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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承诺书篇一
1社会安全需求公共场所人群聚集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公共场所一旦发生人群聚集所带来的各类事故,会造成人员伤亡、恐慌等结果,而人群聚集所带来的事故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诱发原因众多、发生突然、难以控制、伤亡巨大等特点.人群聚集造成事故的特点决定了现场的救援措施效果很难达到理想的状况,事前预防成为一种比较有效的.策略.因此,利用人群安全技术建立一套人群预警系统,及时对行人的聚集状态进行判断,进而对可能引发危险事件的行为进行控制,显得尤为必要.
作者:胡成作者单位:刊名:安全英文刊名:safety年,卷(期):30(11)分类号:关键词:。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承诺书篇二
第一条 为规范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针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特点,特制订运城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条人员密集场所是指下列场所:
(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三)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
(四)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
(五)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六条对于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人员密集场所,除依法履行自身消防管理职责外,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明确统一管理的责任单位。
第八条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员、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应经过消防职业培训,持证上岗。保安人员应掌握防火和灭火的基本技能。
第九条人员密集场所应明确专人担当义务消防员和逃生引导员,数量不应少于本场所从业人员数量的30%。义务消防员和逃生引导员应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的基本技能,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并经市级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培训工作由市安监局负责,演练由公安消防部门负责。
第十条人员密集场所电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和劳动技能鉴定部门核发的电工证后,方能从事电气工作,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电气工作。
第十一条人员密集场所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委托管理单位的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本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逐级消防负责人;
(二)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三)开展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七)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疏散人员,维持火灾秩序,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
(八)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九)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十)建立防火档案。
第十二条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二)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三)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四)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
(六)针对本场所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十三条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一)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三)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组织管理义务消防员和逃生引导员,开展日常业务训练;
(七)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八)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一)组织实施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五)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
第十五条消防控制室值班员职责:
(四)不间断值守岗位,做好消防控制室的火警、故障和值班记录。
第十六条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职责:
(一)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的功能和操作规程;
(三)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及时向上级主管人员报告;
(四)做好运行、操作和故障记录。
第十七条保安人员、义务消防员、逃生引导员职责:
(一)按照本单位的管理规定进行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
(二)发现火灾应及时报火警并报告主管人员,实施火灾扑救,引导被困人员逃生疏散;
(三)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第十八条电工人员职责:
(三)停送电时,在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五)场所发生火灾后应首先切断电源。
第三章 防火巡查、检查
第十九条人员密集场所应建立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确定巡查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二)防火巡查时发现火灾应立即报火灾并实施扑救;
(四)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各部门应每周一次,单位应每月一次。
第二十条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三)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二十一条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二)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三)消防安全标志、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七)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八)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
(十)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第四章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条人员密集场所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三)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四)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
(五)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六)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七)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八)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九)商店、餐饮场所、公共娱乐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电源。
第二十三条人员密集场所动火、用火消防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三)商店、公共娱乐场所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
(四)演出、放映场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时,应落实相关的防火措施;
(五)公共娱乐场所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七)旅馆、餐饮场所、医院、学校等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八)厨房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
第二十四条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明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 人员密集场所严禁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第二十五条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二)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装备和个人防护器材;
(三)应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处置操作程序;
(四)应列入防火巡查范围,作为定期检查的重点。
第二十六条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档案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二)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纸质消防档案,并应同时建立电子档案;
(三)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四)消防档案内容应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纸、图表;
(五)消防档案应由专人统一管理,按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
第二十七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三)消防组织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六)保安人员、义务消防员、逃生引导员基本情况;
