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景区演出合同篇一
乙方:
一、演出内容、时间、地点、场次:
1、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甲方决定聘请乙方艺员作为活动演出嘉宾。
2、活动时间: 年 月 日
3、演出时间: — (具体时间)
乙方所有演艺人员需当天 前到达现场,进行演出前的准备工作
4、演出地点:
5、演出场次: 场
二、演出细则:
1、甲方向乙方支付演出费标准为: 元(详情见附表)。
2、演出场地安全由甲方负责,不得要求演员从事非法或违背原则的活动。
3、演出策划与创意安排由甲方提供。
三、结款方式:
1、合同签订当日,甲方支付乙方活动总金额30%的押金,演出结束之后甲方一次性结清所剩款项。
2、若甲方延期支付剩余款项,则每日按所欠金额的5%支付滞纳金。
四、其它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上述议定事项履行自己所承担的经济责任与其它保证条件。
2、乙方有义务按双方议定的条款完成演出内容,并严格听从甲方安排。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上述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造成一切有损演员信誉或安全后果的情况,一切由甲方承担!
2、乙方应遵纪守法,如违反合同,擅自变更合同约定,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六、互不承担责任:
如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灾害等导致演出不能进行所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如有修改本合同的内容,以补充协议为准。
八、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上海xxxx传播有限公司
乙方: 李xx
一、揭牌及演出的时间
1.2演出时间:揭牌完成后,举办一个新闻发布会,具体的演出时间约为20xx年xx月xx日15:00时。
二、揭牌及演出的地点
揭牌及演出的地点为上海xx艺术中心。
三、揭牌及演出的内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甲方诚邀乙方为保健品年会揭牌及演出活动嘉宾。乙方具体的演出内容:在活动现场自选3首歌曲演唱。
四、酬金、支付方式及期限
4.3本合同项下甲方对乙方的所有付款,均以人民币汇至以下账户,或以乙方届时指定的其它方式支付。
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为:
开户银行:
户 名:
账 号:
五、其他费用
甲方需承担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交通及住宿费用,具体标准如下:
5.3接送:甲方派车接送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的义务
6.3乙方对其所表演的节目享有署名权、肖像权等知识产权,如甲方需要拍摄、录制该节目,须事先征得乙方的同意。
七、乙方的义务
7.1乙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准时到达活动现场;
7.2乙方负责本次活动的化妆、演出服装、曲目安排等工作及相关费用;
7.3乙方保证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听从甲方工作人员的合理安排;
7.4乙方不得在本次活动中假唱。
八、违约责任
8.4若因乙方的原因取消本次活动或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日期到达活动现场,乙方应当于事由发生之日,立即返还甲方已付的酬金,并支付甲方拾万元作为违约金。
九、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依其解释;
9.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履行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
10.2本合同一式两份,每份四页,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景区演出合同篇二
旅游景区作为旅游产业链中的核心环节,将成为推动旅游业向深度发展的动力源,对于景区租赁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景区租赁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第一条 摊位位置及经营内容
1、乙方承租甲方xx景区西门口、东门口摊位各一个,共计两个摊位,前述摊位有甲乙双方共同认定,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随意变换摊位位置。
2、乙方在前述摊位经营内容仅限于数码快照、冲洗、照相器材的销售,乙方不得利用该摊位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双方约定租赁期限为 年,自20 年1月1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满,乙方有意续租的,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标准为每年 元。
2、支付方式为:乙方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支付下年度的租金。
第四条 保证金
1、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交纳 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履行协议、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保证。协议履行完毕且乙方无违约或其他赔偿责任,甲方退还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需交纳违约金或罚款而乙方拒不交纳的,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视情况对乙方实施停业整顿或解除协议。扣除的履约保证金不再退还。
2、协议履行期间履约保证金应保持在 元,不足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补足。
第五条 摊位的改造
协议期内乙方按甲方的统一规划进行摊位改造,其改造方案需经甲方审批同意,改造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景区有关消防、卫生、安全用电、营业时间、公共安全、经营秩序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协议。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摊位及相关配套设施,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当具备合法的经营证照。
3、应按本协议约定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4、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5、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将摊位转租、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摊位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8、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第八条 协议的解除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1)、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约定用途使用摊位,经甲方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承租的摊位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4)、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5)、被消费者投诉,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
