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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招生官网篇一
一、基本情况
(二)院校代码:10765
(三)院校地址:新疆和田市北京西路169号 邮编:848000
(四)层次:高职(专科)
(五)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六)办学特点: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原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属的一所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2018年7月转隶和田地区管理,主管单位为和田地区行政公署。学校位于新疆和田市,始建于1938年“简易师范”,1957年改名为和田师范学校,1978年经国家教育部、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追求“敬业爱生、为人师表”的教风和“勤学进取、求是致用”的学风,致力于培养基础教育合格师资和各类人才,建校以来,累计为和田地区先后培养了3万多名各类人才。2006年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获得“良好”成绩;2010年获得自治区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2年、2015年自治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估连续两次获得“优秀”,2019年学校被纳入首批国家“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培育建设单位”。
学校目前在职教职工588人,专任教师464人,其中:教授13人,副教授140人;博士学位教师38人,硕士学位教师209人,全日制在校专科生8501人(截止2021年年底)。现有专业涉及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共七个学科门类。自2005年起,学校面向疆外招生。现在招生范围覆盖新疆、甘肃、宁夏、河北、山西、安徽、山东、河南、四川、陕西、云南、贵州、江西、湖南、广西、广东、湖北、江苏、青海、辽宁、吉林、重庆22个省市区。
学校设处级机构24个(其中:党政管理机关与教辅部门16个,教学部门8个)。学校开设有18个专业,2022年招生专业为:应用化工技术(470201)、计算机应用技术(510201)、计算机网络技术(510202)、旅游管理(540101)、早期教育(570101k)、学前教育(570102k)、小学教育(综合理科教育)(570103k)、小学教育(综合文科教育)(570103k)、小学语文教育(570104k)、小学数学教育(570105k)、小学英语教育(570106k)、小学科学教育(570107k)、音乐教育(570108k)、美术教育(570109k)、体育教育(570110k)、小学道德与法治教育(570111k)、现代教育技术(570115k)、大数据技术(510205)。如今,学校形成了以师范教育为主、非师范教育和成人教育为辅的全日制和函授等多种形式的办学格局。
学校占地1670.25亩,其中校本部占地180.98亩,实训基地437.50亩,新校区占地1046.75亩。校园绿化面积14.4万余平方米,校舍总建筑面积15.9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9.11万平方米,学生宿舍4.60万平方米,实验室面积2.18万平方米,学生食堂1.36万平方米,运动场面积2.62万平方米,图书馆面积2.33万平方米。学校固定资产3.96亿元,教学仪器设备值4590.04余万元,建有理化生地专业实验实训室36个,设有和田地区普通话测试站,办有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
二、招生计划、录取批次
(一)招生计划
在国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政策支持、历年招生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本校分省、分计划类型、分层次、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22年招生计划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正式公布计划为准。
(二)录取批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录取为专科提前批次、专科批次,区外录取按各省市招办规定批次进行录取。
三、录取规则
(一)招生原则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根据考生高考分数、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状况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
(二)体检标准
按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专业录取原则
1.小学英语教育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一般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在公共外语教学中,仅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2.按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及高考成绩录取。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以重新征集志愿进行录取。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将剩余的招生计划数调整至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录取。
3.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投档成绩整数部分一致,则按照小数点后精确分数为准,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总分完全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一志愿,以此类推,志愿相同时,若考生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我校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招生录取;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未明确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史类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优先录取排序在前者。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4.艺术、体育类考生。报考我校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的投档分数线(包括政策性降分);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相应艺术类专业或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的,考生还应按规定参加统考并取得合格证。录取时按艺术类、体育类术科成绩及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遇同等术科分数考生,则以文化课总分就高优先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史类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优先录取排序在前者。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原则。
