绝了吃拿卡要的现象。
——内部收支实现了网络化管理。内部市场化计算机结算与信息管理系统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到了“三个实现一个达到”:实现了所有设备的动态管理和设备租赁费用、材料费用的每日自动结算及查询;实现了“四级市场主体”的收支网络实时结算及查询,各单位可以实时查询本单位的收支信息,职工可以实时查询个人的收入信息;实现了日清日结,每日可查询收支台账,月末自动汇总结算;达到了收支分配的“公开、公正、透明”的目的。
三、内部市场化建设的主要经验
(一)内部市场化建设的主要经验
根据集团公司进一步扩大内部市场化运作、实现企业更快更好地发展的战略构想,我们坚持从实现企业发展着眼,把内部市场化运作基本要求与某矿实际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内部市场精细化管理的现实运作模式。经初步总结,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一些经验。
1、矿管理层对内部市场化的认识深刻,目标明确,措施得力
经过多次分析论证,矿领导认为,内部市场化运作精细化管理是将企业内部的各生产系统、各单位以及单位内的各班组、各道工序,用市场用户的关系加以链接,使各系统、各单位、上下道工序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转化为用内部价格所衡量的价值和为下道工序所认可的商品,实行有偿往来结算,以达到激励员工、降本增效的目的。在确定这一内涵的基础上,我们提出了“内部市场化运作是精细化管理的加速器”的思想,力求通过系统建设,使某矿在管理思想、管理机制、管理基础、业务流程、组织结构、规章制度、基础数据、信息集成和处理、员工素质、决策水平、企业形象以及竞争力和应变力等方面发生明显的改进和提高,使各种生产要素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实现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最终建立符合生产力发展、管理有序、运转顺畅、监控到位、责权利明确、以市场交易关系联接内部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精细化管理新机制。为此,矿在2005年八月份就成立了内部市场化领导小组和推动中心,从有关单位抽调近四十名精干人员专门从事推进工作,从组织上与人力上为内部市场化的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内部市场化运作精细化管理项目总体设计中,矿领导提出了“系统思考、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项目推进总体思想,坚持抓住建立内部市场、确立市场主体、进行市场链接、内部市场结算和严格绩效考核分配五个主要方面,构建内部市场体系。从自身实际出发,在矿内部构建了产品市场、资金市场、运输市场、物资市场、设备市场、电力市场、人力资源市场和安全市场八大市场;确定部门、区队、班组、职工个人为微观市场主体,市场主体之间严格按内部市场规则进行平等、有偿交易;构建市场主体之间的链式网络关系,在矿与单位之间、各单位相互之间、单位内部各道工序之间形成服务链、责任链、价值链、结算链,形成了全新的内部市场化网络管理体系和网络业务流程;建立内部市场结算体系,形成了包括工资、材料、电力、租赁、运输、修理等6种类型的单一价格及采掘、服务的综合价格,确定了结算的基本方式,将成本划分为直接成本和辅助成本,变过去的部分成本核算为基本完全成本核算,变过去的区队、班组的统计核算为会计核算;建立内部市场绩效考核分配体系,将岗位职责、服务标准、安全质量标准化、行为规范、日清日结等具体要求,分别纳入基本考核指标之中,同时实现与内部市场化运作的有机融合,将对质和量的考核由上对下考核变为工序间的相互考核。
(1)实施主辅分离,进行了职工福利、后勤服务和多种经营的社会化配套改革,分离各部门的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优化业务流程,为内部市场化的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2)加强计量工作。完善计量设施,安装计量设备,制定并颁布计量管理办法,加强计量数据管理,保证数据计量的准确性。
(3)建立计算机网络信息平台。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是内部市场化运作的基石,我们建立了延伸到全矿所有单位的内部市场化计算机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开通了矿内部市场化网站,实现了网络实时结算及查询,保证了内部市场化运作信息的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开。
(4)完善定额工作。定额工作是内部市场化的基础,我们力求定额先进合理,同时扩大定额面,凡是有消耗和占用的地方或作业,都要制订定额,不能制订的,要制订消耗和占用标准。
(5)实行管理标准化。按内部市场化管理模式的要求,我们首先建立了适应自身要求的、统一的技术标准体系,包括基础标准、产品及服务标准、设备使用及维修标准、安全标准等;同时对各内部市场主体和职能部门管理工作的职责、权限、程序等做出明确的规定,实行管理标准化。
(6)开展培训工作。我们依据内部市场化工作进展,为全矿各职能部门人员、各工区管理人员、材料员、核算员、办事员及结算中心人员制定了培训计划,使干部职工排除思想障碍,成本意识、责任观念、专业素质等适应市场化管理的要求。
(7)制定和修订各项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是内部市场化顺利实施的保证,我们围绕内部市场化制定了不少新的规章制度,如《单项工程管理规定》等,同时对矿现有规章制度按照内部市场化管理的要求进行修订和完善,以理顺各市场主体的责任关系和利益关系。
(8)制定了内部市场化考核评比办法,保证内部市场化有效推进。下发了《关于内部市场化运作精细化管理推进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内部市场化运作精细化管理考核标准表》,采取选树典型示范单位、开展征文评奖活动、检查考核与奖励评比三种方式推动各单位实施内部市场化运作精细化管理工作,从机制上保证内部市场化建设的有效推进。
(1)“日清日结”。将成本管理与现代化的内部市场化计算机网络信息管理系统相结合,实现工区、班组收支和职工收入的“日清、日结、日公开”。其运作方式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以矿经管部、结算中心、供应科和机电科为主,通过计算机网络数据传输方式对全矿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实行“日清日结”;另一部分主要在实业公司和物业公司运行,使用直接录入法,对两家公司所属单位实行“日清、日结、日公开”,动态监控。
(2)“班清班结” 和“现金/积分记账”制度。将各生产经营单位每班生产经营成果运用内部市场化计算机网络信息管理系统以现金/积分记账方式进行核算,及时准确反映当班成本,对生产过程中的逐班经营情况进行分析,使职工明确当班个人收入。
我们认为,市场化建设的关键在区队,这决定着我们矿内部市场化建设的成败。矿将经营权下放到区队后,区队能否继续下放,这就是市场化向班组延伸的问题,也是精细化管理能否做到位的问题。
在区队,我们对生产流程进行了工序细分和链接,以班组为起点,细分到每一道工序、每个岗位、每个职工,并将其视为具体的管理单元和微观市场主体。我们首先理清了工序、岗位之间谁与谁直接发生关系、谁为谁服务、谁与谁结算等一系列问题,然后按照工序、岗位之间的价值链和与之相应的责任链进行逐级链接,使每个班组、每道工序、每个岗位、每个职工都承担降低成本、增加收入的责任。在这种价值链接的基础上,还延生出质量管理链、安全保证链,形成了横联工序、纵接班组的内控程序,做到了责任与价值合理而有效的传递,最大限度地激发了每个人作为市场主体创造价值的积极性。
