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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怎么填篇一
八问八答
1、问:什么是车购税纳税申报和档案影像系统?
答:车购税纳税申报系统,就是在车购税纳税申报征收工作中,通过该系统的车辆销售企业端软件,将车辆销售企业在系统中填写的车辆相关数据信息转换成二维条码,并以此二维条码为介质,通过该系统的税务机关端软件解析,实现将车购税纳税申报数据信息直接、快速、准确地导入到车购税征管系统。
车购税档案影像系统,就是在车购税征收管理工作中,通过该系统对纳税申报车辆的纳税申报资料进行扫描,实现车购税纸质档案资料的电子化存储和管理,从而方便对车辆电子档案信息进行快速查询,并据以办理车购税后续管理业务,实现节省调档时间、提高效率及同城办理车购税后续业务的目标。
车购税纳税申报和档案影像系统的开发和上线,是实现深圳市国税局“科技兴国,科技兴税”战略思路的具体体现,可以促使车购税征管模式实现巨大的变革,从而对车购税征管工作带来深远的影响。
2、问:车购税纳税申报系统上线后,对办理车购税纳税申报业务有何影响? 答:车购税纳税申报系统上线后,对办理车购税纳税申报业务的影响主要有:第一,纳税申报车辆以带有二维条码的《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进行申报,通过车购税纳税申报系统打印出的带有二维条码的《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取代原来手工填写的《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第二,纳税申报车辆需要进行配置申报,不论纳税申报车辆有无多个不同配置车型须按要求进行车辆配置申报。
3、问:车购税档案影像系统对办理车购税纳税申报业务有何要求?
答:车购税档案影像系统的成功上线运行,需要纳税人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在办理车购税纳税申报业务时,具体的要求有:第一,车辆纳税申报纸质资料须整齐平整。第二,车辆纳税申报纸质资料须统一a4纸规格(不符合规格的申报资料原件如销售发票报税联等须粘贴在空白的a4纸上),一份资料一张。
4、问: 假如我是一家车辆销售企业,需要通过车购税纳税申报系统代理纳税人进行车辆纳税申报,该如何去做?
答:车辆销售企业可以到深圳市国税局车购办领取有关这两个系统的宣传手册(参加车购税纳税申报及档案影像系统上线推广培训班的车辆销售企业都已发放),手册上对这两个系统的具体操作、流程和要求都有详细的讲解和说明。
车购税纳税申报系统车辆销售企业端软件,可以登录深圳市国税局网站:http:///,或登录广州沪友公司网站:http:///,进行下载安装。
5、问:如果一家车辆销售企业从另外一家车辆销售企业调货销售,在车购税纳税申报系统中应注意什么?
答:如果一家车辆销售企业从另外一家车辆销售企业调货销售,在车购税纳税申报系统中应注意:填写的销售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代码是销售发票上的销货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代码。
6、问:车购税纳税申报和档案影像系统上线后,能否继续采用手工填写《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的方式进行纳税申报?
答: 2007年12月10日至2007年12月31日为车购税纳税申报和档案影像系统试运行阶段。在此期间,纳税人(代理人)可以继续采用手工填写《车辆购置
税纳税申报表》的方式进行纳税申报;试运行阶段过后,统一要求采用带有二维条码的《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进行申报。
7、问:车购税纳税申报系统增加纳税申报车辆的配置申报,有什么意义和要求? 答:在原《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基础上,车购税纳税申报系统增加纳税申报车辆的配置申报内容,可以减少纳税申报车辆的现场检验工作,提高纳税申报工作效率,从而极大地方便纳税人。通过车购税纳税申报系统进行纳税申报车辆的配置申报,要求纳税人必须如实填写车辆的配置内容,否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问:安装使用车购税纳税申报系统车辆销售企业端软件对硬件的要求有哪些? 答:安装使用车购税纳税申报系统对计算机硬件的要求是:cpu≥piii 800mhz;内存≥128mb:打印机为激光或喷墨打印机,不能使用针式打印机。
深圳市国税局车购办
二○○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怎么填篇二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申报程序
2008-01-1
1(一)申报程序
纳税申报主要包括二方面内容:新购置车辆的纳税申报、免税车辆的纳税申报。
1、新购置车辆的申报程序
纳税人填写《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并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车主身份证明:内地居民的车辆,提供内地《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警官证等身份证明;港、澳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的车辆,提供护照和居留证明;单位车辆,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车辆价格证明:境内购置的车辆(提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进口自用的车辆提供《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代征消费税专用缴款书》。
(3)车辆合格证明:国产车辆提供整车出厂合格证明,进口车辆提供商检证和货物进口证明书。
(4)税务机关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车辆的技术参数表、底盘合格证),必要时验车核实(如是否带空调等)。
2、免税车辆的申报程序
纳税人填写《车辆购置税免税申请表》(一式二份)并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二份:
(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的车辆,提供机构证明、车辆价格证明、车辆合格证明。
(2)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提供外交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车辆价格证明、车辆合格证明。
(3)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提供订货计划的证明、车辆价格证明、车辆合格证明。
(4)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包括挖掘机、平地机、铲车、吊车、推土机等),提供车辆正、后、侧彩色5寸照片、车辆价格证明、车辆合格证明、身份证明。
(5)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购买的1辆国产小汽车提供留学人员学习所在国的大使馆、领事馆出具的留学证明、国内公安部门出具的境内居住证明、个人护照、服务单位证明、车辆价格证明、车辆合格证明、正、后、侧5寸彩照。
(6)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提供国家外国专家局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专家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境内居住证明、车辆价格证明、车辆合格证明、正、后、侧5寸彩照。
(7)其它免税或减税车辆,提供税务总局的批准文件及车辆价格证明、身份证明、车辆合格证明、分配单、正、后、侧5寸彩照。
(二)办理程序
1、窗口受理纳税申报表及相关资料后,进行审核。录入纳税申报资料有关内容。新购车辆申报,前台操作选择“新车征税”;免税车辆申报,前台操作选择“免税”,目前由省车购办办理。
纳税人名称、车型、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码(车架或底盘号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价格必须完整准确地录入。
2、录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价格后,如发票价格扣除增值税后高于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应纳税额由微机系统自动计算得出,即:应纳税额=发票(有效凭证)价格÷1.17×10%