(6)、将承租的摊位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
(7)、逾期三十日未支付租金的。
(8)、未经甲方同意连续停业达 日的。
(9)、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3、租赁期满本协议自然终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本协议终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提供出租摊位,应按租金标准双倍减收相应租金,逾期三十日,乙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按年租金的双倍赔偿乙方。
2、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0.3%的违约金。
3、乙方因本协议第八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协议提前解除的,甲方所收租金不予返还,乙方还应按当年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所收租金不予返还,乙方还应按当年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政府规划、拆迁需要收回摊位所在土地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由此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前述两款而终止本协议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第十一条 摊位的交还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本协议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协议终止后三日内将租赁的摊位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摊位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2、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协议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协议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威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第一条:甲方保证
甲方保证作为旅游景区的权利人,依法享有旅游景区广告位的使用权及出租权,所租赁不动产无抵押、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争议。并承诺将属于自己名下自有和托管的所有景区全部的广告位只租赁于乙方经营,且在乙方经营期间不能再租赁任何其他公司。凡因甲方旅游景区产权、债务原因所导致的纠纷或在出租赁其他公司,均由甲方负责,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租赁物基本情况
本合同项目租赁物为中惠旅景区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所有景区的广告位,广告位包括景区里面以及景区的大门以外所有的广告位。(以上简称“租赁标的”,详见附件租赁范围平面图)。所有租赁标的需满足第一的权利。乙方不承担甲方为交付合格租赁标的而对第三方的拆除补偿的费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应解除之前与第三方签订的关于租赁标的所有的租赁协议及其他协议。
第三条:租赁用途
乙方用于经营景区led屏户外传媒广告位投放及广告。
第四条:租赁期限:
租期为 在乙方没有违约或解约的情况下,为永久性租赁。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5.1、经双方协商,乙方将以为甲方提供品牌宣传为租金。租赁期限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
5.2支付方式,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品牌宣传,乙方承诺在甲方旅游景区所有的led屏每隔10分钟播放30秒甲方公司的品牌宣传片。
5.3广告位投放
在不损坏甲方旅游景区的景观及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乙方应请具有相应设计资质单位具具设计方案,保证材料的品质。并经甲方书面同意认可后,乙方才能在景区投放广告位。
共2页,当前第1页12景区演出合同篇三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拥有自行车所有权。
2、甲方有权随时查看乙方自行车在店租赁收益情况。
3、如乙方对自行车有故意损坏、丢失、改装等不良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相应赔偿。
4、如甲方在自行车的归还当日自行车的基本功能不完整,则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归还当日起,三日之内修理完毕,并归还自行车的权利;如乙方在规定日期内没有归还自行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车价全额进行赔偿。5、甲方有随时检查和对自行车修改装饰(不损害乙方形象)的权利。
1、甲方应将调试正常的自行车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在租赁给乙方自行车时要核对自行车情况及其编号。
3、自行车的正常损耗部分(零部件磨损、老化等)甲方应全权负责维修。
4、责任免除:如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生任何交通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乙方在协议成立当日起到协议到期为止,拥有自行车的使用权。
2、乙方有自行挑选自行车并检查自行车使用功能完整性的权利(在租赁当日起乙方检查自行车无问题后如自行车再出现任何问题甲方不予退换)
3、乙方拥有使用自行车的权利。
4、乙方有续借自行车的权利。
1、乙方应严格统计自行车租赁收益情况,如实提供甲方知晓;不得私自提供单车给酒店员工无偿使用。
2、乙方应尽全力扩大宣传,增加自行车租赁收入。
3、乙方不能对自行车涂抹、改装等,并应该履行保持自行车清洁的义务。
4、乙方在租赁自行车期间,对于人为非正常损坏的部分要承担维修费用。
1、双方约定自行车在店租赁收益按四(乙方)。
2、(甲方)分成2收益按月结算。甲方提供乙方有效发票,乙方通过现金形式支付。
3、乙方应将当月收益在次月____日前支付甲方(现金或转账),不得逾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七、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协议双方未提出书面终止协议,则本协议自动顺延一年,同时应按乙方的要求更新所租赁的自行车。
签字:(印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印章)
景区演出合同篇四
承租方(乙方):
甲方保证作为旅游景区的权利人,依法享有旅游景区广告位的使用权及出租权,所租赁不动产无抵押、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争议。并承诺将属于自己名下自有和托管的所有景区全部的广告位只租赁于乙方经营,且在乙方经营期间不能再租赁任何其他公司。凡因甲方旅游景区产权、债务原因所导致的纠纷或在出租赁其他公司,均由甲方负责,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项目租赁物为中惠旅景区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所有景区的广告位,广告位包括景区里面以及景区的大门以外所有的广告位。(以上简称“租赁标的”,详见附件租赁范围平面图)。所有租赁标的需满足第一的权利。乙方不承担甲方为交付合格租赁标的而对第三方的拆除补偿的费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应解除之前与第三方签订的关于租赁标的所有的租赁协议及其他协议。
