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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篇一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第二阶段为确认,确认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和公布。请考生注意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相关信息及研招网我校发布的网报公告。
根据教育部及天津市相关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我校规定的艺术类专业考生(美术与设计学院下的专业)应选择天津师范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235)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专业的往届生)应选择户籍或工作所在地报考。
在本市参加考试的往届生(我校规定的须选择天津师范大学报考点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除外)确认时须提供本市户籍证明(正式户口、蓝印户口、居住证)或本市工作证明。【注:工作证明为本人2019年度在津参保缴费证明(须从2019年6月起之后连续缴纳3个月(即6-8月、7-9月、8-10月均可),在区社保 分中心开具,须加盖“社保参保证明专用章”)及以下三种证明文件中方式的任一种:①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②本人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③本人的《天津市就业登记证》(可以通过人力社保部门或者存档机构办理《就业登记证》;如果通过个体经营或者社区服务等方式实现就业,应当在就业之日起30日内,由本人到企业户籍所在地的街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登记办理《就业登记证》)。】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因错选报考点等情况导致无法进行确认及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教育网址:http://,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并选择与毕业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报考。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我校可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最多只录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人数的10%为汉族考生,具体参照教育部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的相关文件执行。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a.天津师范大学报考点(报名点代码:1235)
选择天津师范大学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前,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考费,得到“支付已完成”的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确认期间,本报考点不接受补交费。
b.其他报考点的缴费请查阅相关报考点说明。
(二)确认要求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报考点要求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和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确认时间、流程及具体所需材料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相关信息及研招网我校发布的网报公告。
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篇二
1.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招生单位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准确填写真实的报名信息。网上报名信息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不发给准考证。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予准考。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2019年12月14日—— 12月23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4.同等学力的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在复试时提供本科课程学习成绩证明材料和已鉴定或发表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考生报考时必须填写所报考的学院、专业、应试科目的代码及名称,并保持一致。如出现相关内容不一致,则由我校指定参加应试科目。
6.报考者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篇三
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重点建设的“985工程”高校,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为目标,坚持精英教育,培养拔尖人才。为增加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高中毕业生进入国家重点大学的机会,促进教育公平,2017年,我校继续面向农村学生招收免费教育师范生。
1、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且具有户籍所在县(含县级市)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其中,我校专项计划涉及24省(除北京、天津、上海,以及无免费教育师范生需求的'宁夏、重庆、吉林和江苏外),省内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考生报考资格由有关省(区、市)审核确定。
2、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业成绩名列前茅,乐教适教,接受国家《免费教育师范生协议书》(点击查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3、符合《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点击查看)要求。
招生计划55人。招生专业有:汉语言文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学前教育、英语、地理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考生限报3个专业。入校后限在免费师范生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不能转为非师范生。
浙江考生高考选考科目要求:汉语言文学、历史学、英语(历史、物理、地理);地理科学、化学、生物科学(物理、化学、生物);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理、化学);思想政治教育、学前教育(不限)。
免费师范生在四年就读期间享受免学费、免住宿费,给予生活补助(2016年标准为600元/月);毕业后回生源省份双向选择到基础教育领域就业,工作一学期后经申请、审核合格后,可在职攻读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
1、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分两个阶段进行评审。
(1)初评:依据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初评。
(2)复评:初评合格的考生,根据学校要求,提供视频材料,专家根据视频材料进行复评。
2、入选资格考生确定规则。学校依据初评成绩占60%和复评成绩占40%形成的综合成绩、考生专业志愿、学校高校专项招生专业计划,以及考生所在省份师范生需求情况等,择优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及入选专业。
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同科类调档线(梯度志愿录取省份)或模拟投档线(平行志愿录取省份)下文科40分或理科60分(750分制)以内、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依照自主招生参考控制线),即予录取。
浙江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专项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上20分即予录取。
考生须通过“高校专项招生报名系统”(http:///gxzxbm)进行报名,上传相关报名材料、查询初审结果、专家评审结果及入选资格等信息。
时间安排如下:
1、 2017年4月12日至4月27日,通过高校专项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上传报名等有关电子版材料。
报名材料及要求:(1)《北京师范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招生申请表》(由系统打印,含中学成绩,且须加盖中学公章,中学负责人签字);(2)个人陈述(限1500字,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人成长取得的成绩成果,及对教师职业的认识和发展理想);(3)综合素质评价表(如所在中学未实施评价,可不提供);(4)户籍卡或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所在页):须能够证明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上述材料均须扫描或拍照后按系统要求规格上传(请确保清晰),无需邮寄书面材料。
2、5月20,公示初评合格考生名单。
3、5月31日前,根据学校要求邮寄本人视频光盘(具体要求:公布初评合格名单时告知)。
4、 6月20日前,登录高校专项招生报名系统查询考核结果。同时我校公示入选资格名单。
1、北师大高校专项招生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有关院系专家参与实施。
2、严格遴选评审专家。把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公平公正。
3、加强评审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初评实行网上审核,每位考生材料随机由三位专家独立评审。复评采取现场抽签决定专家分组,独立打分方式。
4、学校按教育部要求,对初评合格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等信息公开、公示。
5、学校高校专项招生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6、学校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网页: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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