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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镇读书笔记篇一
那样一个时代,黑白不分,是非颠倒。阶级斗争像一把枪,换了无数双手,指过你,也指过我,曾在你手里,也曾在我手里。
荒。唐是身为观客的我的最深印象。起早贪黑辛勤劳动的胡玉音,只因为赚钱比“一个省级领导干部还多”,就被扣上了富农婆的帽子,更为荒。唐可笑的是,起先发起对胡玉音攻击的小干部李国香,最后竟然也被拉下马,被冤枉成破鞋。也许有人看到这会叫好说一声天道报应。我只觉得无力与绝望——大时代的腥风血雨是一张网,每个人都被束缚在其中,被迫屈服。
一般来说,牵扯到____这种主题,电影的基色都是灰暗压抑的,人在重压下扭曲如蛆虫,自我毁灭也毁灭旁人。但《芙蓉镇》与他们最大的区别就在于黑暗之中仍然熠熠发光的人性美。
我在观看时有过不平与愤怒,却仍然被电影中胡玉音与秦书田的爱情感动得一塌糊涂。一个是“右派”,一个是“富农婆”,一条街,一男一女,两条身影。惺惺相惜的爱情就从这里萌芽。大概是天刚蒙蒙亮的清晨,他们扫地的舞步和谐亲昵,意外地谱成一曲华尔兹。镜头一转,放在同处的两把扫帚相互依偎着,一大一小,竟然生出了丝丝岁月静好的意味。
这点甜蜜饯足够踏过所有的煎熬。中国人是习惯了受苦的民族,几百年的民族血泪史都那么过来了,最后也不过风轻云淡的一声“要活着嘛”。活着,像牲口一样的活着。无论是《活着》里的富贵,还是《芙蓉镇》里的胡玉音和秦书田,他们身上有中国广大农民百姓的缩影——再苦,再累,也要活着!
芙蓉镇读书笔记篇二
可人生既定,“或许”不过是空话。
从山东到吉林到广西又到吉林,从诡秘险恶的鲁王宫到风雪归途的长白到迷雾四起的张家古楼又复至长白。吴邪见过识过得过失过,可经历那么多,最后追寻的谜底与答案,还是深深埋没在三圣雪山狂风呼啸而过的高耸山巅。
这一路吴邪追着寻着,但那没有结果的结果,仍是随着那人淡漠的背影,隐没在不曾为吴邪开启过的青铜门后。留给他的,只剩下仿佛没有尽头的十年等待和对于深不见底的人性深渊的独自揣测。
吴邪在张起灵替他守那十年的孤寂前,一直是被人保护着的。风云变幻的现实中,他背后有吴家;凶险的古墓里,他身旁有张起灵和胖子。很多事情在发生前就会被扼杀在襁褓之中,那些丑恶的仿佛永远不会降临于他。可吴邪不想就这样被蒙蔽着,他想知道真相,想要穿透层层谎言看到事实。所以他执着甚至固执地去追寻那所谓的答案,义无反顾地走上这条路。他几乎是单纯近乎天真地想着只要知道答案,便能知晓一切。但他低估了人性的险恶。当他有些累了,当他失望了,当他发现知不知道答案其实毫无意义的时候,他已无法回头了。潘子走了,只留下一方衣冠冢;三叔失踪,杳无音讯;张起灵进了青铜门,十年遥遥无期;胖子决定归隐,留在了广西。一切曾有人替他挡的事情,现在只有靠他自己去面对。吴邪不得不成长,不得不学会机关算计。他抛去“天真”的诨名,成了“吴小佛爷”。他拾起曾经不屑一顾的虚假,将假面扣死在自己脸上。
只因吴家还在,身旁人还在。他要在他当初不顾一切选择的这条路上走下去,披荆斩棘,无谓伤痛。只因他要活着,为了自己,为了身边的人。
这个很久才说完的故事到底给予了我什么,我不能说,也不可说。
它关于坚定的友情,生死与共的兄弟;关于还未成形就夭折于死亡的爱情;关于人心的险恶和人性本质的纯真;关于绝处逢生的希望;关于临危不惧的镇定;关于人生的得与失。
