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企业劳务派遣工作报道篇一
摘要:防疫期间,各种相关宣传报道及新闻发布频见于各类媒体和各种场合,但在这些积极的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中却存在一些字音、字形及用词、用语等方面的问题,故拾之,诊之,以飨读者。
关键词:疫情报道;新闻发布;语用问题
庚子新春,病毒肆虐,全国上下打响了一场全面抗击疫病的战争。一时间,各类媒体的宣传报道及各级新闻发布可謂铺天盖地。这些宣传报道及新闻发布对于抗击疫病、稳定社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笔者发现在这些积极的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中也存在一些语言文字及其运用方面的问题,本着“停课不停学的精神”列举一二,与各位方家一同诊断。
【疑似病例一】
新冠guàn肺炎
【典型症状】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新闻播报及人们的言谈中常被简称为“新冠肺炎”,但奇怪的是,全称的时候一般都会读作“新型冠guān状病毒”,而简称的时候,却经常读作“新冠guàn肺炎”。
【望闻问切】
“冠”,是多音字,分别读作“guān”和“guàn”。“冠guān”指帽子和形状像帽子或在顶上的东西;“冠guàn”则是戴上帽子、在前面加上某种名号和第一名等意思。由此可见,“冠状”之“冠”一定是读作“guān”。我们熟知的“冠状动脉”“冠状病毒”等正是如此。
可能是“冠guān状”一词早已入耳入心,而“新冠”这一简称新词的读音尚处模棱两可、未加辨析的阶段,故而时有“新冠guàn肺炎”这样的误读。
【诊断报告】
多音字误读,无论是“新冠肺炎”,还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冠”皆读作“guān”,不能读作“guàn”。
【疑似病例二】
疫情防控狙击战
【典型症状】
各种语音播报中,我们听到的都是“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街道、马路上的标语也大都如此,但有个别地方却别出心裁,打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字样的标语。
【望闻问切】
《现代汉语词典》中“阻击”指“以防御手段阻止敌人增援、逃跑或进攻”;“狙击”指“埋伏在隐蔽地点伺机袭击敌人”。单从“埋伏在隐蔽地点”这一特征来看,我们这次打响的也绝不是“狙击战”。
【诊断报告】
形近、义近词语误用,只有“疫情防控阻击战”,没有“疫情防控狙击战”。
【疑似病例三】
防控的重点是湖北和武汉
【典型症状】
疫情发生以来各级领导及广大人民群众高度重视,而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的疫情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常出现在新闻报道及人们闲谈中的一句话就是“本次疫情防控的重点是湖北和武汉”。如2020年2月23日中安在线的报道中就有“湖北和武汉是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胜之地”这样的句子。
【望闻问切】
在这类句子中,“湖北”和“武汉”是两个词语,也是两个概念。从概念的内涵来看,“湖北”和“武汉”在句中皆指疫情防控的重点地区。但从概念的外延来看,“湖北”的外延大,是种概念,“武汉”的外延小,是属概念,“武汉”从属于“湖北”,“湖北”包含“武汉”,两者是具有种属关系的一对概念。
判定两个概念是否具有属种关系,关键要看其在外延上是否具有包容关系。如果“一个概念的外延与另一个概念的部分外延相同”,则可判定这两个概念具有属种关系。在以上的句子中,“武汉”的外延就和“湖北”的部分外延相同,所以二者确属种属关系。而从逻辑关系上来说,具有种属关系的两个概念是不能并列使用的。
当然,因为同一的词语在不同的语境中可以表示不同的事物,表达不同的概念,所以并不是说“湖北”和“武汉”就一定不能并列。例如,在“这段时间,人们谈论的话题总离不开湖北和武汉”这个句子中,“湖北”“武汉”和前面所列举的句子中新提到的“湖北”“武汉就不是相同的概念,并且此处的“湖北”和“武汉”也不是种属关系的两个概念,并列在一起使用是没有问题的。
2020年2月2日的澎湃新闻中有一句话:“全国防控的重点地区是湖北省,而湖北省防控的重点地区是武汉市。”这应该就是以上错误表述的人们想表达的正确意思,可是他们只图语言的省略,却忽略了句中两个具有种属关系的概念间的逻辑关系。
【诊断报告】
【疑似病例四】
重中之重的任务
【典型症状】
_联防联控机制举行的一场新闻发布会上,某相关部门发言人指出:“面对这次疫情的迅速发展,如何提高治愈率一直是科研攻关重中之重的任务……”类似的说法在很多新闻报道及新闻发布会上屡见不鲜。
【望闻问切】
“重中之重”,即重点中的重点。但“重中之重”是个省略的说法,“重点”意指“某某工作的重点”“某某事情的重点”“某某任务的重点”等等,至于是什么工作、事情或任务,则会在“重中之重”这个短语的前面以定语的形式交代出来或在“重中之重”这个短语的后面以名词中心语的形式交代出来。前者,诸如“科技创新的重中之重”“文明创建的重中之重”等;后者,诸如“重中之重的科研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任务”等。如果“重中之重”前面已经交代了是什么工作、事情或任务,那么这个短语的后面就不能再加上“工作”“事情”“任务”等词语,加上“任务”“工作”等词语就构成了重复赘余。而该句在“重中之重”前面已交代出“科研攻关”这项工作,所以“重中之重”后面的“任务”就是多余的重复。
【疑似病例五】
从……已经走向趋缓
【典型症状】
【望闻问切】