乙方用于经营景区led屏户外传媒广告位投放及广告。
租期为 在乙方没有违约或解约的情况下,为永久性租赁。
5.1、经双方协商,乙方将以为甲方提供品牌宣传为租金。租赁期限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
5.2支付方式,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品牌宣传,乙方承诺在甲方旅游景区所有的led屏每隔10分钟播放30秒甲方公司的品牌宣传片。
5.3广告位投放
在不损坏甲方旅游景区的景观及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乙方应请具有相应设计资质单位具具设计方案,保证材料的品质。并经甲方书面同意认可后,乙方才能在景区投放广告位。
6.1甲方责任
6.1.1甲方应确保其对租赁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无任何争议。若发生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甲方保证享有租赁标的合法的资格及权利。以及承诺将属于自己名下自有和托管的所有景区全部的广告位经营权与投放权只租赁于乙方经营,且在乙方经营期间不能再租赁任何其他公司。因上述资格及权利的瑕疵而发生任何租赁纠纷,或在把景区广告位经营权和投放权出租赁给其他公司,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6.1.2甲方有义务协调景区环境管理部门,为乙方进行景区广告位投放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确保乙方拥有租赁标的独立使用权和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6.1.3乙方的景区广告投放方案经甲方同意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挡乙方在景区进行广告位投放工作。
6.1.4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负责租赁标的功能完备,在遵照甲方相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确保景区景观,不能影响旅客旅游,并负责协调相关问题。
6.1.5甲方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限内按本合同约定目的使用全部租赁标的,不受甲方或因甲方原因引起第三方的任何妨碍和干扰;租赁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使用或破坏led屏,但出于紧急需要及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情形除外。
6.2乙方责任
6.2.3由于乙方经营不当,造成一切灾害,人身安全等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6.2.3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播放甲方的品牌宣传片。
6.2.4乙方不得实施下列行为:利用承租景区广告位进行违法活动,将所承租的景区广告位抵押或单方转租给第三方。
6.2.5乙方享有景区广告位的使用过程中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并确保使用者的合法性、安全性。使用过程中使用者按照法律规定所产生的安全责任及经济纠纷由乙方全权负责。
6.2.6乙方在景区广告投放经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景区管委会安全、旅游、交通、环境保护等相关管理规定。
7.1甲方的违约责任
7.1.1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合同要本不能履行,或者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而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的违约金,并另行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不限于乙方广告位投放、维修期间的经济损失、可得预期收益以及搬迁和寻找新的租赁景区广告位的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等。可得预期收益按照乙方最近一年的收益计算。
7.1.2乙方在广告位投放期间不为甲方提供品牌宣传。乙方不能正常营业的时间超过三个月,乙方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不向甲方承担任何违约和赔偿责任,并要求甲方支付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的违约金,并另行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广告位投放、维修期间的经济损失、可得预期收益以及搬迁和寻找新的景区广告位的费用、合理律师费等。
7.1.3本合同签订后,如甲方单方面解除或终止租赁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并另行支付乙方赔偿金,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广告位投放、维修期间的经济损失、可得预期收益以及搬迁和寻找新的景区广告位的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等。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可以要求合同继续履行。
7.1.4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将租赁标的售卖给第三人,且第三人不可意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并另行支付乙方赔偿金,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广告位投放、维修期间的经济损失、可得预期收益以及搬迁和寻求新的租赁景区广告位的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
7.1.5甲方合同有效期内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不能让乙方如期施工,每延期一日,应按照当年led屏广告费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此造成乙方和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损失。
7.1.6如因甲方租赁标的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导致乙方无法继续承租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的违约金,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景区广告位投放、维修期间的经济损失,可得预期收益以及搬迁和寻找新的租赁景区广告位的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等。
7.2乙方的违约责任
7.2.1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播放甲方的品牌宣传片(但因甲方未提供品牌宣传片由甲方自己承担责任),时间超过2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向乙方承担任何违约和赔偿责任,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的违约金,并另行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7.2.2本合同签订后,如乙方原因退出该项目的合作与终止租赁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甲方赔偿金。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景区损失、合理的`律师费等。
7.2.3在本合同期间,乙方只限权经营景区户外广告,乙方无权经营与景区广告位投放项目以为项目,同时不得将租赁标的整体以任何方式转借或设定抵押,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万元,且甲方有权要求恢复租赁标的所有要权利。
