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发现自己的不足,从而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和水平。良好的人际关系对于个人发展和工作生活都至关重要,我们要注重维护人际关系。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股权质押贷款篇一
为强化贷款管理,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根据《贷款通则》、《合同法》等金融法律、法规和有关信贷管理办法,做好以下防范措施:
1、公司信贷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贷款通则》、《民法通则》、《公司法》、《合同法》、《担保法》及自治区金融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贷管理制度,熟悉和掌握其内容,要求从思想上增强法律意识,使信贷人员充分意识到只有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信贷管理制度、才能提高贷款的放款质量,才能有效地防范风险贷款的产生,只有运用法律武器依法办事才能保障贷款的安全,更好地清收不良贷款,才能有效预防和降低信贷风险。
2、找准市场定位,分散信贷风险。
本公司立足“三农”,按照“小额、分散、安全”的原则,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因此,本公司信贷员一定要从农村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积极支持农村种养殖户生产和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的发展,优化贷款结构,分散贷款风险,根据农村经济发展需要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3、严格办贷程序,健全制约机制,控制信贷风险的产生。
根据公司有关信贷管理制度规定,认真审查贷款的发放对象,对照贷款的基本条件,确保贷款投放效果。严格办贷程序,要做到:一是执行贷款“三查”制度,提高放款质量;二是要实行“三岗”分离(三岗:调查岗、审查岗、决策岗),制度健全,相互制约,控制人情贷款和低质量贷款的发生。贷款调查岗负责贷款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也是第一贷款清收责任人。贷款审查人员负责贷款风险的审查,承担审查失误的责任。贷款审批人员负责最终决策的责任,也是第二贷款清收责任人。
4、建立审贷会审批制度,层层把关,严格控制信贷风险。
一是公司开业初期,贷款金额不论大小一律报公司审贷会审批;二是公司业务正常运转后,按授权范围,信贷员经调查核实后报总经理审批;三是超出公司授权范围的大额贷款,由公司审贷会研究审批,确保新投放贷款的质量。
5、实行贷款管理责任制,降低信贷风险。
实行贷款岗位责任制,把贷款管理的调查、审查、审批、检查,各环节的责任明确到岗位、到人,对违规违纪贷款按调查人、责任人追究经济的、行政的和赔偿损失责任。具体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6、做好贷后检查降低贷款风险。
贷后检查是防范贷款风险的重要手段,信贷人员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定期和不定期对借款人(企业)贷款用途的使用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了解掌握,对有可疑因素的应尽快采取预警措施,保证信贷资金合理运用和贷款本息按期收回。
(三)贷款管理基本规定。
第一条贷款的基本规则:诚信、高效、灵活、有序。用制度管理工作,用制度指导工作,用制度规范工作,用制度统一工作。
第二条贷款的基本原则: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准则,以取得最佳经营效益为目的。
2、流动性原则:保证信贷资金处于正常周转的状态,实现贷款有借有还,此借彼还,不断周转。
(1)提高资金的运用率水平;
3、效益性原则:贷款发放以实现效益为目的,经营贷款业务必须以利息收入抵消开支并实现盈利。因此必须要求贷款对象合理使用贷款,从而实现借贷的双方效益。
(1)做出正确的贷款决策;(2)加强贷款使用过程的管理;(3)重视还贷资金来源的监管;(4)保证利息收入的及时到账。
第三条贷款的基本制度:是指贷款的基本办法与贷款的重要规定,主要包括贷款对象、贷款条件、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一、贷款的对象与贷款条件。
1、贷款的对象:城乡中小型企业、经济组织、自然人。
2、贷款的条件:
(1)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企事业单位必须实行独立的经济核算。只有实行独立核算的经营实体才能与贷款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建立债权债务关系。
(3)具有一定价值、属于自主权属并可支配处理的财产用于贷款抵押;有具有担保能力的保证人或单位对贷款进行保证。
(4)贷款的用途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并具有还本付息的能力和资金来源。
二、贷款人、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贷款人的权利:
(1)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
(6)发现贷款有风险,可依据合同规定,采取使贷款免受损失的措施;
2、贷款人的义务:
3、借款人的权利。
(1)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提取和使用全部贷款;(2)有权拒绝借款合同以外的附加条件;
(3)在征得贷款人同意后,有权向第三人转让债务。
4、借款人的义务:
1、对贷款人的限制。
(2)不得向违反贷款通则的借款人发放贷款;
(3)不得向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的借款人发放贷款;(4)不得向生产经营或投资未取得环境保护部门许可项目的借款人发放贷款;(5)除按国家规定计收利息外,不得向借款人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2、对借款人的限制。
(6)不得套取贷款用于转贷牟取非法收入;(7)不得采取欺诈手段骗取贷款。
第五条贷款方式:主要采用担保贷款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三种贷款方式。
1、保证贷款: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责任或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2、抵押贷款: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3、质押贷款: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第六条担保方式:
(一)保证担保: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方式。
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同时,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1、保证人应具备的条件: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为保证人。
