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就业失业申请书篇一
(一)兑现优惠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一是开发就业岗位。近年来通过一系列再就业政策的落实以及就业岗位的开发,平均每年可使1400人次的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其中36%被各类企业吸纳,43%通过自主创业实现了再就业,21%通过灵活形式实现了再就业。二是落实再就业政策。20xx年以来共为1734名下岗失业职工核发了《再就业优惠证》;其中1512人享受到了再就业税费减免政策,减免税额达151万元,享受工商、卫生、教育、城建等行政部门的管理、注册、登记、证照费用减免万元;全县共筹集了2230万元资金,为5724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基本生活保障和失业保险金;多方筹集资金300多万元,用于下岗失业职工的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和技能鉴定补贴;20xx年以来共有20xx多名下岗失业职工参加了免费的再就业和创业培训,其中300多名下岗失业职工通过职业介绍部门免费介绍外出就业;三是全力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支持。20xx年以来共为49名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小额担保贷款98万元,解决了下岗失业职工资金缺乏的问题,促进了成功创业。
(二)树立优秀典型,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促进全民就业
一是树立成功创业个人优秀典型。通过全县各部门的通力合作,提供各种就业支持,全县涌现出了一批成功再就业典型,在榜样力量的带动下,20xx年以来全县共有3800多名下岗失业人员从新走上就业岗位。二是依托充分就业社区,挖掘岗位促就业。社区是基层的神经末梢,充分发挥其在促进就业上的桥头堡作用,依托城关镇鲁家台社区的区位优势,千方百计开发就业岗位,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和城乡劳动力就业,社区内20多家工厂、商场、旅馆、饭店吸纳20xx多名城乡劳动力就业。
(三)做大劳务产业,扩大就业领域
**县通过将劳务产业列入县域烟、桑、畜、姜、矿之后的又一支柱产业,并列入县对乡镇及县直各有关职能部门年度重点考核范畴。通过抓领导、抓宣传、抓培训、抓能人、抓服务等举措,着力打造劳务品牌,使劳务产业一年迈上一个新台阶。近年来,平均年输出万人,创劳务收入6亿元。20xx至20xx年该县均被省、市评为“劳务输出工作先进县”,20xx年又被省上确定为“劳务输出工作示范县”。劳务产业促进了城乡劳动力的收入增加,推动了就业和创业,全县涌现了像百余名劳务和创业颇有建树的能人,也涌现出蜚声全国的杰出外出务工者,扮靓了**形象。
(四)严管机关事业单位用人,力促大中专毕业生就业
人才是最宝贵的生产力资源,**上下已成共识。“十五”期间,回县的大中专毕业生共有13146人,近年来,**县通过清退精减临时人员腾位子,从大中专毕业生中公开招考补员,新岗位开发,全力为各类大中专毕业生开辟就业绿色通道。据统计20xx年以来全县共清理计划外用人1000多人,20xx年起每年都拿出一定数量的用人计划公开招考安置大中专毕业生,共有628名大中专毕业生走上机关事业岗位就业,一批民营企业共吸纳大中专毕业生1200人,通过享受全方位的人事代理服务,1536名大中专毕业生成功外出就业、创业。
(一)传统的就业观念成为就业再就业的局限。下岗失业职工大多是计划经济时代的正式工人,他们经历了下岗失业的阵痛,可在重新就业岗位的选择上,他们对工作的期望值过高,这些因素包括:工作的舒适程度、薪水待遇、职业安定等。从而人为的为自己设置了就业门槛,使一些就业机会擦肩而过。据统计,**城区内修鞋、擦鞋、环卫、配送、家政、看护方面至少有300个以上的岗位,其中有20多个不起眼的岗位成为外来就业人员的岗位,大部分岗位还无人问津。据统计,自20xx年以来有1400多名下岗失业职工通过各种途径实现了再就业,其中自主创业的个体工商户有914人,被私营企业吸纳的有198人,其他形式实现就业的有288人。20xx多名等待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没有通过继续加强专业技术就业,而是坐等政府安排就业。这批毕业生中师范类有548人,卫生类的有253人,农林类的有258人,其他类的有941人。
(二)下岗失业人员自身条件已不适应新的条件下的就业需求。**的下岗失业职工年龄普遍偏大,且缺乏市场竞争就业的新技能,再就业难度大。在下岗失业职工中,“4050”以上的占47%。本地新发展的采矿、加工企业需要的都是年青而有技术的工人,相对于就业困难人员这是一个瓶颈。因此适合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的就业岗位并不多,而这些岗位大多数集中在社区的公益性岗位,这些大龄人员缺乏在社区工作的意愿,以至于处于长期失业状态。
