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义务教育阶段劝学通知书篇一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以下是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公布,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入小学一年级的儿童年龄要求为年满6周岁,即2017年入小学一年级的儿童要求是在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对不足龄儿童入学需要学校有剩余学位,而且必须是截至当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学校必须公开规范办理,公告办法、流程和入学年龄的截止时间。根据安徽省控制和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规定,从2017年秋季起,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必须按标准班额招生,小学一年级班额不超过46人。因此,不鼓励不足龄儿童入学,不得超班额、放宽年龄招收不足龄学生。对于不足龄学生入学,原则上不得转学。
根据我市的政策,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家长需持学生及其父母的户籍和我市的居住证,向居住证地址所在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或学校提出就学申请,按照居住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学。
小学新生报名时,需交验户口、房产证、《义务教育登记表》、计划免疫证明(凭免疫接种卡前往计划免疫接种医院换取)。小学入学通知书由各小学发放,时间为8月25日至26日。
初中入学通知书由原毕业小学或录取学校发放,时间为8月21日至25日。
未在市区小学就读的六年级学生,由家长携相关材料,前往户籍或居住证所属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报名。报名时间由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根据本区情况自行确定。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须符合有关规定,其招生办法及招生计划,经所在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2017年继续落实“省市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必须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得设置省市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控制线”。我市继续实行中招过渡性措施,增加省示范高中过渡性指标。此过渡性措施至2019年中考时,即自2016年入学的初一新生起不再实行。因此,2017年入学初一的新生已不享受过渡性指标。
政策进一步明确了学籍的主要功能是记录学生的学习过程,不得以学籍问题为由拒收学生。学生入学后,原来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要通过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实现“人籍一致”;原来没有学籍的,要为学生新建学籍。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主管部门或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学区划分和变动未按规定程序执行的;2、采取考试、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的;3、违反规定招收择校生和特长生的;4、未妥善安置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学的;5、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及其他乱收费的;6、未按规定要求办理新生学籍的;7、未落实义务教育招生公开公示要求的。
义务教育阶段劝学通知书篇二
评估内容(部分)
县评估时间:2014年10月20日。请各科室及全体教师不折不扣的保质保量的完成。
交资料时间:2014年02月28日。整理人:王俊松
一、校长:
1、学校学期工作总结。
二、教师:
1、个人学期工作总结。
三、各科室:
1、各科室校务公开内容。
四:总务处:
1、财务制度、财产管理制度及统计表。
2、教职工编制基本达标。
3、卫生设施图片。
4、生均面积是否达标。
5、生活设施图片。
6、2013年9月至现在,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清册。
7、2013年政府拨付的生均公用经费。
8、有标准饮用水、有为走读生提供午餐措施及图片。
五:教导处:
1、教学仪器管理制度和借出登记表。
2、学校总课表。
3、确保学生每日一小时体育锻炼方案。
4、备课本、作业、教学反思、考试及评价等教学常规工作收集。
5、教学计划。
6、仪器登记表。
六、教科处:
1、图书管理制度和借出登记表。
2、图书登记表。七:行政办:
1、开发校本课程。
2、迎检资料汇总。
八:各科室: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各科室提供5张图片、各教研组提供2张图片)
1、帮助残疾、贫困、学习困难、留守儿童材料各一至二份。
2、每班有卫生、疾病预防、安全、体育锻炼知识(班主任交知识内容),3、学生能掌握基本的生活和劳动技能记录(班主任)
十一:政教处:
1、卫生管理制度、良好行为养成教育制度。
2、安全管理制度。
3、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安全演练记录。
5、为寄宿制学生提供了哪些支持和帮助记录。
6、保护和照料女学生的措施。
7、打印《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行为规范》张贴班上,各交一份存档。
8、安全设施图片。
9、周边环境治理安全图片。
十二:李国琴老师主抓:学生心理咨询活动登记表。
十三:体育组犹永超老师:
1、主抓学生体检一年一次,有学生健康档案。
2、每个学生至少掌握2项体育技能。
瓮安县珠藏中学
2014年1月6日
义务教育阶段劝学通知书篇三
孩子想转学,能不能转?要哪些条件?要怎么办理,办理的流程怎样?各位家长不用迷茫,这里有你想要的答案。
一、哪些情况可以申请转学,哪些不能?
