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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标语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活动篇一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镇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高我镇的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为了最大限度地保证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全,我镇采取“属地管理、部门监管”的原则,紧抓“生产源头、深化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四个主要环节,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全面提高我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1、加强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经营。在种植养殖环节加强对农药、兽药、化肥、饲料的日常监督监管,严禁在农产品中使用甲胺磷等高毒高残留农药、在水产品中使用“孔雀石绿”、生猪喂养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法问题,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水产品、禽畜产品生产。
2、严格规范食品加工环节。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的资格审查和规范化生产建设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次、报告一次、制止一次,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认真抓好牲畜定点屠宰场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肉类检验检疫规范及票证管理制度,强化对私宰肉、病死猪肉的防范监管工作,依法查处生猪私屠滥宰、注胶注水等违法行为。
3、进一步规范好市场流通秩序。开展食品销售资格审查,推进经营部门自律机制,严防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和使假掺假、销售过期霉变、有毒有害等不合格食品的行为。
4、严把食品消费环节安全关。一是规范餐饮单位、学校食堂食品和原料要的进货渠道,做到进货有记录,所有从业人员须持有正规医院出示的健康证;二是进一步强化学校餐饮安全,对学校食堂卫生情况进行评估;三是完善集中聚餐食品留样与申报备案制,开展农村厨师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实行“五病”调离,杜绝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5、强化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制。农村集体聚餐必须先申报,由村场进行备案受理、现场卫生审查和指导,并向镇食安办上报后方可开展。明确以村场主任为村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人、乡村医生为村食品安全联络员,负责农村聚餐申报事宜。农村流动厨师必须按期参加体检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
6、做好食品摊贩的登记与日常督查。及时掌握本区域内的食品摊贩信息,对体检合格者发放食品摊贩登记卡,食品摊贩人员需持卡营业。以校园周边、镇村结合部为重点,以打击制假售假、无证经营、滥用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为目标,深入开展食品摊贩专项排查,取缔非持卡食品摊贩,有效净化市场环境,确保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备的监管网络。各村场、部门单位要在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自上而下、覆盖全镇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各村场、部门单位应当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各项食品安全监管活动的正常开展。
2、加强宣传教育,让食品安全深入人心。一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让食品安全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做到真正深入人心。二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新局面。
3、加强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单位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加强沟通,做到信息共享,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镇食安办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4、加强监督管理,工作求实求稳。各单位要以镇工作方案为目标,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对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常抓不懈,做到早发现、早治理、早规范,确保工作实效。镇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综合监督,认真组织开展阶段性督查活动,及时掌握全镇食品安全工作状况,确保全年工作目标的如期实现。
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标语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活动篇二
2. 建立诚信体系,保障食品安全
3. 家事国事天下事,食品安全是大事
4. 己所勿食,勿施于人
5. 国以民为本 民以食为天 食以安为先
6.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你我共创 人人共享
7. 关注饮食用药安全 共享和谐健康生活
8. 关注食品安全,关爱健康人生
9. 构筑食品药品安全“防火墙” 撑起社会公众健康“保护伞”
10. 构建食品安全“防火墙”,撑起人民健康“保护伞”
11. 共筑食品药品安全网 共建幸福安康新xx
12. 共铸食安xx,共创试点城市,共享健康生活
13. 共创食品药品安全 共享安全食品药品
14. 放心食品·从我做起,良心食品·有你参与
15. 法治有道,食者无忧
16. 对症用药遵医嘱 虚假广告莫轻信
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标语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活动篇三
2. 打造食品安全城市,托起和谐幸福xx
3. 打造食安鸢都,共建和谐家园
4. 打造食安xx,城载美丽梦想
6. 创建食品安全金招牌,守护健康生活绿菜篮
8. 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共享绿色生态xx
10. 创建食品安全城,放飞美丽xx梦
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标语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活动篇四
为深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提高辖区居民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和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根据永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永宁县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宣传方案的通知》(永食安委发〔2018〕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的放心”的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关于食品安全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实施“六城联创,整体达标”要求,进一步推进永宁县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创建工作,提高全街道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保障辖区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要紧紧围绕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按照“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的目标,着力提高辖区居民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满意度,积极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氛围,确保辖区居民对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到70%以上,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达到75%以上,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到85%以上;确保整体宣传任务和安排落实到位,为顺利完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主题为:“食安永宁”。
为确保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目标的实现,成立永宁县团结西路街道办事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一)媒体宣传
1.利用媒体通过专题报道、嘉宾访谈等多种形式,呈现各社区在创建工作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治理成效或监管任务的执行落实情况。
2.利用创城微信公众号,全方位宣传“食安创城”动态信息;通过手机微信平台,向辖区居民发送创城温馨提示。
3.利用社区电子屏宣传创建工作。
