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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工业学院招生章程篇一
二、学校代码:12787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学院概况
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唐山市曹妃甸唐山湾生态城内,占地1644亩,建筑面积33.8万平方米,是一所“生态型、数字化、开放型、国际化”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院东临正在建设中的华北理工大学,南临曹妃甸保税区,西临曹妃甸湿地公园、北临人工运河,环境优美。
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优秀骨干高等职业院校,设有自动化工程、机械工程、汽车工程、管理工程、建筑化工、艺术传媒和学前教育7个系;现开设43个招生专业,建有国家职业实训基地 4 个、国家行业培训中心 6个、 3个省级科技技术平台;与德国、爱尔兰、美国等12个国家有关院校交流合作;与爱尔兰都柏林理工学院(dit)实施专业项目合作办学;毕业生就业质量好且供不应求。新生入学后各专业以英语为外语教学语种。
六、报考条件: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七、招生专业说明:
旅游管理类、航空服务、国际邮轮乘务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以上,女生身高1.6米以上,无色盲、色弱,五官端正、口齿清楚。
八、收费标准:
1、学费:
(1)机电一体化技术(爱尔兰dit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以省物价局批复的为准。
(2)艺术类专业5500元/年。
(3)其它专业:5000元/年。
太原工业学院招生章程篇二
第十五条 调档比例: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最低控制分的考生中,按照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档案。
第十六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七条 院校志愿录取办法:学校录取在德、体条件合格的情况下,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院校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第十八条 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第十九条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进档考生专业安排不设专业级差,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未录取,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录取到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西线公路30号
邮编:111003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419-5319486, 0419-5319382
网址:http://
太原工业学院招生章程篇三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入学前,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七条 我院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立了校内奖学金(一等1600元/年,二等800元/年,三等200元/年)和困难学生帮扶资金,建立了孤残学生帮扶与救助制度。
为实施精准帮扶,学院每年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走访慰问计划,为其发放慰问品。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学生专业及个人能力,设置大量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以通过参与勤工助学获得资助,减轻生活负担。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应当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第九条 其他
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每年统一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每名新生手中。
第五章 录取说明
太原工业学院招生章程篇四
第八条> 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天津工业职业学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天津工业职业学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次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第十条>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第十二条> 对于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参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第十四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第十六条> 各专业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慎报。第十八条 录取工作结束后,我院将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同时,考生可通过我院校园网、咨询电话查询录取结果。太原工业学院招生章程篇五
第一条 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浙江省优质高职院校。
第三条 学校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由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以就业为导向,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是一所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第五条 校址:浙江省绍兴市曲屯路151号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梅山校区);浙江省绍兴市站前大道2685号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镜湖校区);邮政编码:312000。
第三章 招生计划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高职提前招生计划表
价部门批复为准。
第四章 报名办法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二)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需取得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对于报考我校鉴湖学院相关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等第允许有一个e(出现2个e及以上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对于报考我校其他学院相关专业的考生,所有科目均需d等第及以上。
(四)需取得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结果,且终评等第要求:品德表现、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均需b等第及以上。
第八条 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
(一)考生申请报名
凡符合我校高职提前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进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网络报名,每位考生限报1个专业志愿。
报名时间:3月10日08:30—4月4日16:00,报名成功后打印《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表》,专业志愿不得更改。
(二)公布各专业入围现场资格确认分数线(以下简称“分数线”)
1、根据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历史、化学、生物、地理、技术10门科目学考等第折算成满分100分,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专业计划数的500%设置分数线(分数线上同分考生同时入围),如不足500%,则全部进入现场资格确认名单。
2、高中学考等第以我校公布入围分数线前“服务平台”提供的数据为准,具体各专业入围分数线将于4月9日在我院招生网公布,同时公布入围考生名单,由考生自行查询,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三)报名缴费:入围现场资格确认名单的考生需缴报名费110元/人, 于4月10日—4月13日16:00前通过我校招生网进入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缴费系统进行缴费。学院高职提前招生考试考场编排以报名审核通过且缴费为依据,未缴报名费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高职提前招生考试,考生所缴报名费一概不退。
(四)现场资格确认
1、入围现场资格确认名单且已缴报名费的考生持本人报名资料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确认合格者方可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评。未经现场资格确认或材料不全而无法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2、现场资格确认工作分两个时间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确认地点:绍兴市曲屯路151号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梅山校区)内。
