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中小学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心得体会篇一
干预是辅助弱势群体的一种手段,对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作为一名社工,我深刻地意识到干预的重要性,也积累了一些经验和体会。在本文中,我将分享我在干预工作中所积累的体会和经验。
第二段:了解群体的基本情况
干预的第一步是了解群体的基本情况,包括人口结构、生活状态和所面临的问题等等。只有深入了解群体的情况,我们才能有针对性地采取干预措施,帮助群体解决问题。比如,我们在帮助一个家庭脱贫时,需要了解他们的收入情况和家庭成员的就业情况,然后制定相应的帮扶政策。
第三段:建立信任和沟通
在干预过程中,建立信任和沟通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建立了信任,群体才会愿意与我们合作,我们才能更好地了解他们的真实需求,才能更有针对性地制定干预计划。同时,沟通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在干预过程中,我们需要和群体多次交流,倾听他们的想法和需求,并给出专业的建议和指导。
第四段:制定个性化的干预计划
针对不同的群体,我们需要制定个性化的干预计划。对于一些较为复杂的问题,我们需要制定详细的计划,并将其分解成多个小步骤。同时,我们也需要考虑群体的实际情况,制定合适的目标和方案。
第五段:评估和反思
在干预过程中,我们需要不断地评估和反思。我们需要不断地检视自身的干预计划,发现问题并及时改正。同时,我们也需要评估我们的干预计划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只有不断地评估和反思,我们才能更好地提升我们的干预能力。
第六段:结论
干预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需要持之以恒和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通过了解群体的基本情况,建立信任和沟通,制定个性化的干预计划,以及不断地评估和反思,我们可以更好地帮助群体解决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努力,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好的服务。
中小学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心得体会篇二
动机干预是目前比较流行的一种管理方法,其主要理念是通过调动员工的工作动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从而达到企业更好的管理目的。在我参与实践动机干预后,我对这种管理理念的认识又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
第二段:动机干预的理念
动机干预的理念是通过引导员工内在的工作动机,提高他们对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从而推动企业的发展。具体来说,就是要做到以下三点:了解员工内在需求,提供合适的激励和奖励,鼓励员工进行自我提高和学习。
第三段:动机干预的实践
在动机干预的实践中,我们采取了多种手段。首先是对员工需求进行了详细的了解,通过问卷和面谈,了解了员工工作中存在的压力和愿望。其次,我们为员工提供了一些激励和奖励,比如提高工资、发放节日福利、表彰优秀员工等。最后,我们鼓励员工进行自我提高和学习,逐步提高他们的工作技能和能力。
第四段:动机干预的效果
动机干预的实践效果非常显著。首先,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得到了提高,不少员工主动提出加班和调整工作时间。其次,工作质量得到了明显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品质都有了很大的提升。最后,企业的发展得到了推动,员工的积极工作态度为企业创造了更多的价值。
第五段:结论
总的来说,动机干预是一种非常有效的管理方法,其理念和实践方式都非常实用。在我的实践过程中,我学到了很多新的管理知识和方法,同时也深刻感受到了这种方法对企业发展的重要影响。希望以后我们能够更加重视动机干预的作用,为企业创造更多的价值和贡献!
中小学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心得体会篇三
公安是国家的“钢铁长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全是公安工作的首要任务。在执行公安干预任务中,我们应该采取一系列措施,以实际行动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下面是我在公安干预中的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强化监管
在公安干预中,我们首先要强化监管,及时制止违法犯罪的行为。例如,在路面巡逻时,我们应该发现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或路面扰序行为时,应当马上加强现场指挥,并现场依法处罚违法人员,以示警戒。
第三段:科学处置
在公安干预中,我们还要采取科学的处置手段,避免造成额外的损失。对于案件调查等工作,我们应该依据事实、证据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科学分析,合理处置,以确保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合法性和精准性。
第四段:加强合作
在公安干预中,我们还应该加强各部门的合作与配合,形成联动打击的效应。在案件调查中,我们应该及时与其他部门和群众互动,加强攻坚力量,达到更好的安全维护效果。
第五段:总结
在干预工作中,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惕,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断完善自我,提高觉察、预警与处置的能力,在工作实践中逐步形成自己的工作方法和思路,从而更好的维护人民群众的安全与利益。因此,公安干预不仅需要有理论基础,更需要付出实际行动和实践操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增强自己的实践能力,提高干预的战斗力,不断努力做优秀的公安干警。
中小学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心得体会篇四
11月7日上午,教育详实的展板图片、生动的视频资料,再现了一个个鲜活的案例人物和事件,让我们深思、震撼,更让我们的思想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洗涤。
在教育基地看到的近年来倒下的一批无视党纪国法的腐败分子的图片和影视资料,让人触目惊心。让我们深深的震撼和感慨。党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出台了“八项规定”,提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老虎、苍蝇一起打,彰显反腐败的强大决心。党反腐的态度是坚决的,道路也是漫长而艰巨的,我党只有不断清除自己身上的病菌和毒瘤,才会更加纯洁、更加伟大,才会带领全国人民在建设中国特色的事业上稳健前行。
在当今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部分人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变化,一味地追求物质享受,丧失了道德法制底限,这已经成为全社会注目的一个焦点。做为企业的管理人员,我们必须强化自律意识,构筑廉洁从业的警戒防线,把清政廉洁做为一门必修课去修练。
我深刻认识到了以下几点:
一、清醒头脑,坚定理想信念。