首先,这个句子存在语序不当的问题。“湖北、武汉疫情从过去的爆发式增长已经走向趋缓”这个句子的谓语是动词“走”,“走”的前面有“从过去的爆发式增长”和“已经”这两项状语。该语境中,前者表处所,后者表时间,而按照多项状语的一般排序规则,时间状语应该在处所状语之前,所以这里应该将“已经”置于“从过去的爆发式增长”之前。媒体新闻中包含此类句式的句子很多,如“福建闽清已经从‘脱贫攻坚’走向‘乡村振兴’”“中国已从制造走向创造”“腾讯在ai等新技术领域已从概念走向实践应用”等等,都是将“已经”置于“从……”之前,而将二者倒置的“从……已经走向……”句式却难觅踪迹。
其次,这个句子兼用了“从……走向……”和“……的形势趋向……”两种句式,存在句式杂糅的问题。
再者,句中的“趋”即“趋向”,指朝着某个方向发展,因此“走向”和“趋”构成语义重复。
【诊断报告】
“从……已经走向趋缓”兼有语序不当、句式杂糅和语义重复等多种语病,该句可以修改为“湖北、武汉疫情已经从过去的爆发式增长走向缓慢式增长”或“湖北、武汉疫情过去爆发式增长的形势已经趋缓”。
【疑似病例六】
抗击疫情?战胜疫情
【典型症状】
防疫期间,我们每天从各类宣传报道中听到的、看到的最高频词语非“疫情”莫属。“疫情通报”“防控疫情”“抗击疫情”“战胜疫情”“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疫情防控阻击战”等包含“疫情”的短语也比比皆是。
【望闻问切】
“疫情”一词《现代汉语词典》关于其的解释为:疫病的发生和发展情况。释义后所给的配例是:控制疫情、疫情报告。从该释义和所给的配例不难看出,“疫情”这个名词的中心语素是“情”。“情”,即情况。同类的词语还有“灾情”“险情”“病情”等等。这样看来,所谓“疫情通报”“防控疫情”“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等说法是合乎语法和情理的,但“抗击疫情”“战胜疫情”一说似有不妥,“抗击疫病”“战胜疫病”才合乎情理。
同理,我们只能说“战胜灾害”,而不能说“战胜灾情”;只能说“战胜疾病”,而不能说“战胜病情”;只能说“掌控舆情”,而不能说“战胜舆情”;只能说“掌控敌情”,而不能说“战胜敌情”。
【诊断报告】
我们抗击和战胜的应该是“疫病”,而不是“疫情”,所谓“抗击疫情”“战胜疫情”,若改为“抗击疫病”“战胜疫病”则更合乎情理。
【疑似病例七】
“硬核”標语
【典型症状】
为了最大化实现宣传效果,达到规劝民众重视防疫、佩戴口罩、减少聚会的目的,各地方基层单位可谓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一些所谓“硬核”标语应运而生,诸如:“不戴口罩就出门,这个杂种不是人”“今年到处乱跑,明年坟头长草”“今天聚会图热闹,骨灰盒中乐逍遥”等等。
【望闻问切】
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固然重要,但文明应该是我们每个公民始应遵守的行为准则。这些所谓“硬核”标语确实够“雷人”,够震撼,但它让我们震撼的不仅是疫病,还有宣传者的恶毒和低俗。它不仅令人尴尬、寒心,更有损我泱泱中华讲文明、重礼仪、有仁爱的美好形象。
【诊断报告】
此类标语虽具警示作用,但用语不得体、不文明,有损国民形象。
参考文献:
企业劳务派遣工作报道篇二
乙方(单位):
甲、乙双方根据《中国劳动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本协议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协议期内,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以乙方的使用期限为准。(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终止、解除劳务关系的,派遣人员与甲方的劳动合同关系自行终止、解除。)
第一条根据乙方要求,乙方所需劳务派遣人员实行自行招聘和委托甲方代招聘两种招聘方式,委托甲方定岗招聘的劳务派遣人员,须严格按乙方招聘的要求给予推荐。
第二条甲、乙双方间的权利、义务须严格按劳动法规及商定协议执行。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应严格遵守乙方的劳动纪律,保质保量的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非定岗招聘的人员应服从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
2、按照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及时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录用备案、合同签订和鉴证等各项用工手续。
3、为劳务派遣人员代缴纳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金及外来人员综合保险,并负责办理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社会保险的缴纳、申报、申领或关系转移等相关手续,乙方予以配合。
4、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跟踪服务,协助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厂纪、厂规培训,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
5、对乙方依法解除、终止派遣人员劳务关系的,应及时为其办理劳动关系中止和社会保险中止等事宜。
6、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由甲乙双方保存。
7、甲方配合乙方处理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因用工关系所产生的纠纷。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建立劳务派遣关系前,应向甲方书面申请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材料及复印件。
