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是培养人的思维能力和提高语言表达能力的重要方式,我们需要多读书。如何有效地管理自己的情绪是每个人追求内心平静的课题。这些范文能够给我们提供一种参考和借鉴的方式。
建设厅141号文件篇一
(征求意见稿)。
建筑产业工人(以下简称建筑工人)是建筑业发展的基础,为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国民经济快速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当前,建筑工人存在流动性大、老龄化严重、技能素质低、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建筑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为贯彻落实《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加快培育新时期建筑工人队伍,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破除不适应建筑工人队伍建设要求的体制机制障碍,充分调动企业和广大建筑工人的积极性,为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实现新型城镇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强化政策指导,加大财政投入,强化监督管理,依法有序培育建筑工人队伍;充分发挥企业在建筑工人组织化、技能培训等方面的主体作用,落实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
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发展。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探索适合建筑业特点的社会保险缴纳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加大技能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建筑工人的技能水平。
坚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立足建筑业行业和地区发展实际,深入分析当前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坚持标本兼治,试点先行,样板引路,稳步推进各项改革,打通建筑工人职业发展通道。
(三)目标任务。
深化建筑用工制度改革,建立建筑工人职业化发展道路,推动建筑业农民工向建筑工人转变,健全建筑工人技能培训、技能鉴定体系,到2025年,建筑工人技能素质大幅提升,中级工以上建筑工人达到1000万,建立保护建筑工人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打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建设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建筑业产业工人大军。
二、深化劳务用工制度改革。
(一)构建新型建筑用工体系。逐步建立施工承包企业自有建筑工人为骨干,专业作业企业自有建筑工人为主体的多元化用工方式。鼓励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培育以特种作业工种、高技能建筑工人为主的自有建筑工人队伍,作为技术骨干承担施工现场作业带班或监督等工作。专业作业企业应当与建筑工人建立相对稳定的劳动关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二)大力发展专业作业企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深入推进“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充分依托各地“双创基地”,鼓励和引导现有劳务班组或有一定技能和经验的班组长成立以作业为主的专业公司或注册个体工商户,作为建筑工人的合法载体,促进建筑业农民工向技术工人转型,提高建筑工人的归属感。取消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审批,设立专业作业企业资质,实行告知备案制。专业作业企业取得工商登记后,应到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其基本情况、联系人等信息,并明确所从事的主要工种;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备案信息核发专业作业企业资质证书,专业作业企业在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从事专业作业分包。切实落实小微专业作业企业在增值税、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方面的减免政策。鼓励建筑施工承包企业与专业作业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不断提升专业作业能力。
(三)引导劳务企业转型发展。放宽市场准入限制,鼓励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劳务企业通过引进人才、设备等途径向总承包和专业企业转型;鼓励大中型劳务企业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搭建劳务用工平台,为施工企业提供合格的建筑工人;引导小微型劳务企业向专业作业企业转型发展,做专做精专业作业,成为建筑业用工主体。
(四)全面推行实名制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建立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对进入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行实名制管理,记录建筑工人的身份信息、培训情况、职业技能、从业记录等信息。要充分运用物联网、生物识别等信息化手段,实现信息化管理。各地要制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地区实名制管理平台,及时采集企业现场实名制管理数据。强化实名制数据应用,将实名制管理与企业诚信体系、市场准入、评优评先、欠薪处理等相结合。建立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制定数据标准,加强信息互联共享。到2020年实现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全覆盖。
三、切实提高建筑工人技能素质。
(五)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建立行业、企业、院校、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建筑工人职业教育培训体系。落实企业建筑工人职业培训的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制定建筑工人培养计划和培训制度,优化整合培训资源,充分依托施工现场资源,通过建立培训基地、加强校企合作、购买社会培训服务、新型学徒制等多种形式,开展岗前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鼓励专业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和社会团体等力量积极参与建筑业工人职业培训,按照市场化要求,发挥优势和特色,构建与企业培训互为补充的培训网络,不断扩大行业工人职业培训全覆盖面。完善职业教育制度,根据产业发展的新要求、新技术、新规范,健全教学标准体系,更新课程内容,指导有关职业院校优化建筑类专业设置,结合办学实际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切实为培养行业急需人才服务。争取到2025年实现建筑业工人培训全覆盖。
(六)完善建筑业技能鉴定体系。做好建筑工人相关职业技能标准和评价规范制定工作,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规定的职业工种推动建筑工人职业鉴定工作。创新考培模式,技能鉴定机构应充分依托大中型项目开展技能鉴定,将实际工程生产与考核鉴定结合起来,解决工学矛盾,提高鉴定评价的有效性、针对性,降低鉴定场地、器材等成本。
(七)建立技能导向的激励机制。各地要编制施工现场人员配备标准,督促企业强化技能培训和开展技能鉴定。到2020年施工现场中级工以上建筑工人占比不少于10%,到2025年施工现场中级工以上建筑工人占比不少于30%。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和配备比例监督检查,要将相关情况与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诚信体系、评价评优等挂钩。鼓励有关部门发布各个技能等级和工种的人工成本信息,为企业合理确定建筑工人工资提供信息指引,鼓励企业将技能水平与薪酬挂钩。引导企业建立技能人才专家库和首席技师制度。鼓励各主管部门、协会、企业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竞赛。
四、切实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
(八)健全保障薪酬支付的长效机制。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有关要求,全面落实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建筑工人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包括承包施工总承包企业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和专业作业企业)对所招用的建筑工人工资支付直接负责。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建设单位要求承包单位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向施工承包企业提供相应的支付担保,采用经济手段解决工程款支付不及时导致拖欠建筑工人工资问题。加快完善工资保证金、欠薪应急周转金等有关制度,建立拖欠建筑工人工资“黑名单”制度,对存在拖欠工资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将“黑名单”信息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并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采取限制市场准入等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
(九)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制定适合建筑业用工特点的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加大劳动监察力度,督促施工单位与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施工总承包企业要督促分包企业与其招用的建筑工人本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将劳动合同信息纳入实名制管理,严禁用劳务分包合同代替劳动合同,杜绝代签合同。到2020年基本实现劳动合同全覆盖。
(十)健全社会保险缴费机制。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合理确定工伤保险费率,规范和简化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流程,着力提高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伤保险覆盖施工现场所有建筑工人。建立健全与建筑业相适应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方式,施工企业(包括专业作业企业)应在劳动合同的薪酬中列明用于建筑工人参保所需费用,依法为建筑工人缴纳社会保险。
(十一)改善建筑工人生产生活环境。逐步提高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按规定提供劳动保护用品。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加强建筑工人居住地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居住环境。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设与工地分开的集中居住基地。地级以上城市要将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建筑工人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五、强化组织实施。
(十二)强化组织领导。培育新时期建筑工人队伍是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点任务,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强化部门协作,建立建筑工人队伍培育的部门协调机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各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培育建筑工人队伍的政策措施。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充分调动企业、建筑工人、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形成多方合力、共同推进建筑工人队伍建设的良好局面。
