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西藏高考报名办法细则西藏高考报名流程篇一
1.凡报考高校的考生,均须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
2.体检工作由各地市招生办会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生的体检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体检医院应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体检作出相应的科学、规范、准确的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3.体检信息由考生参加体检所在地市招生办组织录入、校对、修改、打印,考生签字确认,形成本地市体检信息库。成都借考点考生体检信息采集工作,由拉萨市招生办负责。
4.考生必须认真核对本人体检信息,因考生本人核对失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军检分初检和复检。初检与高校的招生体检同步进行,复检在7月初进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军检按解放军三总部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6.报考公安高校考生的身体条件需符合公安部政治部制定的《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规定的标准。
7.借考生在借考地参加体检。
8.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有关规定收取。
(三)档案管理
1.考生档案是高校考察和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分为考生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两部分。
2.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含身份证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等)、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考生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考试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及上一年被高校按志愿录取却不入学报到的记录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报考学校(专业)志愿表(卡)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介质材料的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3.考生必须具有完整的高中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的具体办法按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4.各地市招生办须对考生档案中奖励、照顾录取等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将初审合格名单汇总上报自治区招生部门审批。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工作应在5月底以前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5.考生纸介质档案(不含人事档案)由各地市招生办负责组建、管理,建档工作应在5月底以前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6.凡是无档案或档案材料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能录取。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有关责任人(或单位)承担。
7.被录取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到地市招生办领取本人纸介质档案。新生报到时,必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和纸介质档案,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西藏高考报名办法细则西藏高考报名流程篇二
(一)报名基本流程为: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各地招考部门对考生报名进行最终确认(编排考生号)。
考生本人基本信息由考生本人于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要求输入,考生本人基本信息保存成功后进行网上缴费;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交验各种证件,采集照片(面颊特征)及指纹特征信息,核验本人报名信息;各地招考部门根据考生填报信息、网上缴费、资格审查等情况对考生报名进行最终确认(编排考生号),经最终确认的考生方视为完成报名,报名信息以各地招考部门最终确认为准。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网上缴纳专业统考费用。报考戏剧与影视学类的考生按专业缴纳考试费,报考音乐舞蹈类的考生按“专门化”缴纳考试费。艺术类考生可在专业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兼报各艺术类专业。
体育类考生报名时须填报本人参加体育专业的专项考试项目,专项确定后不得改动。报考体育类的考生在缴纳高考报名费的同时网上缴纳专业考试费用。
报名工作完成后,县(市、区)招考部门使用网上报名系统管理端下载打印《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交由考生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艺术类考生打印《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报考证》,体育类考生打印《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报考证》。
考生高考报名步骤如下:
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报名入口报名。
1.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考生报名
考生只参加普通高考的文科或理科文化课考试(时间:6月7日——9日),不参加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加试。
考生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同时参加高职单招考试(含原中职升专)或高水平运动队或运动训练类或飞行员或少年班或特殊教育或等考试报名,请在考生基本信息——“是否兼报其他报考类型”中选择其他相应报考类型。
2.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考生报名
考生需参加我省或高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加试,请选择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考生报名。
考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考试报名,同时参加高职单招考试(含原中职升专)或高水平运动队或运动训练类或特殊教育等考试报名,请在考生基本信息——“是否兼报其他报考类型”中选择其他相应报考类型。
3.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考生报名
考生需参加我省组织的体育类专业加试,请选择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考生报名。
考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考试报名,同时参加高职单招考试(含原中职升专)或高水平运动队或运动训练类或特殊教育等考试报名,请在考生基本信息——“是否兼报其他报考类型”中选择其他相应报考类型。
4.单考单招考生报名
考生不参加普通高考,只参加单考单招,请选择单考单招报名,并在考生基本信息——“是否兼报其他报考类型”中选择高职单招考试(含原中职升专)或运动训练类或特殊教育等考试报名。
参加单考的考生在高考报名后,还须携带招生高校要求的有关证件和省高考网上报名所取得的高考考生号到有关招生高校参加报名、考试等。只报单考的考生不必缴纳普通高考统考报名考试费。
