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既是对作品的回响和反思,也是对自己内心的发现和触动。怎样通过多角度、多层次的思考,使读后感内容更具有深度和广度?接下来是一些读者对于这本书的感受和思考,或许可以为你的阅读提供新的思路。
写给时光的信的读后感篇一
暑假期间,我读了《时光旅行记》这本课外书,书里的故事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时间国有两个小精灵,一个叫“上一秒”,一个叫“下一秒”。他们是好朋友,但是性格却不一样,一个是慢性子,一个是急性子,为了找到他们的主人李先生,开始了一段非常有趣的冒险故事。历经千辛万苦,最后终于找到主人,帮助主人实现了愿望,成为了永恒的时间。
看了这本书,我才明白:其实,时间对于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他不会偏爱任何一个人。只有合理安排好自己的时间,在有限的时间内做有意义的事情,才能真正做时间的小主人。
古人云:“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是多么宝贵呀!对于医生来说,时间就是生命;对于农民伯伯来说,时间就是收获......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时间是什么呢?我想:是知识!所以今后,我一定更加珍惜利用好每一分每一秒去学习,让有限的时间成为我无限的价值。
《时光旅行记》这本书带给我很多快乐和感悟,大家一起来读一读吧!相信你们也会收获很多。
写给时光的信的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流浪汉和时光老人》。
人们都说:“世界上最公平的是时间,时间对任何人都一视同仁。”然而在同一时间里,有的`人能学到丰富的知识,有所收获,有的人学的东西却少的可怜,甚至到老仍一事无成。这其中的重要原因就是人们对时间的态度不同,有的珍惜,有的浪费。
四年级时,我在作文课上读了一篇文章—————《流浪汉和时光老人》。文章主要讲了一位流浪汉,十分后悔小时候虚度光阴,于是时光老人就把他变回了小孩子。可流浪汉还像小时候一样,最后依然一事无成。一时时,这篇文章时常浮现在我的脑海里。它像一个警钟,提醒我要抓紧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
古往今来,一切有所作为的人都很珍惜时间。宋代诗人陆游,还有鲁迅先生也是把喝咖啡的时间用在了学习上,工作上。毛泽东、周恩来等伟大领袖人物更是珍惜时间的楷模。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让我们一起来珍惜时间吧。努力,请从今天做起,从现在的第一秒做起。
写给时光的信的读后感篇三
老塔的心里话合集,在里面不仅探讨了电影,更大的篇幅还有对人生和社会发展的思考。
这本书也可以叫做《一个艺术家的良心》,俄罗斯人真的是很喜欢反思的民族,从陀思妥耶夫斯基流传下来的传统可见一斑。
看得出老塔最喜欢的是自己的《镜子》,反对爱森斯坦,反对杂耍蒙太奇,热爱自然主义,热爱布列松。对于老塔认为的电影需是纯粹诗性的理念我不太赞同(也看得出他对单纯叙事或故事构造和好莱坞式营造电影的不屑)有些地方也显得过于独断专行(认为电影就是应该以非逻辑语言叙事,让观众用心感受)
老塔认为观众品味变差,就是因为这些可口可乐电影的出现。但观众是有选择权的,没有人强迫观众去观影。不能因为观众选择可口可乐而不是苦口良药,而去责怪可口可乐的出现。从这一点看来,老塔还是有些想当然了。
的确,他出身在一个艺术修养很高,且宗教氛围浓厚的家庭,maybe也如他所说,他始终没有脱离群众在进行创作,但有时候能感受到老塔逻辑的不能自洽。
真诚该如何定义?