(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第二十八条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消防安全例会纪要或决定;
(二)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三)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记录;
(四)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五)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六)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等记录资料;
(七)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九)火灾情况记录;
(十)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第五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九条人员密集场所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
(三)人员密集场所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对从业人员的集中消防培训;
(四)应对新上岗员工或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
第三十条消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五)本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
(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第六章 火灾隐患整改
第三十一条人员密集场所应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报告上级主管人员;
(三)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
(四)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
(六)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自行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第七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及火灾扑救
第三十二条人员密集场所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二)火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信联络、安全防护和人员救护的组织与调度程序和保障措施。
第三十三条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按照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一)通信联络:负责与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之间的通讯和联络;
(二)灭火:发生火灾立即利用消防设施就地进行火灾扑救;
(三)疏散:负责引导人员正确疏散、逃生;
(四)救护: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六)后勤:负责抢险物资、器材器具的供应及后勤保障。
第三十五条预案启动后的实施程序:
(一)向公安消防机构报火警;
(二)当班人员执行预案中的相应职责;
(三)组织和引导人员疏散,营救被困人员;
(四)使用消防设施扑救初起火灾;
(五)派专人接应消防车辆到达火灾现场;
(六)保护火灾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第三十六条公安消防机构到场之后,火灾现场由公安消防机构指挥员担负指挥职责,组织展开灭火救援工作。实施程序:
(二)对火场进行侦查,制定灭火救援方案;
(三)搜救被困人员,扑救火灾;
(四)如火灾情况严重,立即向人民政府报告,同时报告上一级公安消防机构;
(五)火灾扑灭后,应保护好火灾现场,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
第八章消防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新建、改建、扩建、内部装修和改变用途的人员密集场所在施工之前应依法向公安消防部门申报消防设计审核,取得市公安消防支队核发的审核合格意见后,方可施工。竣工后,应依法向公安消防部门申报消防验收,取得公安消防支队合法的验收合格意见后,方可投入使用。
上述第二条第(一)款所列公众聚集场所在开业前,应依法向公安消防部门申报,取得市公安消防支队核发的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意见后,方可开业。公众聚集场所每年应依法向公安消防部门申报年度消防监督检查,取得市公安消防支队核发的年度消防监督合格通知单。
第三十八条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规划部门不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三十九条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未经市公安消防支队审核合格的,建设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第四十条对按照国家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未经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验收合格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第四十一条对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市公安消防支队许可,拟开办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以及文化、体育等公共场所,教育、民政、卫生、文化、体育等部门不得批准。
第四十二条上述第二条第(一)款所列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条件未经市公安消防支队许可的,工商部门不得办理营业执照。公众聚集场所未经年度消防监督检查合格的,工商部门不得办理营业执照年检。未经消防许可擅自经营的公众聚集场所,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要及时依法采取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原已取得批准文件但不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必须撤销批准文件。
第四十三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查处;发现重大火灾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重大火灾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
第四十四条公安消防、安全监管部门对检查确认存在火灾隐患的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及时依法查处。
第四十五条教育、民政、铁路、交通、文化、卫生、民航、广电、体育、旅游、文物、人防等对行业、系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依法查处发现的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或者移送、通报公安消防、安全监管部门处理。
第四十六条公安消防、安全监管部门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能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人员密集场所,要及时报请当地人民政府责令停止使用,当地政府要在接报后7日内依法作出是否同意的明确决定。
第四十七条人员密集场所应满足下列消防安全要求:
(四)设有生产车间、仓库的建筑内,严禁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七)设置火灾报警设备;
(八)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
(九)设置火灾远程监控系统;
(十)配备一定数量的逃生面具;
(十一)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或消防技术规范中关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其它规定。
第四十八条人员密集场所每年应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并应报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第四十九条人员密集场所每年应委托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对电气设施进行全面检测,取得电气检测报告。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人员密集场所每年还应委托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取得消防设施检测报告。电气检测报告、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应报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第五十条根据《山西省公安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人员密集场所由县(市、区)公安消防大队监督管理;不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人员密集场所由辖区公安派出所监督管理。
第五十一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定期对市区内各自负责街区内的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应及时督促单位整改,并通知公安消防部门或辖区公安派出所。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上述第二条第(一)款所列公众聚集场所中的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具有文化娱乐、健身休闲功能并向公众开放的室内场所。包括:
(二)足疗、咖啡厅、酒吧、茶馆、棋牌室、保龄球馆、旱冰场、健身俱乐部等健身休闲娱乐场所。
第五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人员密集场所范围是指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如:商场、市场、超市等商店,宾馆、饭店等旅馆,歌舞厅、影剧院(礼堂)、休闲健身、洗浴、演艺等公共娱乐场所,餐饮场所,体育场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金融证券交易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敬老院(老年公寓)、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等 。
二、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活动的方案,全力排查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消除治灾因素,严防群死群伤。要采取具体措施,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迅速传达到每个人员密集场所,并督促其对照工作要求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在场所内部全面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活动。同时,依靠政府,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全力推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的贯彻落实。