5.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按照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选考科目及要求执行,并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招生录取、安排专业。
6.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学〔2022〕1号),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和降分投档优先录取的政策和做法。
7.专业调剂或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1.完善学校招生委员会构成,增加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他们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
2.邀请监督员巡视学校录取现场,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四、新生报到
(一)学校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8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学费。理工类3300元/学年;文史类2900元/学年;艺术类5500元/学年(学校减免1000元/学年,实际收费为4500元/学年);体育类3100元/学年(收费如有变化,按自治区物价局规定标准为准)。如有变化以2022年国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相关文件为准。
(二)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设立入学“绿色通道”,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在读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以顺利完成学业。
1.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年度品学兼优者,可向学校申请评选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
2.普通高校励志奖学金。年度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者,可申请评选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和普通高校自治区励志奖学金(6000元/生/学年)。
3.普通高校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者,可申请评选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三档:一等4000元/生/学年,二等3300元/生/学年,三等2600元/生/学年;普通高校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三档:一等3000元/生/学年,二等2000元/生/学年,三等1000元/生/学年。
4.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者,可申请学校勤工助学岗位,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获得报酬。
5.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6.求职创业补贴。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且符合城乡低保家庭、身体残疾或享受生源地助学贷款等条件之一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符合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符合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书、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5.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学校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四)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五)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颁发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五、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疆和田市北京西路169号
学校官网:https:///
邮政编码:848000
[email protected]/* =128)o=(parseint(m)<=191)?1:o*2;if(o>1)break;e+='%'+m;}echild(textnode(decodeuricomponent(e)),c)}child(t)}}catch(u){}}()/* ]]> */�释。适用于2022年普通招生工作,经上级审核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学校原有招生工作相关制度、规定、简章等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公布后,如遇上级有关政策或规定发生变化的,以上级最新政策或规定为准。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招生官网篇二
2.院校地址:新疆.和田市北京西路287号 邮编:848000
3.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专科
5.办学特点: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是一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属的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学校已有70多年的办学历史。1938年是简易师范,1957年改名为和田师范学校,1978年,升格为师专。不管是简易师范,还是师范、师专,都是和田地区历史上最早的。师专建立以来,我校秉承“团结、诚信、勤奋、树人”的校训,先后为南疆地区培养输送了2万多名各类人才。2006年,教育部对我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学校获得“良好”。2010年学校获得自治区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2年接受自治区大学生思想政治评估获得“优秀”。
截止2014年底,学校在职教职员工393人,离退休人员120多人。在职人员中,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 106人(其中教授6人),中级132人。全日制在校专科生近4900人,成人学员740多人。学校师生员工均以维吾尔族为主,还有汉、蒙古、回、柯尔克孜、哈萨克等民族师生。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关心、帮助、支持下,自2005年起,学校除面向新疆招生外,还在甘肃、陕西、河南、山东、河北、山西、安徽、四川、宁夏、青海、云南、贵州、江西、湖南、广西等15个省份招生,目前在校汉族学生1000余人。
