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雅典买房陷阱篇一
面积缩水
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都要在合同中约定
【案例】张先生预购了一套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为102平米,套内建筑面积为81平米。还约定如果产权登记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发生误差,比例绝对值低于3%时据实结算,超过3%时,买家可退房。房子交付之后,张先生委托某房产测绘单位重新测量,发现总面积与约定一致,但套内建筑面积比合同约定少了4%。张先生要求退房,但是开发商认为不存在违约。
【小编说】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与约定面积不符时,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误差比例在3%以内的双方据实结算,若超过3%买房者可要求退房并主张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友情提醒下,各位买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约定细节。因此建议在签合同时,要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都做准确的约定。
层高缩水
要明确约定违约赔偿数额
【案例】某楼盘多位业主一起与开发商签订了预售合同,合同约定房屋层高为2.9米。交房后,有业主发现房屋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层高有的为2.8米,有的为2.9米。于是业主作了自测,结果发现高度为2.6-2.62米不等。当业主们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时,开发商却推说是销售公司在制作预售合同文本时的笔误。
【小编说】从法律上讲,都以写入合同的文字为准,所以仅仅以笔误为由不能影响违约事实。商品房层高与合同约定不符属于违约行为,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业主没有约定开发商赔偿数额,法院只能从合理性角度出发,酌情确定赔偿数额,而这种赔偿数额一般低于业主的预期。友情提示下,对待层高“缩水”要明确约定违约赔偿数额,建议买房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和违约赔偿数额。
规划缩水
细化补充条款防止规划“变样”
【案例】李先生被广告吸引,来到某楼盘售楼处。售楼小姐指着模型介绍了该楼盘的宏伟规划,还重点介绍了一期和二期之间的一处景观。签约时,尽管李先生看到样本合同中“广告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字样,但看到附件中有一期和二
期的规划图,也就没多问,他买下了一套一期的房子。入住后不久,随着二期建设的推进,他和其他业主发现这处景观竟然变成了一幢楼房。于是,李先生与小区百余名业主共同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将其恢复原状,但既成事实的东西无法改动。
【小编说】部分开发商会把一期后面的规划描绘到楼书中,并就后期规划在合同中约定免责条款,或约定特别轻的违约责任,以获取较小的违约成本与小区规划变更间的差额利益。专家提醒说,把开发商的规划作为补充条款写入合同,建议买房人先查明开发商是否已取得了后面地块的开发权,再查明小区规划是否已经过规划部门的审批;也可要求开发商把这个规划作为补充条款写入合同,并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较高违约金。
配套缩水
配套相关细节要在合同中详细体现
【案例】张女士看到某楼盘楼书的介绍:小区将设有1.5万平米的高档会所,有室内游泳池等设施。张女士很喜欢,于是当场就买了房。不料会所建成后严重“缩水”,面积不足4000平米,游泳池规模也很小。
【小编说】会所不是房产开发的必备设施,买房者一般也不能据此主张解除合同。许多购房者在签合同时往往只关注房屋情况,忘了约定配套设施等相关条款,导致纠纷不断。专家提醒说,对配套设施的约定要明确详细的责任承担,建议业主在签预售合同时,把会所等相关的条款明确写进合同,如会所的交付时间、所有权归属、服务功能、服务对象等,同时明确责任承担。
年限缩水
签约前弄清土地性质 分清土地和房屋的使用年限
【案例】2012年年初,李先生买下某烂尾楼续建工程楼盘,买之前他询问了该楼盘土地使用年限,售楼小姐说保证是70年。后来签预售合同时,他发现合同附件《房屋土地状况》备注里写着土地使用期限为1993年至2052年,该房屋使用年限竟不到60年,李先生大呼上当。
【小编说】有许多买房者不太清楚土地使用年限和房屋使用年限的具体区别。时下大多开发商是直接从政府部门受让或从其他开发商那里转让而拿到土地的。买房者买房后,对该房屋所享有的使用年限应为:原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减去开发商已使用的年限。友情提醒下,在看房选房的时候,就要注意问一下售楼处人员,这房子的拿地时间,这样的话,产权年限还剩多少,在拿地时间上加70年就行了。如果售楼处人员连这一问题都无法为你解答的话,那建议还是先别下手购买。另外,小编还想建议买房者在签约前,最好到相关部门就土地性质和房屋土地使用权的起始期限了解清楚。
小编来说说
