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好的方案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错误的发生。方案的制定需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和技术手段,以提高我们的效率和竞争力。通过以下方案案例的学习,您可以更好地了解如何制定和实施一个成功的方案。
安全工作检查方案篇一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安全生产放在事关治国理政、事关科学发展、事关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考虑,全力组织开展好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明显好转。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宣传、统计、督导四个工作组,强化对大检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地方各级政府要尽快成立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并设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办公室,明确牵头单位和负责人,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国务院有关部门也要明确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和牵头单位,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办公室,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工作。
按照进行彻底检查的要求,分行业分地区抓紧制定细化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检查方案。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国办通知》要求,针对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要素,抓紧制定下发分行业领域和本系统的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细化明确大检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并分行业领域开展全过程的督查、抽查、专项检查。
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职责的通知》(安委〔20xx〕2号)明确的职责,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其他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单位制定本系统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二)地方政府和单位检查方案。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安全生产实际,抓紧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方案,细化明确本地区大检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并将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每月上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各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的大检查工作方案,连同本地区、本部门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人、牵头单位和联络员,于6月20日前一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备案,作为下一步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重要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落实检查责任的情况进行汇总,及时上报党中央、国务院。
把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开展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发动。
(一)加大事故查处结果公布力度。严肃查处每一起重特大事故和典型事故,依法加快查处进度,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和简报及时公开查处结果;依法加大惩罚和量刑力度,并协调有关地区组织公开审判,进行实况直播、公开曝光。加强对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强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的宣传,并选择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实况直播庭审、宣判,弘扬法治,震慑犯罪。
(二)加强典型宣传。抓住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通过主流媒体报道和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大检查工作中的好做法和有关地区、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效与先进经验,典型引路。同时,对开展大检查工作不重视、不落实,行动迟缓、走形式、走过场,以及发现重大问题和隐患拒不整改的,组织在主流媒体进行曝光,强化警示和震慑。
(三)强化社会监督。广泛发动群众,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公布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举报并及时兑现奖励,着力营造“人人想安全、安全为人人”的浓厚氛围。各省(区、市)要保持“12350”举报电话24小时开通,对每一起举报都及时进行核查确认,并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查处举报的隐患和事故情况,安全监管总局要进行督查检查。
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督导督查、监督检查,强力推动落实大检查各项工作措施。
(一)开展综合督查。以国务院安委会名义,组织对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开展贯穿全过程的持续综合督查。共组织16个督查组,分别由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国资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16个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的部级领导同志带队,每个督查组督查2个省级单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制定综合督查方案,各督查组要制定具体的督查计划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6月底,国务院领导同志将对开展综合督查工作进行动员。
(二)强化行业检查。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专项督查组,结合所主管或监管的行业领域实际,对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工作进行全过程、全覆盖督查、检查、抽查,组织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组织开展暗访暗查,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搞迎送接待,直插基层、直奔现场,并邀请专家和记者,进行抽查暗查、“打非治违”工作“回头看”,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解剖麻雀式”的检查,对基层政府、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情况进行深入检查,发现问题当场查处、现场警示;对典型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强化震慑。
(三)开展约谈警示。对大检查工作开展不力,或事故起数及伤亡人数超过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进度,以及对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30天内发生2起以上重大事故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事故发生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及事故企业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等,实施约谈警示,帮助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醒、督促、指导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搞好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加强监督考核。进一步健全完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解决实际问题。把大检查开展情况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效果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评优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企业自查是基础、政府督查是关键、消除隐患是核心、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是目标”的工作原则,深入排查,严格整改,真查真改、真整真治,重在强化责任、重在基层落实、重在消除隐患、重在实际效果。
