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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开展城乡社区减负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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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开展城乡社区减负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精选6篇
    小编:CZJ2

社区工作的核心在于求真务实,真心实意地服务老百姓。为此,减负显得尤为关键,它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让社区工作人员从繁重的非核心业务中解脱出来,从而更专注、更高效地为群众办事。只有当社区工作人员真正将精力集中在解决群众问题上,才能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使社区成为老百姓信赖和依赖的温暖家园。下面小编在这里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几篇2024年开展城乡社区减负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2024年开展城乡社区减负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精选6篇

篇一:2024年开展城乡社区减负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__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基层负担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拓展基层减负工作效果,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根据省、市民政厅(局)、省、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社区减负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为减轻社区行政负担,切实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实现基层治理创新,推动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__大精神和____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巩固拓展基层减负工作成效,以服务社区居民群众为宗旨,以推进社区减负增效为目标,按照“精简、规范、高效、便民”的原则,全面清理社区承担的不合理负担,不断提升社区治理科学化水平,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标准、文明祥和、便民高效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履职。依法明确社区职责,聚焦主业,协助基层政府、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充分发挥社区在社会动员、服务居民、协调利益关系和维护基层稳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坚持居民自治。充分发挥社区居民自治功能,不断完善社区民主自治制度,满足居民群众多元化需求,依法保障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社区居民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能力。

坚持规范管理。制定社区工作清单,建立社区工作准入机制,指导社区依法组织开展公共服务、公益服务和便利服务,提高社区自我服务能力,确保社区减负工作有制可依、有章可循。

坚持权责一致。社区根据社区工作清单事项依法开展工作。县相关部门,乡镇等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照职责落实。

(三)工作目标

到20__年12月中旬,全县完成社区减负各项清理工作,乡镇根据县级制定的社区工作清单,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改进社区考核评价,规范社区挂牌,精减出具证明事项,优化社区工作方式,使社区职责权力更加清晰,自治功能更加强化,服务能力明显提高,进一步推动全县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长期坚持。

二、重点任务

(一)厘清社区组织权责边界。各乡镇要按照《__省社区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主要事项清单》(附件1)、《__省社区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主要事项清单》(附件2)、《__省不应由社区组织承担的事项指导清单(第一批)》(附件3)明确党政群机构要求社区组织协助或者委托社区组织开展工作事务的制度依据、职责范围、运行流程。

(二)优化社区组织考核评价。由乡镇对社区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比,逐步取消对社区工作的“一票否决”事项。未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党政群机构不得以是否挂牌作为考核社区工作的依据;未经县级党委、政府审批同意或统一部署,党政群机构不得以考核评比为由,将自身权责事项派交社区组织承担。

(三)精简社区工作机制和牌子。除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或者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未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党政群机构不得新设社区工作机制,不得要求社区组织对口挂牌,不得要求专人专岗。规范整合党政群机构设立的各类社区工作机制,统筹开展社区党的建设、治理、服务、群众工作。可由社区组织承担相应职责的,原则上不得在社区设立专门工作机制或者要求专人专岗。

(四)整治社区“文山会海”问题。大力精简社区参加的各类会议和活动,大幅减少社区填写台账、报送材料等事务性工作。各乡镇要整合各党政群机构要求社区组织填报的各类表格,清理整合面向社区组织的微信工作群、政务app;制定社区组织填报表格清单,每年年初统一交由乡镇安排社区组织按规定频次填报。

(五)压减社区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按照《关于改进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实施方案》(__民发〔20__〕__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通知》(__民发〔20__〕__号)要求,持续深化“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依托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建立政务数据和基层治理数据资源共享应用机制,凡是能够网上查询或核查的数据信息,不得向当事人索要相关证明;对于未实现共享共用的数据信息,由政府职能部门或单位之间协调查询核实;对于暂时无法通过数据信息比对的,由行政审批部门负责核查或采取委托第三方服务;对于数据信息缺失、确实无法查询核实的证明事项,探索通过个人书面承诺告知的方式解决,将个人承诺诚信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三、进度安排

(一)实施阶段(20__年8月至20__年12月)。各乡镇全面摸排了解社区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有关情况,根据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及时作出安排。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确保社区减负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社区自治能力和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二)检查评估阶段(20__年1月)。由县民政、组织部门对各乡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初步评估,随后省、市两级民政、组织部门将分别组成联合检查组,通过明察暗访方式,对我县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并通报有关情况。