7.2.4在本合同期间,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私自改变租赁标的用途及恶意破坏景区景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万元。
7.3租赁期限内,甲方任何一方提供变更租金标准要求,如双方就此不能达成一致,致使本合同无法执行并解除,提出变更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并赔偿由此给该方造成的损失。
7.4因不可抗力的事由,致使租赁标的景区广告位部分或全部毁损、丧失,造成无法经营,双方协商解决。
8.1甲方义务;
8.11 在合同履约期间,甲方应负责提供景区led屏的情况。
8.2乙方修缮义务;
8.2.1本合同履约期间,乙方负责修缮景区广告位及led屏除,保证施设备的正常运转。乙方以租赁景区广告位的维护维修义务主要包括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或正常使用的破损。
8.2.2乙方的广告设施应立即维修,以及维修过程不能影响甲方的环境及安全。
9.1本合同不以双方法定代表人人事变动而更改。
9.2双方可以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原则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致的,以后签订的补充合同为准。
10.1下列事件可认为是不可抗力事件: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0.2发生不可抗力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应公正进行磋商,寻求一项公正的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努力将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隆至最低。
10.3租赁标的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和城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0.4如本合同因不可抗力而无法继续履行的,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10.5在租赁期限内,如租赁标的被国家征收、征用或逝迁并因此致使本合同无法结业履行,政府对此进行补偿的,则乙方有权从甲方和或政府获得其所对应的补偿以弥补乙方因无法使用租赁景区广告位而遭受的损失。
本合同甲方和乙方任何一方对于合同的争议,如不能协商达成一致,有权依法向景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12.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景区演出合同篇五
承租人(乙方):
第一条 摊位位置及经营内容
1、乙方承租甲方 景区西门口、东门口摊位各一个,共计两个摊位,前述摊位有甲乙双方共同认定,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随意变换摊位位置。
2、乙方在前述摊位经营内容仅限于数码快照、冲洗、照相器材的销售,乙方不得利用该摊位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双方约定租赁期限为 年,自20 年1月1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满,乙方有意续租的,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标准为每年 元。
2、支付方式为:乙方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支付下年度的租金。
第四条 保证金
1、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交纳 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履行协议、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保证。协议履行完毕且乙方无违约或其他赔偿责任,甲方退还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需交纳违约金或罚款而乙方拒不交纳的,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视情况对乙方实施停业整顿或解除协议。扣除的履约保证金不再退还。
2、协议履行期间履约保证金应保持在 元,不足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补足。
第五条 摊位的改造
协议期内乙方按甲方的统一规划进行摊位改造,其改造方案需经甲方审批同意,改造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景区有关消防、卫生、安全用电、营业时间、公共安全、经营秩序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协议。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摊位及相关配套设施,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当具备合法的经营证照。
3、应按本协议约定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4、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5、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将摊位转租、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摊位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8、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第八条 协议的解除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1)、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约定用途使用摊位,经甲方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承租的摊位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4)、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5)、被消费者投诉,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
(6)、将承租的摊位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
(7)、逾期三十日未支付租金的。
(8)、未经甲方同意连续停业达 日的。
(9)、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3、租赁期满本协议自然终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本协议终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提供出租摊位,应按租金标准双倍减收相应租金,逾期三十日,乙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按年租金的双倍赔偿乙方。
2、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0.3%的违约金。
