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社区监委会监督方案篇一
尊敬的辅导员,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大一的生活正在进行,我也在前进。在上次班委的竞选中我很荣幸的担任了咱们班的生活委员,感谢大家和辅导员对我的信任与支持。这段时间,咱们班同学表现的都很积极,在各个方面也都很配合我的工作,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班的周评一直保持着第一,我为此感到很高兴,也从心底里感谢大家。
作为班级的一名生活委员,应尽力的配合班长和辅导员的工作和诚心诚意为班集体服务,两个多月的锻炼让我从学到了许多,也锻炼了自己的能力。
两个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我知道自己做的不够好,但我会一直为维护班集体的荣誉而努力的。
文艺委员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很荣幸当选文委现任此职位,在这里首先很感谢大家,在开学的时候给我一个机会,让我任职文艺委员,再次谢大家给我这个机会,让我为大家服务。在这个职位上几个多月了,感触颇多。时间如指尖细沙。和同学们从陌生到相知,也逐渐习惯了大学的生活。当初选班委时,自己就决定了当文艺委员的,是因为自己原本就在这方面想好好锻炼一下,想在这方面带领大家,也为大家做出贡献。刚不久学校就组织了青年歌手大赛,虽然同学们都很积极配合,努力的支持我,使我的工作进行的很顺利,谢谢大家!而身为文艺委员的我本来应起带头作用积极参加,由于个人因素,就是没勇气,顾虑的太多。在这里,我要向大家道歉。没有把文艺 委员工作做好!刚来到大学时,给自己的学习定的最低标准就是考试不挂科。但现在却发现自己的追求太低,需要自我检讨。今后我会继续努力,争取做到更好,达到自己想要的成果!也希望大家都一起努力,去实现自己的所定的目标,不仅可以让自己的知识有所增加,而且我们班级的成绩也会很快高。
本学期我的工作很少,但我也从中锻炼了不少,学到了不少。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积极配合班长工作,并把本职作的一次比一次更好!文艺委员属于团支部的一部分,也要对班里的各项活动负责,特别是团组织的活动。在任职时间里,我的工作主要围绕团组织生活展开。在生活中,我会结合主题在同学中收集,为活跃气氛,增加大家学习理论知识的积极性,积极鼓动同学们上台表现自己,唱歌、跳舞、,只要想说,什么都可以。让很多以前不敢上台发言的同学有了上台表演的勇气和自信心,在活动中让每个人都有展示自己特长的机会。
今天,很荣幸走上讲台,和那么多乐意为班级作贡献的同学一道,参加财会一班班委会。我想,我将用旺盛的精力、清醒的头脑来做好班干部工作,来发挥我的长处帮助同学和财一班集体共同努力进步。记得一位名人说过“不要怕推销自己,只要你认为自己有才华,你就应该认为自己有资格担任这个或那个职务”。我想我该当个实干家,不需要那些美丽的词汇来修饰。工作锻炼了我,生活造就了我!本着锻炼自己,为大家服务的宗旨我站在了这里,希望能得到大家的支持。我相信,凭着我的勇气和才干,凭着我与大家同舟共济的深厚友情,我会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首先是“想同学们之所想,急同学们之所急。”以后如果我有那点做的不好或不够完善的地方希望大家能及时为我指出错误,我也一定会虚心接受,努力做得更好!
谢谢,以上是我的述职报告!
