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某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篇一
;浅谈企业注销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存在问题一:难防范恶意注销风险。部分企业存在利用简易注销的便利程序,虚假承诺,将存在未结债务或涉案风险的企业恶意注销。但目前简易注销作为企业注销的主要手段,虽然有国家总局出具的指导意见,但《公司法》至今对其没有明确的规定,缺少顶层主流规划和实际操作细则。某企业简易注销后,有另一家企业来窗口表示与该家企业有债权债务未结清,对其承诺“无债权债务”提出异议。但无具体法律法规对此类恶意注销做出定义和惩处方式,让债务第三方企业求告无门。
存在问题二:多部门定义口径不一。部门间对于适用简易注销的“未开业企业或者无债权债务的企业”定义不同,税务部门认为只有未做税种认定的企业才符合税务简易注销要求,可由市场监管直接注销,否则必须要通过税务注销才能退出市场。而对于市场监管部门,企业无实际经营或已完成债权债务清理,都可办理简易注销。因办理口径不一而造成的系统问题,给申请人造成信息混淆和办理障碍。例如,某企业在使用简易注销发起申请后,税务部门一直显示无异议,导致申请人以为税务无业务需要办理,所以并没有在公示期内办理清税业务。但是在公示期结束后的第二天税务部门却提出异议,表示该企业税务未结清,导致简易注销程序中断,需去税务部门办理注销后再次发起公告。为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只能在申请人申请前就通知其先去税务窗口确认情况并办理相关业务,以确保公示时不会有税务异议,此救济途径又造成很多申请人需要多跑一次税务窗口的情况发生。
存在问题三:异议信息没有提醒。在企业注销公示期间,第三方对其提出异议,系统没有弹出提醒,也没有告知申请人。在某企业简易注销公示期间,另一家企业对其提出债务异议,使该企业的简易注销程序中止,但系统没有通过短信等方式告知申请人,也没有在市场监管内网跳出提醒。导致申请人误以为自己公示成功,公示期满20天
相关热词搜索:;某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篇二
;摘 要:随着国家证券市场的完善及企业兼并重组业务的增加,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一系列文件,以规范企业股权转让涉及企业所得税行为。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政策文件存在些许不明确地方,使我国企业与税务机关在征收管理中存在诸如优惠政策不明晰、地方政府拉税、征管效力低下等不公平的地方。需要我国财政、税务机关在考虑地区、行业等影响后,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充分掌握企业股权转让相关信息,并在信息化平台中建立股权转让模块,使税务机关提高对税源的分析能力,使国家税务机关做到应收尽收,不断提高企业纳税义务意识。
关键词:企业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现状;对策
一、 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管理现状
(一)税收优惠政策不公平
目前,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拥有(直接)100%股权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权转让行为可以不缴纳企业所得税,按照目前税收管理看,这个股权比例为时间指标,并未能考慮股权转让前、后股权持股比例的变化。这样的税收政策很容易使一些集团公司在股权转让前人为地调整至100%持股比例,以达到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目的。
(二)政策法规不明确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以股权转让是否具有实质上的商业目的为判断是否纳税的基础,它在考察企业间股权转让交易实质时,要求两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履行的功能必须得完备,且被转让方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转移。这种考察方式并没有对不同企业所处行业类型在功能与风险方面的差异给予考虑,这样会造成不同行业企业在涉及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的税负不同。
