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给予我很多启发,读后感中包含了我对人生的一些思考和感悟。写读后感时,可以采用具体的例子和细节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和感悟。以下是一些读者写的有关一本经典作品的读后感,每篇读后感都是独特的。
《漫长的告别》读后感800字篇一
历时近两个月终于看完了这本书,原先看这本书是因为村上春树说这是他最喜欢的书,名人推荐果然不一样,尽管我不记得自己看过几本村上春树的书吧,可能只有1q84,也完全不记得里面的内容。
刚开始看有一些深深的被他的文字吸引,文字场景描写很有代入感,如果我的想象力足够,完全能在脑海里还原这些场景。但后续发展太慢,看到一半我才发现这原本是一个推理剧,靠着有始有终的决心才坚持读下去。就我自己而言,推理剧而言,还是东野圭吾的更吸引人,但对细节的描写,人物的刻画,还是很饱满的。
钱德勒描述的是一个腹黑嘴毒善良只凭本心做事的形象,他对钱财无所谓,他讽刺上流社会的制度,他只做自己相信的事,只为自己心中的疑惑,不相信特里会做这样的事,便一直查下去。在钱德勒笔下,马洛是一个极具魅力,不为强权正直的人吧。现实中如果遇见这样的人,我应该会被迷的不要不要的。
在阅读过程中,有很多人说这一版的翻译太差,但对于我而言,读起来刚刚好,顺畅朴实,也许我需要再看看另一版的译文,对比才能发现高下吧。
《漫长的告别》读后感800字篇二
这几天见缝插针,读完了手头上这本厚厚的《漫长的告别》。随着阅读的逐渐深入,刚开始不够清晰的脉络越来越明朗起来,一个穷困潦倒、经常没有生计的私人侦探马洛和用一起谋杀案联系起来的各色人等在作者不紧不慢的叙述中仿佛就在眼前,在身边,看得见,摸得着。
如前所述,本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私人侦探马洛因为一次意外醉酒遇上了一名同样醉酒的男子,而他卷入了一场谋杀案,伴随着故事脉络剥洋葱似的的层层展开,给读者展示了一幅现代社会广阔的生活面,而这个面,很遗憾不是正面、正能量的,而是彻底的暴露了“阴暗的人性和丑陋的人心”,阅读的时候几乎都快要窒息了。
作者在书中也会借主人公之口说出自己的“远大抱负”,这一点在本书的第36章的开头两段显得特别明显,作者这样写道:“我躺了半个小时,考虑该怎么办。半个我想让他继续喝,喝到烂醉,看他会变成什么样子......这种生活交给你了,朋友,我更喜欢污秽肮脏狡诈的大城市。”作者在描写两个“半个我”的情况时所用的写作手法值得我们好好学习。
作者在书中穿插了大量的西方典故,信手拈来,对西方人的日常生活描写的比较深入、细致,看似毫无深意,其实意在笔外,意在笔先。如果读者不熟悉这些西方典故的话,读起来就会感到有困难、比较吃力。这从侧面也表明了作者渊博的知识底蕴。
由于本书原文是外文写就的,中文版译者在翻译原作时,会不自觉地受到母语著作的影响,比如在本书出现了“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的中文熟语。
总而言之,本书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展现“钱德勒式”文风的经典著作。
《漫长的告别》读后感800字篇三
第二次读《漫长的告别》了,比起村上春树读了十几遍还意犹未尽,我这反复来的有点牵强附会。第一次读《漫长的告别》是2018年十一月,那时候用了好长一段时间才读完它,也浅显的写了一点自己的感受。我不是一个爱看推理侦探类小说的爱好者,时间于我已是生活中最宝贵的奢侈品。我没有时间去思考剧情的发展,再次读它,一是来自作者机智诙谐的语言。它那运用到极致的绝妙比喻;“醉汉的两条橡皮泥的腿。”“一头白发,像小鸟胸口的羽毛一样光滑。”“仿佛我的面孔和时针一样,普通。”“海浪像唱着赞美诗的老太太一样温柔。”“他的搭档则高大帅气,衣着整洁,一副沁人心脾的凶相,是一个上过学的打手。”等等,这些精彩绝伦的比喻,足以使一个迷恋语言的无知女人近乎疯狂的热爱。二是书中的两位男人,如开头所引用的一段话,我在这故事里读到孤独感与挫败感,一个城市于一个人的重要性。我欣赏特里,因为他的形象、他彬彬有礼的语言和他优雅的气质,是我喜欢的那种男子身上所具有的部分品质。我赞赏马洛,源于他的善良与智慧。