(三)整改落实阶段(20__年2月)。各乡镇对检查评估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抓好落实落地,并于2月25日前将工作开展总体情况报送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

(四)持续巩固阶段(20__年3月以后)。将规范社区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证明事项工作作为落实基层减负的重要举措,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持续巩固工作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分级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进度和责任主体,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倒排工期。由民政、组织部门履行牵头职责,做好统筹指导、资源整合和督促检查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重要情况向党委、政府请示报告。开展社区减负专项行动情况将纳入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二)健全准入制度。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需社区组织承担的工作事项由党政群机构依法依规提出申请,县级民政、组织部门审核并报同级党委、政府批准后纳入清单管理。对省级层面未统一规范,但方便居民工作、学习、生活等且社区组织能够核实的证明事项,可参照社区组织工作事务准入制的做法进行清单管理,指导社区组织据实规范出具。

(三)提供必要保障。对纳入社区组织承担的工作事项,由相应部门提供经费支持和必要工作条件;对交由社区组织代办的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由乡镇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对居民确有需要,但社区组织难以承担的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服务事项,由乡镇协调解决。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或者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设立社区工作机制、专人专岗的,相应的党政群机构要提供人员、经费等必要工作条件,不得将保障责任转嫁给社区组织。

(四)强化信息支撑。各乡镇要充分发挥数字政府建设平台优势,督促相关党政群机构落实基层治理数据采集、汇集、存储和开发利用责任,统一对各党政群机构提供数据共享服务。要依托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等载体,积极探索推进社区数据资源建设,逐步实现社区组织工作数据综合采集、多方利用;有条件的地方可利用信息化手段,对社区组织负担进行线上即时监测。

各乡镇要按照进度安排分阶段将减负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

篇二:2024年开展城乡社区减负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减轻基层负担的决策部署和____关于基层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推动基层减负常态化开展,根据中共__市委组织部__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开展社区减负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民发〔20__〕__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____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__大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减轻基层负担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省第__次和市第__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增强社区整体效能这一主线、为社区组织和社区干部松绑减负这一目标,深化源头治理,推动党政机构、群团组织(以下简称党政群机构)工作思路和作风转变,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加强制度建设,着力解决社区组织事务多、考核多、台账多、挂牌多和证明多等问题,进一步巩固拓展基层减负工作成果。力争到20__年4月底,基本实现社区组织承担的工作事务权责清晰、设立的工作机制精简高效、加挂的牌子简约明了、出具的证明依规便民,进一步减轻社区组织和社区干部负担,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社区组织权责清单。依据《__省社区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主要事项清单》《__省社区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主要事项清单》,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于20__年8月下发《社区工作事项“五个清单”的通知》(市民发〔20__〕__号),建立《__市不应由社区组织承担的事项指导清单(第一批)》,进一步明确党政群机构要求社区组织协助或者委托社区组织开展工作事务的制度依据、职责范围、运行流程。各乡镇要按照文件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优化社区组织考核评价。由乡镇统一对社区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比,逐步取消对社区工作的“一票否决”事项。未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党政群机构不得以是否挂牌作为考核社区工作的依据;未经县委、县政府审批同意或统一部署,党政群机构不得以考核评比为由,将自身权责事项派交社区组织承担。

(三)精简社区工作机制和牌子。除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或者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未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党政群机构不得新设社区工作机制,不得要求社区组织对口挂牌,不得要求专人专岗。规范整合党政群机构设立的各类社区工作机制,统筹开展社区党的建设、治理、服务群众工作。可由社区组织承担相应职责的,原则上不得在社区设立专门工作机制或者要求专人专岗。

(四)整治社区“文山会海”问题。大力精简社区参加的各类会议和活动,大幅减少社区填写台账、报送材料等事务性工作。以乡镇为单位,整合各党政群机构要求社区组织填报的各类表格,清理整合面向社区组织的微信工作群、政务app;制定社区组织填报表格清单,每年年初统一交由乡镇安排社区组织按规定频次填报。