社区监委会监督方案篇二
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村(居)民委员会民主监督工作,发展和完善村(居)民主自治机制,提升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水平,根据《xxx村民委员会组织法》、《xxx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和《xxxxxx市、xxx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制度(试行)的意见》(资委发〔201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以xxx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大局、依法监督、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 根据《xxx村民委员会组织法》、《xxx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为进一步完善村(居)民自治制度,切实维护村(居)民合法权益,确保村(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特别是监督权落到实处,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第三条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管理坚持依纪依法、民主公开、精简效能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是对村(居)委会工作实施监督的自治性民主监督组织。
第二章 组织设置
第五条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由村民选举产生,由村(居)民委员会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授权开展工作、独立行使村(居)务监督权的群众自治监督组织。村(居)党支部与村(居)务监委会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村(居)务监委会与村(居)民委员会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村(居)务监委会与乡党委间是协调与指导的关系。
第六条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设成员3名,其中主任1名,委员2 名,监委会成员不作为村(居)实职干部。监委会主任应是xxx党员。设立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挂牌,统一名称为“xxx市xxx乡xxx镇xx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白底红字),与村“两委”牌子规格相同,并悬挂。
第七条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在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直接选举产生,一般与村(居)两委换届同期进行,任期与村两委相同,委员可连选连任。选举前2周,村(居)选举委员会应将选举的时间、地点以及委员的任职条件、候选人的产生方式等相关情况,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告。
第八条 由村(居)党支部会议推荐、村民代表联名推荐或村民自荐方式产生候选人。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⑴本村(居)常住人口;⑵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⑶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政策水平、法律法规知识和议事能力;⑷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群众信任,熟悉村(居)情,热心公益事业,敢于监督;⑸按照回避的原则,村(居)“两委”干部、组干部、村(居)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及其配偶亲属、近姻亲或其他明显特殊关系人员不得担任监督委员会成员。
第九条 村(居)监督委员会候选人实施回避制度。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其配偶、亲属,近姻亲或其他有明显特殊关系的人员不得担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第十条 村(居)监督委员会选举由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组成人员参加有效,实行差额选举,得票数超过实际参加投票人数一半以上,以得票多者当选,当选委员中得票多者任主任;如当选名额不足,进行第二次选举,以第一次选举得票多少为序确定候选人,仍实行差额选举,得票多者当选,但得票不得少于参加投票人数的三分之一。村(居)民委员会应及时将选举结果在村(居)务公开栏张榜公布,并报乡党委备案。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应当自新一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产生之日起十日内完成工作移交。工作移交由村(居)党支部主持(党委政府派员监督)。
第三章 监督职责
(一)支持配合村(居)党支部和村(居)民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对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及执行村(居)民大会和村(居)民代表大会决议情况进况行监督。
(二)监督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村(居)重要事项,实行“一事一监督”,在实施前是否广泛征求广大村(居)民的意见,是否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操作。特别是“三农”政策落实、计划生育、低保、五保、医疗救助、救灾物质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三)对村(居)委会干部遵守《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监督财务收支、集体资产管理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五)监督村(居)务公开情况。
(六)监督村(居)民会议和村村(居)代表决议、决定事项执行情况。
(七)组织开展对村(居)民委会成员的民主评议工作,每年至少一次。
(八)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对村(居)干部的任中和离任审计工作。
第四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二)监督委员会全体成员列席村(居)民委员会会议,可对研究的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但不参加表决。
(三)对村(居)民委员会不按法定程序和民主议事规则作出决定,可建议更改,必要时可建议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质询。
(四)对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和组干部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村(居)自治章程,损害村(居)民群众利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并督促其纠正,情况严重的,可以直接向村(居)党支部和乡党委报告并协助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五)对涉及居民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可以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活动。
(六)根据多数群众和村(居)民代表的意见,对不称职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提出处理或罢免意见。
第十三条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在行使监督权利时,履行以下义务。
(一)认真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督活动,决不允许借监督之名故意刁难,影响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配合支持村(居)党支部和村(居)民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引导群众支持村(居)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协助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三)收集、受理群众对村(居)务管理和对村(居)干部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村(居)党支部和村(居)民委员会反映,保障群众对村(居)事务的质疑、建议、反映和举报等监督权利。
(四)及时向村(居)党支部和乡党委、政府、纪委反映村(居)、组干部涉嫌违纪和拒不接受监督等情况。
(五)模范遵守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发挥表率示范作用。
第五章 保障机制
第十四条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不脱离生产,监督委员会主任误工补贴每月200元,监委会工作经费每年不低于1200元。
第十五条乡党委、政府要为监委会调济满足工作需要的办公条件,做到有场所、有牌子、有印章、有履职记录、有工作制度。
第十六条乡党委要建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年度工作考核机制,对履职尽责状况好、群众信任度高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及其成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奖励。
第十七条乡党委和村(居)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职责。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与对村“两委”及其成员的考核评鉴。
