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免除处罚申请书篇一
我叫xx,男,*党员,xx年x月x日出生,xx年x月参加工作,现任xx镇xx管理站交通干部。
20xx年x月xx日xx村发生森林火灾,村主任xx不幸因公殉职,我作为包村干部,贵局已于20xx年x月x日给予本人行政记过处分。
事情发生后,我本人认真学习《森林法》及《森林防火条例》,深刻反思,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经常深入所包村组、农户,进行面对面的宣传和督促检查。在进山路口设立检查站,对来往人员进行严格检查和登记,绝不允许群众带火如山。在森林防火的重点地域和时段,组织巡逻小分队实行全天候的巡查,夯实责任,严格纪律,对巡逻人员实行包山头、包路口、包坟园、包林边地和包重点人群的“五包”责任制,对违规人员加大处罚力度,确保辖区内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年来没有发生森林火灾,我恳请贵局予以解除行政记过处分。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
20xx年x月x日
申请免除处罚申请书篇二
我叫耿小建,男,中共党员,19xx年10月22日出生,19xx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麻池河镇农村公路管理站交通干部。
20xx年3月16日刘家街村发生森林火灾,村主任赵引霞同志不幸因公殉职,我作为包村干部,贵局已于20xx年4月1日给予本人行政记过处分。
事情发生后,我本人认真学习《森林法》及《森林防火条例》,深刻反思,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经常深入所包村组、农户,进行面对面的宣传和督促检查。在进山路口设立检查站,对来往人员进行严格检查和登记,绝不允许群众带火如山。在森林防火的重点地域和时段,组织巡逻小分队实行全天候的巡查,夯实责任,严格纪律,对巡逻人员实行包山头、包路口、包坟园、包林边地和包重点人群的“五包”责任制,对违规人员加大处罚力度,确保辖区内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年来所包村没有发生森林火灾,我恳请贵局予以解除行政记过处分。
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任何行政行为如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行为就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所谓“不适当”,是指相应行政行为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不合时宜、不符合有关善良风俗等情形。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1、主要证据不足的;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职权的;
5、槛用职权的。
申请免除处罚申请书篇三
我们是张天杰的亲属,恳求贵院对张天杰从轻处罚。张天杰涉案之前一直性情温和善良,品行端正,没有违法乱纪的行为和前科。20xx年进入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习期间得到学生和老师的一直好评。
20xx年寒假期间认识不良青年酗酒后抢劫他人财产,触犯刑法,我们知道后痛恨惋惜。事发后张天杰已经认识到所犯罪的严重性,深深自责,并且愿意悔改。愿贵院法官能给张天杰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能让他重返校园,继续学习,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xx
20xx年5月20日
申请免除处罚申请书篇四
本人,现年57岁,在租赁私人住宅门面从事百货零售批发销售经营,店名“”。近几年来,由于年事已高,精力有限,销售管理基本上都交给儿子、儿媳来管理,我极少到店里。
20xx年3月10日小店被贵局查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并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儿子儿媳告诉我后,我才知悉并着手了解事情始末,事情起因为:在从事百货销售的个体户到我店批发小食品去卖,店里销售员开单时开的奥力果杯饮料,而发货时,由于发货人是刚招进来的新手,错把已过期堆放在一边准备处理的另一种果杯饮料发给了。
在没有查验货物是否相符的情况下就在所经营的小店进行销售,不管是否有心,错误都已铸成,在此我认真承认错误,是我管理上的疏忽,没有严把关,才造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出现。我保证今后一定加强管理,明确责任,坚决杜绝类似现象发生。
近几年来,随着超市经营规范扩大,我所从事的百货销售经营受到了极大的冲击,生意越来越萧条,利润空间越来越小,许多同行都纷纷转行,维持现状日益困难,再加上年纪大,做生意确实有点力不从心。在此,特向贵局提出申请,给予减轻行政处罚罚款力度。
此致!
申请人:
二0**年三月十三日
申请免除处罚申请书篇五
申 请 人: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申请事项:
*******工程系*****年度重点电网建设项目,该项目对于本地区经济基础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年*月*日申请人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成为该项目施工中标单位,*年*月*日申请人与********(发包人)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月**日申请人按照************工程业主项目部《********工程建设管理单位一级节点计划的通知》(***【】**号)及《开工报告》的要求,正式入场施工。施工过程中,贵局以申请人项目部“明知在未办理征占用林地批复手续的情况下进行复测线路施工,造成林木及林地较大面积的破坏”事由拟对申请人进行行政处罚。
申请人认为,申请人仅为该项目的施工承包人,其主要义务是按照相关合同及发包人的通知、报告要求,对施工进度、施工质量等负责,并非该工程相关行政许可手续的申请报批人,不应成为行政处罚的相对人。
该项目系*****建设重点工程,工程进度要求较紧,相关征占赔偿尚未与被补偿单位达成协议,导致征占用林地批复手续未办理完毕,申请人将积极配合贵局与该工程发包单位、业主单位及相关方尽快完善征占用林地手续。请贵局从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出发,对事实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后,依法免除对申请人的处罚。
此致 *****林业局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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