(三)下岗失业人员创业意识不强、动劲不大。在参加培训的20xx多名下岗失业人员中有创业意愿的仅有434人,占29%,220名失业职工中再就业的不足30%,粮食系统261名下岗职工有创业意向的只有64人。在小额贷款扶持政策的激励下,目前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的下岗失业人员只有49人。
(四)县域经济欠发达,岗位开发难度大。我县是以农业为主导产业的山区贫困县,工业经济基础薄弱,新办的企业少,非公经济规模小,劳服企业以吸纳原企业下岗失业职工为主,可提供的就业岗位有限,近年来,铁路复线、高速公路建设、水电站建设等工程项目每年虽能提供1700个左右的工作岗位,但也很难满足需求。
(五)新的《劳动合同法》贯彻难度大,劳动合同的签订以及各项保险的缴纳缺乏保障。在被企业吸纳的198名下岗职工中,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只有20%左右,他们的社会保险续接情况得不到保障。再加上劳动局的劳动监察执法大队只有兼职执法人员2人,目前县上对劳动执法的重视程度还不够,执法工作难以开展到县域的每一个角落,新的《劳动合同法》贯彻还具有一定的难度。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国家确立了“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县级政府要正确把握在促进就业工作中的职责,要针对当前存在的具体问题,精确思路,健全机制,进一步解放思想,为促进和扩大就业创造良好条件。
(一)转变就业观念,积极求职就业。加强对国家新一轮的就业政策、《劳动合同法》以及《就业促进法》的宣传,改变广大下岗失业职工和大中专毕业生的传统择业观念,改变等、靠、要的消极思想,帮助他们创业就业。切实转变传统就业模式给职工带来的安全感和稳定感,增加下岗失业人员的风险和创业意识。政府、社会和新闻媒体要全力合作,坚持思想疏导,加强宣传教育,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努力营造劳动光荣,创业致富光荣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同时针对下岗失业人员自认为低人一等的心态,要充分尊重他们,信任他们,关心他们。要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加大再就业工作的宣传力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做法,邀请二次就业的各类先进典型传授经验,或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参观走访有代表性的成功就业和创业的典型,使他们在现实生活中转变观念,战胜自卑心理,开阔视野,进一步认识到自己要生存,在社会上有一席之地,就必须靠自强自立,勇于开拓,树立二次创业的信心,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在市场竞争中实现成功就业。
(二)落实和完善就业扶持政策。首先,加大就业投入,逐步形成再就业资金的制度性安排。其次,加强分类指导,调整和完善就业扶持政策体系。一是及时跟踪了解再就业相关配套政策效应,不断调整和完善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再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再就业政策。二是针对再就业工作实际情况,扩大再就业容量,以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组织非正规就业和阶段性的弹性就业,吸纳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
(三)抓技能培训,以培训促就业。培训要按照县政府的“十一五”规划分层次进行,既要突出针对性,又要突出适用性。既要根据地方产业特点选准培训项目,又要体现对外竞争的前瞻性。通过多层面的就业和再就业培训,扩大培训对象的范围,免费为下岗职工、农村剩余劳动力、大中专学生、复转退伍军人以及“零就业”家庭人员等各类就业群体进行“包装”和“充电”,全面提升其适应市场就业形势的技术和本领。