第十八条 当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无法履行合法、有效的监督时,可以向乡党委或乡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乡或乡级有关部门应及时妥善答复和处理。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在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范围内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督活动。
第二十条 开展监督活动必须符合集体和大多数村民的利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有利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决策的贯彻执行,有利于村“两委”决议的实施,有利于发展和稳定。
第二十一条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例会,主要是学习有关文件资料,讨论研究重要事项,并搞好与村两委的工作衔接。特殊和紧急情况下可以随时召开会议,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为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第二十二条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召开会议应通知所有成员到会,不得缺席会议,全年有两次以上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会议的,主任可建议罢免其委员资格。
第二十三条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审议监督议题,应充分发扬民主,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采用投票或举手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时一人一票,过半数委员同意决议有效,表决结果由主持人当场宣布。
第二十四条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讨论表决重大事项,若遇意见分歧较大时,可暂时搁置议题,待进一步调研沟通后,下次会议再行议决。也可将争议事项提请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
第二十五条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对会议表决通过的事项,个人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声明保留,但必须无条件执行。第二十六条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在履行监督职责中,如遇与村委会的意见不能取得一致时,提请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
第二十七条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要重点建立反映社情民意记录簿、监督事项办理情况记录簿和工作会议记录,及时、真实、具体、全面记载每项工作,并指定专人管理档案资料。
第二十八条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应制定三年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报乡党委备案。
第二十九条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每季度向乡纪委书面报告一次工作,内容包括履行职责情况、群众对村(居)务工作的意见、建议等,重大事项随时报告。
第三十条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每年年终或下年初须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接受信任度测评。其成员的不信任票达到实际到会代表人数一半及以上的,应主动辞职或职务自行终止。
第三十一条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要自觉接受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村民的监督,不得滥用职权。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不能正确履行职责的,经乡纪委核实确认后,可先停其职,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罢免其资格。
第三十二条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丧失劳动能力、长期外出务工或被判处刑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乡党委、乡纪委解释。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社区监委会监督方案篇三
一、负责监督居务公开的实施,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反馈;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应予公开的全面公开;
三、认真对待群众质疑,对反映、举报问题作明确的答复;
四、将民主监督与法制监督结合起来,完善监督机制;
五、定期召开监督小组会议,研究反馈的问题;
六、严格审查公开内容,确保公开质量;
七、督促公开程序的进行及严格按公开的程序、承诺办事;
八、邀请人大代表、员工代表对公司有关工作进行监督。
金银潭园林绿化工程公司党支部
2010年1月18日
社区监委会监督方案篇四
以维护、实现、发展群众利益为出发点,逐步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着力构建基层反腐倡廉体系,不断促进农村基层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工作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
二、工作目标
在镇纪检监察室的领导下,发挥村监委会的作用,使本村基层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明显加强,村民主政治建设有效推进;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进一步落实,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切实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从而使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改善,实现社会和谐。
三、工作措施
1、加强村干部的思想信含宗旨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形势政策教育,从而提高村干部的大局意识和自主、自省、自警、自励意识;坚持做到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量力而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清正廉洁、秉公办事。
2、对每季度的财务公开、民主理财进行全面监督,切实抓好党务公开、政务公开。
3、加强对村干部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勤政廉政等方面的监督,开展好村干部的“勤廉双述”工作。
4、及时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及来电举报,对热点问题及时展开调查,对存在违法违纪现象的及时向上级部门行反映,协助上级部门好调查工作。
5、配合党支部搞好年终的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社区监委会监督方案篇五
依照上级党委的要求与安排,我村于2012年5月份选举产生了我村村民监督委员会,监委会成员由3人组成。(主任1名,委员2名)。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由村党支部副支书冉进松同志担任,委员由朱光发、刘宇同志担任。
一、明确目标任务监委会是新产生的村级监督组织,由村支部对新产生的监委会成员依照相关文件进行了简单培训,使监委会成员基本上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程序,并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使其迅速进入工作状态。
二、坚持基本原则监委会坚持在党的领导下,落实贯彻党的农村各项,充分体现和反映群众的意愿,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群众民主监督、坚持依法监督。依据xxx贵州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办法xxx围绕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实行民主监督,确保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的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合理安排、突出重点,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工作。
三、认真履行职责监委会的职责就是对日常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自我村监委会产生以来,已列席村务会议两次,对村的资金来源使用等事项进行公开监督。
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村干部廉洁情况进行监督。我村监委会对村容村貌整治,xxx十星级文明户xxx创建及卫生村创建工作一方面给予了充分肯定又提出了不少的建议,使村上的创卫工作和村容整治进展顺利。
总之,我村监委会的成立与运行,有利于村务公开、公正、透明;有利于保障群众利益不受侵害;有利于农村干部勤政廉洁,促进了农村的各项工作。村民监督委员会毕竟是新生事物,工作范围和业务界限还不十分明确,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对监委会成员的培训力度,使其正确行使权利,充分做到民主监督。如果不加强培训与领导,就有可能变相为借机报复和滋事生非,影响团结稳定,这仅是我们的一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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