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作为终身教育的起点,宛如一颗种子,在孩子们纯真的心灵中种下希望与梦想。下面小编在这里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几篇2025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心得体会,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2025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心得体会1
专业 支持 合力——学前教育法的儿童本位实践
2025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以“学前有法 善育有规”为主题,重点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普法宣传与贯彻落实。这部于6月1日正式施行的法律,既是为全国学前儿童献上的节日礼物,也是为广大幼教工作者提供的重要保障。xxx设置互动普法站,家长和社区人员可选读感兴趣的法律条文,与园长、教师面对面交流,在对话中答疑解惑、凝聚共识,切实守护每位幼儿的合法权益,为其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一、从“经验”到“法治”
从教27年来,我见证了《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重要文件的修订落地,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正式施行。这些里程碑式的变革,不仅是儿童观、课程观等科学教育理念的迭代,更是 “儿童主体地位” 从政策倡导走向法治保障的跨越,彰显党和国家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出台,构建起科学规范的法律体系,将学前教育各环节纳入法治轨道,让教育工作真正有法可依。当 “以游戏为基本活动” 成为刚性规定,课程游戏化摆脱 “理念倡导” 的模糊地带,成为有法可依的实践准则;当教职工的职业定位与责任写入条款,教师的职业尊严有了制度托底,职业归属感从 “情感认同” 升华为 “法律保障”。我们坚信:唯有以法治为基石,才能让 “为儿童负责” 的教育承诺转化为可衡量、可践行的专业行动。
二、从“看见”到“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颁布实施指引教育工作者实现从“看见儿童”到“支持儿童”的专业跨越。
“看见”是支持的起点。我们建立常态化观察机制,通过区域活动记录、游戏影像分析、成长档案追踪、师幼圆桌会议等方式,真正倾听儿童的声音,深度解读每个孩子的兴趣点与发展需求,让教育决策建立在真实观察的基础上;“支持”是看见的升华,是教育的核心。我们摒弃“一刀切”的教育方式,教师通过持续性共享思维,在理解、信任、接纳与尊重的基础上,精准识别每个孩子的发展需求,以“学习伙伴”的身份参与游戏,在平等对话中提供个性化支持。
从宽泛的自然发展到精准的适宜支持,是法律赋予教师的责任,引领我们寻找每位幼儿自然生长与科学引导的平衡点,全面支持幼儿的有意义学习。这种转变不仅是教育方式的革新,更是对儿童主体地位的真正尊重,是对教育价值观的重构:从“塑造儿童”到“成就儿童”,让每个生命按自己的节奏舒展绽放。我们将继续以法律为指引,让支持更具温度,让成长更有力量。
三、从“园所”到“社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实施不仅为园所发展指明方向,更从法律层面推动学前教育迈向家园社协同育人的全新格局。这种格局的呈现不仅在于整合资源,更在于凝聚共识:家长从教育旁观者转变为积极参与者,学会用科学理念陪伴孩子成长;社会各界对学前教育的认知从模糊走向清晰,共同营造尊重儿童、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