(十三)加大资金投入和财税支持。根据建筑业特点和实际制定五年和十年支持建筑业工人培训专项资金中长期规划。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和执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完善技能培训补贴机制,对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建筑业职业培训及技师、高级技师培训的,给予一定培训补贴,对其中通过初次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再给予一定技能鉴定补贴。企业应当在工程造价中明确相关费用用于工人技能培训。
(十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培育建筑工人队伍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加大普法力度,督促企业合法用工,引导建筑工人合法反映诉求。充分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现代传媒手段,积极宣传建筑工人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和推广培育建筑工人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效果,营造崇尚劳动、重视技能的良好舆论氛围。
(十五)发挥工会组织和社会组织积极作用。正确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培育建筑工人队伍工作,积极为建筑工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鼓励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搭建施工专业作业用工平台,助力小微专业作业企业发展。积极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各级工会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创新机制,通过项目工会、托管工会、联合工会等多种形式,将建筑工人纳入工会组织,为其维护其基本权益提供依托。
建设厅141号文件篇二
挥别“”,我国农业发展既拥有农产品产量持续增长、粮棉油果菜鱼等大宗农产品总量居世界首位等诸多优势,也面临着国际市场竞争加剧,自身大而不强、多而不优等现实挑战。决胜“十三五”,20xx年一号文件首次提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但为破解农业发展难题、推动农业闯关过坎开出药方,也为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指明了方向。
问题与发展相随,也是改革的肇因。近年来,我国粮食连年增产,供求总量基本平衡,但结构性问题日益凸显。比如,玉米阶段性供过于求,大豆缺口逐年扩大,优质饲草供应不足,说明有效供给不能适应需求变化。生产成本过高、资源错配等突出问题,也是供给侧结构性矛盾的集中显现。聚焦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找到了制约农业发展的“病根”,牵住了提高农业市场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牛鼻子”。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核心是围绕市场需求进行生产,优化资源配置,扩大有效供给,增强供给结构的适应性和灵活性,使农产品供给更加契合消费需求,更加有利于资源优势的发挥,更加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这是一篇涉及生产力调整和生产关系变革的大文章,需要科学谋篇布局,切实抓出成效。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关键是抓好调结构、提品质、促融合、降成本、去库存、补短板等重点任务。调结构,就是优化农业生产的品种结构,念好“山海经”、唱好“林草戏”,为消费者提供品种多样的产品供给。提品质,就是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营销,培育品牌,提高消费者对农产品供给的信任度。促融合,就是深度挖掘农业的多种功能,把农业生产与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休闲旅游融合起来发展。降成本,就是通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减少化肥农药等不合理使用、开展社会化服务等,实现节本增效,提高农业效益和农产品竞争力。去库存,就是把过大的库存量减下来,积极支持粮食加工企业发展生产。补短板,既要补农业基本建设之短,又要补农业生态环境之短,不断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前提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稳定提高粮食产能。“五谷者,万民之命,国之重宝。”粮食多一点、少一点是技术性问题,但粮食安全却是战略性问题。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不能简单等同于压缩粮食生产,更不能搞运动式调整。粮食生产要尊重市场规律、顺应供求变化,适时适度调整种植结构。一方面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巩固提升粮食产能,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一方面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支持粮食主产区建设粮食生产核心区,加大对主产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完善利益补偿机制,才能使稳定粮食生产、提高粮食产能的责任落实、举措落地。
发展出题目,改革做文章。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既要开拓创新,也要狠抓落实。“地诚任,不患无财”,只要我们咬定目标、久久为功,就一定能在深化改革的沃壤中收获丰硕果实,推动我国农业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建设厅141号文件篇三
号文件是指政府机关或军队领导机构向下属机构或个人发布的具有明确要求或命令性质的文件。作为一名公务员或军人,接收并执行上级领导的号令是我们的职责和义务。在此次文章中,我将会从我的个人经历出发,分享我对号文件执行中的体会和感受。
第二段:认识到号文件的重要性。
在我一开始参加工作的时候,并没有真正意识到号文件的重要性。我总是把号令视为上级权威的象征,甚至有时对于数字和具体要求并不是很在意。但是随着工作逐渐的深入,我渐渐意识到:号文件具有明确的指导性、约束性和执行性,并且是需要精细解读和遵守的。
第三段:如何积极主动地执行好号文件。
积极主动地执行好号文件,是作为一名公务员或军人的应有之义。如何才能做到这一点呢?首先是要认真阅读号文件,弄清楚其中具体的要求和要达到的目标。如果存在不理解或者有异议的地方,可以及时向领导请教。其次是要及时行动,不能推搪和拖延。最后是要有持续的跟进和反馈,确保号文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和落实。
第四段:遇到困难和问题时如何应对。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问题,例如资源不足、时间紧迫或者人手不足等等。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能将问题留给别人,而是要想尽办法克服困难,保证号令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这可能需要我们做好充分的准备和规划、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灵活的反应和创新。
第五段:号文件执行中的思考。
号文件执行不仅是一种行为,更是一种思维。对于领导下发的号令,我们除了要认真遵守和执行之外,更应该具有自主思考和理解的能力,同时也不能简单地将执行任务看作是一种单机和重复的模式。我们需要在保证号令得到顺利执行的前提下,注重调整方案、创新方法,积极应对所面对的具体问题和挑战。
总结:
总之,号文件是我们团队工作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从认识到号文件的重要性,到如何积极主动地执行好号文件,再到遇到困难和问题时的应对方法,我们需要在号文件执行的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反思,以期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和职责履行情况。
建设厅141号文件篇四
淡水资源短缺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之一,水利设施薄弱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制约之一。我国人均水资源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28%。目前,全国年平均缺水约400亿立方米,三分之二的城市不同程度缺水,六分之一的城市严重缺水,地下水超采区面积达19万平方公里,水功能区达标率仅42%。确保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必须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全社会科学用水、合理用水、节约用水。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高,仍明显高于发达国家;
河湖水污染和地下水超采仍较严重,一些地区“有河皆污,有水皆脏”,一半以上的城市地下水遭到污染。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和全球气候变化影响,我国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将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
20xx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学习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就是要始终坚持像重视国家粮食安全一样重视水资源安全,像严格土地管理一样严格水资源管理,像抓好节能减排一样抓好节水工作。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必须建立“三项制度”、确立“三条红线”。要从水量、用水效率和水质三个方面,建立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项制度”,确立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着力改变当前水资源过度开发、用水浪费、水污染严重等突出问题,使水资源要素在我国经济布局、产业发展、结构调整中成为重要的约束性、控制性、先导性指标。
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尽快核定并公布禁采和限采范围,逐步削减地下水超采量,实现采补平衡。同时,不断健全国家水权制度,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水资源。
在城市生活领域,加强供用水管理,提高公众节水意识,大力推广节水器具,减少跑冒滴漏。