(一)全面覆盖彻底检查。坚持分级属地的原则,在企业深入彻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地区、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展全过程、全覆盖检查。国务院安委会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所有省级人民政府进行全覆盖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省级检查要全覆盖所辖各市(地)级人民政府和省属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并对各市(地)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市(地)级检查要全覆盖所辖各县级人民政府和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并对辖区内各县(市、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县级检查全覆盖本辖区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定期分析研究大检查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加强指导,并将有关情况每月上报地方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要对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隐患排查清单、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建立档案,进行对照检查、现场抽查,如果发生事故,要将其作为依法查处的重要依据。驻地中央管理的企事业单位由属地人民政府(市〈地〉级)进行全覆盖检查。
(二)严格执法落实整改。对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问题,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并跟踪落实整改。对拒不整改隐患或查出重大隐患、问题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组织纪律要求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每次检查,都要认真填写检查情况表,详细记录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的名称、检查人员、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以及被检查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对被检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价,并由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检查结果报告由检查人员签字后,送当地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存档备查。对因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不仅要严肃追究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同时要倒查检查人员的责任。
(三)依法从严查处事故。对今年以来发生的特别重大事故,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要加快调查进度,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严肃处理。对今年以来发生的重大事故和社会影响大的典型事故,国务院安委会都要实行挂牌督办、一督到底,督促有关地方政府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调查,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的事故,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所有挂牌督办的事故处理意见,事先必须按程序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审查。通过严肃事故查处,依法追究和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
(四)着眼建立长效机制。把隐患排查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建立隐患排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建立细化到每个岗位的日常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定期向地方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报备隐患排查情况、整改结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及时总结大检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炼、丰富,上升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制度,每季度对各地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排名并向社会公布。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巡视制度,定期对各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巡视。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制度,推动大检查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一)工作例会制度。国务院安委会每月听取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的汇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大检查工作办公室每周召开例会,适时分区域召开情况汇报会、工作片会,汇总分析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大检查进展情况,研究下一步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地方各级安委会(大检查工作办公室)每月分析研究解决大检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二)信息交流制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大检查信息工作,编发大检查简报专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每周编发3期以上《全国安全生产简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刊”,及时反映大检查进展情况,加强学习交流。各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工作动态,每周五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大检查的主要做法、成效和发现的突出问题及1—2个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三)调度统计制度。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明确大检查统计内容和指标,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实行周调度、月统计,通报大检查进展情况。
(四)总结报告制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每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小结,形成月度总结材料并逐级上报。重点报告大检查工作进展、好经验和好做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各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于每月25日前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本月大检查进展情况及问题分析的月度总结材料,并于10月15日前报送大检查总结报告。
安全工作检查方案篇二
根据县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发20xx[8]号),以及县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种会议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传达文件会议精神,并认真贯彻落实。为使我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1.一是召开专门会议,要求各科室必须各司其职,严格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检查找安全隐患,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认真整改。三是对安全生产工作要坚决克服松懈和麻痹心理,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有针对性地加强经常性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各项工作正常稳定。
2.办公室要加强对全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面上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同进做好主汛期间的应急值守和行政排班工作;同时负责对办公楼、宿舍区、食堂、车库等部位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加强对车辆安全行驶的监管。
3.气象台要做好业务装备的安全检查,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对气象自动站等观测仪器设备的维护、检修,及时发现问题,确保数据传输正常。
4.政策法规科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危化场所的防雷装置安全检查,认真做好社会部门施放气球的安全检查。
