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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森林防火通知篇一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清当前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当前,由于持续干旱严重,林内可燃物增多,气
温较常年偏高,降水偏少,风高物燥,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森林防火面临的严峻形势,从讲政治、保稳定的大局出发,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大事来抓,牢固树立打硬仗的思想,坚决克服松懈情绪和侥幸心理,要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按照乡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2013年森林防火任务顺利完成。
二、坚持预防为主,狠抓各项措施落实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各村、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做到依法用火、科学用火、安全用火。要利用党员会、小组长会、群众会、广播、黑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认真发放森林防火户主保证书,营造全民参与森林防火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强化值班制度,防患于未然。
森林火灾突发性很强,必须有严密的组织纪律,严格的值班制度,在森林防火期间,乡林业站、各村要24小时值班,各村要分别组建一支由30名以上以青年民兵组成的备勤扑火队,各村村委会主任任扑火队长,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三)强化火源管理,杜绝野外用火。
森林防火重点期内,全乡林区及林区边缘严禁野外用火。一是实行“五个禁止”。即: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林区;禁止在林区吸烟、野炊、玩火;禁止烧山;禁止上坟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禁止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二是各村要在林地及封山育林地内进行坟地清查,并登记造册,与坟主签订森林防火安全保证书,禁止在林地内烧香烧纸,特别是要加强清明节前后10天的管理工作;三是做好对痴、聋、呆、哑和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的监护工作,并落实好监护责任;四是加强对各村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责任到家长、校长、班主任,在上学和放学通往林区来回的路上,选好一名路长负责人,落实责任;五是对主要林地路段设卡,对过往行人进行了解调查,发现带有火源有可疑的,立即向乡林业站汇报。
三、深化保障,加大巡查力度密度、设置火源监测点,密切监控火情
1.一保证通讯畅通,森林防火期内,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工作人员每天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各村通讯在森林防火期间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
2.乡级及各村扑火队进入一级扑火戒备状态,如出现火情迅速组织投入扑火战斗。
3.加大巡查力度与密度,最大限度降低隐患。各村要迅速组建一支巡山护林队伍,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制度,在春节期间及今后重点时段,对重点林区及地段进行巡查和蹲守,对一切野外用火进行严厉查处,同时堵断入山火源。将巡山护林队伍组建及分片包干情况于2013年2月7日前上报乡森林防火办公室。
4.设置火源监测瞭望点,密切监控全乡森林火情。全乡设置火源监测瞭望点12个,其中小路沟2个,负责全村林地监测,纸厂2个,负责全村林地监测,鄢家村1个负责鄢家村及灯草塘部分林地监测,罗别古2个,负责全村林地监测,灯草塘2个,负责全村林地监测,龙家村1个,负责灯草塘部分林地,龙家村林地、江边林地监测,浑水塘2个,负责全村林地及大石板林地监测,瞭望点必须保证全天对监测区域内的森林火情进行严密监视,发现火情,第一时间向村委会,林业站报告,各村将瞭望点部署情况于2013年2月7日前上报乡森林防火办公室。
xx乡人民政府
2013年2月6日
乡镇森林防火通知篇二
为切实加强对我社区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协调指挥,预防辖区森林火灾的发生,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在街道办统一领导下,我社区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2、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要落实预防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1、火灾持续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2、对居民居住的重要设施构成威胁的;
3、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并经街道办批准,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本预案启动后,社区森林领导小组立即成立“火场扑灭指挥部”,具体承担应急处置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同时在街道办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森林防火工作。
1、社区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接到森林火灾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与火灾发生点联系,弄清火灾现场准确情况;
(2)边界发生的火灾报告街道办森林防火指挥部。
(3)保持上下联系,最先知道火灾现场情况;
2、街道办森林防火指挥部应采取如下措施:
(2)对发生重大以上火灾要明确牵头单位,成立联合扑火救援指挥部
(3)发生重大以上火灾或可能酿成特大火灾及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火灾,由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委派其他成员带领森林防火指挥部人员及派出所有关部门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处理火灾事故。
发生一般火灾,由社区同所在街道办进行处理,发生重特大火灾,要组织派出所、纪检、林业部门成立职合工作组,督促和帮助火灾发生地及时查明火因,对肇事者、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部门要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处理结果及进上报。
对在扑火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要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司法法部门依法审理;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相关规定执行。
乡镇森林防火通知篇三
各镇办事处中心校、区直相关教育单位、民办学校:
一、全区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把当前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校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要把对师生员工进行森林防火教育工作作为当前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予以落实。要利用各种途径教育学生不要上山玩火,同时加强森林防火、火灾逃生知识的宣传和技能培训。各学校要加强校园内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根据各自的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校园火灾应急预案并适时进行演练,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及时消除校园火灾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校园内防火工作应急预案,做到层层发动,周密部署,强化措施,落实责任。
二、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学校教育阵地,继续组织开展每班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向每一位学生发一份森林防火宣传卡、小学三年级及以上学生每生写一篇森林防火作文、每位学生给家长写一封森林防火宣传信等“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课堂、会议、活动、黑板报、广播等形式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各学校要加强学校周边山林防火排查工作,严防教职工上坟引发森林火灾,严防因学生玩火引发森林火灾。放假期间(双休日),学校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学生注意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加强防火意识,禁止随意携带火种、火具、火药品、易爆易燃物,禁止随意用火、玩火;严禁学校组织学生郊游、野炊、烧烤、燃放焰火等野外活动。
四、各学校要广泛宣传,严格执行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学生一律不参加扑火行动的规定,确保学生安全。各学校在森林防火工作中主要责任是做好宣传教育,加强管理,防止学生到林区玩火,认真做好预防森林火灾的有关工作。
乡镇森林防火通知篇四
(一)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依法治火”的方针,进一步实行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常抓不懈,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各有关乡镇(街道)必须健全森林防火组织指挥机构,正、副指挥变动后,要及时调整充实;指挥部成员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区,做到责任明确,工作开展正常。
(三)各有关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配有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确保森林防火有关工作运转正常;各有关乡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建立健全防火办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各有关行政村要建立领导小组,负责本村森林防火工作。
(一)各有关乡镇(街道)-村(场、企业)每年必须签订、兑现森林防火责任状(书),明确目标任务,并认真执行。
(二)各有关乡镇(街道)要与农户、场、企业全面签订森林防火公约(承诺书),自律野外用火行为。
(三)各有关乡镇(街道)必须严肃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没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森林火灾失控的,视情节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四)各有关乡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定期或不定期深入挂(包)点单位及山场指导、督查防火工作,发现问题要限期整改。区直各有关部门必须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来抓好抓实。
(一)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管理规定,坚持野外用火审批、报告制度,并按规定安全用火;在森林防火期,遇有4级以上高火险天气,各有关乡镇(街道)应及时发布野外用火戒严令,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用火,并将相关公告发布、张贴、宣传到每村每户。
(二)充分发挥村级护林员、林业技术员、林业经营业主和护林防火积极分子的作用,加强巡山管护,制止违章用火,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并组织扑救,确保将森林火情消灭在萌芽之中。
(三)全面建立农村傻、痴、呆、疯等弱智人员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相关监护措施,防止其上山乱点乱烧。
(四)组织制定护林防火联防组织规划,积极引导村和林农建立联防、联保、联控的护林防火联防协会或组织,进一步健全完善护林防火组织章程及公约,创新协会互助联动机制,做到民办、民管、民受益。
(五)实行“疏堵”结合的火源管理办法,组织制定本乡镇(街道)林缘田边易燃物计划烧除实施方案和规程,积极开展计划烧除工作。
(六)各有关乡镇(街道)要制定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和森林防火值班暂行规定,建立防扑火应急机制,及时有效地监测、处置森林火灾事故,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一)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教育活动每年要做出具体部署或安排,春季、秋冬2个防火期全区城乡普遍开展宣传月(周)活动,宣传覆盖面达100%。
(二)宣传教育应结合新农村建设、村民的思想实际和用火习惯,以森林防火法规、方针、政策和防扑火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着力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和防火意识。
(三)在林区交通要道、桥亭路口、旅游景点、自然保护区和乡镇(街道)、村所在地制作醒目的宣传牌、宣传标语或宣传画,并加以保护,让群众耳濡目染。
(四)在农村中小学校普遍开展“森林小卫士”活动,把防火宣传纳入德育教育课,由学生带法回家,提醒家长谨防用火。
(一)按照“管理规范化、指挥科学化、队伍专业化”的要求,制定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并与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经费要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基础设施建设要按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逐年配套完善。
(二)各有关乡镇(街道)应配备防扑火设施设备,进一步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使用完好。
(三)当年造林地必须按“四同步”配套生物防火林带,并及时完成省、市、区下达的生物防火林带重点建设工程。同时,要动员林农投工投劳营造林带(包括经济林带),形成林火阻隔网,并发挥应有的防火作用。
(四)认真组织实施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全面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御能力。
(一)进一步健全森林火灾扑救应急机制,要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防扑火需要,及时修订“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二)各有关乡镇(街道)要组建一支50人的半专业扑火队,村要组建一支20人的群众义务扑火队,并建立军警民共建扑火联防机制。按“建得起、养得住、打得响”的建队标准和“以人为本、安全扑救”的原则,每年组织1-2次各类队伍进行扑火安全常识培训和演练,提高扑火技能。
