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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购买协议书篇一
贷款人:
借款人:
抵押人:
经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如下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
第一条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如下内容的借款:
1、借款种类:
2、借款用途:
3、借款期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借款最高余额:人民币 元(大写 )。
5、利率为月息‰。
6、还款方式:按月偿还利息;单笔借款到期,清息还本。
第二条 借款人的义务: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借款申请资料;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4、接受贷款人对其借款使用情况的了解、调查和监督;
5、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6、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7、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条 抵押人的义务: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抵押资料;
2、督促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监督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4、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5、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6、在抵押有效期内,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以转让、出租等形式处置抵押物;
8、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应当优先偿还借款本息;
9、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四条 贷款人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2、对得知的借款人、抵押人家庭、债务、财产、经营等情况保密;
3、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法律规定以外的费用;
4、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 借款实行“一次核定、周转使用、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内,不再逐笔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和签订借款合同,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等内容以借款借据为准。
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及借款人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七条 贷款人及借款人协商对合同条款履行进行变更的,除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外,不需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对变更后的合同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第八条 借款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的,应在借款到期前 天内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可以展期。
贷款人:
借款人:
出资购买协议书篇二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乙双方共同购买房屋一事,双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就双方共同投资购买房屋并处分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共同出资购买位于 的房屋一套(以下简称“合伙房屋”),该合伙房屋合同面积为 平方米,总价款 元(大写: )。
第二条 甲乙双方享有该合伙房屋的产权份额如下:甲方 %,乙方 %。双方按各自的产权份额比例承担该房屋总价款。该合伙房屋的总价款采用“首付款+按揭贷款”的方式支付,其中首付款(包含定金) 元(大写: ),由甲、乙双方分别支付 %即 元(大写: );余款 (大写: )。
双方约定将该合伙房屋登记在甲方名下。该产权登记并非合伙房屋真实的权利归属,合伙房屋之所有权由甲、乙双方按份享有,两人分别享有的 %和 %的权属。乙方有权利随时要求甲方将乙方所有份额的房屋过户到乙方及乙方指定人名下,甲方应积极配合(因变更登记产生的各项税费由甲乙双方按产权份额共同承担)。若甲方不履行该项义务,则甲方返还乙方在该合伙房屋中支付的所有费用,并按发生争议时该合伙房屋总价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购房、按揭贷款及产权登记所支出的公证费、保险费、律师费、税费、维修经费、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费、房屋租金税费等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第三条 物业管理费、装修费、税费等经营合伙房屋时所产生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甲乙双方对该合伙房屋的管理、出租等经营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甲乙双方共同执行合伙房屋的管理、出租等经营事务。如将合伙房屋出租给第三人,则《房屋租赁合同》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与第三人签署,否则不予出租。合伙房屋的租金可以由乙方收取,但乙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应及时归还银行贷款本息,余额视为房产收益由甲乙双方按其所占的房屋产权份额分配,不足支付银行贷款本息部分由甲乙双方按其所占的房屋产权份额予以补足支付。如采用其它方式经营合伙房屋,则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四条 甲乙双方共同行使所购房产占有、使用、出租、收益、处分等权利,除下列情况外,如有一方书面授权,另一方也可代为行使:
(一)合伙房屋的转让;
(二)合伙房屋的经营事项;
(三)合伙房屋的抵押、担保事项;
(四)其他有关合伙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重大事项。
因一方单独对合伙房屋做出的上述事项均属无效,一方违反本条约定而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全额赔偿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并按该损失额的百分之二十支付违约金。