(二)设置宣传专栏
1.各社区在居民小区设置宣传专栏。
(三)广告标语宣传
1.悬挂横幅。
2.印制张贴宣传画、海报。
(四)社会宣传
1.印发《永宁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倡议书》。
2.开展文艺汇演宣传活动。动员组织社会各界力量,充分利用各种文艺手段,主动策划创作一批反映食品安全和农产品方面的精品力作,通过各种晚会、广场歌舞,以丰富多彩的作品提高对“食安创城”的知晓率。
各社区在辖区每个居民小区设置宣传栏不少于1个,在醒目位置悬挂横幅2条,在每个社区开展不少于1次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大讲堂”活动。部分居民楼房墙体制作永久性宣传标语不少于3条。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社区要充分认识做好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党政同责,实施统一领导,强化制度保障,突出工作实效,着力抓好工作落实,使各项宣传工作正常有效开展。
2、明确任务,抓好落实。各社区要按照统一要求,从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出发,认真落实各项宣传工作,在4月30日前完成宣传画、横幅、专栏等设置任务。
3、创新方法,务求实效。各社区要根据创建工作的实际需要,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居民不同特点,创新宣传内容与形式,在活动初期、重要节日以及验收阶段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效果,促进“食安创城”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4、严肃纪律,强化考核。各社区对创建宣传工作要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准确,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街道将不定期对各社区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宣传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工作推进缓慢、责任落实不力的社区进行通报。
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标语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活动篇五
2. 食安xx大家共创,舌尖安全全民共享
3. 食安xx创品牌,和谐城市赢未来
4. 食安xx,信立鸢都
5. 食安xx,万家共享
6. 食·在xx,安·在心间
7. 食·品健康,安·享xx
8. 舌尖上的安全,心尖上的幸福
9. 尚德守法 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
10. 人之命脉,食之所倚,命之延年,康之所伏
11. 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
12. 人人都是食品安全监督员,处处都有美丽鸢都风景线
13. 人人参与 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14. 人品、食品、品品相照;苍生、民生、生生相联
15. 让食品更安全,让xx更和谐
16. 让食品多一份安全,让健康多一份保障
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标语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活动篇六
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巩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xx县成果,切实解决我县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省、市、县《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xx县政府加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一)加强对食品流通及加工企业的管理
1、建立严格的食品质量检验制度。超市、各食品经营门店在进货上要与供货商、出售熟制品、半成品入口食品的联营柜台签订食品质量保证合同,订立明确的质量条款,并交纳一定的食品质量风险金;要建立必要的检验制度,严把进货、加工、销售关。对产成品,要检验一批出售一批,不得以次充好、掺杂使假;不得出售变质、失效、过期和有害人体健康的食品。
2、售出包装食品要按规定标明品名、产地、商标、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说明书、证明书、规格、等级等,严禁出售“三无”产品。
(二)加强食盐销售和质量管理
1、食盐销售企业要按照计划调拨盐品,并对每批次进货进行检测,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盐品。同时盐业公司要搞好食盐的销售和配送,服务于企业。
2、盐政稽查队要加强市场稽查力度,坚决杜绝私盐和不合格盐品上市销售,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强化生猪定点屠宰管理
1、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开展全县范围内的生猪屠宰执法稽查活动,加大市场检查整治力度,集中打击并坚决取缔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销售病害肉行为,杜绝病害肉、注水肉流通销售,真正让群众吃上“放心肉”。
2、加快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和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认定,促进肉品质量提高。
3、严把市场准入关,切实加强对进入我县流通销售的生猪产品管理。生猪产品上市须有“三章两证”(陕西省定点屠宰专用章、肉品检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肉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实行生猪产品市场准入审核制和定点批发销售制,进一步规范我县生猪产品的流通秩序,净化生猪产品流通销售市场。
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标语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活动篇七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近年来,我区通过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不断增强,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并趋于好转。但公众的食品安全常识仍缺乏,食品安全意识薄弱,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不强。因此,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广泛深入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根据《广东省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新会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区委区政府构建和谐新会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大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坚持以人为本,开拓创新,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创新食品安全宣传形式和内容。全面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提高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的科学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维护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通过五年的努力,到20xx年,全区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食品安全教育工作机制,初步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组织、消费者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宣传教育网络体系,食品安全常识和法律知识得到普及,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法制观念显著增强,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岗位培训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监管能力明显增强,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透明,舆论监督及时有效。全社会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形成全民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突出教育重点,服务改革发展。
(一)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加强食品安全的政策部署。重点宣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江门市新会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及新制订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展示食品安全整治取得的成绩。
(二)广泛宣传我区“食品放心工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等活动取得的成效,曝光一些食品违法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行为,激励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抵制制售假冒伪等不法行为的积极性。