2、国家机关不能成为担保人;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3、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4、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二)抵押担保: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所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1、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5)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2、下列财产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3、抵押合同的抵押物登记:财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办理抵押登记的部门如下:
(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3)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乡行政管理部门;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三)质押担保:主要采用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方式。
1、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者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变卖、拍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2、权利质押: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1)汇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权;
(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4)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小额贷款金额、利率、期限的确定:
1、贷款金额:单户单笔贷款金额不超过30万元(或公司注册资本金的1%)。
2、贷款利率:在人民银行规定的商业银行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最高上浮四倍;贷款超期归还,所有超期贷款按照最新执行利率调整,并在调整后利率的基础上加收超期贷款违约金20%。
3、贷款期限:控制在半年以内。第八条附则本规定由宁夏兆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制定,解释、修改。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四)贷款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宁夏兆丰贷款公司信贷管理秩序,严肃信贷管理纪律,规范信贷行为,促进信贷政策的贯彻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贷款责任分为贷款违规违纪责任和贷款风险责任两种。第三条。
贷款违规违纪责任是指在贷款审查、审批、发放与管理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对相关违规违纪人员追究的责任。
第四条贷款风险责任是指除完全因违规违纪发放贷款原因外而形成不良贷款或造成资金损失,对有关审批、决策与管理人员追究的责任。
第二章责任人认定。
第五条。
贷款违规违纪责任的责任人分为完全责任人、主要责任人、次要责任人。
第六条贷款违规违纪责任的责任人认定:
1、违规违纪发放贷款的经办人和审批人为完全责任人;
2、不按规定程序违章操作而形成不良贷款的人员为主要责任人;
3、因工作管理不善、把关不严,间接形成贷款风险的相关人员为次要责任人。第七条贷款风险责任的责任人认定:
1、公司贷款审批委员会对已审批通过的贷款形成风险的,承担管理、审批责任,审批委员会各成员、信贷管理部门相关人员为责任人。
第八条认定贷款违规违纪责任人和贷款风险责任人后,应对相关责任人落实责任,进行追究。
第九条违规违纪贷款的责任追究: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确定为违规违纪贷款,追究其完全责任:
1、未经批准发放的贷款;
2、发放顶名、冒名贷款;
3、发放虚假保证贷款或自批自贷;
4、编造假名发放的贷款;
5、借款人、保证人未亲自办理借款手续,发放的贷款;
6、滥用职权或徇私情发放贷款;
7、擅自、独断发放的违章贷款;
8、抵(质)押物不足值、丢失及撤走抵(质)押物的贷款;
9、擅自提高或降低贷款利率或擅自减息、缓息的贷款;
10、发放虚假有价单证的质押贷款;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确定为违规违纪贷款,追究其主要责任:
1、超权放款、发放互相担保贷款或以贷收息;
3、到期未下发催收通知单,造成丧失诉讼时效而形成风险的贷款;
4、档案资料丢失,造成资金损失的贷款;
5、抵押品无故变更、撤走形成不良或损失的贷款;
6、贷款到期后经办人员未及时清收,造成贷款损失的贷款。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确定为违规违纪,追究其次要责任:
3、对于检查中发现可能造成贷款风险损失而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及时解决的。第十条风险贷款的责任追究:公司贷款审批委员会在贷款审批发放前,划清贷款风险责任,并确定贷款主审批人及第一责任人:
1、贷款审批委员会主任为贷款决策风险的主审批人及第一责任人;
2、经贷款审批委员会授权的授权人为贷款决策风险的主审批人及第一责任人。第十一条领导责任追究:公司领导由于管理不善、贷款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或指令信贷员发放贷款,造成贷款风险和损失,有关领导负完全责任。
第十二条除完全责任性贷款外,对于同一笔贷款,经确定既存在违规违纪操作形成的贷款风险或损失,又存在管理因素形成的风险或损失,先追究违规违纪责任,再视情况追究贷款风险责任。
第十三条对于完全因不可抗力形成不良贷款或造成信贷资金损失的,视为非责任性贷款风险,不予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在对贷款违规违纪责任人和贷款风险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的同时,应给予处罚。
第十五条贷款责任的追究与处罚实行终身制。
第十六条贷款违规违纪责任、责任人由公司认定、追究,并对相关责任人按《兆丰公司贷款赔偿管理规定》进行认定和赔偿。
股权质押贷款篇二
知识产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依法可以转让的知识产权出质以作为债务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法将该知识产权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方式获得价款而优先受偿.国际上发达国家(或地区)的金融机构都开辟了这种新型的融资方式.但我国自《担保法》施行以来,以权利进行质押的绝大部分是证券权利,以知识产权质押的实例较少.目前国内银行在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时缺少具体的操作办法和成熟的实践经验,且各银行根据自己对知识产权质押业务的'理解和质押标的的特点采取了各不相同的操作程序,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知识产权质押业务的混乱.
作者:杜蓓蕾作者单位:安徽工程科技学院刊名:安徽科技英文刊名:anhuiscience&technology年,卷(期):“”(5)分类号:g0关键词:
股权质押贷款篇三
根据公司与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的编号为:
一、乙方根据担保书,为公司向贷款_______币_______万元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为_______,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本股权质押反担保期限为上述主债务发生代偿后之日起_______年。
