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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人的散文篇一
为人感到骄傲,那个被感到骄傲的人不一定要有伟大的的功绩、不平凡的人生、聪明的头脑、事业有成的……而我却为一个没有伟大的的功绩、不平凡的人生、聪明的头脑、事业有成的……感到骄傲,那个人就是――我的母亲。
我的`妈妈小眼睛,短头发。个子不太高,听母亲说那是因为小时候家里穷所以要干重活,所以妈妈个头不高。一双粗糙的手――为了家庭操劳的。
我的母亲特别唠叨,我知道母亲唠叨是为我好可是我不想母亲那样唠叨的,我自己会照顾好自己的。好几次我没吃早餐去上学都受到妈妈的严厉批评,并做早餐给我吃。有一次,天气不是很冷,只是有一丝的寒意。谁的家长都没来送衣服,母亲却过来给我送衣服,并反复叮嘱,这时我就不耐烦的说:“我们同学的家长都没有送衣服,你却要来,又不是很冷,不会感冒的,就不用穿了吧?”此时母亲就会说:“他们不送是他们的事,一点冷冻得久也会感冒的。”我看着母亲那坚定的脸色无言以对。下课时同学们都议论纷纷的,那时不懂事的我决得挺丢脸的,可是现在不会了。
妈妈不仅在生活上把我捉得严,而且在学习上也把我捉得严。记得有一次放假,我本来想尽情地玩。可母亲却偏偏跟我“唱反调”,老师布置的作业要尽快完成,还买了暑假作业,还要写日记,每天都要检查。如果发现没有完成就禁玩电脑5天,禁看电视天,出去玩都要必须把没完成的做好,做好也禁玩电脑,禁看电脑。不仅如此,还要把每次测验,考试的成绩向她汇报。
以前我对妈妈的态度一直不好,自从那件事后,我就改变了对母亲的态度。
那是一个下午,我准备去踢球。正要走时母亲叮嘱我不要脱开背心,不然会感冒的。我随便应了一下,我根本把母亲的话当作耳边风。踢球时太热了我就脱开了背心。到了晚上睡觉我觉得头晕晕的,母亲好象感到发生了什么事似的,马上起来到我房间,看我踢被子又难受的样子,立刻摸我的头,才发现是发烧。二话不说,马上背起我到医院去。这时已经是零晨3点多了,在路上我在母亲的背上靠着感到很温暖,很温暖。到了医院打了很久的针,我醒来时看见母亲正在我身边,原来她一直守在我身边,我望了望母亲的头上的两鬓,好像又多了“银丝”。
想起这些事我不禁羞愧,世界上多少孤儿没有得到过母爱,而我却如此不珍惜母爱,这时让我想起《世上只有妈妈好这首歌》,我好想对母亲说:”妈妈我错了,我为我因为有您这个好母亲而感到骄傲。”
我家的邻居是一位年迈的老奶奶。她的儿女常年在外的工作,你年回不了几次家。
我的妈妈是个热心肠的人,她知道里了老奶奶的情况后,决定每天下班后都帮老奶奶做家务,同时,妈妈还教育我,应该尊敬老人。那时候我还小,干不了太多的事,只能帮老奶奶扫扫地、擦擦桌子,干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有一天,爸爸妈妈都上班去了,我把作业写完了。正给我的qq宠物喂食,突然,听到个隔壁来一阵咳嗽声,我走进我奶奶的家。原来,老奶奶病了,我急忙去请医生,医生开了药方,我拿起我攒的零花钱,带着药方跑到药店去买药,让老奶奶吃药,让她躺下休息。
老奶奶喝下药,不一会儿就睡了,我拿起老奶奶的脏衣服,洗了起来,我把衣服晾好以后,老奶奶醒了,抱着我说:“孩子,你真懂事。”我听了说:“不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
回到家,我把这件事告诉了爸爸妈妈,他们表扬了我,让我继续努力。
写人的散文篇二
一轮皎洁的月光高挂天际,我站在某个城市角落里观望着这车水马龙的人群,有手挽手的情侣,有手扶手的耄耋之年的老伴,有温文尔雅的母亲拉着玲珑剔透般女儿。眼前的一切都在牵痛着自己的心灵,从离开故乡来到这个繁华的城市,我每天都在着故乡的亲人,我多么希望在这个城市里的某个山顶可以眺望到故乡的那座高山,看看远方亲人们在背朝黄土的耕耘的背影。
我的故乡位于桂西与云贵高原接壤的一个偏僻小村庄里,那地方是那种所有地理老师都没法描绘出来的地方。那里奇峰嶙峋,跌宕起伏。是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冬天里总能来一场鹅毛大雪,加上从西伯利亚袭来瑟瑟寒风,故乡显得无比凄凉。我离开故乡已有十年之久,期间也回去过好几次,但每次回去村里人都还没来得急打完招呼就又得背上行囊走向远方,最后不知道是我成了故乡眼中的黑点,还是故乡成了我眼中的黑点。
在夜里,特别是身处异乡而又有雨的夜里。这样的夜晚是最煎熬的,也是最难入眠的,看着一滴滴小水珠飘落在玻璃窗上,那雨滴如冰刀刺穿我的心脏。我记得小时候每到有雨的夜晚,奶奶,母亲,父亲,姐姐们总得一起围着火炕坐上一个晚上。听着外面哗哗的雨声,有时奶奶也会说说长辈们过去的来打发时间。我们不是喜欢这样的雨夜,围炕坐上一个夜晚只是为了摆脱那单薄的被子带来的痛苦。
春华秋实,从出生就在这条路上走了那么久,在这条路上走得那么艰辛。可庆幸我依然还活着。我已经从乳臭未干的孩子变成了铮铮铁骨的大男孩了,但随着时间一天天的过去,奶奶已经进入耄耋之年了,母亲,父亲已经是花甲中人。他们一双双皲裂的手,他们满面纵横交错的皱纹就是经过时间洗礼的最好见证。多少次?我都想把我满眼看到的用心,用笔,用一种特殊的文字把他们刻画出来,可每次提前笔就又举步维艰,不愿去回忆他们那渐渐老去的面庞。只能搁浅手中的笔。
我没见过爷爷,爷爷去世时我的姐姐刚满一岁,所以我非常羡慕我的姐姐,听母亲说爷爷去世那天早上还一直抱着姐姐逗着玩呢!春去秋来可这走就是二十个年头了。在家里,我时常得站在他的照片前端详他和蔼可亲的面庞,却又感觉爷爷是那样的陌生,又那样的`熟悉,心里总是五味杂陈。
爷爷你就安心的去吧!我们会照顾好奶奶的。
在霓虹灯的城市,城市固然漂亮,道路固然宽敞,可自己能走哪条呢?原本在故乡就暗暗告诉自己“男儿立志出乡关,学不成名誓不归,埋骨何须红土地,天涯处处有金山。,可当我真正的踏上这个城市,才知道现实与梦想的差距是那样的遥不可及。只身在这个城市里穿行是那样的孤单,是那样的想回到故乡的土地上,可我又怎能轻易的放弃誓言呢。等我做出一番成绩我就得回去故乡,那里才是我的根,才能让我得到片刻的宁静。那里有我祖祖辈辈的亲人,那里才是我的归宿。
故乡!我和蔼可亲的故乡,亲人我爱戴的亲人。你们都要安好。
写人的散文篇三
有位哲人说过:做人的极致是平淡。
做人需要我们穷尽一生的时间来学。在我们成长的路上或是人生任何的时刻,都需要不断地去校正自己的律行,让自已以善美的心姿融入到生活的舞台上,赢得社会、生活、他人的信赖。
