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实施意见的公文格式篇一
欢迎来到本站,今天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是最新公文意见的格式,希望大家喜欢。
意见,是上级机关或主管部门针对当前即将进行的主要工作和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提出原则性的要求和具体的处理办法,并直接发至下级机关或转发到有关部门遵照执行的一种公文。
直发性意见
指可以直接下发的意见。通常是上级机关对下属机关的工作提出要求和规定时使用的意见。
请批性意见
指行文单位把对自己主管的工作提出的指导性意见先呈报给执行单位共同的上级机关,再有上级机关转批给有关单位执行的意见。
建议性意见
指下级机关对重大问题提出建议,要求上级机关予以批转的一种上行公文。
指导性意见
指用于上级机关或有关主管部门阐述和说明开展某项工作的基本思想、原则、要求,并对工作提出原则性指导意见的一种公文。
规划性意见
指用于上级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制定开展某项工作的部署、要求、安排、具体措施,并带有工作计划特点的一种公文。
标题
意见的标题,揭示全文的中心思想和行文的目的,具有固定的格式。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组成。
主送机关
直接下发的意见,要标注主送机关。如果主送机关已标注在批转通知中,不再标注主送机关。
开头
意见的开头,主要写明发布意见的背景、根据、目的、意义等内容。篇幅根据具体情况可长可短,最后以“现提出以下意见”、“特制定本实施意见”等语句承上启下、引入正文。
主体
这部分是意见的主要内容,要把对重要问题的见解和处理办法一一写明。如果是规划性意见,内容繁多,可列出小标题作为各大层次的标志,小标题下再分条表述;如果是内容较单纯集中的工作意见,主体部分直接列条即可,不必再设小标题。
结尾
篇幅较长的意见通常以提出号召、希望、督查要求为结尾。局部性意见大多没有专设的结尾,而是自然结束正文。
落款
落款即署名和标注成文日期。直发性意见,一般都在文后署名和标注成文日期;转发性意见,通常不在文后落款,而将发文机关名置于标题之下。
关于分离企业自办中小学校的意见
市人民政府:
一、从企业分离出来的中小学校按属地办学的原则,移交给当地区、市政府,由教育部门归口管理。原学校按中小学校名称审批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予以更名。
二、学校现占用的资产(包括学校用地、用房、仪器、教学设施、车辆等)实行整体无偿划拨。移交资产的数额以x年底清产核资数或各项资产账面数为准,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界定后办理资产划拨、变更手续。学校债务由企业承担。校办工厂不随学校划拨,全部留给企业。如校办工厂占用学校资产的,无偿倒出留给学校。教职员工(含离退休人员)在企业的住房原产权关系不变,使用调配权归当地政府。住房制度改革中,出售住房的资金归企业所有。
三、学校教职员工(含离退休人员)按x年xx月末实际在册人员成建制移交给当地政府。如本人自愿,企业同意,也可以一次性留在企业。
四、学校从企业分离后,教职员工(含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按当地同类学校工资标准进行套改。原企业工资经核定后高于套改工资部分作为保留津贴发放,每年按%的幅度扣减,第xx年到位,如在此期间退休,未扣减完部分不再保留。企业拖欠教职员工(含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医疗费等,在学校分离时一次性付清。
五、学校由企业移交给当地政府后,教育经费xx年内由市财政负担二分之一,余下部分由市教委、当地财政和企业各负担三分之一。具体经费数额,第xx年(x年)由市财政征求市区两级教委、市经委和当地财政意见后,按xx市中小学校平均教育经费预算水平核定,后xx年每年按%的比例递增。xx年以后,以第xx年(x年)实际拨付的教育经费为基数,基数内当地财政承担的数额不变,其他部分由市财政划入当地财政支出基数;新增部分由当地财政负担。
为了减轻当地财政负担,对尚未达到“普九”标准的学校,企业应在移交时给予适当的资金支持。
学校分离后,xx区教育费附加的分配比例,按实际增加的学生数由市财政重新核定。xx区、xx店市企业的教育费附加,由当地政府直接收缴。
六、分离企业办学校工作要在市政府的领导下,有组织地进行。为了加强这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分离企业办学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任组长,市体改委、教委、经委为副组长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局、人事局、编委办、劳动局及有关区、市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体改委。企业所在地成立由当地政府主要领导牵头,企业及有关部门参加的交接小组,具体负责企业自办学校的分离和交接工作。
七、分离企业办学校是一项难度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市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要从搞好国有经济的大局出发,积极配合企业,抓紧做好这项工作。本意见未尽事宜和在分离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可通过协商的办法加以解决。分离过程中要做到不减少教育投入,不影响学生就学,不降低教学质量,以保持分离学校的平稳过渡。
以上意见如无不当,请批转各单位贯彻执行。
xx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xx市教育委员会
xx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x年xx月xx日
实施意见的公文格式篇二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管党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结合xx党支部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要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紧紧围绕党建工作“内涵质量提升年”主题,在推进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建统领、先进带领、文化引领新优势,为开创xx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明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基本原则。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党的思想建设作为基础性建设来抓,坚定理想信念,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密切党同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带头维护核心对党忠诚,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接受党内监督,带头弘扬优良作风,发挥好“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带头做到“四个服从”“五个过硬”,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
(一)从严抓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