2、负责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规定的工作环境,保证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3、乙方根据《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劳动合同》中约定规定,留用或解除、终止劳务关系的派遣人员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和个人。
4、乙方协助甲方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管理,因乙方不能及时按甲方要求办理劳动事务代理,所导致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拖欠、社会保险迟缴、中断等,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 乙方: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企业劳务派遣工作报道篇三
毕业设计是对学生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培养效果的全面检查,是衡量办学效益的重要评价内容,社会对高职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人才,应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结合具体贸易公司和校外实习岗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国际贸易专业毕业设计,以更好达到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国际贸易专业学生根据职业岗位来选题,选题的时候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与行业的应用相联系,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结合工作实践来写,学生的毕业设计侧重于“以就业为导向”和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突出职业岗位应用分析能力。
一、毕业设计的选题方向可以根据外贸职业岗位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结合外贸业务员岗位,为企业设计某商品进/出口的交易磋商工作流程及方案。
2、结合外贸业务员的岗位,为企业设计某商品或项目进口/出口的谈判工作流程及方案。
3、结合(外贸)业务员岗位,为企业设计某产品的市场调研方案。
4、结合外贸业务员岗位,为企业设计某产品的市场调研报告(包括:产品分析、市场分析、客户分析、营销策略、合同拟定、全套单据)
5、结合推销员(营销员)岗位,针对某国外市场,为企业设计某产品(项目)的推销(营销、促销)工作流程及方案。
7、结合外贸制单员岗位,为企业设计某商品(项目)出口的制单工作流程及方案。
8、结合外贸报关员岗位,为企业设计某商品(项目)出口的报关工作流程及方案。
9、结合外贸报检员工作岗位,为企业设计某商品(项目、服务)出口进出口的报检工作流程及方案。
10、结合广交会、华交会或中国-东盟博览会,为企业设计参展商品的参展工作流程及参展方案。
二、毕业设计的框架应该包括:
1、题目;
3、设计背景(企业情况调查及数据收集,陈述和分析问题);
4、项目设计(方案或其他设计);
6、结语(启示);
7、附录;
8、参考文献;
9、致谢。
三、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设计的具体实施措施
1、编写实训指导书
在编写外贸业务理论与实务、国际商务单证、外贸跟单理论与实务等课堂实践教学中,进行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实训,让学生参与编写实训指导书。
2、拟写暑假公司(企业/机构)调查报告
要求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利用暑假时间,下企业锻炼实习,并根据老师所提供的模板拟写暑假公司(企业/机构)调查报告。
3、开设校内国际经济与贸易综合技能实训课程
根据实训方案,结合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培养目标和就业岗位,以工作过程为导向设计实训模块,实训内容紧贴国际贸易出口交易环节,提供真实的任务和情境,目的是训练学生涉外接待和谈判、函电和合同拟写、信用证审核和修改、制作全套结汇单据能力。安排在配有计算机设施的实训室授课,增强学生进出口业务操作能力,培养学生外贸综合操作技能。
4、开展校外顶岗实习
制定校外顶岗实习方案,学生开始进行毕业设计期间,要求学生进行为期2-3个月的校外顶岗实习,实习岗位贴近所学专业要求的工作岗位群。
企业劳务派遣工作报道篇四
爱国主义的家国情怀。中国人素有家国情怀,常思家国天下,常念爱国如家。从精神世界看,爱国是中国人最大的乡愁,也是中华民族亿万儿女最美好的心愿。爱国主义精神在中国历史上绵延流淌、不绝如缕,熔铸了优秀国人的精神品格和中华文明的价值导向。在抗疫斗争中,无数人冒着生命危险,义无反顾地投入抗击疫情的洪流中。他们为挽救患病同胞的生命、为纾国难家愁而放弃对个人安危利害的考量。不少人舍小家为大家,各行业尽其责善其事。全民族奋力抗疫的最终目标,就是要保平安、保健康、保发展,这其中最真实的情操就是爱国主义的家国情怀。爱国主义始终是奔涌于中国抗疫全程的思想主潮,爱国主义精神始终是贯穿抗疫斗争的精神红线。