但这也是这本书的魅力之处,读者看到的是一个毫不掩饰自我的导演,一个真诚的导演,一个真诚,坦率,时刻自省,带着那种幅员辽阔疆域中诞生的豪迈和对精神细腻体察的敏感,尤其是全书的后四分之一,对现代人精神沦丧,企图以物质替代精神追求的论调仿佛一个耳光,抽的我生疼。
写给时光的信的读后感篇四
当桐华的《最美的时光》呈现在我眼前时,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书的封面设计,没有一般言情小说的朦胧,红色主导的色彩让人感觉热烈而温暖,却也不失清新。
苏蔓是一个现代白领,自信,直白,率性,大大咧咧。看似这样一个没心没肺的女孩,居然把宋翊藏在心里十年。“我在清华等你”,宋翊的一句话让苏蔓发奋图强,进入清华,甚至一度一心准备去美国留学,只为了追随宋翊的脚步。当宋翊再次出现在她的生活中时,她不再是那个躲在暗处的丑小鸭,她选择主动出击,辞掉现有工作,不管不顾以一个新人的姿态入职宋翊的公司,宁愿从一个新人作起,只为了能离心中的人近一些。
宋翊,一个阳光的天之骄子,从前的他拥有干净纯粹的笑容。而在许秋死后,他背负了太重的十字架。当苏蔓像清泉般丝丝渗入他的内心时,他尝试去接受新生活,去享受新的感情。而麻辣烫的出现又将他变成行尸走肉。
在时光的流逝里,苏蔓十年的秘密晒在了阳光里;
在时光的流逝里,宋翊从阳光男孩变成了背负心灵枷锁的男人;
在时光的流逝里,陆励成爱着苏蔓的现实只能成为另一个秘密;
在时光的流逝里,揭开了麻辣烫辛酸的童年和对宋翊的暗恋;
在时光的流逝里,许秋的病态心理的揭示,成为解开所有人心结的关键;
在时光的流逝里,是选择那个我爱的人,还是选择爱我的人;
写给时光的信的读后感篇五
一天晚上,小明玩着爸爸送给他的最心爱的生日礼物——玩具时光机,玩着玩着,就睡着了。
慢慢地,小明感觉已经是早上了,于是一骨碌爬起来,坐到沙发上。这时,爸爸给了小明一个只有手掌大的时光机,对小明说:“这是给你的生日惊喜!”小明看到了他早就想要的时光机,别提有多高兴了,因为他最向往的,就是坐时光机看看未来的样子。
小明打开时光机的门,可是时光机太小了,他进不去。小明问:“时光机,时光机,你能把我变小吗?”话音刚落,从时光机里闪出一道强光,射在小明身上,把他变得只有手指头那么大。然后小明钻进了时光机,时光机“嗖”的一声带着他来到了20年后。小明一走下时光机,就发现他的城市变得焕然一新,路上没有一片垃圾,空气格外清新,马路上没有一辆汽车。
走着走着,小明来到一家文具店。售货员阿姨微笑着对小明说:“小朋友,这儿的文具可神奇了,不仅可以使用,还可以吃哦,快挑一个吧!”听了售货员阿姨的介绍,小明非常感兴趣,左看看,右瞧瞧,他对里面所有的文具都充满了好奇。最后他挑了一支铅笔,一瓶墨水,一把尺子和一个练习本。给完钱,小明就忍不住到外面试吃起来。他先是喝了一口墨水,发现墨水是酸酸的蓝莓汁。接着又舔了一下铅笔,发现铅笔是甜甜的彩虹糖。再咬了一口尺子,发现尺子是香香的白巧克力。然后啃了一口练习本,发现练习本是脆脆的饼干。
小明猛地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妈妈正在喊他:“起床啦,小明,今天上学不能迟到。”小明想:哦,原来是一场梦!
这场梦让小明提前看见未来,也让小明对未来充满了无限的向往!