(四)加强岗位开发,保障再就业。结合县域实际,新岗位开发要坚持“五个侧重”。一是侧重在第一产业开发就业岗位,鼓励下岗失业职工及各类就业人员“退二进一”、“进农门”,围绕桑、畜、姜、烟四大涉农产业,兴办旅游观光、科技示范、绿色营养、加工增值等生态化产业项目,实现自身并连带他人就业再就业。二是侧重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开发就业岗位,引导就业群体在矿产开采加工企业,酒店、餐饮等社会服务业实现就业和再就业。目前,**每年都确定有百余个项目,这就是就业的契机,西康复线、汉江电站、白柳水泥厂的建设都是提供岗位拉动就业的支点。三是侧重在非公有经济领域开辟就业岗位,鼓励各类就业人员到私营企业、乡镇企业、股份制企业求职就业,鼓励从事个体或利用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兴办合伙企业实现就业。四是侧重在行业或企业内部深挖潜力寻找岗位。鼓励企业兴办主辅分离的劳服企业或实体,通过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享受减免税政策降成本,安置原国有、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五是侧重在政府投资和以收费养员工的项目中开发公益性岗位,通过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来弥补收费养人不足的部分,安置下岗失业职工中的“4050”人员就业。
(五)发展社区服务业,推进再就业工程。**经济每年都以10%的速度递增,城镇化进程日益加快,社区服务、餐饮服务、老龄服务、娱乐服务、家政服务、保洁服务、食品蔬菜水果供应等服务领域蕴藏着巨大的商机,也有大量的就业岗位,建议县上在城镇商业区内设立再就业园区和创业园区,筹集部分资金支持各类就业群体就业和创业。
(六)支持各类中小型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扩大就业容量。根据调查,**县有215 家中小企业,职工总数 9090人,其中工业企业136家,从业人员6084人,建筑业8家,从业人员632人,交通运输业6家,从业人员250人,批发零售业53家,从业人员1497人,住宿餐饮业12家,从业人员627人。政府可以通过帮助其落实贷款、提供小额担保贷款、货款贴息、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支持其发展壮大,从而吸纳本地就业群体就业。
(七)优化公共职介服务,构建城乡一体化人力资源市场,形成良性“互动”、优势互补的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格局。当前,要以县公共职业介绍所为依托,以乡镇社保站、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为支点,开展就业指导、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档案托管、社会保险接续“一站式”服务,为各类就业群体跨区域就业解除后顾之忧。
(八)依靠“四大机制”充分发挥就业再就业政策的效能。通过失业保险金待遇以及自主创业税费减免政策,鼓励下岗职工再就业;通过企业吸纳下岗失业职工享受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调动其积极性;通过政府开发、政府统筹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安置下岗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再就业;通过享受职业培训、创业培训补贴、鼓励就业培训机构建立面向市场、适销对路的培训上岗创业模式,对下岗失业职工实行免费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增强竞争就业的“含金量”。以县公共职业介绍所为龙头,开展以职介为主的“一体化”服务。
(九)完善劳动执法机构和人员配置,通过执法为就业工作保驾护航。劳动合同的签订、社会保险的缴纳对促进就业工作至关重要,建议县上扩大对县劳动执法监察队的人员配置和设备配置,形成既有业务人员又有执法人员的执法队,既能保证业务工作,又能保证执法工作,从而在全县上下形成合力,确保《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贯彻落实,切实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
就业失业申请书篇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2、协议期间,甲方有权安排乙方临时性接受上级检查的工作任务
3、协议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实行跟踪管理;随时掌握其就业状态;
4、协议期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配合支持有关方面的工作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在协议期间,积极主动给予乙方的指导帮助,并实行服务;
(1)进行在就业政策指导,提供在就业政策咨询;
(2)提供灵活就业技能培训;
(3)提供就业信息(劳务信息);
(4)指导有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接续事宜。
2、及时或定期审核乙方提供的相关材料品,并实行服务。
