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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基数篇一
46号)的规定,我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451元。
按照《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中山市补充医疗保险办法》和《中山市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有关规定,从7月1日起,我市2015-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调整为61.25元/人/月,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调整为12元/人/月,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调整为245.00元/人/月。
我局将从7月起按新的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进行扣费。请广大参保单位及参保人相互知照,并预存足够金额以备扣费。
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延伸阅读:
近日笔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度全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已于近日启动。
申报范围。
社保缴费基数申报范围为我市行政区域按照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参保缴费的各类参保单位及职工,包括灵活就业人员。
申报时间。
参保单位及职工缴费基数申报时间为201月1日至2月15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申报时间为2015年12月25日至2016年1月20日。
申报方式。
参保单位申报20社保缴费基数有“在线申报”“邮箱申报”“自助申报”“诚信企业申报”四种方式,其中以“在线申报”和“邮箱申报”两种方式为主。
参保单位缴费人数在20人以内,可采取“在线申报”方式;缴费人数在20人以上,可采取“邮箱申报”方式。若无法通过网上申报,可到市民大厅社会保险自助服务区进行“自助申报”。具备有效“劳动保障诚信单位”资质和管理规范的参保单位,可通过“诚信单位申报”方式直接申报2016年缴费基数。参保单位应按规定及时申报缴费基数,并认真落实参保职工签字确认及公示制度,保证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公开、透明、真实。参保单位未按规定申报缴费基数的,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20号令)第八条和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理。
灵活就业人员申报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仍分三个比例档次,分别为上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100%。需调整比例档次的灵活就业人员,应于2015年12月25日至2016年1月20日期间集中申报。灵活就业人员可到本人档案托管的春城劳动事务代理公司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申报事项。灵活就业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自动沿用其选择的比例档次确认缴费基数。
七种特殊情况处理。
1.参保职工上一年工资收入月数若不足12个月,其缴费基数按应发放工资月数计算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2.参保单位新招职工的缴费基数应按起薪当月(按劳动合同建立的起始月份确定)的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起薪当月实际发放工资不满月的,应当折算成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3.单位派出的长期脱产学习人员、经批准请长假职工,保留工作关系的,以脱产或请假的上年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4.单位派到境外、国外工作的职工,按本人出境(国)上年在本单位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次年的缴费基数按上年本单位工资增长率进行调整。
5.失业后再就业的职工,以再就业起薪当月的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其中,由原单位重新招回,有上一年度工资收入的,用上一年度的工资收入申报缴费基数。
6.参保职工因借调等原因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有隶属关系的单位发放工资的,参保职工应当在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按其本人工资收入合并申报。各单位应分别核算应缴社会保险费,并由参保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合并扣缴。
7.无法确定缴费基数的,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基数。(蓝大顺)。
社保缴费基数篇二
参保人员可持医疗保险卡在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其医药费用可用卡直接结算,购药时不计入社会统筹,全部由个人账户支付,如果个人帐户金用完,可以用现金支付。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1.入院或出院时都必须持医疗保险ic卡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窗口办理出入院登记手续。住院时个人先预交医疗费押金,出院结帐后多还少补。未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前发生的医疗费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因急诊住院未能及时办理住院登记手续的,应在入院后次日凭急诊证明到医疗保险管理窗口补办住院手续(如遇节假日顺延),超过时限的'医疗费自负。
2.参保人员住院后统筹基金的起付线:起付线各地标准各有不同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3.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诊或转院的,须经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诊断后提出转诊(院)意见,由所在单位填报申请表,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市(区)社保机构批准后办理转诊(院)手续。
转院限于省特约医院,其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其报销标准要先自负10%,再按本地规定计算可报销金额。
4.在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各定点医疗机构会按照相关政策计算医保报销金额和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其报销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本人结算。
不论社保机构还是保险公司,都是凭发票报销,尤其是社保要求出示原件。所以,在申请报销社保时,要提醒工作人员开分隔发票,供之后商业险报销申请使用。
社保缴费基数篇三
按照相关规定,社保个人账户里的钱不能提前退、也不能提前取,一定要等到退休。不过,符合以下情况可以办理退保:
(1)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而未缴满15年;
(2)重复参保且结束劳动关系的.可退保;
(3)参保人员出国定居;
(4)参保人员死亡。
除了以上条件外,要等投保人到了退休年龄,即男性60岁,女性55岁或50岁,才可以一次性退回个人账户资金,单位缴纳的部分不退。并且,只有养老保险可以退。个人账户每月缴纳的比例为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8%,单位缴纳部分的比例为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0%。
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退保那就大大划不来了。只能退一小部分不说,还要到退休年龄才能退,到时候再加上货币贬值,损失更大了。
所以,一定不要盲目退保。一旦退保了,如果想要重新参保,之前养老保险已缴纳的年限就清零了,要重新开始计算,对投保人的退休产生影响。同时,中断了医疗保险的参保时间,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也要重新计算,可享受的医保待遇也将受到影响。
社保是按累计年限计算的,只要累计缴满15年,到达退休年龄即可享受退休金待遇。如果由于经济原因不能继续缴纳社保,可以先办理手续停交,等以后资金充足了再续交。
社保缴费基数篇四
市区统筹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人员,其五项社会保险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按本人1月-12月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据实确定。其中月平均工资水平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按缴费基数上限标准确定;月平均工资水平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缴费基数下限标准确定。
二、个人缴费基数申报时间和办理地点?