坚决维护核心对党忠诚。要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头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记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确保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政令畅通。
严肃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要严格执行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党组织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持续完善制度机制建设。要严格执行党章党规,根据集团公司党委工作安排,每年年初,研究制定党支部工作要点和推进措施,层层压实党建工作责任;要定期分析研究,每年召开不少于两次会议,专题分析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出工作安排部署;要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推动制度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二)从严抓思想建设。把思想建设作为党的基础性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魂”。
深化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严格落实上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集团公司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全面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监督和评议,认真对照检查,切实抓好整改;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管理权,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认真抓好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强化互联网思想理论引导,批驳错误思潮,巩固和发展主流意识形态,对发现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不力的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问责,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安全。
强化日常理论学习。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推广“学习强国”学xxx台,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政治理论水平;着力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定期开展日常学习、专题研讨,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认真学习领会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卷等权威读本,联系实际组织学习党史、新中国史和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突出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三观”,与上级党组织要求保持一致、与企业核心利益保持一致;突出爱国、爱党、爱企、爱岗重点,深入实施理论惠民工程,推进党的理论知识普及入车间、到班组,引导党员干部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坚定政治理想信念。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首要任务,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开展红色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三)从严抓纪律建设。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围绕“守纪律、讲规矩、明底线、知敬畏”四个方面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教育和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严防“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五个绝不允许”,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督促党员干部摆正个人与组织的关系,自觉坚持和维护“四个服从”,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在行动上坚决维护和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组织原则、不服从组织安排,以及搞非组织活动等问题。
严明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始终坚持一切出于公心、一切为了事业、一切按规矩办事,把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作为党员干部行为底线,深化教育倡廉、读书思廉、阵地传廉、警示促廉、典型导廉、活动兴廉、环境育廉、家庭助廉“八廉”工程,督促党员干部克己自律、严守底线,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违反各项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四)从严抓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从严管理、从严教育、从严监督,把严的要求、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贯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始终。
突出加强班子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格执行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严肃落实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把强化执行抓在手上,全面打造“政治上靠得住、发展上有招数、作风上过得硬”的坚强领导集体。
突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立足实际,注重在业务骨干、基层一线及青年员工中发展党员,把骨干发展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骨干;从严抓好党员日常管理,坚持积分量化、过“政治生日”、创先争优、包片抓点等工作,用好“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等平台,完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机制,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
突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全员岗位培训,按照相应层级和岗位能力与素质的要求,有针对性、有计划、分阶段实施相关专业培训,促进员工素质提升和岗位成才;推进技能职务岗位建设,构建人才发展多通道体系,实现人才成长从“双通道”到“三通道”的转变,保证各类人才干事有舞台、成长有通道、发展有空间。