对于马洛与特里遇见和告别的理解,我想起宋代陈师道在《送张芝卿》的诗句中有这样描述:“相逢于偶尔,告别更苍然。”那次再见当做永别,下次再见我当你是重生。缘分是一种无形的磁场,它将两个相同的磁性相吸。马洛与特里一个优雅迷人,一个孤独不羁,一起喝酒,即便对对方一无所知,即便两个人并没有什么话题,隐约中情意会在人类最原始的细胞中迅速开花结果。至于文中其他并不使我感兴趣。
如果你我既已结缘,必将路过彼此生命中一阵子,不管你是男人还是女人。雷蒙德·钱德勒先生在书中最经典的一句话:说再见,就是死去一点点。初读不解文中意,再读已是文中人。这些年的经历,我已读懂了生活、读懂了遇见、读懂了别离,我也相信一个人一生中总是孤独的,每一个人来,每一个人往,他们是要在你生活发生一些故事,填充你的孤独,让你理解--活着。
《漫长的告别》读后感800字篇四
缘灭时,道一声“再见”,悲伤、孤独而决绝。。
年少时,甚是不喜离别的场面和愁绪,尤其害怕物是人非的感觉;
而今,珍惜每一次告别的机会。
三毛说,那些因缘分而来的东西,终有缘尽而别的时候。
认认真真的告别,
告别曾经的自己,曾经的朋友,曾经的情感……。
昨日难以重现,再见已是不同。告别之后,即使再聚,场景不同,心情不同,所思所感亦是不同。或许更好,或许更差。
其实,无论是从前,还是现在,面对的始终是同一个问题。
只是从前,选择逃避;如今,勇敢面对,并视之为成长。
年少时,“理想”往往是某某高大尚的职业,或者闪着光环的身份;
而今,“理想”可以只是一个习惯、一种状态,或一份情怀。
爱因斯坦说,我从不想未来,它来得太快。
不念过往,不畏将来。放下执念,感恩拥有。享受相聚,品味孤独。笑对生活,不负当下。
尽管,“人生只是一场盛大的马戏表演”,
我仍然愿意认真演出。
《漫长的告别》读后感800字篇五
放下《漫长的告别》,十几年后的我突然领悟了怎样来看雷蒙德钱德勒式的小说和文字里的肆意孤独。
和村上春树一样,大概十六七岁的时候我读到了雷蒙德钱德勒的小说,不过不是漫长的告别,是另一本。名字有些相似,叫做《再见,吾爱》。很遗憾,当时我并不喜欢,或者说不懂如何去喜欢。彼时作为一个理工科学霸,一颗文学青年的心一直被压制着也可以说尚未萌发,我和很多少男少女一样,我们读那个时代的字,我们并不挑选也无所谓喜好,甚至不多去评论,只是单纯珍惜一切可以看闲书的时光。在重点高中成摞的试卷试题下,在每天长至晚间十点的晚自习这般996模式的高压学习下,我们见缝插针地传看手里的一切东西:有时候是一本《科幻世界》或者《读者》,有时候是一本不知道谁的盗版余秋雨《文化苦旅》,自然少不了安妮宝贝似伤痕文学,网恋文学鼻祖《第一次情迷接触》,偶尔也会拿到一两本名著……大部分看过就算,也会偶有感动。
例如当年刘慈欣发表在科幻世界上的《流浪地球》,让我在晚自习的桌前,我那一整排习题集的书架后面流下了泪,例如一本《蝴蝶梦》我不知为何看出了恐怖片的意味,尽然生生的不敢独自回家。
一样的漫长……不同的只是这一次我用“理解”代替了曾经的不耐烦。很难有人像作者这样深刻迷恋“离别”这一件事,他甚至不厌其烦地用几十万字将它扩充成一个独立的优雅空间。离别、告别、再见这样的词汇和事件中的死亡一起,要把它们统一在这样一个独立空间中去欣赏。如果不去理解这一份忧伤的底层和他构筑其上的虚无的情感空间,那些描写和对话就没有意义,情节也就将始终无法带入。
这一份笼罩其上的虚无情感,在我看实则是每一个人物下淋漓尽致的孤独。感受到了这份孤独之后,所有的人物一下子鲜活,所有的对话全部合理起来。
