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是提高工作与学习效率的一个前提。做好一个完整的工作计划,才能使工作与学习更加有效的快速的完成。计划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计划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扬州市直招生意见和建议扬州市招生计划篇一
1. 市教育局根据公办初中学校的分布、规模和本年度生源分布情况,划定市直公办初中和各区所属初中施教区的边界。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入学、连片成块、不留空白”的原则确定所属学校施教区,为每一位适龄儿童发放义务教育公办学位卡。个别学校有空余学额时,要采取公开报名和随机派位(如采取摇号等)的方式确定择校生的录取。
2. 广陵区、开发区、邗江区和蜀冈-瘦西湖风景区中属原维扬区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如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长期吃住地)在市直初中施教区范围内,其《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分别由所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集中报市中招办。市中招办审核确认后统一发放《市直初中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
3. 公办初中实行划区相对就近入学。学生父母在市区长期固定居住在属于自己产权的房屋(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或租住在属公有产权并领取房屋租赁证的房屋(包括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统称公租房)是确定学生就读学校的主要依据,学生户籍、房产证和长期吃住地应保持一致,凡不符合“三一致”要求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安排就读。学生父母在施教区内外均无房产,但随其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父母无房证明)。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未入住的期房、租住房不作为施教区内住户房产认定,学生就读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安排。热点公办初中学区内的住房(非新开楼盘),申请入学学生的父母应在今年5月20日前办理好房屋产权及户籍手续,并实际居住,每套住房三年内只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外),除上述情况外,则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从2015年起,申请入学学生的父母房屋产权及学生和其父母户籍手续办理完备时间均应达到1年以上,方可申请入学;否则,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各学校严格按照划定的施教区招生,一律不得以“特色班”、“特长班”、“实验班”等名义进行招生,对所有招收的初一新生进行均衡分班。严格防止部分公办初中出现大班额现象。
4. 在划区招生的基础上推进九年一贯对口直升。梅岭中学京华城校区与育才小学西区校实行单校划片、对口直升;扬州市翠岗中学、邗江中学教育集团北区校(维扬中学)等初中学校实行学区基础上多校划片;扬州教育学院附属中学与扬州市汤汪中学组团办学。
5. 6月29日,市教育局统一公布市直公办初中施教区。6月30日—7月5日,学生按《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到指定的初中学校报名,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施教区内的学生,逾期不报名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市直民办初中招生
1. 坚持“学校申报——教育局审批”的招生计划审批程序,各民办学校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师资状况向教育局申报招生计划,经审核批准后按审批的计划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一律不得以“特色班”、“特长班”、“实验班”等名义进行招生,所有招收的初一新生都实行均衡分班。
2. 凡选择扬中树人、扬大附中东部分校的学生,只能选报其中1所学校。两所学校统一于6月30日-7月4日进行报名、录取并公布招收的学生名单。
3. 民办学校如招收无《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的市区以外学生,则应要求学生和家长提供书面入学申请,出示未被其他学校录取的相关证明材料。因学生和家长弄虚作假或学校违反规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学生和招生学校自行承担。
4. 扬中教育集团树人学校招生按照“民办学校既自主办学,又承担部分教育公平责任”的要求,采用公开电脑摇号和学校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录取。今年树人学校在报名学生中采用公开电脑摇号方式录取450名初一新生,其余由学校自主招生。
(三)宏志班招生
