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是对世界和人生的研究和思考,它能够引导我们认识自己和理解世界。写总结时,可以借鉴一些经典的总结范文和方法,但同时也要注重个人的思考和观点,避免盲目照搬和模仿。下面是一些总结的常见题材和类型,供大家参考。
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法律考试篇一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网民和网络从业者的法律法规意识,大力改善净化网络环境,积极倡导网络文明、建设绿色网络,进一步优化网络思想文化阵地和人文环境,努力营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氛围,使互联网成为传播健康文化的重要阵地和广阔平台,决定开展“互联网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倡导网络文明、建设绿色网络。
全市大中专院校学生和广大干部群众及广大网民。
开展“互联网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重点要抓好是组织现场知识竞赛。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各大中专院校、各主要网站、网络论坛、贴吧通过精心组织,层层推荐选拔,大力开展部门之间、班级之间的“互联网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分别选出优秀代表队,参加知识竞赛。
邢台市“互联网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从5月2日开始,到10月31日结束。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各大中专院校、各主要网站、网络论坛、贴吧通过精心选出代表队,将比赛队伍名单,于5月31日前报市委外宣办和市文明办,参加下一轮比赛。
1、层层比赛选拔阶段:20xx年5月2日—20xx年5月20日。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各大中专院校、各主要网站、网络论坛、贴吧认真进行组织发动。
2、初选阶段:20xx年5月21日—7月31日。从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各大中专院校、各主要网站、网络论坛、贴吧通过大赛,初选30支参赛队伍。
3、复赛阶段:20xx年7月1日—8月20日。选拔20支参赛队伍。
4、决赛阶段:20xx年8月21日—8月30日。选拔10支参赛队伍。
5、颁奖:20xx年8月30日上午九点。地点:邢台电视台演播大厅。
1、参赛队伍由三人组成。
2、必须按照实名参赛,必须提供个人真实姓名、通信住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话号码,以便联络。主办单位将严格保管参赛者所有个人信息。
3、参赛队伍要求。所有参赛队伍必须答题口齿清晰,文明用语,所有参赛队伍必须服装整洁。
4、赛制。按报名情况进行抽签分组,每组内进行淘汰对抗赛,择优进入下轮比赛。以次类推;轮空自然晋级。
5比赛环节。比赛由必答题,抢答题,选答题三部分组成。
(1)、必答题
参赛双方队员每人需回答一道必答题,题目由双方队员轮流抽签随机产生。主持人宣读完题目计时开始,队员有10秒钟的思考时间,15秒内不答题视为放弃答题。答题时间不得超过1分钟,剩余时间不足10秒时,工作人员举牌提示。用时结束,举牌警示,发言必须停止,否则按违规处理。
(2)、抢答题
由主持人宣读题目,双方队员按抢答器抢答。双方需在主持人宣布开始抢答之后按抢答器,无人抢答超过5秒钟,此题作废,换下一题。本环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抢答比赛。
(3)、选答题
本环节有选答题若干,由双方代表队现场根据主持人宣布的题目进行选择回答,机会均等,各队选答数量数量相同。
大赛对各参赛队伍进行现场评选。拟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5个,优秀奖20个。同时设组织奖若干名。以上各奖项均颁发荣誉证书或奖牌。
七、搞好参赛活动的组织发动
1、各单位要采用多种形式,精心策划和组织,积极开展知识竞赛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参与热情。通过不同时段、不同主题、不同形式的知识竞赛活动,拓宽活动的参与面,增强活动的群众性。
2、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活动的同时,要认真组建参赛队伍。在此基础上,通过层层推荐、大赛选拔,推荐精干的参赛队伍。
3、要充分利用各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专题报道,及时反映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活动进展情况。各单位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邢台电视台对决赛要全程录制,突出大赛主题,制作出富有特色的节目,经过严格审核后,适时播放,保证大赛形成声势。
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法律考试篇二
为了丰富我院学生课余文化生活,提高当代大学生法律方面的知识水平,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营造一个懂法、知法、守法的和谐校园氛围,特举办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第一届“法律知识竞赛”,比赛内容包括基本法律常识、法律维护流程解答、维权情景模拟等方面。
主办:思想政治教育部院团委
承办:院学生会
时间:20xx年 5月中旬
地点:600大礼堂
(一)预赛规则
1、预赛由全院7个分院分别进行。时间、地点、形式分别由各分院自行安排。
2、各分院通过预赛选拔4名选手参加全院决赛,并于 5 月 10日前将参赛选手名单交至院团委办公室 沈亮老师处。
(二)决赛规则
第一轮:知识比拼
1、题型设计
本环节有单项选择题、多选题。单项选择题目由1-7个数字组成,每个数字对应四道题目。多项选择题由三道部门法题目分别对应。
2、答题规则
单项选择题为必答题,七支队伍按序作答;排名前四的队伍进入第二轮,另外三支队伍进入“危险区”,通过多项选择题进行自救,多项选择题为选答题,可以自己作答,也可以交给其他队伍作答,积分最高的两支队伍进入第二轮。
3、评分标准
采用积分制,单项选择题每题10分,答对加分,答错不扣分,结束后按照积分排名,本轮成绩不带入下一轮。