为将这项工作抓实、做细,我们采取了抓试点、抓典型、带全面的做法。自去年底以来,我们先后在采煤四区、掘进四区、机电科锅炉车间等单位进行了试点工作,在总结、修改、完善、提炼的基础上,初步形成了三个不同特点的基层单位市场化运作精细化管理模式,现简要介绍如下。
(1)采煤四区模式
主要特点是:他们按照生产区域划分成上、下两个工作面(综采面和高档面),各面中均包含生产班组、机电大班、整修班组,各面内部按照生产工序进行细分,直到各个小组、个人,各面、班组都有自己的生产任务、经营指标和安全质量指标等,实行相对独立的经营核算,各自以经营成果获取收益。生产班、整修班各工序实行链式考核,工序之间均实行有偿经济往来。班组按工作的数质量、工序链之间的服务数质量进行计资。
(2)掘进四区模式
主要特点是:他们按照工作区域、矿的生产衔接要求分成两个掘进头,设置一、二两个队,各队实行项目负责制,将生产任务、安全管理、经营指标等以项目负责制的形式下达给项目负责人,实现了核算主体的下移,有效地调动了项目负责人及内部班队长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充分挖掘了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内在潜力,推动和促进了队和班组之间、队和班组内部的市场化运作,形成了以项目负责制为核心的班组市场化精细管理模式。
(3)机电科锅炉车间模式
主要特点是:实行两级市场主体逐级结算法,即将锅炉车间内部市场结算纳入机电科总结算中。矿对锅炉车间用煤、材料、水费、电费、修理费用等实行年度总额承包,各项费用支出均按内部市场价格结算。每月用煤、材料、设备租赁、用水、用电、修理费等费用,在定额内节余部分按40%提取纳入收入分配。各费用项目超支的,按60%从收入中扣减。
6、遵循内部市场化建设规律,整体推进工作有序进行
在内部市场化推进过程中,要不断探索和思考内部市场化运行规律,并遵循这些规律推进内部市场化工作,使内部市场化工作有序进行。
(1)内部市场化的实质是企业业务流程的再造。内部市场化管理模式成功的实质,是通过精细化管理,实现煤矿内部业务流程再造,从而节约企业管理中的监督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增加企业效益。业务流程再造是对煤矿的作业流程、组织结构、文化、战略、增值营运流程以及支撑它们的系统、政策、组织、结构进行重塑,以达到工作流程和生产率的最优化,即实现绩效的飞跃。通过对矿原有的业务流程的重塑,使矿不仅在盈利水平、生产效率以及顾客满意度等关键指标上有一个大的进步,更重要的是将煤矿以职能为中心的传统形式转变为以流程为中心的新型流程导向型企业,实现煤矿经营方式和企业管理方式的根本变革,最终提高煤矿的整体竞争力。
(2)推行内部市场化管理与矿改革改制相结合。把市场体制引入矿内部,必须同其他改革相配套,不能单打一。内部市场化改革实际上就是以建立模拟市场运行体制为中心,同步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组织体制变革、经营结构调整、技术创新与企业文化建设等。只有这样,才能在企业不同的发展时期抓住主要矛盾,突出重点,逐步消除国有企业长期以来积累的诸多弊端。
(3)推行内部市场化管理要建立相对固定的指标体系。市场体制进入企业只能是模拟。市场体制讲“无形的手”,管理控制讲“有形的手”。在市场体制中,“无形的手”表现为以供需关系为依托的动态价格体系。引入到企业管理中,则体现在内部价格作为内部利益形成和调整的手段。应该说,在内部市场化过程中,建立一个综合平衡的静态技术参数体系是有可能的,但是更为关键的是技术指标参数体系的动态化,即适时调整。在企业管理实际中,技术参数体系不能不调整,但频繁调整也是不现实的,指标体系在一定时间内应相对固定。
(4)推行内部市场化管理必须与资产经营管理有机结合。如成本、利润计划指标是内部市场化管理中价格体系建立和调整的依据,每年初,对各单位分别下达经营指标,各单位又将指标进行逐级分解,各基层单位在合理提取一部分后,又把成本、费用全部落实到生产班组和岗位。这种成本核算方式与内部市场化管理相结合,落实到了煤矿角角落落,强化了全员“成本就是工资,工资就是成本”的意识,人人为成本而算,人人为效益而干,促进了降本增收。
(5)推行内部市场化应充分考虑企业自身的特点并加强监管工作。在煤矿企业内部,虽然推行的是市场化管理,却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企业内部的独立核算主体只是相对的,各项指标也是指令性的。内部市场化中的各市场主体更多的是合作,其利益在整体上是一致的,因此各内部市场主体在利益一致的前提下去竞争,去进行市场交易,一个市场主体不能在损害其它主体和企业整体利益的情况下去竞争。有时,甚至为了整体利益而不得不减少某个个体的利益。因此,内部市场化运作离不开有效的监管机制。
(6)内部市场化的推行要循序渐进,有序进行。如在各类基础价格制定之后,要进一步考虑价格的科学性、合理性,考虑如何运用价格杠杆激励单位、职工的积极性;设备租赁、材料等价格要逐步进入内部市场价格体系;矿控的各种成本要逐步进入工区、班组乃至个人,调动工区、班组和个人的积极性;内部市场化的结算体系要逐步与矿会计核算体系相结合,使内部市场化结算成为矿会计核算体系的一部分,最终将矿资金链、价值链、内部结算链融为一体,从而确保内部市场化的持续改进和持久运作,等。
(1)职工的技能和业务素质还不能适应内部市场化的需要,特别是思想观念的转变跟不上。
(2)基础管理相对薄弱,还不能完全对企业管理绩效、职工作业质量细化、量化。
(3)价格确定还有不完善、不科学的地方。
(4)职能转变和利益重新整合中的阻力还比较大。
(5)现代化大生产连续工艺流程的精细划定上还有困难,上下“市场”的独有性也难以引起竞争,从而造成一个环节上出现故障可能引起企业生产损失或资产损失,造成市场链上的索赔无法实现。
(6)定额(指标)体系和分配考核体系,对公开解决出现的纠纷还有一定的局限性。
(7)管理技术手段还比较落后,特别是企业信息化建设和计量技术仍不能满足要求。
(8)内部市场向广度和深度的拓展还不够,水电气暖等一些生产要素还未进入市场,一些基层单位内部市场化还未延伸到班组、个人,区队价格目录不科学、不完善,区队绩效考核和收益分配制度创新不够。
(10)区队管理人员思想转变慢,统得太死,使管理、责任下沉慢,方案实施初期,现场人员等、靠、要思想严重,职工思想转变跟不上,对实施方案的理解跟不上,对方案有疑惑,担心不能兑现。
2、内部市场化建设的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矿将按照集团公司统一部署,以本次会议为动力,正确应对内部市场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内部市场精细化管理机制,加快内部市场化运作步伐,并在持续改进中不断磨合、完善和深化。
1、继续加强对全矿干部与职工推行内部市场化基本理念的导入,使全矿每一个职工人人都来谋划内部市场化,人人都来参与内部市场化,人人都来运作内部市场化,把每一个职工都是企业的“经营者”落到实处。
2、建立健全专业化市场,使内部市场化向广度推进。在已建立各要素市场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安全市场、技术创新市场、政工宣传市场、培训市场等专业化市场。内部市场化延伸到全矿所有单位、岗位,供水、供电、供暖、职工洗澡、井下/地面卫生保洁、绿化、保卫、宣传报导、安全、小车、对外招待、会议等全部纳入市场化结算体系。取消各类单项奖,将其纳入到市场化绩效考核分配体系中。
3、结合生产作业、单项工程的招投标制和外劳人员外部创业项目制激活人力资源市场,实现生产要素中最活跃的因素——人力资源的完全市场化。
4、继续进行典型示范单位树样板工作,通过采煤四区、掘进四区、机电科锅炉车间的示范带动,以点带面,使内部市场化向深度推进,力争在全局树立几个内部市场化建设样板工区、单位。
5、修订、完善价格体系,形成矿和工区两级内部市场价格目录,建立健全贴近生产组织管理和经营管理,符合集团公司与矿有关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相关规定的科学、合理、完备的价格体系,进一步完善价格运行和管理机制。