若双方对前款所述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而影响该房屋经营时,双方可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双方可另行书面约定各自产权份额的区域,并依照约定各自独立经营;
(三)双方解除本协议,合伙一方可按该房屋当时的市值受让另一方的全部产权(因变更登记产生的各项税费由双方按产权份额共同承担)。
第五条 房屋所有物权出卖及优先购买权
如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出售该合伙房屋,应依法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盈利或亏损均由甲乙双方按其所占房屋产权份额享有或承担。
本协议生效期间,一方转让其房屋产权份额时,另一方在同等价格下有优先受让权利。 若甲乙一方决定出售该合伙房屋,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同意出售该合伙房屋的一方应按合理公平的价格(市场价或评估价)购买同意出售一方的房产份额。接到售房通知书15天不予书面答复的则视为同意出售该合伙房屋。接到售房通知书后既不同意出售又不愿购买,或在15天内不以实际行动履行购买承诺的,视为同意出售该合伙房屋,并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 本协议生效、履行等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该合伙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资购买协议书篇三
住所: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1、甲方购买乙方种植林下参,乙方拥有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审批的参地 亩,参地使用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为种植、管护林下参的债权人。
须上有珍珠疙瘩,形体特征可与野山参相媲美,以下简称林下参。甲、乙方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人参购买合作项目达成协议,作为共同信守准则。
1、甲、乙双方确认,甲、乙双方将按照约定对乙方拥有的参地,共计 亩,按本协议约定进行林下参购买、种植与管护的合作。
2、乙方承诺每亩林下参种植年限已达到14年,并保证林下参质量达到甲方收购标准。
甲方已于20xx年10月份一次性支付乙方购买林下参货款合计人民币 元。
3、乙方承诺每亩林地种植参籽 公斤,20xx年11月已为甲方种植 亩林下参,使用参籽 公斤,甲方已于20xx年11月份一次性支付乙方采购、种植及管护林下参各项费用合计人民币 元。乙方保证林下参成活情况为每亩不低于肆仟棵。
4、林地及林下参的出售及转让,必须在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签订销售、转让协议后,方可进行出售及转让。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负责按双发约定,向乙方支付种植、管护林下参及所发生的参籽采购、种植费用。
2、甲方拥有所种林下参的全部所有权。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与甲方合作种植人参所提供的参地应为经过政府有关部门合法审批并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林权证》的土地、林地,且参地拥有的使用权、经营权年限足以保证双方合作种植人参的生长周期需要,保证不会因为参地权属和年限问题影响甲方的人参种植和收购。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时向甲方提供参地使用权的相关证件复印件。
2、乙方须按协议要求,为甲方进行精心种植、管护林下参,保证林下参的成活情况为每亩不低于肆仟棵。
3、乙方以其合法拥有和取得的位于林下参种植地 亩(公顷)作为双方合作种植林下参的参地。
4、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出售甲方所种林下参及参地。
5、乙方必须保证种植人参的符合绿色无害化的要求,并接受甲方监督、管理。
6、在乙方为甲方种植的人参成熟上市时,乙方须将所种植的林下参,按照上市时的市场收购价,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为甲方进行林下参销售,并将销售货款于销售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给甲方。
7、乙方不得在种植人参未成熟时,为追究市场高价或利益提前采挖、出售本协议项下种植的林下参,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须与甲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后,方可进行。
出资购买协议书篇四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甲、乙双方本着公正、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在甲方东创恒升科技园购x座x层xxx号厂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厂房基本情况
乙方在园区内所购买的厂房为x座x层xxx号,总建筑面积xxx平方米。
第二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厂房按建筑面积 元/平方米,总价款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计人民币: 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
2、 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总房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计人民币: );
第四条:交付期限
乙方按甲方要求办结相关手续,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并交纳协议约定的总款项及其他应交费用后,甲方将乙方所受让的建筑物于20xx年 月 日向乙方交付。
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协议或变更协议外,如遇下列特殊原因,甲方可据实延期交付建筑物:
1、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发生之日起30日内告知乙方的;
2、施工期间非甲方原因的停水停电累计八小时以上;
3、公用企业、事业单位或政府有关部门原因以及园区内其他企业原因影响工期的;
4、因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履行义务的;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使用建筑物的;
6、因其他非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
第五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情况以及其他不可归于甲方原因外,甲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将乙方x座x层xxx号厂房交付乙方使用的,按下列方式处理:
自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届满且顺延期限终了之日起,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六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若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按如下方式处理:
2、逾期付款超过60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协议解除时乙方已实际占用(或占有)建筑物的,乙方应自甲方解除协议通知送达之日起叁拾日内将房屋腾空恢复原状并解除租赁(如有),每逾期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的占用费,甲方有权自行或请他方将房屋腾空恢复原状,发生的费用、损失及纠纷,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的相关约定
厂房范围内的供排水、道路设施在厂房正式交付时甲方按标准施工完毕。供电系统乙方按实际需求自行负责接通至甲方指定的高压电源处,费用乙方自理(接通应遵守园区规定且不得影响其他业主)。
第八条:交接
甲方交接通知到达乙方后,乙方须按甲方通知确定的期限到甲方处办理交接手续,乙方逾期办理的,自甲方交接通知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厂房已交付、并认可该建筑物符合协议约定且无任何异议,自该日起,与该房(包括土地)有关的水费、电费、税费、物业费、服务费等费用及厂房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关于权属证办理的约定
1、甲方向乙方正式交付建筑物后,乙方应按甲方和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向甲方提供办理土地权属证书和房产证所需全部资料(交易合同、公司章程、营业执照、且无论以个人或是法人购买,公司注册地必须为乙方所购本项目的注册地的相关资料以及政府部门要求的其它资料)并按政府相关部门及甲方要求签署或补签有关合同及文件,在上述资料以及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全部提交并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可后,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应土地权属证书和房产证。
2、面积差异处理:产权登记面积最终以房管部门实测面积为准,如产权登记(面积房管部门实测面积)与协议约定面积有差异,双方以协议确定的单价按产权登记(面积房管部门实测面积)加公摊面积据实结算,双方不就面积差异追究对方责任。
第十条:园区内的服务管理
1、乙方应服从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管理,乙方入驻前应按甲方通知与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签订服务管理合同。服务费等项目收费标准按照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执行。服务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可根据市场变化调整服务费收取标准。
2、乙方所受让的建筑物发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乙方直接向供应企业缴纳。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同意并代缴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向乙方提供普通收据,乙方须在收到缴费通知之日向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一次性付清款项,每晚壹日,按供应企业规定的滞纳标准由乙方向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付违约金,乙方并承担包括停止供应在内的一切后果和损失。
3、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对园区公建及道路、管线、绿化用地有所有权及管理权。
4、乙方所受让的建筑物外墙面、屋面等规划、使用须服从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的管理。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甲方在园区内建设的车位、车库、会所、商业店铺、餐厅、服务中心、洗浴、健身活动中心、体育场馆、职工宿舍楼以及其它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设备、甲方享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2、契税、印花税、房产税、房产验收测量费等至土地权属、房产权属办理至乙方名下所发生的一切税、费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由乙方承担并按时向有关部门缴纳。如需甲方代缴,乙方必须在规定交费日前三天将需交纳税、费交于甲方。如因乙方逾期交纳税、费造成政府职能部门加收的滞纳金及罚款由乙方承担。
3、任何对本协议的修改、变更或补充以及甲方出具或签署的任何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文件及认可、承诺、确认均应经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甲方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河北东创恒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章后方可代表甲方,其它任何形式的合同、资料、文件、认可、承诺、确认等均不代表甲方。
第十二条:协议的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并签订解除协议。
2、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擅自解除本协议的,应按协议总价款的3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纠纷处理
本协议签订地在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四条:
本协议壹式陆份,甲方伍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资购买协议书篇五
乙方:
我校与 签订购买物品协议书。
乙方:
一、 在供应各种物品(蔬菜、半成品、豆类、蛋类、鱼类等)时,必须确保数量足、新鲜、质量好:无毒、无烂、无霉、无脏、无杂。
二、提供的各种物品(蔬菜、半成品、豆类、蛋类、鱼类等)要有检验报告证件、合格证。提供的物品不符合要求,甲方可以拒绝采购。
三、采购的物品(蔬菜、半成品、豆类、蛋类、鱼类等) 师生食用后,出现中毒事件,经有关部门检查。确属于采购物品中毒。由 承担一切责任(包括法律责任)。
四、乙方对甲方负责提供各种物品的证件(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检验报告、从业人员健康证等)。对各种物品(蔬菜、半成品、豆类、蛋类、鱼类等)的加工、保管提供技术指导。