《漫长的告别》读后感800字篇六
侦探类小说一直是我的最爱,村上春树的书几乎被我读了个遍,当出现“村上春树的人生之书”时,那是非读不可了。很早以前就听说过雷蒙德·钱德勒这位作家的名字,也知晓他的系列丛书,恰好宿州读书会的共读活动给我提供了这个好机会。拿到共度图书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这本,精致的封面,内页的插图,都让我爱不释手。
书本的前面有一张简单的插图,图里的马洛侦探永远是那身棕色的长风衣配黑色的圆礼帽,让人看不清他的脸更留出了无限遐想的空间。我想象的马洛是个子不高身材壮实皮肤棕黑色的,身上还会有着淡淡烟草和咖啡的味道,眼睛不大一定很有神,鼻梁挺拔,长相虽然普通却有着让人不容小觑的力量。在书友会的群里有位很早读完的书友对书中所有角色进行了想象,如果拍成电影让谁来担当这个角色最好,当时还没看完书就被剧透了一把,现在回想起来我心里也有一套自己喜欢的演员角色表。
回到书的内容上来,书名既然是《漫长的告别》,那一定有人离开有人告别。书的开始从菲利普·马洛侦探第一次见到特里·莱诺克斯入手,一定是特别的缘分,才能让马洛侦探对第一次见到的莱诺克斯施以援手,并且在日后对这位奇妙缘分下认识的朋友多次帮助。
从马洛和莱诺克斯淡淡的友谊开始,到莱诺克斯惹上人命官司,马洛帮助他逃跑,再到莱诺克斯在墨西哥自杀并留下一张麦迪逊肖像,告别的帷幕正慢慢拉开。通过韦德夫人的委托,马洛对萦绕在眼前迷雾渐渐有了方向,对韦德一家的接触给了马洛揭开真相的杠杆。好的作家一直走在读者前面,让你猜不出接下来的情节。
我就是这样被马洛和作者牵引着,一步步接近真相,看着马洛凭自己的胆色和智慧帮助莱诺克斯洗清冤屈还原真相。故事的最后,酷酷的马洛用自己的方式向莱诺克斯告别,既然已经告别了,这位朋友也就不存在了,哪怕他换个身份样貌重新出现,也不再是原来的朋友了。读完整本和马洛一起卸下了告别的担子,就好像生命的列车一样,总有人上车有人下车,车上和车下的人都是生命里明亮的色彩。
最后说一下读书的感觉,书里人名地名很多并且都很长,实在是不好记,再加上书也不是一次性看完的,经常读着读着要想,这个人是谁呀,以后再读类似书的时候可以对人名进行简单的记录。故事以最后一次见面作为结束,实在读不过瘾,马洛侦探作为主角出现在钱德勒的书里还有一个系列,让人忍不住都想要逐一拜读。
《漫长的告别》读后感800字篇七
村上读了12遍,我至少也得读2遍吧,里面还有许多情节语言需要细细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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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声再见,就是死去一点点。
钱德勒似乎创造了一种后来无者的美国英雄形象:充满智慧、满怀希望、深思熟虑、喜欢冒险、多愁善感、愤世嫉俗、叛逆不羁。
他不单单是一个会讲故事的人,他的精湛修辞已达到无我之境,他是真正的语言高手,亦是一个视野广阔的文学大师。
他的书经得起一读再读,他的小说是美国往昔的完美映像,但字里行间历经风霜的浪漫主义却饱满宛如昨日刚刚写就。
乔治说他写的不是犯罪本身,而是人类精神的堕落。
比利说钱德勒,每一页都有闪电。
他是怎样的钱德勒,没有假的,喝醉酒的,在前线服役的,爱上比他大18岁茜茜的,爱猫的,当编剧的,写小说的,孤零零的,死在他乡的,只有17个人参加了葬礼的,墓志铭上刻着thenewoneisatthefoot(向前一步,就是新生)的。
为我们所热爱的,不会被时光所消磨的。
《漫长的告别》读后感800字篇八
这个破案小说很不一样,不按常理出牌。前期铺垫特别长,a死了,b受牵连,c被迫求助b治疗自己,c死了,b又受牵连。b发现c是被妻子杀死,而a是c的妻子的前夫。最够一梦的是,a是假死。我觉得这就是作者闲来无事闹着玩的!