(五)压减社区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持续深化“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建立政务数据和基层治理数据资源共享应用机制,凡是能够网上查询或核查的数据信息,不得向当事人索要相关证明;对于未实现共享共用的数据信息,由政府职能部门或单位之间协调查询核实;对于暂时无法通过数据信息比对的,由行政审批部门负责核查或采取委托第三方服务;对于数据信息缺失、确实无法查询核实的证明事项,探索通过个人书面承诺告知的方式解决,将个人承诺诚信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三、时间安排

(一)实施阶段(20__年9月至20__年2月)。各乡镇全面摸排了解社区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有关情况,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其中:20__年8月底前根据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20__年12月底前完成社区“文山会海”问题整治,优化社区组织考核评价机制;20__年2月底前按照《中共__县委组织部、__县民政局转发关于印发社区工作事项“五个清单”的通知》(__民发〔20__〕__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清理规范社区工作机制和牌子。

(二)检查评估阶段(20__年3月)。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组成联合检查组,通过明察暗访方式,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并通报有关情况。

(三)整改落实阶段(20__年4月)。各乡镇对检查评估发现的问题,要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及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并于4月底前将工作开展总体情况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

(四)持续巩固阶段(20__年5月以后)。各乡镇将规范社区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证明事项工作作为落实社区减负的重要举措,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持续巩固工作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进度和责任主体,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倒排工期,抓好工作指导和督促,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有关问题,重要情况要向乡镇党委、政府请示报告,必要时要第一时间上报县委、县政府。开展社区减负专项行动情况纳入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二)健全准入制度。实行社区工作事务准入制,需社区组织承担的工作事项由党政群机构依法依规提出申请,经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审核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纳入清单管理。对省、市、县层面未统一规范,但方便居民工作、学习、生活等且社区能够核实的证明事项,可参照社区组织工作事务准入制的做法进行清单管理,指导社区组织据实规范出具。

(三)提供必要保障。对纳入社区组织承担的工作事项,由相应部门提供经费支持和必要工作条件;对交由社区组织代办的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由乡镇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对居民确有需要,但社区组织难以承担的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服务事项,由乡镇协调解决。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或者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设立社区工作机制、专人专岗的,相应的党政群机构要提供人员、经费等必要工作条件,不得将保障责任转嫁给社区组织。

(四)强化信息支撑。要充分发挥数字政府建设平台优势,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督促相关党政群督机构落实基层治理数据采集、汇集、存储和开发利用责任,统一对各党政群机构提供数据共享服务。各乡镇要依托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等载体,探索以乡镇为单位推进社区数据资源建设,逐步实现社区组织工作数据综合采集、多方利用。

各乡镇要将社区组织减负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市级部门将适时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

篇三:2024年开展城乡社区减负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为基层减负的有关精神,认真落实民政部、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民发〔20__〕__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__市字〔20__〕__号),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关于印发<__市减轻社区负担的实施意见>的通知》(__市民字〔20__〕__号)等精神,着力减轻社区工作负担,提升社区治理水平。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____思想和党的__大精神,切实加强党对城市社区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增强基层民主自治活力,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持续做好社区减负工作,提升社区服务效能,构建运行高效、权责明晰、管理规范的社区工作机制,提高城市社区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主要措施

(一)依法确定社区工作事项。根据民政部和省市县关于开展社区减负的相关要求,在充分征求全县各部门、各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事项清单(详见附件2、3、5、6),明确社区工作事项。城市社区管委会对照工作清单,进行规范清理。

(二)建立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制定《__县城市社区工作准入制度》(详见附件1),规范社区工作准入程序,厘清政府职能部门与社区的关系,明确社区的职责与边界。

(三)规范考核评比。落实《全省基层挂牌和考核评比专项清理整治方案》要求,凡是没有国家法律法规或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国家机关及省委、省政府文件依据的,或是对推动工作没有实际意义的考核评比项目,一律取消。实行城市社区党工委(城市社区管委会)统一对社区工作进行综合考核,政府职能部门不再对社区单独组织开展考核,不直接行使“一票否决”权。精简社区工作会议和台账,全面清理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求社区出具的各类证明。