(三)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常识的普及宣传。倡导科学、合理、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积极宣传重视食品质量卫生,讲究信誉的典型,重视企业信用,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者的责任安全意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五)宣传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基地建设的成果,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食品放心企业,提高我区食品信誉,增强群众食品消费信心。
(一)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各成员单位及镇政府要充分发挥电视、报刊和广播等新闻媒体的主要渠道作用,加大食品安全舆论宣传力度。
1、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争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等部门以及社会团体的支持和参与,协调组织有关职能部门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各镇政府,要把食品安全宣传纳入工作计划,围绕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每年初制定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根据食品安全形势,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报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会城街道办、居委会、各镇政府、村(乡)委会要设置食品安全常识宣传专栏,支持和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倡导科学、健康的食品安全消费观念,引导公众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4、新闻媒体要把新闻报道与知识传播相结合,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公开揭露曝光忽视食品安全,违法生产、经营伪劣食品的行为,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和地方政府,广泛宣传党和国家食品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大力推广食品安全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食品安全事件的报道要体现真实性和客观公正性,防止以偏概全和主观臆断,避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或引起社会恐慌。
(二)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推进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化。
1、充分发挥街道和居委会的作用,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定期开展群众性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社区建立食品安全宣传橱窗,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安全知识,分析透视和报道食品安全热点问题。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和谐社区、安全社区的建设。
2、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开展“食品安全进村入户”活动。积极推进农村建立食品安全橱窗,采用张贴海报、漫画和举办公益讲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食品安全常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充分利用社会组织的宣传教育力量,开展青年志愿者“食品安全知识下乡”活动。食品相关行业协会、学会、学术团体、专业性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组织要根据自己的行业特点和专业特色,利用各自的优势和特长,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利用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科普节”、“美食节”等时机,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咨询和专业讲座,传授科普知识,帮助人民群众掌握识伪劣,防欺诈的常识,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4、逐步完善食品安全公众参与机制,形成以群众举报投诉、信访制度、新闻舆论监督制度、公民监督参与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公众参与制度;引导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公益活动,自觉抵制不安全食品。
5、建立食品安全网站,通过互联网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常识和食品安全质量状况以及政府部门重大食品安全举措、成效,加强监管部门与公众间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交流。推进食品安全新闻发布会制度,统一发布重要食品安全信息。
6、通过食品安全简报、内部参考资料等,向各级领导通报全区食品安全的状况及变化趋势,定期邀请各级领导参加有关食品安全的座谈会、研讨会以及面向公众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及时向各级领导传递各类食品安全信息。
7、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树立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氛围。探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三)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1、对食品从业人员坚持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有关职能部门、行业组织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定期举办各类讲座和培训班,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人代表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使依法经营、规范生产成为企业职工的自觉行为。
2、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把在职人员的培训纳入计划,对从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干部职工进行岗位培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学习,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服务水平。
3、重视对广大农民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要深入到田间地头,大力宣传“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向农民传授农业种植、养殖的安全知识,使农民自觉抵制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国家禁止使用的兽药。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镇政府要从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全民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二)建立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及各镇政府要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点,因地制宜,讲求实效,部门配合,公众参与,分期实施的工作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各自职责范围内宣传教育活动,确保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三)落实宣传教育经费和人员。
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全区食品安全宣传计划和重大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各镇政府、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把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与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落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和具体人员负责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订和实施本部门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计划,保证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总结提高。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主办单位在每次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将宣传活动情况进行总结,书面汇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标语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活动篇八