人民至上的政治品格。中华古训说:“夫民者,国之根也,诚宜重其食,爱其命。”党的十八大以来,__反复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始终不忘人民主体地位。他强调人民是党执政的最大底气,指出:“一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无论身居多高的职位,都必须牢记我们的共和国是_,始终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努力工作。”在抗疫斗争中,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始终是党和国家的第一要著,也始终被置于一切工作之首。_在_期间内蒙古代表团谈到人民至上时说:什么叫人民至上?这么多人围着一个病人转,这真正体现了不惜一切代价。我们不惜一切代价救治生命。无论年龄再大、病情再重,我们也决不放弃。由此说,抗疫斗争秉持了为民解困、保民健康的理念,伟大抗疫精神也彰显了人民至上的政治品格。
敢上必胜的斗争信念。面对凶险疫情,是逡巡躲避,还是直面困难?是推诿塞责,还是鼓足勇气、坚定信心?这不单单是个选择问题,更是个价值问题。在疫情考验面前,信心比黄金还珍贵,信念比愿望更重要。抗疫之始,__就提出要坚定信念,迎难而上。在随后会见外宾、赴鄂调研、在社区视察指导抗疫工作的过程中,他又多次为广大群众和抗疫一线人员加油鼓劲儿、提振信心,屡屡强调要坚定信心,坚持到底、不达胜利不罢休。无论是医护人员还是后方群众,在抗疫中也都展现了不畏艰难、不怕牺牲、敢打硬仗、敢于胜利的必胜信念,这是抗疫斗争取得成功的坚强保障,也是伟大抗疫精神的坚实基调。
科学求是的实践精神。抗疫斗争靠的不仅是勇气,更重要的是科学。有科学思想指导,才会有正确决策;有科学救治方法,才会有积极疗效。只有尊重科学规律,用好科学方法,才能够控制住疫情,取得抗疫最佳效果。因此,对于抗疫而言,科学决策、科学布防、科学救治、科学复工复产复学都极其重要,每一个环节都必须科学求是,所有成功也都离不开在实践中尊重科学、运用科学的精神。可以说,离开了科学求是的实践精神,我们是不可能取得抗疫胜利的。
团结协作的社会觉悟。新冠病毒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未知性高,影响面广。从一开始,疫情防控就不是一城一池之事,也绝非一家一院之功。要想有效控制住疫情,必须全国一盘棋,进行紧密团结协作,这就需要全社会个个动员、人人参与、携手并肩、协同布防、联合作战。抗疫斗争中,党政军民学步调一致、齐心协力,全国医护人员同甘共苦、守望互助,全社会空前团结,行动起来共战病毒,这些都是团结协作的社会觉悟的表达。“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反映了社会各界人士团结协作的社会觉悟;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体现了社区治理中团结协作的社会觉悟。党和人民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风雨同舟、同甘共苦,书写了新时代社会觉悟的新篇章。因此说,抗疫使中国人团结起来,抗疫也使中国社会觉悟起来。
担当利世的国际意识。在新冠病毒面前,全人类的命运都受到了威胁和危害。中国所提出并致力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在疫情全球暴发后更显示出其特殊而重大的实践意义和适用价值。在抗击疫情过程中,中国始终及时公布疫情,向世界各国通报抗疫进展,并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大力支援罹患国家,承担了携手世界多国共同抗疫的责任,发挥了有担当、负责任大国的作用。中国在全球抗疫中彰显出的担当利世的国际意识,植根于中国国家制度和中国社会肌体的“利天下”精神,既是中国抗疫在国际社会中展示美好形象、赢得赞誉的原因所在,也是伟大抗疫精神在国家对外交往上的表达。
企业劳务派遣工作报道篇五
国有企业里的“二等公民”
两会前夕,全国总工会提交的“国内劳务派遣调研报告”显示,6000多万劳务派遣人员集中在公有制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央企甚至超过2/3的员工都属劳务派遣。原来,国企员工并非人人享有高薪酬高福利,劳务派遣的滥用导致大量非正式工捧着同样的“饭碗”却长期挨饿。
劳务派遣职工激增至6000万,占职工总人数20%
劳务派遣突破了用工方与签约单位相一致的传统模式,在提高劳资双方雇佣效率的同时,却因劳动力使用权和处置权相分离而引致矛盾频发。据官方数字,国内劳务派遣职工(以下简称劳务工)在2009年就达到2700万人,到2010年底,全国总工会经过广泛调查统计获得的数据是,国内劳务工已经达到6000万。按照国内职工总人数大约3亿来计算,劳务工占到职工总人数的20%。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实际收入是其他行业职工的5至15倍。事实上,由于劳务派遣近年激增,同一行业内部甚至同一岗位上,“身份”不同导致劳务工和正式工的待遇差别十分明显,这一状况在国企尤甚。
基层劳务工与正式工“混岗”,防灾抢险却长年在第一线
全部使用劳务工。广船集团有劳务工7700人,占职工总数的55%;广药集团有劳务工6319人,占;广钢集团有劳务工3400人,占24%。
在全国范围内,截至2008年底,邮政和电信企业共使用劳务工万人,邮递员、营业大厅服务员成为主要流向。在石油、采矿等行业,劳务工大多从事基层体力劳动。遇到洪水、暴雨、雪灾等恶劣天气,电力、运输企业奔赴一线抗灾救灾的也往往是劳务工群体。
同工不同酬,国企热衷劳务工
干的多拿的少,与正式工收入差达3至4倍
综合不同国企劳务工薪酬待遇标准以及员工自述不难发现,正式工与劳务工在收入上存在很大差别。据河北省对3个市9家垄断行业经营单位的调查,2008年底,该省企业使用的劳务派遣工总数与企业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人数基本持平,但后者的平均工资却是前者的3至4倍甚至更多。
国企从运营成本中支付劳务工工资,不动用正式工的资源
国有企业大量使用劳务工,与企业的工资总额受_监管和限制有一定关系。为解决增加劳动力摊薄或突破工资总额的问题,国企通常从营销运行维护成本中支付劳务工工资,财务上可以不动用正式工的资源。
另一种趋势是,在工资总额一定的情况下,只有人工成本占工资总额的比例下降了,管理层的年薪才能上得去,内部利益再分配(福利和企业年金)才能水涨船高。这样就使不少国有企业更加愿意以劳务派遣方式招工。