4、本轮用时20分钟
5、淘汰队伍一支
第二轮:十字路口
1、题型设计
本环节总共设置有四套题,为图片题、材料分析题、填空题、多项选择题,每题10分。
2、答题规则
由第一轮中排名前六的队伍进行本轮的比赛,本环节的比赛形式为pk赛,先由上一轮成绩第一的队伍在其他的5个队伍中选择一个队伍进行1 vs 1的pk,结束后继续按照成绩先后进行选队pk(参加过pk的队伍将不再进行pk),总共3轮。每个队伍分别在五套题中选择一套题进行作答(第一轮成绩好的队伍先选),每个队伍在主持人宣布作答后10秒之内给出答案,超时将失去回答该题的机会。
3、评分标准
采用积分方式,答对加分,答错不扣分,本轮成绩不带入下一轮。在pk赛中胜利的队伍直接进入第三轮,另外的三支队伍进入“危险区”。
4、本轮用时20分钟
5、参赛队伍六支
互动环节(10分钟)
第三轮:复兴之路
1、题型设计
材料分析题,以抢答形式进行回答。
2、答题规则
处在“危险区”的四支队伍参加本环节,本环节中共有五个主题词语,共进行5轮。每一轮主持人将围绕主题词给出五条提示,每个参赛队都要认真听提示并争取尽早抢答出主题词语。只要主持人开始念题各参赛队就可以开始抢答。每条提示将连续念两遍,每两条提示间的间隔为5秒。若答案不正确提示将继续给出,直到所有提示念完,该轮比赛结束。
3、评分标准
答案加10分。答对加上相应分数,答错不扣分。排名第一的队伍进入第四轮,积分靠后的三支队伍被淘汰。
4、本轮用时10分钟
5、参赛队伍四支
第四轮:奋斗光年
1、题型设计
根据分值的不同设置难度不同的是非题(10分/题)、单项选择题(20分/题)、填空题(30分/题)、问答题(40分/题)、不定项选择题(50分/题)。此轮题目由四个经典活动图片给出,每幅图片下有五道题目。
2、答题规则
每支队伍根据得分顺序选择一组题目做答。每组中各个题目的难度不同,有分值分别为50分、40分、30分、20分、10分的五道题目。每题答题时间10秒,每队拥有一次跳过不答机会。
3、评分标准
每队拥有200分基础分,每答对一题加上该题相应的分数,答错则减去该题相应的分数。选择跳过此题将不得分也不减分。该轮比赛结束后,按得分高低排出名次。
4、本轮用时20分钟
5、参赛队伍四支
五、奖项设置
1、赛后根据各参赛队的得分情况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具体如下:
一等奖(1名)奖金500元+获奖证书
二等奖(1名)奖金400元+获奖证书
三等奖(2名)奖金300元+获奖证书
优秀奖(3名)奖金200元+获奖证书
2、观众奖若干名,比赛中由现场主持人向观众提问,回答正确当场颁发奖品。
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法律考试篇三
为贯彻落实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四五”普法规划的精神和共青团江西科技学院委员会关于协办“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竞赛”的具体方针,我们在我校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在我校广大学生中掀起一个自觉学法、懂法、用法的新高潮。坚持“厚德重教、德法并举、知法用法、修身养德”的原则,引导广大学生自觉学法、懂法、用法。促进广大学生掌握法律常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促进健康成长。
策划
顾问:
指导:
总策划:
策划:
主办单位:院学生会纪检部
协办单位:各系学生会纪检部
一、活动主题:促进在校大学生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促进健康成长。
二、活动目的:目的是通过此次活动提高我校学生的法律意识,普及法律基础知识。
三、参赛对象:科技学院所有学生。
四、时间:x月xx日晚6:30(如有改动另行通知)
五、地点:行政楼六楼多媒体教室。
六、大赛组成团:江西科技学院第二届法律知识竞赛由学工处、院团委、各系老师和院学生会、各系学生会成员组成,纪检部负责对整个活动自始至终的策划、宣传、组织、现场秩序维持、申请经费、经费预算、采购所需物品等事物的管理和安排。院学生会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七、评委组成:
1、此次竞赛主席由王学东院长担任。
2、本次竞赛由团委书记胡轶、院学生会主席郭先龙及系法律老师担任评委。
3、本次竞赛评委会必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作处评判。所有参赛选手必须服从安排,如果对大赛结果有任何不满意可现场向学生会或老师提出,或者在结束后再向学生会反映,如果当场态度恶劣,无理取闹,于以劝出场外或取消参赛资格。
八、大赛规则:
1、竞赛分必答题、抢答题、风险抢答题、自救题四部分组成,题型有选择题和案例分析题。
2、每系都有100分作为基础分,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减,得出最后得分。
3、必答题共30题,每队5题,每题分值为10分,答题时间为15秒,各队轮流作答。每队3名队员按从左到右顺序轮流独立回答,其他队员不得提示或补充,答对加10分,答错或答题超时不加分也不扣分。
4、抢答题共10题,每题分值为10分,答题时间为20秒,在主持人读题期间就可进行抢答,答对加10分。在抢到题后,5秒内不能作答或作答超时、答错,扣10分,并将该题的'答题机会给予现场观众,观众答对的将获得纪念品一个。抢答以起立的方式进行。由最先起立的同学回答问题。答题队员可共完成题目,一个主答,同队队员可以补充。参赛队如3次抢到题后不能回答或回答错误的,则取消该队的抢答资格。
5、风险题,共12题。各参赛队在主持人宣布题目前同时押分,有10,20,30三个分值,然后由各队轮流回答。队员可共同完成,一人主答,同对队员可作补充。各队均有两次机会,须押分,属必答性质,答题时间为30秒。答对得所押的分值,则加相应的分值,超时、答错、不答的扣所押的分值。
6、自救题:题型为案例分析题,每队一次自救机会,分值为30分,各队自行从1-6题中选择自救题目。由积分最低的队先选题作答,一人主答,同队队员可作补充。该题由评委商议后作出最后打分。
九、奖项设置
1、本次竞赛设个人奖和组织奖。
2、个人奖项:设最佳答辩手三名
3、组织奖,设一、二、三等奖各一名(依团体总积分评选)
4、本赛事结束后,院学生会将颁发证书以及奖品予以奖励 一、活动目的:丰富课余生活,增进同学友情。
二、舞会安排:
1、时间:xx年x月x日(星期五)晚上7点至9点;
2、地点:九楼活动室;
3、舞会以前请柳洋、韦秀堂等指导一些同学的舞艺;
4、舞会进行时,每四支舞曲间分别插入王江松、王芳(小)、刘英俊、柳洋的独唱。
三、筹备分工及要求:
1、会场布置:李林(负责)、简才禧、王江松、周全。星期二查看场地,确定布置方案;星期四购买材料,作好准备工作;星期五下午4点至6点布置会场,舞会结束以后拆除所有布置,打扫场地,恢复活动室原貌。