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按照水功能区目标要求,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加强省界和重要控制断面水质监测以及入河湖排污总量监控。根据不同水功能区的功能定位和水质现状,确定未来一个时期各流域、各省区不同功能区的达标率要求,强化水功能区达标监督管理。特别要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监测,完善突发性供水安全应急预案,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不断健全水生态补偿机制。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必须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推动建立统筹协调、组织有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尽快制定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和办法,形成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组织合力。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把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等主要控制性指标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硬约束”,纳入地方政府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必须夯实行业基础、提高管理水平。要编制好河湖岸线利用规划,抓好水域岸线管理,促进水生态系统修复。科学制定流域开发和保护的控制性指标,合理确定主要江河、湖泊的生态用水标准,加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影响评估论证,保持河流的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的合理水位。划定水域岸线控制利用分区,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严禁围垦、挤占水域和河道。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活动,严禁乱采滥挖。加强水库调度和梯级水库联合调度,兼顾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正确处理防洪、供水、航运、生态与发电的关系,正确处理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保障水库中下游地区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搞好水资源调查评价,加快水资源监控体系建设,及时掌握水资源变化及其开发利用状况,建立与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提高、水功能区管理和水源地保护相适应的监控设施和管理平台,为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提供基础条件。
建设厅141号文件篇五
契税“六变”、“七不变”
变化一:家庭唯一住房且属于“非”普通住房减半征税。通知明确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在这里,原政策规定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那么,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且属于“非普通住房”即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减按1。5%征收契税,与原政策规定3%相比减征50%。
变化二:二套房90平方米以下减按1%。通知明确“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也就是说减征2%,这是这项税收新政减征力度最大的优惠政策,旨在鼓励更多的普通居民换购新房。
变化三:二套房90平方米以上减按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通知明确“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仍为鼓励居民改善居住条件之举。
变化四:强调“诚信”。纳税人申请享受契税税收优惠的,通知要求“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变化五:根据通知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契税优惠政策除北、上、广、深外地区执行。
变化六:上述契税优惠政策自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
不变一:家庭唯一住房且90平方米以下减按1%。通知明确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仍是原政策的延续。
不变二:家庭唯一住房且属于普通住房减按1。5%。通知明确的“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包括原政策规定的“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对“普通住房”通知规定“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与原“暂减半征收契税”相同。
不变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4号),对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在法定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契税。
不变四: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屋附属设施有关契税政策的批复》(财税[]126号),对于承受与房屋相关的附属设施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按照契税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契税;对于不涉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变动的,不征收契税。
不变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13号),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不变六: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4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
不变七:根据通知,对北、上、广、深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契税仍执行原规定。
营业税“三变”、“三不变”
变化一:购买2年以上住房对外销售免税。根据通知“二”: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39号)规定,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也就是说,新政不再区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购买2年以上对外销售免征营业税。
变化二:根据通知规定,对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营业税优惠政策除北、上、广、深外地区执行。
变化三:上述营业税优惠政策自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
不变一: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通知与原政策规定没有发生变化。
不变二:税收管理规定仍沿用原政策。通知明确“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发票、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原政策规定执行。
不变三:根据通知,对北、上、广、深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营业税仍执行原规定。
对以上契税及营业税新政的变与不变务必引起广大纳税人的关注。
建设厅141号文件篇六
贯彻和落实国发2号文件,是一项宏大而系统的工程。在促进贵州跨越式发展这项宏伟事业中,将不可避免地面对一系列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新挑战,这就要求广大的贵州人民不仅要实实在在、脚踏实地地干,更要善于突破常规、积极发挥创新性思维,努力培养创造性品质。只有摒弃束缚贵州发展的一系列保守思想和落后观念,创新不息、突破不止、敢想敢做,才能真正走出一条符合自身实际和时代要求的后发赶超之路。因此,我,作为作战在贵州教育一线的教师,问责自己贵州的发展我该怎么做?值得深思,因此,我将我的学习感悟归纳如下:
一、作为教师,要充满爱心、忠诚于教育事业。“。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当一名教师,首先是要当一个充满爱心的人,把追求理想,塑造心灵,传承知识当做人生最大的追求。关爱每一名学生,关心每一名学生的成长进步,努力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学校无小事,教育无小事。每一篇教案,每一堂课,每一次作业,都需要我们认真去对待;学生上学,放学,课间活动,午间休息,都需要密切关注;思想、心理、学习、身体,个性发展,都需要全面关心;活泼好动的,沉默寡言的,优秀的,顽皮的,聪明的,落后的,都需要细心呵护;成功的喜悦,失败的伤感,平凡的细节,难忘的片断,都需要及时总结。只有这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才能让我们对每个性格不同的孩子实施教育引导。善待学生是教育教学成功的保证。一切成功的教育都有赖于和谐的师生关系。而传统的教育过于强调师道尊严,课堂上老师是绝对的权威,教师的表情是严肃的,学生的神情是恭敬。在这样的氛围中,学生的创新思维火花难以闪现,更不用说创新发展。温总理的讲话精神明示我们教师理应把传统的“师道尊严”让位于独立、互相负责和交换意见为标记的新型师生关系。“教学合一”充分尊重学生的思想、情感、意志和行为方式,宽容学生所犯的错误,用赏识教育,接纳学生发展中的缺点,使学生真正在轻松、愉快的情境中,学会学习,学会做人,切实推动学生的可持续发展。
二、作为教师,要努力钻研,学为人师。
教师是知识的传播者和创造者。新人才的培养要求一个好的教师必须以创新意识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就教学内容的更新而言,由于教材的内容通常具有相对成熟性、稳定性,其相对于科学的发展有一定滞后,因此教学内容中最新科学成果的融入、渗透等形式的更新工作更主要的是依赖于富有责任心的教学第一线教师。就教学方法的改革而言,教师在教学工作指导思想上,首先要确立因材施教的原则,要懂得上课是教师引路、提供线索,掌握知识主要靠学生自己努力。其次,要改革对学生学习成绩的评定方法。在信息时代,教学中还要将传统的“板书”与多种信息手段结合,如采用多媒体、计算机辅助教学和网络教学等,这对学生掌握先进的信息工具和科研手段很有意义,也会起到激励创新思想的作用。在教学方法的改革中,无论是在课堂教学、在实验和实践活动中,还是在对学生的辅导、答疑和平时的交谈中,教师的言传身教尤为重要,因为教师传递给学生的不仅是最好的知识信息,而且是教师个人所表现的高贵品质。老百姓说“打铁需要自身硬”。一个人没有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或自己的技术能力落后于时代,即使有心为人民服务,也无力做到,也是空中楼阁。因而我们牢记温总理的讲话,做热爱学习,善于学习和重视学习的楷模,积极投身教学改革,把最先进的方法,最现代的理念,最宝贵的知识,传授给学生。
三、作为教师,要以身作则,行为世范。
教育过程是知识交流的过程,是心灵沟通的过程,更是生命对话的过程。“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教是为了不教,教师个人的范例,对学生心灵健康和成长,是任何东西都不可能代替的最灿烂的阳光。好的老师是孩子最信任的人。惟有教师人格高尚,才可能有学生心灵的纯洁。教书者必先强己,育人者必先律己。教育最基本的职责就是促进学生的发展。正如哲人所说,教育是生命的火炬,是智慧的桥梁,是通向文明的阶梯。它为我们教师提供了实现理想,激发智慧的宏大舞台;为实现师生双方的价值,获得内在的幸福提供无限空间。因此,在教育过程中,不仅要注重教书,更要注重育人;不仅要注重言传,更要注重身教。
总之,国发[2012]2号文件已为贵州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指出了矛盾和任务。自己作为一名教师,承担着教育的伟任,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离不开教师的培养。在这种新的形势下,教师要做好自己的本份工作,履行自己的职责,不断学习,不断进步,以全新的观念,全能的素质迎接新的挑战,把教育教学工作提到一个新的台阶。为贵州的经济发展奉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建设厅141号文件篇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七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七号)。
《关于加快推进清洁生产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
【2003】100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100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发。
【2008】60号环境保护部)。
《关于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若干意见》(环发【2003】60号)。
《关于印发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的通知》(环发【2005】151号)。
建设厅141号文件篇八
每个人读一本好书后,都会有自己的心得,我也不例外。读完《一号教室》后,我有一些感悟,与大家分享。
我对《一号教室》这本书爱不释手,里面的许多小故事都非常引人入胜。《一号教室》这本书里面的内容主要是围绕着一个名叫泰德的学生张开的。在一个人烟稀少的小镇里,有一所学校------一号教室,泰德就是这座学校里的一个学生。一天,在送报时,泰德看见已经搬走两年的安德森家的阳台上,出现了一个小女孩。出现变故的小女孩一家人都回不了家,泰德尽一切努力帮助她们克服困难,最终回到了家中。
我希望大家能像泰德一样,做一个在别人有需要时你能伸出援助之手的人,让我们的世界充满爱,变得更加美好!