(五)从严抓基层基础。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聚力深化“三基”建设,在打牢基础、补齐短板上下功夫,推进党建质量再上新台阶。
推进“标准化+”党建品牌创建。巩固完善“三型九化”党建工作体系,要立足本单位专业特点,提炼创建内涵深、叫得响,措施硬、硕果实的党建突破项目;实行党员干部包片抓点制度,班子成员要联系1-2个车间、科室创建党建示范点;扎实有效地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身边无事故”、“党员突击队”等创新创优创建活动,真正将党建成果转化为发展成果。
加强过硬党支部建设。对照“领导班子过硬、党员队伍过硬、党内生活过硬、基础保障过硬、发挥堡垒作用过硬、党建品牌过硬”标准要求,对标对表进行自查自检,对查出的问题,逐条制定改进措施、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党支部持续过硬。
(六)从严抓作风建设。把作风建设作为永恒主题,坚持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持之以恒改进作风,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驰而不息纠“四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深挖细查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重点关注公款吃喝、旅游、违规发放薪酬、滥发福利和津贴补贴等行为,防范和查处各种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把纠治“四风”抓深抓实;定期对各部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进行抽查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通报,抓住典型,严肃处理。
完善机制严考核。强化重点工作督察督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大“慵、懒、散、浮、拖”整治力度,对工作不落实、慢落实、选择性落实、象征性落实的部门和个人,公开通报曝光,严肃追究问责。抓住惩戒问责这个关键,倒逼担当作为、狠抓落实,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七)从严抓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会议精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严格“两个责任”,推动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再提升,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压实“两个责任”,增强管控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签订落实责任书,通过约谈、述职述责、检查考核等措施,传导压力,压紧压实,形成上下贯通、逐级负责的责任链条,加大问责力度,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强化执纪监督,增强防控力。加大监督力度,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物资采购、资金回收、工程建设、劳动用工、薪酬分配、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完善经营管理制度,加大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力度。
筑牢思想防线,增强预控力。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章党规党纪,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深化廉洁从业教育,坚持以正面宣传教育为主,以反面典型案例为教材,开展集中性和经常性教育,防微杜渐、警钟常鸣,弘扬清风正气,形成崇尚廉洁的浓厚氛围。
(一)党支部班子责任清单
(1)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上级党委有关要求,每年召开不少于两次会议,专题分析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和任务,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3)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决策等事项。
(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5)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
(6)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7)严格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至少安排12次专题学习。
(8)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持之以恒反对“四风”。
(9)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二)党支部书记责任清单
(1)带头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
(2)每年主持召开专门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会议不少于两次,做到重要工作靠前指挥、具体主抓。
(3)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日常管理监督,每年与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分别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压实主体责任。
(4)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
(5)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
(6)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按时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7)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8)带头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9)主动接受和支持纪检组织的监督,支持纪检组织对发生问题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纪律审查,对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和纪检组织沟通,并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
(10)每年向上级党委报告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本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等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协助党支部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分管范围内落实管党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之中,对分管范围内的管党治党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每年对部门负责人开展一次廉政谈话。