为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有庆镇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以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负总责,部门负主责,主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按照因地制宜、分类监管、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方针,强化食品药品质量监管,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全面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培训,努力提高我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为构建和谐有庆提供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通过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和专项整治,使全镇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药品质量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到97%以上,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感明显增强,消费信心明显上升,食品药品产业得到又好又快发展。
成立有庆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镇长张虎同志为组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莫艳春同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闫轩同志为副组长,蒋中、唐达秀、任朝明、王小东、唐映、刘小强、贺云、熊建林、江川等为成员,下设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由副镇长闫轩同志为办公室主任。江川、张小云等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通过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个环节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高我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卫生院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督、组织协调的职责,针对“清明”、“五一”、“中秋”、“十一”、“元旦”和“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食品安全问题,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执法,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一)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1、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加强食品生产企业、作坊、食杂店、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整治和监管,落实开办者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要切实履行“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职能,进一步完善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建设,并以此为平台,充分发挥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加强综合监督,督促辖区内企业、作坊、食杂店、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做好群体用餐的食品安全协管和群体用餐的报告、备案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特别是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查和强制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要予以公告,清除出市场,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厉打击收购、销售及加工病死畜禽肉和利用连锁配送、送货等名义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行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
2、进一步加强种植养殖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以治理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莱克多巴胺污染和水产品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污染为重点,深入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专项整治,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渔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规范种植、养殖行为。
3、进一步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严厉打击黑窝点,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地区、高风险食品等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等违法犯罪行为。
4、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突出抓好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的整治,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无qs标志、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开展诚信药店创建活动,严肃查处药品批发出租出借证照、代开发票,药品零售企业超范围经营、超方式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制度,在药品零售店设立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箱。
5、进一步加强食品餐饮消费、药品使用环节的专项整治
严格餐饮业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和监管,依法取缔无合法经营资质的餐馆(摊点)。认真落实《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抓好对农村群体性聚餐的管理。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食堂、和小餐馆的整治和监管,加强食品卫生监测和危险性评估工作,科学发布预警信息,减少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对消费者的危害。
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质量的监管,继续推进医疗机构药房(库)管理规范化建设,加大药品抽验力度,严防假劣药品进入使用环节。
(二)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
1、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农村活动
一是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讲活动。组织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讲团,分赴全镇开展宣讲活动,深入到农村、社区、建筑工地等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
二是借助“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事业”平台,在村委会和村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的协助下,在全镇范围内向每个行政村发放《食品安全知识读本》(农村版)和宣传画,以提高农民科学种植养殖水平和健康饮食用药素质。
三是充分利用农村固定宣传阵地。通过广播电视网,采取固定时段插播科学种植养殖和科学饮食、用药知识,宣传食品药品安全警示信息。并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推进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橱窗建设。
2、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学校活动
一是向全镇每所中小学校赠送《食品安全科普读本》(学生版)等宣传教育材料,并开展中小学食品药品安全有奖征文活动。
二是开展科学饮食、用药知识进课堂试点,帮助学生培养良好的习惯。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每所中小学举办1-2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讲座。
3、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企业活动
“从农田到餐桌”各环节监管部门,根据本部门的业务特点,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深入企业,对企业负责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的宣传教育,对从业人员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诚信职业道德教育。
4、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
九月份组织全镇统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月活动。以“人人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共同构建平安和谐有庆”为主题,面向全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推进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保障经费,增加投入