从六一活动形式的变化中,我们清晰看到这种转变轨迹。过去,家长更关注幼儿的舞台表演;如今,解放天性的游园活动、以儿童为主体的换购活动成为节日主角。这是儿童权利本位的回归,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尊重学前儿童人格尊严,倾听、了解学前儿童的意见,平等对待每个学前儿童” 立法精神的生动实践。在本次换购活动中,亲子筹备物资、社区协调场地、派出所保障安全、志愿者全程协助,多方合力为幼儿搭建友好的实践场域,让每个孩子的成长被看见。我们坚信,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深入推行,儿童友好的教育新生态必将蓬勃发展。
从“经验”到“法治”的教师成长,从“看见”到“支持”的教育实践从 “园所” 到 “社会”的协同育人,贯穿其中的始终是 “儿童本位” 的价值坚守。当《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精神融入幼儿园的游戏活动、家庭的亲子互动、社区的育人实践时,我们便听见法治与教育共振的声音,这是对 “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初心的回应。愿我们都能倾听儿童真挚话语,看见儿童成长足迹,共同成就每位儿童的无限可能。
2025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心得体会2
守护童年的星光—— 在与儿童对话中践行教育法的温度
晨光中,梦梦踮着脚尖将手帕系在窗台,说要给路过的云朵擦汗。我蹲下身与梦梦平视:“云朵擦汗后会更轻盈吗?” 她认真点头:“就像老师抱我时轻轻拍背呀!” 这个充满诗意的场景,正是学前教育法倡导的 “尊重学前儿童人格” 的生动注脚。作为每天与幼儿相伴的一线教育工作者,我深切体会到:这部法律不仅是制度保障,更是打开童年秘密花园的钥匙,指引我们在俯身倾听中读懂儿童,在平等对话中重塑教育。当我们愿意以仰望的姿态理解孩子的诗意宇宙,教育法便不再是抽象条文,而是成为守护童真的星光——我们以法律为舟楫,载着每个独特的灵魂在成长长河中温柔摆渡,让规则之岸始终绽放着理解与尊重。
一、在成长节律中照见教育法理
我们班xx总在午睡时辗转反侧,当xx如不安分的小云雀般翻腾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晨钟在耳畔敲响:“应当科学安排儿童作息时间”。我们放下刻板的纪律标尺,转而进行观察,发现这个精力充沛的小男孩每日运动量远超同龄人。于是创造性地设置 “安静探索角”,允许完成基础休息需求的孩子进行绘本拼图等低强度活动。这种基于生理节律的弹性调整,恰是教育法治精神最温暖的注脚——规则不是模具,而是为每个独特生命量体裁衣的成长锦缎。
在日常保教实践中,我们建立起 “三维观察记录法”:用视频记录行为表现,用绘画收集心理投射,用游戏观察社交能力。当茜茜连续三周在角色扮演中反复演绎医院场景,我们捕捉到她对医生职业的强烈兴趣,由此生成的 “小小白衣天使” 项目式学习,让整个班级在探究中理解了生命关怀。这种基于儿童兴趣的生发式课程,正是教育法 “促进全面发展理念” 的具象化表达。
二、在平等对话中构建教育生态
午餐时间,孩子们正在民主选举 “今日值日生”。这个看似简单的环节,实则蕴含着学前教育法 “倾听儿童意见” 的深刻内涵。我们借鉴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创设的 “彩虹议事会”,让幼儿用贴纸投票决定区域活动内容,用图画本表达对园区环境的改进建议。
在对待特殊需要儿童时,平等理念展现出更深刻的力量。面对发育迟缓的幼儿博博,我们摒弃特殊对待造成的隐形隔离,转而采用 “嵌入式支持策略”:在集体活动中安排同伴引导员,将他的刻板行为转化为数学排序教学资源。这种 “差异化的平等”,让每个孩子都能在集体中找到属于自己的星光。
三、在生命互动中重塑教育哲学
雨后初晴的下午,孩子们趴在花园边观察蜗牛。当法律条文中的 “全面发展” 转化为这样的教育现场时,我们看到的不仅是科学探究,更是审美体验、生命教育和心灵成长的融合。这种整体性发展观促使我们重构评价体系:用成长档案替代量化评分,用过程性观察取代结果性考核,让每个孩子的发展轨迹都得到尊重。
在家园共育中,这种教育哲学的转变尤为明显。曾经执着于识字量计算的家长,在参与 “亲子共读日记” 项目后,开始欣赏孩子编故事的创造力。我们举办的 “图书漂流” 活动中,孩子们郑重地将自制树叶书签夹在绘本里,这个细节成为诠释全面发展的生动注脚。当孩子们自主挑选书籍、设计漂流卡时,展现的不仅是阅读兴趣,更是决策能力与审美素养的萌芽。家长通过漂流记录册中的稚嫩笔迹,看见孩子从 “我要看” 到 “我想讲” 的转变:涂鸦式的阅读笔记记录着观察力的发展,磨损的书角见证着责任感的生长,交换书籍时的社交礼仪体现着情感智慧。当孩子为破损图书制作 “创可贴书皮”,解决问题的创造力让家长真切理解 “全面发展” 不仅是知识积累,更是生命力的立体绽放。