三、广泛宣传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推动人员密集场所单位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切实提高人员密集场所 预防和控制火灾的能力。
四、加大执法力度。凡是国家规定必须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必须要保证完整好用;凡是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的,必须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凡是在厂房、仓库及餐饮、娱乐场所容留人员住宿的,一律将留宿人员迁出;凡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的,一律予以查封;凡是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公共区域的外窗设置铁栅栏影响人员疏散的,一律拆除;凡是未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及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照明,经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凡未依法办理建审、验收或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手续的,一律在奥运会前补办,对存在现实火灾危险性、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群死群伤和重大财产损失的,一律停止使用;凡是对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坚决依法处罚,决不姑息。
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发生火灾事故和经常违法违章的单位要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执法处罚力度。
五、加强信息上报工作。各单位要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活动及时部署,认真统计,开展检查,并将各单位的工作方案于7 月30 日前,统计数据、检查情况于9 月30 日前通过文件传输到防火部重点一处。
总队将组织督察组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并纳入全年执法质量考评。
附件:1.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
2. 人员密集场所统计表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1 :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
根据《北京市消防条例》、公安部“61 号令”、北京市政府“143 号令”等有关规定,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达到如下标准。
一、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机构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管理人员、消防管理职能部门明确。
(二)建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例会,每月不少于一次,会议要有记录。
(三)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开展消防培训和演练,且有完整记录。
二、健全完善消防安全制度
(一)健全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其主要内容应当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二)健全完善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三)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三、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一)人员密集场所应依据国家相关消防技术规范及地方消防强制性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
(二)不准擅自关闭、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及相应的消防联动设备。
(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室内消火栓系统水泵的控制控制柜应处于自动控制位置。
(四)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不应埋压、圈占或遮挡。
(五)展品、商品、货柜、广告箱牌等的设置不应影响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自动喷水灭火喷头等设施的正常使用。
(六)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七)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用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期间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八)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设置位置应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点,不能埋压、遮挡灭火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九)消防控制室每班值班人员不应少于2 人,必须持证上岗;值班人员要熟知熟记《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内容,并对消防中控室的设备能够熟练应用、正确操作。消防控制室应有设备运行等情况记录。除值班用品、火情处置用品外,消防控制室不能堆放其他物品。
四、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开展经常性的全员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必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消防安全培训应有培训记录,培训记录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参加培训人员签字等。
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
人员密集场所应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演练应以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人员疏散、安全措施等内容为重点,使员掌握消防设施的功能,并会熟练操作,做到“两知三会”即知防火常识、知灭火常识,会报火警、会自救逃生、会协助救援。
五、认真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安全检查
(一)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二)人员密集场所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 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 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 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9. 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 防火巡查情况;
11. 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2. 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六、火灾隐患的整改
人员密集场所对防火巡查、防火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对于当场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火灾隐患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承诺书篇三
为有效加强xxxxx社区辖区各单位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管理工作,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确保辖区和谐稳定,特作以下安全防范承诺:
一、车站场所严格落实对旅客行李及人员携带违禁物品的检查,确保旅客旅行安全,杜绝公共安全隐患。
二、超市及网吧人员密集场所严格落实开包检查制度,加强对金属器具及可疑固体及液体的检查力度。对网吧人员切实采取实名登记制度。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承诺书篇四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和治理商贸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各类安全隐患,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相关单位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公共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领导组织。
三、监管范围。
从事商贸经营行为的大型商场、超市等商贸流通企业。
四、监管内容。
(一)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
1、重点排查治理商贸领域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装修装饰材料、电路线路老化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及维护管理。
2、排查治理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安全隐患。
(二)督促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1、检查督促商贸企业建立并严格落实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以及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明确安全责任。
2、检查督促商贸企业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完善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3、检查督促商贸企业加强全员安全教育,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
4、督促商贸企业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五、具体实施步骤。
(一)行业部门做好安排部署。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商贸领域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各商贸企业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抓好落实,并要求企业全体职工积极参。