2、舞曲:柳洋。提前做好准备,确定舞会播放曲目及其顺序。
3、灯光及音响:罗金朝、柳洋。。提前检查灯光设施、音响设备,根据需要控制灯光、播放音乐。
4、主持:白玉兰。全面调动舞者情绪,注意与音响人员的协调配合。
5、采购:苏有等。星期五下午6点以前购齐下列物品,送达舞会会场:
(1)水两桶;
(2)瓜子10斤;
(3)糖果5斤。
6、会场服务:韦秀堂、韦功豪、吴书杰。给与会的老师、同学倒水,散发瓜子糖果。
四、舞会过程:
1、班主任(班长)讲话;
2、舞会开始;
3、舞会结束。
五、经费预算:180元。
1、会场布置:50元;
2、舞曲光碟:50元;
3、水及点心:80元。
六、其它未尽事宜(如是否制海报、摄像等)大家商量处理。
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法律考试篇四
为全面推进城市管理依法行政工作,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经研究决定,今年“十。一”前举办第二届城管执法系统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调动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增强综合运用城管法律、法规、规章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案水平。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协管人员及城市管理人员。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xx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实施办法》;
3、《城市绿化条例》及《xx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
4、《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及《xx省城市道路管理实施办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xx省道路交通管理处罚规定》;
8、《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9、“7+1”综合理论知识。
本次竞赛活动按照“属地选拨、淘汰制”的原则,以各城区、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分局)、督察大队、环卫处、固废公司、执法中队为单位组织竞赛,竞赛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5月31日至8月30日):宣传学习阶段。各城区、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分局)、督察大队、环卫处、固废公司为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确立的内容认真搞好宣传发动工作,合理安排学习时间,组织执法人员、协管人员、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学法用法活动中来,提高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第二阶段(9月1日至15日):选拔赛阶段。各城区、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分局)、督察大队、环卫处、固废公司根据学习内容组织选拔赛,3人为一组,各自选出1—3支代表队参加市局组织的预赛。
第三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预、决赛阶段。市局对各城区、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分局)、督察大队、环卫处、固废公司选拔出的代表队进行预赛,预赛通过笔试的形式,以三人总成绩为该队总分,总分前六名的队伍参加决赛。决赛采取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等知识问答的形式决定冠、亚、季军。
比赛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组织奖。对优秀选手和优秀组织单位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市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叶传辉为组长,张德志、魏鹏、沈随智、韩建平、王智铭、林崇俊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法规督察科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实施。各城区、开发区城管执法局(分局)、环卫处相应成立工作专班,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1、各城区、各开发区执法局要高度重视竞赛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组织协调,使每个执法队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及城市管理人员积极投入到学法用法活动中来,通过竞赛活动,提高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
2、各城区、开发区执法局(分局)、环卫处、督察大队、固废公司,在市局预、决赛前一周内,将参赛人员名单报市局法规督察科。
3、各参赛选手应按照不同题型要求作答,语言清晰、表达流畅。通过竞赛不仅赛出知识、赛出成绩,更重要发现和培养一批执法骨干。
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法律考试篇五
学校法制教育具有的弘扬法治精神、预防与减少违法犯罪等特有功能,它是现代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学生正处于模仿力强、辨别能力较差的时期,心理起伏比较大、易冲动、自我控制能力较差、做事情欠缺考虑,所以没有正确的引导和良好的法律意识,他们很容易因模仿走上歧途,甚至诱发犯罪。学校法制教育不仅仅局限于对日常法律条文在生活中理解,更重要的是引导培养学生从小树立知法守法的意识。为了加大对小学生的法制宣传力度,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落实“六五”普法总体部署,增强学生学法、守法、用法、护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水平,努力创建和谐校园,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广泛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很有必要。