(3)督促指导分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廉政教育、规范权力运行等具体措施,抓好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
(4)加强对分管部门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督促和检查,对履行责任不到位的及时约谈,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党委报告。
(5)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7)主动接受纪检组织的监督,支持纪检组织对分管部门发生的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按程序报告。
(8)每年向党委述责述廉,报告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和评议。
(一)严格报告述职程序。党支部每年向集团公司党委报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支部班子成员结合年度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等方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个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二)完善检查机制。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完善党建工作经常性督查考核机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将党建考核结果与业绩、薪酬挂钩,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依据,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督导检查、述责述廉和述职评议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党支部必须认真抓好整改。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在党的建设方面出现重大问题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严肃问责,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实施意见的公文格式篇三
很多构思都是需要去具体实施的。下面跟着本站小编一起来看看关于实施意见格式范本,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充分认识绿色建筑发展的重要意义
绿色建筑是指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xx),在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快速发展的历史时期,深入推进建筑节能,加快发展绿色建筑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目前,我国城乡建设增长方式仍然粗放,发展质量和效益不高,建筑建造和使用过程能源资源消耗高、利用效率低的问题比较突出。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以绿色、生态、低碳理念指导城乡建设,能够最大效率地利用资源和最低限度地影响环境,有效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模式,缓解城镇化进程中资源环境约束;能够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理念,为人们提供健康、舒适、安全的居住、工作和活动空间,显着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人民满意度,并在广大群众中树立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的观念;能够全面集成建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及环境保护等多种技术,极大带动建筑技术革新,直接推动建筑生产方式的重大变革,促进建筑产业优化升级,拉动节能环保建材、新能源应用、节能服务、咨询等相关产业发展。
各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推动发展绿色建筑,是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基本内容,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紧紧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尽快制定有力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健康发展。
二、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主要目标与基本原则
(一)主要目标。切实提高绿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重,到20xx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超过30%,建筑建造和使用过程的能源资源消耗水平接近或达到现阶段发达国家水平。“”期间,加强相关政策激励、标准规范、技术进步、产业支撑、认证评估等方面能力建设,建立有利于绿色建筑发展的体制机制,以新建单体建筑评价标识推广、城市新区集中推广为手段,实现绿色建筑的快速发展,到20xx年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和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力争到20xx年,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0亿平方米以上。
(二)基本原则。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因地制宜、经济适用,充分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禀赋、气候条件、建筑特点,合理制定地区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和技术路线,建立健全地区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实施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积极完善政策体系,从整体上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并注重集中资金和政策,支持重点城市及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在加快绿色建筑发展方面率先突破。合理分级、分类指导,按照绿色建筑星级的不同,实施有区别的财政支持政策,以单体建筑奖励为主,支持二星级以上的高星级绿色建筑发展,提高绿色建筑质量水平;以支持绿色生态城区发展为主要抓手,引导低星级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激励引导、规范约束,在发展初期,以政策激励为主,调动各方加快绿色建筑发展的积极性,加快标准标识等制度建设,完善约束机制,切实提高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