能否保持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思想基础。只有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头脑清醒,在小事细节方面严格要求自己。理想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的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无数事实证明,背弃理想信念是腐败分子违法犯罪的根本原因。做为企业管理干部要自觉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加强自身修养的重要内容,并融入到日常的学习、生活、工作之中,化为自觉自愿的实际行动。
二、淡薄名利,警惕细节小事。
正所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近年来,很多被查处的腐败官员虽然在层次、职务、年龄、学历、出身上大有不同,走向犯罪道路的心路历程也不尽相同,但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不能正确对待个人名利得失,在名利面前败下阵来。党员干部要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必须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和良好心态,正确对待名利,从日常工作生活的小事抓起,加强世界观改造,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蚀,切实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三、防微杜渐,筑严思想防线。
加强政治学习,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牢固树立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志当存高远,才不致被困于名缰利索,受制于一己私欲。
四、严于律己,带头遵纪守法。
在党的纪律、各项法律、法规面前对任何人都平等的,在纪律面前没有特殊的党员和特殊的干部,作为管理干部更不能等同于一般职工群众,必须严格遵守,模范执行各项党纪国法,只有这样,才能取信于群众,取信于组织。同时,要自觉地接受监督,而绝不能漠视甚至规避监督。廉洁自律的问题,必须把握好两条:一要干事,二要干净,也就是既勤又廉。不勤政无以立业,不廉政无以立身。我们只有勤政廉政,认真做好自身工作,才能在职工群众中树立起好的形象。
总之,此次廉政教育学习,在我脑海里留下了深深的印象。做为一名管理干部,我一定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立足岗位,爱岗敬业,努力工作,为企业发展奋力拼搏。
干预过问案件警示教育心得体会3
中小学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心得体会篇五
随着社会的发展,司法干预成为了法治社会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司法干预过程中,我逐渐领悟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下面我将从司法公正、平衡和政府监督等几个方面展开论述。
首先,司法干预要体现司法公正。司法公正是司法干预的核心原则,也是维护法治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在司法干预过程中,法官应该抱持中立的态度,不偏不倚地对待各方当事人,确保每个人都能够公平地享受到司法保护的权利。同时,司法机关应该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外界干扰,确保审判工作的公正性,遵循法律规定做出公正判决。
其次,司法干预要具备平衡的思维。司法干预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之间的平衡。在实践中,我们经常面临着权利利益的冲突和矛盾。如何在司法干预中妥善处理这些矛盾成为了一个关键问题。在这方面,我认为需要协调好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的关系,权衡各方利益,寻求最大程度的平衡。只有在平衡中,才能使司法干预达到最佳效果。
再次,司法干预要加强政府监督。政府的监督是司法干预的重要保证。正如《宪法》所规定的,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察机关,主要职责是监督司法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在实践中,我觉得政府应该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司法机关进行有效监督,确保司法干预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同时,政府应该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合作,共同推动司法公正的实现。
最后,司法干预要加强对法律的学习和理解。作为从事司法工作的人员,我们应该具备扎实的法学功底,不断学习和理解新的法律知识。只有通过不断学习,我们才能适应法治社会的发展需要,更好地履行司法职责,为社会提供更好的司法干预服务。
综上所述,司法干预是法治社会重要的一环,需要我们从司法公正、平衡和政府监督等多个方面去认识和体会。只有确保司法公正,平衡各方利益,加强政府监督,增强对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才能更好地推动司法干预工作的不断发展,为实现法治社会的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小学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心得体会篇六
落实“三个规定”对今后司法办案将会起到哪些积极作用?缪xx代表认为,一方面,检察机关带头落实好“三个规定”首先保证了案件在进入检察环节后能够确保公平公正地办理。另一方面,这种氛围和理念将形成良好的司法环境,极大地推动整个社会风气好转。“如果每一个人都不去托关系打招呼问案子,我们就一定能建成习近平总书记说的海晏河清的司法环境。”缪国乐代表说。
全国人大代表、青海省同仁县自来水公司员工xxx表示,“三个规定”是党中央对公正司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检察机关带头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体现了一种政治自觉和法治担当。“如今法治环境越来越好,人民群众对于司法的信任和期待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这个关键时期,任何一个因司法腐败、徇私枉法而导致的冤假错案,都可能使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赖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从这个意义讲,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是给我们的司法人员披上了拒腐防变的外衣,能够有力帮助司法人员免受外部环境的干扰,对于检察人员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履职办案,意义重大,影响深远。”xxx代表说。
“此前大部分人对‘三个规定’并不了解,但检召开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了解并认可这项规定。司法办案的防腐剂就是公开、阳光、透明。有了‘三个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在拒绝过问插手案件时更有底气,那些企图插手干预案件的人也会考虑自己可能会被记录,进而打消过问插手干预案件的念头。久而久之,人人都不去过问案件,案件自然就能依法公开公正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首发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养护管理中心工段长xxx表示,他对“三个规定”充满期待,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带头贯彻落实好。