1.双语考生报名点在学籍所在学校。
2.随迁子女考生报名点在学籍所在高中学校(往届生在原毕业高中学校,考生原毕业高中学校有义务接受有关考生报名并承担考生学籍资格审核等相关工作)。
3.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到定居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部门报名。
(四)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时必须交验的证明材料:
1.学历证件:应届高中毕业生持高中学籍证明(须注明考生学籍注册时间),往届高中毕业生持高中毕业证书,其他考生持最后的学历证件等有关证明材料。
2.户籍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农村考生无居民户口簿者持乡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
3.随迁子女考生报名须提供:本人填写经有关学校、学校上级学籍主管部门确认的《2019年辽宁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申请表》(此表作为考生学籍、学习经历证明,以下简称《申请表》)(各地按需自制),由组织报名学校统一提供的考生高中阶段学校新生录取名册原件、复印件,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各市规定的关于“父母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证明材料等。
4.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提供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五)考生报名时须签写《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高考承诺书》(各地按需自制),承诺本人符合高考报名条件、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报名结束后本人任何信息不再改动、自觉遵守高考各项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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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高考报名办法细则西藏高考报名流程篇三
(一)符合报名条件,申请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原则上在其常住户口所在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二)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所在中学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花名册统一办理集体报名手续;非应届高中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各报名点须严格审查考生届别并分应、历届逐一登记造册备查(表样见附件2)。
经省教育厅批准跨市招收的普通高级中学应届毕业生和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跨市招收并在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具有学籍的民办中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由学生本人申请,由就读中学向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各市范围内县(市、区)与县之间借读考生的报名办法,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三)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户口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另外,历届高中毕业生还须持高中毕业证书。
考生报名时须签订《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并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费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60号)的规定缴纳相关费用等。
(四)艺术、体育类考生文化考试报名办法与文理科相同,体育专业课全省统一考试报名时间另文通知。选报艺术、体育类考生可参加文化课考试和相应专业课考试,填报志愿时可以兼报文史或理工类;选报文史或理工类考生不能参加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课考试,填报志愿时也不能兼报艺术或体育类。
(五)各市、省直管县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皖招考〔2015〕19号)要求,受理并审核在本地参加2016年高考的残疾考生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请,认真做好评估与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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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高考报名办法细则西藏高考报名流程篇四
1.身份证明材料。
(1)考生应交验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农村考生如果无户口簿,应交验户籍地公安派出所证明(证明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户口所在地、民族成份、18位数的身份证号等)。尚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报名站可根据考生交验的户口簿办理报名手续,考生本人须及时持户口簿和学生证(或所在中学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所在中学要主动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协调集中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事项。2014年普通高考考试时考生须出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符合报名条件的外来人员的送审材料,依照桂招考委〔2013〕32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2.学历、学力证明材料。
①初中毕业后满3年(取得初中毕业证书之日起至2013年11月30日止,满3年)。
②至高考报名时年满18周岁,且经高考报名地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具有高中毕业的知识及能力,达到高中毕业的知识水平,并认定其具有“同等学力”。
(2)中等职业学校(即普通中专、中师、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应届毕业生和2年级在校生,须交验《广西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录取简明登记表》(复印件)和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须证明入学时间、是否应届毕业班学生或2年级在校生等)。
(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文凭的2013年退役士兵报考专升本的,须交验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和退役士兵证件。同时,各地级市应将上述审核认定后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报我院一份备案。
3.有关加分、降分照顾证明材料。
(1)少数民族考生和享受地域照顾分的考生[指附件1中第三条第“(一)”点和第五条所列情形的考生]必须在高考报名时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由县、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审核原件后将原件退给本人,复印件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存档备案。