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法律考试篇六
学校法制教育具有的弘扬法治精神、预防与减少违法犯罪等特有功能,它是现代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学生正处于模仿力强、辨别能力较差的时期,心理起伏比较大、易冲动、自我控制能力较差、做事情欠缺考虑,所以没有正确的引导和良好的法律意识,他们很容易因模仿走上歧途,甚至诱发犯罪。学校法制教育不仅仅局限于对日常法律条文在生活中理解,更重要的是引导培养学生从小树立知法守法的意识。为了加大对小学生的法制宣传力度,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落实“六五”普法总体部署,增强学生学法、守法、用法、护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水平,努力创建和谐校园,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广泛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很有必要。
提高在校学生法律意识,促进在校学生的健康成长,努力创建和谐校园,陡岗小学在20xx年5月至6月,开展“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的小学生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赛前,我们精心准备,成立了以张大春校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广泛发挥全体教师智慧,结合校情制定有针对性的活动方案,明确每一步的活动时间程序及活动要求。赛中,我们以各班主任为活动骨干,严格按活动方案落实每一步活动,对全体学生做好做足赛前知识辅导,让学生知道国有国法,校有校纪。一部部的法律,各司其职:如专管国家大事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打击犯罪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促进我们小朋友健康成长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帮助他们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掌握与其学习、生活和健康成长息息相关的最基本的法律常识,提高对违法行为的识别能力,使他们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学会用法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愉快生活,健康成长。
赛后,我们及时总结活动收获,表彰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引导全体学生明白胜败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都得到了一次锻炼的机会,一次提高自己和完善自己的机会。竞赛成绩除一人外,其他都很优秀,不难看出法制教育在学生中已经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法制观念有了较大提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了广大学生的自觉行动。
参加一次这样的法律知识竞赛,不仅使学生活增添了一笔浓郁的色彩,享受整个比赛的过程,经历比赛的前前后后,感受到自己在进步、在成长,而且帮助他们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掌握与其学习、生活和健康成长息息相关的最基本的法律常识,提高他们对违法行为的识别能力,使他们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学会用法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次知识竞赛也使我们教师弥补了很多平时不了解的法律知识,进一步认识了法制安全教育的重要性。今后全体老师在法制教育中,更会百尺竿头,再奋进一尺!虽然我们做的还不是最好的,但是只有发现不足才可以推动进步,我们坚信我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必会再上新台阶。
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法律考试篇七
为了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弘扬法治 精神, 同时为了响应国家 12.4法治宣传日的号召, 我校特举办了 “毕 节学法律知识竞赛” 活动, 旨在 引导我院学生自觉学法、 懂法、 用法, 促进广大学生掌握法律常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
经过一个多月的筹备, 由毕节学院主办、 政法学院团总支和大学 生维权协会承办的“毕节学院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于 12月 3日上午 9:30至 11:30在绣山 b 栋一楼所有教室拉开初赛帷幕。于12月 10日下午 15:00至 18:00在毕节学院大礼堂举行决赛 并圆满结束, 在本次宣传活动中我们成果显著, 以下是对本次活动作出的总结。
意味深长的大横幅,为大赛的宣传起到了很大的渲 染作用,更是为宣传周气氛增光添彩。
各部门分工合作、为比赛需要的材料和器材作 出充分的准备, 如:启动仪式和法律知识竞赛场地的选择、 抢答器、横幅、展板、记分牌牌等。
1。 我们安排各学院及政法学院各班坐在相应位置, 在气氛得 到活跃的同时,也以便总结各班到位情况,作到细致入微。
2。 我们各部门分工合作、 齐心协力、 务求在有限的时间里把 会场布置的美观。既为会场活跃了气氛,又让参加活动的同 学们一目了然。
我们政法学院的 领导卢玲书记 亲临现场 观看比赛。 各参赛队均有拉拉队并非常踊跃积极, 他们在比赛中调动 了场上气氛,给各自的队伍加油打气。在各部门的协调帮助下,会场 的纪律维持相对较好!