从我们来到这个世上的那一刻起,我们就已经用纯净的心灵来感受父母的身传言教,耳染目濡种种关于人的行为。当然父母的教育是最好的榜样,是他们把做人的善良、宽容与对生活的爱,一点点的浸染了我们全部的身心;及至上了学,又得到老师们关于做人更深层次的教育,让我们读懂了做人的道理,处事的哲学。这一阶段对我们整个的人生都大有裨益,因为知识让我们有了做人的资本、和识别行为的能力,也让我们懂得了什么是人生。
人生的目标与做人相互结合在一起才有了美好的希望。当我们参加了工作,真正走上了社会,耳闻目睹了人的全部生活本真。处人与立世其实并不简单,仅仅以自己一颗善良的心去温暖它人,其实也不尽然。因为美与丑共存,假与真并在,这时的做人真的很无奈,人的自私的一面,齐齐都会展露在你的面前。太多的时候不得不让我们为了生存左右逢迎而变得世故精练、圆滑,其实这才是做人生存中为了适应生活、社会的无奈之举。
有时候,做人也让我们颇费思量,诚如哲人所言,做人的极致是平淡,但真正能做到这一点的又有几人,因着人的欲望、道德、修养、自身素质的不同,人也不尽相同,是为:人以群聚,物以类分,就很能代表这一点。
写人的散文篇四
下午,老公检查儿子的英语作业时,发现由于过于粗心的缘故其中出现了许多不应该出现的错误,便随口批评了他一句,儿子的脖子就生硬地拧着,眼睛瞪得溜圆,嘴里不住地小声嘟囔着,极为不服气的样子。老公见状很生气,多说了他两句,他就毫不含糊地顶撞了起来。惹得老公大发雷霆,好久不曾动手的他终于扬起了巴掌。儿子左躲右闪,奋力抵挡,还大声地控诉着什么(我知道那是一种心灵的呼喊,也是一种宣泄,多半是让婆婆听的)。
我也很气恼,但怕爱孙心切的婆婆听见,便放下手中的衣服,赶紧走进书房,示意老公小点声,并为他们关上了房门。在我正寻思着怎么哄骗婆婆出门避开这一幕时,却为时已晚,果不其然地,婆婆闻风小跑了过来,不由分说地对着老公开始了数落。
正巧邻居来家借气筒,我故意高声应答着去开门,或许是为了怕给各自也给家庭造成不良的影响吧,家里的狂风暴雨一下子平息了。
我长出了一口气,天上的乌云慢慢散去了。
好在这样的天气,这么的不和谐之音并不常在,且转瞬即逝,没有人会去牢记这一切的阴郁的,否则,我们早被烟雾吞噬了。
写人的散文篇五
月若有情月长吟。
“你选文科还是理科?”
“我选文科啊”。
“为什么呢?”
“感觉吧,我比较喜欢文字。”
“其实,选择什么都没有退路,换句话说,作出任何选择都要冒失误的险,人生的失误是不可避免的,即使这次不失误,下次也说不准。”班主任做出了最后的分离。
与许多的同学交流后,走到楚迎迎面前,问她选什么科,她说“文科。”
“好耶,我们又可以在一个班了,一定会在一起的。”
“还有我,小纤……”
“好滴,好啊……”。
纵然没有完美的相逢或离别,没有完美的成功,但那些真实经历的存在是回忆,它用情感的力量,填满了成长中的那些缺憾,永远在心底。
我们都没有在一个班,一层楼。
“哼,我们竟然不在一个班,我定要在没有你的世界活的精彩自在。”这信好沉,心更沉。
冷战,一直在沉默,一直在沉默。
一张张陌生的脸,有趣的自我介绍,还是有讨厌的物化生,但是却可以在物化生课堂上说着“我是文科生,这个我实在难以接受。”
“有吗?你肯定记错了,绝对没有……”
听说楚迎迎要表演跳舞,只是排在了后面,一个个结束,她终于出来了,我真的好激动。舞后对她说:“你真棒,好看极了,像个天女下凡。”
友谊有个时候需要主动,尤其是冷战之时。
我们又开始形影不离,还有长大以后住在一起。
明白了,以前很难交到一个真心朋友,现在,真心的交每一个朋友,因为这个世界什么都在变。这个年龄,友谊就是全部。
写人的散文篇六
我躺在病床上,听着护工客气却缺少温情的声音,倍感悲凉,想起一句话:一个人不管多大,失去了父母,就成了孤儿。
正如我眼下。
于是心里的痛令伤口的痛更加剧烈,转向白色的墙壁,默默落下泪来,并没有回应护工的话。她在问,中午吃什么。
完全没有胃口。
护工诺诺的,不知再说什么——这样的雇佣关系,本就无太多话可说。
气氛略显尴尬时,忽然听到有人喊我的名字。
回过头来,看到梅姨。
我意外——这些年,和梅姨的关联是因为爸爸。六年前,我去读大学的时候,她开始和爸爸一起生活。
比爸爸小了近十岁的妇人,和城市里所有中年妇人没有任何两样,除了好像不似同年龄的人爱穿鲜艳的衣裙。印象中,梅姨总是穿得极素净。
我对梅姨的印象很浅,一方面,虽然没有反对她和爸爸的婚姻,但心里多少有一点儿本能的排斥;另一方面,她来我家时,我刚好离开家,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并不多。并且因为她的缘故,所有的假期,我都是离校最晚、回校最早的那一个。也说不上讨厌她,只是没有丝毫亲近的愿望。
但是我爱爸爸,不会让他为难,所以,在一起时的礼貌还是有的.,那些短暂的相处时间,我对她都客客气气的。
觉得客气已经足够了。
而梅姨好像也不是个多事的人,对我的客气,回应的是同样的客气,并不做那些嘘寒问暖的样子,也不刻意拉近彼此的关系。
这样反倒好一些。
毕业前夕,我找好了工作,本想租房子搬出去住,没想到,爸爸已经替我买好了一套房子,并对我说,现在住的房子,他想以后留给梅姨。
我在愣怔之后选择了默认。爸爸并不算富有,那套房子,想来也花去了他毕生积蓄。况且,我从来对爸爸的财富没有觊觎之心,他愿意,就随他吧。也不能指责梅姨什么,虽然对房子的事,心里还是有一点芥蒂。
然后我便搬了出去。隔一段日子也会买点东西回家,只是看望爸爸。
和梅姨之间依旧客客气气,她收下我买的东西,我吃她做的饭菜,偶尔也会打包一些带回去,比如葱油饼、小馄饨或者小瓜鸡蛋馅儿的包子。
梅姨厨艺不错,她嫁给爸爸后,爸爸倒是胖了一些,也开朗了许多。
以为日子也就会这样过下去,梅姨陪着爸爸过完后半生,而我,会恋爱结婚,有我的生活。却没想到爸爸会出事,在一个午夜,被突发的脑出血夺走了生命。
从那天起,我成了孤儿。
写人的散文篇七
“什么是经济学呢?”他站在讲台上,戴眼镜,灰西装,声音平静,典型的中年学者。
台下坐的是大学一年级的学生,而我,是置身在这二百人大教室里偷偷旁听的一个。
从一开学我就昂奋起来,因为在课表上看见要开一门《社会科学概论》的课程,包括四位教授来设“政治”“法律”“经济”“人类学”四个讲座。想起可以重新做学生,去听一门门对我而言崭新的知识,那份喜悦真是掩不住藏不严,一个人坐在研究室里都忍不住要轻轻的笑起来。
“经济学就是把‘有限资源’做‘最适当的安排’,以得到‘最好的效果’。”
台下的学生沙沙的抄着笔记。
“经济学为什么发生呢?因为资源‘稀少’,不单物质‘稀少’,时间也‘稀少’,——而‘稀少’又是为什么?因为,相对于‘欲望’,一切就显得‘稀少’了……”
原来是想在四门课里跳过经济学不听的,因为觉得讨论物质的东西大概无甚可观,没想到一走进教室来竟听到这一番解释。
“你以为什么是经济学呢?一个学生要考试,时间不够了,书该怎么念,这就叫经济学啊!”
