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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篇一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供销合作社《关于联合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x市监〔20xx〕402号)文件的要求及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区局从20xx年11月至2021年10月期间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现将执法行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整体情况。
自20xx年11月开展行动以来,区局紧扣文件精神,竭力维护农村市场食品秩序,本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8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3车次,开展联合检查3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56户次,餐饮服务单位10户次,发现问题5家,已全部责令整改完毕,立案查处1起,罚没0。1万元,开展宣传活动3次。
二、主要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文件相关要求,区局领导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研究文件精神,明确职责分工,结合我区特点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着力增强农村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成立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区局党委书记、局长程秋生任组长,区局副局长李克朴人副组长,各监管所所长为组员,其他工作人员配合小组开展执法行动。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按照文件要求,区局结合辖区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重点市场如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面向农村的食品批发市场;重点主体如食品批发商、小餐馆、校园周边小超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重点品类如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采取高压态势,存在违法行为的坚决予以立案查处。
(三)加强宣传,深入拓展案源。
为切实落实农村假冒伪劣专项执法行动,形成良好的打假氛围,区局充分利用多种渠道,通过发放宣传单、开展宣传活动,对经营户开展监督检查加宣传的执法模式,从消费者、经营户入手,逐渐形成打假假冒伪劣食品的社会氛围;大力宣传投诉举报12315热线,提高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相关投诉举报的办理效率,保障消费者权益,同时有效利用投诉举报渠道拓展案源,对投诉事项涉及违法行为的坚决立案查处,举报事项一经查实,给予奖励,力争形成良好的农村市场秩序。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1、农村环境复杂,经营户多为年龄偏大且存在部分不识字人群,对于政策的宣讲、制度的执行都存在一定困难;经营地点分散且地址模糊,农村地广人稀,经营主体分布不均匀且具有隐蔽性,不易摸排。
2、执法力量薄弱,辖区监管所人员严重不足,且人员专业水平不够,日常检查过程中存在困难。
下一步区局将在本次的基础上,结合行动积累的经验,持续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的打击力度,落实市场监管职责,加强监督管理,维护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篇二
三月底,xx县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印发的通知》,部署全县市场监管部门自4月起至11月底,集中开展为期7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集中整治行动。
xx县市场监管局要求,全县各乡镇市场监管部门要对农村小作坊、小餐饮、食杂店、批发市场、乡镇农贸市场、农村地区学校食堂、校园以及周边食品经营者等重点场所和农村集体聚餐、农村集市和庙会等开展集中监督检查,要突出端午、中秋、国庆等重点时节,突出高风险和重点食品以及问题多发的生产经营主体的检查,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着力规范农村食品小作坊、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市场秩序。要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自检自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分析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探索和建立农村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xx县市场监管局强调,此次集中整治要抓好农村食品安全宣传及应急处置工作,夯实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基础,提升农村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严防严控农村地区食品安全风险,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截止20xx年6月20日,xx县市场监管局针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重点隐患,开展检查食品生产主体45户次;检查食品销售主体960户次。其中: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105户次;检查餐饮服务主体1892户次。其中:学校食堂63户次,校园周边餐饮服务提供者25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13户次检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3个次;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主体32户;收缴假冒伪劣的食品数量25公斤;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3件;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者培训32人次;开展规范化建设的农村食品经营店32个;组织开展宣传活动62次,发放各类宣传物品资料600余份。我们重视亲自抓,坚持督促引导与严厉打击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宣传教育并重,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xx县市场监管局有决心在接下来工作中,继续加大力度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职责,通过开展联合执法、宣传培训、日常监督等方式,增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农村假冒食品安全监管活动中来,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篇三
针对农村广泛存在的“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和过期食品等现象,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就是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依然存在的“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进行严厉打击;对违法销售,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山寨”知名品牌误导消费者,假冒食品、“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问题严肃查处,全力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主要措施。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严厉打击市场假冒伪劣食品,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三是随机抽取辖区小卖部进行检查,乡食安办工作于1月16日随机抽取白云村境内小卖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的现象。