参保单位、个体劳动者应在205月5日至年5月22日之间,向各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的个人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申报有哪几种方式?
(一)网上申报。
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同)首页中的“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按钮进入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输入所在单位的登录信息(用户名为单位编码,初始密码为单位地税税号)后,即可进入系统。首次进行网上申报的单位,请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并同时进行网上申报操作。
(二)窗口申报。
缴费单位、个体劳动者等暂不具备网上申报条件的可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窗口办理申报手续。
四、哪几种情形的缴费基数可免于申报,由经办机构进行调整?
已以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参保人员,属于下列二种情形的,可免于申报,由经办机构进行统一调整:
(一)原缴费基数在新年度缴费基数的核准范围之内,并要求继续保留原缴费基数的;。
(二)原缴费基数低于今年缴费基数最低限,并愿意按今年缴费基数下限缴费的。
五、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如何处理?
逾期未申报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按该参保人员上年缴费基数的110%办理结算。
各缴费单位、自由职业者(含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的缴费基数,从2015年新的社保年度起开始启用。即缴费单位、自由职业者(含灵活就业人员)应从6月1日起,根据本单位、本人缴费基数申报数据,按新的标准在缴费帐户中存入相应的款项。
表一:适用企业(含参照企业参保的其它单位)单位:元。
表二、适用于参保个体工商户单位:元。
注:个体工商户中参加外来务工险人员,其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在2688元至3583元之间的,其养老缴费基数按3584元确定。
表三、适用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单位:元。
注: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原缴费基数,在今年缴费基数的核准范围之内并继续保留原缴费基数,或原缴费基数低于今年缴费基数并愿意按缴费基数下限缴费的二种情况可免于申报,由经办机构统一调整。
表四:市本级及各区工伤保险费率及费率浮动表。
表五:社保经办机构咨询联系电话表。
社保缴费基数篇五
城区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其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时间为7月11日至8月31日。缴费工资基数实际核定年度为20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新参保人员参保登记注意事项年《社会保险登记证》验证和基数申报工作结束后参保单位于次月开始申报新参保人员新参保人员中需要进行补费的(例如某单位8月份进行验证、申报9月办新增人员但需从7月份进行补缴)。
另外,凡参加宜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中省在宜单位,其退休费不在城区社保基金中支付的,均应于2015年12月1日至31日将本单位退休人员本年度的基本养老金发放情况报市社保征稽局。逾期不申报而导致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损失的由退休人员所在单位承担。
社保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核定严格遵循“两表两签字”的原则据实申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难以集中签字的,可实行职工个人单独签字,单位劳资或人力资源部门收集留存备查,同时向市社保征稽局书面说明情况。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一经核定后,本核定年度内不予更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表》应由职工个人签字确认,严禁他人代签,由此产生的社保纠纷由参保单位负责。
参保单位应于每月11日至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到市社保征稽局办理人员增减变动手续,按规定填报《湖北省单位在职职工增减申报表》并经职工个人签字,同时附相关资料。对新增参保人员,从签订劳动合同当月开始申报缴费,以当月实发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在申报的次月核增;对参保人员减少的,核实资料后,在申报的次月核减。
市社保征稽局特别提醒: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即将实施,为有效维护相关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确保退休时其待遇不受损失,各单位应如实申报社保缴费基数,并经职工个人核实签字。参保单位缴费比率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及缴费标准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缴费比例20%,职工个人缴费比例8%。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缴费比例8%,职工个人缴费比例2%。失业保险:参保单位缴费比例1.5%,职工个人缴费比例0.5%。工伤保险:按行业实行差别费率,由参保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其中,一类行业0.5%,二类行业1%,三类行业2%,机关事业单位0.8%。生育保险:参保单位缴费费率0.8%,职工个人不缴纳。大额医疗保险:由参保单位按每人每月8元的标准缴纳。其中,单位缴费工资基数为本单位上年度(自然年度)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单位人均缴费工资基数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按60%核定,高于300%的,按300%核定;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为本人上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额,个人申报的缴费工资基数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按60%核定,高于300%的,按300%核定。严禁参保单位按60%低基数倒算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一经发现,市社保征稽局将依据《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重点实地稽核。
社保缴费基数篇六
社保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分享武汉2017社保缴费基数,仅供参考!