写给时光的信的读后感篇六
今天,我读了一篇《时光老人和流浪汉》,文章讲述这样的一个故事:时光老人给了流浪汉一次返老还童的机会,而流浪汉依然不知悔改,光阴虚度,因此后悔一生。
这个故事,让我陷入了沉思。在我身边,这样的故事时常上演。我们身边有很多这样的流浪汉,浪费时间,得过且过。我也做过跟流浪汉一样的事。
在文中,我感受最深的句子是“如果不珍惜时间,给你再多的青春,你也不会得到真正的生命。”有一次上数学课,老师在非常认真地讲课,同学们也都在认真听讲,而我却在桌子底下目不转睛地看一本课外书,根本没听老师讲课的内容。结果,数学作业我不会做,考试才考了76分。当我拿着那张76分的试卷,脸都红了。我很后悔,假如再给我一次机会,上课时我会认真听讲,不会再在课堂上看课外书,影响学习。
还有一次,我在中心花园和小伙伴们玩耍,玩得很尽兴,结果忘记了回家的时间。到了6点半,我才急忙跑回家。妈妈很生气,说:“你去哪儿了?为什么不跟我说?你把一天的美好时间都白白浪费了。你同学一直在学习,而你却一直在玩,他们学到了知识,你却只知道玩!”那天,我从7点开始做作业,一直到10点多都没有做完,累得不行。这时我才知道,没有节制的玩耍就是在浪费时间,让你的学习和生活都变得一团糟。
经过这一件事,我下定决心,再也不能这样浪费时间,要用宝贵的时间去做更多有用的事。
颜真卿说过,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这句话让我懂得,在少年时代要勤奋学习,不要像流浪汉一样整天玩,这样,到了老年时代,才不会后悔以前做过的事。
写给时光的信的读后感篇七
今天,明媚的阳光从窗外射进来,照在了我的新书上,我读完了新书受到了很大的启发。
《时光旅行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李姗姗,她在书中主要写了“寻找时光街”“遭遇日历军”“六个李先生”“男该的忧伤”等故事,我最喜欢里面的“寻找时光街”。
故事写到:在黎明时分,两双小脚在街上走着,一切都很安静,街上空荡荡的,没有人,只有椅子上蜷缩着一只肥猫,肥猫睁开两只眼。“喵鸣——”肥猫猛地一跳,跑远了。“上一秒!”一个细细的声音说。“下一秒,不是没人,而是没猫”另一个细细的声音说。在闪烁的七彩光晕中,小脚出现了,小而结实的`身子出现了,接着出现了纤细的小手,最后是金橘形的脑袋。这两个家伙是来自时间国的小精灵......
这个故事真有趣!
我们要珍惜时间,把时间花在有用的地方,珍惜每一分每一秒。
写给时光的信的读后感篇八
如果,你读过八月长安的《你好,旧时光》,也许你能更清楚的了解,我接下来的胡言乱语所为何事。
我本想,把这些话说成故事。可是时间没有停留在小时候。
小时候,总是以为自己是故事的主角,会世界上绝无仅有的独门秘籍,有最大义凛然的奉献精神,有陪在身边的最最贴切的伙伴,有最后终能被我们打败的大魔王。当我读到八月长安的小说《你好,旧时光》的时候,我才知道,我们的小时候,都在患病。玛丽苏,伴随着快乐的童年时光,不知道,带给了我们怎样的幸福。成长寂寞难耐,玛丽苏是治愈成长的良药,因为它给了小时候最最精彩的故事。
“你总是以为你是主角,你不会被埋没,你最闪耀。沉冤是暂时的,昭雪是迟早的,绝境是用来铺垫的,而反击是必须的,甚至跳了悬崖,放心,死不了的,早就有长胡子的仙人捧着秘籍在悬崖底下等你很多年……”(八月长安《你好旧时光》后记:关于玛丽苏的一切)。
当读到这段话的时候,我突然明白,这个世界上最难能可贵的东西,不一定是人人信奉的经典,而是那些对于自己,淡淡的共鸣。我想,也许这就是,为什么会在读这本书的时候,眼泪止不住的掉。我猛然间,在远离那个小村子的大城市里,瞬间找到了小时候所有的记忆,回忆汹涌澎湃。红白卡带机,动画片,色素勾兑的橘子水以及扮演主角的游戏。