(四)规范社区用房及挂牌行为。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按照“办公场所面积最小化、服务场所面积最大化”要求,推进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按照《全省基层挂牌和考核评比专项清理整治方案》要求,坚持“能清则清、能并则并、于法有据、有利工作”的原则,社区办公服务场所外只悬挂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居务监督委员会牌子及“中国社区”标识。社区内部各个功能室门口,原则上只悬挂一块牌子。考核社区工作不得以社区是否设立机构、挂牌作为考核依据。

(五)规范社区印章使用管理。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属于社区职责范围、社区有能力承担并确需社区提供证明的,方可使用印章。居民委员会公章主要用于居民自治活动,为居民提供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和就业创业人员相关基本信息、社会化管理服务、生育管理与服务、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申请人道救助、青少年社区志愿服务活动、见证法律文书送达等方面的证明。

(六)提升社区服务能力。结合居民工作特点和生活规律,建好管好用好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立首问负责、一次告知、服务承诺、预约服务、全程代办等机制,增强社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综合功能和承载能力。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城市社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社区减负工作,将其作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举措,摆上重要日程。各部门、各单位、城市社区管委会主要领导要坚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推进到位。

(二)加强协调配合。社区减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要求高,各部门、各单位、城市社区管委会要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政策措施,解决存在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社会组织承接社会服务事项(详见附件4),弥补社区工作力量不足,帮助社区减轻工作压力。

(三)加强督查宣传。社区减负工作情况由县民政局牵头开展监督检查。对变相向社区下达负面清单以内事项的部门单位,要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各部门、各单位、城市社区管委会要加强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基层好经验好做法,形成长效机制。

不在城区范围内的乡(镇)所属社区,参照本方案精神执行。

篇四:2024年开展城乡社区减负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理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与职能部门及基层政府的权责关系,减少社区过多的行政事务性工作,促进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得到提升、社区居民多样化的需求有效满足,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民发〔20__〕__号)和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的相关要求,制定__市全面推进社区减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__大及__届____全会和____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服务社区居民群众为宗旨,以推进社区减负增效为目标,按照“精简、规范、高效、便民”的原则,全面清理城乡社区承担的不合理负担,不断提升社区治理科学化水平,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标准、文明祥和、便民高效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二)目标任务

基层政府和基层自治组织职责范围清晰,基层民主自治活力得到彰显;城乡社区负担明显减轻,社区事务准入制度全面实施;社区服务资源有效整合,社区服务体系日益完善;社区工作理念进一步优化,为民服务效能大幅提升;社区居民的多样化需求得到满足,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三)社区减负内容

1、依法确定社区工作事项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厘清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的职能,全面清理现有社区公共服务项目,制定《城乡社区自治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主要事项》和《城乡社区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主要事项》两份清单,进一步明确社区村(居)委会权责范围。凡属基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村(居)民委员会,不得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派任务、下指标。凡属社区村(居)民自治的事务,政府职能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尊重居村(居)民委员会的自主权,支持和帮助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实行民主管理。

凡不属于“项目清单”范围内的工作事项,但确需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协办的,实行准入审批制度,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协办。

2、规范社区机构和挂牌

根据社区工作实际,对各职能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和加挂的各种牌子进行规范清理,原则上能整合的一律整合,能取消的一律取消。社区办公场所对外只悬挂社区党组织、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社区服务站(中心)三块牌子以及“中国社区”标识。社区服务站(中心)是社区自治组织服务机构,内部功能场(室)根据其主要功能或通用功能只悬挂一块识别牌,各部门不得以条线规定为由,要求社区增挂其他牌子。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定期组织对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的室内上墙制度进行清理,有条件的社区可采用电子屏、电视屏、触摸屏等方式集中展现。

3、压缩社区创建达标评比项目

全面清理面向社区的各类创建达标、检查评比项目,除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明确提出要求开展的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批准保留的项目外,各部门不得自行设置面向社区的创建达标项目,最大限度减轻城乡社区负担。鼓励社区自主开展创建活动,打造特色品牌。保留由社区自愿申报的全国、全省的创建事项。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对社区工作实行综合考核评比,建立以社区村(居)民群众满意度为主要评价标准的社区考核机制,取消对社区的“一票否决”事项。社区考核达标评比表彰活动,要简化考评方式、程序和内容,最大限度减轻城乡社区负担。精简各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社区的检查活动,职能部门工作检查只针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社区工作的检查每月不超过3次。