(二)企业做好自查自改。指导、部署商贸领域全方位做好自查自改工作,必须不定期对本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排查率要达到100%,做到无一遗漏。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立即整改。
(三)行业部门做好督查检查。行业主管部门必须成立检查组对本领域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不定期的专项督查检查和企业自查整改情况。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进行督查。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提高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人密场所安全监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是人密场所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
(二)加强学习培训。行业主管部门要定期指导商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学习和培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确保学习、培训取得实效。要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重点指导和督促人员密集场所有关单位落实防火巡查制度,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切实提高单位的自防自救能力。对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未做到消防“三懂三会”(即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三)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加大对消防安全的宣传力度,在商贸流通领域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对进入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购物的群众进行教育,学习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逃生方法。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及时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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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承诺书篇五
摘要:近年来各地人员密集场所火灾成上升趋势,火灾损失的比例不断增大,尤其是面积小、条件简陋的公共娱乐场所给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从而引发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本文主要介绍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的成因及特点,并提出了一些防范措施。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待生活的品位也在迅速增长,对于一些人员密集场所的环境要求和空间要求也就更高,现在一些宾馆、饭店、歌厅、舞厅从以前的几十平方米到现在的上千平方米,室内装修也越来越奢侈、豪华,甚至很多都是可燃材料装修;更为严重的是有的场所缺少安全出口、堵塞安全出口,占用消防设施等严重的违规问题,这些问题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笔者结合工作实际,主要就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的成因及预防对策问题进行探讨。
(一)场所所在建筑使用性质变更。酒吧、网吧、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很少使用独立的建筑,经营者一般都是租用建筑物的一部份进行装修和改造,有的是在商场、办公楼的某个楼层,有的在停用的仓库或厂房内,有的在居民住宅楼首层,有的甚至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这些建筑原设计不是用作人员密集场所,内部的消防设计不能满足人员密集场所的相关要求。将这些建筑随意改为人员密集场所不仅改变了建筑的使用性质,也给场所带来了“先天性的火灾隐患”。
(二)建筑面积比较小。一般为几十或几百平方米不等,通常设置在建筑底层,楼层高度4~5米。租赁户或经营户为“充分”利用空间,将楼层分隔成两层,有的甚至在中间形成一个小中庭,由于底层楼层分隔必然会引起安全出口数量不足,人员聚集的多,人员疏散困难。这是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重要原因。
(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项目的多样性。酒吧、网吧、卡拉ok房、美容美发店、茶艺楼等,应有尽有。
(四)装修相对高档化。由于商业需要,最大限度地吸引顾客而赢利,往往因造型和突出宣传效果而采用大量木材、塑料、纤维织品等可燃易燃材料进行装修,直接导致火灾荷载大幅度增加。
(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设置的门多数是推拉门、转门等,门向内开启,而且有的还在门口1。4米范围内设置踏步;疏散通道采用木板等可燃材料搭建,宽度不够;室外疏散小巷宽度达不到3米的要求。
(一)违章装饰装修。《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明确规定了建筑物顶棚、墙面等部位以及窗帘、帷幕等装饰织物必须满足的燃烧性能等级要求。然而有的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单位任意降低防火标准,人为造成很多火灾隐患。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用火用电、防火检查、控制室值班、员工培训、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火灾隐患整改、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以及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必须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的虽然建立了一些内部管理制度,但不符合本单位或公共场所安全管理的实际,制度内容不具体、不全面,有的规定内容与现行消防法律法规规定不相一致,缺乏可操作性。
(三)某些人员密集场所未经消防审核,有的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或随意改变建筑物内部结构,擅自改变场所的使用性质;有的验收不合格就投入使用,而与之相匹配的消防安全基础设施没有跟上,事后又无法弥补,有的消防水压不足、室内消火栓数量不足,致使消防设施先天不足,留下了火灾隐患,增大了发生火灾的危险性。
(四)消防器材和安全疏散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设置位置不够合理。有的建筑内部缺少自动消防设施或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一旦发生火灾事故,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1。从源头抓起,严把“四关”
三是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素质。营业性场所要加强员工的消防宣传培训,要组织员工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消防安全常识,开展警示教育,以增强员工的消防法制意识,增长消防安全知识。新员工必须通过消防安全培训方可上岗,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证件后方可上岗值班。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通过培训,要使每名员工自觉提高消防意识,主动消除火灾隐患;四是积极采取不燃化防火处理。严格控制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饰)顶棚、墙面、隔断、地面等;对于增设的楼梯、室内楼板应符合建筑耐火等级的要求,钢楼梯可采用涂刷防火漆、外包混凝土等措施予以防火保护,楼板应采用符合耐火极限要求的材料;对设置有厨房的,应采用实体墙与其他部位分隔开。
(二)对场所管理的基本要求。
六是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应保持疏散通道畅通,通向疏散出口的主要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2。0m,其他疏散通道净宽度不应小于1。5m,且走道地面上应划出明显的标示线。员工集体宿舍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h,且应砌至梁、板底。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公安部第107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6—),中国技术出版社。
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中国技术出版社。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承诺书篇六
为有效加强xxxxx社区辖区各单位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管理工作,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确保辖区和谐稳定,特作以下安全防范承诺:
一、保证单位(场所)安检器具、防卫装备配备到位,开包检查设立专人,严格落实开包检查工作制度。
四、车站场所严格落实对旅客行李及人员携带违禁物品的检查,确保旅客旅行安全,杜绝公共安全隐患。
五、超市及网吧人员密集场所严格落实开包检查制度,加强对金属器具及可疑固体及液体的检查力度。对网吧人员切实采取实名登记制度。
十三、成立防暴防恐应急分队,及时制定《防恐防暴应急预案》。
十四、以上承诺在本单位严格落实,如发生承诺范围内的安全隐患事故,由本单位负责。
承诺单位:
负责人:
承诺时间:年月日。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承诺书篇七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自身的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防安全,我单位郑重向社会承诺如下: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单位内部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
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我单位将自愿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严格按照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做好消防工作,若有违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重庆市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