其实,一遍遍的读这本书,推荐给别人,真心的想,也许,还有更多的人,像我这样,恍然间发现所有小时候的而现在丢失的美好时光。《你好,旧时光》,作者写到:
“在敲下每一个字的时候,我都能重新翻出一点发霉的旧时光,晾晒在阳光下,让它们重新变得干爽、温暖。我想起自己拿着一点点零用钱站在小卖部抉择到底要买水蜜桃味道的还是草莓味道的话梅的时候,那种兴奋和痛苦交织的感觉。我想起自己小学一年级跑4×100米接力的时候,因为太过紧张激动所以忘记接棒就冲了出去,害得班主任踩着高跟鞋抓着接力棒在后面一路追我。我想起初中二年级的时候,隔壁班帅气的男孩子在路上堵住我说“我喜欢你”,我板住脸对人家说“我们年纪还小,重要的是好好学习”——跑过转角却再也控制不住脸上快乐的表情,蹦蹦跳跳,然后绊倒在台阶上,狗啃屎,还扭了脚。我想起高中三年级因为学业压力和暗恋(……)而心情抑郁,散步到行政区的顶楼,在雪白的墙壁上发现了许多人的涂鸦,可惜手中没有笔,所以只能用指甲在最隐蔽的角落刻下,“×喜欢××,可是谁也不知道”。”(八月长安《你好旧时光》后记:关于玛丽苏的一切)。
而此时,你可曾发现,其实这些故事里,有你有我,有我们很多人。作者说:“我给了余周周我错过和希冀的一切,包括一个充满希望的美好结局,我不是她,我们都不是她”
可是,我觉得,我们都是她。
关于我的故事,夹带着更多的私密性和低百分率。
我想,我读那么多的小说,确实是一件很废柴很狗血的事情。每当我迷惘地望着屏幕上不知所措的内容和老师不知所以然的话语时。通常,我选择逃避,我是一个很不“尽责”的大学理工科学生。学习一塌糊涂,却唯独喜欢这些不着调的东西。时常自嘲式的看着别人加给的文艺头衔苦笑不得。其实,也许最难的事情不是选择,而是没有选择。恰如我此刻的情形。
写给时光的信的读后感篇九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由国家一级作家汤素兰写的《时光收藏人》。刚看到书名时,我特别好奇:时光如流水,一去不复返,怎么收藏?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找到这个故事,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看着看着,我沉醉其中了。故事讲述了一个小姑娘,她从小就想当一个时光收藏员。怎么会萌生这个奇特的想法呢?因为他的父母经常激烈地吵架,后来发展到要离婚。为此,妈妈很伤心。那天晚上,她去倒垃圾时,帮了收垃圾的老爷爷一个小忙。老爷爷便将一片玫瑰花瓣送给了她。为了哄妈妈开心,她又把花瓣转送给了妈妈。刹那间,奇迹出现了,她的父母当年浪漫的约会情境出现在眼前:在一条铺满金黄色银杏落叶的马路上,父母手牵着手散步,母亲手捧一束爸爸送的玫瑰花,两人甜蜜地倾身,窃窃私语。之后,她的父母便和好了,并过得幸福美满。而那个老爷爷就是一位时光收藏员。这片玫瑰花瓣就是老爷爷当年帮她妈妈收藏的。
看着,看着,我的眼睛湿润了。我也不由自主地翻出了鞋柜底下的一双红皮鞋,这双红皮鞋虽然我现在穿不下了,但我仍珍藏着。
记得我去年生日那天,妈妈送了我这双漂亮的红皮鞋。我一看就爱不释手,喜滋滋地穿上,走了两步。大脚趾隐隐作痛。鞋子似乎有点小。我一脸不高兴,小嘴撅得能系头犟驴了。奶奶见了笑着说:“穿穿就好了。”我任性地说:“我不穿了,穿了脚疼,要穿你穿。”说完,我便头也不回地背着书包上学了。
放学后,一出校门,我便看见奶奶穿着我那双红皮鞋一扭一扭地走过来。那双红皮鞋在夕阳下分外显眼。奶奶和蔼地对我说:“皮鞋穿穿就好了。”我不以为然。
回到家,我看见奶奶的脚,大脚趾又红又肿,像一根小火腿肠。可嘴里还说:“没关系!不疼!你再试试看,说不定就不硌脚了。”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我穿上那双鞋子,“嘿,还真不硌脚了!”从此,那双红皮鞋成了我的最爱。
