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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息烽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公告息烽县事业单位招聘篇一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依照高分到低分按照计划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专业实践知识》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如两科成绩均相同,通过加试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各用人单位具体负责。考察主要通过查阅档案、调查走访等形式,了解考察对象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对在职人员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次招聘以考试综合成绩5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5.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的,以及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的。
6.考察时,未能交验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需于2018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
8.其它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贵州息烽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公告息烽县事业单位招聘篇二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州招聘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宜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3×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笔试环节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贵州息烽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公告息烽县事业单位招聘篇三
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6名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心经济建设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敬业爱岗,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史;身体健康。
2、资格条件
(1)年龄及性别: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2)学历:大专以上学历(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
(3)专业:不限专业(土木工程、工业安全与环保技术、环境监测与评价、经济管理、计算机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4)团队精神强,具备较好的团结协作能力,能服从工作安排。
三、信息发布
贵州息烽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公告息烽县事业单位招聘篇四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贵州息烽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公告息烽县事业单位招聘篇五
面试工作由市招聘办统一部署,各县(区)招聘办负责本辖区内面试考务工作。全市设6个面试考点,分设在各县(区)人民政府所在地。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面试;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各县(区)招聘办在相关网站公告,请考生关注并查阅。
(二)总成绩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150%×60% + 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按考生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笔试、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笔试考试,按加试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责任自负,若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空缺岗位不再顺延递补。
贵州息烽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公告息烽县事业单位招聘篇六
1.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2.定向招聘“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的,限截止2017年8月15日前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阳市服务满两年及以上且仍在岗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五类人员报考。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取的基层项目人员,不得再报考该岗位。
3.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限截止2017年8月15日前已办理退役手续且户籍所在地为贵阳市辖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9年8月1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8月16日及以后出生)。岗位有其他年龄限制要求的,以附件1岗位一览表为准。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
招聘岗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指的是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村(居)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义务兵在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校期间(指入学至毕业证颁发前)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7年8月15日。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4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4年报考公务员,2015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4年)。
2.事业单位新招聘仍在试用期内的。
3.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和资格证的。
4.截止2017年8月15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7.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11.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2.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时间安排
贵州息烽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公告息烽县事业单位招聘篇七
考察工作由市招聘办统一部署,由各县(区)招聘办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应当组成考察工作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和资格复审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不合格,由各县(区)招聘办报市招聘办备案,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截止2016年8月24日,仍在职在编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6年8月24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2017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8、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考察工作应在发布考察公告之日起15天内结束,并公告考察结果;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公示和聘用审批
贵州息烽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公告息烽县事业单位招聘篇八
报名及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各招聘单位安排人员具体负责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一)报名要求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报考前,请仔细对照“招聘对象”及《2018年铜仁市市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选择一个完全符合要求的职位报考,并认真填写《2018年铜仁市市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报名表》,提交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1张(含电子版),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在职在编人员报名时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其行政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3月19日至3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妇幼保健院)门诊三楼会议室(碧江区东太大道456号,原市二医)。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填写《2018年铜仁市市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报名表》,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实行现场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由用人单位明确专人具体负责。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2018年铜仁市市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报名表》、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8月31日以前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招聘职位所需要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职在编人员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重点审查考生与所报职位条件是否符合。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方案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加分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放宽到大专学历职位的考生不享受加分)。
加分与报名同时进行,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携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填写《2018年铜仁市市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加分申请表》进行审核加分。拟加分情况,在笔试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五)报名缴费
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须持《2018年铜仁市市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报名表》到缴费处缴纳100元考试考务费,经工作人员登记确认后报名成功,未缴费登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六)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8年3月28日18:00至30日18:00,登录报名时本人提供的电子邮箱中,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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