谜底是什么,终极是什么,在这些面前,不过是漫漫人生长河中一朵翻涌的浪花。
我本是听书人,却奈何入戏太深。
所以《盗墓笔记》在我心中到底是什么,我不可说。它早已超越了一个名词,一本书。它是一种支撑,一种信仰。它教会了我很多事,也让我读懂了很多事。关于友情,关于亲情,关于爱情,关于人性,关于得失,关于衡情度理。
南派三叔说,铁三角的故事完结在他去世的时候。可稻米那么多,只要有人还记得这个故事,哪怕只有一个人,它也不会就此终结。
铁三角永不散。
《盗墓笔记》永不完结。
我居北海君南海,寄雁传书谢不能。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后记
芙蓉镇读书笔记篇三
阅罢《盗墓笔记》心思还沉浸在吴邪的痛苦、惆怅、无奈、空洞之中难以自拔,心中回响着那句“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闭眼回想,那血尸,密洛陀的恐怖形象在脑中闪过,但似乎已经变得不是那么令人心颤,但书中的伪装与阴谋却令我开始怀疑周围的一切,而人心的丑恶与虚伪,也始终令我胆寒。
鬼神并不可怕,可怕之处在于致命的鬼神隐藏在人们未知的角落,人对鬼神的恐惧实际上就是对未知的恐惧:人们习惯了生,不知道死亡的感觉,他们畏惧未知的死亡的感觉。人们拥有生命,他们害怕失去生命,他们畏惧失去生命会遭遇无穷未知的变化。人们习惯于生活在自己已知的世界里,人们害怕他们所未知的事物,因为这是他们无法控制的,人本能地躲避未知,人本能地恐惧未知。因而鬼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对未知的恐惧。
然而在我看来,对未知的恐惧实则不足为惧,因为未知的东西会渐渐地被我们认知,人生不也正是把未知变为已知的过程吗?对未知的恐惧,实际上是一种本能,克服了本能,那也就没有了恐惧。
比对未知的恐惧更可怕的,是人心。
人之难知,江海不足以喻其深,山谷不足以配其险,浮云不足以比其变。未知的事物是不会刻意地欺骗的,因此当我们探求到未知的事物的真理的时候,它就不再令人恐惧了。而人心不同,嬉皮笑脸,谄媚奉承的面具后面往往正勾勒着阴险歹毒的计划,默念着恶毒伤人的诅咒,所以我们一不小心就成了最愚蠢的小丑,掏心掏肺地喂食着白眼狼。人与人之间隔着利益的假面,自以为是地揣摩着对方的念头,自作聪明地定义着他人,轻蔑地认知着这个世界。
这世上,最脏的是人,最丑陋的是人心。虚伪与丑恶,标识着人心的可怕,鬼神之可怖,不足其万一。
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
芙蓉镇读书笔记篇四
屠格列夫,十九世纪俄国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家。1818年,他出生在奥缪尔省的一个贵族家庭。
《猎人笔记》,是他的成名作。出这本书之前,屠格列夫几乎对文学创作失去信心了。但当他发表,《猎人笔记》的第一篇故事——《霍尔和卡里内奇》,却意外的收获了不少称赞,这无疑给事业正处在低谷的屠格列夫巨大的信心和希望。
这本书,主要叙述的是,作者以旁观者的角度为读者介绍了他在乡间所看到的一幕幕朴实而又温馨,简单而又快乐的美好生活,和可爱的人们。
其中,精明能干的“霍尔”,多才多艺的“卡里内奇”,热爱自然的“卡西扬”,天才歌手“雅诗卡”,追求爱情的“阿库丽娜”和身世悲惨却为他人着想的“露凯丽娅”。他们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猎人笔记》真切的表达出,作者自己是非常向往这样的生活的。