武汉2017社保缴费基数
2017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政策出台后,市社保中心有关工作人员对此进行了一一解读。据悉,参保未成年居民(包括各类在校学生)因意外伤害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超过60元以上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90%,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一个医疗年度只负担一次门诊起付线。
近日,武汉市正式公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城镇居民医保和农村新农合参保人员,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后,个人支付部分超出8000元的,可再次报销50%-70%,全年最多可报销30万元。
方案规定,一个保险年度内,“两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支付超出8000元部分实行分段报销:超出8000元―30000元的,报销50%;超出30000元―50000元的,报销60%;超出50000元以上的,报销70%。
10月起,武汉市大病保险将配属到定点医保机构终端,城乡居民就医时可享受“一站式”报销。10月份以前,今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就医费用,也可享受大病保险报销,居民可准备好相关凭证,等候有关部门的办理通知。
据悉,大病保险由人社部门与卫生部门招标选择商业保险机构承办。保险费用城镇居民人均27元,农村居民人均24元,分别由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金支付。基金不足时再考虑调整参保统筹标准。
武汉市卫计委医保办称,大病保险实行后,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患者,合规报销比例将由原来的70%和75%升至85%以上,报销上限也提升3倍。有望缓解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2017年起湖北城乡居民医保合并 最新消息:统一住院报销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湖北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2017年全省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完成合并,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住院报销比例统一在75%左右武汉2017社保缴费基数武汉2017社保缴费基数。
根据方案,今年8月底前,完成机构、职能、人员整合和资产移交工作;9月底前,研究制定城乡居民医保相关政策;年底前,完成对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的审计、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开发和与医疗机构系统对接工作;2017年,全省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管理体制方面,将卫生计生部门承担的新农合管理职能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的城镇居民医保管理职能合并,统一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将卫生计生部门有关新农合的机构、编制、人员、经费整体划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机构整合后至新制度运行之前,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一管理,分别运行,独立核算。制度整合期间,不得调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
整合后的医保制度覆盖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继续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鼓励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给予扶持或资助。另外,还要统一保障待遇,包括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
“七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1、统一管理体制――由人社部门统一管理
将卫生计生部门承担的新农合管理职能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的城镇居民医保管理职能合并,统一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武汉2017社保缴费基数文章武汉2017社保缴费基数。将卫生计生部门有关新农合的机构、编制、人员、经费整体划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机构整合后至新制度运行之前,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一管理,分别运行,独立核算。制度整合期间,不得调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
2、统一覆盖范围――避免重复参保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各地要全面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不断完善参保方式,促进应保尽保,避免重复参保。
3、统一筹资政策――确定全省城乡统一缴费标准
统一全省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政策和筹资标准。继续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鼓励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给予扶持或资助。统筹考虑城乡居民医保与大病保险保障需求,按照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全省城乡统一的筹资标准。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水平。在精算平衡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稳定筹资机制。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机制。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武汉2017社保缴费基数百科。
社保基数怎么算
此前武汉市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分三种:武汉地区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各类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的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18周岁及以上的非从业居民等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00元;本市城镇户籍,未按月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的60周岁及以上老人等,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
调整后,这三类人群的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从定额缴费调整为按比例缴费,为上上年度(n-2,n指享受待遇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57%,按此标准,2017年度医保个人缴费金额为185元。对于原本低档位缴费的居民来说,缴费标准将有所提高;而对于原来高档位缴费的居民来说,缴费标准或有所降低。城镇户籍低保人员、重度残疾人个人不缴费,由政府补贴。
此外,从今年缴纳2017年度居民医保费开始,居民政策参保缴费时间调整为每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社保缴费基数篇七
3、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注: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
如果是住院的费用,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
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而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
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
注:如住的是三级医院。
1、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
2、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
3、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
4、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职工的60%。
累计缴满15年可领取。
针对社保缴费率,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明确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不影响社会保险待遇。
李先瑞分析说,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的规定,1997年7月以后参加工作,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退休后就可以领取基本养老金了。1997年7月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的养老金领取办法。
从领取地点来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在当地领取。如果在某地工作但户口不在当地,必须在当地累计缴费满10年(全国范围内须累计满15年),才能领取当地养老金。如果在每个参保地(非户籍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要将其养老关系转移至户籍所在地才能领取。
月薪5000退休后能领2500。
月薪5000元,退休后能领多少养老金呢?