4、精简社区会议和台账

精简社区参加的各类会议,原则上县级组织的会议每年不得超过2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的会议每月不得超过4次,原则上每周只召开一次由社区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例会。如无特殊情况,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不得召开由社区工作人员参加的会议;确需召开的,必须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批准。大幅减少各职能部门针对社区的各类台账和材料报表,整合内容重复、形式雷同的材料报表。

5、严格社区印章管理使用

建立健全社区印章管理制度。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公章主要用于社区村(居)民自治活动,为村(居)民提供能如实掌握的居住、政审、申请救助、抚恤、高龄津贴、残疾保障、职工和村(居)民社保、计划生育婚育情况、就业扶持、子女助学金、学杂费减免、青少年课外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等方面的证明,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要求社区出具超出公章使用范围的各类证明。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印章不能使用于任何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连带责任的证明。

6、统一社区信息网络

整合社区信息资源,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社区公共服务事项的一站式受理、全人群覆盖、全口径集成和全区域通办。精简各部门建设和部署在社区的业务应用系统和服务终端,部门新建业务应用系统不再单设服务终端或向社区延伸,已建成的各类业务应用系统要逐步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迁移或集成。规范各类业务应用系统与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的共享范围、共享方式和共享标准,实现数据一次采集、资源多方共享。

7、增强社区自治功能

推动城乡社区在减负后能够腾出足够时间和精力开展社区治理工作,完善基层社区自治组织网络,建立、修订、完善、实施《村(居)民公约》、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党群联席会议、民情恳谈、民主开放日、社区协商等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广泛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与自治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核心领导作用,动员辖区单位、社会组织、物业公司及各类志愿服务组织支持基层民主自治建设。

8、提升社区服务能力

建立健全基层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扩大资金来源,拓展服务领域,规范购买服务程序,将适合采用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公益性、专业性、技术性服务交由社会组织、企业等社会力量承担。加快培育各类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支持和引导公益类、慈善类、互助类、城乡服务类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社区、社工、社会组织“三社联动”工作机制,结合居民个性化需求,为居民、社工、社会组织搭建起服务的桥梁,满足居民合理服务需要;积极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发挥社工专业人才骨干作用,提升城乡社区为民服务水平。

(四)实施时间与步骤

1、安排部署阶段(20__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

市、县级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社区减负目录,召开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2、组织实施阶段(20__年12月11日至12月31日)

各社区全面清理工作机构和牌子,明确职责和协助基层政府办理事项,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实现减负增效。

3、总结汇报阶段(20__年1月1日至1月10日)

各县(市、区)进行抽查检查,评估工作推进效果,提出完善建议,总结社区减负开展情况。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把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和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社区治理创新的重要任务,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组织、民政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协同参与的社区减负工作领导体制。县(市、区)组织、民政部门要逐项抓好落实,确保此项工作落地见效。

2、加大舆论宣传。各县(市、区)要加大社区减负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有依托社区开展工作的部门,适应社区发展需要,主动开展社区减负,推进社区减负工作顺利开展。要注意总结在推进社区减负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进行宣传推广,形成长效机制。

3、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市、区)要认真对照社区减负方案要求,加强检查、督查力度,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公开治理项目、主要内容、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让群众充分知情,接受群众监督。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将在减负工作开展期间对全市城乡社区减负工作专项治理成效和建章立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将予以通报批评,确保全市城乡社区减负工作有序推进、见到实效。

篇五:2024年开展城乡社区减负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贯彻落实《__县社区减负工作方案》(__民〔20__〕__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减轻我镇社区行政事务多、检查评比多、会议台账多、不合理证明多等负担,不断推动社区治理创新,提升为民服务水平,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明确基层政府和基层自治组织职责范围清晰,保障基层民主自治活力;加强社区事务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有效减轻社区负担;整合社区公共服务资源,完善社区服务体系;优化社区工作理念,提高为民服质量水平;满足社区居民的多样化需求,提升社区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内容

(一)推进社区事务法治建设。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将社区事务纳入法制轨道势在必行,也是不断加强基层法治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凡属镇人民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不得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向社区派任务、下指标;凡属社区自治的事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尊重居社区的自主权,支持和帮助社区实行民主管理,真正意义上划清政府与社区的职能职责界限。同时,居民委员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明晰居民委员会的职能职责,全面厘清现有社区公共服务事务,通过制定的《镇社区自治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主要事项》、《镇社区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主要事项》两份清单,进一步将社区权责规范化、制度化。若不属于“项目清单”范围内的工作事项,但确需社区协办的,实行准入审批制度,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社区协办。