学校内设县处级机构27个(党政管理机关与教辅、服务部门14个、教学院、系8个)。学校8个教学单位开设有26个专业:数学教育(660202)、物理教育(660204)、生物教育(660206)、化学教育(660205)、初等教育(660213)、地理教育(660208)、体育教育(660211)、语文教育(660201)、思想政治教育(660212)、历史教育(660207)、汉语(660101)、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维吾尔语)(660135)、现代教育技术(660215)、美术教育(660210)、音乐教育(660209)、学前教育(660214)、计算机应用技术(590101)、计算机网络技术(590102)、资源环境与城市管理(600104)、旅游管理(640101)、应用电子技术(590202)、文秘(660112)、计算机教育(660221)、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80402)、宝玉石鉴定与加工技术(540110)、纺织品设计(民族地毯设计与工艺技术)(610209)专业。如今,学校基本形成了集普通专科、成人专科、各类在职中小学教师培训等多层次,以师范教育为主、成人教育为辅的全日制、函授、脱产等多形式的办学格局。
目前,校园总占地面积927亩,其中:校本部195.3亩,学校副食品生产基地437.5亩,玉河新校区294.1亩(新校区双语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约1.8亿元,计划3—4年建成)。校园绿化面积12.4万余 ㎡,校舍总建筑面积9.9万㎡。其中:教学行政用房4.06万㎡,学生宿舍1.79万㎡,实验室面积达3200 ㎡,学生食堂3988 ㎡,运动场面积2.62万㎡,图书馆近7200 ㎡,教职工住宅3.19万㎡。固定资产1.81亿元,教学仪器设备值1500余万元。教学用计算机1036台,多媒体教室座位数2250个,语音实验室座位数200个。学校拥有理化生地等专业基础实验室17个。馆藏图书26.95万册,专业学术期刊100余种。办有以维、汉两种文字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
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及各级领导关怀下,将我校作为第一批免费师范生培养基地,今年我校将继续承担自治区免费师范生培养任务(定向就业)。免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由国家承担,免费师范生在自治区特殊政策支持下,签订“免费师范生教育”协议书后,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由国家承担,毕业后带国家编制分配工作,定向就业地(州)基层中小学就业,服务期限最少5年。“免费师范生”计划以2015年自治区相关文件为准。
民考民学生在校共学习四年,第一年为预科,其余三年为专业课学习,双语班考生到校后参加学校组织的汉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的直接学习专业课,不合格的加一年预科,第一年预科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由国家承担,如有变化以2015年自治区相关文件为准。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招生官网篇三
一、 学校概况
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创办于1908年,是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的名校,是全日制公办、省市共建普通高校,是全省唯一一所以培养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等基础教育师资为主的师范类专科院校。作为我省基础教育师资的摇篮,百年来哺育了数万名各级各类优秀教师,他们已先后成为我省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领域的中坚力量。
学校位于南昌市红角洲高校园区,占地620余亩。曾为全国第七届城市运动会运动员村。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9832人,在职教工523人,其中教授28人、副教授119人,博士12人、硕士225人。有省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省级精品课及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7门,省级教学团队4个。近年来,学校先后荣获南昌市文明单位、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江西省教育系统“规范管理年”和“提升质量年”先进单位、江西省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江西省安全稳定工作先进集体、江西省2010-2012年度就业评估工作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坚持以师范教育为主,适度发展非师范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现面向全国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生源质量及录取分数均位于省内专科学校前列,历年新生到校率稳定在97.8%以上。学校建有68个教育教学实习基地,设有育婴师、装饰美工等4个职业技能鉴定站。学生就业工作以教师招考及其它教育机构为主阵地,同时引导他们通过专升本、公务员招录、企事业单位招聘、村官、士官录用等途径广泛就业。近三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高于全省平均就业率水平,其中2015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87.22%。
2、学校代码:13774(国标代码)
江西省考生报考代码:8502
3、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
4、办学层次:专科(大专)
5、颁发文凭及证书:全日制国家统招计划专科(大专)文凭,同时按国家政策规定参加相应考试,成绩合格、身体健康可办理教师职业类相关证书(如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育婴师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
6、学校地址:南昌市兴湾大道1999号
7、乘车路线:抚生路喜盈门乘170路公交车到毛家村站下即到;
洪城大市场乘246路公交车到兴湾大道口站下往北800米即到;
501路、509路、117路公交车到兴湾大道口站下往北800米即到。
二、招生计划
面向全国20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包括山西、内蒙古、吉林、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2016年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总数为2408名,详见下表。
四、录取规则
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省考试院根据我校在赣招生计划数并按一定比例(目前尚未公布)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省、市级加分)进行投档。
2、在同批录取控制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省考试院可将第二、三志愿考生从高分至低分进行投档。
3、由于我校各专业差异不大,因此在专业录取时不采取志愿间级差扣分(或加分)的政策。
五、我校对考生无男女比例要求。
六、艺术类要求
考生需参加省级专业统考,并达专科省控线;文化要求可参考《南昌师专2015年高招各省录取最低分数线》。
七、录取体检标准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法规为基本依据。
八、招生咨询
1、《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普通高考报考指南》
联系电话:0791— 83685811、87545147
4、本章程由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招生就业处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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