三、工作经验和成效。
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严防食物中毒和其它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为辖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同时提高了村民识假打假能力,加大群众参与监督,参与假冒伪劣食品市场治理,全面规范食品市场秩序,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有效地规范了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提高了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反应能力,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始终做到警钟长鸣,长抓不懈。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经营者的法制意识和村民打假意识还有待加强。我乡地处偏远山区,百姓打假意识不强,对假冒伪劣食品的危害认识不足;二是一专三员意识还需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沟通还需紧密。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通过开村干会培训、村级大喇叭、进村入户宣传等手段,加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宣传,进一步提升村民食品安全意识;定期组织召开“一专三员”培训会,加强食品安全队伍素质和工作能力建设;健全完善相关机制,全面总结食品安全工作经验,提高工作成效,深挖工作效能,提升工作实效,及时把成功经验和成熟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确保我乡村民进一步树立以安全促生产、以生产促发展的经营理念,营造干部、群众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篇四
一是加强食品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法律意识,督促引导食品企业严格自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二是完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组织多种形式的专项检查、联合检查,加大对摊点商贩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进一步建立食品市场诚信档案,通过建立诚信档案,把好市场销售关,防范和制止假劣食品流通,扶持质量好、信誉高的食品进行市场销售。
四是我社将积极主动配合工商、技术监督和农业等执法部门,开展市场整治工作,杜绝假冒伪劣食品,认真做好20__年元旦、春节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
为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当前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饮食安全和农村食品市场秩序,保障广大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按照__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的通知》(蒲食安办〔20__〕25号)文件精神,朝阳湖镇精心安排部署,组织相关部门和村(社区)全面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现将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责任,精心安排部署。
我镇多次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就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一是成立了以镇长王李洪为组长,分管领导__为副组长,市场监管所、镇食安办、各村社区食品协管员、网格员为成员的工作小组,统筹负责该项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充分认识开展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三是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监管责任、突出整治重点、细化整治措施、改进监管手段的基础上,统筹安排整治工作,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扎实深入地组织开展整治行动。
二、宣传发动,营造整治氛围。
为全面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使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我镇结合创建工作,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和场所,采取多种措施和方法,广泛宣传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的重要意义,整治行动期间,一是利用赶集日通过制作宣传海报、悬挂横幅、设置咨询点等举措丰富宣传载体,共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二是在镇政府、各村社区、卫生院、学校、大型超市等场所张贴宣传海报共200余张,以形成全民打击假劣食品的态势。
三、突出重点,全面整顿规范。
在整治行动期间,我镇多部门协调配合,重点对辖区校园及周边20余家大小餐饮店、26家农家乐、1家大型超市、1个农贸市场、9家副食店、4家药店、各村社区食品经营店等重点场所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切实摸清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基本情况,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重点对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进行了检查,重点查处假冒、侵权“山寨”、假货、“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对不符合食品经营许可和食品摊贩备案条件及超范围经营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或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手续,对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的依法取缔。严厉查处生食类食品制作加工等重点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期间,共计出动检查人员150余人次,排查发现食品安全隐患问题5处,整改5处。
四、存在不足及下一步打算。
我镇少数经营者存在进货台帐登记、索票索证制度执行得不够好,各种卫生防护措施不到位,从业人员食品卫生意识差。下一步我镇将继续深入开展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进一步净化了我镇食品安全环境,增强学校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有效保证了群众的餐饮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
根据__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__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银市场监管函发[20__]174号)及《灵武市农牧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公安局、灵武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__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灵农发[20__]356号)文件精神,我市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项整治会议,积极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主要工作。