假设退休上一年当地平均工资也是5000元,个人历年缴费工资基数与当地平均工资的比值是1(即缴费工资平均指数是1),缴费年限30年,退休年龄60岁,个人账户储存额144000元。
那么,基础养老金=[(5000+5000×1)÷2]×30×1%=150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144000÷139=1036元。基本养老金=1500+1036=2536元。
即在上述条件下,月薪5000元,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约为2500元。
月薪换为其他数字同样适用,也就是说,如果历年缴费工资与当地平均工资基本持平,连续缴费30年,能拿到的养老金大概为退休前月薪的一半。
多工作多缴费养老金就越多。
“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与缴费年限的长短、缴费基数高低、退休时间的早晚直接挂钩,要想领到更多养老金,就要多工作、多缴费。”李先瑞指出,首先,缴纳社保不要轻易中断,尽量增长缴费年限;其次,所在地市的平均工资越高,能领到的基础养老金越多。当然,活得越久领到的总金额自然越多。
据介绍,缴费年限的长短是最重要的。缴费年限的长短对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都有影响。缴费年限增长1倍,能领到的基础养老金就能翻倍,而无论缴费基数是高是低。因此,找工作时可尽量找能缴社保的单位,缴纳社保轻易不要中断,尽量增长缴费年限。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也就是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的地方非常重要。在计算基础养老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c1”增大1倍,基础养老金金额就增大1倍。同等条件下,你所在地的平均工资越高,能领到的基础养老金越多。而缴费基数的高低对养老金有影响,但影响没有那么明显。在计算基础养老金时,缴费工资平均指数为2,也就是说平均每月的缴费工资均为当地平均工资的2倍,但领到的基础养老金仅增长1.5倍。
另外,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如果参保人去世而未领完,剩余部分可依法继承。
社保缴费基数篇八
2017年5月4日至2017年5月23日。
企业单位(含参照企业缴费的其它单位)参保人员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按本人2016年1月至12月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据实申报,其中月平均工资水平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按缴费基数上限标准核定;月平均工资水平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缴费基数下限标准核定。
(一)网上申报。
参保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中的“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按钮进入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输入所在单位的登录信息(用户名为单位编码,初始密码为单位地税税号)后,即可进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操作,已实施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的参保单位,可按正常网上登录办法办理。
(二)窗口申报。
暂不具备网上申报条件的参保单位、个体劳动者可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窗口办理申报手续。
四、未申报调整办法。
逾期未申报缴费基数的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按该单位职工上年缴费基数的110%办理结算。
五、其它有关问题。
从2017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实行临时性下调,费率由1.5%降为1%。本次费率调整后,参保单位按照本单位缴费基数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按照缴费基数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中农民合同制职工本人暂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从今年6月1日起,各参保单位根据本单位缴费基数申报数据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款项,自由职业者(含灵活就业人员)根据本通告第二条第二款明确的应缴基数(或自主申报数)及时在缴费帐户中存入相应的款项。
本通告涉及有关法规文件以及社会保险各险种的缴费比例和基数确定标准,可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阅。
社保缴费基数篇九
今年萧山企业职工最低月缴纳社会保险基数由目前的2225.70元上调至2418.60元。这不仅表示个人社保费支出要增加,更意味着职工享受的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待遇也将随之得到提升。
笔者了解到,根据有关规定,各类企业必须在年初将参保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按年报格式如实申报(工资按统计部门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当年新成立单位或当年新招聘职工按第一个月工资申报),并于当年3月底前报送至萧山社保中心或社保中心下属各办事处。企业上报职工的缴费工资应得到职工本人的认同,或在单位内部张榜公布,公开接受职工的监督。企业逾期不报职工缴费工资的,统一按该职工上年末的缴费基数的110%核定,如低于上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高于上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公布,全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8372元,比上一年的44513元增加3859元。据此,萧山社保中心将根据企业年初年报数据核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经核定,今年萧山职工社会保险最低月缴费基数为2418.60元,最高为12093元,比上一年度均有明显提升。
据了解,截止到今年5月底,萧山共有29545户参保企业及435356名企业员工统一启用新一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将影响“五险”待遇。
社保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的基础数据。缴费基数的提高,意味着相关社会保险缴费随之增加,参保职工享受的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五项社会保险待遇也因此“水涨船高”。