“朝如青丝暮成雪”,乍起乍落的一朝一暮间又何尝真有少年与壮年之分?“急把盏,夜阑灯灭”,匆匆如赴一场喧哗夜宴的人生,又岂有早到晚到早走晚走的分别?然而他们不悲伤,他们在低头记笔记。
听经济学听到哭起来,这话如果是别人讲给我听,我大概会大笑,笑人家的滥情,可是……“所以,”经济学教授又说话了,“有位文学家卡莱亚这样形容:经济学是门‘忧郁的科学’……”
我疑惑起来,这教授到底是因有心而前来说法的长者,还是以无心来渡脱的异人?
至于满堂的学生正襟危坐是因岁月尚早,早如揭衣初涉水的浅溪,所以才凝然无动吗?
写人的散文篇八
牧羊人萨瓦给地主老爷看管羊群,突然羊群逐渐减少,我们的小伙子又痛苦又悲伤,他向大家哭诉,并且到处传扬,说是出现了一只可怕的恶狼,它到羊群中把羊抓走,然后凶暴地把它们撕个稀烂。
“这种事并不稀奇,”人们附和说,“怎么能指望狼发慈悲。”
于是他们都来注意狼的行踪。然而,不知为什么在萨瓦家的炉灶上,一忽儿是羊腰粥,一忽儿是羊肉汤?(他原来是厨师的下手,因为出了毛病,被打发到乡村来牧羊,因此他的菜晓得跟我们的菜差不多好。)。
人们在寻找狼,大家都在咒骂狼,他们搜遍整个林子,——却不见狼的行踪。
朋友们!你们真是白费劲。推说狼不过是借口,真正吃掉羊的,是萨瓦。
写人的散文篇九
清澈的水能至底,浑浊的水只能看到浮层。雾里看花,水中望月,慧眼锐利也不能透彻所有。在自己的一方水土,遐想虚幻的思绪,体味一抹微醉的味道、感受如梦的情怀!斑斓五彩的花絮。这个世界,似是而非,雾里红尘,充满着梦想的希冀。
用心走过,领略雾里的柔情!男人的天性就是简单而又复杂的读物。让你读来,得于失的春风拂过,乐于成的大度情怀。男人,在女人的面前,似乎是永远也讨论不完的话题。
面子,男人会很绅士。男人爱面子,男人时时刻刻都在捍卫面子,省在肚里,贴在身上,这样的男人居多,只要能做到体面一切不在话下。为了“面子”,男人很累,男人不愿意在别人面前显出自己的弱小。维护男人的体面,有明慧的'女人很关键,男人天生就需要女人的搭配才会完整。才能把两个人的小世界经营的和谐。
其实每个女人的情感经历,都曾经有过对这样或那样的男人的爱慕之心。这些已修成正果的男人,显然适合那些喜欢向往爱情故事女人的口味。无论如何爱,最后是否能结为连理,女人们还是心甘情愿地去冒险。
在生活中,在强烈的社会竞争中,不少男人身心有创痛,心灵有委屈,隐藏压抑成了习惯。并且,平凡地向世人展现出卓越的强悍。内表强硬的男人,牛气冲天,不可一世。有一种男人,是乎是弱不禁风,外表谦逊,彬彬有礼。其实,普遍的男人都喜欢自己被对方爱的深刻,像长不大的孩子。
男人要让女人有安全感。宽容、大度、包容身边的人;会在你感觉困惑时化解疑难。淡定的男人,从容面对,漂泊如云。心境的豁达来自于品质的笃实。张弛有度,坚韧不拔。宽容一切,善待自己,善待他人。用豁达和宽容,认同别人的快乐。
男人的爱情简单又复杂,一些男人爱玩窃喜,一些女人也喜欢这种男人。这类男人言谈举止,满口暧昧,无处不是心机。喜欢玩弄窃喜的男人,最终会玩出不可收拾来。有的男人天生迷女人像,这类男人帅气,这些优越轻而易举地能讨女人喜欢。其实,有魅力的男人,从容沉稳。在爱情中,少了曲折,多了容易。少了迷惑,多了和谐。
真正的男人世界是和谐、善良的。男人的世界是真切的。男人对女人的感激是无限的,给女人似为花,捧着娇艳。男人有自己的一方田地,婉约豪迈,含蓄沉稳,依着自然的定律一笔一划的临摹。
写人的散文篇十
我大抵做不来诗人的想象力,幼时颂诗,一遍遍颂李白《北风行》里“燕山雪花大如席,片片吹落轩辕台。”感觉李白是虚拟着燕山的雪花,在对文字的尊重和虔诚里,我又矛盾地认定了李白说的是事实。幼年偏执,庸问寒暑。脑髓有了记忆时,一次下雪,祖母说:“老天下面了,这下子娃子们有馍馍吃了。”我相信祖母的话,在院子里,用小手掌接着簌簌而落的雪,雪花一片片在手掌里融化,手指冻红了,还是没有抓到雪花。等到头上、背上满是雪花,脖子里有丝丝的凉意,当丝丝的凉意有了僵硬的疼痛时,我依旧傻傻地呆立在院子中。母亲生气地说:“这娃子真楞!”