承诺单位: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承诺书篇八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更好地遵守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特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安全组织网络。完善消防安全各项规章制度,按照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义务,落实各项防火安全职责和措施。
二、进一步加强消防宣传和教育。深入推进消防教育进课堂,做到课时、教材和师资“三落实”,确保学生受教育率达到100%,努力提高学生消防意识及自护自救能力。
三、全面排查治理学校的消防安全隐患。努力做到“七个立即”。即:
1、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遮挡安全出口的,立即改正;
2、宿舍和教室等公共区域外窗安装影响人员逃生和应急救援金属护栏的,立即拆除;
3、违章使用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电炉等大功率电器的,立即清除;
4、违章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立即整改;
5、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事故广播损坏的,立即修复;
6、消火栓、灭火器具失效及自动灭火、自动报警系统损坏的,立即修复;
7、出租校舍给外单位经营,消防安全设施不落实的,立即停止出租。
以上系我校做出的保证,我校将信守承诺,若有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我校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承诺书篇九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维护公司的财产安全,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事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司将严格履行以下承诺:
一、认真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个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职责,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制定本公司灭火和应急疏散救援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三、按要求如实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日进行防火巡查,每周对公司所有消防设施进行检查;部门负责人在上下班之前进行防火检查;员工每日进行岗位检查。对检查、巡查应做好记录,如存在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及时整改。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及时上报给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责任人,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四、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消防器材和疏散标识,并经常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不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每季度对公司的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五、严格执行用火、用电、用油和用气制度,不乱拉电线和违规使用大功率电热器等,不违法使用、存储、经营各种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
六、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对每一名员工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有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部门、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真正达到起火部位员工1分钟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在3分钟内形成第二灭火力量,成功扑救初期火灾。
七、建立本公司的义务消防队,配备基本防护装备,每月进行综合培训一次,每半年进行演练一次。
八、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栏,每月出一期消防宣传专刊,告知全国每月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和防火知识。
九、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
本公司严格接受消防部门的监督管理,未履行以上承诺的,自愿接受消防部门的处罚。
承诺单位: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承诺书篇十
讲话稿。
希望你满意。
同志们:
为进一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天,我区在这里举办社区消防安全培训班。下面,我就如何做好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社区是社会的基本组成单元,随着城区规模的不断扩大,社区数量也越来越多,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实践证明,加强村委会和社区消防工作,可以有效提高防范火灾的能力,从而确保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到推进社区消防工作的重大意义,务必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照区政府创建国家级平安社区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全力做好社区消防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突出重点,努力构建社会共建的良性机制。
安全生产重点在基层,关键在基础。各街道、各社区(村)要发挥群防群治的优势,调动基层组织的积极性,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工作。把安全生产双基工作与社区消防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丰富安全社区建设的内容,强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一是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由办事主任任组长,分管消防工作领导、各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主任任副组长,明确社区及村委会消防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的职责,建立社区的消防安全责任制、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设施管理、火灾扑救等制度,不断规范社区消防管理;二是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主任是本辖区消防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要突出管理服务功能,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同时积极按照社区消防四个能力建设标准以及农村防火规范的内容和要求,具体负责筹划和组织开展好社区消防四个能力建设和农村防火工作。三是各社区工作站要和社区民警、社区保安协作配合,组成社区义务消防队,利用站内配备的灭火器、水带、水枪等消防器材,积极开展日常训练和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做到一旦发现火灾能够及时报警、扑救;四是公安消防部门要强化对社区消防四个能力建设的业务指导工作,帮助社区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组织、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并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和上级对社区四个能力建设以及平安社区的验收工作。
三、强力推进,确保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宣传培训要到位。针对社区、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的实际情况,以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为主要内容,从提高社区居民、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出发,使他们掌握基本的防火知识、灭火技能和火灾逃生方法。积极构建全方位的社区宣传阵地,通过消防大队在各社区设置消防宣传标牌、温馨提示牌、消防宣传标语等宣传设施,在小区内营造良好的消防宣传工作氛围。本着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为宣传。通过在利用社区活动室建立“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中心”、悬挂消防警示标识、发放消防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消防宣传力度,使消防宣传融入居民生活,让广大群众在休闲放松的同时掌握消防知识,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协调配合要到位。社区消防安全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单靠某一个部门或单位不能实现最终目标,需要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各有关部门要在区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利用各种资源,运用综合治理机制,扎实做好社区安全生产工作。区安监局和大武口消防大队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及时调度和管理创建工作,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努力构建“政府引导、部门协作、社会支持、社区主体、全员参与、共筑共建”的社区安全工作新格局。
(四)督导检查要到位。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要健全各项消防。
规章制度。
包括社区消防宣传制度、检查(巡查)制度、业务学习制度、例会制度等并确定专职人员受理群众消防举报开展消防咨询服务。要将社区居委会人员、社区警务人员、社区义务消防队等进行分工整合做到人员到位、管理到位、责任到位定期召开社区消防会议加强消防知识培训和隐患排查。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大对社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对工作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彰;对敷衍了事、工作拖沓、收效甚微造成严重安全生产事故的要及时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同志们,社区安全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创建安全社区为载体,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化配合,全面提升基层安全管理水平,为促进全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
谢谢大家!