为认真贯彻三个规定的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院党组要求各部门及每位干警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法院具体工作中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开展专项教育,落实制度要求。**县人民法院在全体干警会上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认真领会精神,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意义,使全体干警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按照上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文件要求,每位干警都签订了《**县政法系统领导不干预、不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要求办案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影响公正办案,切实发挥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多方支持。利用各种宣传平台积极宣传“两个规定”精神,取得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与配合,带头自觉遵守“两个规定”。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平台发布“两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扩大社会影响力。在法院门口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县人民法院落实“两个规定”监督,促进“两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三是打消思想顾虑,如实全面记录。打消部分干警怕得罪人、怕受到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根据规定建立、落实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或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要求干警全面、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说情、打探或过问案情的,或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等情况,办案人员应严词拒绝,并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考验。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守住规定红线。一方面,从法院内部、从干警自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折不扣地抓好“两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运用审判管理系统等有效形式,摸排本院干警在一审、申请再审等环节中插手办案或是有避不回等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追责,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
经过认真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全院干警没有出现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况,也没有出现其他领导违规过问案件、插手案件处理情况。
近日,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6起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在以上案例中,均有“违规干预司法活动”“违规干预插手有关案件、徇私干预司法活动”或“违规过问案件”的表述。这些受到处分的干部本应守护司法公平,却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其行为性质严重,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必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一体推进,多次强调维护司法公正。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职责使命,切实加强政治监督,严格日常监督,坚持反腐败无禁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规范权力运行机制。
但是,在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高压惩腐的大环境下,仍然有少数领导干部背弃党性原则,背离初心使命,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不仅没有恪尽职守,反而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这其中有司法机关的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所为,也有非司法机关的党员干部利用职务影响违纪违规。如,青海省海北州委原常委、门源县委原书记白顺兴“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安徽省阜阳市政协原副主席肖军“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插手司法和执纪执法活动”,等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曝光的案例中也可看到,更有甚者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对于这些严重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必须坚决予以严肃查办、严厉惩处,公开通报曝光,形成震慑。
维护司法公正,关键在于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扎紧廉洁司法的制度笼子。早
在20**年,党的十八届*中全会就提出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20**年,包括《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在内的三个规范性文件印发实施。党内监督条例、政法工作条例对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也明确要求记录、报告。这些制度规定,就是要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划出“红线”,建立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制度保障。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工作不能止步于文件。落实好“三个规定”,对受到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集中填报,月报告、月通报等做法都要继续坚持下去、落实到位。对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落实不力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要继续严格监督执纪、强力震慑,让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让党员干部因制度而“不能”;加强思想教育、弘扬新风,让党员干部因觉悟而“不想”,推动共同形成风清气正廉洁司法的良好生态。