重点整治对象是农村食品小作坊、农村食品小销售店、农村小餐饮店、农村食品小摊点、农村校园周边食品销售店、农村集市、农贸市场、农村食品批发市场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坚决严厉打击食品假冒、侵权“山寨”、“三无”产品、劣质产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惩违法犯罪分子,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氛围,全面提升灵武市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
2.整治情况。
一是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要求;二是紧盯检查重点,对小作坊、小餐馆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农贸市场等食品集中经营场所消费量大的食品重点进行检查;三是加强日常监管,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监管人员要加大日常检查工作力度,对食品安全问题要常抓不懈。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45人次,出动执法车次52台次,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53家、检查食品经营主体1373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5份,对1户小作坊进行立案查处。通过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
二、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宣传发动。
通过拉挂横幅、张贴标语、印制“三品一标”宣传册、举办培训巡讲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积极引导踊跃申报。截止目前,我局已树立宣传标语30条,出动15人次,发放宣传单和宣传手册1000余份。
2.食用农产品监管。
(1)狠抓落实截止目前,我市通过中国绿色产品发展中心认证的农产品已达到36个(其中,地理标志1个,有机食品12个,绿色食品22个,无公害农产品1个)。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有所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所改善。一是以“三品一标”中的“菜篮子”产品为重点,主要检查了我市兴唐米业和昊王米业等三家企业,各企业的生产档案记录和包装标识规范化使用情况,突出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休药间隔期、检验检测、包装标识等关键环节进行了检查,均已合格;二是检查了农贸市场、超市等农产品交易场所三家,共出动车次2次,出动人员6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超市主要检查用标产品是否具备有效的证书或标志使用协议证明,用标产品的标志信息是否与证书相符,是否存在超范围使用标志,是否转让、买卖证书和标志,是否伪造、冒用标志等造成消费误导的行为。三是蔬菜生产基地监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多次到新旺、大泉、上滩等多个设施蔬菜基地,在农产品生产的各个环节进行化肥及农药的安全使用技术指导。“两节”期间对梧桐树、郝家桥、崇兴等乡镇的多家设施蔬菜基地进行了检查,出动检查人员50余人次,重点检查各蔬菜种植基地所使用农药及使用量是否符合国家要求,施用化肥是否符合要求。同时建议广大农户使用高效低毒可降解农药以及使用灯诱、色诱等生物防治技术措施,并且严格按照各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进行生产。在检查中未发现使用甲胺磷等高毒高残留的农药,未发现违规生产行为。
(2)加强畜禽定点屠宰监管一是规范畜禽定点屠宰行为。要求企业严把畜禽进场关、品质检验关和肉品出场关,严禁定点屠宰企业收购、屠宰、加工、销售病害肉、注水肉。两节期间主要在城乡结合部主要交通干道等私屠滥宰高发重点区域进行督查,累计出动人员40人次,对自养自宰等行为进行法规宣传和规范,累计查处自养自宰自食9起。二是落实“瘦肉精”和非洲猪瘟自检制度。节日期间,3家生猪定点屠宰场累计自行检测“瘦肉精”366份,结果均合格,非洲猪瘟自检48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三是实施监管痕迹化管理。落实“四本台账”制度,切实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四是加大春节期间评价牛肉供应监管,自2019年1月25日至2月3日,累计政府供应评价牛肉27080公斤,主要在新百开元、新百灵州、华联、华太4个超市供给,我监督执法人员主要通过现场检查,索取两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两章(动物检疫验讫印章、肉品品质质量检验验讫印章),对供应牛肉进行监管,无不合格牛肉供应。
(3)加强水产品监管一是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力度,督促指导生产者规范生产、安全收获,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充分利用发放宣传彩页、宣传单、现场讲解等群众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养殖户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渔业安全消费知识,提高消费者对农产品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努力营造安全生产、安全消费良好社会氛围,从源头上保障城乡居民饮食安全。本次检查共涉及30场点,现场培训100多人次,发放宣传材料210余份。二是水产品“三鱼两药”专项整治。执法人员分别对企业所使用的渔药及其他化合物都进行了一一排查,检查共涉及4个批次10余种药物,检查中均没有发现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以及人用药物。在用药单上也没用发现违规使用禁用鱼兽药、人用药等禁用物质的情况,使用剂量符合使用浓度,不存在超剂量、超范围使用药物的情况。三是执行休药期方面冬季由于气泡病发生比较频繁,养殖户利用药物防治鱼病比较普遍,但是水产养殖者对“休药期”的意识还比较薄弱,往往忽视“休药期”。通过我们中心多次的安全检查宣传,督促养殖户重视药物的“休药期”。本次检查对照用药单和销售记录,销售记录显示,所有的销售时间都在用药后的15天以后,不存在“休药期”售鱼的现象,符合规定。四是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通过对发病场点的全面筛查,病鱼死鱼场点都采取集中挖坑填埋的处理办法。没有随意丢弃和销售的现象。
(4)生鲜乳监管方面一是监管执法,元旦春节前夕,我中心牢固树立“管行业就是管质量安全”的思想,强化人人都是生鲜乳质量的安全员的理念,对15家生鲜乳收购站点和7家在市场售卖鲜奶的农户进行现场生鲜乳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出动督察车辆10余车次,30余人次,填写督察表10余份,对安全隐患立行立改,实现了全市生鲜乳质量安全零事故。二是采取措施一是加大对生鲜乳收购站点的用电、煤烟、日常防火等安全生产大检查。二是重点对15个生鲜乳收购点和31个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和整治。三是对我中心的公务用车按时检查,保证车辆良好运行。
以上就是我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简要情况,虽小有战果成绩,但是任重而道远,2018年已经匆忙过去,2019年已经踏步到来,我们决心在今年的工作中,发扬成绩,克服困难,创新方法,凝聚精力,争取灵武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再次取得辉煌成果。
为认真贯彻落实12月14日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6部门联合召开的全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按照商丘市农业局等9部门将在全市联合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要求,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农村食品市场,切实保障元旦和春节期间农村食品消费安全,现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再次安排布署。
