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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日国旗下讲话主题篇一
20xx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十一届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国家宪法日。今年是第二个宪法日,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国家宪法日。
今天是国家宪法日,1982年的今天,我国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颁布实施,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xx年修订,自20xx年起,12月4日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20xx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十一届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国家宪法日。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而且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的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利属于人民,权利服从宪法。公职人员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作为大学生的我们,该怎样看待宪法等其他法律,我们应该怎么做麽?我认为从以下四个方面去认识。
首先是知法。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我们,作为祖国壮丽事业的接班人,我们必须学习法律知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培养法法制思维,才能明白什么事该做什么是不该做,这样我们的人生道路就一清二楚。
第三是用法。当你的权利受到严重侵害时,要毫不犹豫的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第四是相信人间美好。社会风气日下,但有无数仁人志士的智慧,有我们国家领导人的伟大领导,公平正义一定会挥手金钱的诱惑。法律面前,不管财富如何,不管地位如何,人民最终一定能够人人平平等。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大家早上好!
同学们,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年12月4日更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你为我为大家”。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小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你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大家上午好!
今天是我国第二个宪法日,我演讲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做知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1982年的今天,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我国的现行宪法,并于同日公布实施。自20xx年起,每年的12月4日被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召开的党的xx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是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通过决定,自今年起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并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设立这个神圣的日子,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根据决定,国家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作为我校开展的系列宪法宣教活动之一,我受政教处、团委的安排,今天将从宪法的含义、特征、主要内容,新中国现行宪法的产生和发展过程,宪法关于国旗的相关规定,宪法与青少年学生的关系四个方面与大家一起交流。
一、宪法的含义、特征和主要内容。
宪,词典解释为“法令”。顾名思义,宪法,重叠的法律,即为法上加法,所以,我们把宪法是一切法律的母法,所有的法律,都需服从于宪法精神,不得违背宪法。宪法作为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主要包括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四章。宪法从内容上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二、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过程。
新中国成立至今,共公布实施了四部宪法和一部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规范性文件。
(一)《共同纲领》,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于1949年9月制定颁布。它规定了新中国的国体、政体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等国家基本制度与重大问题及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民族和外交等方面的基本政策,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
(二)1954年宪法,由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基本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方法和步骤,及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和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这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三)1975年宪法,由第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因特定的历史原因,它从总体上强调阶级斗争为纲,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严重的缺点和错误。
(四)1978年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1975年宪法的极左倾向,但由于当时许多是非问题在理论上和政治上还未能分清,因此尽管经过两次修改,1978年宪法从总体上仍不能适应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需要。
(五)1982年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是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首都等,其体现的基本精神有: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坚持改革开放,进行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1988年、1993年、1999年,20xx年全国人大四次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对1982年宪法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三、宪法关于国旗的相关规定。
国旗是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的象征,是国家的历史传统和民族精神的体现,应为本国人民所崇敬,为国际社会所尊重。国旗的图案、色彩、象征意义及使用办法,一般都由宪法和有关法律加以规定。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正式确定五星红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之后,在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都以专章专条加以规定。
1990年6月28日,颁布第28号主席令,宣布自1990年10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从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使用和管理,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国旗法》的颁布实施,是完备社会主义法制的必然要求,使我国国旗的使用有法可依,对于维护国旗尊严,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以及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历史传统教育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四、宪法与青少年学生的关系。
宪法与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有着密切的关系,学习宪法、了解宪法对于我们的健康成长意义重大。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希望所在。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学生,应该重点注意一下三个方面:
第一,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卢梭增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讲,要着重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第二,认真学习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比如,《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通过学习,懂得认真接受教育,全面发展是我们学生的根本任务,懂得为了身心健康成长,必须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第三,在学校生活中,守法要从守纪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着重处理好两大关系。一是处理好自由和纪律的关系。要知道“任何自由都是以约束为前提的”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集体之中。集体离不开纪律,纪律是取得集体自由的重要条件。课堂上你有发言的自由,但是你没有说闲话的自由,否则,你就影响了他人认真听课的自由和学习的权利,自由离不开纪律,纪律是自由的保证。
二是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己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这是我们正确行使权利的指导原则。你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同时,你也有专心听课、认真完成作业练习的责任和义务;在校园班级中,你享有窗明几净的学习生活环境的权利,但是你也有承担劳动卫生工作的义务。你有言论自由,但是你不得污蔑陷害诽谤他人。世界上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互为依存,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
同学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宪法日国旗下讲话主题篇二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12月4号是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宪法宣传日。以宪法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就是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指导我们国家生活的指南,是一切政党、组织、集体和个人行为的准则,是维持我们国家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我们每个人都要认真学好宪法,并在此基础上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法,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一个国家法制体系的完善体现了这个国家的现代化水平,同时也体现了整个社会文明发展的程度。法律的普及在于宣传学习,我们就是要大张旗鼓的宣传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重要的法律法规。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每位公民都应该学法、知法、守法,并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法律能让我们明辨是非,法律素质已成为衡量人才素质的重要标准。普法教育作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增强法制观念,势在必行!