(三)地方税源竞争十分激烈
为了鼓励不同省份、地区企业经济发展,各省份政府陆续出台区域性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个别企业为了能够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采取了设立空壳公司、变换股权转换方式等手段骗取国家税收优惠,这样不但没有给地方财政收入带来好处,还使国家税收造成了流失,最关键的是使各地方政府为了增加税源,采取先征后返、即征即退等方式进行“拉税”,造成企业间、地区政府间的恶性循环。
(四)税收征管效率低下
目前,我国企业所得税规定,企业股权转让的纳税义务时间为两公司办妥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手续时,但在实际的操作中,由于受到变更时间滞后或交易地在境外等客观因素的影响,税务机关无法及时、准确掌握股权转让是否处于变更手续完成,使税收征管的难度不断加大。同时,税务机关不可能对企业股权转让过程进行实时的跟进,只是通过对工商部门传递的数据信息进行分析后作出判断,这样会使税务机关的信息存在一定的滞后。
二、强化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管理的若干对策
(一)对股权转让全部链条进行分析
税务机关应通过金税三期、工商信息系统等手段,对企业股权变更前后一段时间内发生的异常经济业务、重大经济事项进行关注,重点观察是否成立了新的子公司、分公司,是否将股权在集团内部进行重新分配等。例如,税务机关可对辖区内规模较大企业的股权转让事项建立独立的档案信息,并与银行、工商等部门取得沟通、配合,将重大并购、重组等合同、银行转账、资产产权变更等事项进行收集,从全局角度综合分析企业股权转让行为。长期看,借助互联网的发展,在保障信息使用安全的基础上,可建立综合服务体系,以解决税务机关在税收管理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对企业股权转让进行更好、更高效的管理。
(二)提高企业股权转让税源防范能力
税务机关应通过互联网、大数据系统建立起科学的股权转让信息系统,通过该系统可以收集到所辖区内企业有关股权转让的各种信息,当某企业股权转让信息存在异常时,可以及时对其进行审查,以防止企业利用税收政策进行避税。同时,税务机关还可以使用分析方法使企业纳税评估制度更加合理,通过分析、预测确定股权交易中应报未报与申报错误风险较高的案例,避免或减少纳税人偷逃税等情况的发生。通过强化对金税三期工程及部门共享数据的分析,尤其是对奇异数据的成因分析,及时修正问题数据,有效提高税收数据质量。
(三)建立企业股权转让信息化管理平台
税务机关可通过调取工商部门信息库的方式,清晰地了解该企业在1年内股东变更的信息数据,并通过在证券市场、工商部门等第三方平台获取的相关佐证材料,可以与该企业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中申报的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进行核对,主要应对股权转让行为是否具有实质商业价值、转让价格是否有失公允、转让价款是否过户完毕等。税务机关可以对于一些上市公司的重大股权重组、转让事宜建立起综合性信息平台,通过向银行、投资机构等部门收集数据,不断更新纳税人服务系统,取得银行资金支持等需求形成系统、专业、一体化的服务体系,不仅可以使税务机关及时获取相关数据、保证银行资金的流动性,还可以提高企业的满意程度,从而实现多方共赢的结果,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与水平。
(四)强化与行政主管部门、第三方中介机构的沟通
首先,企业在股权转让涉税、筹划过程中,应将政策解读、税务风险等问题与税务机关取得沟通,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其次,税务机关可将股权转让中涉及的企业所得税交由产权登记等行政部门负责代收,利用其在信息上的便利,从源头抑制企业偷税行为的发生。同时,定期对企业股权转让相关的信息进行收集,及时对股权转让信息化系列数据进行更新;再次,税务机关、股权转让企业可以聘请税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股权转让方案、涉及处理事宜进行评估审计,一来可以确保股权转让涉税合法,二来税务机关也可充分利用中介机构在独立性、专业性方面的优势,提高股权转让税收征管的效率。
参考文献:
相关热词搜索:;某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篇三
;一是公司管理层及各部门负责人缺失。以财务为例,因未设财务负责人导致财务资料无人审核,存在入账票据不合规、不合理报销、未经审批的事项报销等隐患。