以一名企业参保职工的养老待遇为例,如果以最低缴费基数缴纳养老保险来计算,职工个人按8%的比例需缴纳养老保险费193.50元(2418.60×8%),比去年最低缴费178.10元(2225.70×8%)多缴费15.4元。这意味着这名职工的养老个人账户积累增加,参保职工将来享受的退休金也会增加。同样,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社保待遇也会相应增加。
萧山社保中心提醒,缴费基数一旦核定,年中将不做调整。本次社保缴费基数标准调整后,各参保单位须认真核对上报工资数,如需调整的,务必在6月24日前进行缴费基数申报。在核定度职工缴费工资后,7月将启用核定后的基数,并对1-6月的预收社会保险费进行调整。
社保缴费基数篇十
据了解,我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525元;我市20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502元;现执行的梅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210元。根据上述相关数据,为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相关精神,我市社保年度(207月至6月)参保人员的各险种缴费工资上下限进行了调整。企业养老保险(含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方面,缴费工资上限调整为16575元,下限暂不调整,保持2408元。职工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方面,缴费工资上限调整为16575元,下限为2701元。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月缴费的,调整为按4502元申报缴纳。失业保险方面,缴费工资上限调整为13506元,低于13506元的应如实申报,但不得低于现梅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210元。
对于市民关注的缴费比例方面,养老保险以单位参保的为23%(其中单位15%、个人8%),灵活就业人员为20%(全部由个人缴纳);失业保险为1%(其中单位0.8%、个人0.2%);医疗保险以单位参保的为8.3%(其中单位6.3%、个人2%),灵活就业人员为8.3%(全部由个人缴纳);补充医疗保险方面,每人每月13元,其中单位8元、个人5元;生育保险为0.5%,由单位缴纳;工伤保险方面,调整变化较大,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我市在去年进行了阶段性调整的基础上,今年实行八类行业分类征收的改革,一类行业为0.2%,二类行业为0.4%,三至八类行业为0.5%,由单位缴纳,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
《通知》指出,本社保年度内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符合梅市府〔2016〕8号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不按新基数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按新的基数规定参加其他险种。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所属全部职工办理参加养老、失业、职工医疗(含补充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不得有选择地参加某一险种或只为部分职工参保。各参保单位在申报社会保险时应及时按规定申报社会保险费,如职工工资低于社保缴费基数下限的,须按新公布的缴费基数下限申报。
1、养老保险:以单位参保的按23%,其中单位15%、个人8%;灵活就业人员按20%(全部由个人缴纳)。
2、失业保险:1%,其中单位0.8%、个人0.2%。
3、医疗保险:以单位参保的按8.3%,其中单位6.3%、个人2%;灵活就业人员按8.3%(全部由个人缴纳)。
4、补充医疗保险:每人每月13元,其中单位8元、个人5元。
5、工伤保险:按《关于调整梅州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梅市人社〔2016〕64号)的规定,一类行业0.2%,二类行业0.4%,三至八类行业0.5%(全部由单位缴纳)。
6、生育保险:0.5%(全部由单位缴纳)。
社保缴费基数篇十一
成都市人社局公布了《关于2015年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日前成都市统计局公布的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1681元,成都上调了本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据悉,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3722元,因此,成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申报职工缴费工资、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申报缴费以及被征地农民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均从2015年1月起按53722元执行。期间的差额部分,须重新核定或申报并足额缴纳。以个体参保者为例,最低档的参保者,根据新标准,每月将多缴费31.4元。
同时,2015年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以及2015年度符合领取养老金的城乡居民,使用53722元作为基数。1月至6月已使用2013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预计发基本养老金的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重新计发基本养老金并补发差额部分。
《通知》还发布,成都机关事业单位申报编制内职工缴费工资下限标准涉及的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申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涉及的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申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涉及的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均从2015年6月起按51681元执行。
个人交社保需要多少钱?个人交社保多少钱与企业缴纳社保计算公式相同,应缴纳社保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由于个人交社保的费用全部为个人承担,因此在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规定上与企业有所不同。
