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目标是置顶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在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我给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社区用房专项清理方案篇一
牢固树立“人命关天、安全为天”,“事故可防、事在人为”,“有责必履、执法必严”的理念,齐抓共管,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着力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严格源头监管,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大重点车辆、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确保综合管控效应明显提升。
成立以局长於旌方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系统各相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会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办。联系人:,具体负责“百日会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一)排查整治一批重点运输企业
1、大力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督促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大力开展“营转非”客车清理,严把驾驶人聘用管理关和营运车辆安全状况关。(责任单位:运管所)
2、加强重点运输车辆安全监管
对运输企业所属客货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校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安全性能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杜绝隐患车辆上路行驶。全面排查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挂靠情况,对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道路运输运输企业,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取缔。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xxx“84220”规定。(责任单位:运管所)
3、加强重点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对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准驾车型不符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严格依法处罚并通报企业,督促企业解除聘用合同。对于因企业负责人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导致客货运车辆发生事故构成犯罪的,以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罪追究企业负责人的刑事责任。(责任单位:运管所)
4、加强重点客货运车辆动态监管。深入客货运企业检查三类以上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辆和校车是否按规定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监控主体责任,落实专人实行24小时动态监管,及时发现、提醒、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对规定不落实的,严肃追究企业管理责任,责令立即整改、停止营运。(责任单位:运管所)
5、开展重点车辆违法清理。每月对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车辆进行排查,发现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和交通违法未处理3次以上等情况的,责令运输企业及驾驶人限期清理。(责任单位:运管所)
(二)排查治理一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6、排查公路安全隐患底数。6月底前,按照《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组织力量集中对所有省道、县乡公路、村村通交通安全隐患点段和事故多发点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公路安全隐患底数,健全隐患基础台账。(责任单位:公路局、农村局)
7、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开展乡道及以上农村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平面交叉等重点隐患大排查,建立底数台账。报请政府,落实整改资金,逐步开展隐患治理,改善道路通行环境。(责任单位:农村局)
(三)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8、加强重点运输企业及驾驶人交通安全警示和提示教育。每月深入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公司等重点运输企业,采取集中授课、典型案例宣讲、满分学习教育等形式,加强对重点运输企业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提升重点驾驶人群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文明交通常识知晓率。(责任单位:运管所)
(四)严厉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9、组织开展整治行动。紧紧围绕道路交通事故防控中心任务,针对影响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协调公安等部门开展整治行动,严厉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构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
(五)持续开展联合治超行动
10、按照市政府的相关部署,以205省道超限超载检测站固定治超站点为依托,联合公安、国土等部门,持续开展联合治超行动,实现“城市形象有效改观,公路设施有效保护,通行条件明显改善,交通事故明显减少”的目标。(责任部门:治超办)
一是重点打击路面超限超载行为。重点查处车货总重超过55吨和超限超载率100%以上的严重超限超载车辆,特别是运输砂石料、钢材的重型车辆以及无覆盖车辆,同一车辆连续两次以上(含)因严重超限超载、抛洒滴漏被查处的,一律按处罚标准上限严处。对货源单位允许非法改装车辆进、出场(厂)配载货物的,抄告其主管部门依法严处。
二是重点打击非法改装行为。对于路面查处的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要依据规定予以处罚和切割。
三是加强重点货源单位源头监管。要加大对货源单位的源头监管,督促源头单位落实岗位责任制,杜绝非法改装车辆和超限超载车辆进、出场(厂)。
四是严厉打击恶意闯卡、遮挡牌照等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一)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会战”,是市委、市政府为有效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势头,彻底扭转被动局面而做出的重要部署。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尤其是相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具体指挥、具体检查,细化措施、落实责任、主动谋求与相关部门的配合,狠抓落实。
(二)摸排底数,找准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全面摸清辖区内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运输车辆、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事故易发段底数,切实把握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基本情况,认真组织分析和研判,找准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管控措施。