二是会计岗位设置不规范。存在会计人员兼库存管理,缺乏相互稽核、监督,不符合会计法规、制度要求。
三是会计凭证等财务资料记录信息不准确、不完整。会计凭证上出纳、记账、主管、复核等信息空白,凭证后绝大部分只附银行单据,而均未附业务内容、数据来源等有效支撑资料,收取及支付款项无据可查,证据链严重缺失。
四是财务资料固定由几名董事签字,票据报销、付款流程流于形式,存在漏洞。付款时只是按照流程签字,董事并不清楚事由经过。
五是现法人代表与原法人及各董事签字频繁,分工不明,责任不清。如工商信息显示,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了变更,但票据主要签批人仍为原法人,缺乏有效法律授权或审批手续。
六是内部制度建设不健全、不完善。未建立健全车辆管理、物资采购、绩效管理、会议、出差、公务接待等财务管理制度。
一是账载主营业务收入内容与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不相适应。存在主营业务收入与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不一致的情况。如主营业务收入由收取的资源量购买费等结转,而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未提及收费事项。
二是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成本不匹配、无关联。收取款项即收入与支付款项即成本,两者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不能作为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成本进行结转。
三是人为调节收入、利润。如某国企将收取的费用等先站账预收账款,开税票部分转作收入,未开票部分继续挂账预收账款,支付的补偿款部分结转成本,部分不结转;另存在无发票列收列支的情况;还存在利润为负的前提下,提取国有资本收益支付给财政局,与现行的公司法、会计制度相冲突。
四是借出款项较大,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存在借出款项金额较大,既未收取也未站账,按常规计考虑,估算利息金额较大,既未收取也未站账,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五是财务核算资料严重缺失。存在收取、支付款项时,领导安排、通知居多,根据层层汇总、签批的资料、合同约定、制度规定等居少的现象。存在无文件依据或依据不充分收取治理管理费用等各项费用,甚至存在以办证费名义收取费用,更是师出无名;支付的赔偿款仅依据国土局提供的数据,而无实质性资料。
六是受委托的代收款项收取不及时、不足额,也未及时足额上交入库。如:公司代收的税款,比税务部门提供的应收的数额少很多,部分已收取的未及时上交国库;收取的部分款项,长期滞留于公司账户。
一是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建立健全执行情况方面存在差距。如:未经集体研究,进行购买车辆、无人机等重大资产购置、物资采购等大额支出均未见会议研究记录。会议记录不规范,不完整,落实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度不严谨。
二是相关联部门协调性差、有效性低。业务、财务等部门之间缺乏有效沟通,相互脱节,不按实际业务发生的时间、内容、用途等区分收费具体项目,而笼统地记账,自己模糊,别人也看不懂。长时间过后,随着人员调动等情况,接替人员无从下手,更无法查询。
三是资产经营管控薄弱,存在隐患。借款、采购、委托施工等无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无招投标手续;工程已完工未及时结算、报备审计。
一是报销个人加油发票;
二是违规支付政府部门、本单位工作人员劳务费的现象;
三是超标准、超规定列支公务接待费的情况;
四是出差补助超标准情况;
五是无依据发放奖金、补助等。
05 资本运营管理情况。大部分国企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拓展领域内投融资、开发建设和资产运营等业务,对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拓宽产业投融资领域、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扔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部分国企经营不善、转型困难,长期亏损。
二是下属子公司层级设置复杂、部分子公司运营效益低。