2020年五一假期刚过,人民检察院便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开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情况,并通报相关典型案例,真诚欢迎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进行监督。
三个规定作为保障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安排,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可称得上是纯洁司法环境的净化器、保障公平正义的安全阀、保护检察人员的护身符。持续抓好三个规定执行,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工作要求的政治自觉,是严格执行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法治自觉,是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检察自觉,是涵养风清气正司法生态的文化自觉。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带头做好这项工作,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系。
检察人员,特别是检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对于非正常途径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等行为,要坚持司法责任底线思维,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同时还要向社会宣示,无论什么人,无论职务高低、亲疏远近,都不应通过非正当途径向检察人员打探案情。这样做,不仅自己可能会被填报登记,还会对检察人员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检察机关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定维护者,客观公正是检察官司法办案始终秉持的立场,找不找人托不托关系结果都是一样的,过问或者不过问,检察机关都会依法办案。
当然,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并不是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不管不问。在落实三个规定的同时,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12309、检务公开程序、依法申诉等正当渠道反映问题,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对于人民群众向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提出的合理合法的建议,检察机关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回应、认真落实。
持续深入抓好三个规定落实,需要检察人员的担当作为,更离不开社会的支持监督。相信只要检察机关坚持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在人民群众监督下始终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坚持司法公正,人民群众就会发自内心地信仰法治,整个社会就会逐渐营造出不打探案情、不过问插手案件的良好氛围。
当前,执行三个规定已在检察系统形成了一定的自觉和共识,但距离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对美好法治生活的向往仍存在一定差距。检察机关要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抓好抓实三个规定的执行,坚守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初心,努力实现法治昌明、海晏河清。
云南省看守所召开全体民警对“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学习贯彻落实的部署会议,旨在把脉前进方向、厘清工作思路,严格规范执行“三个执行”,筑牢廉洁执法的“防火墙”。通过学习,我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三个规定”精神实质,将纪律规定印在心中、挺在面前,坚决筑牢思想防线。
《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将各级领导干部在线索核查、案件办理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为地方利益或部门利益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具体要求等,定性为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并要求办案人员全面、如实记录,司法机关每季度向党委政法委报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提出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三不得”、司法机关办案人员“三应当”的要求。即: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办案人员应当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应当予以拒绝,对不以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的应当告知其依照程序办理。对办案人员不如实记录的责罚和如实记录的保护,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明确了禁止司法人员接触交往的具体情形:泄露办案工作秘密,向案件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律师,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接受案件当事人、律师等请客送礼,向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借款、借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等,并明确了违反该禁令的处罚措施。“三个规定”掷地有声、切实可行,为把权力切实关进“牢笼”里提供了坚实的制度遵循。