社会保险费就低不就高,逢年过节没补贴
劳务工的社会保险费从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费中提取的,为了减少保险费支出,劳务派遣公司会按非正规就业的比例就低不就高缴纳,或选择性地只参加1至2个险种。用工企业与劳务工因为没有直接合同关系,企业不必支付住房公积金,也不用为劳务工提取公益金,劳务工辞职、死亡或被辞退,没有任何补偿。
其他福利方面,在联通基层供职的劳务工表示,正式工每年享受公司组织的职工体检,每年发放两千元以上取暖费,多年来劳务工没有享受过。正式工还有“烤火费”、“防暑降温费”、饭补、车补等多项补贴,就连话费补贴也远高出劳务工两倍多。春节前公司发放购物卡,正式工2000元,劳务工只有300元。“三八妇女节”,女正式工有购物卡,而女劳务工什么都没有。《_》曾报道一名在电力公司工作的架线员陈学锋,作为劳务工,他没资格拿的交通、差旅、野外作业补贴加起来,甚至比工资还高。
大量正式工被迫转为劳务工,终止合同补偿低
2008年出台的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明确要求“同工同酬”。不少用人单位为了降低用工成本或避免无固定期限合同可能带来的纠纷,强制有10年工龄的老员工与劳务机构重新签订合同,以劳务派遣人员的名义在原单位继续从事劳动。在资方“不签约就走人”的强势之下,员工有的选择忍气吞声,就此踏上上访维权路的也不在少数。
国企通常与劳务派遣公司签定1年或2年的短期劳务协议,协议比较容易终止。这样一旦企业生产经营遇到严重困难、需要裁员时,如果是正式职工,就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裁员成本大。但如果是劳务工,由于没有直接签署劳动合同,可以避免或减少经济补偿。
有些国企不承认在本企业工作多年的劳务工属于自己公司的员工,劳务工不能加入工会,不能被选为职工代表。劳务工不可能进入领导班子,内部招聘中只有正式工才可以参加竞聘。此外,有的劳务工受到了工伤,工伤赔偿责任是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还是由用工单位承担规定尚不明确。
“按身份分配”源于打破“大锅饭”的扭曲
计划经济条件下,企业用工制度十分僵化,职工“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企业因而缺少活力。为改变这种状况,国家允许企业可以采用市场化机制决定劳动用工的进出升降,目的是为了建立起市场取向的用工制度。但原有管理模式并未退出,进而形成了“计划轨”和“市场轨”并行的机制。
国企改革中,市场化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总是先在“新人”如招聘人员、劳务工中推行,“新人”多劳多得、能上能下的机制会对“老人”起到示范效果。从这方面说,“市场轨”对“计划轨”的“鲶鱼效应”有积极意义。但“双轨制”造成了员工福利、社保方面的不平等和员工个人发展方面的不平等,“按身份分配”大行其道,显然违背了“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规则。
政府考虑就业率优先,监管条例缺乏细则配套
针对劳务派遣制度被滥用,有专家指出是缺乏社会监管体系所致。事实上,2008年9月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确实较此前的讨论稿有比较明显的让步。讨论稿曾严格规定劳务派遣只适用“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非主营业务岗位”、“原在岗劳动者脱产休息、休假需要他人临时顶岗”三类情况。还特别规定,同一岗位连续用工超过24月以上,不得使用劳务派遣的形式。
收入分配改革在两会引发热议,有数据说七个垄断行业的职工占全国职工人数不到8%,但工资和工资外收入则占工资总额的55%。若结合大量劳务工遭受的不公平待遇来看,仅在国企内部,更少的“富人”和更多的“穷人”之间也是沟壑丛生。
收入分配改革在两会引发热议,有数据说七个垄断行业的职工占全国职工人数不到8%,但工资和工资外收入则占工资总额的55%。若结合大量劳务工遭受的不公平待遇来看,仅在国企内部,更少的“富人”和更多的“穷人”之间也是沟壑丛生。
企业劳务派遣工作报道篇六
单位劳动保障代码
法定代表人 邮编
甲方注册登记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个人劳动保障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户口性质
现居住地址 邮编
联系方式
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实行试用期制度的,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派遣单位、派遣期限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甲方派遣乙方到 单位工作。
(二)派遣期限为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一)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的工作需要,安排其在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应按时完成劳动任务,并达到用工单位规定的质量标准。
(二)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执行下列 种工时工作制。
a、标准工时制。具体工作时间为 。
b、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c、不定时工作制。