三是部分资产管理不规范。部分营业用房等房屋资产未及时办理产权,对外投资的项目收益未及时清算收回。部分注入资产未入账核算,部分债权收购约定事项缺失。
四是部分国企债务较大,偿债压力较大。
五是部分国企专项资金未有效利用,存在挪用、截留、滞留现象,造成资产闲置浪费。
01 主管、监管、监督相关部门要履职尽责,加强沟通协作。国资主管部门要不断完善监管方式,深入基层,服务企业,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会计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确保国家相关财务法律、法规、制度得到严格执行;监督部门应加强外部监督,使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制度允许的框架内,良性、高效、安全运行。
02 税务、国土等委托部门对委托事项要积极督办。对应收未收款项查清原因,分清责任,依法有据积极督办,促收到位,对无正当理由拒不缴纳的,依法处置。对已收取款项,及时足额催缴入库。03 完善机构设置,规范财务核算,加强制度建设。
(一)完善机构设置。公司管理层及各部门应尽快设立负责人,划定部门职能,明确职责分工,尤其是要科学配置财务岗位,配齐财务人员并加强培训,配备财务电算化,从各方面、各层次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二)规范财务核算,遵守会计准则。做到收支有据,账务设置合规、有效,核算正确、及时,能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各项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理顺收费依据,完善财务资料。组织相关人员将散落于会议纪要、文件、方案、批示中各收费依据归集整理,对无依据或依据不足的,重新按程序报批。尽快完善收取费用、财务支出等方面的基础资料。采用大数据,建立电子档案。
04 落实制度规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在重大资产购(处)置、物资采购、大额资金(含大额借款)的支付使用等方面,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履行集体决策,规范会议记录。切实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切实加强财务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同。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水平。重大项目建设要履行审批、招投标、签施工合同等必备手续,完工工程要及时进行结算、报备审计。
05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从业。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规范财务报销流程,不合规的票据不予报销,不合规的费用严禁支出。
06 完善考核办法,提高人员综合素质。打铁还需自身硬,国企人员应结合实际,紧跟时代步伐,加强学习创新工作方式,提高技能和综合素质。完善考核办法,激励员工争优创先,争创业绩,促进经济效益的提升。
相关热词搜索:;某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篇四
一是围绕制度做文章,让机关党建“严”起来。
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完善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基层党组织各司其职、积极参与、多向互动的党建工作新格局。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严肃开展组织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建述职评议、换届选举、年度考核评估等制度,把制度建设贯穿到对党员的教育、管理、 监督等各个环节。同时,进一步细化办事流程,进一步明晰工作标准,在制度执行上持续发力。
二是围绕大局做文章,让机关党建“活”起来。
机关党建工作只有紧紧围绕中心、自觉服务大局,才能大 有可为、大有作为。要把基层党建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 局、放到本单位的中心任务中去谋划、去推进,做到中心大局 在哪里,机关党建工作就参与到哪里、服务到哪里,努力使机 关党建在完成中心任务中找准位置、发挥作用、有所作为。
三是围绕考核做文章,让机关党建“实”起来。