食品药品安全是公共财政开支的重要内容。要加强资金投入力度,保证经费,用于检验监测、监督抽检、信用建设、信息体系、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切实解决我镇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资金投入不足的突出问题,为办好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这件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提供经费保障。
(三)强化责任,落实到位
各村(居)委会、镇辖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把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岗位,落实到人,建立工作台帐;要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居)委会创建活动,主动履行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职能,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实行群体性聚餐备案制;畜牧站、农技站、中心学校、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要制定出诚信单位评定标准,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活动,同时要加强对示范村(居)委会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餐饮、使用单位的指导规范,加大对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规范意识和自律意识,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的理念。
(四)督导落实,确保实效
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要细化、量化各项工作目标,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把握工作进度;要强化督查,对工作进度快、成效显著的进行表扬,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负责人专门负责信息收集报告工作,每月3日前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报送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进展情况。
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标语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活动篇九
为切实做好国家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宣传工作,提高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食品安全满意度,营造良好的创建工作氛围,现制定玉堂街道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一)加大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主题宣传,社区、院落宣传覆盖率达到100%,公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达到80%以上,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90%以上。
(二)围绕创建宣传主题,各社区建立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站,每月举办面向广大群众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不少于1场。
(三)公众对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一)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食品安全的方针政策,加强都江堰市对创建工作决策部署、惠民政策、工作措施和推进落实情况的宣传,促进创建经验交流,推动全民参与。
(二)将食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普及,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食品法律、法规,增强市民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社会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中小学校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课程培训等形式多样的既教育学生又辐射家庭的各类科普活动,每月不少于1小时。
(三)通过食品行业协会做出食品安全承诺,开展“企业开放日”等活动,邀请社会公众进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市场、超市、餐饮企业、食品生产企业等场所,了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状况,增进公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认识、了解和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理解、支持,增强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信任度。
(四)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将科普知识与“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和食品安全知识校园教学结合起来,提高公众食品安全科学消费水平和鉴别、抵制问题食品的能力。
(五)开展公益宣传内容征集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征集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共建共享等公益宣传内容,提升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度,扩大创建工作的影响。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总体宣传工作由经发办负责统筹协调;各社区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宣传工作,落实创建宣传工作任务和要求。
(一)新媒体宣传
邀请形象阳光正面的知名艺人、主持人、网络红人等作为形象代言,参与宣传片摄制和线上线下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党政办)
(二)广告宣传
1. 楼宇广告宣传。在居民小区、宾馆酒店、商场超市等场所内,利用led屏、广告屏、电梯海报、横幅等大力度、持续性开展宣传。(责任单位:党政办、经发办、城管办、规划办、文旅办、各社区)
2. 户外广告宣传。在广场、绿地、商业街区等,利用大型户外led屏、广告牌等持续进行创建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刊播。(责任单位:党政办、经发办、城管办、规划办、文旅办、各社区)
(一)第一阶段:2020年6月上旬
1. 各责任单位按照宣传工作方案要求,统筹组织、全面开展各项工作。
2. 各社区建立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居民小区、院落、社区宣传活动覆盖率达到100%。
3. 通报、交流工作情况。经发办加强对社区、相关科室创建宣传工作的协调,及时收集上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4. 开展绩效评估。各社区、相关科室对照创建标准,认真开展工作成效评估,深入查找工作差距,有效解决存在的问题,及时弥补工作短板。
(二)第二阶段:2020年6月中旬至下旬
1. 自查自纠。各社区、相关科室对照创建标准,认真开展创建工作自查自纠。
2. 市级考评。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考核验收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问卷调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街道创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3. 整改完善。针对市级考评中发现的问题,限期完成整改,做好迎接成都市级考评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第三阶段:2020年7月
全面梳理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得失,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宣传工作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做好迎接成都市级、省级和国家级创建办的各项考评准备工作。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社区、相关科室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格按照创建宣传工作方案落实各项宣传工作任务,确保辖区内创建工作群众知晓率达到80%以上,社区、院落宣传覆盖率达到100%。
(二)加强协作,上下联动。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各社区、相关科室要上下联动,积极沟通协调,及时反馈创建工作信息,按时上报各阶段工作资料和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和做法,形成创建工作合力。
(三)创新方法,务求实效。对照标准,分类推进。各社区、相关科室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根据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方法,丰富宣传形式,培育创建特色,树立创建典型。
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标语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活动篇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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