三、建立健全绿色建筑标准规范及评价标识体系,引导绿色建筑健康发展
(一)健全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尽快完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制(修)订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管理及相关产品标准、规程。加快制定适合不同气候区、不同建筑类型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研究制定绿色建筑工程定额及造价标准。鼓励地方结合地区实际,制定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编制绿色生态城区指标体系、技术导则和标准体系。
(二)完善绿色建筑评价制度。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财政部门要加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制度的推进力度,建立自愿性标识与强制性标识相结合的推进机制,对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的一般住宅和公共建筑,实行自愿性评价标识,对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的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等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率先实行评价标识,并逐步过渡到对所有新建绿色建筑均进行评价标识。
(三)加强绿色建筑评价能力建设。培育专门的绿色建筑评价机构,负责相关设计咨询、产品部品检测、单体建筑第三方评价、区域规划等。建立绿色建筑评价职业资格制度,加快培养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评估、能源服务等方面的人才。
四、建立高星级绿色建筑财政政策激励机制,引导更高水平绿色建筑建设
(一)建立高星级绿色建筑奖励审核、备案及公示制度。各级地方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设计评价标识达到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项目汇总上报至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两部”),两部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申请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报告、工程建设审批文件、性能效果分析报告等进行程序性审核,对审核通过的绿色建筑项目予以备案,项目竣工验收后,其中大型公共建筑投入使用一年后,两部组织能效测评机构对项目的实施量、工程量、实际性能效果进行评价,并将符合申请预期目标的绿色建筑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对高星级绿色建筑给予财政奖励。对经过上述审核、备案及公示程序,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的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给予奖励。20xx年奖励标准为:二星级绿色建筑4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三星级绿色建筑80元/平方米。奖励标准将根据技术进步、成本变化等情况进行调整。
(三)规范财政奖励资金的使用管理。中央财政将奖励资金拨至相关省市财政部门,由各地财政部门兑付至项目单位,对公益性建筑、商业性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等,奖励资金兑付给建设单位或投资方,对商业性住宅项目,各地应研究采取措施主要使购房者得益。
五、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规模化发展绿色建筑
(一)积极发展绿色生态城区。鼓励城市新区按照绿色、生态、低碳理念进行规划设计,充分体现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要求,集中连片发展绿色建筑。中央财政支持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申请绿色生态城区示范应具备以下条件:新区已按绿色、生态、低碳理念编制完成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建筑、市政、能源等专项规划,并建立相应的指标体系;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的一星级及以上的评价标准,其中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达到30%以上,2年内绿色建筑开工建设规模不少于200万平方米。
(二)支持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中央财政对经审核满足上述条件的绿色生态城区给予资金定额补助。资金补助基准为5000万元,具体根据绿色生态城区规划建设水平、绿色建筑建设规模、评价等级、能力建设情况等因素综合核定。对规划建设水平高、建设规模大、能力建设突出的绿色生态城区,将相应调增补助额度。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补贴绿色建筑建设增量成本及城区绿色生态规划、指标体系制定、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及能效测评等相关支出。
(一)鼓励保障性住房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规划建设。各地要切实提高公租房、廉租房及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水平,强调绿色节能环保要求,在制定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时,具备条件的地区应安排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建造。
(二)在公益性行业加快发展绿色建筑。鼓励各地在政府办公建筑、学校、医院、博物馆等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建设中,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结合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公益性建筑中开展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试点,从20xx年起,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三)切实加大保障性住房及公益性行业的财政支持力度。绿色建筑奖励及补助资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资金向保障性住房及公益性行业倾斜,达到高星级奖励标准的优先奖励,保障性住房发展一星级绿色建筑达到一定规模的也将优先给予定额补助。
(一)积极推动绿色建筑科技进步。各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鼓励支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技术中心建设,积极支持绿色建筑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加大高强钢、高性能混凝土、防火与保温性能优良的建筑保温材料等绿色建材的推广力度。要根据绿色建筑发展需要,及时制定发布相关技术、产品推广公告、目录,促进行业技术进步。
