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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丁考试篇一
甲方(产权人):身份证号:
代理人:
乙方(买受人):身份证号:
代理人:
丙方(中介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丙方接受甲、乙双方的委托,促成甲、乙方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完成其他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以房产证为准 □以购房合同为准)的房屋一套出售给乙方,该房屋产权证号为:。
二、房屋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三、乙方于年月元),该定金冲抵购房款(以甲方开据收据为准)。
四、付款方式:。
五、在办理所有手续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承担。
六、代理费收取:甲、乙双方交易成功之日(即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须向丙方支付的代理费为人民币大写:(¥元),乙方须向丙方支付的代理费为人民币大写(¥元)。
七、甲、乙双方商定于由甲方把房屋交付给乙方。
八、甲方的义务:甲方保证所出售的该房屋权属真实有效,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等纠纷,如发生任何纠纷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甲方须提供办理该房屋产权、煤气、水、电、闭路过户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及资料和配合乙方,便于办理所有手续。
九、乙方的义务:提供相关证件配合办理产权过户,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税费及代理费。
十、丙方的义务:认真履行甲、乙双方委托事项,亲自完成甲、乙方委托代办的房产过户服务:根据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将所了解的情况如实告知委托人,及时将委托事项办理的进展情况向委托人通报。对委托人资料予以保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
十一、甲、乙、丙三方商定,如哪一方无正当理由拖缓或无故不提供办理手续所需证件、资料和配合,导致手续无法顺利办理的视为违约。
十二、违约责任:如乙方违约则定金不予退回,扣除丙方代理费后余款归甲方所有,如甲方违约,定金双倍退还,丙方从中扣除代理费,余款归乙方所有。
十三、如甲、乙双方不通过丙方私自自行解除本协议,视为甲、乙双方共同违约,甲方须支付丙方代理费元;乙方须支付丙方代理费元。
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三方共同协商解决,若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三方签字后即日生效。
十七、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贵州老百姓房地产
代理人:代理人: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地址:地址:经办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乙丙丁考试篇二
屋面防水施工技术交底
三元乙丙防水卷材施工步骤如下:
(一)基层处理
1、砂浆或混凝土找平层应抹平压光,表面应坚实并充分干燥,不得有凹凸、松动、鼓包、起皮、裂缝、麻面等现象,用2m直尺检 检查基层表面平整度,偏差不得超过5mm。
2、屋面排水坡度应符合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
3、找平层与突出屋面的结构(如女儿墙、立墙、变形缝、管道、天窗等)交接处的阴阳角均应作成半径为20mm的圆弧或45度(135度)折角。
4、女儿墙顶端和檐口部位的滴水线应符合要求,水落口要适合于铺设卷材且周围排水良好。
5、在铺设卷材防水层之前,应清除基层上灰尘、油脂等杂物,基层表面必须干净。
(二)卷材防水层的铺设和粘结处理
1、铺设方法
(1)将卷材展开并定位:把卷材折回一半,使卷材底面有一半暴露;折回的卷材应平滑、无皱折;
(2)搅匀基层胶粘剂并用绒毛滚刷或毛刷把胶匀涂布在基层和卷材上,不要结球,并保证使两个表面都达到100%涂布,但在卷材搭接区不要涂基层胶粘剂;基层胶粘剂干燥至仍然发粘但指触不粘时,即可开始铺贴卷材。
(3)操作时应将卷材沿长方向已涂胶一侧向外对折,对准基准线将涂过胶干燥的一半卷材滚铺进涂过胶的基层上。铺贴时不能拉伸卷材,并避免出现折皱缺陷;每铺完一幅卷材后,立即卷材表面用力滚压,以保证卷材与其粘贴牢固;折回卷材未粘结的一半,按照上述工艺完成整幅卷材铺贴。
(4)垂直面防水层卷材应由下向上铺贴,涂胶及晾胶的方法与平面相同。
2、卷材搭接缝的粘结和密封
(1)卷材与卷杆的连接采用搭接方式,搭接宽度为短边80mm,长边为80mm。
(2)相邻卷材搭接定位,用专用清洗剂清洁搭接区后,均匀涂刷搭接胶粘剂。
(3)待搭接胶粘剂干燥至仍有粘性但指触不粘时,沿底部卷材的内边缘13mm以内,挤涂4mm宽的内密封膏膏条,在所有的接缝上,特别是接缝相交处要确保密封膏不间断。
(4)在内密封膏挤涂完毕后,进行卷材搭接粘结作业,用手一边压合一边排除空气,使搭接部位粘合,不要拉伸卷材或使卷材出现皱折;随后立即用手持钢压辊以正向压力向接缝外边缘辊压,保证粘结牢固,滚压方向应与接缝方向垂直。
(5)用沾有配套清洗剂的布清理接缝,以接缝为中心线挤涂搭接密封膏,并用带有凹槽的专用刮板沿接缝中心线以45度角刮涂压实外密封膏,使之定型。搭接密封膏应在搭接完成2h后施加,并应当日完成。
3、防水层的保护和压载
(1)防水层完成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保护层或压载层的施工。(2)4cm厚细石混凝土保护层。
