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司法考试法制史篇一
导语:我们备战司考任务艰巨,为了严格要求自己,提高备考效率,取得良好的备战效果,我们也应该有自己的备考策略。下面百分网小编就跟大家聊一聊司法考试备考策略。
在复习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不太懂的知识点,这时候,千万不要懒惰,态度一定要积极,争取及时搞清楚。首先要查询相关讲义的相关章节,然后看历年真题的考察形式。然后,把搞懂的知识点在笔记本上做一个简要记录,并在参考书籍做一些标注,以便以后复习和查询。当然,这样复习比较耗时,复习进程也可能比较慢,有时候可能还搞的头晕脑胀,也搞不清楚有些问题(没搞清楚的,一定要做标注,以便将来听课时解决),但是这样可以很好的夯实基础,这样复习一遍将会使“内功”真正达到质的飞跃!
把常规考点结合知识结构进行总结,总结出每学科知识体系。该阶段要把15科目进行全面深入复习,要实现各个击破。脑海中建立各个科目的知识体系,并且能够熟悉各个章节内在联系;能够全面把握司法考试常规考点,深入理解司法考试难点、疑点;加深对历年真题理解,并且能够举一反三。
毫不夸张的说,掌握了司考的命题规律,也就掌握了打开司考大门的钥匙。这对于每一位致力于司考的考生都是十分重要的。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司法考试的命题规律。
1、内容注重应用
就考试内容而言,司考侧重于具有操作、应用价值的内容。
2、考察方法侧重分析
就考察方法而言,司法考试主要是案例分析。因为对于司法职业来说,正如医生面对病例一样,主要面对的、甚至是唯一面对的,就是案例分析,无论何种题型,都是以案例作为题干,然后据此设置问题。
3、题型相对固定
在题型方面,主要以选择题和案例分析题的形式出现。
4、命题“钟情”司法解释
司法考试命题对司法解释是“情有独钟”,无论实体法,还是程序法,司法解释都占了主要的分量。其中的原因是,国家立法往往过于原则抽象,而司法解释多是针对实践中的问题而作出,较法律更具“可考性”。鉴于此种情况,学习中的高人指点必不可少。我当时听了独角兽网校名师的课件,受益匪浅。建议朋友们,尤其是初学者和非法学专业的考生,最好能听一听。
5、“恒定与轮回”规律
轻者恒轻,即一些部门法中的许多知识点,是基本不考或鲜有涉及的。
上述归纳反映出的命题的恒定性或重复性,正是司考本质的表现或折射。
6、“变数”的规律
把握规律是为了达成事半功倍之效果。然而,规律也有静动之分。静的规律给我们以恒定与重复,而动的规律则给我们昭示着变数的轨迹。司法考试命题以重复性为主态,但同时也存在着变数,新的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往往是命题的“新亮点”。
通过自己复习,可以说把知识的框架已经基本掌握,但是有些知识点,却依然可能没有搞清搞透,这时候,要有目的地对该重点特别关注,听一遍名师讲课,你将会发现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往往会有一种醍醐灌顶、豁然开朗的感觉。当时报名了独角兽的vip保过班,尤其强化阶段课程,根据司法考试大纲、结合最新法治热点、最新命题趋势,由司法考试培训界一线名师对司法考试重点、难点、热点、必考点,以考点为中心进行系统强化讲解,先概括要点及难点,再对其内容进行深入分析,并适当结合案例、法条进行说明。使考生在第一阶段复习的基础上,能够进一步把握住司法考试核心与要害,提高司法考试应试能力。如果有些问题一遍没有听懂,可以先暂停;再听一遍,如果还没有搞懂就再查询相关书籍,直到搞清楚考点为止。当然,有些非重点问题非常难搞懂,这时候,把握到司法考试的水平就可以了,没有必要,也不可能把所有法学问题都搞懂。
司法考试法制史篇二
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具体说来,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资格以及律师资格、公证员资格的取得,必须以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为前提。同时,大部分公司的'法务部门也会优先录用取得司法资格的应聘者。如果你羡慕他们在社会上得到大家尊重,取得较高的社会地位和较高的收入,也想成为他们中间的一员。那么,你所必须通过的入门考试就称之为"国家司法资格考试"。