如今,奶奶老了,得了老年痴呆症,什么都忘了,也不记得我了。但每每看到这双鞋子,我都会想起奶奶对我无私的爱,也更耐心,更细心,更有爱心地照顾着年迈的奶奶。
是啊,美好的时光总是容易消逝,而痛苦的时光总让人刻骨铭心。让我们留住美好的时光,忘记痛苦的时光,幸福快乐地奔向未来。
写给时光的信的读后感篇十
以下是最美的时光读后感范文,请继续往下阅读:
今天看完了桐华的最美的时光,后半段几乎是哭着看完的。我没想到结局是这样的,不过或许这是最好的结局了。于他、于他,或是于她。
之前有在网上看过连载,可是没有追完就被什么事情打扰了,直到三天前在唐人街偶然发现这本书(当然名字换了,原本连载的时候叫做被时光掩埋的秘密,后来换成了最美的时光),上面写了陆励成和苏曼,熟悉的名字让我当时就买了下来。
宋翊在苏曼记忆中的模样常常与我记忆中的那个人重叠在一起。阳光的笑容还有篮球。苏曼记忆中的苏曼也与当年的我一样,不敢为他呐喊,不敢送水,甚至自己可能都没被他记住。
陆励成。
他应该是我除了莫绍谦以外第二喜欢的角色吧。有才、沉稳、默默守护……原本以为他最后会和苏曼在一起的,可是却没有。
helen说,多么幸运的女子,丝毫不知道他错过了一个那么爱她的人;多么不幸的女子,永远不知道这世上曾有一个人那么爱她。
我想一定是自己过了看小清新文学的年龄,才会觉得这本书的剧情有点狗血。
但是这不影响我喜欢陆励成,那种草根出头的韧劲,那种金融人精的气态,那种未雨绸缪的严谨。三十三岁的他,独自一人在北京打拼,但是他的身后,是即使经历过残缺但是依旧温暖热闹的家庭,西北的农村,高山,大树,小院,以及聪明伶俐的晚辈。职场上叱咤风云的他,生活中幽默随性的他,家中古灵精怪的他,偏偏就错过了一段真心的爱情。
我看书总有一个坏习惯,就是把自己当做女主,所以对有些感情的判断难免先入为主。
在“最美的时光”里也是,我终究是没有苏蔓的执着去坚持一个王子般的存在,而我也没有刻意压低姿态去关注男二,只是,我真的真的很喜欢陆励成,即冷即热,即远即近,在他认为你最需要的他的时候默默地安排好做好一切事情。
刚刚看到桐华的一篇博文“爱我的人与我爱的人”,这样一个tacky problem于我真的回答不了,因为在时光里,我真的没有去爱宋翊,十一年的爱我没有信心坚持的下去,也许苏蔓的这种坚持也早已变成了一种习惯,她对宋翊,是习惯的强烈渴望他能给她一个关注,宋翊是她的梦想。
但当她的梦想终于要圆满时,这时的宋翊却完全不是这些年她梦里他了,他不能给她完整的爱,他不能全身心投入地去爱她。
而这些,陆励成可以,陆励成与苏蔓才是同类,他们在一起也许会是童话故事的结局吧。
不想再吐槽时光的什么,因为毕竟时光也带走了一些我的眼泪,让我在各种起伏中就进了时光,认识了陆励成,见证了苏蔓勇敢追爱的adventure。
静待我的陆励成的出现,不着急。
没错,《最美的时光》就是我元旦看的那本书,熬夜且差点儿把眼看瞎了的那本书。
这本书是@他们姑姑 送的,刚拿到书的时候我们都不知道作者的大名,查了资料之后才了解原来是《步步惊心》的作者。书的内容更是没有任何了解,但是我喜欢这种感觉,越是不了解的东西才越是有惊喜,果然惊喜出现了。
我之所以能把一本小说看下去,无非两个原因:看了开头之后,一是看最后一页不知道结果如何,一个是看中间节连不上,如果这两个条件都具备,我想我就必须全本看完的。《最美的时光》具备了。别问我这部小说有没有《步步惊心》好看?我只能说没有电视剧好看。
