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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工业学院招生章程篇一
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国家公办普通类高等职业院校。被河南日报报业集团评为“河南省最具影响力的十佳职业学院”,被省教育厅评为“河南省职业学校职业指导与就业服务示范单位”、“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特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学校,学院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被国家粮食局授予“全国粮食行业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学院获得省教育厅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学院被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拥有高、中级职称教师300余名,10余名教师被评为省级学科技术带头人,不少教师的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成果奖、取得和参与国家专利50余项;有外籍专家、教师常年在我院工作、执教。
学院创办于1950年,现设有粮食工程系、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财务会计系、贸易经济系、艺术设计系、应用外语系、基础部8系(部),开设有粮食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会计、电子商务、建筑室内设计、空中乘务等41个专业。 学院位于郑州市新郑龙湖大学城祥云路,西邻107国道,北依郑州西南绕城高速,距郑州西南绕城高速十八里河站不足600米,距郑州西南绕城高速与郑新快速通道互通式立交桥的轩辕故里站约3500米。学院占地面积近7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24万余平方米,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怡人,是读书成才的理想摇篮。
一、招生层次、专业、学制和收费(见附表)
二、招生对象
2016年我院面向河南省和湖北省、甘肃省、陕西省、山西省、安徽省、山东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凡参加今年8省(区)普通高考的文、理科考生和河南省参加对口升学的考生,均可按国家招考规定报考我院。
三、报考办法
我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招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请欲报考我院的考生严格按照各省招生办公室、及市、县(市、区)招办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在高职高专志愿中首先填报“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国标招生代码:13936 ,在豫招生代码:6289)及专业报考我院。
四、录取办法
(一)在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按照考生所报第一专业志愿安排录取专业。
(二)投档成绩相同考生处理办法为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相关政策先录取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政策以外的考生先按照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语文成绩相同按照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数学成绩相同按照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以上分科成绩均相同,按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择优录取。
(三)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男女比例不限。
(四)录取结果及录取信息公布渠道:招生网址:http://
五、毕业和就业
学生毕业时,达到毕业资格的,学院颁发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核发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并由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学院可为毕业生推荐1-2个就业岗位。
六、奖、助、补、贷措施
(一)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辟入学“绿色通道”。
(二)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
(三)勤工俭学(可为困难学生提供适当勤工俭学岗位)。
(四)帮助学生按国家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五)应征入伍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
(六)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七、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大学城祥云路1号。
邮政编码:451191
qq群:371476360
到校路线:
1.医学院站乘552路车,到河南工贸学院站下车即到。
2. 郑州银基、锦荣商贸城站乘567路车(途经十八里河站),到河南工贸学院站下车即到。
3. 自驾车从郑州西南绕城高速十八里河站出站,沿g107国道向南600米至祥云路左转向东200米路北即到。
4. 自驾车从郑州西南绕城高速与郑新快速通道互通式立交桥的轩辕故里站出站,沿郑新快速通道向南500米至祥云路右转向西3000米路北即到。
附表
太原工业学院招生章程篇二
第二十二条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学费标准:文科类3300元/生/年,理工类3600元/生/年,艺术类4600元/生/年,医药卫生类4400元/生/年。
第二十三条 奖助措施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凡在校期间成绩优异、家庭经济困难者都可申请,经学院审核认定分别给予8000元、5000元、3000元的奖励或资助。
2、优秀新生奖学金:凡报考我院且成绩优异的考生,学院设优秀新生奖学金,一等奖每人3000元,二等奖每人2000元,三等奖每人1000元,新生入校后一次性发放。
3、学年综合奖学金:在学习成绩突出的基础上,对德、智、体进行量化综合评定,优秀者每人给予1000—3000元奖励。
4、助学活动: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和顶岗实习等活动,弥补学费和生活费。
5、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到校后申请助学贷款,解决学费或生活费所带来的经济困难。
太原工业学院招生章程篇三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恒山西街(路)15号。
太原工业学院招生章程篇四
安徽2018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简章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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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工业学院招生章程篇五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依照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的办学宗旨,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英语译名:collegeofscienceandtechnologyhnut,学院系湖南工业大学按新体制、新模式创办的独立学院,创办于2001年,是国家首批确认的独立学院之一。学院的国标代码为12604,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文化路;邮编:412008;网址:http:///。
第三条学院位于“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中国十佳宜居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长株潭“两型社会”城市群之湖南第二大城市——株洲市。学院涵盖工、文、经、管、法、艺术、教育等七大学科门类,在校学生5500余人。
第四条学院依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及学科专业发展等因素制定每年的招生计划,并报湖南省教育厅批准。
第五条学院的招生计划纳入国家任务,属国家计划内本科层次招生。新生入学后,经国家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本科学历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条学院2020年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七条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录取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及生源省(市、区)相关政策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按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九条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对进档考生的录取专业,实行“专业优先”的原则实行录取。
第十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凡报考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的考生,按下述原则进行录取:(1)湖南省考生:按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2)湖南省外考生:按生源省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若生源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无明确的录取规则,则可参照湖南省录取规则执行,即在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分别达到本省所确定的本批次专业和文化控制线,按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依综合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一条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严格执行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学院录取新生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性别比例限制。
第十三条学院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学费标准执行。学生入学必须按学费标准足额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第十四条学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录取的新生将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的新生,准予注册和取得学籍。
第十五条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各种普通及单项奖学金,鼓励学生勤奋学习,早日成长成才。
第十六条本章程由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太原工业学院招生章程篇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恒山西街(路)15号。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收费标准
第七条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2.应用化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6.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7.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8.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9.高分子材料加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10.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11.消防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
18.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19.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20.应用电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21.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22.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24.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27.旅游管理(原涉外旅游)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300元;
28.油气储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29.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30.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33.保险(原金融保险)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34.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第五章录取说明
第八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九条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条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
1、录取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
2、调档比例: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3、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即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⑴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录取未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⑵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调剂、或服从调剂但分数未达到调剂标准、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⑶同等条件下,按照各省(市、区)文科和理科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报考专业,即文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但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投档后,在“专业志愿”和“高考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按考生原始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新生录取专业。
第十二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恒山西路15号
联系人:孟老师、王老师
第十三条本章程无特殊要求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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