2016年司法考试内容暂未公布,参考2015年考试内容如下: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考试共四卷,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试卷一科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科目: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科目: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科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以上四卷总分为600分。应试人员必须参加以上四卷的全部考试,四卷中任何一卷不得为零分,且通过当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才可依法申请法律职业资格。应试人员各卷的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2016年考试时间暂未公布,根据往年考试安排,预计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2016年9月17、18日。
试卷一: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报名人员应当按照司法行政机关要求交纳考试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10日。考试费交纳成功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报名地。各地报名费不相同。
司法考试法制史篇三
司法考试考查的知识点特别多,特别是法律相关的条条框框要记忆起来十分困难。那么如何成功通过司法考试呢?看看下面的内容相信会给你带来一些启发。
司法考试具有题量大,考核层次较深的特点,因此应注意:
1.及时调整好考试状态。考试前夕不宜劳累过度,要注意休息,保持头脑清醒。某场考试不理想,不要受影响,要迅速抛开以前的一切,将注意力集中到下一场考试上来。
2.做题应当计算好时间。各试卷题量都很大,尤其是第四卷,会感觉时间很紧,因此对吃不准的题目不要浪费过多时间,要尽早作出解答(哪怕仅凭感觉),或者先略过该题做下一题。想当初,幸亏在独角兽司考网校老师的要求下,对卷四进行了实战演练,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3.认真做每一道题,即使是没有把握的试题,也不要空缺或敷衍了事,要尽力作出解答,抓住一切得分机会。
4.有时间检查改正时,不是十分有把握的,不要轻易修改,尽量相信自己的第一感觉。
司法考试的难度虽不至于如蜀道一般“难于上青天”,但是司法考试的较低通过率,的确让不少人望而生畏。前进的道路越是困难,就越要勇于进取。既要有挑战知识高峰的勇气与决心,又要有铁棒磨针、滴水穿石的恒心,既要有压力,又必须树立信心。在决定了报名参加司法考试以后,就应全力以赴。只要在决心与信心上毫不动摇,培养一个良好的应试心理,就为自己的成功迈出了重要而坚实的一步。
一要注重系统复习。以法理学为基础,以宪法为纲,刑法、民法等实体法和刑诉、民诉等诉讼法为目,并以法制史、国际法等为补充,进行系统复习,理解整个法学体系的结构与功能,比较各法律部门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把握法律精神。
二要注重法学理论知识与法律条文相结合复习。司法考试直接对法条考核较多,因此可以在前期重点复习法学知识,打好基础,后期重点复习法律条文,加强记忆。但始终应坚持把两者结合起来学习,要相互联系,融汇贯通。当初在朋友的推荐下,报了独角兽司考网校的全程班,老师密切结合法条讲解知识点,让我对于知识的掌握既全面,有深刻,效果相当不错。大家不妨联系一下听听看吧!