房子到手的时候,一不小心就有可能缩水了,如果你不是那么在意细节的买房者,那就可能会包容这样的“缩水”陷阱,但如果你是一定的完美主义者,房子与原本想象的稍有出入,便寝食难安,那就要在买房前就事事小心、步步为营,要不很有可能买到一套自己不那么满意的房子。希望以上五大案例能帮助到你哦~
雅典买房陷阱篇二
买房提示:9个陷阱
买房屋是人生大事,要特别慎重,小心买房屋路上的陷阱。
一、一手房屋:无预售证,别交定金
开发商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楼盘才能销售。购房者与其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开发商把合同备案材料送到市房屋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进行合同备案。备案了,说明购房合同登记了,房子由你购买了。
如果开发商没预售许可证,不能内部预订房子,收取定金、诚意金或定号,这些都不是真正的销售。一些群众也知道开发商没预售许可证,但担心房市好,买不到房,还是去交了定金。开发商没有预售证,没经过交易登记中心审查,有可能其建审手续不齐全,买这房子就会有风险。
有关人士提醒购房者,买房屋前要了解该房屋是否具备预售资格;对开发商所作的口头承诺包括售楼小姐的话要尽量写入《认购书》或合同中去,以免发生纠纷。否则,一旦涉讼,消费者会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二、二手房:小心产权方面风险
买二手房屋首先要看有无产权证,再核实持证人是否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为防止有的承租户卖掉房主的房子,因此还要核对对方的身份证,人房证三者要对得上号。最后还要到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办理房屋正式过户手续。私下买卖房屋,只有公证,没办登记也不行。公证手续不能代替房屋登记手续,它不表明房子归你所有。
目前二手房屋交易陷阱基本上是产权方面的风险,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产权人已故,如果继承人没有办理继承公证,产权人还不能确定,这样的房子不能交易。但卖房人往往会隐瞒这一事实。
2、要提防假产权证。
3、要小心被银行抵押的房子。卖房屋人向银行按揭贷款买下房子,如未还清贷款,这样的产权是不完整的。因此必须提前解押,才能买卖该房。
4、要买产权清晰的房屋,否则你的产权不受法律保护。如产权人死了,其房产共有权人———继承人对卖房意见不一。
5、拆迁房没办产权证的,不要去买。
6、一些私下交易房屋,没到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办房产过户手续,买主以为拿到对方的产权证就算买下房子。但实际上,法律不承认这样的过户。
7、房屋已出租给别人,房主要卖房,必须先征得承租人的同意。因为法律规定,承租人享有优先购房权。因此只有承租人书面声明放弃,房子才能卖掉。否则会造成交易障碍。一旦承租人在交易过程冒出,买方就要退出。
买房时,最好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去查验对方的交权证是否是真的?产权状态如何?即产权是否清晰?有无共有权人(指夫妻、子女。如有共有权人,其中一个人来卖房,不行,要授权)?房屋有无被法院冻结?是否向银行抵押?没问题,才能过户。
8、小心低价消费风险
房屋是大宗商品,买房子首先要想到规避风险,可以请教专业机构服务来规避风险。如涉及合同签订,可咨询律师;识别房子价值,可请房地产评估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要交易二手房屋,可委托规范的中介机构代理,中介机构可以为你规避风险和提供专业服务,包括监管资金、跑银行、办产权证、物业交接等。有的中介超低价收费,它所有的服务都跟不上。一旦出事,它没有能力监控和赔
偿,无法规避风险,无法承担服务。外地很多地方出现小中介携款而逃的事情。
雅典买房陷阱篇三
陈先生去年六月份在新县城某小区买了一套150多平方米电梯楼房,当初开发商和他签协议书时,说好了办理房产证所缴交的税费双方各付50%,总费用大约是1万元。但到办证时,费用却翻了翻。
【新县城某小区业主:当时就我们这边要出的就1.5万~2万之间 现在费用他说要出到3万。】
钱怎么会突然多出那么多呢?陈先生说,问题就出在那份协议书上:“购房者同意开发商代办国土证、房产证,愿意承担该项目交易所产生的税费(以有关部门开出的票据为依据计算),本人完全接受购买总金额50%的费用,并在国土证、房产证办好后支付以上税费给开发商”。
原来呀,这多出来的费用,是开发商转嫁到业主身上的。据业主们介绍,新县城有许多楼盘都出现这种现象,就是开发商将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契税、堤围费、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9项本该由他们单独承担的税费,通过协议的方式,分摊到不知情的购房者身上。
【帝景湾销售员:一般小开发商他会把开发商所要承担的营业税一起累计到办房产证费用上,和小业主一起承担的费用,所以他说是一人一半。一般营业税的话要几万块钱,承担下来的话你的房产证的费用至少会比你刚才所说的费用多了1~2万左右。】
话说回来,又有多少购房者清楚自己要缴交哪些缴交房产税费用?
【市民2:一般都是开发商办,我们都是他们办好之后才告诉我们多少钱。具体怎么收税,我们当时也不明确。】
【市民3:我们只管交钱就可以 比如买房子买店面 一次性,他说多少钱 都缴了】
【市民1:就是再精明的人,你没有涉足这个,你也不容易搞清楚。】
连自己都说不清,当然难怪被人蒙。那么,按国家规定开发商和购房者分别缴交的房产税费有哪些呢?