学校是传播社会主义法制文化的基地,优良的学习氛围靠我们大家共同营造,美好的生活环境需要我们大家自觉维护。我们更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作为教师,我们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做同学们遵纪守法的榜样;作为学生应该做到:刻苦学习,积极进取,提高素质,全面发展;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为学校和班级争光;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听从父母教育,尽力承担家务劳动,体谅父母;诚实守信、热爱劳动、爱护公物、保护环境。
创建省级示范高中,需要一个更加良好的学习环境,需要你,需要我,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我们要不断增强法制意识,自觉遵守校纪校规,进一步优化校园环境。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创造上杭一中更加美好、辉煌灿烂的明天!
宪法日国旗下讲话主题篇三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珍惜传统节日,弘扬传统美德。五千年的斗转星移孕育出了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历史的背影虽已渐行渐远,但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却传承至今,散发着永恒的魅力。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节日被保留到现在。然而,一个严峻的现实正摆在我们面前,近年来“洋节热”现象层出不穷,而许多人对我们的传统节日却有些冷漠,了解甚少。20xx年11月24日,韩国成功申请端午节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消息传来,举国震惊,但同时也为我们敲响了抢救中国传统文化的警钟。
一个民族有一个民族的节日,一个民族有一个民族的情怀,源远流长的民族文化是民族的自豪和心结。4月4日,是今年的清明节,国家将其定为法定节假日的意义并不是简单的放假休息,而是通过扫墓、祭拜等活动来追忆祖辈,传承文明,弘扬美德,从而使我们更加珍惜先辈已为我们创造的美好生活,心怀感恩,继往开来,奋力拼搏。
中国传统文化,是世界的瑰宝,是中华文明给予我们每一位炎黄子孙的宝贵财富,不要等它湮没在时代的潮流中才追悔莫及。今年春节以来,中国大江南北都在发起“光盘”行动——吃“光”你“盘”子里的东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未来社会的栋梁,我们南中学子更应多了解传统文化,并有责任坚守传统文化的阵地,时刻牢记: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为此,我号召全体师生:从我做起,从生活中的点滴做起,节约水电,珍惜粮食,爱护公物,用实际行动来弘扬祖国的传统美德,真正做到“勤以修身,俭以养德”。
最后,让我们以男生公寓楼的对联共勉:日新其德仁智修双,三省吾身知行合一。
我今天的国旗下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宪法日国旗下讲话主题篇四
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
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去年12月4日更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今年12月4日期间,要大力开展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国家的《决定》还指出,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12.4”国家宪法日国旗下讲话】“12.4”国家宪法日国旗下讲话。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设立“国家宪法日”,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宪法日国旗下讲话主题篇五
《弘扬宪法精神,做知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大家上午好!