3、录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效凭证)价格后,如系统提示发票价格扣除增值税后
低于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应纳税额按下列公式计算,应纳税额=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10%.4、在录入过程中如发现微机系统中没有申报车型的最低计税价格,转车价信息模块办理有关手续。
5、纳税人申报的发动机和底盘(车架)发生更换的车辆,以最新核发的同类车型最低计税价格的70%计算应纳税额;微机程序按“改装改型”业务操作。
6、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自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满10年的,以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按每满1年扣减10%计算应纳税额;超过10年的,不再征税。因过户导致免税条件消失的,微机程序按“过户补税”操作。
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怎么填篇三
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行业代码:注册类型代码: 纳税人名称:金额单位:元
《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
1、本表由车辆购置税纳税人(或代理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填写。
2、“纳税人名称”栏,填写车主名称。
3、“纳税人证件名称”栏,单位车辆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个人车辆填写《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名称。
4、“证件号码”栏,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居民身份证》及其他身份证件的号码。
5、“车辆类别”栏,在表中所列项目中划√。
6、“生产企业名称”栏,国产车辆填写国内生产企业名称,进口车辆填写国外生产企业名称。
7、“厂牌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栏,分别填写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或《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中注明的产品型号、车辆识别代号(vin,车架号码)。
8、“购置日期”栏,填写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日期。
9、“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价格”栏,填写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价费合计金额。
10、“免(减)税条件”栏,按下列项目选择字母填写:
a、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
b、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c、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
d、在外留学人员(含港、澳)回国服务的,购买的国产汽车;
e、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或境内购置的汽车;
f、其他免税、减税车辆。
11、下列栏次由进口自用车辆的纳税人填写。
(1)“关税完税价格”栏,填写《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中注明的关税计税价格。“关税”栏,填写《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中注明的关税税额;
(2)“消费税”栏,填写《海关代征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中注明的消费税税额。
12、“申报计税价格”栏,分别按下列要求填写:
(1)境内购置车辆,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明的价费合计金额÷(1+17%)填写;
(2)进口自用车辆,填写计税价格。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车辆,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注明的价费合计金额÷(1+17%)填写。
13、“计税价格”栏,经税务机关辅导后填写:
(1)填写最低计税价格;
(2)底盘发生更换的车辆,按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的最低计税价格的70%填写;
(3)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自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满10年的,按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的最低计税价格每满1年扣减10%填写。未满1年的按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的最低计税价格填写。使用年限10年(含)以上的,填写0;
14、“应纳税额”栏,计算公式如下:
(1)计税依据为申报计税价格的,应纳税额=申报计税价格栏x税率;
(2)计税依据为计税价格的,应纳税额=计税价格栏x税率。
15、本表一式二份(一车一表),一份由纳税人留存;一份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怎么填篇四
车辆购置税纳税指南
一、车辆购置税征收对象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的车辆(以下简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缴纳车辆购置税。
2、上述所称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二、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
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各类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具体征收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所附的《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表》执行。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并公布。
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表
三、车辆购置税税率及计算
1、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车辆购置税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并公布。
2、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2、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价外费用”是指销售方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存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保管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2)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3、税收优惠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 的通知》【(财税2009)154号】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暂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四、车辆购置税的申报