3、按规定及时向傻瓜机就业部门申报相关补贴手续。
4、协议期满,主动向乙方提供是否续签协议事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协议期间,享受国家和省政策规定的在就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劳务中介服务。
2、协议期间,依照国家政策,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3、协议期间,免费享受再就业政策指导和再就业政策咨询服务。
4、协议期间,接受甲方在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续接工作方面的指导。
5、协议期满可向甲方提出续签或终止协议。
6、协议期间按规定可不进行失业登记,不缴纳失业保险,且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符合规定的人员应领未领得失业保险金与再次失业后应领的失业保险金一并续领。
7、乙方根据自身年龄、文化、技能及身体条件、在协议期间、可以灵活选择以下多种灵活就业方式。
a、1社区保洁、2社区绿化、社区保安、社区就业协管(信息)员;
b、1公共物业管理、2公共市场管理、3、公共交通管理
c、1托老、2托幼、3病人看护;
(二)乙方的义务
1、协议期间,应主动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进行灵活就业登记。
2、协议期间。按季度报告灵活就业状况及收入情况。
3、协议期间,按时履行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4、协议期间,按时完成甲方交给的临时性任务。
5、协议期间,要配合支持甲方的工作。
三、协议终止
最新灵活就业协议书范本最新灵活就业协议书范本
协议期间,乙方被用人单位录用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的,视为实现稳定性就业,本协议自然终止。
四、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共同遵守,相互支持,相互理解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协议期限
第一次签定: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乙方:
负责人签名负责人签名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第二次签定: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乙方:
负责人签名负责人签名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第三次签定: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乙方:
负责人签名负责人签名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就业失业申请书篇三
现向学院提出暂缓就业申请,领填《高校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并委托学院上报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批。暂缓就业时间最长为两年。
我同意本人人事档案按粤教毕[20xx]8号文规定,暂缓期内由学院转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中保管,已迁入学院的户口暂留学院保卫处。
我了解:
1、在暂缓期内,学院只办理与毕业生就业相关的事宜,如需办理待业证、婚育证明等手续时,毕业生应该凭《暂缓就业协议书》自行到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打印取消暂缓、报到证,将户口与档案转回生源地再行办理。
2、暂缓期内落实就业单位或回生源地报到时,凭有效接收证明和《暂缓就业协议书》逢周二或周五自行到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打印就业报到证。
3、暂缓就业两年内仍未落实人事接收单位时,需在暂缓期结束(20xx年6月30日)后三个月内回校到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报到证和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对毕业半年以上,有就业愿望但未能就业时,本人会主动进行失业登记。
本人明确知悉并遵守上述规定,特申请暂缓就业。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签名:xxx(手写)
日期:20xx年x月x日
就业失业申请书篇四
您好!