(2)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必须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供经相应部门审核盖章后的《广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登记表》(附件4,以下简称《登记表》,该表可在高考报名站领取或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下载)二份[该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须交县(市、区)人口计生局存档备案]。
(3)留学回国人员的随归子女考生必须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供经县、市人社局审核的《留学人员随归子女考生登记表》(见附件5,该表可在高考报名站领取或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下载)二份(该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须交县、市人社局存档备案)。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必须在2014年2月28日前向所在中学(或高考报名站)提供经县、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审核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三侨考生”登记表》(见附件6,该表可在高考报名站领取或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下载)二份(该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须交县、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存档备案)。
(5)台湾省籍考生必须在2014年2月28日前向所在中学(或高考报名站)提供地县、市党委统战部(或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具有当年高考加分资格的证明。
(6)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烈士子女考生必须在2014年2月28日前向所在中学(或高考报名站)提供县、市民政局出具的具有当年高考加分资格的证明。
(7)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必须在高考报名时向报名所在地县、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提供获奖原始证明材料(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比赛成绩册、秩序册)的原件和复印件。县、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在通过资格审核后,还必须参加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测试。符合体优统测免试条件者,交验材料经市、县招生办(考试院)逐级审核汇总后,连同《2014年体育竞赛优胜者统一测试免试简明情况登记表》送至我院复核备案。
(8)外来人员(包括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有效期内的经地级市(含)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安部门颁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的人员),以及区内户口迁移和异地就读人员享受地域性及少数民族降分照顾政策的规定,按照《关于加强户口迁移人员普通高考报名和享受照顾政策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桂教考试〔2009〕5号)和《关于解释我区户口迁移人员普通高考报名和享受照顾政策资格审核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桂考院〔2010〕308号)中相关规定执行,其中“社会考生”仅指历届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两类。
4.听力残疾考生外语听力免试证明材料。
听力残疾考生免外语听力测试的,须于2014年4月15日前呈交考生本人的申请报告及地级市(含)以上医院或高考体检指定医院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
(三)所有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考生的均须采集指纹信息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所含信息。采集指纹信息时,考生每只手采集1枚,按照先左手、后右手的顺序进行,手指优先顺序为:拇指、食指、中指、环指和小指。如无特殊情况,应当采集考生双手拇指指纹。每一枚指纹采集两次。其中,右手指纹为备用指纹。原则上,报名截止时,应采集完所有考生的指纹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信息。个别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采集期间无法正常读取的,必须在2014年2月28日前完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信息采集。
(四)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区体育类专业术科统一考试。
(五)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区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报名,且统考合格者方能按学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专业统考报名与普通高考报名同时进行。全区艺术专业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只需参加所报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但是报名时必须选择“区外艺术术科”标志。
(六)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考生均应签订诚信高考承诺书。
西藏高考报名办法细则西藏高考报名流程篇五
1.考生报名时须交验二代身份证、户口卡原件和复印件、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或就读学校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学籍学历证明)或同等学力证明、学籍(或人事)档案等材料(以下简称“报考材料”)。
2.区内高中学校就读考生,由所在中学统一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军警考生,由西藏军区、武警西藏总队、驻藏空军、自治区公安厅等有关部门统一办理集体报名手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参加“对口高职”招生考试由学校统一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其他考生自行到户籍所在地(市)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
在区内高中学校就读考生凭户籍审查表原件到所在学校(或单位)领取报名号和密码;在区外高中学校就读的其他考生凭户籍审查表原件和报考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领取报名号和密码。在区外高中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区外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
4.在区内高中中学校就读考生的报名信息可由学校(或单位)或本人上网填报。学校(或单位)负责收集整理考生报考材料,并按规定时间到所在地(市)招生办确认信息。
5. 在区外高中学校就读的等其他考生的报名信息由本人上网填报,按规定时间到所在地(市)招生办确认信息。
6.考生确认报名信息时,必须接受使用二代身份证鉴别仪进行的身份认证。
7.2016年我区在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昌都、那曲、阿里、西藏民族大学、格尔木办事处、成都设立考点。