20__年3月25日,宁陵县市场监管局再次召开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推进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会议要求各乡镇所,切实把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工作重点,与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一并进行,切实负起责任,抓紧抓好,切实抓出成效。确保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取得良好效果,确保春节期间全县人民饮食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二、加强宣传,形成共治氛围。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效果,我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所已累计出动执法宣传车辆30台次,在农村印刷食品安全宣传墙标12副,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了浓厚的宣传氛围,为专项整治行动打下了良好的宣传基础,强化了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诚实守信意识,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从合法合规渠道进货,严格落实食品进销货把关责任和义务。截至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宣传车145余车次,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公布举报电话12315,发放7000张食品安全宣传手册,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1期,有力的提升了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治理,初步形成了社会共治。
推进会议召开后,14个乡镇食药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食品小作坊、超市、小食品经营店、农家乐等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检查行动,原料采购。重点检查食品原料(食用农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出入库记录和台账制度落实情况,特别是采购畜、禽动物肉类,是否要求索取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是否采购来源不明、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无检疫检验证明的畜、禽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是否经营有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或更改生产日期的食品,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350人次,执法车辆290台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235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5份,一般程序立案25起、简易程序18件,罚没收入25,82万元,专项整治工作正在推向深入。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1、食品从业人员对假冒伪劣食品的危害性的认识不够,宣传还有待加强。
2、农村集贸市场是当前管理的难点,部分农民将自家种植或养殖的食用农产品到市场上进行销售,特别是未经检验检疫的生鲜肉,农村集市贸易是多年以来形成,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给执法监管带来一定阻力。
3、针对上述存在的客观情况,下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为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等行为,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工质监局、县科知局、县供销合作社6部门在全县联合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我局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收缴一批假冒伪劣食品,处理一批“山寨”食品商标侵权案件,移送一批违法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氛围,2019年春节前,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得到有效改善。以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发动和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全面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夯实农村地区食品监管基础,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
(二)重点品类: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
(三)重点违法违规情形: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食品假货(假羊肉、假狗肉、假驴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超过保质期等。
三、开展情况。
(一)开展农村食品商标大保护,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在本次专项整治中我局共出动10人次,重点对50余家小商店、小摊点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的重点品类进行检查,未发现有恶意抢注、模仿食品类高知名度商标行为。未发现有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使用商标、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未发现食品类商标侵权行为。
(二)开展食品知识和法律标准大培训,增强守法生产经营和安全消费意识。在此次专项整治宣传活动中,就有关知识产权知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知识产权基本知识100问》、《专利法》、“专利申请流程及须知”、“申请专利的意义”和“怎样申请专利”等内容开展了宣传,发放知识产权、专利知识、商标知识和版权知识宣传、法律宣传手册等资料20余种3000余份,接受企业、合作社有关知识产权咨询达150余人次。通过宣传强化了农村食品生产者的诚实守信意识。引导经营者从合法合规渠道进货,严格落实食品进销货把关责任和义务。组织开展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教育培训活动,提升了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工作领导。我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切实把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工作重点,抓紧抓好,切实抓出成效。推动落实专项整治任务,对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指导,及时解决,不留隐患。
(二)强化责任落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采取重点督查、明查暗访等方式,突出重点、措施有力、要求明确,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建立健全涉及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相关监管部门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务求工作实效。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整改率要达到100%;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打击和查处率要达到100%;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涉嫌食品犯罪的案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要达到100%。对大要案件要一案一报、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对发现涉及其他地区的问题食品,要及时通报相关地区监管部门彻底追查。