建设厅141号文件篇九
“号文件”是指政府出台的一些有关政策和法规的文件,是重要的治理工具之一。从单位工作的角度来看,“号文件”对我们的工作十分重要,因为它牵涉到了我们日常的工作内容和方法。在实际工作中,我有一些体会和感悟,希望可以和大家分享。
一、认真阅读“号文件”
在接到“号文件”之后,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认真阅读。这点十分关键,因为只有读懂了“号文件”,我们才能将其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在阅读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细节,尤其是那些动词和名词,要深入理解它们所表示的含义。此外,我们还需要将“号文件”和我们的工作实际情况进行结合,看看该文件对我们的工作有哪些具体的影响。
二、及时反馈问题。
在我们阅读“号文件”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不理解或是存在疑问的地方。这时,我们就需要及时反馈问题。及时反馈问题可以使得文件实施更加顺畅,从而更好地服务于我们的实际工作。同时,我们也应该根据“号文件”中的具体要求,调整自己的工作方法,以达到更好的效果。
三、加强沟通合作。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可能会遇到一些不符合“号文件”规定的情况。这时,我们可以与相关的同事进行沟通,一起探讨如何解决问题。这不仅可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和误解,还能够促进团队合作,使工作更加顺畅。
四、保持警惕。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需要时刻保持警惕。需要注意哪些规定方面需要遵守,哪些方面需要加强措施,以确保工作能够持续地进行下去。如果我们能够做到这一点,那么我们的工作会更加规范和高效。
五、总结经验。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还需要总结经验。这些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号文件”的实际运用,并以此来做出更好的工作。同时,总结也是对我们之前工作的一种回顾和检验,可以让我们更好地了解我们的工作成果,从而更好地提高我们的工作水平。
总之,“号文件”是我们日常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如何合理使用和运用“号文件”也是我们需要思考和探讨的问题。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能够更加注重“号文件”的实用性和操作性,不断学习和总结,发挥它最大的作用,促进我们工作的顺利进行。
建设厅141号文件篇十
各乡镇办计生委:
现将衡人口字„2011‟9号下发给你委,望你委接到通知后认真按照通知要求,抓紧落实。
时间要求:
村级申报时间:(2011年10月8日-10日)。
乡级验收时间:(2011年10月15日-20日)。
乡级申报时间:(2011年10月25日-27日)。
乡级申报材料与验收报告于2011年11月18日前报桃城区计生局统计科。
桃城区计生局统计科。
2011年11月14日。
衡人口字„2011‟9号。
衡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创建“无政策外多胎生育乡镇、无政策外。
生育村”需进行公开公示的通知。
各县(市、区)计生局:
按照省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创建无政策外多胎生育乡镇,无政策外生育村活动的意见》(冀人口领办„2010‟3号)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细化措施,狠抓落实。现对创建“无政策外多胎生育乡镇,无政策外生育村”需进行公开公示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创建工作要以乡镇、村为重点,县级重点抓,市级进行督导。无政策外生育村要采取村级申报,乡级验收,县级抽查的方式;无政策外多胎生育乡镇要采取乡级申报,县级检查,市级抽查的方式。无政策外生育村和无政策外多胎生育乡镇,均需在相关乡镇、村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可以采取电视台公告等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公示不少于15天(举报电话:市级2181800,2181832;县级**;乡级**),群众无异议后,逐级上报。对公示原件,县、乡镇分别存档,公示结果上报至市人口计生委。
市人口计生委将结合pis系统数据及抽查等办法,对“双无”乡镇、村进行确认,对内达到“双无”标准的乡镇、村进行表彰;对连续两年内达到“双无”标准的乡镇、村进行挂牌表彰;对申报不实,弄虚作假的乡镇、村,取消荣誉称号,并予以通报批评;已经市级命名的无政策外多胎生育乡镇、无政策外生育村将实行动态管理,对下出现政策外多胎生育的乡镇和政策外生育的村,取消荣誉称号。
希望各县市区要以“双无”创建活动为契机,切实抓好基层。
基础工作,不断扩大创建面,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
建设厅141号文件篇十一
指导意见的通知建质函〔2015〕159号。
2015-6-16。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
为指导和推动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informationmodeling,bim)的应用,我部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6月16日。
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关于印发《2011-2015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的通知(建质〔2011〕6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的有关工作部署,现就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informationmodeling,以下简称bim)的应用提出以下意见。
一、bim在建筑领域应用的重要意义。
bim是在计算机辅助设计(cad)等技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多维模型信息集成技术,是对建筑工程物理特征和功能特性信息的数字化承载和可视化表达。
bim能够应用于工程项目规划、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等各阶段,实现建筑全生命期各参与方在同一多维建筑信息模型基础上的数据共享,为产业链贯通、工业化建造和繁荣建筑创作提供技术保障;支持对工程环境、能耗、经济、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分析、检查和模拟,为项目全过程的方案优化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支持各专业协同工作、项目的虚拟建造和精细化管理,为建筑业的提质增效、节能环保创造条件。
信息化是建筑产业现代化的主要特征之一,bim应用作为建筑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必将极大地促进建筑领域生产方式的变革。
目前,bim在建筑领域的推广应用还存在着政策法规和标准不完善、发展不平衡、本土应用软件不成熟、技术人才不足等问题,有必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推进bim在建筑领域的应用。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为依据,坚持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相结合,在建筑领域普及和深化bim应用,提高工程项目全生命期各参与方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建设优质、安全、环保、节能。
(二)基本原则。
1.企业主导,需求牵引。发挥企业在bim应用中的主体作用,聚焦于工程项目全生命期内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通过bim应用,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综合效益。
2.行业服务,创新驱动。发挥行业协会、学会组织优势,自主创新与引进集成创新并重,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bim应用软件,建立bim数据库及信息平台,培养研发和应用人才队伍。
3.政策引导,示范推动。发挥政府在产业政策上的引领作用,研究出台推动bim应用的政策措施和技术标准。坚持试点示范和普及应用相结合,培育龙头企业,总结成功经验,带动全行业的bim应用。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末,建筑行业甲级勘察、设计单位以及特级、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掌握并实现bim与企业管理系统和其他信息技术的一体化集成应用。
到2020年末,以下新立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中,集成应用bim的项目比率达到90%: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筑;申报绿色建筑的公共建筑和绿色生态示范小区。
四、工作重点。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bim应用配套激励政策和措施,扶持和推进相关单位开展bim的研发和集成应用,研究适合bim应用的质量监管和档案管理模式。
有关单位和企业要根据实际需求制定bim应用发展规划、分阶段目标和实施方案,合理配置bim应用所需的软硬件。改进传统项目管理方法,建立适合bim应用的工程管理模式。构建企业级各专业族库,逐步建立覆盖bim创建、修改、交换、应用和交付全过程的企业bim应用标准流程。通过科研合作、技术培训、人才引进等方式,推动相关人员掌握bim应用技能,全面提升bim应用能力。
(一)建设单位。
全面推行工程项目全生命期、各参与方的bim应用,要求各参建方提供的数据信息具有便于集成、管理、更新、维护以及可快速检索、调用、传输、分析和可视化等特点。实现工程项目投资策划、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各阶段基于bim标准的信息传递和信息共享。满足工程建设不同阶段对质量管控和工程进度、投资控制的需求。
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设计阶段,通过建立基于bim的可视化信息模型,提高各参与方的决策参与度。
建立bim应用框架。明确工程实施阶段各方的任务、交付标准和费用分配比例。
建立bim数据管理平台。建立面向多参与方、多阶段的bim数据管理平台,为各阶段的bim应用及各参与方的数据交换提供一体化信息平台支持。
建筑方案优化。在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阶段,要求各方利用bim开展相关专业的性能分析和对比,对建筑方案进行优化。
施工监控和管理。在工程项目施工阶段,促进相关方利用bim进行虚拟建造,通过施工过程模拟对施工组织方案进行优化,确定科学合理的施工工期,对物料、设备资源进行动态管控,切实提升工程质量和综合效益。