各科室自7月开始立即开展一次全面、细致、深入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做到层层发动、层层部署、层层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要梳理薄弱环节,查找存在问题,堵塞漏洞,排除隐患,做到事故隐患早发现、早整治、早消除。重点做好以下10个方面的安全检查。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健全、完善和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是否做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
2.各类车辆安全状况,车辆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坚决杜绝超载、超限,严禁违章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违章用车等情况。要严密关注车况,杜绝病车上路。
3.持证上岗情况,持证人员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落实情况,以及操作技能的培训掌握情况。
4.人影作业等气象特种作业规范执行情况。
5.用火、用气、用电安全措施,防火设施配置和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包括库房、资料室、食堂等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包括集体宿舍)的灭火准备工作,配足灭火器材、设备设施,夜间和节日期间的值班守护工作情况。
6.危化场所的防雷电装置安装情况。
7.气球施放管理等与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职责执行情况。
9.发电机等特种设备的年检、保养情况。
10.重大灾害性天气、突发性天气的气象服务保障、应急职守等工作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业务运行的网络保障安全情况。
气象台要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分析,做好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服务工作。要综合运用各种预报技术方法,及时准确地做好灾害性天气发生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区域及其引发的次生灾害的精细化预报和预警信号发布工作,并根据实况变化及时滚动更新和订正预报结论。气象台要及时准确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争取预警发布时间的提前量。要做好部门内、部门间联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电话、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网络以及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及时滚动向社会公众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和灾害防御措施,进一步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和覆盖面。要加强面向地方政府应急责任人、基层应急负责人和气象信息员的预警信息发布,提醒有关部门和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好信息发布后的跟踪和督促。
主汛期间,相关业务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请假报告制度,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反应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畅通。一旦有灾害性天气造成重大人身伤害等突发事件,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处置,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违反有关信息报告规定和要求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1.局领导班子要亲自带队深入基层和一线开展督促检查,对排查掌握的事故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跟踪到底、整改到位。
2.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为20xx年7月—10月,其中7月至到9月为自查自纠阶段,10月初至中旬为督查整改阶段,下旬为总结阶段,在大检查工作结束后,各科室要及时将进展情况、总结报告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要及时将大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向县安委办和市气象局上报。局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督查。
安全工作检查方案篇三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新理念,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依据,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管力度,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控制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通过检查,全面落实施工安全防范措施,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推进安全管理的程序化和现场安全防护的标准化,最大程度消除安全隐患和违章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安全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彻底排查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1)矿山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复查落实情况;
(2)露天矿山高陡边坡治理情况;
(3)地采矿山地压活动监控情况;
(4)地采矿山水患治理监控情况;
(5)地质勘查情况。
各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情况。
对已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认真进行事故查处,切实按规定按时结案;严格事故责任追究,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落实整改措施,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一)、检查与自查相结合。各部门先行自查,然后由领导小组对其检查。
(二)、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对达不到安全要求,隐患和问题严重的坚决关停。
(三)、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对检查出来的重大安全质量隐患问题,拒不整改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者和负责人的责任并进行处罚。
从9月1日开始到9月30日结束,各部门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并加强督查。
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质量大检查的重要性,结合我处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针对各部门实际情况,明确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登记建档,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和重大事故的发生。
成立安全大检查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和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要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广泛宣传,群防群治。
安全工作检查方案篇四
在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全面排查各村(社区)、各单位、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大局稳定。
(一)单位自查。由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整改。
(二)部门督查。镇各相关部门采取条块结合、自查和抽查相结合、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认真排查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和学校、医院、厂矿企业等,排查易发生事故的每一个环节,发现隐患及时督促其整改。
(一)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派出所及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依法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要依法严惩超载、无照驾驶、疲劳驾驶、非法运营、农用车非法载客上路等违法行为,要加强对事故多发危险路段、时段的巡查和监控,坚决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镇道路交通安全劝导服务站、派出所要在重点交通路段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劝导服务1次以上,引导群众安全出行,提高广大群众交通安全知识。