三要注重理解与记忆相结合。对重要法理,应当理解透彻,不能半生不熟;对重要法律概念、法律术语、法律条文应当熟悉,最好能够背下来。
四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多看、多分析一些好的案例,提高自己综合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独角兽司考网校的老师在授课过程当中,常会分析一些典型的案例,不但使我加深了对知识点的理解,同时也锻炼了我对法律思维,提高了知识的运用能力,一举多得,棒极了!在听老师讲解的时候,配合着视频底下的同步字幕,遇到听的不是特别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看字幕,省事更方便,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司法考试法制史篇四
谢谢!很荣幸能够获得律政学校的奖学金,这份沉甸甸的荣誉将会是我今后继续努力地动力。
在这里首先要感谢学校对我成绩的认可,回想起大三下学期开始跟着律政一起上课,前后一共6个月的准备时间,如果不是院里提供这样一个好的学习环境和学习氛围,我想这么长的战线我一定坚持不下来。
对于法学院本科生来说,司法考试可以说是三年法学学习一个阶段性的总结。能够通过的话也算是对自身能力的一种认可。众所周知,司法考试科目繁多,如果本身就对法律不大感兴趣的话,那么在复习过程中是相当痛苦的。但是我们学一门就要爱一门才对。我高中学的是理科,对于要背要记的东西很是头疼。所以我在复习过程中更多注重理解。跟着辅导班上课不但复习的计划性更强,而且大家一起听课,有一种高考时一起奋斗的感觉。更重的是老师的讲解加深了我们的理解,记忆也就更加深刻了。这样学起来会比较轻松一些。像刑法陈永生老师,讲案例就讲的很有意思,讲商经的张海峡老师自编的口诀,到现在我也没忘。在考试那两天,我也听了律政老师的建议,中午喝一罐红牛以保持头脑清醒,这个方法果真很有效,总之我取得的成绩与自己的努力学校的支持和辅导班老师的付出是分不开的。
最后,我想说的是,无论怎么样,都不能放弃,努力了就有希望,尤其在考场上的最后关头,觉得再糟糕也要坚持下来。要相信自己的能力,咱山经法学院学子都是好样的,胜利最终会向我们招手!谢谢!
司法考试法制史篇五
2016年司法考试命题规律2016司法考试论述题万能模板
2016年司法考试学科的分值分布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
司法考试法制史篇六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品行良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十四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县级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县级市、区)(不属于国家或者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的县级市、区除外);内蒙古、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九省、自治区所辖县(县级市、区);重庆、陕西省(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为准,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3.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二)报名方式与时间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网上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7月5日。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的,可在报名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各地具体报名事项,特别是需要现场办理的报名事项由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向社会发布公告。
报名人员可选择使用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内蒙古自治区设蒙古文试卷考点、考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设藏文试卷考点、考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蒙古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试卷考点、考场,吉林省设朝鲜文试卷考点、考场。
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现役军人,应当在规定期限通过全军政工网报名,相关工作由军队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门具体组织。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
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具有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学生证。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格式证明电子照片。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4.电子证件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上述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
(四)考试费
报名人员应当按照司法行政机关要求交纳考试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10日。考试费交纳成功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报名地。
(五)准考证
报名人员可于9月9日至9月23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准考证打印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一)考试时间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24日、25日。
试卷一:9月24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24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25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25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二)考试内容、方式和科目
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试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三)考试要求和纪律
应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应当诚信参考,认真阅读《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和《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在实施考场安全管理系统的地方,考生应当按照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发布的公告要求提前到达考场。
(四)试题参考答案异议
司法部于9月26日上午8时向社会公布考试试题,9月29日晚20时公布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凡对试题参考答案有异议的,可于9月29日晚20时至10月3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在“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异议专区”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司法部组织专人汇总情况,整理意见,提交“试题参考答案审查专家组”研究论证。经“试题参考答案审查专家组”论证的参考答案为试卷评阅依据。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11月下旬,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考试成绩。
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另行公告。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及管理,按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宜,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另行公告。报名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
现役军人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有关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办理。
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可以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司法部和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司法部
2016年6月5日
司法考试法制史篇七
2016年司法考试的报名时间还未正式公布!下面请各位考试参照2015年的报名时间!百分网小编将会在第一时间为大家公布最新情况!
根据往年司法考试报名时间,预计2016年司法考试报名工作将于2016年6月进行。
根据历年司法考试时间,预计2016年司法考试于2016年9月17日、18日举行,请各位考生收藏司法考试,我们将会第一时间发布2016司法考试时间信息。
试卷一:9月17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7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18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18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试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品行良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十四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县级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县级市、区)(不属于国家或者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的县级市、区除外);内蒙古、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九省、自治区所辖县(县级市、区);重庆、陕西省(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为准,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3.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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