投资控制。在招标、工程变更、竣工结算等各个阶段,利用bim进行工程量及造价的精确计算,并作为投资控制的依据。
运营维护和管理。在运营维护阶段,充分利用bim和虚拟仿真技术,分析不同运营维护方案的投入产出效果,模拟维护工作对运营带来的影响,提出先进合理的运营维护方案。
(二)勘察单位。
研究建立基于bim的工程勘察流程与工作模式,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需求和应用条件确定不同阶段的工作内容。开展bim示范应用。
工程勘察模型建立。研究构建支持多种数据表达方式与信息传输的工程勘察数据库,研发和采用bim应用软件与建模技术,建立可视化的工程勘察模型,实现建筑与其地下工程地质信息的三维融合。
模拟与分析。实现工程勘察基于bim的数值模拟和空间分析,辅助用户进行科学决策和规避风险。
信息共享。开发岩土工程各种相关结构构件族库,建立统一数据格式标准和数据交换标准,实现信息的有效传递。
(三)设计单位。
研究建立基于bim的协同设计工作模式,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需求和应用条件确定不同阶段的工作内容。开展bim示范应用,积累和构建各专业族库,制定相关企业标准。
1.投资策划与规划。在项目前期策划和规划设计阶段,基于bim和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对项目规划方案和投资策略进行模拟分析。
2.设计模型建立。采用bim应用软件和建模技术,构建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设备、消防等多专业信息的bim模型。根据不同设计阶段任务要求,形成满足各参与方使用要求的数据信息。
3.分析与优化。进行包括节能、日照、风环境、光环境、声环境、热环境、交通、抗震等在内的建筑性能分析。根据分析结果,结合全生命期成本,进行优化设计。
4.设计成果审核。利用基于bim的协同工作平台等手段,开展多专业间的数据共享和协同工作,实现各专业之间数据信息的无损传递和共享,进行各专业之间的碰撞检测和管线综合碰撞检测,最大限度减少错、漏、碰、缺等设计质量通病,提高设计质量和效率。
(四)施工企业。
改进传统项目管理方法,建立基于bim应用的施工管理模式和协同工作机制。明确施工阶段各参与方的协同工作流程和成果提交内容,明确人员职责,制定管理制度。开展bim应用示范,根据示范经验,逐步实现施工阶段的bim集成应用。
1.施工模型建立。施工企业应利用基于bim的数据库信息,导入和处理已有的bim设计模型,形成bim施工模型。
2.细化设计。利用bim设计模型根据施工安装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指导建筑部品构件的生产以及现场施工安装。
3.专业协调。进行建筑、结构、设备等各专业以及管线在施工阶段综合的碰撞检测、分析和模拟,消除冲突,减少返工。
4.成本管理与控制。应用bim施工模型,精确高效计算工程量,进而辅助工程预算的编制。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动态成本进行实时、精确的分析和计算,提高对项目成本和工程造价的管理能力。
5.施工过程管理。应用bim施工模型,对施工进度、人力、材料、设备、质量、安全、场地布置等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实现施工过程的可视化模拟和施工方案的不断优化。
6.质量安全监控。综合应用数字监控、移动通讯和物联网技术,建立bim与现场监测数据的融合机制,实现施工现场集成通讯与动态监管、施工时变结构及支撑体系安全分析、大型施工机械操作精度检测、复杂结构施工定位与精度分析等,进一步提高施工精度、效率和安全保障水平。
7.地下工程风险管控。利用基于bim的岩土工程施工模型,模拟地下工程施工过程以及对周边环境影响,对地下工程施工过程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进行分析评估,制定风险防控措施。
8.交付竣工模型。bim竣工模型应包括建筑、结构和机电设备等各专业内容,在三维几何信息的基础上,还包含材料、荷载、技术参数和指标等设计信息,质量、安全、耗材、成本等施工信息,以及构件与设备信息等。
(五)工程总承包企业。
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过程需求和应用条件确定bim应用内容,分阶段(工程启动、工程策划、工程实施、工程控制、工程收尾)开展bim应用。在综合设计、咨询服务、集成管理等建筑业价值链中技术含量高、知识密集型的环节大力推进bim应用。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协调各阶段工作,缩短工期、提高质量、节省投资。实现与设计、施工、设备供应、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等单位的无缝对接,优化供应链,提升自身价值。
1.设计控制。按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的总包管理需求,逐步建立适宜的多方共享的bim模型。使设计优化、设计深化、设计变更等业务基于统一的bim模型,并实施动态控制。
2.成本控制。基于bim施工模型,快速形成项目成本计划,高效、准确地进行成本预测、控制、核算、分析等,有效提高成本管控能力。
3.进度控制。基于bim施工模型,对多参与方、多专业的进度计划进行集成化管理,全面、动态地掌握工程进度、资源需求以及供应商生产及配送状况,解决施工和资源配置的冲突和矛盾,确保工期目标实现。
4.质量安全管理。基于bim施工模型,对复杂施工工艺进行数字化模拟,实现三维可视化技术交底;对复杂结构实现三维放样、定位和监测;实现工程危险源的自动识别分析和防护方案的模拟;实现远程质量验收。
5.协调管理。基于bim,集成各分包单位的专业模型,管理各分包单位的深化设计和专业协调工作,提升工程信息交付质量和建造效率;优化施工现场环境和资源配置,减少施工现场各参与方、各专业之间的互相干扰。
6.交付工程总承包bim竣工模型。工程总承包bim竣工模型应包括工程启动、工程策划、工程实施、工程控制、工程收尾等工程总承包全过程中,用于竣工交付、资料归档、运营维护的相关信息。
(六)运营维护单位。
改进传统的运营维护管理方法,建立基于bim应用的运营维护管理模式。建立基于bim的运营维护管理协同工作机制、流程和制度。建立交付标准和制度,保证bim竣工模型完整、准确地提交到运营维护阶段。
1.运营维护模型建立。可利用基于bim的数据集成方法,导入和处理已有的bim竣工交付模型,再通过运营维护信息录入和数据集成,建立项目bim运营维护模型。也可以利用其他竣工资料直接建立bim运营维护模型。
2.运营维护管理。应用bim运营维护模型,集成bim、物联网和gis技术,构建综合bim运营维护管理平台,支持大型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的基础设施和市政管网的信息化管理,实现建筑物业、设备、设施及其巡检维修的精细化和可视化管理,并为工程健康监测提供信息支持。
3.设备设施运行监控。综合应用智能建筑技术,将建筑设备及管线的bim运营维护模型与楼宇设备自动控制系统相结合,通过运营维护管理平台,实现设备运行和排放的实时监测、分析和控制,支持设备设施运行的动态信息查询和异常情况快速定位。
4.应急管理。综合应用bim运营维护模型和各类灾害分析、虚拟现实等技术,实现各种可预见灾害模拟和应急处置。
五、保障措施。
(一)大力宣传bim理念、意义、价值,通过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工程创优评优、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现代化评价等工作激励建筑领域的bim应用。
(二)梳理、修订、补充有关法律法规、合同范本的条款规定,研究并建立基于bim应用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监管流程;研究基于bim的产业(企业)价值分配机制,形成市场化的工程各方应用bim费用标准。
(三)制订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应用指南,建立bim应用标准体系;研究建立基于bim的公共建筑构件资源数据中心及服务平台。
(四)研究解决提升bim应用软件数据集成水平等一系列重大技术问题;鼓励bim应用软件产业化、系统化、标准化,支持软件开发企业自主研发适合国情的bim应用软件;推动开发基于bim的工程项目管理与企业管理系统。
(五)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造价咨询以及工程档案管理等工作中的bim应用研究,逐步将bim融入到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中。
(六)培育产、学、研、用相结合的bim应用产业化示范基地和产业联盟;在条件具备的地区和行业,建设bim应用示范(试点)工程。
(七)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关于bim应用的相关培训,在注册执业资格人员的继续教育必修课中增加有关bim的内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企业和人员的bim应用水平考核评价机制。
建设厅141号文件篇十二
最近,国家发布了一份名为“三号文件”的政策文件,其中包含了一系列对优化中国营商环境的改革措施。这份文件的发布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作为一名普通百姓,我也对这份政策文件进行了研读,并从中获得了一些体会。下面,我将围绕“三号文件”这一主题,分为五个段落来进行叙述。
首先,关于“三号文件”的背景。这份文件是在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的背景下,为了加快我国经济发展而制定的。随着国际竞争形势的加剧,中国必须采取更加积极主动的措施,来推动经济的发展。因此,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旨在优化我国的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这是“三号文件”出台的背景。
接下来,关于“三号文件”的内容。这份文件涉及了许多方面的改革措施,包括减免企业税收、简化行政审批、提升法治环境等。首先,文件明确了减税降费的具体措施,比如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取消或减缓了一些税费。其次,文件提出了简化行政审批的要求,通过精简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提高行政效率。此外,文件还强调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加强法治环境建设等重要内容。总之,这些改革措施的实施,将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好的条件和环境。
然后,关于“三号文件”的意义。这份政策文件的发布,对于优化中国营商环境有着重要的意义。首先,减税降费将能够刺激企业的发展,并增加企业的盈利空间。其次,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将能够提高行政效率,减少企业在办事过程中的时间和经济成本。最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法治环境建设,将提高企业的创新意识和竞争力。综上所述,这份文件对于促进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接下来,关于我对“三号文件”的看法。作为一名普通百姓,我对这份政策文件表示支持和肯定。首先,这份文件体现了国家对企业发展的重视和支持。通过减税降费等措施,国家明确了促进企业发展的政策导向。其次,这份文件提出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法治环境建设的要求,这对于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最后,这份文件的发布,将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提供更好的机遇和平台。因此,我对这份政策文件表示支持和肯定。