6、改进内部市场化结算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结算程序与结算运行规则,结算体系要逐步与矿会计核算体系相结合,使内部市场化结算成为矿会计核算体系的一部分。
7、深入分析各基层单位链式层次结构,进一步细化内部市场结算,使采掘主导工序的龙头作用不但有突出的凸现,而且要使其在内部市场结算中的主导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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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市场化汇报材料内部市场化工作亮点篇三
;学校内部控制培训材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校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县教育系统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下同)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民办学校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中小学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
第四条 中小学校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中小学校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第五条 中小学校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学校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
2、重要性原则。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内部控制应当关注学校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学校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学校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第六条 学校负责人对本校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第七条 学校应当根据本规范建立适合本校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包括梳理学校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中小学校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执行。
第二章 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
第八条 学校应当建立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机制,对经济活动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系统和客观评估。
经济活动风险评估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外部环境、经济活动或管理要求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对经济活动风险进行重估。
第九条 学校开展经济活动风险评估应当成立风险评估工作小组,校长担任组长。
经济活动风险评估结果应当形成书面报告并及时提交中小学校领导班子,作为完善内部控制的依据。
第十条 学校进行中小学校层面的风险评估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1、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情况。包括是否确定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牵头部门;是否建立学校各部门在内部控制中的沟通协调和联动机制。
2、内部控制机制的建设情况。包括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是否实现有效分离;权责是否对等;是否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岗位责任制、内部监督等机制。
3、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情况。包括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
4、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建立工作人员的培训、评价、轮岗等机制;工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财务信息的编报情况。包括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对经济业务事项进行账务处理;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一条 学校进行经济活动业务层面的风险评估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1、预算管理情况。包括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学校内部各部门间沟通协调是否充分,预算编制与资产配置是否相结合、与具体工作是否相对应;是否按照批复的额度和开支范围执行预算,进度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等问题;决算编报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2、收支管理情况。包括收入是否实现归口管理,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向财会部门提供收入的有关凭据,是否按照规定保管和使用印章和票据等;发生支出事项时是否按照规定审核各类凭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存在使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的情形。
3、政府采购管理情况。包括是否按照预算和计划组织政府采购业务;是否按照规定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和执行验收程序;是否按照规定保存政府采购业务相关档案。
4、资产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资产归口管理并明确使用责任;是否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账实不符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是否按照规定处置资产。
5、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包括是否按照概算投资;是否严格履行审核审批程序;是否建立有效的招投标控制机制;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套取建设项目资金的情形;是否按照规定保存建设项目相关档案并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6、合同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合同归口管理;是否明确应签订合同的经济活动范围和条件,对外出租资产是否符合规定,有无签订长期资产出租合同;是否有效监控合同履行情况,是否建立合同纠纷协调机制。
