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管理制度内容篇一
1、心理咨询室环境要求保持一种和谐、温馨、安全的环境氛围。
2、心理咨询教师要严格遵守心理咨询教师职业道德,具备心理咨询工作能力,为人师表,认真工作。
3、心理咨询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心理咨询的原则和制度。
4、学生心理档案工作应认真按照学生存档建立管理规程进行操作。
5、心理咨询值班时间应固定不变,值班老师应按时值班,并按行业要求做好原始心理咨询记录。
6、心理咨询室工作应配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整体部署。
咨询管理制度内容篇二
为规范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加强专用教室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心理咨询室的服务对象主要为在校学生、家长和需要心理帮助的教职工。
2、心理咨询室环境要求保持一种和谐、温馨、安全的环境氛围。
3、心理咨询教师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具备心理咨询工作能力,为人师表,认真工作。
4、心理咨询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心理咨询的原则和制度。前来咨询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及社会规范,咨询中不涉及国家政治、经济等制度问题。
5。心理咨询值班应保持相对固定时间,值班老师应按时到岗,及时回复咨询信、件,并按行业要求做好原始心理咨询记录。
6、心理咨询室工作应配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整体部署。
7、咨询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归档,以备查阅。
8、心理测量用表不可外借、复印,由本室统一管理使用。
9、心理咨询室(阅览室)的书籍、音像资料只外借本校师生,原则上一星期内归还,并做好借阅登记手续。
10、使用心理阅览室或放松室需登记出入时间,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保持室内整洁,不得喧哗。
11、室内的设备器材的.管理应按照区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建立相关账目,进货、报废等应严格履行有关手续。如果丢失或损坏本室公共财产,需按学校规定进行赔偿。
12、学校做好心理咨询室的安全工作,应配备必须的消防及防盗设施,并建立安全责任制度。
咨询管理制度内容篇三
1、咨询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做到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学校心理咨询专业工作;熟悉并认真遵守国家《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恪守心理咨询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的道德规范。
2、咨询人员应严格按科学态度和专业要求工作。必须接受规范的专业培训、努力钻研有关理论,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探索工作规律;还必须熟悉学校的各种教育策略,了解本校学生的特点和心理状况,将学校心理咨询专业要求和学校实际相结合,有效地开展工作。
3、咨询人员要用学生理解的语言,向来访学生解释本校心理咨询工作的性质和范围,以及来访学生的自身权利,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心理咨询的意义。
4、咨询人员必须平等对待学生、信任学生,在与来访学生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工作。要特别注意尊重来访学生的人格尊严,保护来访学生的正当权益;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出发,真诚对待来访学生,接纳对方的各种知识情感困扰,对他们需求达到同感的理解,立足于全面发展帮助对方解决问题;尊重学生自愿接受服务的权利。
5、咨询人员应遵循教育发展的规律向学生提供帮助,立足于启发学生自己认识自己,自己接纳自己,自己帮助自己,自强自立,健康成长。
6、咨询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学生的隐私和其他秘密;对学生的有关资料、案例予以保密,单独保管,不列入学校其他档案;只有在专业需要和必须会诊时,才能和其他专业人员讨论来访学生的案例;不得将学生的案例作为谈话资料;在研究和写作中需要引用学生的资料时,必须隐去可能辨认出来访学生的有关信息;通常情况下,不得向学校其他人员及家长透露学生的秘密;出于保护学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发生以及需要争取其他人员帮助,必须向有关人员提供学生心理咨询资料时,要向能负责、能保密和有权力、有能力解决相应问题的人员提供,同时注意保护学生的安全并使他们感到安全,不进一步扩散有关信息。
7、咨询人员在工作中需要使用心理测验时,必须遵守中国心理学会心理测量专业委员会颁布的《心理测验工作者道德准则》,按心理测验的规范进行,不滥用心理测验,科学、客观地使用测验结果。
8、咨询人员在帮助学生的过程中,应努力动员与争取教师和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必要时要对他们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努力建立有利于学生发展的理性社会支持系统;在向教师和家长提供资料、建议及分析学生情况时,要以保护学生、促进学生发展为出发点;咨询人员要注意积极地和学校教职员工的交往,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9、咨询人员必须了解中学生心理咨询的局限性和自身的局限性,在自己的职责和能力范围内开展工作;对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转介,推荐其他合适的专业人员予以解决,或建议学生到校外相关部门接受咨询或治疗,转介时要耐心做好学生的工作,不给他们增添心理负担;对学生提出的超越自己职责范围的要求,不能予以满足。
10、咨询人员必须始终注意保持和来访学生关系的纯洁性,不得与来访学生及其家长建立心理咨询和教育关系以外的任何其他关系,不得收受学生及其家长任何物质报酬和馈赠。
咨询管理制度内容篇四
一、心理咨询(测量)室的服务对象为公安司法系在校学生。
二、心理咨询(测量)室根据排定的值班日程正常开放。
三、心理咨询(测量)期间,应保持咨询室安静,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四、心理咨询(测量)记录和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或泄露。
五、心理咨询(测量)室的电脑、测评量表等须在咨询员指导下方可使用。
六、来访者要服从咨询人员的安排,不得在咨询室大声喧哗。
七、注意防火、防雷电、防盗、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碎裂等,对各类仪器设备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确保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八、下班时必须关好窗、锁好门,切断电灯、多媒体等电器设备的电源。
咨询管理制度内容篇五
1、咨询室工作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到岗,保证心理咨询室的工作日常化、规范化。
2、咨询室卫生由咨询人员负责打扫,保持室内环境整洁、优美、舒心,营造温馨的空间。
3、心理咨询师必须态度热情、工作细致和认真,本着“积极、自信乐观、向上”的心理健康状态以诚相待,倾情相助,引导来访者自助。
4、资询人员在咨询时,必须学会倾听,无条件接受来访者,及时做好记录。
5、咨询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和总结。
6、咨询人员要遵守个人秘密,违者后果自负。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隐私,切实履行保密原则,对有较为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必要时可通知学校和家长,取得支持和配合。
7、咨询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需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进行约定时间解决。
8、咨询人员要在一定时期内,将咨询情况归档,准备为今后查阅。
9、咨询人员要爱护咨询室内公共财物,离开时要关好门窗,及时上锁,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10、心理信箱上、下午打开两次,咨询信件保证第二天及时回复,同时做好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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