3、乙方因本协议第八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协议提前解除的,甲方所收租金不予返还,乙方还应按当年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所收租金不予返还,乙方还应按当年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政府规划、拆迁需要收回摊位所在土地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由此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前述两款而终止本协议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第十一条 摊位的交还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本协议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协议终止后三日内将租赁的摊位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摊位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2、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协议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协议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威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景区演出合同篇六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6.1甲方责任
6.1.1甲方应确保其对租赁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无任何争议。若发生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甲方保证享有租赁标的合法的资格及权利。以及承诺将属于自己名下自有和托管的所有景区全部的广告位经营权与投放权只租赁于乙方经营,且在乙方经营期间不能再租赁任何其他公司。因上述资格及权利的瑕疵而发生任何租赁纠纷,或在把景区广告位经营权和投放权出租赁给其他公司,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6.1.2甲方有义务协调景区环境管理部门,为乙方进行景区广告位投放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确保乙方拥有租赁标的独立使用权和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6.1.3乙方的景区广告投放方案经甲方同意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挡乙方在景区进行广告位投放工作。
6.1.4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负责租赁标的功能完备,在遵照甲方相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确保景区景观,不能影响旅客旅游,并负责协调相关问题。
6.1.5甲方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限内按本合同约定目的使用全部租赁标的,不受甲方或因甲方原因引起第三方的任何妨碍和干扰;租赁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使用或破坏led屏,但出于紧急需要及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情形除外。
6.2乙方责任
6.2.3由于乙方经营不当,造成一切灾害,人身安全等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6.2.3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播放甲方的品牌宣传片。
6.2.4乙方不得实施下列行为:利用承租景区广告位进行违法活动,将所承租的景区广告位抵押或单方转租给第三方。
6.2.5乙方享有景区广告位的使用过程中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并确保使用者的合法性、安全性。使用过程中使用者按照法律规定所产生的安全责任及经济纠纷由乙方全权负责。
6.2.6乙方在景区广告投放经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景区管委会安全、旅游、交通、环境保护等相关管理规定。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方的违约责任
7.1.1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合同要本不能履行,或者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而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的违约金,并另行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不限于乙方广告位投放、维修期间的经济损失、可得预期收益以及搬迁和寻找新的租赁景区广告位的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等。可得预期收益按照乙方最近一年的收益计算。
7.1.2乙方在广告位投放期间不为甲方提供品牌宣传。乙方不能正常营业的时间超过三个月,乙方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不向甲方承担任何违约和赔偿责任,并要求甲方支付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的违约金,并另行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广告位投放、维修期间的经济损失、可得预期收益以及搬迁和寻找新的景区广告位的费用、合理律师费等。
7.1.3本合同签订后,如甲方单方面解除或终止租赁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并另行支付乙方赔偿金,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广告位投放、维修期间的经济损失、可得预期收益以及搬迁和寻找新的景区广告位的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等。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可以要求合同继续履行。
7.1.4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将租赁标的售卖给第三人,且第三人不可意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并另行支付乙方赔偿金,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广告位投放、维修期间的经济损失、可得预期收益以及搬迁和寻求新的租赁景区广告位的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
7.1.5甲方合同有效期内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不能让乙方如期施工,每延期一日,应按照当年led屏广告费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此造成乙方和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损失。
7.1.6如因甲方租赁标的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导致乙方无法继续承租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的违约金,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景区广告位投放、维修期间的经济损失,可得预期收益以及搬迁和寻找新的租赁景区广告位的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等。
7.2乙方的违约责任
7.2.1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播放甲方的品牌宣传片(但因甲方未提供品牌宣传片由甲方自己承担责任),时间超过2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向乙方承担任何违约和赔偿责任,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的违约金,并另行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7.2.2本合同签订后,如乙方原因退出该项目的合作与终止租赁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甲方赔偿金。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景区损失、合理的律师费等。