这本书吸引我的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挑起的回忆。回忆是曾经的事实,事实那么真切的发生过,那时候怎么会那样?现在想来什么感觉都没有,那个时候怎么那么刻骨铭心。一切的一切如电影回放般历历在目,言犹在耳。但好像又不是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因为现在想来真切却没了曾经的感觉。
说实话,我不喜欢小说的结尾,男主角和女主角从此幸福的生活在一切也太主流且不现实了。没错,我的现实生活是我根本没有和男主角在一起,甚至都没有正式开始,却也留下了深深的遗憾,所以我对于作者为女主角安排的结局各种羡慕嫉妒恨。陆琪说(大概):关于感情,我们都是从身上拔出别人插的刀,再插到另外一个人身上,所有的感情伤害都是循环往复的。
这本书就很好地体现了这句话,我真心希望女主角和男二在一起,可是他们没有。现实生活中如果真有这样的故事,我觉得和男二在一起也比和男一在一起幸福。我不仅没和男主角在一起,也没有个对我刻骨铭心的男二。
好吧!我承认我已经分不清现实与书中的情节了,我乱了。
我真心承认以上文字没有完全表达出我的真情实感,因为我没法集中精力一气呵成写完,完全的东拼西凑。
写给时光的信的读后感篇十一
有人说过。
只要用相同的姿势阅读,我们就能彼此安慰。
你几岁,从事什么工作,是否单身,经历了几次恋爱,有没有所托非人。
我不清楚。
你的性向,形貌,有什么怪癖,有什么秘密,受过几次伤,是否被人背叛过。
我不清楚。
你抽不抽烟,酗不酗酒,安居乐业还是远走他乡,幸福美满抑或流离失所。
我不清楚。
亲爱的小孩,我只有一件事情是肯定的。那就是你爱,并且持续热烈地相信这爱会恒久不灭。
只有这一点我是坚信不疑。其他的,我都不在乎。
我知道,每个女孩都曾经相信自己是一名公主。我们确定自己会被人所爱,情有独钟。
然后总有些跌落云端,有些终身纤尘不染。
我们失望,然后愈加成熟地相信爱。渴求爱。这真是件有勇气的事。
我知道你终其一生都在寻找一种自我释疑的方式。终其一生。漫长和艰辛都囊括其中,变成你的一部分。
看着某个文本挟带着庞大群体记忆扑面而来。仿佛听到自己站在对面娓娓道来。于是就忍不住轻轻弯了嘴角。
某些话题我们无法避免。有些感情总是欲盖弥彰。茫茫人海,遗世独立。却突然发现有这么一个人,清楚记得那些事。
我知道你是我。你就在我的身体里居住着。忙碌地记录着我的一切。
那些我都快要忘记了的事。
如果不是重新看到的话,肯定都想不起来。
如果不是,你在这里的话。
a.b.c.d.有多少人会对那些出现过的人一一编号。
会像我一样认真,计较,倾尽全力地记得,某某某曾经在自己的身体里留下浓墨重彩的一部分。也同我一般暗自隐忍。
在喧嚣的城市背脊上印刻下,那些爱和伤的名字。直到时光悄悄磨平棱角,洗干血泪,慢慢变成只有自己懂得的符号。
任何人不经意地提及,都会激荡起波澜不惊下的暗潮。
我们以为自己念念不忘。我们以为自己总有天会忘掉。
然而日子一天天过去,我们在这里又见到他们,同最初相识,少年容颜。他们浪荡不羁、落拓绝尘、又或者气宇宣昂。才终于承认那些,都是我们最喜欢的模样。
才知道在当初,你我都曾做过一样的事。
一样那么傻,那么傻的事。
我们曾煞有其事地宣布自己要在地球中继续定居。我们幻想自己是世界的救赎者,不厌其烦地一次次战胜幻想中的恶魔。我们在自己设计的剧情里,乐此不疲地一次次决战和恋爱。舞台灿烂夺目,而你光芒盛世。华丽得不可言喻。
我知道你有多小心,循着前路匍匐行进,直到时间痊愈了那叫做玛丽苏的疾病。然后带着伤痕,遁入成年,并坚守内心对抗冷酷。好像那些沉默旋转的天体,带着擦肩而过飞灰湮灭的疼痛。离开这里,抵达对岸,又再次出发。
积攒在厚厚的安谧的岁月里,那一叠叠叫做你的名字的信笺。静默地、缓慢地,将盛开和湮灭,放到你手心。那墨色灰烬。
我曾经打算什么都说给你听。曾经打算抱着你,躲进你的怀里痛哭失声。曾经以为,这样就不会再惶恐惊惧、怖厉绝望。
我这么歇斯底里,连自己都觉得面目可憎。连自己都看不分明。