本人叫xx,女,现年xx岁。我是一名失业职工,原为xx厂职工,于xx年因单位破产而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自下岗失业之后,我积极主动地四处寻找工作,但由于我身体多病,年龄偏大,无什么一技之长,又因是一名女同志,所以多年来的生活主要靠丈夫的微薄收入和我断断续续打零工艰难度日。我一家三口人,丈夫就职于xx厂,因企业效益不好,每月工资两千元左右,一个儿子今年参加高考并喜获xxxx学院录取,全家人在欣喜之余,深感学费之压力。我和丈夫原有的一点积蓄,在我下岗找工作,看病就医以及日常生活,孩子成长教育的这些年中,也已消耗怠尽。我的两个兄弟也没有稳定工作和住房,还要抚养多病的寡母,实在是帮不了我多少。但是随着孩子的成长,物价飞涨,我们的经济压力越来越大,我们夫妻的收入勉强度日尚有不足,对于孩子的学费的确是无力承担,目前孩子入学在即,学费还没有着落,在心急之余,不禁想到了社区,因此今天特向你们提出申请,希望在经济上可以给点助学补助。
我想,我这代人因为这样那样的困难没有学到知识,下岗生活艰难,没有理由让我们的孩子也经历像我们一样的困境,相信你们会考虑和体谅我的心情,给予我尽可能的帮助,解决我的困难的,在此衷心地感谢你们。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月x日
就业失业申请书篇五
县就业服务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就业和失业登记工作。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委托,可以具体经办就业和失业登记工作。
二、《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重要性
《就业失业登记证》是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登记的载体,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进行就业和失业登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的合法凭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劳动者就业后10日内进行就业登记。应由本人如实填写《就业登记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到常住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就业登记。
(二)劳动者申报失业登记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本县城镇户籍常住人员可以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失业登记。进城务工人员、县外人员在我县城镇有常住地且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失业后符合条件的可到县就业服务管理局进行失业登记。
(三)特别强调
2、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后未及时进行就业登记的,不得享受各项就业扶持优惠政策。
营税收政策”)申请享受个体经营税收优惠政策;
收政策”)申请享受企业吸纳税收优惠政策。
四、新旧证的衔接工作
1.对持原《城镇失业人员失业证》和《职工失业证》目前正在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后不改变正在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的审批期限。
2.劳动者可正常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申请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
就业失业申请书篇六
我是翠峦区 ,出生于 年 月 ,因 ,一直没有找到正式工作,家中生活很困难,为了以后能就业,特此申请办理失业证,望领导批准。
申请人: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叫 ,性别 男,与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
业 证 申 业 证 申 下岗失业人员,自 请 请 年 月表 表 日
就业失业申请书篇七
一、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时应提供的申报材料:
1、常规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2)劳动合同(原件);
(3)被录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持证的被录用人员出示《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6)被录用人员照片;
(7)登记机构要求出具的其他资料。
招用人员中已办理《登记证》的,在《登记证》上予以记载,并注销其失业登记;其余办理“电子证”。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发生变更后,应自变更之日期30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2、本次要求:
除按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要按现行参加保险的公司为单位,每个公司填报一份。集团各类员工所属单位均已参保单位为准,表中的人员必须是参加了社会保险且签订了劳动合同,两者缺一不可。
详见附件1《四川省就业失业登记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
二、用人单位(用工备案)登记
用人单位(用工备案)登记,是每人一张表,可由人力主管部门安排专人,按人力资源系统里的信息填报,为了确保准确,此表可经当事审核确认后报送。此表的总数与附表的总数必须相同。
详见附件2《四川省就业失业登记用人单位(用工备案)登记表》
三、失业登记申报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且处于无业状态的我市城镇常住人员,在户籍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其中,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失业后可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5)退役且未纳入统一安置的;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7)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
(8)其他失业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相关失业证明。
(9)持证人员须出示《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10)登记机构要求出具的其他资料。
五、换证:对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换发新证,同时收回旧证。
六、《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范围
(1)进行就业登记的我市个体经营者及其雇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2)进行失业登记的我市城镇失业人员;(3)已进行就业登记并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失业后办理失业登记的;(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劳动者;(5)符合享受相关税收政策的劳动者。