“三个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堵塞漏洞、精准施策,把“严”的要求贯穿始终,一抓到底,抓出实效,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狠抓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专项整治深入分析执行“三个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各项制度,理顺工作机制,扎实补齐短板。同时,通过激励民警如实记录和抵制干预过问行为,加强制度设计与解读,健全对记录违规干预过问案件民警的保护和激励机制,确保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执法职责。通过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从源头上减少违规过问案件问题发生,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加大通报力度,引导民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通过专项整治深入分析执行“三个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也是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就要严格落实记录报告制度,对需记录和报告的事项,监督民警如实记录、及时报告,确保民警依法履行执法职责,坚持严查重处,对插手、干预司法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有违规接触交往行为的案件“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健全完善责任倒查机制,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说情、打探、泄露、干预案件,不当接触交往当事人等违纪违法行为,出现不按规定记录,迟报、漏报、瞒报等违规情节的,通过通报、曝光、纪律处分等手段,进行严肃处理。通过组合拳组合阵的形式解决沉珂痼疾,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
总之,“三个规定”旨在从司法机关外部、公安机关内部和办案人员自身三个层面阻断影响独立公正司法的因素,形成全方位立体式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的制度体系,对于防止司法案件受到违规干预和司法人员被“围猎”,保障独立、公正、廉洁司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为认真贯彻三个规定的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院党组要求各部门及每位干警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法院具体工作中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县人民法院在全体干警会上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认真领会精神,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意义,使全体干警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按照上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文件要求,每位干警都签订了《**县政法系统领导不干预、不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要求办案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影响公正办案,切实发挥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利用各种宣传平台积极宣传“两个规定”精神,取得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与配合,带头自觉遵守“两个规定”。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平台发布“两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扩大社会影响力。在法院门口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县人民法院落实“两个规定”监督,促进“两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打消部分干警怕得罪人、怕受到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根据规定建立、落实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或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要求干警全面、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说情、打探或过问案情的,或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等情况,办案人员应严词拒绝,并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考验。
一方面,从法院内部、从干警自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折不扣地抓好“两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运用审判管理系统等有效形式,摸排本院干警在一审、申请再审等环节中插手办案或是有避不回等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追责,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
经过认真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全院干警没有出现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况,也没有出现其他领导违规过问案件、插手案件处理情况。
近日,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6起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在以上案例中,均有“违规干预司法活动”“违规干预插手有关案件、徇私干预司法活动”或“违规过问案件”的表述。这些受到处分的干部本应守护司法公平,却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其行为性质严重,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必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xxx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一体推进,多次强调维护司法公正。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职责使命,切实加强政治监督,严格日常监督,坚持反腐败无禁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规范权力运行机制。