村上为什么这么喜欢这个作品,我不能理解,我更喜欢阿婆笔下的小胡子波洛先生,萌萌的特别风趣。
也有一些值得学习和思考的地方,比如ab之间的关系就如同书名,是一场漫长的告别,从相识到第一次说再见,到最后不说再见,都是a留给b的。每说一句再见,就相当于向死亡进了一步。
书里的几句话值得划重点。
1.法律不等于正义,它是一种非常不完善的机制。要是你碰巧按对了按钮,而且又走运,那正义可能会在结论里体现出来。法律的目的不外乎建立一种机制。
2.从某种角度来说,警察全是一个样儿。他们都怪错了对象。有人在赌台上赔掉了工钱,就禁止赌博;有人喝醉了,就不许造酒;有人开车撞死了人,就停止造车;有人在旅馆客房里被女人勒索,就禁止性交;有人跌下楼梯,就不许造房子。
3.如果你要写一个故事,说一个人早上起来时有三只胳膊,那么这故事就不得不讲述多了一只胳膊后会发生什么事情。你不必对胳膊增加进行一番正当化处理。因为那已经是个前提了。
《漫长的告别》读后感800字篇九
《漫长的告别》读完了,这部大部头书足足比一个硬币还要厚,密密麻麻,每一页都印满了文字。这样的鸿篇巨制对阅读的耐性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不仅如此,外国经典小说独有的复杂人物名字和错综的关系,更是让人望而却步。而什么是热爱,我想大抵是可以抛开一切困难后的无畏。b站上献给后浪的宣传片中说“你所热爱的就是你的生活”。读书,一直是我所执著的坚持,这次参加宿州读书会共读书目《漫长的告别》,无限感恩宿宿对经典书目的挑选。很喜欢。
对于推理性小说,我一般在早期本科阶段会阅读日本作家东野圭吾先生的,《放学后》《恶意》《白夜行》《红手指》等一系列经典著作,后期也尝试改变风格在自己的kindle上下载了几部阿加莎式的古典推理小说,这类文章注重推理思维,“谁是凶手”“谁是嫌疑犯”,而《漫长的告别》最大的不同在于,作者钱德勒的志向不在于推理。一起富家女西尔维娅的凶杀案,自称“一只独狼,未婚,中年将至,钱不多。不止一次进过局子。喜欢烈酒、女人、下棋和一些别的事情”的侦探马洛,卷入一场各行各界对特里.伦诺克斯的怀疑判定嫌疑人的社会案件中。看似是离奇的杀人案件,实则案中有案,谜中有谜,局中有局,牵涉到权利、地位、金钱、荣誉、爱情、背叛、救赎……一系列复杂的情感伦理。
阅读大部头书,除了对故事情节、环境、背景、高潮的关注,我其实最感兴趣的是作者笔下的人物。爱上了英国作家毛姆《刀锋》里的男主人公拉里,从此,在外国经典小说里看到的主人公都像你!在阅读时,几度潜意识里察觉自己是深深爱上了特里。很长一段时间,我都猜不透这个角色。特里有很好的气度和品格,但有些地方不对劲;特里有自己的标准,他也会遵守它们,但那些标准都只是个人的,与任何伦理或道德无关;特里是个好人,因为他有好人的品性。但他与流氓暴徒在一起时与正经人在一起一样快乐——只要那些流氓能说出流利的英语,餐桌礼仪也说得过去。我想现在再去评判一个小说中的人物角色,已经不能再简简单单地用“好”或“坏”来简单武断了。特里是道德上的失败者。我想也是战争造成的,也可能他天生如此。在很多方面,特里都是个讨人喜欢的家伙。他曾经如此地打动。只用一个微笑、一个点头、一次挥手以及清净酒吧里的几杯清静小酒。