践行学前教育法的过程,本质上是一场教育者自我革新的旅程——学会用儿童的眼睛看世界,用教育者的智慧护童年。当我们真正蹲下来倾听时,会发现每个孩子都是天生的哲学家,他们的 “为什么” 里藏着改变教育的力量。在这条与童年对话的路上,法律条文化作温暖的星光,照亮我们守护童真的初心,也指引着每个教育者走向更专业的成长。或许,这就是学前教育法最深刻的启示:最好的教育,永远是下一场与儿童心灵的美丽邂逅。
2025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心得体会3
以法为舟 与爱同行—我眼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2024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正式出台。这部法律不仅为学前教育发展锚定了方向,更让无数家庭在育儿路上有了 “明灯”。作为一名5岁孩子的母亲,我在与孩子的日常互动中深刻体会到这部法律带来的改变,也见证了家园协同育人的力量。以下是我结合真实生活经历的几点感悟。
一、从“焦虑鸡娃”到“科学育儿”:法律重塑教育认知
曾几何时,我和许多家长一样深陷 “内卷” 焦虑。孩子刚上小班,我便跟风报班教识字、算术,甚至在家布置 “作业”。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明确 “禁止幼儿园小学化” 的规定,我才意识到这种揠苗助长的行为违背了孩子的成长规律。法律指出“幼儿园应当以学前儿童的生活为基础,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发展素质教育,最大限度支持学前儿童通过亲近自然、实际操作、亲身体验等方式探索学习”,这让我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教育方式。
因为逼着孩子学这学那,亲子关系一度紧张。后来,我遵循法律倡导的 “兴趣导向”,带他探索自然、玩游戏。一次雨后,他蹲在花园观察蜗牛,兴奋地向我描述 “蜗牛的房子会走路”。这份源自观察的快乐,远比机械识字更珍贵。如今,他主动用画笔记录所见所闻,语言表达力和想象力显著提升。
二、从“单向告知”到“双向信任”:家园共筑安全防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强调家长的 “预先告知” 责任与幼儿园的安全保障义务。我发现幼儿园严格执行食品溯源制度,公示每周菜单,单独处理过敏儿童餐食。法律规定的 “园舍安全标准”“虐童行为零容忍” 等条款,更让我送孩子入园时多了一份安心。
班级组织郊游时,园方提前发布安全预案,家长志愿者协助全程看护。活动中,老师以游戏的方式引导孩子识别危险区域,儿子回家后竟主动提醒我:“妈妈,要远离河边,和小朋友牵手走!” 这种将安全意识融入生活的教育,正是法律倡导的 “全方位保护” 的缩影。
三、从“高高在上”到“平等对话”:尊重儿童人格尊严
法律中 “尊重儿童人格尊严”“倾听儿童意见” 的条款,颠覆了我的传统教育观。过去,我常以 “为你好” 为由替孩子做决定,直到一次冲突让我幡然醒悟。儿子拒绝穿我选的袜子,坚持搭配 “白袜子”。当我询问原因时,他认真地说:“这是我和好朋友的‘友谊色’!” 这一刻,我意识到孩子也有自己的社交逻辑与审美主张。
如今,我会在家庭会议中让孩子发表意见。例如讨论周末活动安排时,我们通过画图投票决定;选购玩具时,引导他对比需求与预算。这些小事不仅培养了孩子的决策能力,更让他感受到被尊重的喜悦。
四、从“孤军奋战”到“协同育人”:法律赋能家庭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将 “家园共育” 纳入法律框架,敦促家长从教育的 “旁观者” 变为 “参与者”。我积极参与幼儿园的家长学校,在 “如何控制电子产品使用” 讲座中,学到 “家长以身作则” 的重要性。全家制定 “无屏幕日”,孩子画画时,我则在旁阅读,替代了以往刷手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实施,不仅是国家层面对学前教育的重视,更是对每个家庭育儿观的科学指引。它让我们明白:教育不是一场 “抢跑竞赛”,而是一段用法律护航、用爱心浇灌的成长之旅。作为家长,我们应以法律为尺,摒弃焦虑,尊重规律;以信任为桥,携手园所,共育未来。愿每个孩子都能在这部法律的守护下,拥有健康、快乐、充满无限可能的童年!