根据市直初中布局调整的需要,今年继续由扬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和扬州市第一中学联合举办初中宏志班。家庭困难的学生可凭民政部门每年核发的《扬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扬州市区特困职工特困证》等证明材料,并提出书面申请,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到田家炳实验中学与扬州市第一中学联合举办的宏志班就读。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的困难程度给予一定的资助,资助标准与扬州市第一中学初中宏志班相同。凡要求到两校联合举办的宏志班就读的学生,须于7月1日携带上述证明材料和书面申请到扬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报名,同时提交《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
扬州市直招生意见和建议扬州市招生计划篇二
按照2016年出台的《关于调整完善全市初中地理、生物会考方案的说明》要求,“2016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在2019年参加中考升学时,地理、生物学科会考成绩均达到b及其以上等级的在升学时方可享受热点高中指标生待遇;会考成绩达c及其以上等级者方可报考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市直热点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包括原有计划、扩招计划)的70%作为定向指标生按学生数均衡分配到区域内的初中学校,要求地理、生物学科会考成绩均达到b及其以上等级方可享受。会考成绩达c及其以上等级者方可报考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
在外市参加会考的考生,会考成绩合格一律转换成c等级,可以报考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但是不能参与定向指标生分配。在初二年级参加地理、生物会考时成绩为d等级的学生可以申请补考,补考成绩合格作为c等级处理;如果初二年级会考成绩为c等级及其以上等级者一律不得参加补考。因有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在初二年级不能参加会考的考生,在初三年级第一次参与地理、生物会考时,成绩呈现方式与同时考试的初二年级学生一致。
今年中考时间为6月16-18日。从2018年中考开始,道德与法治和历史考试合场、分卷,中间间隔10分钟用于试卷收发、学生不离开考场。初二地理、生物考试时间分别为6月19日上午 9:00—10:00 和10:10—11:10,地理和生物考试合场、分卷,中间间隔10分钟用于试卷收发、学生不离开考场。
3.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实施优待政策。
4. 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招收“借读生”、“旁听生”
按省新高考方案,普通高中学生从高一开始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需要客观记载学生在每学期、每学年发展过程,包括一系列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有一定的遴选程序,需要在班级、学校范围内公示,并录入和报送省统一平台,综合素质评价将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普通高中学校招收“借读生”、“旁听生”将无法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所有普通高中学生高考和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地点必须与学籍所在地一致,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扬州市直招生意见和建议扬州市招生计划篇三
(一)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热点高中指标生分配办法是鼓励学生就近入学、促进初中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今年入学的初一新生,到2017年中考时,江苏省扬州中学、扬大附中、新华中学等热点普通高中将不少于70%的招生指标定向分配给所有公办和民办初中学校。定向指标生分配办法:定向指标数的70%按照各初中学校学生数平均分配到所有初中学校,其中公办初中根据在校生数分配,民办初中根据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内招收的实际学生数分配;定向指标数的30%参照学生数和教学质量分配到公办初中学校和实施电脑派位招生的民办初中学校,适当向实施小班化教学的公办初中倾斜。定向指标生录取根据各初中学校定向指标分配数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分数控制线为中考总分的85%。享受定向指标生资格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在该校读满三年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二)加强初中招生政策的宣传。市区各小学要向应届毕业生家长大力宣传今年初中招生的政策和日程安排(见附件),有序完成招生、入学工作。要重点对小学毕业生进行正确的升学指导,宣传义务教育免费就近入学、严格控制择校生比例政策,引导学生和家长理性、有序入学,减少盲目、非理性择校行为。各小学、初中学校要充分利用家长会、家校通、校讯通等渠道,将今年的招生政策宣传到每一位家长,全面阐述招生政策内容,特别是让小学六年级家长知晓就近入学的意义,充分宣传今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在2017年中考时热点高中学校不少于70%的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大幅提高指标生录取率等政策的优势。