5.符合政策的现役军人子女、市政府、区管委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7.其他特殊情况,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的学生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属支边、公派驻外地工作、援外,或其父母双方患严重疾病无法抚养监护等原因,投靠亲属到非户 籍所在地居住的;外籍、港澳台和华侨学生。
符合条件的若申请转入学校无学位,则由区教研和招生工作办公室参照《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招生工作 实施办法》统筹调剂到相对就近有学位的学校就读。从区外学校(或区内民办学校)转入区内公办学校的学生户籍若为搭户或空挂户(空挂户指的是适龄孩子只将户籍转入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直系亲属处,但并不居住或不常住落户所在地;搭户指的是适龄孩子户籍转入其非直系亲属户籍处),其户籍不作为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由区教研和招生工作办公室统筹调剂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二)以下情况的不予办理转学:
2.作为确定学区依据的房产,未完成建筑交付使用手续要求转学的;
5.为变更就读年级要求转学的;
7.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二、什么时候到拟转入学校申请办理呢?
1.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学生转学,每学期结束前10天、或每学期开学前、后10天内(均为工作日时间),向拟申请转入学区学校咨询学位情况,并向学校提交申请和相关材料。若学生符合转学条件而学校又无学位的情况下,则由受理学校代向区教研和招生工作办公室提交申请和相关材料,再由区教研和招生工作办公室统筹调剂进行安置,受理学校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学生家长。不愿意到指定公办学校就读或不服从调剂的,视为自动放弃就读权利,不再重新安排。
2.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转学,原则上按学年申请,中途不办理转学。春季学期结束前10天(每年6月下旬)、或秋季学期开学前10天左右(每年8月中下旬),向拟申请转入定点片区学校咨询学位情况,并向学校提交申请和相关材料。若学生符合转学条件而学校又无学位的情况下,则由受理学校代向区教研和招生工作办公室提交申请和相关材料,再由区教研和招生工作办公室统筹调剂进行安置,受理学校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学生家长。不愿意到指定公办学校就读或不服从调剂的,视为自动放弃就读权利,不再重新安排。
三、办理转学要准备提供些什么资料?
1.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的学生申请转学须提供的资料:
①加盖原就读学校公章的“全国中小学生电子学籍信息表”打印件;②学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③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或保障性住房使用权证明)、无房产的则提供房产部门的无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④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仅小学转学的须 提供);⑤家庭房屋征收相关证明材料(仅符合征地拆迁条件的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房屋征收户须提供);⑥原小学就读地所升入初中学校出具的新生已报到的证明(仅从区外转入的七年级新生须提供)。
2.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转学须提供的资料:
①提供加盖原就读学校公章的“全国中小学生电子学籍信息表”打印件;②学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原籍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③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居住的在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④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居住地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⑤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仅小学转学的须提供);⑥原小学就读地所升入初中学校出具的新生已报到的证明(仅从区外转入的七年级新生须提供)。
四、你知道转学办理各方有哪些职责吗?
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拟申请转入学校咨询学位情况,提交转学申请以及符合入学条件的相关材料,严禁提供虚假材料。
2.拟转入学校:审核转入条件。同意接收的,将《中小学转入就学登记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上报区教研和招生工作办公室复核;及时为已通过复核的转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3.区教研和招生工作办公室:及时复核拟转入学校上报的学生转学资料,并将审核结果通知拟转入学校;在学校无学位的情况下,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调剂转入有学位的学校;及时完成转学网上审批手续。4.转出学校:转出学生的学籍信息和档案,实行“籍随人走”,原就读学校必须及时为学生办理学籍迁移手续。
五、大家在了解转学的程序后,还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1.各校要按照工作要求和程序严密实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并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和咨询工作,耐心解答群众询问,确保转学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要严格规范转学工作,严肃纪律,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不得接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转学,不得接收没有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不得谎报学位,以无学位为由拒收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不得强制学生转学。
3.学籍管理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严禁学生“在校不在籍”或“在籍不在校”情况发生,学校不允许存在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籍学生,不得擅自升级或留级。严禁违反程序、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行为,对转学中的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转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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