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首先非常感谢安义县消防大队对我们雄鹰铝业消防安全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同时由衷感谢安义县消防大队毛排长等首长亲临雄鹰铝业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班授课。
自雄鹰铝业组建以来,公司始终坚持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企业的日常管理,并列为企业的头等大事来抓。目前,我们公司已经建立了一系列的消防安全制度和防范措施的同时,还组建了义务消防队。我们通过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的内部培训,从而强化了员工队伍的消防意识,提升了员工的消防业务水平,我们的员工队伍在危机情况下能够经受住考验,并具备挺身而出的精神和勇气。消防安全是关系到公司财产、利益的大事,也和每一位员工的生命安全、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我们每一位员工都应该做到能积极主动地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我们要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的工作当中去,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为我们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此次培训对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起到了科学的指导作用并将此次培训内容传授给全体员工,在企业内部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意识,加大日常检查力度,杜绝火灾隐患,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谢谢大家!
同志们: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为民谋福,为己消灾”,是对人民群众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我们常说“平安是福”,“为民谋福”就是保一方平安,保一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这也是我们干部应尽的基本职责。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全镇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员举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目的是通过集中学习的方式,帮助大家学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全面了解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明确下一步工作任务,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以此推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
今年1-4月份我镇各类事故共发生196起同比下降41.84%,事故造成3人死亡同比下降75%,17人受伤同比下降37.04%,从统计数据看我镇安全生产形势基本保持稳定并趋于好转,但是我们要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思想上不能松懈并且充分认识到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同时我们要正确认识我镇的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我镇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点就是“量大面广”,据不完全统计,我镇有2万多家生产单位,仅民居企业和家庭作坊就有3200多家,并且这些企业大都以“通天房”作为生产场所,随意搭建木质阁楼,设置厨房,前店后厂,下店上厂,厂库结合,存在相当大的安全消防隐患,靠职能部门、靠安监部门一家是无法从根本上扭转被动局面的。另外,我镇广大的生产经验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企业和员工缺乏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安全意识淡薄,重生产轻安全,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组织生产,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严重,这些存在的问题有待于我们的各职能部门和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共同努力解决。今天我们举办这期培训班是大街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好机会提高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的能力。增强安全意识,最大程度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下面我就培训提几点要求。
一要集中精力,抓好学习。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提高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改进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方式的有效途径。各参训人员在培训期间一定要集中精力,排除干扰,以求知、求学、虚心的学员角色,认真听讲,做好笔记,确保取得良好效果。
二要联系实际,促进工作。学习的目的在于运用,大家要相互交流,相互借鉴,把学习到的知识,运用到消防安全管理上,抓好落实,确保长治久安。培训老师要结合我镇实际,要以提高安全员法律法规意识为重点,以转变思想理念为核心,增强针对性,实用性,做到有的放矢,切实解决当前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和矛盾。
三要严明纪律,提高效果。本次培训是经镇委、镇政府同意进行的,各参训人员要克服困难,按时参加培训,要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尊重教员劳动。安监局要加强管理,对参训者实行考勤,无故不参加培训的安监局要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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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承诺书篇十一
为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和治理商贸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各类安全隐患,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相关单位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公共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领导组织。
三、监管范围。
从事商贸经营行为的大型商场、超市等商贸流通企业。
四、监管内容。
(一)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
(二)督促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五、具体实施步骤。
(一)行业部门做好安排部署。
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商贸领域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各商贸企业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抓好落实,并要求企业全体职工积极参。
(二)企业做好自查自改。
指导、部署商贸领域全方位做好自查自改工作,必须不定期对本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排查率要达到100%,做到无一遗漏。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立即整改。
(三)行业部门做好督查检查。
行业主管部门必须成立检查组对本领域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不定期的专项督查检查和企业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提高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人密场所安全监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是人密场所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
重点指导和督促人员密集场所有关单位落实防火巡查制度,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切实提高单位的自防自救能力。对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未做到消防“三懂三会”(即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三)加强宣传教育。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加大对消防安全的宣传力度,在商贸流通领域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对进入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购物的群众进行教育,学习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逃生方法。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及时曝光。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承诺书篇十二
为确保消防安全,防止火灾事故,我单位承诺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制定、完善和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确保制度统一悬挂,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在关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