7.2.3在本合同期间,乙方只限权经营景区户外广告,乙方无权经营与景区广告位投放项目以为项目,同时不得将租赁标的整体以任何方式转借或设定抵押,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万元,且甲方有权要求恢复租赁标的所有要权利。
7.2.4在本合同期间,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私自改变租赁标的用途及恶意破坏景区景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万元。
7.3租赁期限内,甲方任何一方提供变更租金标准要求,如双方就此不能达成一致,致使本合同无法执行并解除,提出变更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并赔偿由此给该方造成的损失。
7.4因不可抗力的事由,致使租赁标的景区广告位部分或全部毁损、丧失,造成无法经营,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租赁区域设施、设备的维护及维修
8.1甲方义务;
8.11 在合同履约期间,甲方应负责提供景区led屏的情况。
8.2乙方修缮义务;
8.2.1本合同履约期间,乙方负责修缮景区广告位及led屏除,保证施设备的正常运转。乙方以租赁景区广告位的维护维修义务主要包括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或正常使用的破损。
8.2.2乙方的广告设施应立即维修,以及维修过程不能影响甲方的环境及安全。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9.1本合同不以双方法定代表人人事变动而更改。
9.2双方可以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原则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致的,以后签订的补充合同为准。
第十条:不可抗力
10.1下列事件可认为是不可抗力事件: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0.2发生不可抗力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应公正进行磋商,寻求一项公正的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努力将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隆至最低。
10.3租赁标的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和城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0.4如本合同因不可抗力而无法继续履行的,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10.5在租赁期限内,如租赁标的被国家征收、征用或逝迁并因此致使本合同无法结业履行,政府对此进行补偿的,则乙方有权从甲方和或政府获得其所对应的补偿以弥补乙方因无法使用租赁景区广告位而遭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甲方和乙方任何一方对于合同的争议,如不能协商达成一致,有权依法向景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他
12.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12.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 租赁物
1.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数量及相关配套设施:__________________
3.质量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_____年_____个月_____日,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三条 租赁物的用途或性质:_____________
租赁物的使用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2.租金支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租赁物的维修
1.出租人维修范围、时间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
2.承租人维修范围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
第八条 租赁物的改善或增设他物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改善或增设他物不得因此损坏租赁物。
第九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物。
第十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租赁期届满,双方有意续订的,可在租赁期满前____日续订租赁合同。
第十三条 租赁期满租赁物的返还时间为: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共2页,当前第2页12景区演出合同篇七
订立合同双方:演出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艺术表演团体),以下简称甲方;受演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艺术交流,繁荣社会主义文艺,满足人民文化生活的需要,甲乙双方根据以上精神,本着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演出剧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剧目单附于本合同之后)
第二条 演出时间和场次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由_______至________演出,计______天,演出______场。
第三条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剧场现有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及联系好宿舍(住宿费由___________承担),并给予一定装台时间,负责组织观众,作好宣传工作。
第四条 乙方提供甲方演职员_______人的往返交通、食宿。乙方人员应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时到达演出地点。
第六条 乙方支付甲方每场演出酬金___________元(税后款),共___场。酬金计算方法:每天所售票款,扣除公提费用外,甲方得____%,乙方得____%。
第八条 甲方应事先将上演计划及有关宣传资料于演出_____日前寄给乙方。
第九条 甲方在_____________演出,应接受当地文化主管部门的安排和领导,办理有关演出手续。甲方必须遵照国家有关管理条例,演出健康的、有水准的节目。乙方应当安排好演出场地的保安工作。
第十条 在演出期间,双方均应注意防止发生意外事故。要注意节约水电、爱护公物,如果甲乙双方损坏对方的设备或演出物品时应照价赔偿。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一方由于无故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应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并偿付违约金______元。
2.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出现不可抗力原因后 日/小时内用电话、电报、电传通知对方,双方均应设法补救。如仍无法履行合同,可协商延缓或撤销合同。
3.一方接受出国、接待外国贵宾或中央指定特殊的政治任务时,应由接受任务一方协同主办单位在一个月前通知对方,双方应积极设法安排补救,如确实无法补救者,应由主办单位根据对方实际损失进行补偿。