(一)全区每年森林火灾控制在4起之内,受害森林面积控制在595亩之内,要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森林火灾扑救应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及时控制火灾蔓延,最大限度控制单起面积和损失。凡发生森林火灾,乡镇(街道)领导和指挥部成员要立即到场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在4小时内扑灭率要达到90%。林火扑灭后,所在乡镇(街道)要派人留查火场,以防死灰复燃。
(三)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查处率达80%以上。
各有关乡镇(街道)要按照本细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并于8月底前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将按本细则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区政府办、区农林水局和区防火办每年负责组织对各有关乡镇(街道)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并在全区通报。凡完成上述工作目标显著且森林火灾控制在指标内或连续5年内未发生森林火灾的单位将给予表彰。相反,将按责任追究制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第九条适用范围和年限
(一)本细则适用于本区有林乡镇(街道)和区直各有关部门。
乡镇森林防火通知篇五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火责任
针对今年严峻的防火形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连续多次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及时传达省、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县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并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春节、春季、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从县到乡、到村、到护林员逐级签订了责任状。实行了县领导包乡、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户和成员单位包区域的工作机制,将森林防火责任逐级分解到基层护林员和农户头上,把防火预防措施落实到了山头地块、路口坟头,做到森林防火工作层层有责任,级级有担子。
(二)广泛宣传动员,增强防火意识
利用各种宣传媒体、依托各类宣传阵地,结合宣传月活动,对森林防火工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宣传。一是由乡(镇)组织各村刷写森林防火宣传标语;二是县电视台在黄金时间全文播报市政府1号令,播放县政府主管领导电视讲话,并滚动播放森林防火宣传标语;三是利用农村广播,不间断的播放森林防火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四是出动宣传车辆,深入到村组、田间地头进行森林防火宣传,重点宣传《森林防火条例》、《河北省森林防火规定》等法律法规;五是与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员到各中小学发放防火宣传手册、悬挂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栏、开设森林防火宣传课;六是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及林区、旅游区主要干道等安插防火宣传旗。
(三)加强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
在火源管理方面,重点突出“四抓”,一抓重点时期。针对春节、清明节、五一节、农事用火高峰期,适时派出森林防火巡查组,对各乡镇、村、林场进行督促检查,深入到乡镇农户、学校、林区和景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二抓重点部位。将桦皮岭林区、天路景区、各林场、苗圃等确定为重点防火林区,派出巡查组,加强巡山护林力度。三抓重点人员。加强了特殊人群的监护,对“痴、呆、聋、哑、疯”五种人认真清理登记造册,落实监护人和监护责任,要求监控人员对其家重点人员在森林防火期野外活动严加看护,严禁带火入山。四抓野外火源。针对春节、清明节高火险期,采取了林区实行戒严管理,严禁一切野外用火,重点林区加岗设卡,死看死守。清明节期间,推行“文明祭奠”活动,倡导群众以鲜花祭祀,在重点林区、山林区路口设卡执勤,严格执行上坟登记制度,加强巡护力度和火源管理。
(四)精心安排部署,开展防火活动
能够严格按照市局的文件精神要求,积极开展“春季打击违法野外用火专项行动”。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召开会议,制定方案,对违规用火人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教育一片,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并按时上报活动开展统计表。每年活动期间,出动车辆99台(次),人员332人(次)。
(五)增强项目建设,提高应急能力
一是加强扑火装备建设。我们合理的补充了防火设备,完善了灭火器具,新购置对讲式头盔20个,防烟眼镜30个,逃生面罩30个,防火充电手电10个,望远镜3具,防火鞋、防火手套各100双,防火毛巾100条,护林服2000套。从硬件上保障和提高了林火预防和扑救能力。二是加强扑火队伍建设。在原有队伍的基础上,新招聘季节性防火队员21人,进一步充实了防火队伍力量。
(六)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保持良好的值班秩序,及时处置火情,确保火情信息畅通。主要领导、专业扑火队员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接警即走,时刻处于战备状态。对讲机24小时畅通,确保上传下达。
一是部分群众对森林防火认识还不到位,存在麻痹侥幸思想,上紧下松的状况还时有存在,防火积极性有待提高。
二是基础设施设备仍然薄弱,与当前的防火形势还不相适应。
三是随着各项林业工程的深入开展,森林面积仍在不断扩大,火源管理难度加大。
乡镇森林防火通知篇六
为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巩固我县林业建设成果,保障林业产业正常发展,进一步促进林业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按照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文件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设立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决策有关重大事项。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由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县农林局、发改委、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交通局等部门主管领导担任。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林局,县政府有关部门派人员参加。按照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决策,负责紧急火情扑救工作,收集、分析火情及发展态势,及时提出启动、停止本预案及有关建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本预案并监督实施。