(二)大力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积极推进地级以上城市全面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各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系统推行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再利用等各项工作,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装备研发推广,实行建筑垃圾集中处理和分级利用,建立专门的建筑垃圾集中处理基地。
(三)积极推动住宅产业化。积极推广适合住宅产业化的新型建筑体系,支持集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工业化基地建设;加快建立建筑设计、施工、部品生产等环节的标准体系,实现住宅部品通用化,大力推广住宅全装修,推行新建住宅一次装修到位或菜单式装修,促进个性化装修和产业化装修相统一。
各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的部署和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要与发改、科技、规划、机关事务等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落实工作责任,及时研究解决绿色建筑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科学组织实施,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快速健康发展。
为深入贯彻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总工发〔20xx〕22号)和《中共省委关于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的意见》(发〔20xx〕4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基层工会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目标要求
1、把握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目标要求。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坚持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着力扩大覆盖面、增强代表性,着力强化服务意识、提高维权能力,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保障水平,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努力建设“六有”工会:有依法选举的工会主席,有独立健全的组织机构,有服务职工群众的活动载体,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有自主管理的工会经费,有服务改革发展、会员满意的工作绩效。力争通过3—4年努力,使基层工会覆盖面明显扩大,服务职工能力明显提高,工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明显增强,全省80%以上的基层工会基本达到“六有”目标。努力把基层工会建设成为职工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把广大基层工会干部锤炼成为听党话、跟党走、职工群众信赖的“娘家人”。
二、夯实基层工会建设的组织基础
党建带动工建、工建服务党建、党工共建工作机制,积极争取国资委、经信委、工商联、企业家协会等单位的支持,为工会组建工作营造良好环境。切实纠正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改制中撤销工会或将工会合并到党群工作部门的现象。
3、加强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建设。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承担地方工会或基层工会职责。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国家级开发区及工会工作任务较重的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可建立总工会,总工会的组织机构由机构编制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统筹安排。乡镇(街道)设立总工会的,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兼任总工会主席,并配备1名专职副主席或专职工会干事,同时选配兼职副主席和委员。运用公益性岗位和市场化方式,为乡镇(街道)选配工会协理员。
4、加强区域(行业)基层工会联合会建设。在县以下建立区域性或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联合会委员会由专职工作人员和所属基层工会主席组成,也可吸收党委、政府相关部门人员参加。联合会主席由主管行业或所属乡镇(街道)工会干部兼任、所属企业共同推选、上级工会选派、向社会公开选聘等方式产生。联合会原则上至少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会员人数较多的,可视情况适当增加。加强村(社区)工会建设,努力实现对不具备单独建会条件的小微企业和零散就业人员全覆盖。规范联合基层工会组织架构,所辖单位原则上不超过50家。
行考察,对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予以调整。
提案、监督、述职制度。深化“建家”和会员评家活动,开展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工会工作亮作为“三亮”活动,提升职工之家品牌影响力。
三、明确基层工会组织的主要任务
7、教育引导职工。深入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和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职工的道德素质。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强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注重对职工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和情绪引导。严密防范敌对势力对职工队伍和工会组织的渗透,切实维护职工队伍团结和工会组织统一。
8、促进改革发展。引导职工群众拥护支持改革、参与推动改革,夯实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的群众基础。以“建成支点当主力、走在前列立新功”为主题,以“两赛一创”为总抓手,大力推进劳动竞赛、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和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动员广大职工为企业发展多作贡献。
9、维护职工权益。突出维护职工的经济权益,推动解决职工在劳动就业、技能培训、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卫生等方面面临的突出问题。落实企业工会主席权益保障金制度。基层工会主席劳动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前,应向上级工会报告。基层工会主席每五年普遍轮训一遍,基层新任工会主席、副主席在任职一年内参加工会专业性培训。