第十二条 中小学校内部控制的控制方法一般包括:
1、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内部控制关键岗位,明确划分职责权限,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
2、内部授权审批控制。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关责任,建立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相关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办理业务。
3、归口管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采取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并确定牵头部门或牵头人员等方式,对有关经济活动实行统一管理。
4、预算控制。强化对经济活动的预算约束,使预算管理贯穿于学校经济活动的全过程。
5、财产保护控制。建立资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机制,采取资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6、会计控制。建立健全学校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机构建设,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强化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处理程序。
7、单据控制。要求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中小学校的经济活动业务流程,在内部管理制度中明确界定各项经济活动所涉及的表单和票据,要求相关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填制、审核、归档、保管单据。
8、信息内部公开。建立健全经济活动相关信息内部公开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中小学校的实际情况,确定信息内部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程序。
第三章 中小学校层面内部控制
第十三条 中小学校应当单独设置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者确定内部控制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工作。同时,应当充分发挥财会、内部稽核、工会、教务、后勤等部门或岗位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
第十四条 中小学校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应当相互分离。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集体研究、专家论证和技术咨询相结合的议事决策机制。
重大经济事项的内部决策,应当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重大经济事项的认定标准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本中小学校实际情况确定,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单笔支出金额标准为村小2000元以上、中心校5000元以上、完职中学10000元以上)。
第十五条 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及分工,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中小学校应当实行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轮岗制度,明确轮岗周期。不具备轮岗条件的中小学校应当采取专项审计等控制措施。
内部控制关键岗位主要包括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以及内部监督等经济活动的关键岗位。
第十六条 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升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七条 中小学校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建立会计机构,配备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会计人员。中小学校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第十八条 中小学校应当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加强内部控制。对信息系统建设实施归口管理,将经济活动及其内部控制流程嵌入中小学校信息系统中,减少或消除人为操纵因素,保护信息安全。
第四章 业务层面内部控制
第十九条 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与评价等预算内部管理制度。中小学校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评价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二十条 中小学校的预算编制应当做到程序规范、方法科学、编制及时、内容完整、项目细化、数据准确。
1、中小学校应当正确把握预算编制有关政策,确保预算编制相关人员及时全面掌握相关规定。
2、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内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产管理、基建管理、人事管理等部门或岗位的沟通协调机制,按照规定进行项目评审,确保预算编制部门及时取得和有效运用与预算编制相关的信息,根据工作计划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第二十一条 中小学校应当根据内设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对按照法定程序批复的预算在中小学校内部进行指标分解、审批下达,规范内部预算追加调整程序,发挥预算对经济活动的管控作用。
第二十二条 中小学校应当根据批复的预算安排各项收支,确保预算严格有效执行。
中小学校应当建立预算执行分析机制。定期通报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提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
第二十三条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决算管理,确保决算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加强决算分析工作,强化决算分析结果运用,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预算与决算相互反映、相互促进的机制。