这本书写出了作者对阶级农民的赞美,和对阶级地主的讽刺和咒骂,使文章更有了人情味。
《猎人笔记》这本书是今年刚读的,他是我印象深刻。同时,也让我懂得了有时人心很险恶,人生有时很残酷。
书中,作者以富有个性的话语,看透命运的手法,脱离了低级趣味的感想。诉说着一个个感人的故事。
这本书,直抒胸臆。它既使我陶冶了情操,也增长了见识。
《猎人笔记》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自然和人。
芙蓉镇读书笔记篇五
大概两个月前,老师让我们买了一本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双面猎犬》。我从小就非常喜欢读书,所以书到手之后,我就迫不及待的打开书看。书中的故事情节一下就把我给吸引住了,为了把这本书看完,我常常忘了吃饭。
读完了《双面猎犬》这本书,我知道了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叫白眉儿的混血豺(白眉儿的母亲是埃蒂斯红豺群中的一只年轻豺,他的父亲是一只具有杂交优势的猎犬。)历经了千难万险,终于从埃蒂斯红豺群里一只地位排在最末端的”苦豺“,一跃成为了猎户寨威震山林的优秀猎犬的故事。
在这本书里,我喜欢的篇章有好几个,其中一章的大概内容是: 那个叫苦安子的老头,是一个酒鬼,它常常逼迫白眉儿去偷鸡,所以只要别的鸡子看到白眉儿,就飞到树上,钻到窝里,躲避白眉儿;白眉儿自己走在路上的时候,不是被群狗咬,就是被猎户寨的村民们当做是豺狼痞子打。害的白眉儿在寨子里”人见人喊打,狗见狗撕咬“。被迫无奈差一点就被酒鬼主人苦安子卖给屠夫。幸亏白眉儿急中生智,一口咬住猎户寨的村长阿蛮星才幸免于难。阿蛮星把它高价赎回之后,它才过上了真正意义上的猎犬生涯。
另一章的大概内容是:白眉儿第一次外出狩猎就捉到了一只猞猁。那次多亏了他有豺的耐力,一心要杀掉那只猞猁的决心(因为这只猞猁曾经在冰天雪地里抢走了他好不容易抓到的一只小斑羚,差点让他饿死)。这只猞猁躲藏得十分巧妙,一群狗都被他骗了,连白眉儿也差点被他骗了,最后还是被白眉儿发现了下。白眉儿在追赶的过程中,一口咬掉了猞猁的尾巴,并拖延了时间。白眉儿在主人阿蛮星的帮助下打死了那只猞猁。白眉儿也得到了主人的夸赞。
在这本书里,有我喜欢的人物和不喜欢的人物,我喜欢的人物有:阿蛮星和白眉儿。阿蛮星是一个好猎手,同时又是一个富有同情心、知错就改、不冤枉好人的人。白眉儿是一个吃苦耐劳、勇敢、坚强、不自暴自弃、知错就改的好猎犬。我不喜欢的人物有:苦安子、老黑狗黑虎、豺王夏索尔等。苦安子是一个不劳而获、贪心、好吃懒做、不识宝贝的人;老黑狗黑虎是一条嫉妒心极强的狗,它不知错就改,同时还利用权力去欺负别人。豺王夏索尔的嫉妒心更强,内心更阴险狡诈。所以我不喜欢他们。
读完这本书后,我们应该学习白眉儿勇敢,坚强的意志,更应该学习他能勇敢地面对现实。知道了人生的道路上,有许多的酸甜苦辣,也有许多陷阱和阴谋。我们遇到困难时,要想办法克服它,不能躲避,有时躲避是好办法,但问题还得解决。所以在生活中,我们要想办法去克服,遇到问题要齐心协力解决问题,只有这样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美好!