(三)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纪律。市教育局强化对初中招生工作的领导,加强招生过程监管,确保招生方案顺利实施和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各地、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招生序时进度要求,不得在规定时间前招生,也不得拖延招生时间,凡在6月30日前进行的招生行为均属违规招生,教育行政部门不得给违规招收的学生建立学籍。所有初中学校招生一律不得与社会培训机构挂钩,一律不得参考社会培训机构提供的学生测评成绩等一切信息。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制度,市区小学毕业生到各初中(含民办)学校报名时均须出示《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各初中学校录取市区学生时应要求学生提交《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任何学校都不得录取无《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的市区学生。各初中校均须凭《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到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初一新生学籍。要严格规范学籍管理,新生在公办学校办理注册、登记或在民办学校注册、缴费后即已取得该校正式学籍,学生不得无故退学,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坚持学生学籍与就读学校必须一致,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充分利用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小升初学生登记、随机派位及遏制学生无序流动等提供基础性保障。招生期间,市教育局设立网上招生信息平台,市直各学校要定期向市中招办上传招生信息,接受监督检查。
附件:《2014年扬州市直初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扬州市教育局
2014年5月20日
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5月20日印发
共印190份
2014年扬州市直初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扬州市直招生意见和建议扬州市招生计划篇四
告家长书中将进一步阐述有关高中招生政策重点,包括实行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办法,让学生和家长阅读、知晓,旨在方便各位家长、学生选报学校,避免因为不了解政策而产生误解,影响学生升学。
告家长书明确告知家长根据志愿选择学校是每位考生的权利,服从志愿录取的结果是每位考生应遵守的承诺。考生一旦通过志愿被录取,无论是否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登记和缴费,均不得再选择其他学校,其他学校的录取也无效。同时,学生通过志愿录取后,必须在规定时间(30日下午5:30)前到录取学校办理新生登记并缴费,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其他学校不得录取。学生通过志愿录取后,如果不在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办理新生注册并缴费,就丧失升入普通高中的机会。告家长书明确告知家长,学生在办理注册登记并交费后,不得无故退学,不得再选择其他学校,其他学校的录取也无效。如不遵守这些规定,学生将不能取得普通高中学籍,不能参加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
告家长书公告了高中招生的序时进度,便于家长及时掌握招生进度,及早安排参与时间。
告家长书强调,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可选择扬州中学、扬大附中、邗江中学、新华中学、扬中树人、扬大附中东部分校、扬州市一中、北京新东方扬州外国语学校、广陵区红桥高中,不能参加其他县(市、区)公办学校的报考录取工作,违规选报录取的学生不能取得普通高中学籍,不能参加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
告家长书详细介绍了普通高中志愿表填报事项,包括志愿填报方法、确认方式、更改时间等内容。志愿网上填报后,由生源学校打印并由学生家长在《志愿表》和《告家长书》上签名确认。考生及家长应审慎选择,自主填报,学校不得干预或强迫。志愿填报后,学生及家长还可于6月20-21日到市中招办安排的志愿更改地点进行更改志愿(具体操作说明另行公布),并签字确认,在此期间只能进行一次志愿更改,考生所在初中学校在此期间不得安排学生集中到校、集体活动以及阻止学生前往变更志愿。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由于填报志愿失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及其家长负责。
告家长书对“高中志愿录取通知书”或“市场准入证”的用途及其使用办法作了介绍。
各位家长应该细致阅读招生政策,根据学生成绩、学习潜力和特长,谨慎选择学校,认真填写志愿表,并签字确认。
扬州市直招生意见和建议扬州市招生计划篇五
1、军人子女录取加分,依据《扬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试行)》(扬政联〔2014〕3号)办理,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中考实考成绩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后方可享受加分政策,优惠加分依据今年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进行测算。革命烈士子女加分政策,参照军人烈士子女执行。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除烈士子女由双拥办出具材料外,其他需要由军人所在部队师旅以上政治机关出具证明,扬州军分区政治部审核。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录取加分,依据《市应急局 市教育局转发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扬应急〔2019〕39号)办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中考实考成绩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后方可享受加分政策,优惠加分依据今年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进行测算。2019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由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处出具证明,扬州军分区政治部审核。
