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注销申请书篇一
申请事项:伤残等级鉴定
事实与理由
贵院依法受理的申请人与xxxx公司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特申请贵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对申请人是否构成伤残及伤残等级(赔偿指数)进行鉴定。
日期:
律师事务所注销申请书篇二
办理机构: 河南省司法厅律师公证工作
指导处
办理程序:审核、决定、颁证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八条)。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八条)。
根据所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设立人应当符合相对应的条件:
3、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的,设立人必须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专职律师(《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项)。
(四)有符合《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数额的资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四条第(四)项)。
根据所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设立人应当符合相对应的条件:
材料明细:(一)《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登记表》;
(三)拟设律师事务所章程、协议及名称;
(六)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证明;
(七)设立人能够从事专职律师执业的证明材料,包括:(1)设立人辞职文件或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2)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档案存放证明。
(九)关于确定拟设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请示;
(十)申请人对提交材料真实性的保证。
律师事务所注销申请书篇三
申请人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执业证号 所属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请人符合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的条件,特提出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申请,请依法予以许可。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以上签名系申请人本人签署,如提供虚假材料,由本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注销申请书篇四
一、申报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章程;
(二)有10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
(三)有三名以上的律师(发起人必须有三年以上的执业经历,并在申请之日前三年未受过停止执业以上的处罚)。
二、申报材料
(一)呈报材料目录;
(三)申请书;
(四)合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订立的合伙协议;
(七)办公场所的使用证明;
(八)发起人个人资质证明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户籍材料复印件;
2、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
3、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包括证号页和年审注册页);
7、原所在单位出具的过去三年内工作业绩和执业道德鉴定;
8、个人简历。
(九)拟聘用的财会人员的身份证和有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三、申报程序
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由县级司法局或直接(限于设立市直律师事务所,下同)向地市级司法局提交申报材料,经审查同意后上报省司法厅。
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申请人可直接到律师管理部门领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自行前来领取表格。
五、申报材料规格:
申报材料所用纸张规格应统一为a4纸,对不符合规格的纸张应进行装裱,报送的材料必须装订整齐,编好目录,逐页编码,排列整齐。申报材料应报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为原件,其他两份为复印件。
律师事务所注销申请书篇五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
2.《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12年1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25号)
一、申请
(一)申请方式
符合《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由设立律师事务所向所在地、州、市(兵团)级司法局申请组建,逐级报请自治区司法厅审批。
(二)申请材料
(5)《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个人所不需提交)
(6)住所证明件(住所应当符合房屋用途管理的有关规定。属于自有用房的,应提交相关产权证明复印件;属于承租用房的,应提交承租合同协议复印件、产权证明复印件及相关证明)
(7)资产证明件(设立人银行存款单据及银行存款证明书原件或者会计事务所验资报告原件)
(8)《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合伙人、普通律师)基本情况登记表》
(10)《新疆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登记表》
(11)其他相关材料(司法厅根据各地不同情况,要求补充的材料)。
(5)住所证明件(住所应当符合房屋用途管理的有关规定。属于自有用房的,应提交相关产权证明复印件;属于承租用房的,应提交承租合同协议复印件、产权证明复印件及相关手续)
(12)其他相关材料(司法厅根据各地不同情况,要求补充的材料)。
二、受理
依据《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请事项属于自治区司法厅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单位按照自治区司法厅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审批申请。
三、审查
(一)审查标准
(3)有三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
2、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设立人应当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行政处罚。
3、设立国资律师事务所:(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3)律师事务所应当至少有两名符合《律师法》规定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行政处罚。
(二)审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四至二十条。2.《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六至二十三条。3.《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第九至十七条。
四、审核、决定
1、地、州、市(兵团)司法局对申请人提出的设立律师事务所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在审查过程中,可以征求拟设立律师事务所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对于需要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的,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也可以委托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核实。
经审查,应当对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 件、材料是否真实齐全出具审查意见,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自治区司法厅。