各乡镇设立相应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办公室,制定相应的预案,明确相关职责,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火灾的预防、控制和扑救工作。
(二)部门职责
1、县农林局
(1)做好森林火灾的监测、预防,迅速对灾情做出全面评估。
(2)划定火点、灾区、受威胁区,提出隔离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
(3)组织对灾区、受威胁区内的易燃物实施紧急扑救、隔离、疏散工作。
(4)监督、指导对火点、灾区内林木和场地实施清理。
(5)建立紧急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灭火专业设备、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
(6)评估火情处理及补贴所需资金,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7)培训防火人员,成立森林防火应急处理预备队。
(9)组织实施对火点、火灾区及周围群众的宣传工作。
2、发改委:负责森林火灾控制保障体系、火灾处理所需的专用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安排。
3、财政局:负责安排森林火灾控制和物资储备所需资金,保证及时足额到位,加强森林火灾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4、民政局:负责森林火灾区群众的安抚和救济工作。
5、交通局:负责提供运输车辆,优先运送扑救森林火灾的人员、物资,配合县农林局做好森林火灾监督检查工作。
6、公安局:实施森林火灾区封锁、隔离工作,做好森林火灾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7、司法局: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一)本区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后,必须立即向县林技中心报告。县林技中心应立即派技术人员赴现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采取防范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立即执行,不得拒绝或推脱。
(二)森林火灾灾情报告形式:县林技中心在报告、传递森林火灾灾情时,应当按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紧急通知和有关要求,以电话、传真等最快的形式进行。
(三)县林技中心森林火灾灾情报告内容:包括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灾林木品种、面积,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灾情报告的单位和个人及联系方式。
(四)森林火灾灾情报告程序:发现森林火灾灾情时,必须立即向县林技中心报告。县林技中心在接到紧急灾情报告后,30分钟内赶赴现场,进行初步调查。同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县森林防火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立即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除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对外界发布灾情信息。
如果今后国家对灾情保密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办理。
当森林火灾发生时,必须启动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反应。
县林技中心发现或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必须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立即对森林火灾区实行扑救、隔离等措施。
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火灾报告后,要立即召开会议,决定启动预案,针对火点、受威胁区分别做出扑救、隔离、封锁、疏散群众等相关决策,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落实应急处理措施,迅速扑灭火灾,同时做好灾区内生产、生活安排,保证灾情控制工作顺利进行。
(一)物资保障
建立森林防火物资储备体系,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储备必须的防火专用设备,防火车辆、运输车辆及人员防护用品。
(二)资金保障
县财政每年列支紧急防火物资储备、灾情控制及监测等所需资金。
(三)技术保障
县林技中心负责森林火灾的调查、扑救、隔离等工作。
(四)人员保障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建森林防火应急处理预备队。
(一)公众宣传教育
公布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县林技中心电话,向林木种植户、护林员及广大群众发放森林防火技术资料,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知识和法律意识。
(二)培训
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应加强森林防火专业知识的学习,聘请专家对县林技中心工作人员及森林防火应急处理预备队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能力和水平,加大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力度。
本预案由县农林局负责解释。
乡镇森林防火通知篇七
进入秋冬季森林防火期以来,天气持续晴好,气候干燥,森林火险等级持续走高。元旦期间进山市民骤增,游客吸烟烧烤,农民烧荒开垦,群众祭奠扫墓等野外用火显著增多,是森林火灾易发期、高发期。面对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区资规分局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加强值班值守,强化督导巡查,严格火源管控,加大防火宣传,有效确保了节日期间森林防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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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资规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森林防火会议精神和上级通知要求,专题召开全区森林防火工作部署会议,下发《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及时转发森林火险气象预警,制定专项检查督导方案,做好节日防火值班安排,确保责任层层压实,压力层层传导,工作层层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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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前,区领导陆振华率队赴枫桥街道督导检查森林防火工作,并就做好节日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区资规分局局长朱彬峰带队深入姚江山、庄里山、大阳山等林区,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现场督导。