二、甲方愿意以其拥有的占公司______%的股权质押给乙方,作为反担保,以偿付乙方履行担保责任后所发生的债务。甲方保证公司过半数股东同意甲方以其持有的该公司股权出质,并且甲方向乙方出具与此相关的股东会决议。甲方用作质押的股权,评估价值为_______币_______万元。
三、甲方保证对上述质押的股权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保证上述股权在此之前未设置抵押权,并免遭第三人追索。
四、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财务报表,以及对上述股权的评估等资料。甲方应对其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五、上述股权的所有权证明文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交付乙方,质押期间由乙方保管,质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处置上述质押股权。
六、如公司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致使乙方承担了担保责任。乙方有权以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理所质押的股权,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经双方协商,由乙方收购上述股权。
七、乙方有权收取上述股权质押的孳息。
八、甲方若以上市公司的股票出质,须在签订本协议后,到证券登记机关办理出质登记,本协议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甲方若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或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出质,该股份质押应记入公司的股东名册,本协议自记入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甲方将记载股份质押登记的股东名册交给乙方。
九、本协议适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_______市地方法规。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市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经协商,另签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属文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于_________市。
股权质押贷款篇四
对于大部分中小企业来说,不动产抵押贷款是它们最主要的融资渠道,部分企业在不动产已抵押的情况下想进行二次融资非常困难,制约了企业的做大做强,而通过扩大担保物品范围从而拓宽客户的融资渠道必将受到广大客户的欢迎。从农信社的角度来看,知识产权和股权质贷款,可以进一步拓展业务营销渠道,提高知名度,增加效益。但是截止到底,漳州辖内10家联社仅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1笔金额20万元;股权质押贷款1笔金额100万元。2笔贷款总计120万元,与全市农信社125亿的贷款的规模极不相称。本文就农信社开办知识产权和股权质押贷款存在的制约因素进行思考并提出政策建议。
1、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制度尚不完善,独立评估准则尚未制定,存在估值风险。目前我国虽然制定了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但对于商标、专利技术等各类知识产权没有单独的准则。由于各类知识产权的特性有着显著不同,没有独立、系统的评估标准,评估水平难以衡量,造成评估价值缺乏权威性,金融机构以此为据确定贷款金额,存在一定的风险。
2、上市公司股权价格市场敏感性较强,股价波动频繁,风险难以掌控;而未上市公司的股权价值核算较难,且流动性差,一旦形成不良贷款,质押的股权较难变现。
3、质押登记手续异地办理费用高,增加了企业负担。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除了正常的'贷款费用外,质押登记手续需要借、贷双方当事人或授权人直接到北京国家商标总局办理,路途费用过高,造成贷款成本增加,尤其对一些资金需求额度不大的企业来说,更是增加了负担。
4、国内知识产权流转市场尚不完善、商标权变现难。在我国,商标被视为一种特定产品或服务的标识,若脱离了在公众眼中与其相联系的商品或服务,则可能失去价值或不复存在。加之,目前我国尚未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流转市场,商标权流转困难,如果贷款出现违约,金融机构一般很难在较短时间内将商标权处置变现,因此影响了部分金融机构参与的积极性。
1、强化贷前调查,规范价值评估。农信社对申请质押贷款的知识产权项目应重点对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市场开发、生产管理、资金流转等发展情况、资信情况、项目经济前景加强了解,将其中无不良记录、资信较好的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项目作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入围项目,提高初选质量。
2、落实全程监控,防范法律风险。一是应关注质押物权利的稳定性。二是应关注一个产品的若干核心技术、商标、版权的有权持有人数量情况。三是应关注出质商标、专利的存续期限,以确保其大于质押期限,避免质押期限超过出质权利的有效期限。
3、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和应用,建立高效率的知识产权流转市场;简化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可授权市、县一级工商行政部门实现商标专用权的质押登记,然后向国家商标总局备案,节约费用。
4、建议专业部门共同推动,构建权威的制度基础。在资产评估方面,可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在无形资产评估准则的框架下,分别制订商标、专利、著作权等具体评估指南,完善知识产权评估的准则体系;在信贷实践方面,建议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会同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部门牵头制订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信贷指引或操作规程、实施细则。
5、逐步建立符合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信贷管理机制。金融机构可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探索和完善,逐步建立符合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信贷管理体制,提高对以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为担保所产生风险的评估、防范与控制能力。
6、地方政府应继续加大力度发展品牌经济,支持企业做强做大,力争创建更具竞争力的知名品牌,为商标权质押贷款提供更多可选择的商标。
股权质押贷款篇五
质权人(甲方):
出质人(乙方):
第一条?有关各方。
1.乙方持有标的公司_________股,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
2.标的公司是依法经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元,总股本_________股。
第二条?质押内容。
第三条?质押登记。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至标的公司股权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或以双方约定的方式进行质押。
第四条?乙方的陈述、保证与约定。