今天是我国首个宪法日,我演讲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做知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1982年的今天,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我国的现行宪法,并于同日公布实施。自2001年起,每年的12月4日被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是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通过决定,自今年起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并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设立这个神圣的日子,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根据决定,国家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作为我校开展的系列宪法宣教活动之一,我受政教处、团委的安排,今天将从宪法的含义、特征、主要内容,新中国现行宪法的产生和发展过程,宪法关于国旗的相关规定,宪法与青少年学生的关系四个方面与大家一起交流。
一、宪法的含义、特征和主要内容宪,词典解释为“法令”。顾名思义,宪法,重叠的法律,即为法上加法,所以,我们把宪法是一切法律的母法,所有的法律,都需服从于宪法精神,不得违背宪法。宪法作为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中华人们共和国宪法主要包括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四章。宪法从内容上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二、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过程。
新中国成立至今,共公布实施了四部宪法和一部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规范性文件。(一)《共同纲领》,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于1949年9月制定颁布。它规定了新中国的国体、政体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等国家基本制度与重大问题及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民族和外交等方面的基本政策,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
(二)1954年宪法,由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基本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方法和步骤,及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和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这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三)1975年宪法,由第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因特定的历史原因,它从总体上强调阶级斗争为纲,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严重的缺点和错误。
(四)1978年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1975年宪法的极左倾向,但由于当时许多是非问题在理论上和政治上还未能分清,因此尽管经过两次修改,1978年宪法从总体上仍不能适应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需要。
(五)1982年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是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首都等,其体现的基本精神有: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坚持改革开放,进行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全国人大四次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对1982年宪法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国旗是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的象征,是国家的历史传统和民族精神的体现,应为本国人民所崇敬,为国际社会所尊重。国旗的图案、色彩、象征意义及使用办法,一般都由宪法和有关法律加以规定。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正式确定五星红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之后,在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都以专章专条加以规定。
1990年6月28日,国家主席颁布第28号主席令,宣布自1990年10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从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使用和管理,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国旗法》的颁布实施,是完备社会主义法制的必然要求,使我国国旗的使用有法可依,对于维护国旗尊严,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以及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历史传统教育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四、宪法与青少年学生的关系。
宪法与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有着密切的关系,学习宪法、了解宪法对于我们的健康成长意义重大。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希望所在。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学生,应该重点注意一下三个方面:第一,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卢梭增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讲,要着重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第二,认真学习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比如,《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通过学习,懂得认真接受教育,全面发展是我们学生的根本任务,懂得为了身心健康成长,必须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第三,在学校生活中,守法要从守纪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着重处理好两大关系。一是处理好自由和纪律的关系。要知道“任何自由都是以约束为前提的”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集体之中。集体离不开纪律,纪律是取得集体自由的重要条件。课堂上你有发言的自由,但是你没有说闲话的自由,否则,你就影响了他人认真听课的自由和学习的权利,自由离不开纪律,纪律是自由的保证。
二是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己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这是我们正确行使权利的指导原则。你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同时,你也有专心听课、认真完成作业练习的责任和义务;在校园班级中,你享有窗明几净的学习生活环境的权利,但是你也有承担劳动卫生工作的义务。你有言论自由,但是你不得污蔑陷害诽谤他人。世界上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互为依存,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
同学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宪法日国旗下讲话主题篇六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天正好是12月4日,所以,我今天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文明中学生”
学校的培养目标是要把学生培养成为一个合格的公民。而作为一个合格的公民,知法、懂法、守法,这是一个最基本的条件。所以,当文明学生,做守法公民,这既是国家、社会、学校、父母对中学生的要求,更是我们中学生成人、成才、成学、成业的重要前提。
对于我们中学生的学校生活而言,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律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例。所以,中学生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校纪校规就是守法的开始。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纪校规大不了被老师批评,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习惯成自然,违纪就会逐步成违法,以后到社会就有可能做违法的事。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在学校纪律意识淡薄,走向进而社会法律意识淡薄,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沦为阶下囚。
要做一个守法的公民,就应该将守法精神落在行动上,从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做起。
二是同学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尊重、团结合作、理解宽容、友好相处,要正常交往,不以大欺小,不以强欺弱,不戏弄他人,要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如果遇到意见不和或者发生矛盾与摩擦,一定要有纪律观念,冷静处理,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在校可以向老师求助,决不可意气用事,不可出言不逊、恶语伤人,更不可拳脚相向。
三是要多参加有益活动,杜绝不良嗜好。课余时间应该多参与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有益活动。不要上网吧,沉迷游戏,要充分地认识现代通讯和互联网给我们生活带来的利弊,认识中学生热衷于交往和娱乐、沉湎于虚幻世界给身心健康成长、给成就学业带来的不良影响。
四是要不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自觉遵纪守法,要有正义感,在校发现问题,及时向老师反映;在外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机构反映,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和别人。
五是要择友而交,要善交益友、不交恶友。生活实践告诉我们:相当一部分的中学生由于结识了有良好行为习惯的朋友,自然比翼齐飞;但也有个别学生因糊里糊涂结识了有不良嗜好的损友,人生充满荆棘或走向末路。真正的朋友,应该建立在共同的思想基础和奋斗目标上,一起追求、一起进步。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我们要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文明中学生!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宪法日国旗下讲话主题篇七
杨:亲爱的同学们:
合:大家早上好!