虽然我们做了充分准备, 但是整个过程未免有些瑕疵。 正所谓金 无赤足、人无完人。以下几点便是此次活动不足的地方:
1、 ppt 制作:ppt 制作效果一般、文字的间距不平衡。导致选 手和观众不能清晰、通顺地浏览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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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喷画制作:喷画的制作不够吸引力。
3、到场的'人员较少,现场气氛不够热烈。
4、决赛题目偏难,选手难以在有效的时间内完全作答。
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法律考试篇八
根据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我校开展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主要目标。
我校开展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指导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求实创新、与时俱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继续在全校师生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和学生的法律素质,使各项教育管理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轨道。
我校开展五五普法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在巩固“四。五”普法宣传教育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领导、教师和学生的法律素质,领导、教师依法行政、依法执教、依法管理的水平;增强自身依法办学、和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和学校的和谐稳定。
二、重点工作及具体要求。
(一)认真学习宣传法律法规。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密切结合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在全校掀起一场以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行政许可法》等教育法律和其它相关教育法规为主要内容的高潮,加大依法治教基本理论和基本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同时,深入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广大师生中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的法制氛围。
具体要求:
1、“五。五”普法对象是全校师生,全校上下要高度重视教育普法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加强指导,把开展法制教育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
2、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宪法》和《公务员法》及其它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重在提高自身法律素质。
3、各班要以法制课堂、法制讲座、社会实践活动为载体开展系统地学习,以专题辅导、主题班会、知识竞赛、法制园地、模拟法庭、基地建设等形式,生动活泼地开展学法、用法、宣传法律活动。
4、在每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走出校园,走上大街用版面、传单等形式向群众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5、全体领导教师“五。五”普法的。学习时间要达到省教育厅规定的每年40学时。
(二)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各处室要把法制教育摆在重要位置,作为教育教学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做到法制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并重,建立学生法律素质的评估标准,全面提高学校法制教育水平,使学生能够掌握一般性的法律知识。
各班要以法制教育课为主要形式和途径,并采取其它有效形式,切实加强和重视对学生进行法律启蒙、法律常识、预防违法犯罪教育,培养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培养学法守法习惯。
(三)积极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将依法治校作为学校工作的重点力求建立具有特色的依法办学、依法维权、自主办学、民主管理的依法治校示范管理模式。具体做到:
(1)20xx年建立健全学校章程,并报区局备案。
(2)完善“两会”制度即建立学校教职工大会和家长委员会,不断完善学校工作民主管理、社会监督机制。并付诸实施。
(四)在创建法制示范学校工作方面我们要具体做到:
1、教材、课程、师资、经费“四落实”;
2、健全、完善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
3、认真组织开展学校法制教育培训;
4、聘请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并强化工作制度;
6、依托社区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参与性强的校外法制教育实践活动。
(五)努力做好法制基地建设工作。使学生能够良好的社会性法制教育,提高学生认知社会、适应社会、服务社会、改造社会的能力。
三、活动步骤与时间安排。
按照肥城市教育局的安排,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五。五普法从20xx开始实施,到20xx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发动宣传阶段。20xx.11底前置的学校五年规划,报教育督导室,同时做好规划的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11——20xx年学校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抓部署、抓落实、抓检查、抓总结,环环紧扣不走过场20xx年创建法制示范校,建立法制教育基地;20xx构建法制教育评估体系,探索经验;20xx年迎接区局对五。五普法工作的检查评比。
四、措施与保障:
(一)领导到位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学校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王信国,副组长李恒国,成员各科室主任副主任教研组长五。五普法办公室设在学校政教处,办公室主任由政教主任兼任。
(二)教材到位根据教育局统一安排,我们以北师大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学习与宣传读本》作为统一学习教材。学生以《法律读本》为基本教材。
(三)经费到位学校将安排一定的经费专门用于普法工作,主要用于购买教材,编印宣传资料,组织普法培训,开展相关活动,进行课题研究,表彰奖励先进等项工作。
(四)责任到人学校要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实行目标管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一级抓一级,作到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五)机制到位依据省市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监督激励机制,把法制教育作为领导教师上岗、考核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五普法工作旨在提高全体教育工作者和受教育者的法律素质。
我们将在以下几个方面达到突破:即在领导、教师、学生学法、用法机制上有所突破;学校管理从“人治”到“法制”有所突破“从开设法制课到提高法制课质量上有所突破。从而推进我校教改和发展迈上一个新台阶。
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法律考试篇九
一、单项选择(共20题,每题1分,合计20分)。
1、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农村村民委员会的性质是()a、国家行政机关。
b、乡政府的派出机关c、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d、集体经济组织。
3、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a、上一级人民政府b、省级人民政府c、上一级人大常委会d、本级人大常委会。
4、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终止,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报(),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
5、当事人对可以上诉的人民法院一审裁定不服,应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a、10日b、15日c、1个月d、2个月。
d、被告人、自诉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
7、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a、公民。
b、人民。
c、居民。
d、国民。
b、由主任会议提名,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c、由常务委员会提名并通过。
d、由常务委员会提名,专门委员会通过。
b、行政拘留。
c、取保候审。
d、逮捕。
10、以下()人员不适用回避。a、审判员。
b、书记员。
c、鉴定人。
d、证人。
c、九十日。
d、半年。
13、公民的()不受侵犯。
a、财产b、私有财产c、合法的私有财产d、一切财产。
14、根据选举法,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由各()主持。
15、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它行使职权到()为止。
b、参会选民的三分之二以上c、全体选民的过半数。
d、全体选民的三分之二以上。
17、根据宪法,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的支配。a、国家行政机关。