(三)、细部节点的附加处理
1、一般强部节点的附加处理:在铺设大面卷材防水层之前,应先在排水和变形比较集中的细部节点(如屋面女儿墙周围泛水、檐口、天沟、板端缝等)做好附加防水层。
2、屋面女儿墙的收头 :在固定前先在压条位置的卷材背后嵌涂止水马蹄膏,然后采用机械固定方法对卷材收头进行固定,最后用搭接密封膏封严金属压条外沿。
3水落口
4伸缩缝和变形缝密封处理
(四)质量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
1、三元乙丙防水卷材及系统配套材料的品种、规格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本工艺的。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2、卷材防水层的外观应平整、顺直,不得有扭曲和皱折。
3、卷材防水层的铺贴方法和铺贴顺序应符合本工艺的要求。其搭接宽度应正确,接缝应严密。卷材防水层的外观应平整、顺直,不得有扭曲和皱折。
4、一般细部节点及复杂细部节点的附加防水处理应符合本工艺的要求。所有接缝、卷材端头、收头部位应按本工艺的规定用专用密封材料封严,密封膏不能间断。边缘用密封材料封严。
5、保护层的设置应符合本工艺的规定。
6、施工现场及料库须通风良好严禁烟火,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在坡度较大的屋面上施工时,操作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
交底人:
日 期:
接收人:
日 期:
甲乙丙丁考试篇三
一、适用范围: 甲控乙供材料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按合同约定控制材料设备价格、数量、品牌等,由总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以下简称甲控材料)。
二、材料、设备核价表报送及审批流程:
1、乙方根据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按本管理办法要求上报期限及时按流程报送甲控材料核价表(核价表必须按甲方要求表样报送,后详)。填写要求:填写内容齐全并打印,不得手写;如填写内容不全或手写,监理及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2、报送流程:乙方编制甲控材料核价表→报监理单位审核→报甲方工程部审核 →报甲方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3、审批流程:
(1)监理单位审核:核定核价表中工期、到货时间、材料设备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用途(使用部位),并签字确认。
(2)甲方工程部审核: 对监理审核内容进行复审,并对乙方所报材料设备品牌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
(3)以上单位及部门签字确认后,由甲方工程部上报公司分管项目总经理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下发实施。
4、乙方报送表格一式三份,乙方、监理单位、甲方工程部、各一份。
5、乙方报送甲控材料核价表必须提前15个工作日、甲控设备30个工作日;对于加工及供货周期较长的乙方可根据具体情况提前上报,对数量少或金额小、易采购的材料审核时间可缩短在10个工作日前报送。应乙方未及时上报核价表所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全部承担。
6、乙方上报核价表时,应同时上报材料设备生产厂家的企业资质、营业执照、企业业绩、质量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并保证所上报资料的真实、有效,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合同管理:
1、本流程涉及的采购项目由乙方负责采购,合同管理责任在乙方。
2、乙方签订相应购销合同必须交甲方工程部存档备案。
四、甲控材料设备验收:
1、乙方采购甲控材料设备必须符合最终确认的品牌要求,乙方不得随意变更,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变更材料设备品牌,乙方须无条件将已进场材料设备清理退场,并向甲方支付该部分材料设备总价款50%的违约金。
2、甲控材料、设备进场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甲方工程部有权监督并参与验收。、涉及甲控材料设备的一切质量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五、甲控材料设备范围:
甲控材料范围界定依据为甲乙双方所签订的总承包施工合同中“甲控材料设备清单”,同时甲方有权根据工程进展和具体采购项目情况调整甲控材料范围。
六、分歧、争议解决办法:
1、出现甲控材料设备定价分歧,首先由甲方工程部代表甲方与供应商协商,或甲乙双方指定人员会同供应商共同确认。
2、经双方会同供应商确认价格后,乙方仍不执行甲方核定价格,甲方有权另行指定材料设备品牌及价格,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否则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自行负责。
甲乙丙丁考试篇四
甲银行与乙开发公司、丙合资公司、丁房地产公司借款抵押保证合同争议案
时间:2009-12-28 09:57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218次