那时我已有6岁了,觉得雪花挺奇怪,为何不堆积在我伸出的手掌上呢?后来试了几次,头发和眉一毛一均白了,手掌依然空空,手指间慢慢滑落丝丝的僵硬的雪水。当屋脊和苦楝树被雪花裹一住,我的手掌除了有被冻的臃肿,没有存留一片雪花。祖父穿着木屐,戴着斗笠,像个雪人,从集市回来,见我傻愣愣地立在雪地里,从土墙上拿下牛鞭,蓦地朝我一抽一来,冷不丁被鞭子劈头打了一下,一个趔趄摔倒在雪地里,回头愤怒一瞥,祖父手头的鞭子上还有几片没有落完的雪花。
雪花那么洁白,一旦落在大地上,它就掩盖了很多东西,美的丑的善的恶的,雪花会让美的更美让丑也变得美么?被鞭子一抽一倒在雪地里,一抽一搐着,手里抓住雪,雪里有枯黄的麦草,把麦草放在鼻子边闻闻,一股腐烂的气息,让人还能嗅出麦子的体一香来,我贪婪地把雪放在嘴边,似乎想品尝出雪的芳一香。雪越下越大,祖父怒斥着:“去牛棚给牛上水!”拿着破葫芦,一瘸一拐地走到池塘边,我又开始犯傻了,四周都白茫茫一片,唯独池塘清清的,如同我伸出的小手掌,没有留下一片雪花。池塘边的芦苇一身素装,密密匝匝的芦苇此刻像被雪花黏于一起,清清的水里是它们美丽的影子。被祖父的鞭子一抽一打,我没有迁怒于雪花,我感觉雪花把大地装扮的很美,当几只麻雀从芦苇丛里惊飞而出,一团一团一雪花从芦苇上脱落,清清的水面泛出冷冷的涟漪,煞是好看。突然,一阵北风呼啸而过,三株枯芦苇因为身一子裹了过多的雪而折断,噗哧噗哧地摔倒进池塘里。我数过,是三株,我没有心思再数下去,把破葫芦装满水,拐进牛棚里。
一头黄牛,瘦骨嶙峋,它僵卧在稻草上,鼻孔里穿有一个铜环,铜环被一条麻绳死死地曳着,牛的眼满是眼垢,眼中的房水似乎已经干枯了。木桩上,长长的绳索胡乱地纠缠。黄牛懒懒地饮了几口水,又眯缝起眼睛反刍着,白白的唾液一滴滴滴在绳索上。我清楚,黄牛也会和我一样对牛棚外的雪有臆想的,它会思索着,这些雪落下来,落在贫穷的大地上,肯定会让穷人徒生无穷的想象力。
夜晚降临时,祖母于煤油灯下吱呀吱呀地摇着纺车,母亲和哥哥则艰难推动着石磨盘,磨着玉米,粗糙、笨重的'磨盘缓缓地转动,煤油灯哧哧地响着,红色火苗的顶部跳出呛人的烟,把堂上一毛一主席的画像都熏黑了。老鼠于屋梁上串下跳,雪花在暗夜里东一片西一瓣地飘着。我睡在床上,感觉脊背有丝丝的痒,针扎般的疼,遂坐起来,翻开脏兮兮的内一衣,寻找着虱子。祖母摇着的纺车是舞动的雪花,我一边掐死虱子,一边出神地望着纺车,呆呆地想象着。祖母蹒跚着走过来,叫我睡下,唠叨着说不要着凉了,身一子没有了热气,就会死的。我永远相信祖母的话,我身一子是有热气,手掌有热气,融化了雪,池塘也有热气,融化了雪,那些芦苇大抵偷一听了祖母的话,认准老天真的下了白面,它们身一子没有热气,竟在我去池塘舀水的时候,死了三株。
写人的散文篇十一
“移舟水溅差差绿,倚欗风摇柄柄香。多谢浣溪人未折,雨中留得盖鸳鸯。”我轻轻地吟诵着这诗句,生怕惊散了空气中弥漫着的“柄柄香”。吟着吟着,我仿佛在这纸上看到了一位“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的佳人,正娇弱地站在荷塘边。我甚至想也许诗人脑海中的浣溪人大概就是位“黛玉式”的佳人吧。
然而,我知道黛玉是无可比拟的。
她的美很悲。虽然她没有“回头一笑百媚水,六宫粉黛无颜色”的绝美;也没有崔莺莺那能让张生神魂颠倒的绝美;也许,她也没有“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含蓄美和“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自然美。她的美从来不是独立而存在的,而是结合着绛珠仙草的眼泪,和她深刻的自尊所形成的“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的悲美。
她的美很殊。她如万红中的一点绿,脂粉堆中的壁玉。她孤傲冷艳被高贵的自尊包围着。在“周瑞家的送宫花”一节中黛玉的表现,正是在冷傲中表现了她的“林间新绿一重重,小蕾深藏数点红。”
我想,在一幅抹着淡墨和甩着朱砂色的朦胧的山水画中,我希望有她;在一潭倒映着柳条的婀娜身影的湖水中,我希望有她;在一湾开满红硕莲花的荷塘边,我希望有她。
因为她是水做的女子,她的美永远是与自然结合在一起。她有水做的面庞,生来就是为了让人心如止水;她有水做的尊严与高贵,生来就是为了孤傲标世;她有水做的才情,生来就是为了在世俗中脱颖而出;她有水做的爱情。那情如莲花,去年才落,今年又红硕。那情如涟漪,风吹草动即留下圈圈伤痕。
她如一道光;她如一道伤。
写人的散文篇十二
烟花虽然美丽,但那只是瞬间,鲜花再美也有凋零的时候,阳光再灿烂也有暗淡的一刻,女人再美也有容颜老去的一时,朋友再亲密也有分离的一天。
——题记。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看着太阳每天从这里升起又落下,落下又升起,黑板上的倒计时一天天的在“减肥”,我知道我们该分手了,在一起呆了1095天,而现在……。我们要分开了,为自己的前途而拼!为自己的未来而你搏!为自己的以后而战!天下无不散的筵席,我们带着彼此的祝福分开了,去闯一片自己的天地!
在我的天地里我自由翱翔,我在属于我一个人的天地间翱翔,不用在意别人的想法,不会在乎别人的感受,因为这里只有我一个人,哦,错了,是一只鸟,一个去练习飞行,一个去寻找山间野果吃,夜晚我一个蹲在树杈上,欣赏着静谧而诡异的夜景。
我喜欢孤独又害怕孤独,很矛盾吧!刚开始只有自己一个很不习惯,感觉很孤寂,后来习惯了孤寂之感,像咖啡,苦中又有些香浓,那种孤寂之感虽然孤独,但是中间还夹杂着几分悠哉。
写人的散文篇十三
“再见,同学们!再见,我的老师!再见,我温馨的母校!我还会回来的,我还会回来看你的,我会一直想着你们的。”这会是每一个即将离开母校的学生们的肺腑之言。我惊叹,人生为何要经历悲欢离合?为何天下会没有不散的宴席?时光使我告别了充满童趣的小学生活。许多好朋友也将离我而去,我难免会有点失落,相信他们也不例外。但这也是难免,我们只能勇敢地面对眼前的一切,不要太过伤感。在这六年中,我们经历了许多挫折,困难,也一起度过了许多快乐的时光,因此感情很深厚,难舍难分。幸福美好的童年将离我们远去,代替它的是鼎盛的少年时代。虽然并不是无忧无虑,但总比无聊的大人要来的快乐些。毕业并不另人兴奋,却另人悲伤。做不完的作业将要来临,烦恼离我们越来越近,初中的学习将使我们彻夜难眠。这一切的一切,无不让人苦恼。
我那可敬的老师,学生只想在这里对您说声辛苦了。您为了我们把心都操碎了,把眼都熬红了;把身体累垮了,头发都白了。有时,一想到这些,我就不由得会让泪水挂在脸颊旁。默默时,您的我笑容还会浮现在我眼前。这些年来,是您,让我懂得了:阳光是这样哺育大地的;雨露是这样滋润禾苗的!有时您生病代课,不和学生们说,还故意要随着我们去吧!谁不知道,您放纵我们,是因为身体支撑不住了呀!有一天您累倒了,请假在家休息,而在您身体正在恢复这几天内,学生们该是多么的担心您、想念您啊!现如今要分离了,学生专门想让老师操心都没机会了,只要靠自己,我给您保证,这两天单学生就不会让您费心,学习成绩会突飞猛进,让您的心里一辈子都会存着学生的名字。冲刺毕业的两个月,让您好好歇歇吧!