第二十四条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第二十五条 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收入内部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收款、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二十六条 中小学校的各项收入应当由财会部门归口管理并进行会计核算,严禁设立账外账。
业务部门应当在涉及收入的合同协议签订后及时将合同等有关材料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依据,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及时入账。财会部门应当定期检查收入金额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对应收未收项目应当查明情况,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催收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有政府非税收入收缴职能的中小学校,应当按照规定项目和标准征收政府非税收入,按照规定开具财政票据,做到收缴分离、票款一致,并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或者私分。
第二十八条 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财政票据、发票等各类票据的申领、启用、核销、销毁均应履行规定手续。学校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票据管理员,建立票据台账,做好票据的保管和序时登记工作。票据应当按照顺序号使用,不得拆本使用,做好废旧票据管理。负责保管票据的人员要配置单独的保险柜等保管设备,并做到人走柜锁。
中小学校不得违反规定转让、出借、代开、买卖财政票据、发票等票据,不得擅自扩大票据适用范围。
第二十九条 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支出内部管理制度,确定中小学校经济活动的各项支出标准,明确支出报销流程,按照规定办理支出事项。中小学校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支出申请和内部审批、付款审批和付款执行、业务经办和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三十条 中小学校应当按照支出业务的类型,明确内部审批、审核、支付、核算和归档等支出各关键岗位的职责权限。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应当严格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1、加强支出审批控制。明确支出的内部审批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不得越权审批。
2、加强支出审核控制。各校要确定专人全面审核各类单据。重点审核单据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准确,是否符合预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支出凭证应当附反映支出明细内容的原始单据,并由经办人员签字或盖章,超出规定标准的支出事项应由经办人员说明原因并附审批依据,确保与经济业务事项相符。
3、加强支付控制。明确报销业务流程,按照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大额支出实行转账结算,不得使用现金。签发的支付凭证应当及时进行登记。
4、加强支出的核算和归档控制。由财会部门根据支出凭证及时准确登记账簿;与支出业务相关的合同等材料应当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
第三十一条 根据国家规定可以举借债务的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债务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债务管理岗位的职责权限,不得由一人办理债务业务的全过程。大额债务的举借和偿还属于重大经济事项,应当进行充分论证,并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报县教育局备案。
中小学校应当做好债务的会计核算和档案保管工作。加强债务的对账和检查控制,定期与债权人核对债务余额,进行债务清理,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
第三十二条 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管理、验收管理等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 中小学校应当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政府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批、招标文件准备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验收与保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三十四条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预算与计划的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等部门或岗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根据学校实际需求和相关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按照已批复的预算安排政府采购计划。
第三十五条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管理。对政府采购活动实施归口管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建立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财会、内部审计、监察等部门或岗位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申请的内部审核,按照规定选择政府采购方式、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对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等事项应当加强内部审核,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第三十六条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管理。根据规定的验收制度和政府采购文件,由指定部门或专人对所购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证明。
第三十七条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质疑投诉答复的管理。指定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参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政府采购业务质疑投诉答复工作。