3、扬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优先录取办法,依据《扬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保障实施办法》(扬办发〔2018〕11号)办理。高层次人才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在中考成绩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的情况下,实行优先录取。具体服务对象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专家,江苏省“双创计划”引进的顶尖人才;在管理期限内的省“333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江苏省“双创计划”引进的领军人才和双创团队核心成员,扬州市“绿扬金凤计划” 引进的顶尖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在管理期限内的省“333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扬州市“绿扬金凤计划” 引进的双创团队核心成员和领军人才;在管理期限内的省“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凡高层次人才子女需要报考普通高中的向市高层次人才管理和服务平台提出申请,并填写《扬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由市人才主管部门审核。
4.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的考生加10分录取。
5.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录取。
6.从2019年起对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实施优待政策。按照省公安厅、教育厅《关于做好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意见》(苏公通〔2018〕41号)文件要求,做好优待对象的教育优待工作。优待对象范围:全省公安系统烈士的子女;全省获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简称“公安英模”)荣誉称号民警的子女;全省公安系统因公牺牲民警的子女;全省公安系统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的子女。上述人员因公牺牲、伤残或被授予荣誉称号时,应为公安机关在职人民警察。公安烈士的子女,中考录取时按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的10%加分;公安英模的子女,招生时加30分;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子女,招生时加20分;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招生时加10分。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在中考成绩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的情况下,实行优先录取。
符合上述六种类型的考生,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由毕业学校统一于5月31日前将有关审核表格报市中招办,由中招办汇总后,经扬州教育网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有效。如果考生同时符合几项加分条件,按其中最高的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扬州市直招生意见和建议扬州市招生计划篇六
1. 普高志愿填报(俗称“白表”)办法。
第一,看师范专业报否。如果填报师范专业,则不得选报“四星高中志愿”,可以填报服从东部分校公办学位。
第二,四星高中志愿。考生在扬州中学、扬大附中、邗江中学、新华中学4所四星级高中中最多选择不超过3个志愿。四星高中志愿栏目虽然是平行志愿,但是有顺序,a、b、c志愿是按照考生分数投档后的录取顺序。
第三,“服从东部分校公办学位”栏,如服从东部分校公办学位,则栏目填“服从”。
高中志愿填报后,学生家长必须在纸质志愿表和备署的“告家长书”签名。正反签名缺一不可。
特别提醒:考生所填每一个志愿,都必须做好被其中任何一个志愿录取的思想准备,一旦被某一志愿录取,就必须到该志愿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并由录取学校办理普通高中学籍,考生被志愿录取后,没有任何可能再被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其他普通高中学校也不得录取任何已经被志愿录取的学生,录取也无效,由此造成的不能办理普通高中学籍,不能参加省学业水平测试和高考等一切后果由录取学校和考生及家长负全责,并追究录取学校校长的纪律责任。