同时我也明白了:每个人成功的背后总是离不开他们努力的结果。在今后的学习中,我会加倍努力学习的,用优异的成绩向老师和家长汇报。
我希望全世界的人都变得善良、正直。动物们也从凶猛变温顺。我喜欢这本书。
芙蓉镇读书笔记篇六
读书是一件很累的事,也是一件快乐的事。
书里的知识比金子还宝贵,不读书,就是输在起跑线上的失败者;读书,是走向金色阳光的胜利者。
我们现在条件这么好,应该珍惜。春秋时代的孔子,不远千里去拜师。累吗?当然累。但正是因为他这种不怕累的精神,才成了伟大的思想家。战国时期的苏秦,为了学到本领,他不分白天黑夜,孜孜不倦地学习,但每读到深夜,感到精疲力竭,要打瞌睡时,他就拿一把锥子朝大腿上猛戳一下,睡意没有了,他又继续读下去。苦吗?当然苦。但正是因为他刻苦学习,不怕吃苦,后来才成了有名的政治家。
读书虽然有些累,但有收获。这些收获也许会影响一生。读书吧!它会让你走向成功的道路。让我们在读书的苦和累中找到快乐吧!
要知道书中自有黄金屋。
芙蓉镇读书笔记篇七
《猎人笔记》是一部形式独特的特写集。本书作者屠格涅夫非常注意人物的刻画。作品以一个猎人的行猎为线索,刻画了地主、管家、磨房主妇、城镇医生、贵族知识分子、农奴、农家孩子等众多人物形象。真实的表现了农奴制背景下外省各阶层人民的生活风貌。揭露了一些地主的残暴、狠毒、虚伪、空虚、无耻等。其次作者也揭示了农民的悲惨命运,从一些角度表现农民的善良、勤劳、诚恳、纯朴,以及他们的才干和无穷的创造力。
作者在揭露社会现象时不是直接描写,而是显得含蓄、简约,言有尽意无穷,留下无限的遐想空间,使读者在不知不觉中触摸了俄国社会的本质。
本书故事与故事之间看似没有联系,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主题,那就是通过展现各阶层人民的生活,来表现俄国社会本质。
这本书主要写作手法是描写,而描写中又以人物的语言、动作和外貌描写为主。本书所描写人物众多,详略得当,主要对地主和农奴两个阶层的人进行描写,通过对比来揭露当时社会的黑暗,引发读者的无限愤慨和对下层人民的深切同情。
相比而言,我们今天的生活是多么美好——人人平等,幸福自由,国家和平安定,人民团结一心,没有了土地主的压迫,我们应该倍加珍惜才是。
《猎人笔记》通过一个猎人的行猎线索,串起二十五篇自成起讫的故事(好处是:你不必担心没有大块时间,只要有零星时间,一样可以分多次从容读完全书。),就像无数乐章串成的一首交响曲,奏响在俄罗斯广袤深沉的土地上,告诉我们那个年代罪恶的农奴制给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这个我后面会通过《利戈夫村》作为例子说明。)
话归正题,谈谈屠格涅夫作为文学大师的三绝:
第一绝—油画般的写景能力。
在作家的笔下,俄罗斯的乡村,“缓坡小丘的长长坡面上,葱茏的黑麦正轻轻地泛着涟漪,几片云朵投下的淡淡阴影在它上面缓缓地移动着。远处森林郁郁苍苍,池塘波光潋滟,村庄橙黄闪亮,成百的云雀忽地飞起,歌唱着,又急速落下来,伸长脖子,停在土堆上……”这才是真正的俄罗斯,任是由人们怎样的添改或者美化丑化,历史可以改变,黑白可以颠倒,唯独风景实实在在,它不声不响,就在那里。
一切像极了著名俄罗斯画家列维坦的风景画,只要看上一眼,你就能嗅出其中独有的19世纪俄罗斯的味道:那些枯破灰暗的白桦树下、那些浑浊的潭水中,那荒凉而贫瘠的原野里,低矮潮湿的房屋中那些细碎而深切的情绪和灵魂。
芙蓉镇读书笔记篇八
我在暑假里,我读了《猎人笔记》。