个人缴纳社保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数百至数千),按一定比例交纳,各地规定不同,一般养老保险在18--28%的比例缴费,医疗保险一般按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6——10%缴费,具体缴费标准可以向社保局咨询。社保缴纳基数怎么算?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社保缴费比例: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的社保缴纳基数为3271至16353元,企业缴费比例合计为35%,个人的缴费比例合计为10.5%。据此,按照最低缴纳基数计算,企业需为职工缴纳1144.85元,职工个人应承担343.455元。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1、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2、社保中心查询。社保卡余额怎么查询,如果你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3、触摸屏查询。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4、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社保缴费基数篇十二
国务院近期印发的《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提出,将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纳入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形成合理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避免对低收入群体的制度性挤出。
专家认为,扩大统计口径范围后,社保缴费基数将有所降低,这有利于减轻低收入者缴费负担,让更多低收入者交得起社保,享受社保待遇。同时,低收入者拿到手的工资也有望增加。
据了解,一般情况下,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是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但是,工资收入较低和较高的参保职工,则要按照人社部门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作为自己的缴费基数。
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职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作为制定社会保险征缴标准的依据,平均工资公布后,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也随之进行调整。由于平均工资的增加,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也会“水涨船高”,逐年上涨。
如,2016年度上海市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17817元和3563元,分别比上年增加了1464元和292元。
部分企业社保负担较重。
事实上,很多省份往往以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来确定社保缴费基数。如,山西省人社厅今年下发通知,2015年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2960元,作为山西省2015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据此确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的上下限、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计算参保人员退休时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王震说,当前社保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主要为规模以上企业在岗人员的平均工资,而将大量的私营、个体企业人员排除在外,这样算出来的平均工资实际上高于全体就业人员收入的实际情况,存在一定虚高成分。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表示,社保缴费基数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挂钩,但其统计口径主要是大企业,平均工资比较高。按照这个基数缴费,再加上缴费费率也比较高,社保负担就比较重,很多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因此交不起社保,员工也就无从享受社保待遇。
在北京一家企业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赵女士说,很多私营企业为了避税,就用现金发工资,也不给员工交“五险一金”,导致这些员工没有统计在内,使得社会平均工资增加,社保缴费基数也随之提高,私营企业就更不愿意上社保,这样就形成了恶性循环。
低收入者感叹工资“被下降”
一方面是一些人交不起社保,另一方面,很多已经参保的低收入者,由于社保缴费基数的连年上涨,实际收入也面临缩水的状况。
根据现行规定,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也就是说,对于工资达不到平均工资60%的职工,缴费不是以本人工资为基数,要按照高于本人工资的基数进行缴费。
假设某地职工平均工资为5000元,小王的工资为2000元,工资水平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而小王要按照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也就是3000元)的标准缴纳社保。
这样一来,在平均工资和缴费基数连年上涨、而个人工资没有上调的情况下,这部分人的社保缴费会增加,而实际到手工资是变少的,不少网友因此感叹自己的收入“被下降”。
上述问题有望得到改变。国务院10月份印发的《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将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纳入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形成合理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避免对低收入群体的制度性挤出。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里的这一内容当时并未引起舆论的关注,但这一新政的重要意义却不容忽视。“要避免对低收入群体的制度性挤出,阶段性降低社保缴费费率还不够,还要进一步夯实费基。”杨燕绥分析,扩宽统计口径范围,将小企业、民营企业纳入进来,预计缴费基数将下降10%左右,这样把费率和费基都降下来,企业的社保负担就可以得到一定程度减轻,从而让更多工资比较低的群体也能参保。“不能用高收入者的平均工资作为低收入者的缴费基数。”王震认为,将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纳入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缴费基数将会变低,有利于减轻低收入者的缴费负担,职工拿到手的实际工资也有望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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