不想再多说了,只有行动代表一些。大家要和和睦睦,团结一心。在以后的日子里,不论是考试或是比赛,都应该拿出自己最棒的一面。一句话:不求最好,但求更好。因为这会是我们在小学参加的最后一次了,任何的一项。再多为班里增添点荣誉吧!让我们在进行学校倒计时的生活中多一些欢呼吧!让校领导们永远记住,我们人散心不散,我们是打不垮的六一班,也是永恒胜利的六一班。而这背后的力量是源于同学们心中的一份爱。
风,还在轻轻的吹着。雨,还在密密的下着。这便代表了我的心情:酸酸的,苦苦的。我们对母校中的一切是那么留恋,不舍得。不舍得校园,不舍得师友,千千万万个不舍,只得化为一句话:“珍重,再见。”
写人的散文篇十四
常做人的工作,便研究人。时间长了,便发现人看待人和看待事物不一样,于是,在一次例会中,我提出了怎样看待一个人的主题。
人看待事物,有一个共识:对任何事物,都能顺其自然地说出其优点。比如,大蒜能杀菌,辣椒能驱寒,肥肉健大脑,枣健脾,梨利齿;电动车节能,摩托车有速度,火车安全,轿车舒服;人不能没有水,人已经离不开电;作家讴歌美丽的大自然,画家勾勒动物的可爱,暴雪成为美景,老虎变得灵性,狂风尽显苍劲,豺狼充满睿智林林总总。就连被请进客厅豪宅的盆景,也是总不成材的歪脖树,也许,人的心理不允许挺拔的形象晃来晃去。通过嫁接等手段也得让它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于是,有了龙爪槐,有了树种百态。
人,看待人呢,同样有一个共识:看待人的时候,总是想到人的缺点。当然,这里有一个环境问题:大庭广众之下,都带着面具,总是顺情说好话,尽是优点。尤其在考察或者谈及一个人的时候,老话叫做背言之掏,缺点首先被摆了出来。
张三小气,李四不过日子,王五拉虎,谁谁最奸,谁谁爱走上……;心眼多被说成太圆滑,正直被说成死心眼;活则奸,实则憨,让你无可适从。
生活如此之美好,祖国建设正一日千里,让我们换一种思维,用温暖、宽容、去看待每一个人,去发现每一个人的闪光点,我们美丽的祖国需要我们的群体携手并肩!
写人的散文篇十五
青春,在路上,一个人走,风景正好。
——题记。
我喜欢一切美丽的东西,也喜欢一个人独处。
傍晚放学,告别了同学,一个人踏着夕阳的霞光漫步在回家的路上。
顺着河堤,愣愣的往前走,旁边只有一排桂花树与我为伴。八月已过,但仍有一丝余香夹杂在空气中,氤氲着芬芳。我深深地吸一口气,再吐出内心的忧愁,望着前方,有着数不尽的迷惘。
河岸上过往的人极少,但这恰和我心意。我宁愿一个人,静静地,没有旁人来打扰,就在这夕阳西下、花香萦绕的河岸上,一个人,孤独地享受着所有。
我轻轻地、慢慢地走在风中、走在夕阳里、走在自己的世界里。我不由自主地伸开双手,想要拥抱那神奇无比的自然,任凭熏风在我的指尖流淌,任由时间悄然流逝,那一刻,我只知道,我与那风、那树、那花已经融为一体。
这是我自己的小秘密,我只愿与那些懂我的人分享。在这,也许城市的喧嚣,人心的疏离也能被风吹得荡然无存。
不知不觉,路,已走了一半。感觉自己好累好累,也不知从何时起,我已褪去了那份天真,那份单纯,以及那颗最美好最珍贵的童心。
好想回到那些纯真时代,看无忧无虑的岁月如此多彩,可惜我们已经长大,要被生活赶着往前跑。
我曾无数次安慰自己:“你没有变,你还是你自己!”
可是,那是如果的事。
走着走着,已走到河堤的尽头,我回头,往往来时的路,是那么的长,又是那么的短。转头,抖一抖身上的包袱,收拾好复杂的心情,然后在短暂的休憩之后,继续微笑着向前奔跑。
青春,既美,又殇。
写人的散文篇十六
他是一个恍惚痴狂的牧羊人。
在许多人眼里,他半生潦倒,一意孤行,对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不解风情,亦不曾回头。
无际的草原上,他拼命地放声呼喊,但没有人能看得懂他的语言、表达、诅咒和鞭笞。
有那么一瞬间,或许只有原上的野草,会做他忠实的聆听者,安安静静地,听一次他发出的声音,理解他所经受的痛楚。
旧年,他骑着马匹在草原上驰骋,多么飘逸,多么潇洒。歪歪斜斜寻梦的脚印,印证了他在草原上留下的排山倒海的足迹。
那时,他从不惧怕前方的蜿蜒与曲折。没有一条河,能够阻挡他的去路。没有一座山,能够改变他的决意。他满腔的热血,足以令这个世界震颤,黯然失色。
如今,风雪夜里,他陷入了一片混沌。似是一只巨兽掉进了陷阱,屈辱,肮脏,站立不稳,动弹不得,等待着命运之神的轮番欺侮。
他没有了无限的权力,也没有了指挥千军万马的能力,在还未完全逝去的年华里,去完成他的抱负,编织人生中一个不灭的神话。
余生,他的天涯,只剩下了牧野的羊群,还能懂得一点他狼藉的心思。
羊群,是他生命中经营了半生,羁押最大的一场赌局。千里万里,他用时间来作赌,下定决心玩这一场有始无终的游戏。
在簇拥春的眉眼间,在一碧万顷的草原上,往东走,向西追,排列整齐或漫天纷飞,那些无法言语的生命,完全听命于他的指挥。
他的脚下,踩着四季。手中挥舞的皮鞭,是他凌驾控制这一切的武器。
如练的月华,高擎的心烛,多少个孤寂的日子,他都要到旷野上,带领他的羊群迎面命运的`抗衡。
有人说,他之前曾是位骁勇善战、足智多谋的将军,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可惜,他在一场浩浩荡荡的批斗声中倒下,从此萎靡不振。
也有人说,他只是个衣衫褴褛的穷苦疯子,一无所有,一事无成,一生赤贫。苟苟且且,找不到生活的安慰。
对于旁人的种种猜测,他总是冷冷而笑,漠然视之,沉默不语。
没有人能够明白,他的内心是波澜不惊,还是流窜翻腾,狼烟滚滚。
有时,连他自己也不愿用多余的心思,遥想风起云涌的苦难与悲欣,解析过往的深和迷乱。
外面澎湃的世界,于他而言,已无过多的好奇。他说,自己拥有茫茫辽阔的蓝天,拥有静谧无声的土地,拥有漫山遍野的花开,所以不愿关心绵延群山之外,既定的社会秩序。
他的人生到底发生了什么,没有人知道。
1967年夏天,一个人心惶惶的时代已经开始了一年,永无休止的斗争,不知何时结束。人们亲眼目睹到,那年顽固的他,把自己锁进一个铁笼里,再不肯出来。
生命之中,时间永远定格在了那一年。流光溢彩的繁华,转瞬即逝。此后具体的遭遇,没人走到过他的世界,所以也无从知道。
如今,他是一个恍惚痴狂的牧羊人,半疯半傻,不会再去仰望无边无际的天空,也不会再去放逐他的野心。
他在一条河边,停下了向前的脚步,并没有渡过去。夕阳的余晖,落在他皱纹累累的脸上,一眼望下去,尽是憔悴和失望。
在乍寒乍暖的时令里,他苟延残喘,有悔也有怨,自然地痛苦和呻吟。
他在这里等待黎明,也在这里等待落日,飘渺的炊烟,是他一辈子抓不住的幻影。
