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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篇一
北京师范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还未发布!小编将会和你一起关注,第一时间为大家发布北京师范大学2017自主招生简章。以下为大家提供的是北京师范大学2016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仅供参考!
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重点建设的“985工程”高校,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为目标,坚持精英教育,培养拔尖人才。作为教育部首批确定的22所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之一,我校2016年继续面向全国,通过多元考核,综合评价,择优自主选拔具有学科兴趣和特长基础及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学校自主招生设引领计划和攀登计划。
引领计划:顺应国家“试点学院”教育学部所设教育学(兼招文理类考生)专业人才培养改革要求,吸引和择优遴选热爱教育事业、对推动教育改革有浓厚兴趣和特长基础的优秀学生。计划招生30人。
攀登计划:择优选拔对天文学(招理工类考生),或哲学或日语或俄语(均兼招文理类考生)专业领域具有浓郁兴趣、特长基础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招生计划:日语25人、俄语15人、哲学27人、天文学27人。日语、俄语限招高考英语语种考生。
日语和俄语专业可相互兼报,其他专业不得兼报。
1、 在省级(含)以上数学、物理竞赛获奖者,以及全国信息类竞赛和科技创新竞赛获奖者,限报教育学、天文学和哲学专业。
2、 在全国英语、作文比赛获奖及具有文学、语言文化(含英语)等方面特殊才能者,限报教育学、哲学、日语和俄语专业。
3、 具有其他学科特长表现者(含有相关学科调研经历者),可报相关专业。
4、 对教育问题有浓厚兴趣和独立见解,且有相关成果者,限报教育学专业。
5、 对天文学或哲学或日语或俄语专业领域有浓厚兴趣和发展潜质者,限报相关专业。
申请者均须提交所获学科奖励或学科兴趣、特长的'相关证明材料。中学校长、社会团体或学者专家推荐考生的,推荐人须说明了解考生的途径、推荐理由等,并按要求向我校提交推荐材料。
学校组织专家,根据考生高中学业成绩、学科特长有关材料等对申请考生进行初审。
初审合格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考核,包括多项能力测试和专家面试。学校根据考生多项能力测试60%和面试成绩40%加权形成的综合成绩,择优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符合下述要求,方可录取:
1、志愿填报
对于省级招办单独设定自主招生批次的省份,考生须按省级招办的要求在自主招生批次中报考北师大。对于我校提前批次录取,且省级招办未设提前批自主招生单独批次的省份,考生须在提前批次以第一志愿第一顺次报考北师大。
2、录取优惠
2) 攀登计划:报考天文学、哲学、日语和俄语专业的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同科类调档线(梯度志愿录取省份)或模拟投档线(平行志愿录取省份)下25分或35分(750分制)以内、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线,即予录取;入学后,不得申请转专业。考生获得的具体录取优惠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分值为准。
说明: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ab+。
考生须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zzbm)进行报名,上传相关报名材料、查询初审结果、确认考试、打印准考证、查询考核结果等。
时间安排如下:
1、2016年3月10日至3月31日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包括《2016年试点高校自主招生申请表》(由系统打印,含中学成绩,且须加盖中学公章,中学负责人签字。个人陈述限1500字,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人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及对所报专业的认识及专业发展理想。)、学科特长证明材料(含获奖、研究经历和成果、社会调查经历和成果、科技创新成果等)、综合素质评价表,中学校长或学术团体或专家个人的推荐信等。
上述材料均须扫描后按系统要求规格上传,其中,推荐信须由推荐者自行上传推荐材料。无需邮寄书面材料。
2、4月30日前,公示初审合格考生。
3、6月5日至9日,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确认考试、打印准考证。
4、6月11日至12日,参加北师大组织的多项能力测试和专家面试,地点为北师大。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
5、6月20日前,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询考核结果。同时我校公示入选资格名单。
1、北师大自主招生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有关院系和专家参与实施。
2、严格遴选初审专家和考核专家。把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公平公正。
3、加强初审和复试的组织与管理。初审实行网上随机审核,每位考生的材料,随机由三位专家评审。复试面试环节,现场抽签决定专家分组,现场抽签决定考生考场。考核过程全程录像。
4、学校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信息公开,按时进行公示。
5、北师大自主招生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6、学校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网页:http://
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篇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可报考与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学科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不接受其跨专业报考。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通过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非全日制形式取得本科学历但尚未取得学位的考生,可报考与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学科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不接受其跨专业报考。
③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通过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非全日制形式取得本科学历但尚未取得学位的考生,不接受其跨专业报考。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不接受其跨专业报考;
③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硕士除外)。
2.报名参加除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推荐免试
凡按规定我校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不接收推免生。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含“研究生支教团”),且符合我校接收推免生政策的,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tm)填报我校并参加我校复试,复试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免试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凡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我校最高奖学金。推免生的具体接收办法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下同)的相关通知。
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篇三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报考专业须与毕业专业相同或相近。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我校是具有推荐和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推荐接收办法参照我校相关办法执行。所有申请我校的推荐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凡按规定可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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