确认地点:绍兴市曲屯路151号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梅山校区)内。
注:各专业所属学院情况,参见本章程第六条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高职提前招生计划表。
3、现场资格确认时必须提交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的材料:
1)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表》(考生毕业学校审核后加盖公章,同时考生本人签名)。
2) 考生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需正反二面复印)。
3) 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复印件一份。
价部门批复为准。
第四章 报名办法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二)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需取得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对于报考我校鉴湖学院相关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等第允许有一个e(出现2个e及以上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对于报考我校其他学院相关专业的考生,所有科目均需d等第及以上。
(四)需取得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结果,且终评等第要求:品德表现、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均需b等第及以上。
第八条 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
(一)考生申请报名
凡符合我校高职提前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进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网络报名,每位考生限报1个专业志愿。
报名时间:3月10日08:30—4月4日16:00,报名成功后打印《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表》,专业志愿不得更改。
(二)公布各专业入围现场资格确认分数线(以下简称“分数线”)
1、根据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历史、化学、生物、地理、技术10门科目学考等第折算成满分100分,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专业计划数的500%设置分数线(分数线上同分考生同时入围),如不足500%,则全部进入现场资格确认名单。
2、高中学考等第以我校公布入围分数线前“服务平台”提供的数据为准,具体各专业入围分数线将于4月9日在我院招生网公布,同时公布入围考生名单,由考生自行查询,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三)报名缴费:入围现场资格确认名单的考生需缴报名费110元/人, 于4月10日—4月13日16:00前通过我校招生网进入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缴费系统进行缴费。学院高职提前招生考试考场编排以报名审核通过且缴费为依据,未缴报名费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高职提前招生考试,考生所缴报名费一概不退。
(四)现场资格确认
1、入围现场资格确认名单且已缴报名费的考生持本人报名资料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确认合格者方可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评。未经现场资格确认或材料不全而无法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2、现场资格确认工作分两个时间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确认地点:绍兴市曲屯路151号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梅山校区)内。
确认地点:绍兴市曲屯路151号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梅山校区)内。
注:各专业所属学院情况,参见本章程第六条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高职提前招生计划表。
3、现场资格确认时必须提交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的材料:
1)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表》(考生毕业学校审核后加盖公章,同时考生本人签名)。
2) 考生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需正反二面复印)。
3) 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复印件一份。
第二十八条 采用全封闭形式,相关部门和涉密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考试现场实行手机信号屏蔽,利益相关人员实行回避原则。
第二十九条 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综合素质测评形式为面试的,考评专家、考生及考场以抽签形式随机匹配,全程录像或录音,保留记录备查。
第三十条 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三十一条 其他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其 他
第三十三条 高职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本校录取的参加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三十四条 考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有可能作为高职提前招生考试信息发布以及录取通知书邮寄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考生确保准确、畅通。
第三十五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 电话(0575)88009064 / 88009128/88009063(传真)
88009130 / 88009125 / 88009123
考务咨询:电话(0575)88009091/88009098
学校网址: http://
微信订阅号: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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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工业学院招生章程篇六
第一条 为了保证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4338。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五条 学院简介: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2011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教育厅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学院历史源自1958年建立的昭乌达盟农牧机械化学校。经过60余载励精图治,优化整合,如今已发展成为一所立足地方产业,服务地方经济,具有鲜明工科特色的现代化高职院校。学院现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学院占地面积503亩,学院现有固定资产总值2.03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500余万元,学院拥有实习实训室109个,校企共建的校内实习实训基地4个,校外实习基地40多个,实训教学面积3.3万平方米。学院图书馆藏书28万册,电子图书17万册。校园建筑总面积12.3万平方米,是赤峰市花园单位。
学院现有在籍在校学生6700余名,教职员工486人,专任教师正高级27人,副高级193人,中级126人。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教师112人,“双师型”教师220人。2011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在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落成;2014年5月22日,李克强总理到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视察,并提出“享誉内蒙,走向全国”的殷切期望;2014年5月,学院获批成立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14年5月30日,成立赤峰工业职业教育集团;2014年6月,内蒙古民族工业技师学院挂牌;2016年12月,获批成立自治区级机械制造技术专家院士工作站;2017年5月,成功举办赤峰市首届工业品博览会;2018年7月,承办了2018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智能制造及3d打印造型技术两个赛项的中国区决赛;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科普示范基地通过自治区科技厅验收。当前,学院正处于提质培优、增值赋能、深化改革、以质图强的新发展阶段,“强德育、厚基础、精技能”是学院创新发展的育人理念。在教学管理上,学院坚持教学中心地位,落实教学质量提升工程,以社会需求和能力提升为本位,进行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大力推行学分制,规范教学管理,健全质量监控体系,强化实践技能培养,促进学生高质量就业。