又是那条熟悉的小路,又是熟悉的几缕夕阳。他放逐流浪,手中却捧不住光芒。他强装镇定,却不堪现实的重负和打击。
关于荣华,关于富贵,他解读得比任何人都深邃、清晰、彻底。他不想捅破这世间表面的假象,只是分外明白和珍惜生活的赋予。
草原上满目浓郁的绿,层次丰富的绿,饱满地铺陈到远天。他爬向山顶,对眼下广袤无垠的原野是如此深情。但繁华的世界里,灵魂和永恒等诸多问题,他已不愿再去思考,也已无暇顾及。
写人的散文篇十七
有人说过这样一句话,人生就如蒲公英,看似自由,其实却是身不由己。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的一生都是任由他人摆布,自己毫无主权。只是盲目地听之任之而已。
我想说的是;想要做自己人生的掌舵人,首先就要比他人付出多八倍的努力,因为人人都渴望成功,在成功的同时,也需要合作与竞争,也希望自己能参与公平的竞争,但事实上,世界上真正公平的竞争很少,总有这样那样的非公平的因素在其中作梗捣乱。那么,要想在竞争中获胜,就只能笨鸟先飞。有志者事竟成,付出八倍的努力就能获得八倍的成就。
人生因梦想而伟大。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梦想,梦想可以激发人的潜质,可以让一个为了一个信念而奋斗努力,有了梦想才会有自己奋斗的动力,自己的人生也因此得到实现,社会也可能得到进步,梦想是造就伟大的源头。
心有多大,梦想就有多大。时间不停止,生命也就不停止,而梦想便没有到头。学习的脚步就没有停止,迎接未来的准备越充足,这样才能进步,没有学历,没有良好的家庭背景,都没有关系,关键是要有梦想。因为有梦想才有机会,而梦想的道路也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也不是平坦之途,越美的梦想之路就越是满布荆篱。
对于一个人来说,勇气都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在贪恋的时代,我们需要真正的勇气,一个人想要幸福成功从容快乐都需要勇气,勇气是我们人生的护身符,是我们手中最厉害的王牌动作。
想要做自己的人生的掌舵人,不仅要比别人付出多,还要有属于自己的伟大梦想,有追求梦想不放弃的精神,更要有勇气,他是直接给人提供前进和成功的动力,加油,相信自己是最棒的。
写人的散文篇十八
小区的大门口,有两个年轻人的报摊,一个在左边,一个在右边。他们都以同样的价格卖同样的报纸,对买报的人都是同样的笑脸相迎,可是人们都到左边去买报。
因为你早上花一元钱在左边买两份报纸——《服务导报》及《经济早报》,下午,3点钟前送还,可以免费换一份《扬子晚报》;而3点钟后买《服务导报》和《经济早报》的,只需交五毛钱就够了。人们在这儿买报纸,一元钱可以看三份报纸。
紧挨着报摊是两个卖馒头的姑娘,她们的馒头都同样的大小,同样的价格,可是人们都到右边去买馒头,因为你在这儿花一元钱买五个馒头,她总是再放一个鸡蛋大小的小馒头,尤其是小孩子来买的时候。
前不久,小区的澡堂贴出告示,要对外出租,大红纸贴了三个月无人问津,因为这个小区是市里的示范工程,家家户户一天24小时供应热水。这儿的澡堂生意清淡,人所共知。有几天人们见左边卖报的小伙子和右边卖馒头的姑娘在澡堂里忙乎,原来这个闲置了大半年的澡堂被他俩以每月2000元的价格租了下来。
起初,人们都以为他俩昏了头,因为有人算过,一个月1000元包下这个澡堂都不能盈利。不过,当一块“宠物澡堂”的牌子挂起后,人们才感觉到小区里出了人物,因为这个小区里至少有八百条狗。
现在“宠物澡堂”已发展成“宠物美容院”,有狗部、猫部、鸟部三个洗浴美容厅和一个宠物食品店,宠物澡堂也由原来的两个人发展到现在12个人。门口的报摊也换成了报亭,由一对老人经营,据说一个是那位男青年的妈妈,一个是那位姑娘的爸爸。
写人的散文篇十九
是啊,他回来了,他回来了。
一只蚱蜢,稳稳停在窗外的窗棂上,就那么稳稳地停着,偶尔伸一伸腿,然后复又停下。我知道,那是一只来自夏天的蚱蜢。他说过。他最爱盛夏,最爱盛夏的蝉鸣,爱盛夏的酷热,爱那一方薄冰——还散发着凉意的冰棍。
可是在他最喜爱的盛夏,他死去了。人们说,他是去了另外的一个地方,那个地方,没有厮杀,没有争斗,没有言语相向,甚至没有一个白眼。于是他去了那里,一去不还。
还是盛夏六月,酷热的天气似乎要将人民的汗水榨干。他回来了,他回来了。阳春三月,他驾乘着一只盛夏的蚱蜢,从遥远的未来,急切地赶来了。那一天,天反常地热,是阳春不应有的酷热,热就热罢,偏偏带来了盛夏的蚱蜢,翠绿的衣衫,似乎鄙视着一个盛夏。可是,他回来了,他回来了。
他常对我们说:不管过去还是现在,抑或是未来,我都将陪伴在你们身边。可是在一个盛夏,他走了,走得如此匆忙,甚至没有与他所爱的学生道别。大山里,只留下一帮孩子声嘶力竭的哭喊。
但是又有人来教我们,第一节课,他翻开课本说,我们来讲新课,张继的《枫桥夜泊》。他开始朗读,要我们跟着他读。可是,寂静的教室里,没有一个人跟着他读。
“怎么了?读。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
“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对不起,老师,这节课已经讲过了。”大班长说,声音很平静。可是从他动情的声调,我似乎听见来自宇宙深处的那个被踢出九大行星行列的冥王星的深切的哭声。
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依稀记得那个山花烂漫的日子,他要回城了。教学任务业已完成,这儿的一切都与他毫无干系了。可是,他舍不得走,他舍不得离开这个关于梦与理想的课堂。
可是,他得走,城里,有一个如花似玉的女人在等他。
于是在那个繁星满天的夜晚,三更天,他走了。他怕,他怕经不起学生们的一再挽留。
他得走。无论这儿记载了多少梦想,他得走,在城里找一个家。
于是他走了,在山花开遍原野的时候,他走了,三更天,星斗满天,他悄悄地离开了。
翻越了两座山,天便亮了。他回头,看看这个给了他太多欢乐的地方。他似乎又看到孩子们求知若渴的眼神。
可是,他必须到城里去,去见他的未婚妻。
在他回头的那一瞬间,太阳的光芒从地平线下露了出来,撒遍了原野,金光万丈。
山茶花在山里开的正艳,他却要离开了。
留我好么?他在心里默默地祈祷,假如此时有一个学生站出来说:"老师,别走,我们需要您。”他便会留下来。可是,此时,在原野上陪伴他的,只有一条被太阳的光芒拉得很长的身影。
“老师,别走!”他似乎听见学生们说。
“老师别走!”