工作的领导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落实。落实好述职 评议考核制度,加大日常考核和差异化考核力度,督促党组织 书记抓在经常、严在日常。将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切 实用好谈心谈话、民意调查、实地调研等做法,利用互联网技 术信息化手段,提升考核的科学性,树立重实绩的鲜明导向, 真正做到让党员评价组织,让群众评价党员,着力解决机关党 建工作“上热中温下冷”等问题。
某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篇五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文/吴江南
【期刊名称】中国煤炭工业
【年(卷),期】2013(000)005
【总页数】2
开滦集团公司下发的[2010]3 号文件规定,自2010 年1 月1 日起,开滦企业解放前老工人除了参加唐山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及住院个人自费部分按企业内部补充医疗保险规定再次给予报销。该补充保险的特点一是可选择定点医院面广,涉及唐山市城镇职工医保所有定点医院;二是门诊医疗费报销95%,住院医疗费报销90%,门诊医疗费报销比例大于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5%;三是报销费用上不封顶。这些充分体现了集团公司对老工人的关怀。
开滦集团公司实行企业内部补充医疗保险,为开滦企业解放前老工人的医疗提供了有力保障。但是由于存在门诊与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不同、报销金额不封顶及对定点医院监督不力等问题,门诊医疗费用逐渐递增,不合理用药和过度治疗增加了企业经营成本。
一、开滦集团补充医疗保险的现状分析
2010 年1 月1 日,开滦唐山矿社区在册的解放前老工人有386 人,截至2013 年1 月1 日有310 人。 2010 年开滦唐山工伤社保中心为解放前老工人报销医疗费共计417 人次,报销金额共计781185.63 元;2011 年报销医疗费共计439 人次,报销金额共计893250.15 元;2012 年报销医疗费共计543 人次,报销金额936442.24元。随着人次及金额逐年递增,解放前老工人医疗费报销存在的主要问题越来越突出,门诊医疗费用占全年医疗费报销的
相关热词搜索:;某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篇六
;企业注销存在的问题及
对策建议思考
根据《xx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暂行办法》和《省工商局办公室转发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等规定,对未开业企业或者无债权债务的企业,除需提交常规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委托书、投资人作出解散的决定、营业执照正副本外,只需提交一份简易注销承诺书,即可省去清算环节,网上公告期满后实现当场办结。今年以来,县市场监管局共办理简易注销30件,已成为目前企业注销的主要方法。但在实践中,仍发现存在不少问题。
存在问题一:多部门定义口径不一。部门间对于适用简易注销的“未开业企业或者无债权债务的企业”定义不同,税务部门认为只有未做税种认定的企业才符合税务简易注销要求,可由市场监管直接注销,否则必须要通过税务注销才能退出市场。而对于市场监管部门,企业无实际经营或已完成债权债务清理,都可办理简易注销。因办理口径不一而造成的系统问题,给申请人造成信息混淆和办理障碍。例如,某企业在使用简易注销发起申请后,税务部门一直显示无异议,导致申请人以为税务无业务需要办理,所以并没有在公示期内办理清税业务。但是在公示期结束后的第二天税务部门却提出异议,表示该企业税务未结清,导致简易注销程序中断,需去税务部门办理注销后再次发起公告。为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只能在申请人申请前就通知其先去税务窗口确认情况并办理相关业务,以确保公示时不会有税务异议,此救济途径又造成很多申请人需要多跑一次税务窗口的情况发生。
存在问题二:难防范恶意注销风险。部分企业存在利用简易注销的便利程序,虚假承诺,将存在未结债务或涉案风险的企业恶意注销。但目前简易注销作为企业注销的主要手段,虽然有国家总局出具的指导意见,但《公司法》至今对其没有明确的规定,缺少顶层主流规划和实际操作细则。某企业简易注销后,有另一家企业来窗口表示与该家企业有债权债务未结清,对其承诺“无债权债务”提出异议。但无具体法律法规对此类恶意注销做出定义和惩处方式,让债务第三方企业求告无门。