(二)烟花爆竹检查。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经销、燃放等环节的安全检查。主要查安全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检查各类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和持证上岗情况,督促企业检查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要加强市场监督检查,严防零售点连片经营、超量储存和违法违规经营,严防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各村(社区)要在辖区范围内全面开展一次烟花爆竹隐患大排查,发现隐患及线索及时向镇安委办汇报。
(三)非煤矿山企业检查。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牵头,派出所等部门配合对已开工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检查,同时日常加大对非煤矿山企业的巡查力度,检查企业每次放炮的用药量、是否按台阶式开采、是否因追求产量加班加点超负荷生产。一发现安全隐患坚决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停产。凡属证照不齐或者证照过期的企业,一律停产。对于非法开采的行为一律予以严厉打击。
(四)危险化学品领域。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牵头,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对全镇成品油、农药、油漆、化工材料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未经有关许可审批,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坚决依法取缔。
(五)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强化建筑施工、农村自建房特别是露天施工工地的安全监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责令其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专人督促整改到位。要特别加强对民工宿舍的用气、用电安全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防止发生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六)食品和药品安全检查。市场监督管理所、卫生院、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突出抓好分散在广大农村的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农村自办流水席、小餐馆和学校食堂、机关企业食堂等公共卫生安全整治,有效遏制农村市场的假冒伪劣食品。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市场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霉变过期食品药品的行为,预防食物中毒,进一步整治和规范食品药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加强食品药品卫生许可和监督。
(七)学校周边安全环境整治。重点整治校门口游贩摆摊设点、交通拥挤混乱现象;三无(无牌无证无照)车辆校外运载学生现象;严禁校门口车辆乱停乱放,坚决打击黑校车、黑出租车的揽客营运行为,规范学校周边交通秩序。
(八)农机安全生产整治。农机站要积极开展农用车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驾驶无牌无证或达报废年限农用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农用车、逾期未检审等行为,消除道路农用车安全隐患。
(九)集贸市场周边安全整治。以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分级把关为原则,对辖区内三大集贸市场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整治。?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安委办联合执法,一是要严把集贸市场准入关,督促市场开办者履行主管职责,规范市场摆卖秩序,抓好食品质量、整治场内脏乱差现象;二是对不符合建筑、消防安全要求停产停业的集贸市场依法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对停产停业市场内已领取营业执照的经营户,引导其迁址或责令关闭停业,属迁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场地变更手续,关闭停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销营业执照;三是对通过整治达到建筑、消防等安全要求的,及时予以受理,符合条件的及时补办《市场登记证》;四是对违反规定,在集贸市场内加建、改建的行为,将移交城管执法部门进行处理;五是督促存在火灾隐患的集贸市场在规定的整治期限内开展整改工作,按照全镇整治工作部署和统一标准联合有关部门对整治范围内的集贸市场进行验收评定,对验收评定为不合格的单位依法责令停止使用。
(十)消防安全检查。派出所、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供电所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开展好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特别是学校的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包括:疏散通道、消防设施是否畅通、完好,防火应急预案是否完备;电气设备、配电房、电源线路的使用维护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火灾自动报警、消防栓等设施设备是否配备齐全、性能是否完好。各村(社区)要开展好农村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帮助农户查找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农户及时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和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
(二)彻底排查,治理到位。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要组织相关单位人员深入各村(社区)、各单位、各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彻底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做到不留死角死面,并督导企业制定有效措施彻底排除安全隐患,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各村(社区)、各部门要针对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有效整改措施。整改各类隐患,改善安全生产状况,各村(社区)及镇各相关单位于20xx年9月30日前将《xx镇安全生产、消防隐患排查登记表》和20xx年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上交至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安全工作检查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障职工的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安全会议精神,结合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上级对机关安全工作的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宗旨观念,坚持“教育先行、预防为主、多方配合、责任到人”的原则,抓好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措施的落实,努力创建安全机关,确保我园安全稳定与发展,有力推动**发展进程。
(一)、教育先行预防为主。
1、对全机关职工开展教育。机关安全教育包括以下内容: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用电用气安全教育;网络安全教育;劳动及日常生活安全教育;其他方面的安全教育。
2、机关在安全生产月、消防日、消防安全月、禁毒日等安全教育重要时段,充分利用简报、宣传栏等各种宣传陆地,配合安保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盗、防抢、防骗、防火等安全教育,增强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强化管理,健全制度,狠抓落实。
1、机关安全工作责任制度。机关内部应层层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切实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
2、机关安全工作常规管理制度。机关应对责任范围内安全防范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加强管理,预防和消除办公环境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
3、机关安全巡查、检查制度。对重点部位的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其他部位的检查每月一次,大型活动前进行全面检查。安全检查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及时改正的及时改正,一时难以改正的,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并落实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4、机关安全工作会议制度。机关要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有明确的安全工作目标、重点和措施,做到有布置、有保障、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机关每季度要至少研究一次安全工作,确定阶段安全工作重点,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