乙方兹向甲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
2.乙方未在本协议项下拟质押及(或)转让的股权上设立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
3.乙方保证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还清对甲方欠款,如到期无法偿还,则依法将质押股权转让予甲方。股权转让协议另行签订。乙方有关部门负责促使标的公司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确保甲方获得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股权,并成为标的公司的股东之一。
第五条?违约及赔偿。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条款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该等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第六条?争议解决。
1.如因本协议下的或有关本协议的任何争议,或对本协议的解释而产生争议,双方同意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等争议。
2.如在一方就该争议书面通知另一方后的三十天内双方仍不能满意地解决争议时,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判。
第七条?本协议的修改。
本协议的修改仅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本协议的双方盖章签字。
第八条?生效和文本。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完成本协议第三条所述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其它约定。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办理质押登记使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股权质押贷款篇六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元整。
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
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
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第十条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法。
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质押贷款篇七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二、相关的法律规定
中国《公司法》对股权质押缺乏规定。真正确立了中国的质押担保制度的是1995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担保法》,其中包括关于股权质押的内容。201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物权法》再次明确股权可以质押。
《担保法》第七十五条(二)项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可以质押。《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可以转让的股权可以出质。另外,1997年5月28日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将其股权质押给债权人”予以特别确认。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物权法》关于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登记程序的规定与《担保法》不一致。因《物权法》颁布在后,股权质押的法律实践操作以《物权法》为准。
根据《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应经审批机关批准和登记机关变更登记。未经审批机关批准的股权变更无效。未经登记机关登记的则可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三、个人股权质押贷款流程
1、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向贷款机构申请质押贷款,并提供相应的贷款资料。
2、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签订“贷款合同”;出质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订立“股权质押合同”;股权质押合同可以单独订立,也可以是贷款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3、股权质押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股权质押贷款当事人须凭股权质押合同到股权出质登记机构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股权交由股权出质登记机构保管。
注:股权出质登记机构应向出质人出具《股权质押登记证明书》。股权质押期间产生的红股和分配的现金股息的归属由质押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满前,出质人和质权人均不得处理红股和现金股息,应委托股权出质登记机构保管,现金股息由股权出质登记机构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付。
4、贷款机构根据贷款合同和《股权质押登记证明书》办理发放贷款。
以上就是中顾法律网为您整理的关于“个人股权质押贷款流程”的相关资料,个人股权质押贷款流程在相关的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只有了解了个人股权质押贷款流程,才可以顺利进行相关的程序。本网站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咨询服务,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欢迎进行咨询。
股权质押贷款篇八
质押贷款是指贷款人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可作为质押的质物包括:国库券(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储蓄存单等有价证券。出质人应将权利凭证交与贷款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以个人储蓄存单出质的,应提供开户行的鉴定证明及停止支付证明。
出质人: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甲方”)。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以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的股权作质押担保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根据_______号《贷款合同》(下简称“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质押标的为甲方持有的a公司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____日内就本合同质押事宜征得a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并在a公司股东名册上办理出质股份的登记手续,并将股权证书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依法处分质押股权,并从所得款项中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未能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及时归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的;。