(四)加大宣传引导。以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公布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和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着重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曝光典型案例,营造整治行动的强大声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强化社会共治。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篇五
为加强xx乡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等行为,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xx乡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开展了以下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专题安排布署。
2019年1月2日,xx乡分管食品安全工作武装部长黄万兵同志组织xx乡食安办、各村食品安全信息员召开专门会议,安排布置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各村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利用会议广播、微信方式开展宣传;对辖区内的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等重点对象建立管理台帐,对重点品种如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奶及奶制品、肉制品进行重点检查,发现可疑问题及时上报xx乡食安办。
二、注重宣传培训,提高群众和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
1、xx乡分别在政府门口的led显示屏上滚动播放“xx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2、xx乡在各村、社区、场镇人员密集场所张贴了30余张食品安全宣传海报和投诉举报电话。
三、开展大检查行动。
xx乡食安办分别于2019年1月7日,1月15日,12月17日,由分管领导黄万兵带队,组织乡食安办工作人员、各村食品安全信息员,对辖区内小作坊、小食品经营店、等10余家食品经营单位开展了专项检查行动,未发现出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1、目前xx乡外出务工青年居多造成农村留守老人、小孩居多,对假冒伪劣食品的危害性的认识不够,宣传还有待加强。近期将结合春节农民工返乡高峰开展一次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宣传活动。
2、xx乡辖区小商店、小作坊等分布广且比较分散,监督检查还没有全部覆盖,争取在1月底前全部检查整治到位。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篇六
为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打击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县供销社积极部署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责任精心安排部署。
县社领导高度重视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要求县社系统各单位,特别是各基层供销社,结合各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做到早部署、早安排,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对所属各类经营网点,特别是农村集配网点、村级便利店等重点环节,集中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检查,坚决杜绝假冒伪劣食品经供销社经营服务网点流入农村市场,确保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障农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治氛围。
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严厉打击农村市场假冒伪劣食品,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1、充分发动,强化宣传。充分发挥县直各公司及基层供销社作用,通过客户app发布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印发食品安全宣传册、张贴横幅等方式,提高农村食品经营者的守法自律意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最大程度地杜绝销售各类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在农村市场销售,不能让农村成为假冒伪劣食品的“集散地”、“承接地”。印发食品宣传册1000份,张贴横幅18条。
2、家喻户晓,广泛参与。各基层社利用宣传车进村入户进行全方位、多视角的宣传,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常识,普及科学饮食知识,告知食品经营者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严重后果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提高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经营的责任意识,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广泛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共宣传8天次。
三、围绕重点对象全面整顿规范。
以商场、超市、各基层社营业网点等食品经营主体为重点,聚焦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开展重点检查。
1、现场检查,依法处理。每月全面清理农村食品批发、零售者的经营主体资格,重点检查食品假冒、侵权山寨、食品假货、三无、劣质、超过保质期等六类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检查发现部分农村商铺存在销售假冒、过期、劣质、三无食品等现象,当场对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将此类食品下架、封存,予以收缴。截至目前,未发现经营假冒伪劣食品。
2、落实制度,严格把关。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要求各经营商户建立购销台账,认真落实进、销货记录制度,严把进货关、销售关,购进食品索要正规票据,将来源不明的不合格食品拒之门外,确保食品可追溯,督促其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劣质、过期变质、三无等问题食品。对于检查发现有的经营商户没有建立购销台账、进销货记录不全、进货没有正规发票等现象,要求经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规范管理,确保安全。对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各种商品归类摆放情况进行检查,要求各经营单位规范食品放置区域,严禁把食品和其它商品交叉存放,特别是农村综合超市、便利店等经营品种较多,要把食品类商品同其它商品严格区分、分类管理,切实改变经营场所脏、乱、差现象,确保所售食品绝对安全。
四、加强协调配合落实主体责任。
下一步,县供销社将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县食品安全工作政策、会议精神,加强与其它职能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强化领导,落实责任,认真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
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鼓励广大农村居民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教育培训活动,增强农村消费者的自我防范、消费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提升人民群众科学消费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协作,齐抓共管。食品安全工作涉及面广,监督环节多,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精力,要求各单位特别是基层供销社,按照各自职责,强化措施,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销售食品安全。