“有一回,我打猎来到兹德拉县,在野外碰上一位卡卢加省的小地主,和他结识了。这个人名叫波鲁徳金,是个打猎迷,也算是个好人。不错,他是有一些缺点,比方说他向省里许多富家女郎求过婚,遭到拒绝吃闭门羹后,一面伤心地向朋友和熟人倾诉自己的悲哀,一面把自己园子里的酸桃和别的生果子当作礼物送给女郎的双亲;他的汤里放的萝卜,必须切成菱形或者梯形的;他说话口吃,把自己的狗叫“天文学家”,他把“可是”说成“可系”……可是除了这些不多的、无关紧要的缺点以外,正如以上所说,他是个好人。这段描写抓住人物的特点,刻画出一个活灵活现的小地主形象。
作者描写景物也十分详细,比如这一段对黄昏的描写:“但是,黄昏已经临近,晚霞满天,像大火一样炙烤着半个天空。太阳就要落下去了,周围的空气像水晶一般显得特别清澈。远处笼罩着一片柔和的雾气,显得十分温暖。”这里几个比喻句的.运用,让人感觉贴切生动。
作者描写人物景物之所以这么好,是因为在写之前认真仔细地观察了,能够在生活中处处留心观察有趣的人或者物。
正如前人所说,生活中并不缺少美,缺少的是发现美的眼睛。只要我们留心观察体会,学做生活的有心人,就一定能写出好的作文。
芙蓉镇读书笔记篇九
今天我看了一本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雪豹悲歌》,它告诉了我许许多多。
此书的主角是一只名叫雪妖的雌雪豹。书中的许多情节都是作者亲身经历过的,富有真情实感。雪妖是一只不幸的雪豹,半岁时不小心掉入猎人设下的陷阱,从而被人类抱养,从小丧失了母亲的关爱与培养。等到它一岁半时,作者把它放归山林,却意外地碰到了雪妖的生身母亲北斗母豹。母亲虽然还有另外三只嗷嗷待哺的弟妹需要抚养,但还是尽量抽出时间与雪妖在一起,每天准时来到它的洞穴,精心照料它的生活,悉心教给它捕猎的技巧,以补偿过去一年对女儿的损失。
雪妖对妈妈的依恋日渐加深,它渴望每时每刻跟妈妈在一起,可是妈妈却只能给予它一半的爱了。弟妹尚还年幼,需要母亲的照料。在母亲陪伴它几个小时后匆匆返回自己的栖身之所时,它感到了不解。终有一天,得知真相的雪妖妒火中烧,趁母亲不在时将弟妹残忍杀害,以为能让母亲的内心没有牵挂,把所有的心思投在自己身上,坐享其成。然而它错了,妈妈发现了之后,悲痛欲绝,心碎地永远离开了自己的女儿。
再一次被母亲抛弃,也失去了人类的保护,凭着它三流的狩猎技巧,在野外根本生存不下去。在迫不得已之下,雪妖像以前那样,放下高贵的身段——以半强盗半乞丐的方式向豺群索要食物。直至一天,它的行为引起了豺群的公愤,最终惨死在它们肮脏的爪下,成为它们的食物。
书上说,雪妖与其是被豺群害死的,还不如说是被自私和贪婪害死的。虽然我认同雪妖杀害弟妹而想要独享全部的母爱是错误的,但是导致这一后果的罪魁祸首还是人类。假设当初人类不下陷阱的话,雪妖就不会掉下去,从此不见母亲一年,而是跟随母亲和兄弟姐妹一起健康地成长。自从人类收留了它,它的天性就遭到了抹灭。不是人类不喜爱它,而是人兽不同,人类永远不可能采用母豹的方式去养育它。因此它的身心两方面受到了扭曲。直至被放归山林意外遇见母亲,也不去珍视这份来之不易的亲情,从而去杀害弟妹,导致众叛亲离,最终酿造了惨死豺群爪下的苦果。
人类是万物之灵,有责任去维护自然。其实应该不要太多地去干涉野生动物的生活,而是要以正确眼光去看待自然及自然生物。弱肉强食、以大欺小通常是动物界的生存守则,虽然不叫人类去这样做,但看见动物这样也不要去干涉。竞争是世界上不可缺少的,没有竞争就不会有和平。顺其自然,自然界的生物就会得到良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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