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的人员不发放实物《就业失业登记证》(只办理“电子证”),登记人员失业后按规定核发实物《就业失业登记证》,证件编号使用就业登记时的“电子证”编号。
七、《再就业优惠证》、《四川省就业失业登记证》与新证在使用上的衔接
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就业援助对象,享受就业扶持政策未到期的可凭证继续享受到2011年底,享受扶持政策到期后,若仍然符合办理《登记证》条件的,可重新申请办理《登记证》,并按规定享受就业扶持政策。
持原《四川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失业人员应在2011年12月31日前重新核发新的《登记证》。在证件核发期间,持证人员可继续享受原核定的就业扶持政策。新证核发后,将已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的内容、时间,连续记载入新的《登记证》中。
从2012年1月1日起,劳动者原持有的《再就业优惠证》、《四川省就业失业登记证》一律失效,不再作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凭证。
八、《就业失业登记证》使用、换发、补发
《就业失业登记证》实行实名制,限劳动者本人使用,不得转供、转让、涂改。证书记录已满的,到原发证机构或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更换,原证收回。遗失或损毁的,劳动者本人应向原发证机构报失或报损后申请补发,并以适当方式公示,经原发放机构核实后补发。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的,该证件由用人单位代为保管。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应在办结社保等相关手续后,及时将证件返还给劳动者。劳动者失业、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的,证件由本人保管。
集团人力资源部二○一一年九月七日
附件1:
四川省就业失业登记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
附件2
四川省就业失业登记用人单位(用工备案)登记表
就业失业申请书篇八
一、就业登记
(1)被各类用人单位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的;
(3)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从事高效农业(渔业)并按月领取劳动报酬的;
(4)家庭劳动力人均承包土地面积达到或超过当地平均水平的;(5)省辖市规定的其他登记对象。
二、失业登记
(4)农村退役士兵;
(5)刑满释放或者解除劳动教养的;(6)无承包土地的;
(7)家庭劳动力人均承包土地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8)省辖市规定的其他对象。
三、享受政策
1、用人单位或者就业农民凭就业登记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享受相应社会保险待遇。
2、登记失业农民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到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享受优先援助和重点帮扶。有创业意愿的登记失业农民凭《就业失业登记证》享受政府提供的创业培训、政策扶持、创业服务。
农民求职登记制度
一、登记对象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者。
二、登记流程
1.登记申请。进城农村劳动者持本人身份证,到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进行求职登记,如实填写《农民求职登记表》(见附表4)。登记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知识技能、工作经历、就业现状、求职意向、联系方式等项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职业指导。登记机构工作人员现场指导求职农民正确填写《农民求职登记表》或《农村失业人员登记表》,逐项核实登记农民个人及求职信息,介绍当前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情况和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引导登记农民理性求职,合理确定求职岗位和工资福利等待遇。
3.现场匹配。登记机构工作人员现场对登记农民的求职意向和信息库中的招聘单位用工需求进行匹配。
现场匹配不成功的,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应向登记农民说明情况,将其求职信息录入信息库,一周内再次推荐岗位。
4.跟踪服务。农民求职登记信息有效期为七天。登记机构应当对登记农民进行跟踪服务,及时掌握其就业状况。
四、享受政策
登记求职农民享受与城镇失业人员同等的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政策咨询等就业服务(包括免收门票费、个人求职登记费、介绍成功服务费、微机信息资料查询服务费、档案托管费等)。
农村困难家庭就业援助制度
一、援助对象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有望,现处于失业状态,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劳动者:1.农村低保家庭;2.农村贫困家庭;3.农村零转移家庭。
二、援助程序
(一)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民,持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向村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提出申请,填写《农村困难家庭登记表》。未建立村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的,向镇区或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所提出申请。申报时分别提供以下材料:(1)农村低保家庭劳动者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2)农村贫困家庭劳动者提供扶贫部门出具的收入证明;(3)农村零转移家庭劳动者提供村级组织出具的证明。
(二)认定。村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对申报农民身份和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将申报材料报镇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
镇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同时在镇区和行政村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7个工作日内将《农村困难家庭劳动力花名册》及申报表等相关材料报送县级劳动就业管理处审核。