二、严格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消防安全责任,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到位。
三、制定消防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各种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自我防卫和自救能力,使单位达到:有能力检查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自我宣传教育培训的建设要求。
四、加强对现有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五、在本单位公共场所:提醒公众所在场所的火灾危险性;提示公众所在场所的安全逃生路线和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以及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如何正确逃生自救;只提示该处灭火器和逃生设备的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的“三个提示”。
六、实行领导负责制,严格按照规定的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和频率对本单位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实行夜间值班检查制度,确保消防安全重点岗位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
七、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消防疏散计划,利用现有消防设施,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演习。
八、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员工系统学习消防法律,提高法律意识和消防安全知识。
九、监督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本单位自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明确责任人,积极投入资金,组织人力物力,严格按照要求实施整改,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十、发生火灾事故,依法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承诺单位: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承诺书篇十三
为顺利应对突发事件,妥善处置校园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等突发事件给学校师生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紧急疏散演练方案。要求全体师生熟悉方案内容,认真按方案程序执行,活动方案如下:
一、安全理念及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定位定事,责任重于泰山。
2、坚持预防为主,安全有备,群防群治的原则。
3、坚持遇事冷静、沉着应对、积极处置的原则。
二、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信息联络员、广播员:
后勤保障员:
三、本预案的启动标准:
当发生火灾等危及人身安全的突发事件或学校进行演练时,立即启动本预案。
四、报警程序:
1、根据火情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xx小学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抢救”,待对方询问完放下电话后才能挂机(火情第一发现老师负责);并迅速向校长汇报;彭利丹负责向120求救,校长向中心校领导汇报情况。
2、门卫值班人员负责打开学校大门,然后在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全体保安人员成立警戒组维持学校大门秩序。同时如情况需要,学校老师要听从领导的统一指挥与调配。
五、演练时间及警报:
时间:每学年1次。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承诺书篇十四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消防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省、州县有关文件精神,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自2011年11月10日至2011年11月15日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5天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为确保专项治理行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人员密集场所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和提高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素质为目的,组织公安、民政、教育、卫生、安监等部门和单位,集中力量打一场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战。通过专项整治,重点整改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关停取缔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督促单位认真贯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单位员工消防安全素质,提高重点单位法定责任人对消防安全的重视程度,保障疏散设施完好和安全出口畅通,坚决遏制重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
组长:杨益艳(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李忠祥(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员:杜应堂(乡党政办主任)。
罗国柱(乡人武部部长)。
卢颖(乡派出所副所长)。
潘朝刚(乡安监站站长)。
张举(乡民政办负责人)。
韦婷(乡教辅站站长)。
王发益(乡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派出。
所,办公室主任由卢颖同志担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
三、专治整治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整治范围:符合本乡整治对象有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的集体宿舍,医院的门诊、病房。
(二)专项整治的内容。
人、幼儿、住院患者、学生、员工休息时间,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
急照明灯损坏灌失效的;常闭式防火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以及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
3、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
置铁栅栏的;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包括集体住宿的学生、幼儿、老人、住院患者和员工休息的房间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
4、人中密集场所应设置自动消防设施而未设置的;自动消。
防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室内可燃物多且缺乏水源影响火灾扑救的。
5、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材料不符合消防安全。
要求的。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未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的。
四、整治措施。
(一)对存在专项整治第一项内容方面问题的,应依法责。
令立即关闭,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
(二)对营业性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
出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整改,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立即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产停业的立即责令停产停业,该改变使用性质的立即改变使用性质,以确保安全。
(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专项整治第三项内容方面问题的,要责令单位立即拆除护栏;对拒不拆除的,组织有关执法部门强制拆除。
(四)对人中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应急照明灯、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法律法规行为的,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五)人员密集场所的装饰材料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进行取样并组织鉴定性检查;对存在隐患无力整改或拒不整改的,责令停业整改。
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未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的,应立即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七)对拒不履行执法部门作出的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等处罚决定的,相关执法部门应当依法提请法院强制执行。