10、协调劳动关系。深化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工业园区创建活动。健全集体合同制度,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等专项集体合同。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预警、预判、预报和紧急处置机制,发生集体劳动争议时,基层工会主席应第一时间深入职工了解情况,积极化解矛盾,并向上级工会报告。
11、服务职工群众。加快推进规模以上企业和开发区(工业园区)建立职工服务中心,积极推进中小企业和乡镇(街道)、社区建立职工服务站点。建立以市、县级工会为主、覆盖基层工会的网格化职工服务体系。依托各级电子政务专网,依托网格员、工会干部和工会协理员,建立职工和农民工帮扶服务系统。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发行工会会员服务卡,深化就业帮助、法律援助、生活救助、医疗互助、金秋助学活动,为职工群众提供普惠化服务。
四、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组织领导
12、强化领导责任。县以上地方总工会要成立基层工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省、市两级工会加强督促指导,县(市、区)总工会加强指导服务,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抓好村(社区)、企业工会建设,形成分级负责、分层推进的工作格局。实行基层工会建设情况通报制度,推行工会主席抓基层工会建设专项述职制度。考评县(市、区)工会工作,要把基层工会建设情况作为重要内容。
13、加强分类指导。针对不同类型的基层工会,提出不同的工作要求,制定不同的评价标准。注重培育和总结一批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乡镇(街道)和开发区(工业园区)、机关和事业单位等不同类型的工会工作典型,推动基层形成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的工作局面。
14、推进依法治会。自觉在党的领导下,严格依照宪法、法律和工会章程的规定,在法治轨道上建会办会兴会。积极推动健全完善劳动法律体系,主动配合各级人大执法检查、政府劳动监察、政协视察活动。组织引导基层工会干部学法用法,提升依法办事、依法维权能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广大职工依法表达利益诉求。
15、坚持改革创新。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推动基层工会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的转变。发挥工会领导机关的指导服务作用,尊重和鼓励基层工会的首创精神,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破解基层难题。争取相关部门在推荐协商企业界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执委时,将企业经营者支持工会工作、履行社会责任作为必要条件,并征求同级工会意见。
16、加强经费保障。推动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拨缴工会经费,努力实现基层工会经费足额到位。省总工会调整对下补助结构,并将其列入本级经费预算。各市(州)和县(市、区)总工会也要比照执行,加大对基层工会经费支持力度。支持各地工会建立创新基金,为基层工会的创新项目、创新课题提供资金支持。省总工会对基层工会创新工作给予资金支持。探索推进县级基层工会经费集中管理、分户核算的会计核算模式,做实基层工会经费账户。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禁截留、挪用或改变资金性质和用途。
一、进一步夯实计划生育基层基础
(一)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各办事处、村(居)委会要对计划生育重点对象实行全程跟踪服务管理,引导群众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长效节育措施,提高避孕措施落实及时率和有效率,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
(二)全面提高人口信息质量。以信息采集及时性和准确性为重点,加大人口信息清理清查力度。加强全员人口信息系统的数据质量监测和村居平台信息核查反馈工作。严格落实计划生育信息实名登记和部门信息共享制度。
(三)加大违法生育的查处力度。违法生育对象依法按程序、按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对有条件缴纳而拒不执行的对象,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党员及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生育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加大“两非”案件的打击力度。建立“两非”有奖举报制度,对查证属实的典型案件,给予第一线索提供人10000元的奖励,并对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两非”案件查处纳入各办事处及各相关部门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对有案不查或查处不力的,按照责任书的要求实行责任倒查。卫生计生、公安、食品药品等部门要经常性开展“两非”专项整治。
(五)提升综合服务能力。认真开展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落实流动人口服务均等化。实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全覆盖,积极开展优生优育指导和农村妇女“两癌”筛查,严格各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程和技术规范,按程序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病残儿医学鉴定等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计划生育工作责任
(六)严格目标责任管理。计划生育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衡量各单位工作实绩和干部任用的重要内容。经考核验收,当年无政策外生育的办事处,特区管委会给予5万元奖励。当年计生工作扎实,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较好的村(居)委会,特区管委会根据情况给予1-5万元工作经费补助。
(七)建立预警通报制度。加大计划生育工作的督办力度,每月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每季度对各办事处、行政村(居)计生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预警通报。当年第一次被通报批评的办事处,特区管委会分管领导约谈办事处分管领导;连续两次被通报批评的办事处,特区管委会主要领导约谈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连续三次被通报批评的办事处,纳入特区重点管理对象,并视情况给予“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处分。当年第一次被通报批评的村(居)委会,办事处主要领导约谈村党支部书记和包村责任人;连续两次被通报批评的村(居)委会,特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约谈村党支部书记和包村责任人;连续三次被通报批评的村(居)委会,纳入特区“重点管理”,并视情况给予“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处分。纳入重点管理的办事处由联系该办事处的特区领导负责,特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督促整改,纳入重点管理的村(居)委会由办事处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特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包片指导整改转化。