2.热点高中的定向指标生。扬州中学、扬大附中、新华中学3所热点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包括原有计划、扩招计划)的70%作为定向指标,按照学生数均衡分配给市直和广陵区、开发区、景区以及生态科技新城的所有公办和民办初中学校。扬州中学、扬大附中原有招生计划中的定向指标生录取时,按照各初中学校原有计划定向指标生分配数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成绩控制线为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扩招计划中的定向指标生录取时,按照各初中学校扩招计划定向指标生分配数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成绩控制在该校非指标生线下50分以内。在录取指标生时先录取原有招生计划中的指标生,后录取扩招计划中的指标生。新华中学无论是原有招生计划中的指标生还是扩招计划中的指标生,录取时在市直、广陵高中招生区域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上均不设分数底线。
无论是原计划指标生还是扩招计划指标生都是分配到相应初中学校的所有考生,而不是指定到个人,具体享受考生是谁,看填报该热点高中a志愿人数、中考成绩情况。在具体录取时,不管考生是谁,也不管考生是中考前填报还是6月20日—21日更改的,只要是a志愿填报该学校(扬中、附中)的,均一样按中考成绩进行排序,录取时先按原招生计划中的指标生数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线以上录取,录满为止。然后开始录取扩招招生计划中的指标生,根据扩招的指标生数,看排序下面考生的考分是否在该校(扬中、附中)非指标生线下50分以内,若是,则视为符合新增指标生计划录取要求,按指标生进行录取, 录满为止。
定向指标生仅限于初中3年学籍和实际就读学校均一致且在平行志愿第一顺序a志愿填报相关学校志愿的学生。考生填报在b志愿、c志愿中的热点高中,考生不能享受b志愿、c志愿相关热点高中的指标生待遇。
3.关于定向指标生资格。定向指标生(包括原有计划、扩招计划)仅限于初中3年学籍和就读均一致且在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填报相关学校统招志愿、地理生物学科会考成绩均达到b及其以上等级的学生。第一,关于初中3年学籍和就读均一致。3年学籍,是指学生必须在初一新生入学当年的10月1日前(新生学籍一般在当年9月建立)在就读学校建立学籍,建立后不得转出、转入,从初一到初三3年内始终在该校;就读一致,是指学生3年都在建立学籍的学校完成课程学习、测试等学习环节,不得到学籍所在学校以外的学校参与课堂学习、测试等学习环节。第二,关于志愿填报。享受扬州中学、扬大附中、新华中学定向指标生的学生必须在“扬州市直和广陵区普通高中招生志愿表”中的“四星高中志愿”a志愿填写相关学校统招志愿;填写b、c志愿则不能享受所填学校指标生。第三,考生的地理、生物学科会考成绩均达到b及其以上等级。第四,往届初中毕业(修业生)及在市区以外学校就读且参加市教育局组织招生的初中毕业生(俗称:往届回扬生)今年已由考试院安排到各初中校办理中考报名手续,这类考生虽然由各初中校办理报名、填报志愿等工作,但不能享受指标生待遇。需要回到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升学的学生,按照省学籍管理规定转学至户籍所在地初中学校参加中考,不享受报名所在地的定向指标生计划,也不占学籍所在学校(转入学校)的定向生指标。第五,坚持指标生公示办法。各初中校必须在校内公示定向指标生资格条件和本校符合定向指标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定向指标生录取后如有举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以作弊论处,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学校责任人的责任。
4.考生志愿更改时间。考生及家长应审慎选择学校,自主填报志愿表,学校不得干预或强迫。志愿网上填报后,学生及家长还可于6月20-21日到市中招办安排的志愿更改地点进行网上更改志愿(具体操作说明另行公布),在此期间更改志愿的机会只有一次。考生所在学校在此期间不得组织学生集中到校或开展集体活动,不得阻止学生前往更改志愿。更改志愿期间考生及其家长更改志愿签字确认后,不得再更改,由于填报志愿失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及其家长负责。
5.普通高中录取实行志愿录取与网上市场招生相结合的办法。扬州中学、扬大附中、邗江中学、新华中学统招生及扬大附中东部分校公办学位学生均通过填报志愿录取,扬州中学中美高中课程实验班、扬大附中苏教国际预科班、扬大附中东部分校民办计划及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实行网上市场招生录取,网上志愿填报办法及其网上市场招生办法另行通知。
录取原则:“高分优先,尊重志愿”。考生要享受报考的四星级高中指标生待遇,必须在平行志愿第一顺序(a志愿)填报该四星级高中。每所四星级高中在录取时,先录取非指标生,后录取指标生,录满为止。
高分优先是指“谁分数高,先投档谁”。按考生中考成绩进行排序,然后从高分向低分逐个投档。
尊重志愿是指“按考生志愿顺序投档”,先投a志愿,再依次投b、c志愿。
6.指标生同分处理办法。录取指标生过程中,如指标生录满出现同分时,按照语数外总分排序,如果语数外总分再相同,以语数总分排序,如果语数总分再相同,同分跟进。
7.网上市场招生。参加普通高中招生的学校通过进入市场招生录取的有:扬州中学中美高中课程实验班、扬大附中苏教国际预科班、市一中和广陵区红桥高中以及树人学校、扬大附中东部分校等民办学校招生。网上市场招生的时间为6月29-30日期间的相应时间,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8.部分普通高中的国际班,是需要提前进行加试取得录取资格,请提醒考生及时关注相关学校网站或电话咨询,以免错失机会。
扬州市直招生意见和建议扬州市招生计划篇七
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属地招生办法。