(二)规范社区工作机制及场所。对镇政府设置在社区的工作机构、加挂的各类牌子以及社区成立的机构等等,根据社区工作实际需要,按照“能整合的一律整合,能取消的一律取消”原则进行规范清理。社区办公场所对外只悬挂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社区服务站(中心)三块牌子等标识。社区服务站(中心)是社区自治组织服务机构,内部功能场(室)根据其主要功能或通用功能只悬挂一块识别牌,各部门不得以条线规定为由,要求社区增挂其他牌子。镇人民政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的室内上墙制度进行清理,有条件的可采用电子屏、电视屏、触摸屏等方式集中展现。

(三)压缩社区创建达标评比项目。全面清理面向社区的各类创建达标、检查评比项目,除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明确提出要求开展的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批准保留的项目外,各部门不得自行设置面向社区的创建达标项目,最大限度减轻社区负担。镇政府要充分保障社区自愿申报全国、全省的创建事项的权利,鼓励社区自主开展创建活动,打造特色品牌。对社区工作实行综合考核评比,建立以社区群众满意度为主要评价标准的社区民考核机制,取消对社区的“一票否决”事项(保留事项除外),考核达标评比表彰活动,要简化考评方式、程序和内容。镇人民政府对社区工作的检查每月不超过3次。

(四)精简社区会议台账报表。精简社区参加的各类会议,原则上县级组织的会议每年不得超过2次;镇人民政府组织的会议每月不得超过4次,原则上每周只召开一次由社区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例会。如无特殊情况,镇人民政府不得召开由社区工作人员参加的会议;确需召开的,必须经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批准。针对社区管理复杂、工作量大等诸多因素,镇人民政府以及各部门应尽最大限度地减少社区的各类台账和各种报表,及时整合内容重复、形式雷同的材料报表。

(五)严格社区印章管理使用。社区印章主要用于社区居民自治活动,为居民提供能如实掌握的居住、政审、申请救助、抚恤、高龄津贴、残疾保障、职工和居民社保、计划生育婚育情况、就业扶持、子女助学金、学杂费减免、青少年课外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等方面的证明所使用,具有很强的法律效应,因此建立健全社区印章管理制度,委托专人专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出借和使用。

(六)整合社区信息网络平台。整合社区信息资源,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社区公共服务事项的“一站式”受理、全社区覆盖、全口径集成和全区域通办。精简各部门建设和部署在社区的业务应用系统和服务终端,部门新建业务应用系统不再单设服务终端或向社区延伸,已建成的各类业务应用系统要逐步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迁移或集成。规范各类业务应用系统与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的共享范围、共享方式和共享标准,实现数据一次采集、资源多方共享。

(七)强化社区自治管理能力。推动社区在减负后能够腾出足够时间和精力开展社区治理工作,完善社区自治组织网络建设,建立、修订、完善、实施《居民公约》、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党群联席会议、民情恳谈、民主开放日、社区协商等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广泛引导社区居民积极参与自治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核心领导作用,动员辖区单位、社会组织、企业及各类志愿服务组织支持基层民主自治建设。

(八)提升社区公共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基层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扩大资金来源,拓展服务领域,规范购买服务程序,将适合采用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公益性、专业性、技术性服务交由社会组织、企业等社会力量承担。加快培育各类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支持和引导公益类、慈善类、互助类、城乡服务类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社区、社工、社会组织“三社联动”工作机制,结合居民个性化需求,为居民、社工、社会组织搭建起服务的桥梁,满足居民合理服务需要;积极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发挥社工专业人才骨干作用,提升城乡社区为民服务水平。

三、实施时间与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__年1月12日至1月17日):镇政府将及时召集社区干部召开工作例会安排部署社区提供明细减负目录,以便下一步的工作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20__年1月18日至1月31日):镇政府将安排人员协助社区全面落实清理工作机构和牌子等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和协助基层政府办理事项,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实现社区减负增效。