但是,在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高压惩腐的大环境下,仍然有少数领导干部背弃党性原则,背离初心使命,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不仅没有恪尽职守,反而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这其中有司法机关的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所为,也有非司法机关的党员干部利用职务影响违纪违规。如,青海省海北州委原常委、门源县委原书记白顺兴“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安徽省阜阳市政协原副主席肖军“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插手司法和执纪执法活动”,等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曝光的案例中也可看到,更有甚者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对于这些严重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必须坚决予以严肃查办、严厉惩处,公开通报曝光,形成震慑。
维护司法公正,关键在于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扎紧廉洁司法的制度笼子。早在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提出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2015年,包括《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在内的三个规范性文件印发实施。党内监督条例、政法工作条例对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也明确要求记录、报告。这些制度规定,就是要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划出“红线”,建立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制度保障。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工作不能止步于文件。落实好“三个规定”,对受到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集中填报,月报告、月通报等做法都要继续坚持下去、落实到位。对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落实不力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要继续严格监督执纪、强力震慑,让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让党员干部因制度而“不能”;加强思想教育、弘扬新风,让党员干部因觉悟而“不想”,推动共同形成风清气正廉洁司法的良好生态。
中小学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心得体会篇七
在当代社会中,司法干预作为一种重要手段,被广泛应用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工作中。我作为一名从事法律工作的从业者,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深化对司法干预的认识和体会。在过去的工作中,我不断学习和探索,逐渐形成了自己对司法干预的一些心得和体会。
首先,司法干预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司法干预作为一种权力行使方式,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通过司法干预,能够解决社会上存在的各种矛盾和冲突,为公民提供一个公正的法律环境。司法干预的目的是保证每个人都能够依法享有自己的权利,不受任何违法行为的侵害。司法干预的存在,使得社会能够更加和谐和稳定,人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的保护。
其次,司法干预需要经过科学合理的程序。司法干预不是凭个人的主观意愿和随意为之,而是需要经过科学合理的程序来实施。司法干预的程序应该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每一次的干预都是合法合规的。同时,司法干预的程序还要保障被调解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对其造成负面影响。只有通过严谨的程序来进行司法干预,才能维护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保障每个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再次,司法干预需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司法干预是为了解决社会矛盾和冲突,使得当事人能够达成一致并解决问题。因此,在司法干预过程中,需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并给予其适当的发言权和决策权。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利益考虑,选择适合自己的解决方式。在司法干预中,法律工作者应起到引导和协助的作用,而不是强制执行员。只有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司法干预才能够取得良好的效果,让当事人真正认同和接受解决方案。
此外,司法干预需要注重实效和长远利益。司法干预的目的是解决矛盾和冲突,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考虑到整体社会的利益。在进行司法干预时,法律工作者需要全面考虑各种因素,确保解决方案不仅能够解决当前的问题,还能够带来持久的效果。同时,还要充分预见可能产生的潜在问题,避免因短视而引发更大的矛盾和冲突。只有在注重实效和长远利益的情况下,司法干预才能够真正起到调解和化解矛盾的作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最后,司法干预需要与社会其他机构协同合作。司法干预是社会维护公平正义的一个重要手段,需要与其他机构相互配合和合作。比如,司法干预与行政机关、公安机关等有时需要协同作战,通过多个环节的联动,将矛盾和冲突得到有效解决。同时,司法干预还需要与其他社会力量相互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功能。只有通过协同合作,司法干预才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目标。
总之,司法干预作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需要我们充分认识和理解。在司法干预实践中,我们需要深入总结和体会,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和水平。通过科学合理的程序、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注重实效和长远利益以及与其他机构的协同合作,我们才能够真正发挥司法干预的作用,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小学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心得体会篇八
2020年5月19日,我有幸聆听了**老师关于"校园危机处理"的心理专题讲座。郝老师结合自己多年的教学经验和研究成果就中小学生心理问题的干预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为我校的全体教师送上了一道丰盛的精神大餐,也让我受益匪浅,感受颇深。
在郝老师的讲座中没有生涩难懂的词汇,更多的是中小学生常见的心理问题、浅显易懂的事例和中西方文化的比较。而是从多个方面多个角度来阐述解读别人的心理。比如:有如何理透语意处理夫妻关系和人际关系;有如何分析自杀行为的心理举动;有如何建立干预的科学机制来减少失误等等,促进健康的班级,营造健康的校园和中小学生良好的心态。