【梅州市地税局税政科 副科长 李天英:按照税收政策规定 再办理房产证时,要缴的费用就是营业税、营业税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契税。由卖房者缴交的就是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营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由个人缴交的就是契税,契税就是3%,普通住房的就是1.5%,非普通的就是3%】
假设我们买了一套50万的房子,购房者要交的房产税费该怎么计算?
【帝景湾销售员:50万,如果是超过144平方的话,它就算是豪宅了,50万*3%=1.5万,1.5万契税+600元(的其它办证费用)=15600元。它是144平方以下,50万*1.5%+600元(的其它办证费用),大概就是8000多元】
详情请关注梅州电视台7月20日播出的《事事关心》。
【已有5位网友发表了看法,点击查看。】
雅典买房陷阱篇四
购房十大陷阱
广告欺诈眼花缭乱:广告要标明楼盘的预售许可证号;楼盘距离相关配套设施只能用“米”来表示;不能用车程和时间来表示;广告只能用自己的效果图;买房之前要实地考察,不轻信广告;要保留买房时的所有的广告宣传资料
内部认购陷阱:内部认购是开发商小规模、不公开地预售商品房;内部认购的商品房是在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来进行销售的,属于不合法销售,存在着拿不到房产证和开发商已把3此房抵押给别人了的风险进而产权不完整,并且内部认购政府无备案,开发商可能一楼多售;了解内部认购的真实性以及开发商的实力,一般内部认购房子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内部认购金要允许全额退还,原则上不签订补充条款,重点看合同上的付款方式和交房时间
按揭陷阱:分为两种,一是某些开发商推出零按揭、一成按揭等卖方措施,二是开发商为了尽快售罄,盲目为那些并不具备还贷能力的购房户贷款提供担保;是违背国家相关政策的 特价陷阱:节假日打出特价房广告,以特价、低价为幌子吸引购房者的注意;所谓的特价房大多都是在位子不佳,或者是朝向、采光不好,户型结构存在问题的房子,也有可能是开发商为了回笼资金特价销售,主要看是什么时候来搞;购房者
要睁大眼金看看是否确实物有所值,性价比是不是体现了特惠,但仍劝勿要贪图小利
合同陷阱:一般情况下购房合同是经政府部门审查过的格式合同,但很多开发商都会要求在购房合同上的空白地方签订补充条款,或在购房合同之外签订补充协议以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差率差异过大在哪些情况下能免赔,损害购房者利益;原则上补充条款不签,即使要签也要仔细看是否对我们有利;合同重点看付款方式、交房时间和房产证到手时间
物业管理陷阱:充分利用物业委员会的权利,要把相关条款写进买房合同
虚假销控图:销控表一般是虚假的。买房前要详细了解楼房的销售情况(看一下发票),登陆相关网站进行查询、核实具体房源情况
使用年限缩水:70年是从开发商从政府手中获得土地之后开始算的;去有关国土部门了解开放商什么时候买的地
配套缩水:主要看政府主管批的规划图,把有关东西配套(超市、学校)写进合同
证照陷阱:把拿到房产证的具体时间写进购房合同;签订合同时,需查证开发商“五证”(国土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是否齐全
雅典买房陷阱篇五
买房陷阱
样板间陷阱:样板间是开发商吸引消费者的“门面”,自然经过了精雕细琢。但与实际的房子相比,有的样板间“悄悄”变大,有的装修产品被“偷梁换柱”,各种问题层出不穷,购房人需要擦亮双眼。
精装修陷阱:市场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精装修/全装修房”,但是开发商并不在合同中明确写明装修及配套设施所使用的材料品牌和标准,此种情况下,经常是开发商逃避责任,或让装修公司直接与购房者签订独立的装修合同,在出问题时一推了之。
私改规划陷阱:开发商在建设项目的过程中,擅自更改规划,如小区绿化变更、原有的沿街会所和物管用房都将用作商铺经营、承诺的幼儿园消失、外立面材料私自变更等等。
热销假象陷阱:制造现场热销假象调查:在销售现场,开发商总是在制造销售兴旺的气氛,经常会在售楼中心的房源公示栏上打出“售完”的字样,或者在销售业绩示意图上标识出大面积的已售单元,让购房者觉得已经没有多少套房屋。销售人员也会采取很多方法来制造热销气氛,让购房者产生紧张感,在没考虑清楚的情况下,一冲动,就签了合同,交了钱。
承诺缩水:业主在买房时,开发商尤其是置业顾问会承诺很多优势,但后期又不能如期履行。待购房人发觉现实与开发商所 说不一致时,开发商会以“此承诺并无书面说明”等各种理由搪塞过去。而这时即使购房者准备诉诸法律武器也因“口说无凭”而丧失主动权。如购房人买房时被售楼员承诺后期不会再降价,但购房人买房后却惨遇项目大幅度降价,引发前一期业主的激烈维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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