2.甲方被宣告解散或被提起破产申请的。
第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优先清偿甲方的贷款本息。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除非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合同。
第七条甲方未能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取得a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的决定的,乙方有权取消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对甲方的贷款(或提前回收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八条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并自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请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提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用。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权质押贷款篇九
知识产权质押是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中国民商诉讼大律师团队专家律师参与多起知识产权评估、质押项目,熟知操作流程,建议办理知识产权质押时注意以下问题: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质押的手续和递交的'材料。
出质人、质权人身份证明:
(1)中国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外国个人可提交护照复印件。
(2)法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规定,需提交外国单位负责人的护照复印件。
(4)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共同委托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来办理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手续,被委托人可以是专利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也可以是其他个人。
委托书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签章。
委托书应当写明委托权限、委托事宜、专利申请号、发明创造名称、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姓名。
委托书无固定格式,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5)专利权有效证明。有效证明包括专利证书复印件或专利登记簿副本复印件。
(6)专利权出质前的实施及许可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由出质人出具,若专利权在出质前存在实施许可的情形,需在说明中声明已将该情形告知质权人。
专利权出质前没有许可他人使用的,出质人亦需要说明。
(7)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股权质押贷款篇十
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保证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保证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陆仟万(大写)元整的贷款,借款利率为_____,借款期限自20_________年4月___日至20_________年4月___日。甲方应随时接受乙方对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元整。
(4)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公司股东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五条担保的债权范围及清偿顺序。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股权质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陆仟万元整)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_____、诉讼费、_____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2)如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借款本息,利息及费用,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第六条逾期违约金。
(1)甲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甲方应每日按本金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2)甲方如逾期偿还乙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费率支付利息,还应根据逾期天数每日按所欠当金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第七条甲方声明及保证。
(2)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在任何质押股权之上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有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并不再在质押股权上设定任何新的权利负担。
(11)出质期间,因质物而取得的分红、派息应作为保证金存入质权人的保证金账户,作为保证金担保。
(14)按照乙方合理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乙方合法权益。
第八条保证人责任。
(1)保证人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2)乙方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起诉或处置质押物,即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保证人保证责任与质押物的担保系平行的、并列的,乙方可以选择优先实现保证债权,不受担保物权存在的影响。
(3)如存在两个以上的保证人,各保证人均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即各保证人之间的保证责任亦是平行的、并列的,乙方可以选择分别或同时向各保证人主张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4)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股权担保不成立(不论是否系因甲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造成)、被确认无效、被撤销或乙方单方面解除、抛弃的情形,各保证人仍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不因质押股权的担保不存在而产生任何影响。