因特殊原因在成都、西藏民族大学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填写《西藏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借考生情况登记表》(简称“借考表”),在确认信息时向本人户籍所在地(市)招生办申请借考。地(市)招生办须对借考生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将初审合格的考生汇总上报自治区招生部门审批。
成都考点只受理符合报名条件中第1条第(1)款规定的考生借考。在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昌都、那曲、阿里、格尔木办事处考试不用办理借考手续。
8.确认报名信息时,考生必须逐项认真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签字确认。凡考生本人不能到现场确认信息的,经所在地(市)招生办同意,可由亲友代为确认信息;代为确认时还须提供电子照片(240像素×320像素,浅蓝底色,jpg格式)。如果考生只进行了网上填报信息,没有现场确认,报名无效。因考生填报信息失误,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9.在确认报名信息时,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费、考务费和考试文具费;往届毕业生借考和在成都、西藏民族大学借考的考生还须缴纳借考费。按藏发改价格〔2014〕890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生30元,考务费每生每科16元,考试文具费15元,借考费180元,外语口试费每生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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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高考报名办法细则西藏高考报名流程篇六
(1)我区干部、职工(含援藏干部、职工和曾在我区工作过的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子女户籍在藏的,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
符合藏政办发〔2006〕13号文件第三条第(五)款规定的驻内地办事机构正式干部、职工子女户籍在藏的,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以下简称格尔木办事处)、西藏民族大学正式干部、职工子女,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
(2)符合藏政办发〔2006〕13号文件第三条第(三)款规定聘(任)用人员子女户籍在2018年7月31日前迁入,并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西藏所属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的,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
(3)符合藏政办发〔2006〕13号文件第三条第(四)款规定在藏注册经营工商企业三年以上的投资者子女,户籍在2016年7月31日前迁入西藏,并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西藏所属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的,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
(4)按藏政办发〔2006〕13号文件规定,非直系亲属的限报考生,户籍在2016年7月31日前迁入西藏,且在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西藏所属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并一直在学籍学校就读的考生,可以报考限报学校名单之外的学校。
1)三年来,参加过我区普通高考的考生,经各地(市)招生办审核属实的可以报考。
2)往届生报名时,须提供街道办档案材料或高一至高三档案材料。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报名结束后考生发生(5)所述情况的,取消其报名、考试或录取资格。
3.在我区定居的外国侨民,申请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持我区公安机关签发的“外侨居留证”,在各地(市)招生办报名。
4.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届毕业生既可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对口高职招生考试(以下简称“对口高职”),也可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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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高考报名办法细则西藏高考报名流程篇七
考生原则上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特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经考生本人申请,就读中学所在地县(市、区、特区)招生办同意,也可在就读中学所在地县(市、区、特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报考。
(二)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考生必须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特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三)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报名时均须提供本人户籍、法定监护人户籍、二代身份证、学籍证明或学力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符合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暂行规定报考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在居住证所在地的县(市、区、特区)招生办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报考批次受限考生报考院校范围按《省招生委员会关于执行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试行)》(黔招委〔2017〕31号)执行。
(五)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由学校集体组织在市(州)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不能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须持本人户籍、毕业证、二代身份证等证件在户籍所在地的市(州)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六)报考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自主招生、单独招生、体育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高职(专科)分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都必须先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七)已参加2018年9月高考英语听力考试的考生,如还需报考2019年3月高考英语听力考试,两次考试原则上在同一县(市、区、特区)报考,并且两次报考提交的个人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如果2019年高考报考地与2019年3月英语听力考试报考地不在同一考区,考生须先在高考报考地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取得高考报名号,再到英语听力考试报考地就读中学填写《贵州省2019年3月英语听力考试非高考报考地报考考生登记表》,并缴纳高考英语听力考试费,由就读中学审核后报所在地县级招办审核,市(州)招办汇总后上报省招生考试院。
(八)参加报名的考生,须缴纳相应费用