注: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要经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二)甲方有义务督促用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休息休假规定,保障乙方休息休假的权益。
五、劳动报酬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本人工资执行下列 条款。
a、乙方的工资按照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确定。
b、甲乙双方协商约定月工资 元。
c、用工单位实行计件工资制。甲方有义务监督用工单位在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用工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定额,甲方按照约定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根据乙方的业绩,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d、其他形式
(二)甲方于每月 日之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享有最低工资保障。
(三)用工单位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 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甲乙双方约定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月标准为 元。
(四)合同期内乙方无工作期间,甲方按照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向乙方支付报酬。
(五)甲方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费用。
(六)甲方跨地区派遣乙方的,乙方的劳动报酬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规定应由乙方缴存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乙方按规定享受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培训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应会同用工单位共同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应会同用工单位共同按照国家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甲方执行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
(六)甲方应会同用工单位共同执行国家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乙方进行职业培训,不断提高乙方的职业技能。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
因乙方派遣期满或其他原因被用工单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对其重新派遣,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甲乙双方应签订变更协议,确认派遣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等内容。
九、劳动合同解除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被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用工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的;
3、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工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十、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十一、法律责任
(一)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依法履行劳动合同。
(二)甲方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三)甲方违反《劳动合同法》或者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的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其它事项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甲方应如实将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告知乙方。
(三)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业劳务派遣工作报道篇七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
用人单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联系方式
户籍所在地
实际居住地
居民身份证号码
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社会保险个人编号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一)甲方派遣乙方的用工单位名称 .