第三十八条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的记录控制。妥善保管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各类批复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等政府采购业务相关资料。定期对政府采购业务信息进行分类统计,并在内部进行通报。
第三十九条 中小学校应当对资产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资产内部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资产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四十条 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合理设置岗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1、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严禁一人保管收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财务专用章应当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应当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负责保管印章的人员要配置单独的保管设备,并做到人走柜锁。
3、按照规定应当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当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第四十一条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开立、变更和撤销银行账户。
第四十二条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货币资金的核查控制。指定不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会计人员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盘点库存现金,核对银行存款余额,抽查银行对账单、银行日记账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是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对调节不符、可能存在重大问题的未达账项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三条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对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管理,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强化对配置、使用和处置等关键环节的管控。
1、对资产实施归口管理。明确资产使用和保管责任人,落实资产使用人在资产管理中的责任。贵重资产、危险资产、有保密等特殊要求的资产,应当指定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并规定严格的接触限制条件和审批程序。
2、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明确资产的调剂、租借、对外投资、处置的程序、审批权限和责任。
3、建立资产台账,加强资产的实物管理。中小学校应当定期清查盘点资产,确保账实相符。财会、资产管理、资产使用等部门或岗位应当定期对账,发现不符的,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4、建立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资产的统计、报告、分析工作,实现对资产的动态管理。
第四十四条 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内部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项目建议和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四十五条 中小学校应当建立与建设项目相关的议事决策机制,严禁任何个人单独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决策过程及各方面意见应当形成书面文件,与相关资料一同妥善归档保管。
第四十六条 中小学校应当建立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审核机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概预算、竣工决算报告等应当由中小学校内部的规划、技术、财会、法律等相关工作人员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核,出具评审意见。
第四十七条 中小学校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四十八条 中小学校应当按照审批下达的投资计划和预算对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和超批复内容使用资金。财会部门应当加强与建设项目承建方的沟通,准确掌握建设进度,加强价款支付审核,按照规定办理价款结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建设项目,中小学校应当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支付资金。
第四十九条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对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做好相关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第五十条 经批准的投资概算是工程投资的最高限额,如有调整,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批准。
中小学校建设项目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第五十一条 建设项目竣工后,中小学校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组织竣工决算审计,并根据批复的竣工决算和有关规定办理建设项目档案和资产移交等工作。
建设项目已实际投入使用但超时限未办理竣工决算的,中小学校应当根据对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暂估入账,转作相关资产管理。
第五十二条 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内部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合同的授权审批和签署权限,妥善保管和使用合同印章,严禁未经授权擅自以中小学校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严禁违规签订担保、投资和借贷合同。
中小学校应当对合同实施归口管理,建立财会部门与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实现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相结合。