内容提要:贷款银行向借款人主张权利的依据是借款合同及其履行事实,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与履行情况偿还借款本息;贷款银行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依据是保证合同与借款人的欠款事实,保证人应当按保证合同的约定与借款人的欠款事实履行保证责任;贷款银行向房地产抵押人主张抵押权利的依据是抵押合同、房地产抵押他项权证与借款人的欠款事实,贷款银行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的房地产并从中优先受偿。
案情简介
2007年3月20日,乙公司、丁公司与甲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约定:丁公司以其拥有的评估价值1,900万元的房地产为甲银行发放给乙公司的1,000万元贷款本息及实现债权费用提供抵押担保;该合同抵押权人签章处由甲银行的分管行长郭某签名并盖有甲银行公章,抵押人签章处由丁公司的副董事长张某签名并盖有丁公司公章,债务人签章处由乙公司的董事长程某签名并盖有乙公司公章。该合同所约定的抵押事项于同年4月1日办理了抵押登记,甲银行取得了《房屋他项权证》。同年4月1日,丙公司与甲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丙公司为甲银行发放给乙公司的1,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本息及实现债权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丙公司向甲银行提供了有7位股东签名的同意保证的《股东会决议》。同年4月2日,乙公司与甲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银行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07年4月5日至2008年4月4日,合同还对借款用途、借款利率、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事项进行了约定,并明确约定该合同项下借款以上列《抵押合同》项下的房地产抵押担保,还以上列《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年4月5日,甲银行依约向乙公司发放了人民币贷款1,000万元。2008年4月4日,贷款到期,乙公司仅偿还部分利息,借款本金1,000万元及自2008年2月23日以后的利息均未偿还,丙公司未依约履行连带保证责任,丁公司亦未依约履行抵押担保责任。
丁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1日,该公司的《公司章程》、《成立合同》、《董事会决议》、《董事会名单》载明:其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长是其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权时由副董事长张某代行其职权;董事会会议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举行,董事会会议必须得到出席会议的董事半数以上的同意方能作出决议;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长不能召集时,由副董事长负责并主持;其董事会由董事长李某、副董事长张某等9位董事组成,公司的日常工作由副董事长张某主持。
丁公司在《抵押合同》的抵押人处签名的是当时主持日常工作的副董事长张某;公章是丁公司财务部经理通知办公室主任加盖的;《抵押合同》所涉抵押登记是其办公室主任同乙公司、甲银行的经办人一起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的。
甲银行在同乙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在同丁公司签订《抵押合同》前,对丁公司提供的《董事会决议》(记载时间为2007年3月16日)进行了审查。该《董事会决议》同意用丁公司的上列房地产为甲银行发放给乙公司的1,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本息及实现该债权的费用提供抵押担保,加盖了丁公司公章,其董事签字处分别是手写的张某等七位董事的名字,七位董事的名字同丁公司留存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董事会决议》与《董事会名单》中的七位董事的名字相符。
甲银行提出以下仲裁请求:
(一)乙公司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及利息(含逾期之日起至贷款还清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的罚息,下同);
(二)丙公司对乙公司的前列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甲银行对丁公司以其抵押于甲银行名下的房地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四)三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裁决结果
(一)乙公司于本裁决书送达次日起10日内偿还甲银行贷款本金1,000万元并同时偿付其利息(2008年2月23日至2008年4月4日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2008年4月5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
(二)丙公司对乙公司在本裁决第(一)项中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甲银行对丁公司抵押于其名下的房地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评论分析
本案中,甲银行、乙公司、丙公司、丁公司四方当事人围绕《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保证合同》产生的争议涉及到的主要问题有三个:
1、有无必要对抵押人丁公司提供的同意以其房地产抵押的《董事会决议》进行鉴定?