县级劳动就业管理处在收到申报材料5个工作日内作出认定意见。符合条件的,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并在就业困难人员类别中注明“农村困难家庭”;不符合条件的,要说明原因和理由。农民到受理其申请的镇区或村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工作机构查询认定结果,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镇区和村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工作人员针对农村困难家庭劳动者特点,分别提供培训援助、岗位援助、政策援助。对缺乏就业技能的,组织到定点培训机构参加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结业后推荐就业;对困难家庭中的大龄劳动者,通过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安置;对有创业愿望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扶持。
(3)因其他原因暂无就业愿望或丧失劳动能力的;
(5)省辖市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享受政策
农村困难家庭劳动者凭《就业失业登记证》享受免费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政策咨询等公共就业服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并按照规定享受相应补贴;其中的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劳动者凭《就业失业登记证》享受与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同等的优惠扶持政策。
农民创业服务制度
一、服务对象
2.就地创业和进城创业农民; 3.农村退役士兵;
4.省辖市规定的农村其他创业人员。
二、服务流程 1.创业登记。
(1)有创业愿望和创业条件的农村劳动者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县(市、区)、乡镇(街道)农民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或者村级农民创业指导站,如实填写《农民创业服务登记表》(见附表7)。登记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和就业经历、创业培训意愿、创业意向等方面。
(2)县(市、区)、乡镇(街道)农民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或者村级农民创业指导站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农民创业服务登记表》相关信息,发放农民创业服务宣传单,告知其可享受的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创业政策等事项。对申请参加创业培训的农村劳动者,提供创业培训开班计划,让农村劳动者自愿报名、自主选择参加创业培训的时间、地点和班次。根据报名情况,编排培训计划,出具创业培训通知书。
2.创业培训。
(1)申请创业培训农民持县(市、区)、乡镇(街道)或者村级农民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出具的创业培训通知书,根据本人培训意愿和当地确定的培训项目,到指定创业培训机构参加创业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创业意识、工商知识、税务知识、政策法规、市场营销、企业管理、财务管理、创业案例分析等基础知识和创业见习、创业实训等操作技能。
(2)创业培训机构对每个参加创业培训的农村劳动者进行培训需求分析,开展创业培训动员(开班教育),举办创业意识课程培训,指导学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创业项目。对没有创业想法、不选择创业项目或者参加意识培训不合格的学员,推荐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学习。专家志愿团对参加创业意识培训学员进行再次筛选,确定参加创业计划培训人员。学员接受创业计划课程培训,制定和修改《创业计划书》,创业培训教师初审完善《创业计划书》。
3.项目推介。
县级以上农民创业指导服务中心邀请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员、专家学者和工商、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财政、银行等人员组建专家志愿团,建立创业项目开发、征集、论证、展示和推介制度,面向社会各界征集各类独立经营、连锁经营、合伙经营、合作加盟等适合农民特点的创业项目,建立健全创业项目数据库。乡镇(街道)、村(社区)农民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和创业培训机构定期举办创业项目展示活动,向有创业意愿和参加创业意识培训的农村劳动者免费推介创业项目。
4.开业指导
专家志愿团审核《创业计划书》并签署意见,创业农村劳动者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并实施《创业计划书》。各级农民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和创业培训机构协助创业农民办理事务代理、工商执照办理、税务登记、财务咨询、融资服务、小额担保贷款手续等事项。县级农民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每周固定时间召集工商、税务、银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联合办公,现场为创业农村劳动者办理审核手续。符合条件的,即时发放相关证照;不符合条件的,详细说明原因,提供需要补充材料清单,缩短农民创业时间。
5.政策落实。
农村劳动者创业政策落实采取乡镇分别受理、县级集中办理方式。乡镇(街道)农民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向创业农民介绍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对享受优惠政策申报材料进行初次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于7个工作日内汇总上报县级农民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不符合条件的,要说明原因。县级农民创业指导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自受理后的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要说明原因。
6.后续跟踪。
各级农民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和创业培训机构对成功创业农村劳动者实行为期一年的后续跟踪服务,采取专家和创业农民“一对一”挂钩形式,及时了解开业和经营情况,协助解决创业过程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提高农民初次创业成功率和开业后稳定经营率。
三、享受政策
创业农村劳动者按规定享受一次性创业培训补贴。(1)为农民进行创业提供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以及同地、同电、同水等方面的政策支持。(2)对农民创办企业,投资于发经政府认定的公益性岗位,吸纳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建立创业培训和小额担保贷款联动机制,对参加创业培训并结业的农民,免除反担保。