五、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出资购买协议书篇六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车辆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品牌
合计金额:大写:。以上车价不含为车辆办理上牌手续、保险及车辆抵押等所需之各种税费,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一)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符合生产厂家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甲方应在上述材料上盖章确认)。
(三)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经国家授权的车辆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四)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在交给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一)定金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纳定金 元,
如乙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日后抵为车款,但定金数额不得超过车款总额的20%。
(二)乙方如期一次性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全部车款,计人民币元,大写:。
第四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
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出资购买协议书篇七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兽药购买合同内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现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一、乙方擅自变更合同约定的药品配方、成份、含量未书面告知或告知后未经甲方同意的,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承担双方销售产品总金额2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尚未支付给乙方的药品货款中扣除。
二、甲方或甲方委托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数据与合同双方约定配方成份含量不一致的,或证明乙方提供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的标准的,乙方需承担双方销售产品总金额2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尚未支付给乙方的药品货款中扣除。
三、若乙方对甲方委托检测机构检验结果不服要求复检的,乙方应于检测结果出具后10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并派专门人员至甲方公司共同取样,封样后送往双方共同选定的检测机构: 大连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复检,若复检数据与乙方合同中约定的配方含量等数据一致,那么乙方支付检测费用后,无需承担违约责任。若复检数据与乙方合同中约定的配方含量等数据不一致,则乙方除需承担检测费用还需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承担双方销售产品总金额2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尚未支付给乙方的药品货款中扣除),还需承担由于乙方原因提供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药品在肉鸡放养过程中甲方养户由此受到的全部损失。本次由于乙方原因甲方受损失养户数为 户,损失金额共计: 元。该部分损失额自复检结果出具后由乙方在7日内无条件支付,若逾期支付则每逾期一日按双方交易总金额 %来支付给甲方滞纳金,直至乙方履行完毕为止。
本协议与双方签订的兽药购买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或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年月日:
出资购买协议书篇八
甲方:
乙方:
丙方:
1、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甲方、乙方将位于铺转让给,并按约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转让费用为:x元整,大写(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其中,甲方x元整,乙方x元整,签订合同时,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的金额即xx元整,丙方一次性支付已方50%的金额即x元整,余款在签订协议后个月内分两次付清,其中签订协议12个月内付清剩余款项的50%即xx元整支付给甲方,xx元整支付给乙方。剩余款项在之后的6个月内付清。
3、丙方应当合法经营,在经营期间,丙方应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与经营相关的费用。如不按时交纳,由此造成的损失与另外两方无关。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债权和债务均与另外两方无关。
4、丙方须承担所聘用人员的劳保、医疗、工伤、用工、治安及福利等费用和责任。
5、丙方承担房屋租金。
6、丙方应按国家规定,做好食品安全、社会治安、消防等方面的工作,若在经营期间因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等因素导致停业、罚款、经济纠纷等损失均与甲乙双方无关。
7、丙方没有付清所欠甲乙双方款项之前,无权再次转让该店。
8、丙方付清甲乙双方所欠款项后,需与房主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将该店的法人过户到丙方名下。
9、违约责任:
若丙方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没有付清甲乙双方所欠款项,甲乙双方有权处置该店内所有资产,包括转让费等无形资产。
10、丙方自愿接受甲方与房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内所有条款。
11、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商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本协议发生争议时,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可通过提起诉讼由饭店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1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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