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当事人陈述特点 当事人陈述材料篇一
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是新时期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由于自己从事工作的性质和任务对学习和了解掌握的新知识有着更高的要求,要做好本职工作,就必须首先自己用理论武装头脑,吃透上级精神,领会精神实质。坚持每天阅读各类文章,并认真做好读书笔记,努力做到融汇贯通,联系实际,举一反三。对重要讲话和文件中的论断和观点有了比较深刻的理解,对在新的形势下,立足本职,做好工作的自觉性不断增强。根据日新月异的形势发展变化,我十分注重学习新知识,熟悉新学科,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本职工作的要求。特别是 月份到人大内司委工作会注意学习人大的各项业务知识和各项规章制度。把学习理论同实践结合起来,开阔了视野,拓宽了思路,丰富了自己。
正副职的关系能否有机协调,直接影响一个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我在处理正副职的关系中,做到了在思想上尊重正职而不俗气,感情上与正职融洽而不庸俗,组织上要服从正职而不盲从,工作上主动配合正职而不越权。半年来共协助委主任完成了
到内司委工作后,我主要分管案件的监督工作,在这项工作中,我一是认真负责,从思想上重视。上任之初面对桌上堆放的大量申诉案件,我并没有动摇。而是在思想上重视,静下心来认真分析案件。我到内司委工作后共监督案件38起,起草意见书12份。二是耐心细致,作好当事人的息访工作。信访工作面临双方当事人的上访,对于那些情绪激动的当事人我总是耐心解释,在兰西县十三户居民楼案件中,面对当事人刘某的.辱骂和不理解。我心平气和的与当事人解释,避免了事态的扩大。半年来,我共接待来访人员240多人次。
作为基层领导干部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始终要视党的事业重如山,看个人名利淡如水,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在日常工作中,我始终要求自己做到不为私心杂念所扰,不为人情世俗所困,不为美色贪欲所诱,不为不正之风所压。我常以反面教材为诫,让警钟常常鸣撼于耳畔,日常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廉洁奉公,艰苦朴素,保持了人民公仆的本色。今年以来,我能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决定和决议,服从组织安排。在日常工作中,认真落实两个条例,做到廉洁奉公、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始终牢记职责,依法行政,保证洁身自好。
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思想解放程度还不够政治学习抓的不紧;在服务上还有一定差距;在督办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认真总结经验,克服不足,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
当事人陈述特点 当事人陈述材料篇二
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看以下方面:
(一)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
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二)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
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
(三)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
在实践中,有些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2%计算。从法律来说,这种约定因滞纳金过高有失公平,属于可撤销条款。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形是,有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属实,则在出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这样的租赁合同均是无效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租金依法没收。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变更不明确推定为未变更】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当事人陈述特点 当事人陈述材料篇三
合同的订立,是当事人通过一定程序、协商一致在其相互之间建立合同关系的一种法律上的行为,其形式表现为当事人就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这种一致,不仅体现在充分发硬当事人一致意思表示的合同条款中,当事人通过特定的行为,仍可就合同事项达成一致。如《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借贷双方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同时约定合同须经公证方能生效。在公证之前,该合同对双方是没有约束力的,银行可以不履行放贷义务。但银行在未办理公证之前,即签订合同的当日就发放了足额贷款,表明了银行对该条款放弃的意思表示。而借款人在明知合同未经公证的情况下,接受银行发放的贷款,同样表明了其也愿意不受公证条款约束的意思表示。由此,当事人双方的行为足以表明,双方一致同意取消原先约定的合同所附加的生效条件——公证条款。借款合同实际履行的状态反映的当事人对变更原合同条款的一致的意思表示,既不需要公证,借款合同成立并生效,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借款合同中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合同解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借款人不再履行合同义务,该行为表明被告不再继续履行合同。《民法典》第563条第二款规定,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所以,这种情况下,原告有权解除合同。原告的主张,要旨在于提前收回贷款,虽然表达不准确,但其解除合同、收回所欠借款本息的主张是明确,并无不当。
其二,关于保证合同的认定及处理
保证合同是保证人和债权人以书面方式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合同一般作为借款合同等主合同的从合同而存在,但其作为合同具有独立的意志,并不完全依从与主合同。保证合同的主体是保证人和债权人,而债务人并不是保证合同的当事人。债务人的行为可以影响到保证合同,如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则保证人要代为履行。但保证合同并不受债务人意志的左右,即使债务人在事后不同意保证人承担责任,连带保证人仍负有代为履行的义务。
借款合同与保证合同体现在同一份书面合同上,保证合同关系体现为借款合同中附加约定的保证条款。因此,债权人与债务人关于附加生效条件——公证条款,同样对保证人、被保证人(债权人)具有约束力。也就是说,保证合同须经公证方才生效。但该合同至今未办理公证,且未办理公证的责任在原告,所附生效的条件至今未成就,该保证合同未生效。
虽然,保证合同所约定的生效条件与借款合同所约定的生效条件相同,但这并不意味着借款合同已经生效的情况下,保证合同必然生效。借款合同中,当事人通过特定的行为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撤销了所约定的附加生效条件。但此项合同变更是基于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意志,并不表明保证人同意如此去变更合同约定,对保证人个人不具有约束力。银行在保证合同关系中仍然应当按照原先的约定,对合同进行公证。在位经公证的情况下,该保证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不具有约束力。因此,银行也就无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陈述特点 当事人陈述材料篇四
当事人陈述应当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车牌,事发时的情况,驾驶人采取的措施,以及行驶的车速和行驶的车道,以及对事故责任的看法等等。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陈述是对事故认定的材料之一,因此无论是交通管理部门还是当事人都是需要重视的。
模板范文:
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陈述材料
姓名:xxx
性别:xxx
民族:xxx
出生日期:xxx
身份证号码:xxx
籍贯:xxx
文化程度:xxx
驾驶证准驾车型:xxx
领证日期:xxx
车辆号牌:xxx
驾驶证号:xxx
保险凭证号:xxx
户籍所在地(国籍、护照号):xxx
现住地:xxx
单位及联系方式:xxx
经我自行请求(应交通警察要求),现将交通事故经过陈述如下:
某年月日时分,我驾驶某车,沿某路由东向西(方向)行驶,在行驶到某地点时,对方如何行驶(或我转弯,对方转弯等等,写事故原因),造成两车碰撞(事故形态),造成后果。我认为对方应该负什么责任,我负什么责任,为什么。
当事人(签名捺指印):xxx年xx月xx日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