林:我是来自六年4班的。
杨:我是来自六年4班的。
合:《在成长中与法同行》。
杨:对于“法”这个词我们并不陌生,如《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交通法》等等。
林:然而,我们只有真正知法懂法,增强法制意识,才能自觉守法。
杨:的确,我们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稳定和谐的程度。所以,从小培养我们的法律意识,促使我们养成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借此机会,我们向大家提出以下倡议:
林:第一,我们要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人生观,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第二,我们要提高法律意识,做到知法、守法。
杨: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基础环节。因此,我们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以《小学生行为规范》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养成良好的守纪习惯。
林:还要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杨:我们要清楚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控制自己的行为,增强法律意识并提高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林:遵纪守法,从小事做起。
杨:我们还应有宽广的胸怀,同学之间要互相尊重,和睦相处。在学校里做个好学生,在社会上做个好公民。
林:作为未成年人,我们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当我们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自己时,不提倡大家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杨: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受到非法侵害的,还可以及时向老师、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合: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在成长中与法同行,让我们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我们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的聆听!
宪法日国旗下讲话主题篇八
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的。下面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学校领导宪法日国旗下讲话,仅供参考。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上午好!
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一次会议11月1日通过决定,把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设立这个神圣的日子,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首个宪法日到来之际,我作题目是《自律克己,遵纪守法》的演讲献给大家。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目前,青少年犯罪为数不少,去年,我国青少年犯罪已占全国刑事案件的10%,这是多么令人心寒的数据。
我就举例来说吧:20xx年的5·12汶川大地震似乎是昨天才发生的,恍惚间还能感到那种地动山摇的毁灭感。那年的媒体报道了很多感人肺腑的人物,其中就有家喻户晓的救出7名同学的“抗震救灾英雄少年”雷楚年。7年过去了,曾经的英雄少年却已经因为诈骗21人共46.3万而锒铛入狱。法律是严明、公正的,他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事后,他才悔恨当时为什么那么冲动?当时为什么不退一步呢?退一步便能海阔天空。白白浪费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那同学们,你们在学校是否都能做到自律克己,遵纪守法呢?开学来,通过师生的共同努力,大家都能感觉到走在校园内,同学们文明素质提高了,教室更干净了,公物财物损坏率降低了,基本的行为素质提高了,但我们校园内不文明的现象还是存在。
前不久,我校七八年级个别学生不遵守学校纪律,打架斗殴。这种极其恶劣的行为,严重的违反了学校。
规章制度。
给自己给家庭也给学校带来了不少麻烦。反映出我校部分学生在自律克己遵纪守法方面做的非常不够。
在课堂上,你的一些无意识小动作有可能会破坏教学秩序;你的一句与课堂无关的话,有可能会打乱大家的思绪,破坏学习的气氛。在课下,你的一句脱口而出的脏话,就有可能损坏学校的整体形象;你的一个不经意的动作,有可能带来校园中的意外伤害事故。
在互联网的普及过程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这就是网吧问题。一些网吧的无序发展和惟利是图,衍生出暴力游戏、沉溺聊天等公害,成为"电子海洛因",我们学生自我保护的意识与能力很差,禁不住诱惑,不服从学校规定,违规进入网吧,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不良网络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事例不胜枚举,在此不一一例举。
再拿《交通法》来说,如果我们不遵守,也许就会出现一些不应该发生的惨剧。例如,在我们校门口放学期间,有同学骑车带人,三三两两占据机动车道,不看来往车辆,强行猛拐,当机动车鸣笛时还表现出一脸茫然与麻木,殊不知,危险就在咫尺之间。
邓小平爷爷也说道: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学生,要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规、班规,要遵守社会规范及约定俗成的礼仪道德。“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是古训。遵规守纪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从生活中的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为了自己,为了他人,为了校园,为了社会,自律克己,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让个人的素质前进一步,让民族的素质前进一大步。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做知法守法的小公民”。12月4日是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今年国家宪法日的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宪法与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有着密切的关系,学习宪法、了解宪法对于我们的健康成长意义重大。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希望所在。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学生,应该重点注意一下三个方面:
第一,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卢梭增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讲,要着重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第二,认真学习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比如,《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通过学习,懂得认真接受教育,全面发展是我们学生的根本任务,懂得为了身心健康成长,必须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第三,在学校生活中,守法要从守纪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着重处理好两大关系。一是处理好自由和纪律的关系。要知道“任何自由都是以约束为前提的”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集体之中。集体离不开纪律,纪律是取得集体自由的重要条件。课堂上你有发言的自由,但是你没有说闲话的自由,否则,你就影响了他人认真听课的自由和学习的权利,自由离不开纪律,纪律是自由的保证。二是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己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这是我们正确行使权利的指导原则。你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同时,你也有专心听课、认真完成作业练习的责任和义务;在校园班级中,你享有窗明几净的学习生活环境的权利,但是你也有承担劳动卫生工作的义务。你有言论自由,但是你不得污蔑陷害诽谤他人。
世界上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互为依存,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同学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同学们你们知道每年的12月4日是什么日子吗?对了,是全国法制宣传日。那什么是宪法呢?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法。
这句话听起来很深奥,我们可以这样来理解:
1.宪法是母法。就象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
2.宪法是爱法。就象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身、财产权益受到保护。
3.宪法是国法。宪法不是家法,也不是校规,而是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的国法。
现在你应该明白为什么我们的国旗是五星红旗?为什么我们不每周换一种国旗呢?为什么我们每天都要来上学,而不是想来就来,想在家里玩就在家里玩了吧?其实,这些都是法律规定的,更准确说是由宪法规定的。
那宪法与我们小学生有什么关系?宪法中有哪些规定是跟我们有关的?
宪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宪法第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宪法第4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都有休息的权利。
宪法第49条: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虐待儿童。
同学们,邓小平爷爷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是的,你们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你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宪法日国旗下讲话主题篇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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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宪法”这个词,对于还是小学生的我们,是陌生的,但是却又觉得它跟“法律”这个词十分接近。那么宪法的意思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它规定了政府的权力和职责、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等,在一个国家的全部法律中具有最高的权威和最大的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总体来说也就是,国家的根本法。特指国家、社会的根本法规、原则的系统或总体。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耳熟能详的古话,时时刻刻教育着我们,如果做一件事情连规矩都没有,否则无论如何都不能成立。而“宪法”是为了这个国家的政治而存在的,如果失去“宪法”和“法律”那么国家便会一团糟,一些法外之徒便会组成一个新的队伍,获取国家利益。而“法”就是人与人之间信任的桥梁,也是维护合法公民的防护墙,也是教训法外之徒的利器。“法”,它虽看不见也摸不着,但是却在生活中形成一种透明的薄膜,保护着人与人之间的本性,“法”其实处处存在我们的生活之中,每个国家都渲染着“法”的气息,一些改心革面重新做人的人,也充满着对“法”的知乎。我们作为国家的合法小公民,因当从小懂得“法”,从生活中接触到“法”,做个学法、懂法、守法的爱国合格小公民。
很多人说道,我们不清楚该如何懂得“法”,这很正常,对于青少年的我们,“宪法”这个词就是若隐若现的云雾,摸不着猜不透,一头雾水的要拼命弄懂,要费很长时间。举一个真实事情:这件事情我记得很清楚,一个二十五到三十五左右的妈妈,推着婴儿车走向马路,此时是黄灯,而妈妈没有注意到是黄灯,而此时一辆出租车奔驰而来,幸亏踩了紧急刹车,但是,出租车司机下来跟这位母亲理论,结果俩人吵得不可开分,最后,出租车司机一气之下将还在婴儿车睡着,露出恬静面孔的婴儿重重扔出去,婴儿当场死亡,最后,出租车司机需要负全责。本是可以互相理解,好好沟通简简单单的事情,却非要在冲动魔鬼的支持下,忘掉了时时刻刻在提醒着自己保持冷静的“法”,犯下了不可悔改的过错。“法”这个字是庄严而又神圣不可侵犯的,它只为合法的公民,为改心革面的人一个敞开温暖的拥抱,在人生道路上,“法”撑起了一顶巨大健康的保护伞。
我们心中的宝典是“法典”,心中有着这样宝贵的物品,是因为热爱国家,热爱社会,而宪法正是国家的根本。宪法是社会幸福安平的法律保障,也就是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核心而存在的。宪法和我们一同成长长大,都有不一样的改变,只不过它的改变会随着社会发展而变迁。
让我们一起学习宪法,理解它的基本原则和精神。我是学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小公民!共同为国家付出贡献!