(一)申报地点
1、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纳税人,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纳税人,向所在地征收车购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3、车辆购置税实行一车一申报制度。
(二)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需提供资料:
车主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含居住、暂住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军人(含武警)身份证明。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提供其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3)组织机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车辆价格证明:
(1)境内购置的车辆,提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报税联或有效凭证。
(2)进口自用的车辆,提供《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代征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征免税证明》。
车辆合格证明:
(1)国产车辆,提供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2)进口车辆,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销)牌照通知书》或《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上述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对所提供资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流程:
1、纳税人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
2、实地验车;
2、将填写好的《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和所需提供的纳税资料一并报审核岗审核受理,计算应纳税额;
3、按照核定的应纳税额,凭《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的第一联到银行交现金、支票或到收款岗pos机刷卡。
4、凭缴款凭证到收款岗领取《车辆购置税缴税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五、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法律责任:
1、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的,应在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在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逾期将按日加收纳税金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车辆购置税税款应当一次缴清。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2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第64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怎么填篇五
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
纳
税
人
名
称
:
金额单位:元、角、分
《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
1、本表由车辆购置税纳税人(或代理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填写。
2、“纳税人名称”栏,填写车主名称。
3、“纳税人证件名称”栏,单位车辆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个人车辆填写《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名称。
4、“证件号码”栏,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居民身份证》及其他身份证件的号码。
5、“车辆类别”栏,在表中所列项目中划√。
6、“生产企业名称”栏,国产车辆填写国内生产企业名称,进口车辆填写国外生产企业名称。
7、“厂牌型号”、“发动机号码”、“车架(底盘)号码”栏,分别填写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中注明的产品型号、发动机号码、车架(底盘)号码。
8、“购置日期”栏,填写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或有效凭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上注明的日期。
9、“机动车销售发票(或有效凭证)号码”栏,填写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号码。
10、“机动车销售发票(或有效凭证)价格”栏,填写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价格(含价外费用)。
11、“减税、免税条件”栏,按下列项目选择字母填写。
a、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
b、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c、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
d、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购买的国产小汽车。
e、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的车辆。
f、其他免税、减税车辆。
12、下列栏次由进口自用车辆的纳税人填写。非进口自用车辆的纳税人,不用填写。
(1)“关税完税价格”栏,填写《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中注明的关税计税价格。“关税”栏,填写《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中注明的关税税额。
(2)“消费税”栏,填写《海关代征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中注明的消费税税额。
13、“申报计税价格”栏,分别按下列要求填写:
(1)境内购置的车辆,按机动车销售发票(或有效凭证)注明的价格(含价外费用)÷(1+17%)填写,或车购办提供的由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填写。
(2)进口自用的车辆,填写计税价格。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车辆,填写车购办参照国家
税务总局核定的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的计税价格。
14、“特殊计税价格“栏,分别按下列要求填写:
(1)底盘(车架)发生更换的车辆,按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的70%填写。
(2)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自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满10年的,按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按每满1年扣减10%计算的计税价格填写。
15、本表一式三份(一车一表),一份由纳税人留存;一份由车购办留存;一份由税务机关作会计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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