第十二条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约即生效,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
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谈判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
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谈判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景区演出合同篇八
承租方(乙方):
第一条:甲方保证
甲方保证作为旅游景区的权利人,依法享有旅游景区广告位的使用权及出租权,所租赁不动产无抵押、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争议。并承诺将属于自己名下自有和托管的所有景区全部的广告位只租赁于乙方经营,且在乙方经营期间不能再租赁任何其他公司。凡因甲方旅游景区产权、债务原因所导致的纠纷或在出租赁其他公司,均由甲方负责,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租赁物基本情况
本合同项目租赁物为中惠旅景区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所有景区的广告位,广告位包括景区里面以及景区的大门以外所有的广告位。(以上简称“租赁标的”,详见附件租赁范围平面图)。所有租赁标的需满足第一的权利。乙方不承担甲方为交付合格租赁标的而对第三方的拆除补偿的费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应解除之前与第三方签订的关于租赁标的所有的租赁协议及其他协议。
第三条:租赁用途
乙方用于经营景区led屏户外传媒广告位投放及广告。
第四条:租赁期限:
租期为 在乙方没有违约或解约的情况下,为永久性租赁。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5.1、经双方协商,乙方将以为甲方提供品牌宣传为租金。租赁期限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
5.2支付方式,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品牌宣传,乙方承诺在甲方旅游景区所有的led屏每隔10分钟播放30秒甲方公司的品牌宣传片。
5.3广告位投放
在不损坏甲方旅游景区的景观及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乙方应请具有相应设计资质单位具具设计方案,保证材料的品质。并经甲方书面同意认可后,乙方才能在景区投放广告位。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6.1甲方责任
6.1.1甲方应确保其对租赁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无任何争议。若发生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甲方保证享有租赁标的合法的资格及权利。以及承诺将属于自己名下自有和托管的所有景区全部的广告位经营权与投放权只租赁于乙方经营,且在乙方经营期间不能再租赁任何其他公司。因上述资格及权利的瑕疵而发生任何租赁纠纷,或在把景区广告位经营权和投放权出租赁给其他公司,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6.1.2甲方有义务协调景区环境管理部门,为乙方进行景区广告位投放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确保乙方拥有租赁标的独立使用权和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6.1.3乙方的景区广告投放方案经甲方同意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挡乙方在景区进行广告位投放工作。
6.1.4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负责租赁标的功能完备,在遵照甲方相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确保景区景观,不能影响旅客旅游,并负责协调相关问题。
6.1.5甲方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限内按本合同约定目的使用全部租赁标的,不受甲方或因甲方原因引起第三方的任何妨碍和干扰;租赁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使用或破坏led屏,但出于紧急需要及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情形除外。
6.2乙方责任
6.2.3由于乙方经营不当,造成一切灾害,人身安全等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6.2.3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播放甲方的品牌宣传片。
6.2.4乙方不得实施下列行为:利用承租景区广告位进行违法活动,将所承租的景区广告位抵押或单方转租给第三方。
6.2.5乙方享有景区广告位的使用过程中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并确保使用者的合法性、安全性。使用过程中使用者按照法律规定所产生的安全责任及经济纠纷由乙方全权负责。
6.2.6乙方在景区广告投放经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景区管委会安全、旅游、交通、环境保护等相关管理规定。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方的违约责任
7.1.1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合同要本不能履行,或者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而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的违约金,并另行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不限于乙方广告位投放、维修期间的经济损失、可得预期收益以及搬迁和寻找新的租赁景区广告位的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等。可得预期收益按照乙方最近一年的收益计算。
7.1.2乙方在广告位投放期间不为甲方提供品牌宣传。乙方不能正常营业的时间超过三个月,乙方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不向甲方承担任何违约和赔偿责任,并要求甲方支付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的违约金,并另行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广告位投放、维修期间的经济损失、可得预期收益以及搬迁和寻找新的景区广告位的费用、合理律师费等。
7.1.3本合同签订后,如甲方单方面解除或终止租赁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并另行支付乙方赔偿金,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广告位投放、维修期间的经济损失、可得预期收益以及搬迁和寻找新的景区广告位的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等。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可以要求合同继续履行。
7.1.4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将租赁标的售卖给第三人,且第三人不可意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并另行支付乙方赔偿金,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广告位投放、维修期间的经济损失、可得预期收益以及搬迁和寻求新的租赁景区广告位的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