是啊,拥有健康心态,是人们走向成功的奠基石。对于一个让人们感到很神秘的心理知识,郝老师用很简单而有趣的视频,层层深入的揭开人们心理的内涵,将一种深刻的科学理念融化在娓娓叙谈间。郝老师那幽默风趣的语言让人感受的更深入,更彻底。更是我们学习的榜样。这都将成为我更加努力的动力,我将会把本次学习到的得到的体会实践于我的教学工作中。
中小学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心得体会篇九
最近局机关开展了警示教育月学习、预防职务犯罪知识讲座、传达市委赵书记讲话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会议精神等一系列富有成效的活动。透过学习,我觉得这些活动都贯穿一个主题,这个主题就是“清廉”。下方,我就这个主题谈谈自我的一些学习体会。
事物的变化发展总是内因决定外因,外因只有透过内因才能起作用,所以加强自身学习显得十分重要。加强学习这方面我总结为“三要”:一是业务要精;二是思想要正;三是心态要好。
1、业务要精。
我们平时讲的腐败都是比较笼统地称,我觉得腐败能够分两种:一种是主观腐败;一种是客观腐败。主观腐败是一种有意识的腐败行为,是明明明白腐败自我还去腐败,是自甘堕落,能够说它是腐败案件中最多的一种类型。客观腐败是一种无意识的腐败行为,是身在腐败中自我还不明白腐败。前几年报纸以前报道,一些金融单位开始发行一种可透支5万元的信用卡,透支款在还款期限内无偿使用,这时就出现这样一种现象:许多不法分子透过拉关系、托人情、送红包来申请办理这项便民业务,有时候一个人手上有近100张这样的信用卡,他们透过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把超多流动资金囤积自我手上用于放高利贷、不法投资等。更值得深思的是,我们的业务人员在不法分子红包送达的时候自我都搞不清为什么,究其原因,是工作人员业务不精通,制定操作规则时候出现漏洞,最终导致严重后果。我觉得这种客观腐败隐蔽性更强、危害性更大,腐败者更心安理得。所以,加强业务学习十分重要。
2、思想要正。
俗话说:“一条链子的断裂往往是从最薄弱的环节开始。”透过学习原响水局局长王术恩的腐败案件以及观看廉政教育录像,许多铸成大错的领导干部在最终走向堕落深渊的过程都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的。这主要是思想不端正,心存侥幸、放松对自我的要求。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机关干部,思想端正这根弦永远不能松,要防微杜渐,不断提高自身拒腐防变的潜力。
3、心态要好
自我原本坚守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最终成为腐败的俘虏。有句话这样讲的:“储水万担,用水一瓢;广厦千间,夜卧六尺;家财万贯,日食三餐”,这就告诉我们人要知足常乐,不可贪心不足。
最近报纸、电视上经常出现某某单位出纳员私吞几百万金额,某某乡镇干部挪用上亿公款去赌博,等等。这些人,官不大,上方也有管他的领导,但这些人依然处在监管的真空地带,屡屡做出这样“惊天动地”的事来,究其原因是制度建设上出了问题,有时候一个制度出台了,若干年过后还在用,制度滞后,难免有漏洞。人是软性的,人管人管不住;制度是刚性的,用制度管人才管用。所以,加强制度建设很有必要。
三、以往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管都局限于单位内部、局部的监管,透过比如党内监督等形式进行监督。但是,从这些廉政学习和观看录像来看,如今的腐败案件不局限于个人行为,而是趋向群体行为,腐败案件都是窝案、串案,往往一个案件查下来,整个部门一大串人都牵涉其中。所以,要弘扬清廉,就要扩大监管层面,加强社会监督、加强舆论监督。俗话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只有把这些为官之舟放在群众之水上,理解广大群众的监督,才能明白哪些才是真正不漏的舟。
古有“孟母三迁”,今有“从恶如流”之说,对于反腐这个敏感的话题,不能一味地堵,司法机关不能一路穷追猛打,媒体也不能铺天盖地的大肆宣扬,就应做一些深层次的思考,加强疏导、加强宣传,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一个清廉的氛围。
最后,提一点推荐,就是推荐我们的廉政教育分层次、分等级有序地进行学习。说个不好听的话,底层年轻的办事员想腐败都难,所以推荐:廉政教育学习,领导同志以反面案例警示为主、正面教育为辅,使之牢固树立敬畏思想;中层干部反面案例与正面教育相结合,结合分管工作,大力提高自我约束潜力和自我警省潜力;机关年轻同志以正面教育为主、反面案例教育为辅,帮忙年轻同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可能更有利于年轻同志的健康成长。
干预过问案件警示教育心得体会2
中小学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心得体会篇十
在我校领导的关怀和指示下,动物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孙静老师、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张缅老师、人文科学系余华琼老师、艺术与设计系廖前兰老师和我一行五人前往武汉市洪山区梦天湖大酒店参加湖北省第十二期高校辅导员培训班。此次培训历时六天,这六天里来自省教育厅、武汉大学、中国地质大学等多所单位和高校的共十四位教授和学工领导通过十四场专题讲座向我们传授了学生工作者、尤其是辅导员急需掌握的各种理论知识和技能,而我们也通过听专题报告、参与案例研讨、大会交流、分组讨论等形式,对当前高校学生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学习和探讨。在培训的过程中我们不断思索着辅导员工作的重心与责任,同时也享受着活动带来的启发与乐趣。
这次培训让我们感触最深的是培训方式灵活多样。培训中既有各位领导和教育专家的专题报告,又有部分专题尝试采用“沙龙”形式展开,以嘉宾交流、现场提问互动为主要形式,以开放的姿态来探讨学生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这些专题报告水平很高,具有非常强的实务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既有点又有面,既有政策宣讲也有个案分析,既有理论指导,又有实践经验的介绍与交流,让我们对如何在全面实施学分制条件下做好学生的管理工作,如何进行特殊群体学生的教育与管理等问题有了新的认识,这也必将提高我们预见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研讨活动中,与会的嘉宾不仅和我们分享了担任辅导员期间的点点滴滴,还将多年来从事学生工作的经验拿出来与我们一起交流,这些宝贵经验的倾囊相授让我们如获至宝。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认为这次培训对我们而言可以算得上是一次精神上的洗礼,更是一次重新认识自我、定位自我的契机,通过听取专题报告和参与座谈活动,我们真切感受到了辅导员工作所承载的使命,对怎样做好一名辅导员也有了更深的认识。还记得培训中中国地质大学党委副书记傅安洲教授在《辅导员的角色认同与职业发展》一讲中给辅导员这样定义:辅导员最本质的角色定位,最能体现辅导员存在价值的职责,是大学生的人生导师,最重要的工作定位,是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大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正是这段话让我们这群曾几何时在庸庸碌碌的学工琐事中日渐迷茫困惑、找寻不到自身工作价值和意义的学生工作者和辅导员们顿时醒悟,原来一名真正的辅导员并不是要成为世人眼中的大学生勤务员和保姆,“大学生的人生导师”才是我们工作的最为精准而深刻的定位,才是我们工作的首要职责和终极目标!原来我们的工作是如此重要而崇高,我们所要担负的责任是如此神圣而光荣,因此我们理应相信我们所有的付出和辛苦都是最有价值和最值得被尊重的!