(二)乙方同意根据工作需要,被派遣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
(三)乙方的工作地点: .
(五)乙方应按用工单位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a,用工单位实行每天 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 天,每周休息 天.
(五)甲方依法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时间双方协商决定.
(二)甲方承诺每月 日为发薪日,月工资 元.
(五)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社会保险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
七,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略)
八,劳动争议处理
九,其他事项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乙方签名:
甲方盖章:
签章日期: 签名日期:
劳动合同变更记录
经双方协商同意,对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作如下变更: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乙方签名:
甲方盖章:
签章日期: 签名日期:
企业劳务派遣工作报道篇八
乙 方(实际用工单位)
本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有关保险福利待遇等其他相关事宜。
三、劳务费用结算与支付:
1、劳务费用的构成:
(2)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劳务管理费:每人每月 元;
(3)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商业保险费:每人每月 元;
(5)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农保费:每人每月 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2、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应在每月 日前将实际产生应付的劳务费用等一并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并提供各项劳务费用结算明细清单。劳务人员工资应由甲方在每月 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相关劳务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给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协议签定后 天内为乙方输送派遣达到法定用工年龄、体检合格、持有岗前培训合格证并经乙方确认合格的劳务人员赴乙方工作,甲方在 天内办理好相关上岗手续并提供劳动政策指导服务。
2、乙方将实际产生应付的相关劳务费用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后,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时间为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相关保险费用(劳务人员个人应承担税费部分由甲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3、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服从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委派专人负责协助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产管理、岗位调动、劳务考核,遵守乙方制订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操作规范、岗位责任制等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劳动(工作)任务。
4、甲方负责定期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有效的劳务跟踪和劳务管理,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工作。
5、甲方应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乙方情况。
6、甲方应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健康体检和岗前培训,取得体检合格和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输送派遣给乙方,体检和培训费用由 负担。
7、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录用、退工、退保费手续,协助乙方处理劳务纠纷以及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处理劳务派遣人员因在乙方工作期满或因违反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被终止劳务工作的事宜。
9、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拖欠应付劳务费用以及违反劳动政策法规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10、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追偿。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明确其告知劳务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劳务工资报酬等。
2、乙方应为劳务人员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3、乙方需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相关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权按照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勤考核奖惩等综合劳务考核,乙方可对劳务派遣人员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5、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劳务费)和缴纳相关保险费等情况,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赔偿。
6、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实行每天八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产需要劳务人员加班的应按有关国家规定支付劳务人员加班费或给予调休。
7、根据《_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甲方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经济处罚或经济赔偿等问题时,按照乙方相关规章制度由甲方负责处理后返还乙方。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的;
(2)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乙方造成 元以上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被派遣劳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考核,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根据本协议第五项第7条(1)至(5)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应向甲方提供或传真有关书面材料或有关部门认定事实材料经甲方确认后处理;根据本协议第7条(6)(7)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处理。
9、除法律规定和本协议有约定外,乙方不得随意遣返退回本协议期间的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如有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其他约定事项:
1、因乙方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其他客观原因乙方的确需要裁减用工或不能继续用工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确定乙方需裁减或不能用工的,乙方应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相应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3、本协议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认为需要修改、补充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4、甲方所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在乙方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员的体检费、岗前培训费、资质证书费、劳务管理费、相关保险费。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镇劳务人员,有关用工手续办理等费用,由甲方垫付后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办理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事务中遇有重要事项需要乙方决定的,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方能实施。
7、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本协议期满前,双方均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本协议是否继续履行,是否继续履行由双方协商处理。
七、协议纠纷处理: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1、乙方〈岗位人才需求表〉和劳务费用结算明细内容为本协议有效组成内容部分。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容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3、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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