(八)人员密集场所如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督促其做。
到“四个明确”,即明确整改火灾隐患的基本情况、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并澄清底数,登记造册。
五、方法步骤。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整治工作阶段计划和具有操作性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落实。
(二)集中整治。各单位自查,并根据公安派出所的整改。
要求,筹措资金,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对自身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整改。
(三)监督检查。乡检查组要对本辖区内属专项整治范围的场所逐一进行监督检查。
(四)总结验收。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对专项整治工作。
进行验收总结,对专项整治工作成绩突出的有关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专项整治工作走过场、措施不落实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六、整治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从讲政、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真吸取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正确处理消防安全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关系,把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发扬以往专项。
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通力协作,加强协调沟通,形成整治合力。在这次专项整治中,要针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疏散设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依法作出处理。凡是在此次专项整治中被依法责令停业整改和关停取缔的单位及场所,报相关部门吊销其有关证照,并向社会进行公告。
(三)加强宣传教育,把握舆论导向。充分发挥舆论监督。
作用,对群众举报的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及其它有关消防安全的问题一查到底,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予以曝光。同时,将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纳入社会公益宣传的内容,不断增强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切实贯彻“综合治。
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各有关单位要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制度,大力加强经常性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监督管理新机制。
(五)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严惩违法违纪行为。专项整治。
工作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对在限期内未整改坚决依法停业整改,并从重从快处理严重违返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对于干扰、阻挠专项整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处理;对于在专项整治工作中领导不力、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注重联络,畅通信息。“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
相关单位要指定专门信息员负责信息报送工作,重大紧急信息要及明上报,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乡党委、政府。
(此页无正文)。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五日。
主题词:消防安全治理方案抄报:县政府抄送:县安监局。
威旁乡党政办公室2011年11月5日印发。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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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承诺书篇十五
一、基本情况。
我校教学区为五层楼,办公区为四层楼,室内活动区为七层楼。
1、现在消防栓12个,有水带喷枪20个(缺4个)。
2、灭火器各楼层2个。
3、安全出口,紧急疏散出口标志全,位置准确。
4、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通道无封堵,占用锁闭情况。
5、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公共区域外窗均没设置铁栅栏、护栏。
二、存在问题。
1、各楼层均无防火隔离门。
2、应急照灯数量不足。
3、无室外疏散楼梯。
三、整改情况。
1、8月19日前我校将完成应急照明灯的安装,并进一步完善消防器材,保证数量充足,位置准确。
2、9月份我们将举办学生安全自救自护知识讲座、观摩及图片展。
3、防火隔离门及室外疏散通道还要请局协助解决。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承诺书篇十六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管理人员、消防管理职能部门明确。
(二)建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例会,每月不少于一次,会议要有记录。
(三)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开展消防培训和演练,且有完整记录。
二、健全完善消防安全制度。
(一)健全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其主要内容应当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三)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三、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一)人员密集场所应依据国家相关消防技术规范及地方消防强制性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
(二)不准擅自关闭、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及相应的消防联动设备。
(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室内消火栓系统水泵的控制控制柜应处于自动控制位置。
(四)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不应埋压、圈占或遮挡。
(五)展品、商品、货柜、广告箱牌等的设置不应影响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自动喷水灭火喷头等设施的正常使用。
(六)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七)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用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期间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八)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设置位置应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点,不能埋压、遮挡灭火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九)消防控制室每班值班人员不应少于2人,必须持证上岗;值班人员要熟知熟记《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内容,并对消防中控室的设备能够熟练应用、正确操作。消防控制室应有设备运行等情况记录。除值班用品、火情处置用品外,消防控制室不能堆放其他物品。
四、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开展经常性的全员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必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消防安全培训应有培训记录,培训记录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参加培训人员签字等。
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
人员密集场所应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演练应以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人员疏散、安全措施等内容为重点,使员掌握消防设施的功能,并会熟练操作,做到“两知三会”即知防火常识、知灭火常识,会报火警、会自救逃生、会协助救援。
五、认真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安全检查。
(一)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二)人员密集场所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六、火灾隐患的整改。
人员密集场所对防火巡查、防火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对于当场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火灾隐患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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