这个声音在山里响了起来,他怀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听错了,可是那个声音是如此的熟悉,应该是杏娃吧。
“老师别走!”是山桃的声音。他眼含着热泪,热切的地回望着……。
之后不久,他那如花似玉的娇妻便从城里赶来。“你放心,我绝不是来逼迫你的,我只是要一个答案,我,这些学生,到底谁重要?”她的眼里也含着泪,似乎要将他控诉。
他喉结动了动,无言。最后一句话是:“学生重要,他们是我的一切。”
“那我呢?”
“我也给你一个选择,留下,走开,永远别回来……”
之后的几天,是冷战,最后,她留了下来。
那天,是山里的山花开得最美的一天。
许久之后的今天,我们仍记得那个日子,那个山茶花开得最美的一天,人们永远忘不了,就像忘不了那个年纪轻轻就无情逝去的生命。
当生命之舟航行在大海的时候,人们不会知道他能航行多远,多久。但是,一只生命之舟倾覆了,会有无数人为他流下饱含深情的热泪,我想,这种倾覆,便是最值得的。
他走了。他终于敌不过命运之神的捉弄,永远地离开了。
披了一天的白纱,她便又收拾行装,来到学校。从此,这儿便是我的家。她,留了下来。就像当初,他的决定一样,永远地留下来。
之后又招了一名教师,也很年轻。第一节课便是《枫桥夜泊》。
“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寂静的教室里,寂静无声。
依旧是万花开遍的阳春三月,他回来了,他回来了,窗外的蚱蜢正报道他回来的消息。
一棵枫树。
有时,还有我们这些调皮的孩子,爬上了他的肩膀。
那是一棵种植在校园里的枫树,在夏天,它绿意盎然。没有人知道它在想什么,没有人知道它想干什么,它只是伫立在风里,遥望我们在树下唱歌。
校园的天空总是宁静的,湛蓝如洗,瓦蓝瓦蓝的天空就如一块硕大的玻璃,当天空有一只鸟儿飞过,或是有一片白云飘过,那棵枫树啊,该是怎样的欢欣啊!
它昂着头,任身上的枝叶在风中唱着一曲不倦的欢歌,它昂着头,看着头上来来往往的云朵,和飞来飞去的鸟群——鸟儿是人间的天使,是树的伙伴,在树最为寂寞的时候,鸟儿会落在树的身上,对它耳语,告诉它发生在天边的故事,和云朵与太阳的秘密。
校内往往是书声琅琅,孩子们的读书声经久不息地回荡在校内,我想那棵树听多了我们的读书声,也应该胸有点墨了。如果这棵树有灵魂的话,它该会用它学过的词汇,来组成一首现代的小诗。
要来的终究会来,比如那一场对枫树来说无疑是生死玄关的事件,我家要拉一条用细铁丝裹着的电线,并且恰好经过那棵枫树,铁丝裹着的电线就这样紧紧地勒进了它的身体,可是它还活着。那根电线,被机车拉得笔直,经过那棵树的时候,就毫不犹豫地勒进了它的身体,然后在机车的拖动下,划破了它的表皮,它的血肉,勒进了它的身体。
在教室里上课的时候,我就一直在为它担心,我担心它会断掉,并结束一生的辉煌,可是,你知道,它没死。下了课,我就赶忙跑去看它,我看到那粗粗的电线深深地勒进了它的身体,我似乎听见了它疼痛的呻吟。
那个勒口,就在它的树冠的下面,紧挨着树冠,那条铁线,已经勒进了它的身体,如果它有血液,应该会淌出浓稠的鲜血!
我为它心疼,只是,我没说,事隔多年,我再次翻开记忆的相册,它那绿意盎然的形象依旧历历在目,如在昨日,我看着相册中一个个模糊的身影,只有它,是那么清晰。
中学毕业后,我终于来到了大城市,看到了与山村不同的景色,我呼吸着充满铜臭味的空气,在车水马龙却又似乎空无一人的街道上行走,这一切的不和谐,都会使我想起那棵枫树,那棵被电线勒进了身体的枫树。
我疑心有一种叫做责任的东西在呼唤我,呼唤我回到那个生我养我的地方,因为我的根在那儿。那儿有我的枫树,我的乡亲父老。
可是,我能回去吗?我只能在城里,为了生存,为了微薄的俸禄,玩命的干活。我忙的像一个陀螺,我也只能像一个陀螺,否则我就没有立身之地。
那是一棵无花的树,它在风里看着我,看着我,看我如何逆流而上,寻找人生的意义。
我在成家之后,回到了那个小山村,我看到了久违的熟悉的面庞,可是我最着急看到的是那个枫树,那棵被电线勒进身体的枫树,我在山村的小山坡上将它展望,我看到了一颗顶着一片绿荫的树,它活得那么潇洒,那么自在。
写人的散文篇二十
铝合金的那种窗,把她和冬日隔开。
阳光很好的时候,有些微风,把雪和一些枯叶吹到母亲眼前。这不影响她,她会忠诚地、准时地站在那里,眺望,眺望。路上任何一个人的身影,她都会想像成为我们。这令她激动不已,她常常会快步走出来。尴尬之后,她会自圆其说:老了,眼花了。一次两次,她总是不厌其烦地惊喜,失落。失落,再惊喜。或许那是她漫长冬日里必要的内容。然后她会转过头,摆弄着属于乡村的一些细节,比如顶针,比如自己做的棉手套,比如仓房里用来舀水的葫芦。当然,她还会看那些精心冻成的年货,肉啊菜啊牛舌饼黏火勺什么的。她早已与它们达成共同的契约:一起守候着母亲的味道,家的味道。
这一点,她与它们分外地忠诚。
这扇窗,帮她慢慢地数过一个又一个日子。把一部分天空,一部分远山引进了她的眼前。到了夜晚,又把一部分月光,一部分银河领进她的房间。所以母亲不喜欢窗帘,她怕挡了她的梦境。
母亲说,她年轻的时候就喜欢站在窗前,久久地凝神看。我知道母亲在盼一个人,一封信。他们是大学同学,后来那个人参了军。在讲究出身和阶级的年代,不管母亲怎样标榜自己是汉族,她外族血统的五官无疑成为他们相恋的最大障碍。他们当年的几封信是母亲生命里最美的签。多年来我一直想探究,因为我想像匮乏,我别有用心地想制造我的小说情节。母亲会和别人说,但绝不会让我知道个中细节,就像她可以和其他女人去浴池而拒绝与我前往一样。
我尊重她。那些已经扎根在她的骨肉里东西,不可说服,不可更改。