你定不愿意再听。
怕你因我的放肆轻视我。怕你因我的绝望而远离我。怕你知晓我守口如瓶的隐秘和此去经年的悲痛。怕你看透我。怕你误解我。
便装作好似自己也忘记。
就这么孤独地在自己的宇宙中,封闭旧时光。不计较与回忆背道而驰,不管拥有的是珍宝,抑或尘埃。
直到你来。直到我们路过千山万水再次遇见。
好像某次旅行时爬过的一座高山,俯瞰着翠绿的山谷,眺望着连绵不断的山脉和群山后的蔚蓝色苍穹。那些浮光掠影,突然想到的某一片残缺了的青春。
又或者下过雨的城市里弥漫着湿漉漉的空气,经过香樟树下突然兀头滴落的雨水溅在脸颊上,慢慢流下来变成一行泪。
然后然后,我们拼命忍住的脆弱和难过,终于可以夺眶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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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时光的信的读后感篇十二
合上书,我长长地呼了一口气,心里就像打翻了五味瓶似的。心情也久久不能平静。主人公余周周小时候的奇思妙想我们都曾有过,她喜欢一个人自娱自乐的模仿《魔神英雄传》里的西米克,还喜欢模仿舵主......这样的生活让她感到快乐。
余周周是一个单身家庭的子女,但她坚强,懂事,即使自己只有母亲的呵护,也要好好学习,在她的心里真正的亲密不是慈爱地拥抱和相视微笑,不是撒娇和宠溺,而是不客套,是不必觉得不好意思地提出要求,是大声说‘妈妈给我买电脑吧’‘那条裙子真丑不要买’,是被赶下楼去吃油条和剩饭,甚至是争吵和吼叫,丝毫不在乎关系破裂也不在乎破坏表面的和谐??所以从小,她就立了“要保护妈妈”的志。在以后的学习里,她都认真勇敢,抱着一种乐观的心态去做任何事,余周周被塑造得很完美。
单身家庭又怎么样?只要孩子们快乐,父母不都应该支持吗?不要打着为孩子好的幌子去欺骗孩子那幼小的心灵。孩子应该是自由的,不应该束缚他,什么样的朋友该交,什么样的朋友不该交,孩子们的心里是有数的。
如今,我们都已步入中学的校门,学习任务也越来越重。看到网络上的一张图片:一些学生们把试卷往天空上扔,似乎想把自己的烦恼也扔掉。这让我又想起了你——旧时光。旧时光......我想起了你,你已经在我心底了。
写给时光的信的读后感篇十三
读完《你好,旧时光》,感慨自然是很多很多,心绪被挑起千丝万缕,却不知如何理清这头绪。
这不是部简单的文学作品,我们可以在其间找到自己的影子,自己朋友的影子,找到很多人。就因为我们可以引起太多共鸣,所以我很难准确地表达出我读完这本书的感受,这就像在解剖自己。可小说就是小说,主人公余周周还是被塑造得太过完美,而我就太比不上了。
余周周小时候的奇思妙想我相信很多人都有经历,白娘子、美少女战士、还珠格格,各种服装,道具都是纯手工制作,妈妈的白丝巾是白娘子的抹胸,牙刷盒加上手绘的月亮就变成了月野兔变身时用的.星月棒,硬纸片涂成黑色再挂上点发夹是格格们的旗头……独生女的我大多数时光都是自己消磨的,而家中不富裕也没有很多玩具,所以这样的自演自导我也是很会玩的。但我比余周周小时候的生活要幸福太多了,再不济也是家三口生活在起其乐融融的。可是余周周很勇敢,很乐观,以及她后来上学为人处世、豁达热心,都很让人羡慕。
上下两本书我最为之心情起伏的是上本书的前半部分。
那时候余周周的妈妈生活很艰难,原本为了周周爸爸与娘家闹翻,后来母女俩却被他抛弃,周周妈妈实在难以独自抚养周周了又回到了娘家,我想个女人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走这步的。何况家中那些兄弟姐妹、三大姑八大姨等系列不着边际的亲戚们都会闲言闲语,余周周在听说要回外婆家很不情愿,我很能理解。亲戚,他们是在你发财得道之后对你恭维讨好夸赞,在你落魄时不对你落井下石就不错了。