最后,关于“三号文件”的展望。虽然这份政策文件已经具体明确了一系列的改革举措,但是实施的过程中还充满了挑战。政府需要加大对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力度,确保政策能够真正落地生效。同时,社会各界也需要积极参与,为政策的实施提供支持和帮助。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这份政策文件将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
综上所述,我从“三号文件”中获得了许多体会。这份文件的发布对于优化中国营商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也对于促进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具有重要作用。作为普通百姓,我对这份政策文件表示支持和肯定,并且对其未来的实施表示期待。相信通过持续的努力,我国的营商环境将不断优化,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
建设厅141号文件篇十三
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六条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七条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第八条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第九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
(一)专家组成员;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第十条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第十一条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一)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二)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第十三条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按本办法第八条重新审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
第十七条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第十九条监理单位应当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专业类别建立专家库。专家库的专业类别及专家数量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置。专家名单应当予以公示。
第二十一条专家库的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二)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第二十二条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专家资格审查办法和管理制度并建立专家诚信档案,及时更新专家库。
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未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的,未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的;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编制、实施专项方案的;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审核专项方案或未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监理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二十四条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废止。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它。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五)预应力工程。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
(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六、其它。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建设厅141号文件篇十四
学习心得。
2012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发〔2012〕2号文件,即《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心党委领导积极组织各单位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将文件精神落实入心。要深刻领悟党的各大方针和重要决定。
《意见》指出,贫穷和落后是贵州省的主要矛盾,加快发展是贵州省的主要任务。贵州省尽快实现富裕,是西部和欠发达地区与全国缩小差距的一个重要象征,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一个重要标志。
国发〔2012〕2号文件是1990年以来首个从国家层面系统支持贵州省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文件,《意见》的出台是贵州各族人民期盼已久的特大喜事,对贵州发展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的意义。
学习《意见》大体了解了:总体要求具有重大意义,是在基本原则下的指导思想,合理的空间布局明确了战略定位突出着发展目标。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发展支撑能力,坚持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放在优先位置,按照统筹兼顾、合理布局、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打破交通瓶颈制约。推进铁路建设、加大公路建设力度、促进民航和水运发展、加强能源通道建设、推动信息网络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的大力推进,有助于《意见》的实施,是支撑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的首要前提。
通过学习国发〔2012〕2号文件,自己深刻的领会到,加强领导干部作。
风建设、加大公路建设力度。是我们党按照实事求是的科学求实精神提出的,我们党一贯重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及科学养护工作,坚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我们不仅要从文件中、书本中、媒体上获取知识和信息,而且要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从日常工作中获取经验,把所学习到的心得体会和成果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公路”上台阶的能力,全面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能力。将学习到的知识充分利用在搞好公路养护工作的实践中,同时在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情况下,破解养护发展难题,如何全面做好公路养护工作、增强公路的服务工作水平、延长公路使用周期、降低养护成本、缓解养护作业压力、确保公路安全畅通等方面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因此要求我们始终保持振奋的精神和良好的作风,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讲真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以改革的精神和科学的态度研究解决公路养护中的重大问题,要从转变干部作风入手,努力提高全公路养护科技服务水平,始终坚持党的根本宗旨,不仅是我们党在执政情况下必须面对的考验,也是我们做好各项养护工作的有力保障。
贵州有着42%的森林覆盖率,有着丰富的水利资源,还蕴藏着大量的煤炭资源及其他矿产,相互形成着水煤互济的独到优势;得天独厚的生物资源,风情万种的民族文化,使得民生风俗相得益彰。我们要充分利用贵州这种独特的地理优势和丰富的水利资源,创造出风清气正的大环境,要抓抢机遇、拼搏进取、推进“思想大解放、三年大变样、构建大交通、做出大贡献”为实现我省公路养护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成绩。
作为一名贵州公路养护者来说,看到这样的局势,我不由得心中大赞一。
个“好”字,这是我们国家历史上的第一个针对贵州省建设发展的扶持,政策好!贵州人民盼望已久迎接新的美好生活,机遇好!我们高速公路养护工作人员处于基础设施建设养护管理的前沿,时机好!领会文件精神,贯彻发展深意,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努力,相信我们贵州人民离小康社会将越来越近!
贵州省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营运管理中心。
养护中心息烽养护站2012年2月21日。
建设厅141号文件篇十五
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现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和《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10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3〕12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水路运输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4〕50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影视等出口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8号),除另有规定的条款外,相应废止。