漫长的冬天,她就这样,一部分画面来到了母亲的生活,以窗的形式帮助着母亲。每日每日,凝望是她的必修课。如果不是冬天,还有一些琐碎的内容。喜鹊,麻雀,还有那些蝴蝶,因为她的守候会聚集在这里,吃她的饭,扒拉她的米。走时还会留下一泡屎,她不厌烦,用她的话说,有活物来,是吉兆。等菜下籽,等花藤爬满了篱笆,她的日子就有新的内容了。她终日奔忙,一副不可开交的样子。并且告诉我们说这是她的事业。所以她有理由拒绝儿子领她去海边,拒绝女儿带她去南方。日以继夜,废寝忘食在她的田里。她还笑话我们辜负了大好时光。她时常替我们惋惜,把钱扔出去,装一大堆疲惫回来,还巴巴地炫耀。她指着她的成就,几天几天工夫,玉米大气慷慨,火红的披挂,像舞台上的穆桂英。土豆红薯,早在土里铆足了劲,就是想给你一个惊喜。还有茄子一扎高了,柿子要打杈了。到时……,到时……收获,成绩……她一门的数落,沾沾自喜,不可一世的样子居然像个皇上。
你觉得你在城里给她买了房,多大多大,你觉得让她享福享受之类的,她根本不屑。她的双脚扎在土地里太深了,一辈子了,拔不出来的。离开土地,就会得病,到哪,都会凄惶。听不见鸡猫鸭叫,心就不踏实。所以她说她不想去女儿或儿子那里,她说她不想作一个辩不明东西南北的客人,不愿意过那种坐立不安六神无主的日子。
在她的字典里,土地可以负人,人不可背负土地。这是她一辈子认死的理。
所以春天,她分外地支棱,像返青的小苗,绝没有半点衰老和颓废。
她还有另外一项事业呢。那就是摆弄那些针头线脑,她喜欢在阳光里和它们面对面。不用花绷,不用草图,随心随性。院子里的花花草草是她最好的写生图。所以她的艺术灵感遍地。还有那些零碎的布头,都是她的好材料,活灵活现地完成在她的掌上。记得我结婚时,母亲绣了一幅门帘,一汪泉水里游动着两条鱼,我嫌它土,转过年就给女儿做了小床单。现在才知道,她准备不了显赫的嫁妆,就在那些细腻的针脚里倾注了她的全部祝福。那汪泉一定是护佑我冬暖夏凉。那鱼呢,除了让我的家富足有余之外,还有一番寓意:就是让我走到哪都不会口渴,不会让我寂寞。我这个败家的,那时哪里懂呢?今天它早已破旧如文物,依然可见那泉那鱼,那水仿佛依然流动着,那是流动在季节之外的,也保存在了季节之外。
如今,她对这项工程依然乐此不疲,沉浸在那些针头线脑里,甚至拆了织,织了拆,不厌其烦。都是因为时间遗忘了她,亲人遗忘了她,她只有在自己的针脚里,盲目而茫然。那些积淀着时光和她心意的坐垫,椅靠,满怀激情地送到别人手里,我想别人不会正眼瞅它一眼,在离开她的视线之后,主人会厌恶地打扫掉它。它们的命运和她一样,继续遭遇冷落。可我不能说,说了余下的时间她用什么来充满呢?她哪来的热情和期许呢?有时这些东西在竟然在狗的身上,在狗的房间里。它从主人的脚边和眼神里嗅到了主人的心思,狗相当地得意了。知道自己的分量。它们除了对主人分外感激感恩外,还会更忠于她,更爱她。所以他们是相濡以沫的,是相互看好的。
这一点,我们真的不如狗。
那年春天,她在园子里忙着,她突然感觉胸闷,握着锄头的手软了,随后整个人慢慢地倒下了。是狗,狗发现了主人不爽,然后它拼命地狂叫起来。那一次有惊无险,我们在一阵阵冒冷汗之后,知道她为什么离不开它,知道她为什么出门的时候会加倍地想它。它是她不离不弃的小跟班,是她的又一个儿女,超越种族和语言。
所以她的狗叫玄玄(我的小名),她的那只可爱的大公鸡叫飒飒(我弟弟的小名)。当她放开嗓子满院子呼唤的时候,我和弟弟,还有那些鸡狗同时把目光投向她。而她,此刻,君主般地。不停地拍打着衣袖,然后狡黠一笑:有什么,它们就似当年的你们,叫顺口了。
我听到这里,心头有种说不出的疼。
我多想陪伴在她身边,好好地呆上几天。可是,我是被个“绑架的人”。我的日程五年来从来没自己做主过。有时,我恨我们姐弟几个,所谓的“出息”难道说是把一个人孤零零地丢在那里?整片整片的地守候着那种寂寥?我甚至想像得出,她小心翼翼地凑到人家眼前,其实并不招人待见。一个又老又弱的老太太,谁稀罕呢?躲还来不及呢?何况那些人那么忙,要低头打麻将,要开车挑起尘,要大呼小呵的奔……一个儿女不在身边的老人,是落单的,敏感的,自卑的。
随后会给自己一个安慰?
她没有对话的人。
菜蔬不剩,盆碗干净或许是对她最大的奖赏。
因为她有理由和动力乐此不疲地忙碌着下一顿。而现在呢?她和她的锅碗瓢盆都沉默着,像一身好武艺的将军没了战场。有时,我想,她甚至需要一群猫崽子,一群狗崽子,时而把一个家搅得大呼小叫,时而驻留在她脚边,温柔地蹭她,一如曾经的从前。
这个冬天,她在儿子家。她抚摸着那些福字,挂钱,还有她喜欢的门神什么的。她比划着东挂一下,西贴一张。也不管人家厌不厌烦。然后自我欣赏。我知道,这些最古老的中国元素,受到了她的保护,其实它们也在庇护着主人,相互友善,相互凝望,彼此有情有义。其实这些都在掩饰着母亲的焦急,她想回家,想早一点站在那块土地上,她才能挺直腰杆,理直气壮。还有她想快一点知道关于雷声的、春风的、柳芽的消息。她等着作她的国王呢,因为她有统帅的天地;她要作画呢,因为她已酝酿好了七彩。所以她要急着回去,她怕在钢筋水泥的楼层里遗漏了某种可贵的信息而后悔不迭。
余下的日子,她还在一个人的世界里。春种秋收,晴耕雨歇。两袖里塞满哲学和收获,还有那种心安理得的宁静与沉实。在这片黄天厚土之上,有多少这样的人?其实只有他们才是真正的哲人,在自然里紧紧守候着我们的故土,家园,用实际行动和每滴汗水告诉我们天下最朴素的道理。这在鼎沸的尘中,他们不争不怒,不怨不悔,在平和的氛围里了悟世事尘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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