7.1.5甲方合同有效期内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不能让乙方如期施工,每延期一日,应按照当年led屏广告费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此造成乙方和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损失。
7.1.6如因甲方租赁标的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导致乙方无法继续承租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的违约金,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景区广告位投放、维修期间的经济损失,可得预期收益以及搬迁和寻找新的租赁景区广告位的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等。
7.2乙方的违约责任
7.2.1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播放甲方的品牌宣传片(但因甲方未提供品牌宣传片由甲方自己承担责任),时间超过2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向乙方承担任何违约和赔偿责任,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的违约金,并另行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7.2.2本合同签订后,如乙方原因退出该项目的合作与终止租赁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甲方赔偿金。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景区损失、合理的律师费等。
7.2.3在本合同期间,乙方只限权经营景区户外广告,乙方无权经营与景区广告位投放项目以为项目,同时不得将租赁标的整体以任何方式转借或设定抵押,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万元,且甲方有权要求恢复租赁标的所有要权利。
7.2.4在本合同期间,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私自改变租赁标的用途及恶意破坏景区景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万元。
7.3租赁期限内,甲方任何一方提供变更租金标准要求,如双方就此不能达成一致,致使本合同无法执行并解除,提出变更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并赔偿由此给该方造成的损失。
7.4因不可抗力的事由,致使租赁标的景区广告位部分或全部毁损、丧失,造成无法经营,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租赁区域设施、设备的维护及维修
8.1甲方义务;
8.11 在合同履约期间,甲方应负责提供景区led屏的情况。
8.2乙方修缮义务;
8.2.1本合同履约期间,乙方负责修缮景区广告位及led屏除,保证施设备的正常运转。乙方以租赁景区广告位的维护维修义务主要包括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或正常使用的破损。
8.2.2乙方的广告设施应立即维修,以及维修过程不能影响甲方的环境及安全。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9.1本合同不以双方法定代表人人事变动而更改。
9.2双方可以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原则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致的,以后签订的补充合同为准。
第十条:不可抗力
10.1下列事件可认为是不可抗力事件: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0.2发生不可抗力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应公正进行磋商,寻求一项公正的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努力将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隆至最低。
10.3租赁标的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和城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0.4如本合同因不可抗力而无法继续履行的,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10.5在租赁期限内,如租赁标的被国家征收、征用或逝迁并因此致使本合同无法结业履行,政府对此进行补偿的,则乙方有权从甲方和或政府获得其所对应的补偿以弥补乙方因无法使用租赁景区广告位而遭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甲方和乙方任何一方对于合同的争议,如不能协商达成一致,有权依法向景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他
12.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12.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景区演出合同篇九
乙方:_________
1.甲乙双方经过相互协商,决定举办_________.
2.演出时间定于:_________.
3.演出地点:_________.
4.演出场次:_________.
5.演出装台、排练时间:_________.
1.甲方向乙方支付演出费_________元,舞美制作费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元(不含交通费,道具运输费及食宿费)
2.演出场地由_________方负责,演出的营业税由_________方负责。
3.演出的宣传由_________方负责,演出的节目单印制由_________方负责。
4.演出道具由_________方提供,演出灯光由_________提供,演出音响由_________提供,演出布景由_________方提供,演出服装,化妆由_________方提供,演出乐器由_________提供。
5.演出器材的运输费由_________方负责。
6.演出从_________至_________的往返交通费由_________方负责。
7.演出总人数为_________人,在演出期间的当地住宿费由_________方负责,住宿标准为三星级以上宾馆,其中单人标准间_________间,双人标准间_________间。
8.演出人员在演出期间的当地餐费由_________方负责。
1.甲方在合同签定后_________内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全部款项在_________内结清。
1.甲方有义务按上述议定事项履行自己所承担的经济责任与其它保证条件。
2.乙方有义务按双方议定的节目单内容高质量地完成演出。
3.甲方或任何第三方如需对演出进行录音,录像须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1.甲方如没有按上述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造成影响演出的情况,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并须向乙方赔偿签约金额的100%。
2.乙方如违反合同,擅自变更演出时间,内容,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并须向甲方赔偿签约金额的100%。
1.如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灾害等导致演出不能进行所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如有修改本合同的内容,以补充协议为准。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果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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