2、《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3、《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保证合同》有效的情况下,权利人的权利与责任人的义务有哪些?
关于有无必要对《董事会决议》进行鉴定的问题:本案中,抵押人丁公司在仲裁庭首次开庭结束后,以董事长不知情、未授权为由,书面申请仲裁庭对其提交给甲银行的2007年3月16日《董事会决议》进行鉴定,而抵押权人甲银行、借款人乙公司、保证人丙公司则均以甲银行早已对《董事会决议》进行了必要的审查,尽到了审查义务,没有鉴定必要为由,请求仲裁庭驳回其鉴定申请。
针对当事人围绕的这一焦点问题,根据下列事实与理由:
1、在我国金融、司法实践中,通行的做法都是抵押权人对抵押人提供的《董事会决议》进行形式要件的审查,而非实质性审查。抵押权人不可能直接参加抵押人关于抵押的董事会会议并现场见证每位董事的表决签名,也不可能对抵押人提供的《董事会决议》进行实质性审查或申请鉴定,本案中的甲银行已对丁公司提供的《董事会决议》进行了形式要件的审查,尽到了审查义务;
2、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规定抵押权人必须对抵押人同意不动产抵押的《董事会决议》进行实质审查,也没有将其规定为抵押合同生效、抵押权设立的条件,而根据《担保法》、《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不动产抵押合同生效、不动产抵押权设立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就是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本案中的房地产抵押已经依法办理了抵押登记,甲银行取得了抵押的《房屋他项权证》;
3、丁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及其代理人在鉴定申请提出后的第二次庭审中事实上也认可了七位董事在《董事会决议》上的签名行为。
4、甲银行、乙公司、丙公司均不同意鉴定并请求仲裁庭驳回鉴定申请;仲裁庭认为没有鉴定的必要,故经合议决定驳回了丁公司的鉴定申请,使仲裁程序继续进行。
关于《抵押合同》的效力问题:本案中的抵押人丁公司认为《抵押合同》无效,甲银行对该合同项下的抵押房地产不享有优先受偿权;而抵押权人甲银行、借款人乙公司、保证人丙公司则均认为《抵押合同》合法有效,甲银行对已抵押于其名下的房地产享有优先受偿权。针对当事人的这一争议焦点,根据下列法律规定与客观事实:
1、《担保法》第41条规定房地产抵押的“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物权法》第187条规定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抵押的“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本案抵押合同及其所涉抵押物已经法定主管部门登记,成就了抵押合同生效的法定条件;
2、本案抵押合同第十四条约定:“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依法需办理抵押登记的,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而在该抵押合同抵押权人处、抵押人处、债务人处均系各方的有权人签字且分别加盖了各方的单位公章,该抵押合同及所涉抵押事项办理了抵押登记,甲银行取得了《房屋抵押他项权证》,成就了该抵押合同约定的生效条件;
3、丁公司的决策层在其房地产被抵押的一年又三个月期间里,应当知道已签订抵押合同、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法律事实;仲裁庭认为《抵押合同》合法有效,并认定抵押权人甲银行对抵押人丁公司自愿提供且已依法办理抵押登记的房地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关于《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保证合同》有效的情况下,权利人的权利与责任人的义务问题:总起来讲,有效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对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各方当事人均应
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具体来讲:
1、本案中的《借款合同》是甲银行与乙公司借贷1,000万元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甲银行依据该合同向乙公司发放了人民币贷款1,000万元,乙公司依据合同取得了人民币贷款1,000万元。贷款到期后,乙公司仍欠贷款本金1,000万元及自2008年2月23日以后的利息未还;
2、《抵押合同》系丁公司与甲银行、乙公司三方自愿签订的合同,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该合同抵押担保的1,000万元贷款逾期后,甲银行尚未处置该抵押合同项下的房地产;
3、《保证合同》是丙公司为乙公司向甲银行借款1,000万元,而与甲银行自愿签订的,该合同亦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该合同签订后,丙公司没有按约定对乙公司拖欠甲银行的1,000万元逾期贷款本金与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仲裁庭根据业已查明的上列事实,依据《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客观、公正地作出了上列四项裁决,明确了《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以及《保证合同》都有效情况下,权利人的具体权利、借款人的还款义务、保证人的连带清偿责任以及抵押人的抵押责任。
点评人:苏勤 张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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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丁考试篇五
甲、乙、丙、丁it培训学校用户评论
—朗文绿茶
文科生毕业,就业压力大,没办法之下,我们寝室四个兄弟被迫开始去充电、加码。说起来目前it行业就业和收入还是相当可观和诱人的哦,于是我们四个纷纷打算报个it学校来学习。毕竟家庭状况不同嘛,我和强子分别报了学校附近的甲it学校和乙it学校,我报甲it学校是因为确实不错,学费虽说贵了点,可是总归会赚回来嘛,强子报乙it学校是因为他女朋友也在那学习,嘿嘿。另两个兄弟小华和老毕分别报了价格便宜但是比较名气小的丙it学校和丁it学校。后来大家聚在一起,纷纷谈起这段it培训的心得体会。
说起我报的甲,那真是没的说啦,师资一流到让人喷血,都是北邮、北科大的硕士来授课,收费当然贵一些,六个月学下来一共30000元啊!加上每月个人开销还要1000块左右吧。课程内容当然大家都一样,都是c++、php、java培训,可以选择的哦。结业收获蛮大的,因为我是要就业啊,所以学起来非常用心,特别记得甲的老师每次上课都要点名,在做任务培训的时候还不准我们聊天啦、走神啦,管得很严格,据说是为了培养职业品质。每个班就10个学生,学起来挺轻松。但唯一不足的是吃饭不方便、还比较贵,另外这里交通不便捷。
据强子说,他报的乙比我们甲要逊色一点,老师都是周边211大学的讲师和行业内的一些高手,不过也挺有新鲜感,老师们讲的东西很新、很实用。课程无非也是c++、php、java培训。价格稍稍便宜,六个月要26000元,强子每月还得吃饭花去1500,要说这小子够浪费的,呵呵。每个班次有20多人,稍显多了点。另外,这个乙每个班次都有重点科目的讲座,请了一些业内知名的高手来集中讲,很贴心、很实惠。唯一不令强子开心的就是乙的教学设施显得有点落后,不过用起来蛮顺手,可能就是外观旧了点,另外乙也是闭塞的地方,坐车不方便。
小华和老毕听完我俩的介绍,简直天上地下了。说起来,小华报的丙还是不错的,老师比较严格,但是都不是什么科班出身了,讲起来比较随意,偶尔还和学员聊聊天。当然丙的价格也很便宜啦,六个月18000元,听得我都手痒痒,真是便宜啊。可是小华说他基本没记住什么,可能因为底子不好吧,或者就是一个班次40多人导致小华根本没得到什么具体指导,至今对c++、php、java的流程和操作,仍是一头雾水。
老毕更惨一些,报班花了19500,比小华贵了不说,每个班要50多人,兼职跟赶鸭子似的。居然报名收费的老师就是授课java的老师,“一专多能”啊!几个月学下来,吃喝条件太差,胖胖的老毕啥也没学到不说,还居然瘦了,我们都说老毕花钱是去减肥了,哈哈。
看来,这报it培训班还真是不能光图便宜,当然贵的也未必就一定好。但是一定要物有所值、一定要学有所成的话,那就要自己去体会,去看,到底哪一家是真的对你好、真的想教你东西。总之,要实地考察加上听听过来人的经验,总归不会吃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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