就业失业申请书篇九
一、就业登记
(1)被各类用人单位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的;
(3)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从事高效农业(渔业)并按月领取劳动报酬的;
(4)家庭劳动力人均承包土地面积达到或超过当地平均水平的;
(5)省辖市规定的其他登记对象。
二、失业登记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2)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
(4)农村退役士兵;
(5)刑满释放或者解除劳动教养的;
(6)无承包土地的;
(7)家庭劳动力人均承包土地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
(8)省辖市规定的其他对象。
三、享受政策
1、用人单位或者就业农民凭就业登记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享受相应社会保险待遇。
2、登记失业农民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到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享受优先援助和重点帮扶。有创业意愿的登记失业农民凭《就业失业登记证》享受政府提供的创业培训、政策扶持、创业服务。
农民求职登记制度
一、登记对象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者。
二、登记流程
1.登记申请。进城农村劳动者持本人身份证,到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进行求职登记,如实填写《农民求职登记表》(见附表4)。登记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知识技能、工作经历、就业现状、求职意向、联系方式等项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职业指导。登记机构工作人员现场指导求职农民正确填写《农民求职登记表》或《农村失业人员登记表》,逐项核实登记农民个人及求职信息,介绍当前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情况和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引导登记农民理性求职,合理确定求职岗位和工资福利等待遇。
3.现场匹配。登记机构工作人员现场对登记农民的求职意向和信息库中的招聘单位用工需求进行匹配。
现场匹配不成功的,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应向登记农民说明情况,将其求职信息录入信息库,一周内再次推荐岗位。
4.跟踪服务。农民求职登记信息有效期为七天。登记机构应当对登记农民进行跟踪服务,及时掌握其就业状况。
四、享受政策
登记求职农民享受与城镇失业人员同等的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政策咨询等就业服务(包括免收门票费、个人求职登记费、介绍成功服务费、微机信息资料查询服务费、档案托管费等)。
农村困难家庭就业援助制度
一、援助对象
3.农村零转移家庭。
二、援助程序
(一)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民,持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向村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提出申请,填写《农村困难家庭登记表》。未建立村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的,向镇区或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所提出申请。申报时分别提供以下材料:(1)农村低保家庭劳动者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2)农村贫困家庭劳动者提供扶贫部门出具的收入证明;(3)农村零转移家庭劳动者提供村级组织出具的证明。
(二)认定。村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对申报农民身份和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将申报材料报镇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
镇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同时在镇区和行政村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7个工作日内将《农村困难家庭劳动力花名册》及申报表等相关材料报送县级劳动就业管理处审核。
县级劳动就业管理处在收到申报材料5个工作日内作出认定意见。符合条件的,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并在就业困难人员类别中注明“农村困难家庭”;不符合条件的,要说明原因和理由。农民到受理其申请的镇区或村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工作机构查询认定结果,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镇区和村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工作人员针对农村困难家庭劳动者特点,分别提供培训援助、岗位援助、政策援助。对缺乏就业技能的,组织到定点培训机构参加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结业后推荐就业;对困难家庭中的大龄劳动者,通过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安置;对有创业愿望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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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失业申请书篇十
本人因与(公司名称)达成就业协议,特申请就业协议书一份,编号:
就业协议书由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印发,学院就业指导中心作为见证方在协议书下发前盖章,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每人一式四份,复印无效。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签订协议书,须按协议书上所列项目认真填写;协议双方有其他约定条件的,须在就业协议书上注明,所填内容要真实可靠。毕业生填写应聘意见签字,用人单位签署接收意见盖章,协议书随即生效(若有上报主管部门的须经其签批)。 已签订的协议书,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各执一份,第三联(学校留存)一周内交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如果遗失、误损等后果自负。
申请人:
联系方式:
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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