有段在饭桌上的描写我印象极深。饭桌上大人们吹牛说闲话,说不过了就把各自的孩子再拉出来较长短。这种时刻,内向的孩子都很吃亏。偏偏有些很“好心”的大人,定要让你露下面,说几句话,美其名曰:培养见识。余周周的两个表姐都很爱在人面前表现,争强好胜,我觉得这没有错,错在大人们的虚荣,更错在把虚荣心传给了孩子。表现自己并不是要在贬低别人之上的。
“原来让个人变强大的最好方式,就是拥有个想要保护的人。”
周周想要保护妈妈,于是她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有了这样的打算:自己定要变强。上小学时,她学习上有困难,搞不懂拼音究竟是什么东西,跟老师关系紧张……她都乖乖的自己解决,不给妈妈添麻烦。这样的周周很让人心疼。
上小学的周周可以算是刚踏进这个社会,接触形形色色的人。她第次发现自己不再是星矢,而有乐更加夺目的“小燕子”。她第次对“老师是像妈妈样关怀我们的”这句话表示怀疑……但这些都是要面对的,勇敢的余周周,在用自己的方式面对成长,化解长大所要面对的不解和困难。小时候,我们总是希望长大,似乎长大就不再需要忍受唠叨,就会用自己的方式决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可真正长大了就会发现,在大人的世界里,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早已不再是自己所能掌控的范围,甚至连自小心目中强大的父母也左右不了什么了。我们开始变成复杂的大人,要面对谎言和虚伪。不会再像小时候那样,不喜欢你就不和你起玩,不高兴就可以不说话。长大的我们,面具成为每天生活所必不可少的东西。这时候,我们才会突然发现,当初渴望长大的心声早已经随着岁月的变迁被埋没了。我,抗拒长大,抗拒走近大人的世界。
在全书,女生我很喜欢沈屾男生我喜欢温淼。
沈屾她就是每个班级中最爱学习、成绩最好的典型。她被爱玩的同学说成书呆子,被所有人不理解。这样的她的确不讨喜。她平时兢兢业业,认认真真,别人在玩的时候她在学习,别人在学习的时候她更努力学习,可是上天的回报是什么呢?她中考失利,而那个不如她用功的余周周却考上了振华。这个时候我对她只有同情,也对自己的学习状态表示了怀疑。她中考失利却没有不甘,她不愿意接受花钱上重点而是毅然去了普高,她不相信高考她不能赢。可是老天就是这样捉弄人,高考也并没有好结果。别人问她后不后悔,后不后悔早知如此当初该玩的时候没有玩,该疯的时候没有疯?她说她不后悔!为什么不后悔呀沈屾如果我是她,我想我要哭死了的。这样的沈屾为了自己要的结果拼命争取,却不止步于失败,做什么事情都特别较真特别执着的劲头。
“莫羡人有,莫笑己无,有本事就自己去争龋”
温淼,个温暖的大男孩。不细腻贴心,什么事都看在眼里,放在心里。不去争成绩名次,保住自己“万年老六”就万事大吉。多好的男孩,不似林杨般孩子气,更不似陈桉的疏离老道。
而对于余周周同学,她很好,美好得令人崩溃。因为她身上切品质都让我敬佩、羡慕,也就这能这样的情感了,想变成这样的女子,却无能为力了。有这样个同学应该会让人抓狂,以至于辛美香会变成后来的模样。我理解她,她只不过是太偏激了,与自身的家庭有管,却不能有余周周乐观的性格,她也是可怜的孩子。
对于书还有很多很多内容、很多很多感想想诉说,推荐大家看,你好,旧时光。
你好,旧时光……我很想念你,你好,老朋友,你会想念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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