2025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心得体会4
以法为尺 以爱为舟—— 我的“善育”修行
在xxx掩映的园长办公室里,我时常凝视着墙面上那幅稚嫩的儿童画:歪歪扭扭的太阳下,三个小人手拉着手。这幅来自大三班阳阳(化名)的作品,总让我想起三年前那个闷热的午后。当时二十多名大班幼儿家长聚集在幼儿园会议室,强烈要求孩子转到校外机构参加小学知识培训,担心幼儿园不提前教学会导致孩子在小学一年级跟不上。面对家长的焦虑,我摆事实、讲道理,用实际案例耐心沟通,终于化解了这场风波。这次经历让我深刻体会到,学前教育这片纯净的园地,不仅需要爱的浇灌,更需要法治的阳光普照。
一、法律条文里的教育温度
当酝酿二十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正式颁布,我逐字逐句研读了七遍。那些严谨的法条在眼前渐渐化作生动的场景:晨检时保育老师规范的操作手势;餐桌上严格执行的膳食配比;游戏区角每平方厘米都精准计算的防护软垫。去年冬天,大班的玲玲(化名)在建构区不慎碰倒积木架,监控录像清晰显示教师已在五分钟前调整过危险物品位置。当家长看到我们完整的安全巡查记录和突发事件处理预案时,原本的问责化作了理解与感谢。
在教师例会上,我常将法律条文转化为具体情境:当孩子说“老师,我的小秘密不想告诉妈妈”时,如何平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隐私权与家园沟通需求?当特殊儿童入园,怎样在《残疾人教育条例》框架下构建个性化支持方案?这些探讨与思考让法治精神真正落地生根。
二、规则框架下的成长空间
记得2018年初建园所规章制度时,教师们总抱怨“条条框框太多”。直到那个暴雨突至的放学时刻,实习老师魏丹(化名)因疏忽导致幼儿滑倒。事故分析会上,保育流程手册里的防滑措施执行标准成了最好的“教科书”。如今,我们的《幼儿一日生活指引》已迭代到4.0版,每条规则背后都镌刻着真实的教育故事。
在落实《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过程中,我们独创了“规则生长”机制。新入职教师圆圆(化名)设计的“情绪小驿站”,起初不符合传统区角设置规范,经过安全评估与教育价值论证后,这个帮助幼儿管理情绪的空间不仅得以保留,还被写入园本课程手册。法治不是束缚创造的锁链,而是托举创新的云梯。
三、法治滋养中的教育生态
还记得七年前的家委会上,家长们对监控是否向家长开放争论不休。如今,依法建立的视频管理制度让摄像头成为家园互信的桥梁。在每周三的“家长法治课堂”中,我们向家长深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分享“隔代教养中的法律边界”“家庭游戏中的安全红线”等实用主题,去年幼儿园“话剧节”,大二班幼儿自编自演的普法情景剧《我的房间我做主》,让不少家长在笑声中湿润了眼眶。
在幼小衔接工作中,我们与泗水小学建立法治教育共同体,联合研发的《成长护航手册》以绘本形式呈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与《儿童权利公约》的核心内容。当看到毕业班孩子自信地谈论“我的受教育权”时,我意识到法治的种子正在萌芽。
洁白的广玉兰静静绽放,金黄的向日葵迎风摇曳。望着孩子们在法治护航下自由奔跑的身影,我想起蒙台梭利的话“规则是自由的边界,更是自由的保障”。未来的学前教育,必将在法治轨道上绽放更多可能——当每所幼儿园成为法治文明的微缩景观,每位教育者成为善治精神的传播者,被规则与爱心滋养的幼苗,终将长成支撑社会文明的参天大树。
此刻晨光正好,我轻轻抚摸阳阳那幅画的卷边,准备开启新一天的“法治修行”。
2025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心得体会5
让法治成为儿童最温暖的底色
一、在细微处读懂“儿童的深意”
清晨的阳光透过幼儿园的落地窗洒进教室,我整理着教玩具,耳边传来孩子们清脆的笑声与奔跑的脚步声。作为大班教师,这样的场景日复一日,却总能让我心生暖意。五岁半的佑佑第一个冲进教室,甜甜地对我说:“老师早上好!我今天自己刷牙了呢!” 我蹲下身与她平视,笑着表扬她的进步。这看似平常的互动,实则蕴含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尊重幼儿人格尊严” 的深刻内涵。在这部法律正式实施的背景下,我愈发感受到它并非束之高阁的条文,而是融入日常保教生活的精神指南,是保护童心与规范教育行为的完美平衡。