b、社会团体。
c、个人。
d、外国势力。
18、乡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是()。
a、3年。
b、4年。
c、5年。
d、无限制。
二、多项选择(共10题,每题2分,合计20分))。
3、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以下选项中,是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有()。
f、选举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5、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
d、表决通过本次会议的列席人员名单e、通过本次会议的议程。
6、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包括()。
a、自治区b、自治州c、自治县d、自治乡。
7、()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a、自治区b、自治州c、自治县d、民族乡。
c、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d、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9、公务员的管理,坚持()的原则。a、公开b、平等c、竞争d、择优。
三、简答题(共6题,每题5分,合计30分)。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是什么?
2、行政诉讼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3、国家公务员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4、简述合同解除与合同撤销的异同。
5、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6、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四、论述题(共2题,每题15分,合计30分)。
1、请结合我国宪法的规定,谈谈你对法治的理解。
一、单项选择。
二、多项选择。
三、简答题。
2、答:在我国,行政诉讼案件的构成应当具备以下五个要件:
(1)原告是认为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不能充当原告。(2)被告是作出被原告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3)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是针对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内及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行政争议。(4)原告必须在法定期限内起诉。(5)法律、法规规定起诉前必须经过行政复议的,已进行了行政复议;自行选择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已作出复议决定或者逾期未作出复议决定。
3、答:(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9)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4、答:撤销合同:主要涉及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据此,法律将是否主张撤销的权利留给撤销权人,由其决定是否撤销合同。是通过撤销行为而使生效的合同归与无效。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当事人双方通过协议或者一方行使约定或法定解除权的方式,使当事人设定权利与义务关系终止的行为。双方当事人以协议方式解除合同或者一方行使约定解除权而解除合同称为合意解除。一方行使法定解除权而解除合同称为单方解除,如甲方严重违约,乙方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就是单方解除的一种情况。法定解除权是一种形成权。
5、答: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客体侵犯时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客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主观故意。
6、答: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分为下列三种:
一、警告;
三、拘留:1日以上,15日以下。
四、论述题。
1、答:《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2、答:《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法律考试篇十
22、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可以发生在(a)126。
a诉讼时效期间内任何时间。
b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
c诉讼时效期间的开始六个月内。
d诉讼时效期间期满以后。
23、根据物权发生的内容不同,可以把物权分为(d)137。
a法定物权和无期限物权b主物权和从物权。
c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d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4、传统民法上的“一物不容二主”是指(a)138。
a同一标的物上不得并存两个所有权。
b同一标的物上不得并存两个地役权。
c同一标的物上不得并存两个他物权。
d同一标的物上不得并存两个抵押权。
25、所有权的核心权能是(d)150。
a占有权b使用权c收益权d处分权。
26、下列各项中,属于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是(a)。151。
a加工b赠予c继承d互易。
27、在某项财产共有的情况下,该项财产的所有权(a)158。
a只有一个b有两个。
c有两个以上d按共有人数确定权利数量。
28、一方必须在相邻另一方使用的土地上通行而造成损失的,通行一方应当(c)171。
a赔偿损失b停止侵害c给予适当补偿d恢复原状。
29、下列各项财产中,依法不能设置抵押的是(c)196。
a自有的机器设备b自有的车辆。
c医院的公益医疗设施d自有房屋。
3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接受定金的一方违反合同,应当(b)。
a返还定金b双倍返还定金。
c返还定金和利息d数倍返还定金。
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法律考试篇十一
拟申报中小学、幼儿园中级(一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含教研、实验、电教),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申报。
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和已具备其他系列中级职称人员转评中小学教师中级(一级)职称可不参加考试;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周年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可免于考试。
二、考试组织工作。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中级(一级)职称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委托省教育考试院承担本次考试命题、考试组织管理及评卷等具体考务工作。
三、报名工作。
1.报名形式。报考人员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数字服务大厅-教师职称考试专栏)进行网络报名。
2.报名时间。20xx年11月11日8:00~17日17:30,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网上缴费。
3.准考证打印。20xx年12月5日8:00~11日9:00,报考人员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工作。
1.考试内容及形式。考试采取笔试、闭卷形式进行。试卷以情境材料为载体,着重考查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教育教学实践问题的能力。具体内容按照闽教人〔20xx〕1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2.考试专业类别。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设32个专业类别(见附件),其中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等9学科按初中、高中分别命题,由教师按现任教学段(初中、高中)选择考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按拟申报职称学科选择1个专业类别报考。
4.考场安排。考场设在各设区市政府所在地,市、县(区)报考人员应在市、县(区)所属设区市考场进行考试,平潭综合实验区报考人员到福州市进行考试。
5.考试成绩。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划定考试成绩合格线,并将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书面通知有关市、县(区)教育局、人社局。报考人员可于20xx年2月23日起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对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发给考试合格通知书,考试合格通知书有效期三年(20xx、20xx、20xx三年评审可使用)。
五、其他事项。
1.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将在其门户网站发布考试公告。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本次考试考务费收取,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闽价费〔20xx〕89号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报考缴费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所收费用不予返还。
文档为doc格式。
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法律考试篇十二