各地要高度重视营改增试点工作,切实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安排,明确责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做好试点前的各项准备以及试点过程中的监测分析和宣传解释等工作,确保改革的平稳、有序、顺利进行。遇到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反映。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
2016年3月23日。
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一)国际运输服务。
国际运输服务,是指:
1.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
2.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
3.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二)航天运输服务。
(三)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
1.研发服务。
2.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3.设计服务。
4.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
5.软件服务。
6.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7.信息系统服务。
8.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9.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包括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其所涉及的具体业务活动,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相对应的业务活动执行。
10.转让技术。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
二、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免征增值税,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除外:
(一)下列服务:
1.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
2.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工程监理服务。
3.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4.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
5.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
6.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7.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播映服务。
8.在境外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服务。
(二)为出口货物提供的邮政服务、收派服务、保险服务。
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服务,包括出口货物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
(三)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
1.电信服务。
2.知识产权服务。
3.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收派服务除外)。
4.鉴证咨询服务。
5.专业技术服务。
6.商务辅助服务。
7.广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
8.无形资产。
(四)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
(五)为境外单位之间的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的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且该服务与境内的货物、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无关。
(六)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取得相关资质的国际运输服务项目,纳税人取得相关资质的,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未取得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境内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程租服务,如果租赁的交通工具用于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由出租方按规定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如果承租方利用租赁的交通工具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由承租方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境内的单位或个人向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由出租方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境内单位和个人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由境内实际承运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的经营者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四、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者无形资产,如果属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如果属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外贸企业外购服务或者无形资产出口实行免退税办法,外贸企业直接将服务或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出口,视同生产企业连同其出口货物统一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服务和无形资产的退税率为其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第(一)至(三)项规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实行退(免)税办法的服务和无形资产,如果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出口价格偏高的,有权按照核定的出口价格计算退(免)税,核定的出口价格低于外贸企业购进价格的,低于部分对应的进项税额不予退税,转入成本。
五、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无形资产的,可以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六、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无形资产,按月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增值税退(免)税手续。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商财政部另行制定。
七、本规定所称完全在境外消费,是指:
(一)服务的实际接受方在境外,且与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无关。
(二)无形资产完全在境外使用,且与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无关。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与香港、澳门、台湾有关的应税行为,除本文另有规定外,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九、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合同,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4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影视等出口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8号)规定的零税率或者免税政策条件的,在合同到期前可以继续享受零税率或者免税政策。
建设厅141号文件篇十六
我一口气读完了《巧克力一号》,这本书由5个幻想故事组成,内容幽默夸张,语言活泼灵动,故事一波三折,环环相扣。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是《伊甸园二号》。故事讲述了一个刚从生产线上生产出来的机器人铁皮,他没有什么本领,条件也不优秀,却有一个伟大的梦想――登上月球!当他告诉自己的'机器人同伴时,大家都笑话他异想天开,但他的爸爸却一直鼓励他,后来他再困难都坚持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始终如一,保持善良,最后终于实现了梦想,登上了梦寐以求的月球!
这个故事有趣而富有哲理,从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论是谁,哪怕他出生低微,锈迹斑斑,都能拥有自己的梦想,而且有了梦想后,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要放弃,坚持到底就一定能创造奇迹!
读完这个故事后,让我感受颇深。我发现自己有很大的不足,甚至都没有考虑过自己的梦想是什么。我在学习过程中,一旦遇到困难,就开始怀疑自己,否定自己。就拿游泳来说吧,我被选入游泳队时,没有给自己确定目标,没有想过好好学,为校争光。所以才练习了一天,就退缩了。想到这,真是深感惭愧。通过铁皮的故事,让我明白:人人都应该有自己的梦想,并不断坚持自己的梦想,这样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一棵没有梦想的树是不能参天的;一朵没有梦想的花是不会芬芳的;一个没有梦想的人是不会成功的。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一定要确定好自己的梦想,并竭尽全力去追逐,不再顾及自己的条件,即使当别人打击我,即使当我遇到再大的困难时,也要坚持自己的梦想,相信自己,只要努力,就能让自己的人生闪闪发光!