找到了准确的角色定位后,我们更应该认真的思索如何才能真正做好辅导员的工作,如何才能真正成为“大学生的人生导师”。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党委、校长办公室主任万清祥教授在《当前大学生思想状况分析》一讲中指出:当代大学生成长的背景和环境正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对大学生的思想产生着深刻的影响。准确把握高校学生思想特点和发展变化规律,是提高学生工作和辅导员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的重要前提。作为学生工作者,我们应当客观认识到当前我国大学生整体思想状况呈现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态势,然而我们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由于我们的社会正处在经济转型的巨大变革中,社会功利化倾向以及思想文化和社会价值观念的多元化,都不同程度地引起了大学生政治信仰迷茫和理想信念的缺失,再加上我国的高等教育在经历了一系列的重大改革后带来了高等教育规模超常发展,从而引发教育资源相对不足、教育成本分担、贫困生大幅增加、毕业生就业难等各种问题,淡化了学生与学校、国家的情感,强化了大学生的自我意识和功利意识,这些社会教育的不利因素也给我们的辅导员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和困难。不仅如此,当前大多数家庭因存在精英意识和责任意识的强弱失衡而造成家庭教育偏颇,学校管理因“生本理念”缺失而导致学校教育乏力,当代大学生自我教育能力不强、相互教育不够等等等等,这些都给我们的学生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促使我们必须面对新的挑战,反思新形势下的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如何有效地进行学生管理,通过这几天的培训,我们达成了以下的共识:
1.形成与时俱进的学生管理观。
在当前这样复杂的新形式下,我们每一位辅导员以及学生工作者都面临空前的挑战和压力,因此更需要我们时刻保持冷静的头脑和敏锐的学习能力,在工作和实践中紧跟时代步伐,不断学习新知识,增强理论素养和文化,深入了解学生思想,真正做到能知学生所想,解学生所惑,导学生所向。
2.切实贯彻“以学生为本”的指导思想。
教育“以人为本”,我们的学生工作同样也应“以生为本”,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我们的工作不仅仅只是为了满足学校的刚性需求,而是要以满足学生健康成长的需求出发。我们的思想政治工作也要相应地从显性向隐性转化,以服务学生为本,深入、细化、外延和宽容。我们要用自己的“爱心、热心、细心和责任心”去感化和影响学生,使自己真正成为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的引导者、教育者和管理者。我们在工作中要更多地思考什么样的教育形式、管理方法以及活动开展才是当代大学生真正需要和接受的,什么样的大学教育才是能够适应当代大学生多样性和个性化发展的。
3.积极探索新形式下学生管理工作的新方式。
由于当前高校学分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行政班级功能越来越淡化,我们的工作迫切需要找到新的契入点。例如作为学生在校期间有三分之二时间度过的学生公寓,除了传统意义上的生活区域外,现在它越来越成为最重要的思想教育阵地。因此我们的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要牢牢抓住这块阵地,积极推进党建工作走进学生公寓,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把广大学生团结在组织的周围,让他们有强烈的归属感。与此同时,我们的学生工作必须抓住推行文化管理的机遇,围绕学分制改革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学风校风建设、特殊群体学生管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援助、心理健康教育、学团组织建设、学生社团管理、学生媒体建设、网络德育、学籍管理、学生事务工作等具体工作中贯穿文化管理的理念,通过文化的阐示与建设提高学生工作的层次与水平,培养出更多更好的具有开放意识和创新精神的新时代大学生。
总而言之,通过这次培训,我们学到很多,也思考了很多,我们会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尽快更新观念,加强学习,准确定位,提高素质,努力在未来的工作中将这次学习的宝贵成果转化为丰硕的工作成绩!最后,引用《论语》中的一句古训与大家共勉,“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愿我们全体辅导员和学生工作者都能在 修身中育人,在育人中修身!
辅导员心理危机预防干预心得体会5
中小学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心得体会篇十一
第一段:引言(150字)
居家干预是现代社会中一个重要的话题,对于许多家庭来说,如何有效地进行居家干预是一个挑战。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自己的心得体会,希望能对其他家庭有所启发。居家干预不仅需要合适的方法和技巧,更需要一颗平和的心态与耐心,帮助家庭成员找到问题的根源,并提供适应性的解决方案。
第二段:洞察问题(250字)
在居家干预过程中,识别问题是至关重要的一步。家庭中的问题有时可能隐藏得很深,我们需要用关爱的眼光去观察,并与家庭成员进行深入交流。最重要的是要给予他们足够的时间和空间去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情感。通过与家庭成员的互动,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问题的根源,并明确我们的目标和期望。在此过程中,我们可能会遇到挑战和阻力,但是要坚信,只有透过表面的问题寻找到内在的因果关系,才能真正解决问题。
第三段:寻求解决方案(300字)
了解问题之后,就需要寻求解决方案。居家干预的关键是根据问题的性质和家庭成员的特点,采用适宜的方法。有时候,一个简单的谈话可能就能化解问题;而有时候,可能需要利用一些专业知识和技巧。重要的是要保持心平气和的态度,不要用指责和批评的方式解决问题,而是以合作和支持的角度去帮助家庭成员。此外,要记住解决问题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时间和耐心,不能急于求成。在寻求解决方案的同时,我们也要关注家庭成员的自我成长和发展,鼓励他们发掘自己潜在的实力,并帮助他们建立自信。
第四段:持久的陪伴与支持(300字)
一旦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方法,我们需要持久地陪伴和支持家庭成员。在居家干预中应该注重的是建立长期的关系,而不是只关注问题解决的过程。我们应该鼓励家庭成员积极改变自己的行为,充分发挥自身的潜能,并不断提醒他们不断进步。同时,要保持耐心,并给予他们足够的时间去适应和改变。通过持久的陪伴和支持,我们能够帮助家庭成员建立积极的心态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并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并实现自我价值。
第五段:总结与展望(200字)
居家干预是一个需要深思熟虑和耐心的过程。每个家庭都有它独特的问题和挑战,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解决方案。同时,我们也要关注整个家庭的健康和幸福,而不只是解决个别问题。通过居家干预,我们可以建立更好的家庭关系,培养家庭成员之间的沟通和理解能力。希望我所分享的经验和心得能够对其他家庭提供一些启示,让更多的家庭能够实现和谐、稳定的生活。希望未来能有更多的人关注居家干预,并为家庭幸福做出更多的贡献。
(总字数:1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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