(三)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把握系统“百日行动”工作重点,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突出挂靠车辆及所属企业安全监管,严把“两客一危”、农村面包车、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关口,加大事故多发、易发地段整改,切实做到隐患漏洞整改“零容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执法”,履行管理职责“重实效”。
(四)强化督查,从严追责。县局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组织督查,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对于监管制度和责任不落实、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单位和企业,一律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彻查责任,严格依法依规予以责任追究。凡是管理混乱、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必须黄牌警告,限期整改到位;凡是不安全的客货车辆必须坚决停运,不准上路;凡是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运输企业必须挂牌整顿,坚决追究责任;凡是构成犯罪的必须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社区用房专项清理方案篇二
卫星路社区安全生产工作在开发区管委会和街道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单位、各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搞好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紧紧围绕“打基础,抓重点”的工作思路,加强了安全法制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组织机构建设等基础工作,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得到落实,安全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安监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专项整治取得显著成果。安全生产关系到社区全局工作,为了加强领导,社区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社区用房专项清理方案篇三
社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成立了社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年初及时制定了《社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将安全生产“包保”分解到人。坚持每月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会上社区领导与各单位、及危化品销售点责任人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使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达100%。同时要求各单位也要将内部的责任细化到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
以“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日”以及其他重大事件为依托,在全社区范围内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为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家喻户晓,向广大企事业单位及居民宣传《安全生产法》、《道路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安全生产工作重在预防,为此我社区强化了防范措施,为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我们主要以季度安全生查和重点节假日期间检查为主,以专项整治行动为辅,开展了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在春节、“五一”、防汛期间、国庆、等特殊期间前后在全社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侧重于查找安全隐患,并加大整改力度,从而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使广大群众也受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提高了安全生产意识。
一年来,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在镇安委办和的领导下,在上级安办部门的指导下,通过社区安全领导小组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和群众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部分单位仍存在侥幸心里,对排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隐患不够重视。建设路道路损坏十分严重,安全隐患仍然存在,辖区居民群众对、三轮车、摩托车驾驶的道路认识仍不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仍然出现。一年来,我们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为我街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创造一个安全的环境。
社区用房专项清理方案篇四
通过综合整治,切实解决住宅小区存在的乱搭乱建、乱改乱用、乱停乱放、乱种乱养、乱贴乱挂、失管失监等突出问题,实现环境优美、秩序良好、设施完备、管理到位、群众满意的整治目标。
整治范围为滨江苑、通港苑。
(一)着力解决车库车棚方面存在的以下4个突出问题:
1、改变规划用途,在车库、车棚内从事开店、生产、经营等活动。
2、车库、车棚出租居住。
3、车库、车棚内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4、擅自改建车库、车棚,搭建卫生设施或燃气灶台,安装水龙头、水斗、洗衣台板等洗涮设施。
(二)着力解决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以下4个突出问题:
1、垃圾未实现分类投放和收集,未按规定及时清运。
2、垃圾桶未足额配置或未保持清洁、完好,周边有散落垃圾。
3、小区内有建筑垃圾和其它堆积物。
4、小区内有污水、油烟等影响环境卫生的问题。
(三)着力解决小区秩序方面存在的以下13个突出问题:
1、存在违法建筑。
2、擅自搭建雨棚、遮阳棚,影响小区容貌和公共安全。
3、存在破墙开店现象。
4、存在无证经营现象。
5、存在群租房、“三合一”等场所。
6、有流动摊点或乱设摊现象。
7、有乱晾晒行为。
8、在禁止使用蜂窝煤区域的小区内存在使用蜂窝煤现象。
9、在禁止河道洗涤区域的小区内及周边河埠头存在河道洗涤现象。
10、有未经审批擅自利用小区门禁系统等公共设施发布广告的现象。
11、有私拉乱接电线或违规为电动车充电现象。
12、消防车通道和高层住宅登高场地未划定明显标志,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或封闭。
13、流动人口未办理居住登记。
(四)着力解决楼幢环境方面存在的以下6个突出问题:
1、楼道门、窗、扶手、照明灯等设施缺失、破损。
2、楼道保洁不到位,有垃圾和其它杂物堆放。
3、建筑立面及楼道内有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墙面污损等现象。
4、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或者存在脱落危险,影响建筑容貌和公共安全。