单位:姓名:得分:
一、判断题(10ⅹ1′=10′)。
()。
1、民事诉讼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
2、在民事诉讼中,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合同签订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
4、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被告可以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
5、在民事、行政诉讼中,原告、被告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是一样的。
()。
6、在刑事程序中,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7、刑事诉讼法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
8、仲裁法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9、仲裁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
10、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选择题(30ⅹ2′=60′)。
1、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a.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b.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c.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d.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前款规定,适用于:。()。
a.书记员b.翻译人员c.鉴定人d.勘验人。
3、民事诉讼中,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民诉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a.30日b.三个月c.60日d.45日。
4、第九十条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a.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b.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c.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d.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5、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抚恤金、()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a.赡养费b.抚育费c.医疗费用d.扶养费。
6、民事诉讼中,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c.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d.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
7、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
a.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b.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c.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d.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b.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c.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d.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9、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a.15、15;b.10、10;c.15、10;d.15、7。
10、在民事诉讼(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a.三个月b.60天c.90天d.六个月。
11、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a.六个月b.一年c.一年六个月d.二年。
12、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a.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b.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c.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d.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13、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的;()。
a.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b.违反法定程序的;
c.超越职权的;d.滥用职权的。
14、刑事程序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15、对于不满()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a.14b.16c.18d.20。
16、刑事诉讼法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a.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b.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c.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17、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a.律师;b.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c.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18、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与本案无牵连;b.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c.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d.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19、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20、刑事诉讼法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
2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
22、在刑事诉讼中,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a.四十八小时;b.二十四小时;c.三十六小时;d.十二小时;
23、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也不公开审理。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a.可以;b.应当;c.一律;d.一般;
24、在法庭刑事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500元;b.1000元;c.2000元;d.5000元。
25、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a.可以b.必须c.应当d.视情况。
27、仲裁法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监护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a.婚姻;b.收养;c.扶养;d.继承。
28、仲裁法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
a.变更b.解除c.终止d.无效。
29、仲裁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
a.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b.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c.一方采取协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30、仲裁法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内提出。
a.二个月b.三个月c.六个月d.十二个月。
三、简答题(4ⅹ5′=20′)。
1、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四、案例分析题(1ⅹ10′=10′)。
修建严重危及河流行洪排涝,多次阻止向东施工无效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有关规定,于2003年11月10日作出责令向东在30日内拆除违法建筑的行政决定。向东不服,向a市水利局申请复议。
a市水利局经复议,维持b县水利局的决定,向东认为:b县建委、县国土局、县政府应当对其做出的决定负责;a市水利局维持b县水利局的复议决定没有法律依据;b县水利局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遂以县建委、县政府、县国土局、县水利局和a市水利局为共同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纠正和制止不法侵害行为,允许其在河道内继续建房。
试分析:
1、法院应如何处理此案(受理与否及如何受理)?请说明理由。
2、如果受理,该案应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理由是什么?