学院紧紧围绕自治区和赤峰市重点产业布局,动态调整专业和课程设置,强化工科专业特色,强化品牌专业建设,设置 27 个高职专业。形成了智能制造、财经电商、食药化工、工业服务、信息技术、艺术设计6大专业群布局。其中,机电类、财经类、食药类、艺术设计类等专业在赤峰乃至蒙东地区高职院校中独具优势;学院设立人工智能制造学院、管理服务学院、食药化工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工业服务学院、艺术创意学院等6个二级学院以及公共基础教学部、专业基础教学部、思政教学部等3个课程教学部。学院按照一个院系建设一个专业群、一个专业群对接一个产业、一个专业对接多家名企的思路构建三级专业建设梯度,精准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目前,我院已全面启动专业群建设,到2023年,建成院级高水平专业群3个,其中,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群打造成自治区高水平专业群。
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始终坚持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宗旨,走校企合作定向培养之路,与200多家用人单位建立起良好的人才供求关系,与多家央企、国企、上市企业确立了长期用人意向,学院毕业生就业渠道宽,待遇好,质量高。近5年,学院毕业生就业率平均达90%以上。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设立由院领导、招生就业处、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领导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1.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经济社会发展为依据,以学院办学条件为基础,以学生就业为导向而制定,报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后执行。2022年高职分专业招生计划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四章 录取
第九条 提档比例
学院提档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
第十条 录取规则
一、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以考生所报志愿为依据,依照考生成绩择优录取;分专业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专业志愿顺序等具体情况,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将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做退档处理。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者,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
二、因部分专业条件要求限制,报考我院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前,通过学院组织的线上面试。面试内容:(1)形体检测(女生:身高160—176 cm,体重49—65kg,身材匀称,无纹身。男生:身高173—185 cm,体重58—70kg,身材匀称,无纹身)。(2)一分钟左右舞蹈视频(男生具有2年以上舞蹈基础,女生具有3年以上舞蹈基础)。舞蹈表演专业线上面试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15247616107(微信同号);报考我院民航运输专业的考生必须在填报志愿前,通过学院组织的线上面试。面试内容:(1)形体检测(女生:身高163—175cm,体重50—65kg,男生:身高174—185cm,体重60—75kg;男女生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纹身,矫正视力c字视力表0.5含及以上,无xo型腿,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腋臭,无传染病等;(2)自我介绍;即兴问答,才艺展示;(3)本人及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民航运输专业线上面试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13614764947(微信同号);视觉传达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工艺美术品设计专业招收非色盲、非色弱考生。
三、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按相关科目成绩排序,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对文科和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理科和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科类考生,依次按专业课综合、语文(蒙古语文)、数学(蒙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我院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二条 符合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各类考生,我院按自治区招生录取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报考我院所有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入学后按规定对其进行健康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或被查出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按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其它
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2022年所有专业学费均为5000元/学年)执行,并通过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公布。
第十五条 颁发证书:学生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学历证书和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六条 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助学金制度和勤工助学制度。
第十七条 我院招生详细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1.学院网站:
2.学院招生咨询热线: 0476—5890310 、5890311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太原工业学院招生章程篇七
第五条 学院执行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及就业市场需求分配招生计划。预留计划数为当年招生总计划的1%。预留计划使用原则为:调节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用于实行平行志愿同分段进档考生录取。
第七条 太原工业学院对考生身体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八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各省(市)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并且在本校招生计划120%以内。
第九条 我院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份,学院以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当第一志愿不满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一条 文理科专业,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份按照各省规定执行。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否则予以退档。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按语文、数学、文科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安排专业;理工类按数学、语文、理科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安排专业。
第十二条 江苏省招生执行“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对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等级要求是选测为bb,必测为4c,技术科目合格。在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我院选测科目等级高的考生。
浙江省进档考生按专业平行志愿原则录取。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我院各专业招生不限制外语语种,学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外语学习上需自行克服困难或改学英语。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使用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上述第十一条执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综合成绩为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之和。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五条 体育类专业要求男性身高不得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得低于1.60米,对进档考生按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体育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六条 专升本和对口升学的录取原则:按照招生计划,对进档考生按志愿按分数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十八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姓名:霍世平 职务: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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