二、在尊重中践行“幼有所护”的责任
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幼儿园应当为幼儿提供适宜的学习、生活和游戏环境,尊重幼儿的人格尊严,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 这一条款在我与孩子们的日常相处中得到了生动印证。在建构区活动时,铭泽因积木被同伴拿走而大哭起来,以往我可能会直接介入,要求孩子分享或归还积木。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后,我改变了策略,选择蹲下来与铭泽平视,先认可他的情绪:“铭泽这会儿很伤心,因为你的积木被拿走了,对吗?” 然后引导他表达需求:“你可以告诉霖霖你的感受吗?” 最终两个孩子通过协商解决了问题。法律条文在此刻并非冰冷的规则,而是转化为教师对儿童世界的理解与尊重。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如同一盏明灯,指引着我们不断调整、优化教育实践。第二十一条要求“幼儿园教育应当坚持保育与教育相结合,以游戏为基本活动” ,这让我重新审视了传统的集体活动模式。在“扑克牌”游戏活动中,孩子们通过游戏学习数学核心经验,促进语言表达与社会交往。平时注意力不易集中的航航,在游戏中展现出难得的才能。这种通过自主游戏获得的学习经验,远比机械的算术练习更符合幼儿发展特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对游戏价值的确认,去除了教师的思维定势,让我们敢于突破传统教学模式的桎梏,创造更具生命力的学习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不仅规范教育行为,更强调保护幼儿权益。第三十三条规定:“幼儿园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尊重幼儿的人格尊严,不得对幼儿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这一条款让我反思所谓的 “常规管理”,往往伴随着对儿童行为和思想的禁锢,其实正向鼓励和让幼儿自己约定规则远比禁止类约束更易让孩子认同、接受,也更能维护孩子的自尊。法律对儿童权益的保障,促使教师从“管理者”转变为“支持者”,以更专业的方式应对教育中的挑战。
三、在成长中领悟“家园共育”的法治内涵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实施亦推动着家园共育工作。第四十七条要求“幼儿园应当主动与幼儿家庭沟通合作,为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这改变了我与家长互动的方式。过去家长会往往是教师单向传递信息,如今我班组织“家长进课堂” 活动,邀请家长分享经验;建立班级微信群,定期发送科学育儿小贴士。当梓涵妈妈为孩子 “不听话” 而焦虑时,我没有简单安慰,而是与她一同分析行为背后的发展需求,提供适宜的引导建议。这种双向奔赴的家园共育,正是法律所期待构建的教育共同体模式。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指引下,我的教育观发生了深刻转变:从最初的 “教孩子” 到如今的 “支持孩子成长”,从关注知识传授到重视全面发展。法律条文与教育实践在我的工作中不断对话、融合。我深刻体会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并非对教师的限制,而是专业发展的助推器。它帮助我们抵御功利化教育的侵蚀,坚守儿童立场,让每一个教育决策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当离园的音乐响起,孩子们陆续被家长接走,我回想着当日的观察记录,心中满是感激。暮色中的幼儿园渐渐归于宁静,明日又将是新的一天。我知道,只要心中高悬法律的明灯,就能在与孩子相处的每个瞬间,既守住教育的底线,又点亮成长的希望。这或许就是一名普通幼儿教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最朴素的理解:以法治守护童年,让每个孩子都能在爱的阳光下,舒展属于自己的生命姿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