然后又匆匆告别吧。“他转身穿过房间,走了出去。我看着门关上。我听着他的脚步声在仿大理石走廊上渐渐远去。”我想,我爱的那个人大抵是再也不会回来了吧,后来我真的没有再见到他……
曾国藩说:“读书可以改变人的性情,甚至能改变人的骨相。”伴随着《漫长的告别》这部共读书目的结束,我的细腻情感也被作者钱德勒的文字渐渐建立起来。文中大量的细节描写着实让人严肃、细细品味。无处不在内心升起一种对文学范本的肃然起敬。好书力推,值得一读。
《漫长的告别》读后感800字篇十
想给四星半。作者的语言确实十分吸引人,现在还记得那个走进酒吧的梦,人们惊讶的如同指挥家手里还未停下的指挥棒。
作为一部侦探小说,其实我没有很明白为什么我们的私人侦探对特里这么好,因为他心里某个柔软的角落被触动了吗。我觉得侦探是一个自由自在,懂的如何在当时那个风雨飘摇的社会里有自己的一席之地的人。他很懂规则,而且很聪明,也许还很帅,不然不会让洛林也倾心。
而特里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他的面貌在我看来有些模糊,无法概括。只知道他有一道在战时被炮弹炸出的伤疤在脸上显眼的位置,有一头白发,入赘了一位富翁的女儿,这位娇人给他戴了无数的绿帽子。故事中出现了很多人物,昨天晚上我甚至还梦到了他们,警察,黑帮老大,那个梦,嗜酒的作家,偷偷用麻醉药行医的大夫,躁郁症西部牛仔。真的很丰富,作家对这些人物的刻画。
再说回整本书,不知道我理解的是否正确。是自杀的女人杀了他丈夫,杀了西尔维娅,然后老头子想让特里当替罪羊,而特里的两个黑道朋友让他伪装被杀死,最后通过整容手术把他救了回来。我们的主人公在最后和特里告别了,见了最后一面,至此,故事到此结束。我们也看到了主人公精彩的推理过程和他某些程度上来说高尚的情怀。这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历经了一切,为了一个朋友。
《漫长的告别》读后感800字篇十一
相信每个人的心底里都有不能说的秘密,不见天日,难以启齿,将它深深地埋藏在心底最深处,也许直至随着肉体消失殉葬了,也永远不会为外人所知晓。
原因何在呢?小说《漫长的告别》半遮半掩地讲述了男主人公的心理波澜变幻,探讨这个令人头疼的问题。
人,天生具有一颗不安宁的心,然而胆量与气魄却大相径庭,虽然英雄好汉比比皆是,大多数还是屈从种种顾虑束缚,所谓的“有贼心无贼胆”,于是就由此制造出了心底里有不能说的秘密,这是不得已而为之啊!
其结果呢?或平和地永远埋葬在心底;或不可控制地而突然迸发,其后果难以预料;或自己忧郁发疯......谁又知道呢!
小说中的男主人公是大学辅导员,身边围绕着三位女性,分别是老婆、老婆闰密、女学生。他迷惑了,到底谁是他的“爱人”呢?他似乎都爱,又都不怎么爱;她们全都爱他吗?敏捷的心灵感应告诉他:他集汇众女宠爱于一身,但雨露可不能均沾,道德、法律、良知等等捆困了行为,于是,男人有了深藏心底里不能说的秘密,潜伏期遥遥无望,他“感到一阵来自生活的琐杂与烦闷,它们像便秘一样不可言说”。“我努力让自己的魂魄游离在外。我感受着眼泪的轻盈与沉重,感受着自身体液的循环,唯其如此,我方能避开一种更加猛烈的情绪,那种情绪,叫作心痛,抑或是,愧疚”。
小说中三位可爱女性的名字分别叫:老婆——乐思。我猜想,是思考为善为乐;老婆闰密——逃逃。我猜想是欲避,可避不开;女学生——郑杨。我猜想,是上升的爱,难煞老师也!