5、违规在高层住宅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6、公共防盗门、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损坏,未及时修复,不能正常运行。
(五)着力解决绿化管养方面存在的以下5个突出问题:
1、绿化修剪维护不到位。
2、绿化枯萎、缺失。
3、擅自毁绿硬化地面。
4、擅自毁绿种植蔬菜或其它作物。
5、绿化区域有垃圾、杂物或有丛生杂草。
(六)着力解决车辆停放方面存在的以下4个突出问题:
1、未在规定的泊位内停车。
2、违规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影响消防等公共安全。
3、擅自设置车挡、地桩、地锁等障碍物占用小区道路和公共停车泊位。
4、有僵尸车或在绿化区域停车。
(七)着力解决公共设施方面存在的以下11个突出问题:
1、道路破损,有坑洼、积水、明沟等现象。
2、路灯破损未及时维修。
3、各种盖子、箱子、杆子损坏,未及时修复。
4、未做到雨污分流,未截污纳管。
5、公共宣传栏破损,公益宣传缺失,信报箱损坏或缺失。
6、楼幢指示牌破损、缺失、字迹不清。
7、娱乐、健身设施维护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
8、公共厕所配套设施损坏,未及时维修,未及时冲洗。
9、小区围墙倾斜、损毁、坍塌,隔离栏锈蚀、破损。
10、电梯维护不到位,存在应急电话失效等安全隐患。
11、灭火器、消防栓等设施缺失,未定期检查、维护。
(八)着力解决家畜宠物管养方面存在的以下3个突出问题:
1、擅自饲养鸡、鸭等家禽家畜。
2、有流浪犬、散放犬、无证犬。
3、未经审批饲养信鸽。
(一)调查部署(9月7日前)。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复评迎检工作动员会作动员部署。以住宅小区为单位,对照整治内容,摸清存在问题,制作问题清单,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
(二)推进实施(9月8日至9月30日)。以问题为导向,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全面开展整治行动,做到该拆则拆,该罚则罚,该关则关,该修则修,该补则补,该清则清,该劝则劝,该换则换,该建则建。
(三)检查评估(10月15日前)。以住宅小区为单位,以存在问题为导向,对照问题清单,查漏补缺,现场评估。对整改不到位的或未限期整改的,严格督促整改。
(一)领导机构保障。为保障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扎实有效推进,此次专项行动由委常务副主任严钢同志挂帅,委分管副主任赵腾飞同志具体负责。建委办为总协调单位,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以及重大问题的研究决定。建委办、规划分局、文明办、沥海镇、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环保分局、市场监管分局、质监分局、综合执法分局、滨海消防大队以及各管线单位根据本方案,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二)宣传保障。为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整治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建立宣传组,全程参与整治。重点曝光小区各类乱象,全过程报道整治工作成效,在全社会形成共识,增强老百姓获得感,形成比学赶超局面。
(三)督查保障。统筹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复评迎检的工作督查,定期开展督查通报,同时接受市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向全社会公布整治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四)成效评估保障。为保质保量完成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建立评估组。制订检查评估办法(具体由市文明办会同市综合执法局另行制订),通报检查评估结果。对整治工作不到位的住宅小区进行重点挂牌督办,定期报告整改情况。限期内整改不到位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约谈。
(五)依法处罚保障。建立物业服务公司市场退出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对工作不到位、环境整治不配合的物业服务单位,通报批评其存在的问题,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记入信用档案,同时依法限制其在新城范围内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对非法经营、非法排污、违法建筑、破坏绿化及其它公共设施等要依法处理,公安分局要依法履行职能,提供执法保障。
社区用房专项清理方案篇五
根据县委办、县府办的安排,按照《仪陇县开展城市管理“六大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的要求。为确保本次专项整治落到实处,我镇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以优化人居环境、完善安置小区功能配套,提升小区业主素质为主要内容,推动城市整体建设再上台阶。
通过开展城市安置小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改善安置小区环境,完善安置小区功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努力把安置小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生活便利和安全文明的宜居安置小区。
按照此次工作的要求,由镇环境整治办牵头、各社区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单位,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的安置小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一)安置小区物管服务是否健全,监控及门禁系统是否具备。
(二)安置小区内乱堆放的各类杂物,乱接电线,乱晾晒衣物等私拉乱接现象。
(三)小区内公用通道内乱停放的自行车、摩托车等,是否划有停放自行车、摩托车及小车车位。
(五)小区的环境卫生是否干净,垃圾清运是否及时,是否有专职的清扫保洁员、专门秩序管理员。
(六)小区内存在的乱搭、乱建,楼院内乱泼、乱倒脏水、污物等现象。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14日—2月16日)。
各社区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社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强化居民爱护环境卫生的责任和意识,形成“人人关心环境,家家参与整治”的良好氛围。
(二)实施整治阶段(2月17日—5月20日)
各社区及物业管理公司要组织人力、物力,对各安置小区居民住宅楼道内的杂物及环境卫生、道路卫生、公共设施进行整治和清理。同时,建立健全社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制度和长效管理机制。
(三)检查验收阶段(5月21日—6月5日)
按照要求,由镇环境综合整治办对城区各安置小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进行检查,并将此次考评结果纳入年终考核之中。对没有达到整治标准的小区,限时所辖社区整改。
(一)各社区是这次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主体,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计划,并结合摸底调查实际情况,有条不紊,强力推进。
(二)要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组织专人落实社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三)各社区要将市民文明素质教育与社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教育广大居民从爱护周边环境、楼道院落卫生做起,养成健康卫生、文明的生活习惯,积极支持和参与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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