第五十三条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对合同订立的管理,明确合同订立的范围和条件。对于影响重大、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应当组织法律、技术、财会等工作人员参与谈判,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相关工作。谈判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参与谈判人员的主要意见,应当予以记录并妥善保管。
第五十四条 中小学校应当对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对方或学校自身原因导致可能无法按时履行的,应当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合同履行监督审查制度。对合同履行中签订补充合同,或变更、解除合同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第五十五条 财会部门应当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办理价款结算和进行账务处理。未按照合同条款履约的,财会部门应当在付款之前向中小学校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五十六条 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合同登记的管理,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和归档,详细登记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情况,实行对合同的全过程管理。与学校经济活动相关的合同应当同时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合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工作秘密或商业秘密。
第五十七条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对合同纠纷的管理。合同发生纠纷的,中小学校应当在规定时效内与对方协商谈判。合同纠纷协商一致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合同纠纷经协商无法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向学校有关负责人报告,并根据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第五章 评价与监督
第五十八条 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或岗位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定内部监督的程序和要求,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
内部监督应当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保持相对独立。
第五十九条 内部审计部门或岗位应当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等,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六十条 中小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内部监督检查的方法、范围和频率。
第六十一条 中小学校负责人应当指定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对中小学校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出具学校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六十二条 县教育局将会同财政部门对中小学校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提出检查意见和建议,并督促中小学校进行整改。
县教育局对中小学校进行内部审计时,应调查了解中小学校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的有效性,揭示相关内部控制的缺陷,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并督促中小学校进行整改。
第六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本规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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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______业务。我部对信用卡业务开展了检查,客户档案、密码信封、库存______及成品______的帐实相符。
二、加强了内控合规建设。对内控合规员开展了调整和落实,根据个人金融部现实情况,规定==副主任牵头,==等几位同志为个人金融部的内控合规员。并计划部门内每季度召开一次案件形势分析会,强化全辖风险及自身风险的认识。此外规定合规员在每季度的案件形势分析会上提出建设性意见,在会议上评估。
三、强调业务学习和规章制度学习的重要性。每月至少部署2天时间开展部门全体员工集中学习业务知识、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加强对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培养员工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
四、对外围系统的柜员开展全面清理。因近期全辖业务人员变动较大,为加强内控,我部对全辖信用卡系统和零售信贷系统的操作和管理柜员及时开展了清理和更新,并将清理和更新情况登记备案。近日,工商银行临沂分行为进一步提升全行的内控管理水平,保持各项业务的健康持续发展,采取三项措施,强化全行的内控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内控精细规范化管理。在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和内控管理漏洞的基础上,由内控合规部牵头制定了《临沂分行加强内控精细规范管理的实施方案》,()并在全行进行实施。方案要求全行内控管理工作必须从基础工作做起,并严格按照上级行的内控管理、操作规范标准,细化控制管理环节,规范监督检查程序,完善内控管理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处罚措施,力求做好内控管理的每一项工作,实现科学管理目标。依此方案各专业部室结合自身实际也制定了内控精细规范管理的工作计划。
二是加大对市行部室内控管理考核挂钩的力度。为了强化市行部室落实内控管理职责,从今年起,把上级行及外部监管部门的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以倒扣分方式计入各部室经营绩效考评得分。考核时,根据发现问题的性质严重程度将问题分为一般问题、较严重问题、严重问题、重大违规问题四个层次及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率进行考核,按项目分别统计,累计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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