(三)总结汇报阶段(20__年2月1日至2月10日):县级部门将对全县进行随机抽查检查,因此我镇要做好社区减负工作推进的监督和评估,提出完善意见,社区要做好减负工作总结并及时汇报。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政府、社区要把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和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社区治理创新的重要任务,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协同社区做好减负工作,确保此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加大舆论宣传。社区加大社区减负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有依托社区开展工作的部门,适应社区发展需要,主动开展社区减负,推进社区减负工作顺利开展。要注意总结在推进社区减负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进行宣传推广,形成长效机制。

(三)加强督促检查。社区要认真对照既定的减负清单要求,加强检查、督查力度,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公开治理项目、主要内容、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让群众充分知情,接受群众监督。镇政府将在减负工作开展期间对社区减负工作专项治理成效和建章立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社区减负工作的有序推进、见到实效。

篇六:2024年开展城乡社区减负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及省、市委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社区减负扩能增效,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完善基层治理工作的意见》(__发〔20__〕__号)精神,现就在全市城市社区开展以“减牌子、减事务、减考核、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三减一加强”专项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应减尽减、应退尽退”原则,通过落实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集中清理规范各单位下派基层的工作任务,切实解决社区过度行政化问题,实现社区职责更加明晰、功能更加优化、服务更加精准,社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有效发挥,进一步推动我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主要任务

(一)减牌子,整治社区室内外环境。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睦邻中心)主入口只保留“社区党组织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2块牌子和“党群服务中心”、“中国社区”2个统一标识;内部功能室根据其主要功能或通用功能只悬挂1块识别牌,其他未纳入《社区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的标牌一律摘除。结合本次专项行动,以县(市)区、开发区为单位统一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室内外标识、标牌,集中开展社区服务设施标准化、规范化、亲民化改造。

(二)减事务,清理规范社区工作事项。各级各单位要以《社区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为主要依据,将未纳入清单的各类组织机构、活动阵地、工作任务、盖章证明、信息系统、台账等一律取消。

(三)减考核,整合各类考核评比。以《社区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中的事项作为考核主要依据,未纳入清单的考核一律取消。对核准进入社区的考核事项进行整合,建立统一的考核评比指标体系,每年由街道(乡镇)进行综合考核,各职能部门不再单独组织。社区综合考核中应将居民满意度作为重要评价标准。

(四)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发挥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完善社区党组织领导体制,健全社区党组织体系,加强社区党组织对社区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各类组织的领导,社区党组织对社区有关人事安排、重要事项决定、资金使用等发挥主导作用,行使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上级支持社区的政策项目、资金资源,以社区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到位。赋予社区党组织对辖区单位评先评优、荣誉申报等的评价权,对公共服务单位的评价和年检年审的建议权;在“两代表一委员”、先进模范人物等推荐评选中,应征求其所居住的社区党组织意见。完善社区党组织运行机制,健全社区党建联席会议制度,推进社区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互联互动。加强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选优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不断优化班子结构。深入推进社区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严肃党的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

三、工作步骤

(一)学习宣传阶段(8月10日—8月30日)

各地各相关单位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中央及省、市委关于“基层减负年”的决策部署,认真学习我市实行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依法履职的责任意识。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将“两个清单”发放到各城市社区,并全部上墙公示。(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

(二)自查清理阶段(8月31日—10月10日)

各地各相关单位对照《社区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全面落实社区工作事项准入相关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集中清理。各地按照“应退尽退”原则,在保证为民办事、服务不受影响的前提下,督促指导各街道(乡镇)将城市社区现有的各类不规范挂牌、组织机构、活动阵地、工作任务、盖章证明、信息系统等全面清理规范到位。(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

(三)验收复核阶段(10月11日—10月31日)

各地于10月上旬前全面完成本次专项行动验收工作,形成总结报告报市城市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城市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0月底前组织人员对“三减一加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成效进行复核抽查,对于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处理、及时纠正,对整改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或问责处理。(责任单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和目标管理办公室,市城市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四、组织保障

各地各相关单位要把开展“三减一加强”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委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完善基层治理工作的重要抓手,作为基层减负的有力举措,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扎实推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要主动对接、及时沟通,做好相关衔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运行不受影响。各区级城市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全面指导推进本次专项行动,加强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纠正。各地各相关单位工作进展和成效请及时报告市城市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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