存在问题三:未年报企业无法适用。部分未开业未年报的企业,按目前我区实际操作方法,需先行补全年报再进行简易注销,申请人辗转耗时较长。例如,某企业在一年前办理营业执照之后未开业,于今年前来窗口办理简易注销时发现因未年报被列入异常名录无法直接注销,需补报年报,移出异常名录后才可办理。
存在问题四:异议信息没有提醒。在企业注销公示期间,第三方对其提出异议,系统没有弹出提醒,也没有告知申请人。在某企业简易注销公示期间,另一家企业对其提出债务异议,使该企业的简易注销程序中止,但系统没有通过短信等方式告知申请人,也没有在市场监管内网跳出提醒。导致申请人误以为自己公示成功,公示期满20天后前来窗口办理注销时,才发现其简易注销程序已经中止无法办理,只能等与第三方解除异议后再次发起申请。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建议一:统一简易注销办理口径。建议市场监管部门与税务部门共同研判,对简易注销的定义和办理方法做出统一规定,从而解决因上层口径不一而出现的后续系统对接问题和窗口办理矛盾。
建议二:完善法律法规实操细则。建议由上级层面将简易注销这一企业主要注销方式编纂入法,并完善实际管理方法,在便利企业快速退出市场的同时,防范恶意注销风险。
建议三:确认特殊企业办理方式。对于确实从未开业的企业因未年报无法简易注销的,建议区级层面明确意见,是否能直接办理。若必须移出异常名录后才予以办理,建议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设置“未年报不适宜简易注销”预警,提前告知企业相关情况。以及对于部分僵尸企业,存在部分股东去世或失联,无法签署《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而导致企业无法及时退出市场的状况,建议明确此种情况处理方式。
建议四:确保基准信息全面互通。系统应全面导入相关数据,税务系统应保证所有企业数据完整在册,注销信息全面实时推送;对于在平台建成前的注销情况要及时导入,减少因部门间数据流转问题给企业注销形成障碍。
建议五:保证异议信息及时推送。建议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开发新的功能模块,在公示时能直接推送企业的税务情况,在第三方发起异议时能及时推送给申请人和管辖单位,实时告知申请人公示状况,方便企业及时办理税务业务和联系异议第三方,解决实际问题。
相关热词搜索:;某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篇七
;【摘要】 薪酬是驱动员工敬业和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最重要因素;薪酬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企业管理者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对员工薪酬的支付原则、薪酬结构、薪酬策略等进行确定、分配和调整的动态管理过程。薪酬管理已成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和关键性工作,是企业吸引、留住、激励人才的核心方法,足企业实现自身发展的重要内容。
【关键词】 国有企业 薪酬管理 建议
1.1对薪酬的激励作用认识不足
目前,施工企业已经拥有较大的内部分配自主权,但还是受到传统薪酬观念的影响,一直未建立起有效的人力资本的投资与保障体系和制度。并且认为薪酬只是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成本要素,忽略了薪酬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对员工的激励作用。表现在有的企业经营不善或暂时亏损时,首先想到的是裁减员工的工资和裁员。首先,裁减员工的工资造成的直接后果是凝聚力瞬间瓦解,人心涣散,人才流失;间接后果是失去了人才的储备力量,使企业停滞发展或者失去了长远发展的能动力。其次,裁员带来的负面影响是人心慌慌,使员工感觉朝不保夕,注意力势必从工作中转移到其它方向。其造成的后果是影响企业的声誉,使企业更难招收到理想的人才,从而影响企业的发展,最终会导致企业破产。
1.2薪酬制度的设立缺乏科学的、理性的战略思考
一是薪酬制度的设定缺乏合理性与公正性。如现在有的企业内部之间的工资差距过大,在薪酬的制定中,只与员工的职称、学历、年限等这些看得见的东西相关,而与在企业中的贡献大小关系不大。工作中的认真度与责任心等这些隐性的东西在工资中更是无法体现。不能全面公正地评价员工的贡献大小、工作投入和工作状态。二是薪酬的制定与企业的战略目标脱节。如有的企业的战略目标之一是成为一流企业,而所制定的薪酬标准却是中低档水平,致使人才大量流失,使企业失去长远发展的后备力量。合理的、科学的、与企业的战略目标相一致的薪酬制度能够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企业经营战略不同,所制定的薪酬制度也应不同,但目前我国企业的薪酬制度或受传统薪酬的影响过大,或者是直接采用成功企业的薪酬制度,致使薪酬制度与经营战略错位。