1.市直、广陵区、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和生态科技新城招生区域的初中毕业生,也就是所有填报市直广陵高中招生志愿表的学生,选报公办普通高中,除了邗江中学、宝应画川高中国防班外,只能选择扬州中学、扬大附中、新华中学、附中东部分校公办学位、市一中和广陵区红桥高中,不得参加其它县(市、区)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宝应画川高中国防班招生请直接咨询该学校,咨询电话15262268828。
2.宝应、高邮、江都、仪征和邗江等五县(市、区)初中学校毕业生,可以报考扬州中学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外、优秀运动员和科技创新、信息技术、文学写作、英语口语特长生自主招生,可以报考宝应画川高中国防班,邗江招生区域考生可以参加扬州中学、扬大附中跨区招生,除此以外,宝应、高邮、江都、仪征和邗江等五县(市、区)初中学校毕业生只能参与所在县(市、区)所属公办普通高中录取,不能参与本县(市、区)以外的公办普通高中录取。
3.扬州中学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面向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邗江区、江都区招收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135人,扬州中学使用创新人才实验班计划招收优秀运动员和科技创新、信息技术、文学写作、英语口语特长生自主招生,扬州中学面向邗江区招收统招生29人(不含创新班招生21人),扬大附中面向邗江区招收统招生60人;除此之外,市直、广陵区其他公办普通高中不能跨区域录取新生。
4.民办高中跨设区市招生的计划均为预留计划,民办高中必须到生源地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经批准同意后,市教育局方正式下达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正式下达后方可进行招生,录取手续由学校到生源地设区市招生工作管理部门办理。
5.全市范围内的初中毕业生申请跨设区市就读民办高中学校,该民办高中学校招生计划须经所属设区市教育局批准,并征得我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招生。
6.综合高中班招生区域与本地区普通高中一致,不得跨设区市招生,相关学校不得突破计划招生。
7.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含“3+3”、对口单招班)、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可面向全市招生。
扬州市直招生意见和建议扬州市招生计划篇八
公办学校有扬州中学、扬大附中、邗江中学、新华中学、扬大附中东部分校公办学位、市一中、红桥高中。
民办学校有扬中树人学校、扬大附中东部分校民办学位、北京新东方扬州外国语学校。
五、今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是如何安排的?
1.普通高中公办计划。各校招生数分别为:
(2)面向邗江区招收统招生29人;
(3)面向全市招收中美高中课程实验班44人;
(4)面向市直、广陵区、开发区、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和市生态科技新城招收统招生682人(原有计划582人,扩招计划100人),其中含创新人才实验班45人。
扬大附中教育集团:(1)扬大附中:招收890人(原有计划790人,扩招计划100人)。其中面向市直、广陵区、开发区、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和市生态科技新城招收统招生820人(原有计划720人,扩招计划100人),面向邗江区招收统招生60人,招收“苏教国际预科班”10人。(2)扬大附中东部分校:面向市直、广陵区、开发区、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和市生态科技新城招收公办学位学生220人(原有计划180人,扩招计划40人),按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收费。
邗江中学:面向市直、广陵区、开发区、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和市生态科技新城招收统招生210人。
新华中学:面向市直、广陵区、开发区、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和市生态科技新城招收统招生851人(原有计划800人,扩招计划51人)。
市一中:面向市直、广陵区、开发区、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和市生态科技新城招收统招生620人(原有计划580人、扩招计划40人,含招收宏志班380人),其中招收艺术生50人。
广陵区红桥高中:面向市直、广陵区、开发区、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和市生态科技新城招收统招生540人(原有计划480人,扩招计划60人)。
2. 普通高中民办计划。各校招生计划分别是:
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民办计划480人(面向市直学校、广陵区、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和生态科技新城招收420人、面向其他区域及市外招收60人,其中国际班60人)。
扬大附中东部分校:民办计划500人(面向市直学校、广陵区、开发区、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和市生态科技新城招收440人,面向其他区域及市外招收60人)。
北京新东方扬州外国语学校:民办计划350人(面向市直学校、广陵区、开发区、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和市生态科技新城招收210人、面向其他区域及市外招收140人,其中国际班1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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