宪法日国旗下讲话主题篇十
同学们,老师们:
12月4日,也就是今天,今天是中国的“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今天我们举行一次特殊的国旗下讲话,学习宪法中的一些知识。
在宪法的第四章中,有对国旗、国歌、国徽、首都的规定。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旗面为红色,象征着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人民大团结。五星红旗是方形,红色象征革命,其长与高为三与二之比,旗面左上方缀黄色五角星五颗,象征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大团结,星用黄色象征红色大地上呈现光明。一星较大,其外接圆直径为旗高3/10,居左;四星较小,其外圆直径为旗高1/10,环拱于大星之右侧,并各有一个角尖正对大星的中心点,表达亿万人民心向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如似众星拱北辰。旗杆套为白色,以与旗面的红色相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二条规定:国旗“应当早晨升起,傍晚降下”。这里的“应当”,就是“应该”和“理所当然”的意思。升旗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举行升旗仪式时,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参加者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并可以奏国歌或者唱国歌。
全日制中学小学,除假期外,每周举行一次升旗仪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它由田汉作词、聂耳作曲,诞生于抗击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战争年代,1949年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象征着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为捍卫国家和民族的尊严,中华民族的坚强斗志和不屈精神永远不会被磨灭。
第一百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第一百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同学们、老师们,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宪法规定的是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基本问题,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希望全体师生在首个宪法日到来之际,认真学习宪法,了解宪法。
宪法日国旗下讲话主题篇十一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勤俭是美德节约是责任》。
曾几何时,“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诗句常在耳边回响;。
曾几何时,“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一丝一缕,恒念物力维艰”的古训仍在心头萦绕;曾几何时,伟大领袖毛泽东掷地有声的一句话:“浪费是极大的犯罪”,指引着几代人艰苦创业、自力更生。
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自古便有“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破由奢。”的名言。而今,随着我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勤俭节约的精神内涵更加丰富。众所周知,比尔·盖茨是世界首富,但他的生活却非常俭朴,从不铺张浪费。华人首富李嘉诚曾说过:“如果要我拿出一个亿,我会毫不犹豫,但如果有人在地上扔一分钱,我会马上把它捡起来,我的成功正在于此。
这些拥有无尽财富的人用自己的言行举止为新时代的勤俭作了注解。反观我们:零用钱随意乱花,零食吃一半扔一半,五花八门的文具用品一大堆这么多被我们浪费的钱其实可以花得更有意义,或许可以买一套好书,或许可以资助一个贫困孩子上一年学,或许可以让父母少劳累一些。请记住:勤俭不是小气,而是一种文明,每人节约一分钱,社会文明一大步!现在,世界人口已突破70亿,中国人口已突破15亿,不断增长的人口和日益减少的资源已经敲响了警钟。所以,联合国早在20xx年就把每年的10月31日定为“世界勤俭日”。世界勤俭日的确立,体现出世界对勤俭的呼唤,对节约的期盼。
亲爱的同学们,就让我们从今天做起,从细节做起,把勤俭节约的美德传承下去吧!勤俭并不难,有时候就是举手之劳,有时候就是转念之间,假如我们能合理、科学、有意义地、用好手中的每一分钱,珍惜珍爱一切生活资源,我们就会拥有终生享用不尽的宝贵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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