1.3企业薪酬的内部不均衡
施工企业经过多年的改革创新,在薪酬分配上已经比传统的薪酬制度有很大的改进,但仍然存在严重的不均衡。首先,企业内部技术管理人员的工资收入与一般员工工资收入差距不大。关键的技术、管理岗位人员的工资水平相当于普通岗位人员的工资水平不到两倍。其次,在薪酬决定因素中,代表身份的工龄和资历占重要地位,而与受教育程度关系不大,与在企业中的贡献大小关系更不密切。有一些员工既没有很长的工作资历,又没有很高的学历,但是他们聪明爱钻研,是企业的骨干力量。然而他们却得不到应得的报酬。这使得企业中的员工产生论资排辈、吃大锅饭的思想,产生混年头、混资历的现象。而一部分真正高素质的企业需要的人才却因工作年限少、资历浅,薪酬比较低,这严重挫伤了企业后备知识员工的积极性。
1.4奖金激励和福利保险设计缺乏弹性,起不到激励作用
目前很多企业的奖金变成了相对固定的附加工资,有的企业仅限于以考勤制度来确定奖金的发放多少,而不是和他们的绩效挂钩,以贡献大小为基础。这种奖金已经失去了应有的激励作用。在福利保险制度上,企业的福利保险计划一般提供的是国家法定的“五险两金”和另外一些固定的福利计划。“五险”指的是国家法定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两金”是指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企业的保险是国家法定的统一的保险;福利对于各企业来说虽然各不相同,但却是相对比较固定的制度,而这种固定的福利制度并不适合所有员工的需求。这样的福利保险制度不能满足大多员工的需求,因而也起不到明显的激励作用。
2. 薪酬管理思考和建议
薪酬制度对于企业来说是一把“双刃剑”,使用得当能够吸引、留住和激励人才:使用不当则可能给企业带来危机。建立全新的、科学的、系统的薪酬管理系统,对于企业在科技创新时代获得生存和竞争优势具有重要意义,改革和完善薪酬制度则是当前各企业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不合理的职位设计会给薪酬管理带来麻烦。
2.1建立全面薪酬制度。薪酬既不是单一的工资,也不是纯粹的货币形式的报酬,它还包括精神方面的激励,比如优越的工作条件、良好的工作氛围、培训机会、晋升机会等,这些方面也应该很好地融入到薪酬体系中去。内在的薪酬和外在薪酬应完美结合,偏重任何一方都会跛脚走路。物质和精神并重,这就是目前提倡的全面薪酬制度。
2.2薪酬与绩效挂钩。单纯的高薪并不能起到激励作用,这是每一本薪酬设计方面的教科书和资料反复强调的观点,只有与绩效紧密结合的薪酬才能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而从薪酬结构上看,绩效工资的出现丰富了薪酬的内涵,过去那种单一的僵死的薪酬制度已经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个人绩效与团队绩效紧密挂钩的灵活的薪酬体系。
2.3重视薪酬与团队的关系。以团队为基础开展项目,强调团队协作的工作方式正越来越流行,与之相适应,针对团队设计专门的激励方案和薪酬计划,其激励效果比简单的单人激励效果好。团队奖励计划尤其适合人数较少、强调协作的组织。
2.4薪酬制度透明化。关于薪酬的支付方式到底应该公开还是透明,这个问题一直存在着比较大的争议。从最近的资料来看,支持透明的呼声越来越高,因为毕竟保密的薪酬制度使薪酬应有的激励作用大打折扣。实行保密薪酬制度的企业经常出现这样的现象:强烈的好奇心使得员工通过各种渠道打听同事的工资额,使得刚制定的保密薪酬很快就变成透明的了,即使制定严格的保密制度也很难防止这种现象。因此,薪酬透明化成为一种发展趋势。
2.5有弹性、可选择的福利制度。企业在福利方面的投入在总成本里所占比例是比较高的,但这一部分的支出往往被员工忽视,认为不如货币形式的薪酬实在,有一种吃力不讨好的感觉;而且,员工在福利方面的偏好也是因人而异的,非常个性化的。解决这一问题,目前最常用的方法是采用选择性福利,即让员工在规定范围内选择自己喜欢的福利组合。
总之薪酬制度改革,面临的竞争和挑战日益加剧,薪酬分配制度改革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施工企业的管理者紧紧抓住这一契机,勇于创新,探寻适合企业自身实际的薪酬政策,充分发挥薪酬分配的杠杆作用,最终达到企业战略目标实现和员工个人发展的双赢局面。
(作者单位:齐齐哈尔富铁轨枕有限公司)
相关热词搜索:;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