面对这些愁死人的现实,被残酷撕裂的心,血淋淋的结局,郑扬自缢了,逃逃跑掉了,只有老婆还守在身旁,思考决定于行动,理智最终占胜“邪念”。然而,不能说的秘密永远躲藏在心底最深暗的角落里,只有他自己独享而已。
其实,我的心底里也有不能说的秘密,她是我最最亲密的闰密、爱人,只要我不说出来,她永远都会守着我,爱着我,永生永世都不会背叛的。
爱你,捧着你——你的心底里永远不能说的秘密。
《漫长的告别》读后感800字篇十二
侦探,在常人看来是很冷血的职业,马洛给人的表现亦如此,刚开始亦如斯,对特里忽至的一系列热情不予太多肯定。世界上的两个人再遥远,也会有相似之处,或值得尊敬之处。特里在雨夜烂醉如泥,仍能非常礼貌地给因自己为马洛和门卫带来麻烦而道歉。这么个情况,还表现文雅,撼动了低温度的马洛,亮出了人性的温度。
把特里带回家,待其清醒,特里晚饭感动。尔后经常前来拜访,时而一起在酒吧小酌一杯。友谊在时间里,在酒精里,在内心一点点蔓延开来。不小心在报纸上看到特里的报道,马洛下意识地遮掩。因为,即使特里是个汉子,也是会难受的呀。
大概知道一点儿特里的情况。一天晚上,特里恐慌地来到马洛家,一身鲜血,瞳孔里满是恐惧,手里还颤抖地举着一把枪。侦探的素养让马洛故作镇定,安排他洗澡,喝咖啡。凌晨,他送上飞机。
至此,马洛就再也没有见过特里,我以为,这就是所谓的“漫长的告别”,用一生,用回忆来告别。
然而,故事并非如此简单。马洛因特里受牵连,被拷打,被质问,被威胁,却不曾透露半点朋友的信息。对外宣扬是侦探的自我修养,内心却很清楚,这是他跟特里告别的方式。
其中两个人的死也不想详说,最后,特里又出现了,换了一张脸的特里。你没死,真好。马洛心里肯定是这么想的。然后,马洛冷酷地离开了。这一次,才是真正的告别,一个漫长而正式的告别。这种告别,有力量,有温度,没有恐惧,没有不假思索。
跟你告别,特里,我用了很大力气。
《漫长的告别》读后感800字篇十三
其实告别真的是一件很漫长的事情,因为他总是在心灵的某处不经意间翻滚着;比如说一句话,一首歌;一个场景,一个人;总能让人瞬间沉思。所以,告别,真的是一件很漫长的事情。
有人说,每一次告别,都是一种死亡。其实不假。或许经历过的,都会这样。就如书中的艾琳,这个将马洛吸引住的女人,她爱特里·伦洛克斯,然而,出于女人的一种洁癖,她无法接受特里·伦洛克斯与西尔维娅的婚史;她想与她现任的丈夫好好生活.然而,一想到罗杰·韦德与西尔维娅的偷偷恋爱,她更加无法忍受。为什么总是这个西尔维娅?终于,艾琳忍无可忍,在罗杰与西尔维娅偷偷恋爱的时候杀死西尔维娅。那一瞬间,艾琳也许想过把这一切嫁祸给醉得失去意识的罗杰,于是,在枪击之后,她伪造了那个用小摆件袭击西尔维娅头部的争斗场面。特里·伦洛克斯知道是艾琳。特里·伦洛克斯替艾琳顶替了罪过,逃亡墨西哥。特里是因为还爱着艾琳吗?并不是。特里只是出于对前尘往事的亏欠。何况,他是个绅士,他是个善良人。如果不是他再见艾琳时,他正在和西尔维娅经历着一场婚姻,艾琳怎么可能有今天的举动呢,西尔维娅又怎么会死呢!
所以说,每一次告别,都是一次死亡。精神上的,身体上的。总会伤到体无完肤。有时候浅浅的一句再见,就如同掠过树梢的一缕春风,或许从下一秒开始,也许就再也没有见过。生命有限,世事无常,请珍惜每一次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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