普通高考报名考试费130元/生,普通高考体育类专业报名考试费100元/生,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费150元/生(每专业),普通高考英语、少数民族语言口试费40元/生;上述费用由报名点收取后于2018年12月12日前通过银行汇款方式全额上交省招生考试院收入专户。普通高考英语听力考试费30元/生,由县(市、区、特区)招生考试机构收取后缴入属地财政专户 。普通高考招生体检费30元/生,由县(市、区、特区)招生考试机构代体检医院收取。
(九)考生报名时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
(十)高考加分按贵州省2019年高考政策照顾加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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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高考报名办法细则西藏高考报名流程篇八
1.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包括普通高考统考生,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考试考生,藏文、彝文一类模式高考考生,保送生,少年班考生,特殊教育单考生、体育专业单招考生、高水平运动队单考生以及拟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等)均在常住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有地域性加分照顾录取政策县(市、区)的考生,须具有连续三年以上当地正式户籍(即其户籍在2016年8月31日以前已在当地)才能享受当地加分照顾录取政策,其中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才能报考省属院校举办的少数民族预科。
所有拟享受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以《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规定》为准)的考生均须就其照顾项目进行申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申报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逾期将不予受理,责任由考生自负。申报办法将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
2.报名分为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现场确认三个阶段。考生网上报名的时间安排在2018年10月12日至17日,网上缴费的时间安排在10月18日至21日,现场确认的时间安排在10月22日至11月2日。各地应于10月25日前完成艺术、体育类考生的现场确认工作,并上报艺术、体育类考生信息库;11月2日前完成所有考生的现场确认工作,并上报普通类考生信息库。各市(州)招考办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报名工作具体安排并周知考生。
3.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地县(市、区)招考办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申请参加普通高考的随迁子女,应在2018年10月11日前,向就读中学所在的县级招考办申请,提供房产证或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暂(居)住证明和有关单位出具的父母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在当地就读年限和取得学籍的证明。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
不符合在外省参加高考及录取条件的四川籍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县级招考办报名考试。
4.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实施范围县的考生,如拟报考相应类别专项计划,均须由本人进行申报。
5.在四川省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定居所在的县(市、区)招考办报名。
6.华侨港澳台考生报名办法按照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和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4号)规定执行。
7.考生基本信息由考生本人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输入,考生评语等其它信息由报名点负责输入。所有考生报名时输入的个人信息必须与本人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族别、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一致,户籍信息须与本人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报名网站公布的缴费流程和提示缴纳报名考试费,未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报名考试费标准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执行,即每生130元(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报考费)。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县(市、区)招考办或县(市、区)招考办指定地点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核准本人网上报名信息、缴费信息,同时完成考生居民身份证信息、面颊特征及指纹特征信息采集。
8.现场确认时,考生本人必须认真核对《报名登记表》上照片、姓名、民族、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城乡户籍属性、毕业学校、应往届等基本信息,无误后签名确认,并对真实性负责。一经确认,考生基础信息不再更改。因填报信息不准确或输入、确认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未经签名确认,考生的报名无效。
五年制高职拟转录学生的身份信息采集工作由转出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负责,采集时间与普通高考同步,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9.在县(市、区)招考办进行现场信息确认时,所有考生须签订《考生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
10.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在完成文化考试报名后,还需进行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和缴费,具体办法另文公布。
(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西藏高考报名办法细则西藏高考报名流程篇九
(一)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及现场信息确认的方式,具体办法由各地制订并通知考生。
(二)我省所有考生(包括统考生、保送生、少年班考生、特殊教育单招生、高水平运动队单考生以及其他各类单独考试考生)均须在常住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报名。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符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2〕77号)规定的报名条件的,即: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报名。
在外省就读或务工的四川籍人员,若不符合在当地参加高考及录取条件的,应回川报名考试。
(三)报考医药卫生三类的考生,由就读中职学校组织本校符合条件的考生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就读中职学校所在县(市、区)招考办报名。
(四)考生基本信息由考生本人在网上按要求输入,考生评语等其它信息由报名点负责输入。
(五)考生到县级招考办进行现场信息确认,信息确认时,考生须交验二代居民身份证,采集面颊特征及指纹特征信息。
考生现场确认时间为
2017年1月4日至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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