5、机关安全隐患整改制度。对巡查、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尽快整改消除隐患,对不能尽快整改的安全隐患,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并及时向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情况。逾期未整改合格的要追究相关领导、部门、人员的责任。在安全隐患未消除之前,隐患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确保不出事故。对不能保证安全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对本部门无力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协调解决。
6、机关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制度。将安全工作纳入年终考核、评比内容,对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表彰。对未依法履行安全职责或违反部门安全制度,造成责任事故的,依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1、成立机关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组织对机关安全工作进行部署、督导、检查、评估、奖惩、机关重大安全事故协调指导处理等管理工作。
2、机关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保障正常工作秩序,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并及时稳妥处理安全事故。
3、各部门要完善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统一的“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同时要将机关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每名职工、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当中,真正构建起机关安全工作立体管理网络,使各种安全隐患无藏身之处。
安全工作检查方案篇六
为深刻吸取泰州靖江市德桥仓储有限公司“4·22”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安委〔20xx〕4号)、《省政府关于立即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苏政传发〔20xx〕99号)、《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扬安字〔20xx〕7号)、《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宝安发〔20xx〕5号)、《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扬建城〔20xx〕29号)要求以及4月23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4月25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现场会精神,决定立即在全县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以“零泄漏、零火灾、零爆炸、零死亡、零事故”为目标,组织开展全面深入、认真细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深化燃气行业隐患排查整治,严查事故隐患,堵塞监管漏洞。对重大隐患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对非法经营的企业,坚决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切实做到检查不走过场、整改不留后患、制度健全到位、工作注重实效,有效防范燃气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燃气安全环境。
(一)检查范围
(二)检查内容
1、行业管理方面。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区)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情况、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展以及对燃气行业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
2、燃气企业方面。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措施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安全投入、隐患治理、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危险作业、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安全管控情况;隐患自查自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预案完善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等。
(三)检查重点
1、燃气场站隐患排查:场站(含瓶装供应站、气化站、加气站等)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夏季“四防”(防雷、防火防爆、防汛、防高温)措施以及应急物资储备落实是否到位;场站四周建构筑物与站内设施安全间距是否满足技术规范要求;场站消防供水系统、喷淋系统是否运行正常;周界安全警示是否醒目,视频监控系统和周界报警系统是否设置,安防系统是否24小时可靠有效运行;站内设备设施有无跑冒滴漏现象,电气线路是否防爆,压力容器、安全阀、压力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防雷防静电设施、消防器材是否处在检定有效期内;站内是否存在违规搭建、擅自改造等情况,有无违规充装气瓶现象;门禁管理是否严格,进入生产区机动车是否佩戴阻火器,有无人员携带打火机等火源、未关闭手机进入生产区或汽车加气时不掀开后盖、车上人员不下车等危害行为;站内及站外周边每日是否定期巡查,卸气监护是否到位,夜间值守制度是否认真执行;重大危险源是否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评价。
2、燃气管网隐患排查:燃气输配管道台帐是否健全,是否针对运行15年以上老旧管道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管道制定了更新改造计划和监控运行方案;是否对燃气输配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等问题进行梳理建档并制定治理方案;地面警示标志是否全部规范设置,过河、穿越铁路公路、人员密集等重要部位燃气管线安全警示是否醒目,防撞、防攀爬措施是否到位;管线设施运行监控系统是否正常,管道及相关设施的.巡线巡检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重要场所、重要地段和存在安全隐患的管道巡查巡检频次有无增强,维修接报、人员值班和应急准备夜间是否正常。
3、违法违规整治:大力整治无证经营、流动经营和向无证单位转供液化气的行为;严厉打击破坏燃气管道行为;坚决遏制违规充装气瓶、在不安全场所存储气瓶、气瓶相互倒燃气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企业对存在燃气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行为。
(一)企业自查。各企业要立即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
(二)行业督查。县燃气办开展专项检查和督导,组织互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通报县安委会和县政府。
(三)县级巡查。从现在开始,县住建局将对各镇(区)开展城镇燃气安全大检查进行有重点、不间断的随机巡查。巡查组由县住建局局分管负责人带队,燃气办和相关科室派员参加。巡查采取听取各镇(区)落实本次大检查工作情况汇报,重点抽查本次大检查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镇村建办、开发区规划建设局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要深刻吸取泰州靖江德桥仓储有限公司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做到“一企出事故、万企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各地受警示”,扎实做好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防范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隐患整治。各镇村建办、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各燃气企业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真正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真正排查整治燃气事故隐患。要列出问题和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加强跟踪督办,形成闭环管理。县住建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对非法经营企业,一律依法坚决取缔;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停业整顿;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到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一律依法实施关闭。
(三)强化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镇村建办、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各燃气企业要把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与专项整治和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督促和推动企业建立隐患自查整改机制,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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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检查方案篇七