3、原告向东指控的五个行政机关是否都是行政诉讼参加人,其法律地位应如何确定?
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法律考试篇十三
面对当前部分青少年法律和纪律观念淡薄,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低龄化趋势的现状,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已成为当务之急。
学校、家庭和社会应注重引导未成年人了解自己的生理和心理特征,调解自己的情绪,加强自己抗挫能力的培养,以适应社会上各种环境的考验。因为,未成年人正是长身体的时期,他们已开始产生强烈的独立意识,不想事事依赖成人,想独立去处理一些问题,但是,他们的认识和判断能力又跟不上独立意识的发展,往往分不清是非,易偏激和固执使自己的行动带有很大盲目性,这就需要我们成人对他们进行整体引导,逐步提高他们能分析和去解决问题的能力。人生如一张白纸,在成长的过程中会自然而然在白纸上添上色彩!有的色彩缤纷也;有的灰暗一片;更有的在还没有添满色彩但这张纸就早已不在了!能够使白纸变成色彩缤纷也是不容易的一件事啊!首先这个人必需知法守法,而且要持之而行!这样才能踏上人生里美好的第一步!
所以说要使人生走得辉煌灿烂就必需知法守法,而且要持之而行!不要为一时的冲动而做出犯法的事情令自己悔恨终生!自毁前程!世界上有黑人,白人,黄种人,而每个人的生活环境都不同。所以把白纸弄得灰暗一片有时并不是自己所想的!因此家庭是每个人走出第一步的前奏!好的家庭教育就会出好的孩子,反则反之!以下是两个普遍而恶劣的家庭环境!请家长们必须教育好自己儿女的第一课!家长过分溺爱,一味娇惯,使子女的欲望不断升级。现在大部分家庭都是三口之家,而孩子又往往是独生子女,有的父母认为孩子少,应该让孩子过得幸福一些,特别是那些过去经历过苦日子的人不愿让孩子再"吃苦"。因此,对子女总是百依百顺,要啥给啥,让独生子女成了家庭的"小皇帝"。在家庭无来源或不充足时,那些被娇惯的孩子便以非法手段在外"捞"钱,以满足自己的心理上的"不平衡"。
家庭教育的错误引导。有的父母一贯好逸恶劳,不务正业,贪图享受,往往表现出举止不端,品行不正,素质低下,自身形象差,客观上不能为孩子当好"第一教师",使子女在潜移默化中受到不良品行的影响。如有的家长经常搓麻将、逛舞厅,不仅无暇顾及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更无精力管教孩子,疏于对子女的家教,导致子女放任自流,是非不辩,美丑不分,最终由"小皇帝"沦落为"小囚犯"。
所以每个家庭都要为自己的孩子负责任!要使儿子走出第一步之前有个美好的家庭环境!请不要给每个张白纸添上灰暗的颜色!关心学生是学校教师的神圣职责,差生、辍学生是困难、问题较多的学生群体,他们最需要关心、帮助。校园抢劫强索案件的违法犯罪的青少年中,差生或辍学生占很大比例,关心教育管理好这些学生,能有效预防和控制校园抢劫和强索案件的发生,从一定意义上说,学校对差生的漠不关心甚至放弃差生。学校就一定会自己留下的苦果自己吃。校风校纪和法制教育宣传教育是青少年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青少年遵纪守法、健康成长,是抵制不良影响、预防犯罪最根本的因素。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显得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也愈来愈密切。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们,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所以要使人生走得辉煌灿烂就必须知法守法,而且要持之而行!不要为一时的冲动而做犯法的事情令自己悔恨终生!自毁前程!
在这里,我要真诚的呼吁每一个人,不要让自己悔恨终生、自毁前程!从现在起,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给自己的人生填上辉煌的一笔--学法知法懂法,让自己的人生更亮丽、更成功、更辉煌!所以,从小懂法、识法、用法,是我们都应该做的。时时刻刻保持理智,不要再风浪中迷失方向。如果人与人之间多些宽容,多一份理解、多一份爱心、那么我相信,明天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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