建设厅141号文件篇十七
1、为加快推进工人先锋号创建工作,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规范创建工作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南京华格电汽塑业有限公司在工人先锋号创建中相关工作的考核与落实。
3、本办法依据南京市《关于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强班组建设,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打牢创建文明企业的基础,公司工会决定,在一线基层集体和岗位深入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
二、指导思想。
1、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以实现华格发展为目标;以发展先进生产力、促进产业发展、服务职工群众为重点;以创造一流工作、具有一流素质、提供一流服务、取得一流业绩、形成一流团队为主要内容;以行业领先,充分显现示范、引领、带动和激励作用为根本目的。
2、使“工人先锋号”成为引领职工发扬工人阶级优良传统,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推动和谐企业建设的旗帜;成为引导职工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刻苦学习、忘我工作,不断进取、甘于奉献的载体;成为长期坚持、职工认可、影响广泛的劳动竞赛活动品牌。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一流素质。团队成员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注重思想作风和业务技能建设,管理科学民主规范,职工主人翁地位充分体现。
2、创造一流工作。深入开展技术创新,牢固树立节能环保意识,积极开发新材料新技术,努力改进工艺设备,大力推广先进操作经验,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引导和鼓励集体成员适应岗位要求刻苦钻研业务,技术能力和创新成果居行业领先水平。
3、提供一流服务。坚持文明、优质、诚信的服务理念,积极开展服务创新,为客户提供热情周到、规范满意的服务,不断提高服务竞争力,社会满意度和公众认知度高,团队成员服务技能和服务质量居行业领先水平。
4、取得一流业绩。紧密结合岗位实际,坚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团队无人身伤亡和重大质量、设备事故、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形成一流团队。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科学,具有积极进取、奋勇争先的团队精神和温馨和谐、团结协作的良好氛围,凝聚力强,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各项工作成绩显著。
四、申报程序及命名管理。
1、“工人先锋号”申报程序。命名“工人先锋号”,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职工认可、严格考核的原则。一是基层工会申报:由各基层单位根据创建条件和工作实绩填写审批表并附相关事迹材料,向所在的产业公司工会申报。二是产业公司工会审核:根据基层申报,各产业公司工会进行全面审核、把关认可,对符合条件的于每年10月底前择优向公司工会申报推荐,名额不限。三是公司工会考核验收:根据各产业公司工会申报情况,公司工会组织考核验收,对符合条件的经公司工会委员会讨论审批后,予以公布、命名。
2、“工人先锋号”授予方式。一是“工人先锋号”共分五个级别命名,分别由全国、省、市、中电熊猫、公司五级命名“工人先锋号”。原则上逐级申报,不得破格申报。二是公司“工人先锋号”每年“五一”授予一次,采取现场授牌的形式予以命名表彰,颁发牌匾和证书。“工人先锋号”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工人先锋号”不设终身制。公司工会将加强对“工人先锋号”的日常监督和检查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复查,实行动态管理,对保持荣誉的优先作为上级“工人先锋号”的推荐对象;对考核不合格的各级“工人先锋号”要求限期整改,到期仍不合格者由授予单位认定后撤销其荣誉称号,收回牌匾。
五、组织领导。
1、创建“工人先锋号”是加强班组建设事关企业长远发展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必须常抓不懈、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切实把创建工作贯穿始终,落到实处。
2、建立领导责任制。“工人先锋号”创建主体在班组,起决定作用的在于领导的重视程度。公司要成立推进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层层落实和推进。各部门要成立主要领导挂帅的创建工作小组,负责班组创建的具体工作。
3、集团公司成立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与公司工会办公室合署)对创建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分类指导服务,发现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
4、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创建领导小组每月到各班组检查一次,并在台账上做检查记录,发现问题,限期整改。集团公司工会组成联合检查组不定期巡查。每年10月进行自查一次,填写《熊猫电子“工人先锋号”考核验收细则表》,集团公司按《考核验收细则》每年组织检查验收。
5、建立表彰激励机制。对坚持开展创建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的班组,年终优先推荐申报“先进集体”并上报集团;对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并通过验收达标的班组,将被授予“工人先锋号”并表彰;对获得“工人先锋号”的班组长,公司提供培训机会,不断提升班组管理水平。
六、考核细则。
详见附件一《华格公司“工人先锋号”考核验收细则》内容。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根据本办法精心制定创建方案,认真落实创建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将创建活动全面推进。要拓宽创建领域,深化创建内容,探索创建方式,增强创建效果。
本实施意见由公司工会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建设厅141号文件篇十八
号文件作为一种政府行政管理工作方式,在我国的公共行政体系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它不仅是行政机关内部的文书处理方式,更是丰富了我们政府的制度建设和推进了我们国家的发展进程。通过号文件的这种形式,政府可以更好地指导企业和民众的行为,并强化了政府的管理能力。在我的工作生涯中,我经历了不少的号文件处理,今天我将分享我的心得和体会。
第二段:认识号文件。
号文件,是指由行政机关或领导机关进行处理、签署并附有编号、日期等标识、便于于流转、归档、检查以及办理公文相应业务的文件。在我的工作中,我深刻认识到号文件对政府机构的重要性,它是规范和程序化管理的重要手段。在号文件的使用中,一定要做到准确无误、简明扼要、突出重点,以便更好地落实号文件的内容和要求。
第三段:处理号文件的注意事项。
在处理号文件时,我发现一些注意事项至关重要。首先,要注意号文件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无论是语文表述还是格式要求,都应该准确无误,符合规范。其次,要注意号文件的合理化和实用性。必须确保内容合理、条理清晰。同时,还应该考虑文件的可操作性,以免造成实践中的局限性。最后,在处理号文件时,一定要做好文件的备份和归档工作,便于日后查阅。
号文件是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管理的重要措施。它通过标准文件的形式,规范了政府内部的文书处理流程,提高了政府文件的效率,为政府的形象和信誉奠定了基础。一方面,号文件确保了政府条例政策的有效传达和执行,另一方面,它也促进了政府机构的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号文件的制定、执行和评估,是一次全面提升政府管理水平的机会,也是不断拓展政府服务职能的过程。
第五段:结尾。
号文件的贯彻执行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的工程。需要全体行政人员对号文件的重要性和作用有清晰的认识,每个环节都要认真贯彻文件的要求,这样才能真正保证政策的落实和执行。正如我的工作经验告诉我一样:号文件不仅仅是公文处理的一种手段,更是展示政府管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标志。号文件贯穿整个行政工作,在这个过程中,行政人员不仅要遵守规则,更要具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适应时代的发展与进步要求。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