区森防办对浒墅关经开区、通安镇等板块的工作部署、值班调度、队伍备勤、物资储备、防火宣传等进行全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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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5支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根据应急预案要求,扎实开展森林防火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应急作战水平和火灾扑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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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前,区资规分局升级对讲机34部,增购对讲机68部,高压充气泵5台,水带背包30个,灭火弹背包30个,便携式消防泵1台,提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及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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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资规分局制作下发各类宣传册、宣传卡片共计3000余份,全面升级并推行应用“防火码2.0”,森林防火“互联网+”系统填报率达到100%。各地结合防火巡查,扎实开展森林防火宣传“五进”活动,全区共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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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领导亲临一线、加强巡查,值班人员、巡查班组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检查各重点防火区域,确保万无一失。坚持森林防火专项巡查、领导带班督查“日报告”制度,截止1月3日,全区共组织各类巡查检查33次,参加检查人员累计190余人次,专业队伍前置累计230余人次,一线巡查500余人次,累计发现并制止烧荒开垦、烧烤野炊等违规用火行为3起。
截止1月4日0时,全区无森林火情发生,确保了节日期间森林防火安全,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乡镇森林防火通知篇八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发展、安全重建理念,深入落实国家和省、xx市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总目标,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活动为抓手,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规范化建设、执法监察、宣传教育培训为着力点,关口前移严控源头,重心下移夯实基础,攻坚克难创新突破,健全机制务求长效,全面提升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为把我市建设成为灾后重建样板和实验区建设示范提供安全保障。
本次采取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部门牵头、属地负责”的组织方式,对各商贸系统进行了全方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大检查。
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力量加强对商场、超市、市场安全隐患排查。此次,出动专项检查80余次,检查组对一些商场存在的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部分被货物堵塞,安全出口指示标志不明显,消防设施分布不合理,消防器材数量不够等问题进行了排查,对存在隐患的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和整改措施,整改率达100%。督促成都百货大楼都江堰店、苏宁电器、岷江国际通讯电脑城、、百扬超市、精品家电城、嘉诚购物、城市购物超市、老邻居连锁超市等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工作,增强安全经营意识。
(一)加强生猪屠宰和酒类流通日常监管
一是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要求》认真抓好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质量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猪、病害猪肉的违法行为。二是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xx省酒类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全面实行酒类许可证制度、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严厉查处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以假充真、仿冒知名品牌等违法经营行为。加强社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沿线的酒类食品监督管理。上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开展执法检查10余次,检查生产经营户70余户,查获违法案件 1件。
(二)加强放心店后期管理工作
继续深入实施以“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提高绿色消费”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倡导现代组织方法和消费方式,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加强我市放心店后期管理工作,督促经营企业落实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承诺制度,积极推进“厂场挂钩”、“场地挂钩”的有效办法,完善落实市场巡查监督和监测制度。
(一)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督查督办、警示告诫和问责追究。
(二)建立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经营单位名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安全生产的作用。
(三)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增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执行力,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
(四)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明确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的监管措施。
(五)注重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食品安全打假责任制,加快食品安全信息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的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行业监督制度,营造关注食品安全,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积极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效能。
(六)建立食品安全考核机制,认真落实督察督办制度,对举报案件和上级交办案件,保证件件有着落、有回复。把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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