(5)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乙方债权到期日起的两年。
(6)保证人特别承诺:在乙方债权未获完全清偿前,保证人暂不行使对甲方及其他保证人的追偿权等,待乙方所有债权获得清偿后,保证_____有权行使该等权利,否则乙方有权要求保证人全数交还乙方。
第九条其他事项。
(1)乙方无需征求甲方同意,可将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他人。但甲方未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还款责任或义务转让予第三者。
(2)甲方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须向乙方或乙方继承人、接办人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及其他责任。
(3)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抵销。
第十条附则。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含对保证人责任部分),首先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保证人各执___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担保人:。
股权质押贷款篇十一
1、审查企业是否同时具有下列条件:
(1)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2)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3)具有一定的规模且生产经营时间较长。(4)生产型实体企业。
(5)公司名下有一定的有形资产或无形资产。
2、谨慎选择质押物。采用流通性、保值性强的标的作为担保物,股权质押只作为补充担保。质物的选择应以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通性较好为原则。不应接受下列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权作为质押标的:(1)pt、st类上市公司;(2)前6个月流通股的股价波动幅度超过200%的上市公司:(3)可流通股股份过度集中的上市公司;(4)被证券交易所停牌或摘牌的上市公司;(5)流通股股权被证券交易所特别处理的证券公司。
(1)出质人对质押的股权应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与股权所属上市公司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纠纷,并且上市公司章程中没有相关禁止股份转让、质押的条款。
(2)出质人是否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董事、监事、经理。
(3)外资企业的股权出质适用于法律法规对于内资企业的规定。但是,应该注意,外资企业股权出质的,要经过外经局或外管局的批准。
(4)股权出质涉及国有资产,需要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国有企业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5)核查股权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a股东构成b公司章程中对股东权利的相关规定,是否存在股权转让的禁止性规定。
(6)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份出质是否征得全体股东的过半数同意。(可参看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7)出质人如果是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含5%)股权的股东,其进行股权质押,需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已获知该事项的确认函。
业每个月是否有比较稳定的现金流;(3)企业贷款卡信用记录查询;(4)企业的纳税情况调查。
4、股权质押登记后,通过股权所属地公证处予以公证。
5、加强对质押物的价值监控。基于股权价值波动性强的特点,提供股权质押反担保的贷款应以短期贷款为主,质押率应控制在50%左右。对于中长期股权质押反担保贷款,每年应对质押物价值重新评估。我公司应派人密切注意借款人和股份所在公司的动态,对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资产重组、分立变更等影响质押物价格的重大经营事项及时作出正确判断。涉及上市公司股权的,要跟踪证券市场行情,分析质押股票的风险和价值,设置警戒线,切实防范风险。对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我公司应当每月对企业提供的会计报表及贷款卡信息进行检测。监控的重点在于质押股权所在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或有负债情况,及时发现影响质押股权实现的潜在风险。若质押股权跌价巨大或出现直接影响我公司债权实现的重大事项,应及时采取有效保全措施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比如在股权质押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质押股权价值在合同期内变动超过预定幅度时,可据实重新作价;对中长期保证贷款,应约定质押股权价值“一年一定”条款,明确跌价至变动超过预定幅度时,可据实重新作价;对中长期保证贷款,还应在质押股权价值“一年一定”条款中约定,跌价至警戒线以下时提供其他有效担保的具体方案。6完善合同条款,约束出质人的经济行为,保障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1)在出质人义务中明确,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我公司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质押股权馈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2)应该与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签订协议,约定:
b、对发生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等可能影响质押权利实现的行为前应书面告知我公司,并确保质押权利不受损害;c要求质押标的所在企业每月向我公司提供财务报表等资料及配合我公司对质押股权进行监控。
【名词解释】:
pt是英文particulartransfer(特别转让)的缩写。依据《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三年亏损等情况,其股票将暂停上市。沪深交易所从1999年7月9日起,对这类暂停上市的股票实施特别转让服务,并在其简称前冠以pt,称之为pt股票。
问题,比如下年继续亏损从而达到《公司法》中关于连续3年亏损限制的,则进行pt处理。pt制度是证券交易所对于暂停上市的公司股票流通所采取的特别安排,目的是为了增强市场流动性,切实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交易所在采取pt交易制度时又规定:从1998年1月1日起3年内的任何1年中,如果pt公司能够扭亏为盈,则可以向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的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可以恢复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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