全面摸清辖区各商贸流通企业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深入排查治理,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实到操作层面,增强全系统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商场超市、交易市场、物流园区、宾馆饭店、洗染企业工作间等场所。重点检查涉危企业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特别是流通、仓储环节,人口密集场所危爆品监管环节等。突出检查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事故多发重点地区,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
(一)检查辖区各商贸流通企业贯彻落实中、省、市、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要求及中、省、市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的情况;安全生产“三级(县、镇、村)三覆盖”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五大行动”开展情况;开展“打非治违”,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检查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以及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工作落实情况。是否做到监管工作全覆盖,“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和专项整治活动是否取得实效。
(二)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落实情况。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作为最重要的职责;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是否齐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经营、建设,在安全管理、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基础工作上是否安排落实到位;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是否“五到位”;新、改、扩建项目安全及职业健康“三同时”是否执行。
(三)检查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强化汛期安全生产应急供应、物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情况。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系统)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局长带头抓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全生产领导牵头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各业务股室分管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检查,各股室具体组织开展自身业务职责领域内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各股室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及业务分管领导,并全程跟踪督办整改情况。各商贸流通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局安监股牵头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推动、督查通报,并负责联系国家粮食储备库。
市场管理股负责商场、超市、供销农资企业、社会宾馆、农贸市场、洗染企业等领域;
财务股负责汛期物资保障、应急管理等领域;
外经外贸股负责外资、外派劳务企业等领域;
电商物流股负责电商企业等领域。
物流园区负责联系园区内在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明确检查方式。采取“企业全面自查、部门专项督查”的方式进行。各股室要采用明查暗访、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方法,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必须立即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责令企业停业整顿。
(一)自查自纠阶段:区商务局抓好安全检查的组织发动,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督促检查阶段,各股室组成督查小组,不定时对重点企业开展抽查,督导,并迎接市商务局复查。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局成立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主要领导是大排查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带队检查,各业务部门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各股室要指导和监督本业务环节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检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处理;对因自查、检查敷衍塞责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从严追究责任。
(二)全面排查,强化整治。各股室、物流园区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严格落实检查督查工作流程,认真履行检查程序,完善检查记录和文书手续。要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和“严细实“的工作作风,从操作层面倒查倒逼,强化整治。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求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定专人盯防,并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对容易引起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隐患,要严格实行挂牌督办整治。
(三)广泛宣传,畅通信息。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广泛关注,营造浓厚氛围。要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努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要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信息报送。
安全工作检查方案篇八
通过开展信息系统安全检查,掌握全局信息安全总体态势,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局及下属事业单位进一步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完善信息安全保障技术措施、提高信息安全防护能力。
对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信息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自行运行维护管理以及委托其他机构运行维护管理的办公系统、业务系统、网站系统以及部分终端设备等,检查重点为公共服务业务系统和门户网站。详细内容参见《20xx年度市地震局机关信息系统安全自查情况报告表》。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保密检查工作,按照国家保密管理规定执行。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明确责任、注重实效。
局机关各处(室)信息系统安全检查,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下属事业单位信息安全检查工作由台、中心自行组织开展。
信息系统安全检查以自查为主。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应于7月2日至7月6日完成本年度信息安全自查,应按照《20xx年度市地震局机关信息系统安全自查情况报告表》逐项检查,并核对准确度。局办公室应于7月10日前完成《20xx年度市地震局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工作报告》的撰写和报送市信安办工作。自查结束后,要尽快消除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时刻绷紧信息安全这根弦,全面迎接7月中旬市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小组的抽查。
(一)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应将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检查工作机制,落实检查工作经费,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请局办公室于7月10日前,将自查工作总结(纸质文档和电子光盘)报送市信安办(纸质材料需盖章)。
(三)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可利用自有的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等相关技术力量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四)强化安全检查过程中的安全保密和风险控制,切实加强对检查活动、检查人员以及相关文档和数据的安全保密管理,确保被检查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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