(八)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政策外生育失控、主要数据严重下滑,或者弄虚作假、瞒报虚报的单位,依照“一票否决”实施办法实行问责。计划生育年度综合考评被通报批评或重点管理的村(居)委会,包村责任人一年内不提拔、不交流、不得申报各级各类荣誉、不得评定为优秀公务员等次。年度综合考评被市通报批评或重点管理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负责同志一年内不得评先表优。不得提拔,不得调动,不得评定为优秀公务员等次;年度综合考评连续两次被省、市通报批评或重点管理的单位,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负责同志年度公务员考评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给予降级处理。
三、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队伍建设
(九)加强各办事处队伍建设。各办事处明确1名党委委员主抓计划生育工作,每个办事处计生办至少有2-3名在编工作人员,其中配备1名微机操作员。各办事处计生办主任、微机操作员实行备案管理,其提名、任用、调离需征求特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意见,不得随意调动、调整分工。
(十)加强村级队伍建设。各村配齐配强计生女专干,村计生女专干和妇幼保健员“合二为一”,其报酬按村副职干部标准落实。各村民小组计划生育信息员和协会中心户长实行误工补贴。
(十一)构建优质高效的妇幼保健体系。特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切实履行妇女儿童保健、优生优育宣传教育、随访服务等职责。村医在计划生育专干指导下,共同做好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相关服务工作。计划生育手术交由医疗部门实施,结算标准可以据实协商,原则上不超过原计生服务标准的1倍。
(十二)注重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作用。加快推进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落实“参公”“入序”“三定”。不断摸索创新计划生育工作方式,更加重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作用,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十三)关心爱护计生干部成长。对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干部要关心爱护,长期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优秀干部,在提拔任用时优先考虑。
四、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导向机制
(十四)全面开展“幸福计生,关爱关怀”行动。按照省卫计委下发的“幸福计生,关怀关爱”行动方案的要求,逐步开展关爱女孩助学行动、计生特殊家庭扶助行动、计生家庭发展行动、育龄群众生殖健康行动、流动人口关爱行动、夕阳关怀行动。
(十五)全面落实国家奖励政策。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全面落实各类计划生育奖励政策,按时下发奖扶、特扶、独生子女保健费、城镇独生子女家庭职工退休一次性奖励等奖励扶助资金。
(十六)建立“特殊困难计划生育家庭”关爱制度。无再生育能力的“特殊困难计划生育家庭”夫妻,在国家特别扶助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给予100元补助。
(十八)开展计生家庭“自强女孩”表彰。对特区农村户籍,考取市示范高中,或者普通高考被二本以上院校录取的独女或双女户,授予“计划生育家庭自强女孩”荣誉,给予500-20xx元奖励。
(十九)建立完善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度。符合政策生育、自愿落实绝育手术的农村纯女家庭,一次性给予1500元奖励;符合政策生育、自愿落实绝育手术的农村其他计划生育家庭,一次性给予1000元的奖励。符合政策生育、自愿落实上环等长效节育措施的农村对象,给予200元奖励。对于落实长效措施工作推进较好的村(居)委会予以经费补助。
(二十)落实计划生育家庭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为女方年满40周岁的双女结扎户,继续纳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其标准按照社保标准执行。
(二十一)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帮扶体系。民政部门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独生子女伤残死亡)、计划生育手术严重并发症患者等困难计划生育家庭优先纳入低保救助范围;特区计生协会每年要资助部分考取大学和重点中学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学子,人均资助不少于1000元;相关部门在实施沼气建设、改水改厕、扶贫贷款、劳务输出、保障性住房和危房改造等项目中,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优先优惠。
五、进一步加大计划生育统筹力度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特区两委要经常性研究计划生育工作,特区领导班子成员要深入联系的办事处、村(居)委会,督办计划生育工作。办事处主要领导对计划生育工作要亲自督导,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办事处分管领导要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村两委负责全面开展计划生育各项工作。
(二十三)强化部门职责。特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发挥职能优势,协同推进工作。建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职和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通报情况,解决问题,推进部门协作制度化和常态化。纪检监察机关要健全计划生育责任追究制度并监督落实,及时查处党员及国家工作人员违纪生育。公安部门要落实公安户籍信息与卫生计生部门互通共享,协助调查“两非”案件。民政部门定期向卫生计生部门书面反馈婚姻登记信息,引导申请结婚登记的对象参加婚前医学检查或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财政部门要足额预算计划生育事业费,及时拨付计划生育事业费,保障法定和政策规定的各项奖励经费。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卫生计生工作的宣传力度。组织、人社部门要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评先表优、提拔晋级等工作中严把计划生育审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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