五、颁证 公告
律师事务所注销申请书篇六
本人:,律师执业证号:,至今已经执业 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合伙人入伙有关规定,现申请成为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以上内容系申请人真实意思表示,如提供虚假材料,由申请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入伙会议决议
经本所合伙人会议研究决定,同意 律师入伙申请,成为本所合伙人,请予备案。
合伙人签名: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年 月 日
以上签名系本人所书,如提供虚假材料,由本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注销申请书篇七
一、特别提示
(一)律师事务所作出增加合伙人变更协议后15日内,必须将合伙人变化情况报送司法行政机关备案。请先登陆本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并在3日内将符合要求的书面材料交至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各地司法局批准后送省司法厅备案。逾期不提交书面材料的,本系统将不保留网上申请信息。
(二)律师事务所申请增加合伙人的,必须提交附有全体合伙人签名的同意的合伙人决议原件及复印件,司法行政机关确认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将原件发回。
(三)律师事务所申请增加合伙人的,须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由司法行政机关更改后发回。
(四)律师事务所新增加的合伙人必须为本所的专职律师。非本所律师的,须先履行转所手续。兼职律师入伙的,须先换领专职律师执业证。
(五)律师事务所发展律师为合伙人的,该律师必须执业满3年。在我省执业未满3年的,应提交原执业注册地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执业年限证明。
(六)非律师人员不得为合伙人,律师事务所将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发展为合伙人的,按照《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进行处罚。
(七)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申请人 1
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违法行为的,除不予批准外,系统将自动保存记录。
二、申报材料清单:
(一)律师事务所入伙变更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在网上打印)
(二)入伙申请书一式三份
(三)附有全体合伙人签名同意入伙的合伙人会议决议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四)新的章程、协议或入伙律师同意遵循原章程、协议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
(五)辞职证明或档案挂靠保管证明及托管凭证一式三份。
(六)能专职从事律师业务的保证书一式三份。
(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三年内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鉴定一式三份。
(八)省内执业未满3年的,还须提交原执业地司法厅(局)律师管理部门的执业年限证明。
律师事务所注销申请书篇八
2008年修订的《律师法》,明确了个人律师事务所经营模式的合法化,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更加多样化。目前,大部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独立执业的律师之间很难建立起信任机制,通常都各自为政,单枪匹马拓展案子,根本谈不到团队合作,律师事务所内,不同律师的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和业务领域可能完全不同,没有交叉点,也谈不上互补,不容易让外界对律师事务所形成一个统一的认识。
就个人而言,比较看好个人律师事务所,从《律师法》法规草案阶段就蠢蠢欲动,个人律师事务所作为“一人公司”,“人身属性”的特征更加突出,律师业务的开展倚重个人能力和声誉,从珍惜声誉的角度,必然会全力以赴,有助于律师专注于某一行业,通过个人努力迅速提高知名度,成为行业“头牌”。
按照《律师法》的规定,成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五、设立人还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
六、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资产,律师人数等内容《律师法》以委托立法的形式,并没有直接说明,个人律师事务所应比合伙律师事务所更高、更严苛的设立标准。同时,为了确保个人律师事务所对外承担责任的能力,还特别规定了“执业风险保证金制度”。
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的资产要求是:副省级市有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资产、其他城市有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资产、县(市)有10万资产、国家级贫困县有7万元资产。
执业风险保证金由省律师协会设立专用帐户,负责保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利息,律师事务所存续期间不得提取。与上述资产要求相对应,保证金金额分别为:副省级市20万元风险保证金、10万元风险保证金、县(市)5万元风险保证金。
律师事务所不等于律师事务所只有一个人,必须有3名(含3名)以上专职聘用律师。在县(市)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可以聘用律师1-2名。
而按照《律师法》的规定,成立律师事务所的程序:
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设立的决定。准予设立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准予设立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按照《律师法》的规定,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三)律师的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律师执业证书;
(四)住所证明;
(五)资产证明。
律师事务所注销申请书篇九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
2.《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12年1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25号)
一、申请
(一)申请方式
注销申请人应当向住所地的地、州、市(兵团)司法局提交注销律师事务所申报材料,由其进行审查并将符合条件的材料报自治区司法厅行政审批。
(二)申请材料
二、受理
二、受理
依据《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注销律师事务所申请事项由地、州、市司法局审查、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单位按照自治区司法厅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当受理申请。
三、审查
(一)审查标准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律师事务所在取得设立许可后,六个月内未开业或者无正当理由停止业务活动满一年的,视为自行停办,应当终止。律师事务所在受到停业整顿处罚期限未满前,不得自行决定解散。
(二)审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二条。2.《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二十九至三十条。
四、审核、公告
律师事务所终止事由发生后,应当在清算结束后十五日内向司
律师事务所注销申请书篇十
乙方:______
一、律师在甲方对内对外经济事务中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包括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审查、修改、起草各种法律事务文书,参与经济合同的谈判和签定活动。
二、律师在参与调解、仲裁、代理诉讼活动中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甲方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应向乙方交付费用每年______元。
四、若律师为甲方去外地工作时,差旅、食宿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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