3、落实责任,全面监管。监督各经营者从合法合规渠道进货,严禁三无、假冒伪劣、侵权山寨等食品经供销社流入市场,让老百姓买的放心、吃的安心。
通过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有效地规范了食品销售经营秩序,净化了农村食品市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篇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12月14日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6部门联合召开的全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按照商丘市农业局等9部门将在全市联合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要求,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农村食品市场,切实保障元旦和春节期间农村食品消费安全,现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再次安排布署。
20xx年3月25日,xx县市场监管局再次召开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推进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会议要求各乡镇所,切实把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工作重点,与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一并进行,切实负起责任,抓紧抓好,切实抓出成效。确保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取得良好效果,确保春节期间全县人民饮食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二、加强宣传,形成共治氛围。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效果,我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所已累计出动执法宣传车辆30台次,在农村印刷食品安全宣传墙标12副,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了浓厚的宣传氛围,为专项整治行动打下了良好的宣传基础,强化了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诚实守信意识,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从合法合规渠道进货,严格落实食品进销货把关责任和义务。截至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宣传车145余车次,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公布举报电话12315,发放7000张食品安全宣传手册,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1期,有力的提升了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治理,初步形成了社会共治。
推进会议召开后,14个乡镇食药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食品小作坊、超市、小食品经营店、农家乐等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检查行动,原料采购。重点检查食品原料(食用农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出入库记录和台账制度落实情况,特别是采购畜、禽动物肉类,是否要求索取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是否采购来源不明、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无检疫检验证明的畜、禽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是否经营有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或更改生产日期的食品,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350人次,执法车辆290台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235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5份,一般程序立案25起、简易程序18件,罚没收入25,82万元,专项整治工作正在推向深入。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1、食品从业人员对假冒伪劣食品的危害性的认识不够,宣传还有待加强。
2、农村集贸市场是当前管理的难点,部分农民将自家种植或养殖的食用农产品到市场上进行销售,特别是未经检验检疫的生鲜肉,农村集市贸易是多年以来形成,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给执法监管带来一定阻力。
3、针对上述存在的客观情况,下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篇八
根据相关文件的的通知要求,我乡成立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我乡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食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监督食品批发商、零售商严把进货关,督促其在购进食品原辅料时,认真检查供应商和原辅料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做好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确保食品原辅料质量安全。二是突出监管重点。以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对象,以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为重点品类。突出重点管控范围,加强监管,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截止到1月15日,共检查各类食品销售者20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6份。
二、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情况。
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检查,特别对于乡镇小餐饮店,要求小餐馆控制好食物制作的基本卫生条件,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指导农家宴、婚丧嫁娶宴请以及其他群体性聚餐承办者规范食物制作,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截止到1月15日,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3户次,其中学校食堂1户次。
下一步我乡将继续按照方案要求,全面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农村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一是严格落实各村信息员食品安全工作报送制度,确保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的及时性和全面性;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加强巡查,严格市场准入把关;三是加强食品安全宣传,通过更多简单有效的宣传方式让食品安全深入人心,让老百姓从自身开始建立一个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四是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用心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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