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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篇一
大田县地处福建中部,戴云山西侧,与三元、永安、尤溪、沙县和泉州地区的德化、永春县及龙岩地区的漳平县毗邻,县境内总面积2294平方公里,辖8个镇、10个乡,262个行政村,8个居委会(社区),全县总人口38万余人。近年来,大田县委、县政府清醒地认识到: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前提,只有社会稳定,才能保证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因此,把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消除治安隐患作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举措,经过积极探索与实践,形成了运作规范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制度,并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加大改革力度,致力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这是实践“三个代表”的首要要求,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一是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时,大田县各级领导干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靠前指挥,面对面做好群众工作,决不能回避矛盾,敷衍塞责。积极主动,抢前抓早,及时采取措施,尽快控制局面,平息事态;讲究策略,措施得当,对参与的群众,要立足于耐心说服引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政治优势。面对恶意插手人民内部矛盾和乘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个别人,选择适当的时机依法严厉打击。二是继续认真做好重大信访问题及信访积案的排查处理工作,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体察民情、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也是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大田县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加大信访问题排查调处力度,即使把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信息报送和通报工作,对可能出现的群众越级到省、市集体上访和异常上访的信息,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做到防范在前,处理及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三是加强法制建设,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这既是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也是新时期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措施。加强对干部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干部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积极依法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有效遏止群众无序越级上访。同时教育群众认真学习《信访条例》等法规,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使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按照正常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
为使大量的矛盾纠纷能够消除在萌芽状态,从起,大田县在经过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制度,为确保这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县成立了以县委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为组长,以政法委书记为常务副组长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综治办开展日常工作,县各乡镇也都相应成立了以乡镇分管综治副书记为组长,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小组,并要求各乡(镇)根据当地的实际,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参加例会人员为各村调委会,治保会主任及例会协调小组成员,例会的主要内容是对各村前一个月的治安状况,纠纷调处、法制宣传、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近期各村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安定因素进行分析排查,研究重大疑难纠纷案件的调处方案以及对调委会、治保会主任进行培训,同时布置下个月的有关工作。这项工作制度自建立以来,不论是乡(镇)领导更换,还是部门人员变动,均未停止过,对一些重大疑难纠纷,当地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还亲自参加研究、部署,使得这一工作得以落到实处。
(三)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
人民内部矛盾激化而导致的群体性事件都有一个酝酿、发展的过程,都不是简单、孤立的,是与我们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大量问题紧密关联的。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联系实际,有的放矢地解决问题。大田县紧紧抓住对人民群众的态度这个根本,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宗旨意识,处理问题、开展工作切实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工作中,正确对待群众、坚定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同时紧紧围绕稳定大局,真正落实“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执行、落实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整治“两个责任制”,解决好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密切注意掌握社情民情,认真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效防止和避免出现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借助工作例会这一有效途径,相应建立了三项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层级管理机制。即由县负责调解跨县,邻乡镇以及一些重大的矛盾纠纷;乡镇调委会负责调处本乡镇重大疑难和村调委会久拖不决的纠纷;村调委会负责调处本村一般性纠纷,从而形成了全方位的点、线、面三级防范机制,增强整体防控能力。二是实行包案调处。将每起纠纷具体落实到人头,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三是建立工作奖惩机制。实行月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对每月布置的工作任务,凡是未完成的则扣除相应补贴,当年工作任务完成好的则给予表彰。
(五)重心前移,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地方的经济发展,离不开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近年来,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大田县努力做到“三个前移”:一是精力前移。始终把稳定与发展放在同一高度上来认识,切实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一方面我们把主要精力放到抓基层工作,紧紧抓住群众关心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真心实意地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另一方面,我们通过及时化解一些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的安定稳定,从而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二是力量前移。近年来,大田县进一步加强了以村党支部为核心,村委会为依托的治保会、调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全县目前共建立调解组织214个,调解人员达1340人,各基层调委会、治保会均按照上级的要求,基本实现规范化运作,群众自治能力得到明显增强。三是措施前移,在构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上,着力加强治安联防与治安巡逻,杜绝和减少治安隐患和漏洞,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人员的高压态势,对各类突出治安问题定期进行集中整治,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
(六)加强指导,切实把基层组织建设好。
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分工,营造齐抓共管党建工作的氛围,把基层组织特别是党支部这个战斗堡垒建设好。一是适应农业和农村的中心任务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只有围绕调整经济结构、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村稳定来搞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才能不断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加强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县委把基层党委管好,基层党委把支部管好,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三是进一步健全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协调好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关系,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四是稳步推进国有企业和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继续抓好基层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凡是群众关心的问题都要尽量及时公开,特别要提高群众对企业重大决策的民主参与程度,加强供销、财务等监督;要落实好土地调整、征地、拆迁、各种补偿。
以及财务公开的要求,真正做到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五是大力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做群众工作是基层干部的基本功和主要工作内容,认真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广大干部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敏感性。及时分析和研究新形势下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处理复杂局面下各种难点热点问题的能力。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职务的本质是责任”、“领导就是服务”的意识,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促进思想作风转变。
(七)突出重点,做到预防与化解纠纷相结合。
为使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的化解,大田县采取了以防为主、调防结合和抓早、抓小、抓关键等办法,除了每月定期排查一次外,还针对各个不同时期容易引发的矛盾纠纷,进行专项排查调处。如针对各个不同时期容易引发水田争水纠纷,秋季修建坟墓容易引发坟地纠纷,冬季农闲季节,建房热容易引发宅基地纠纷,年终容易引发债权债务纠纷等突出问题,我们都专门组织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进行逐乡镇逐村开展专项排查和重点调处。例如:9月,建设镇建丰村高姓村民的祖坟被破坏,怀疑是元山村池姓村民所为,即纠集多人前往元山村,并想破坏元山村池姓的祖房,有大动干戈态势,得知这一消息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面对面地做他们的思想工作,明确指出“打”是解决不了问题的,也是违法行为,及时向村民阐明利害关系,经过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群众思想工作,终于将事态平息,防止了一场群体性械斗事件的`发生。
(八)实行联动,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整体优势。
新形势下,农村中矛盾纠纷呈现出“群体性、复杂性、易激化、难调处”等特点,要把复杂疑难的矛盾纠纷调处好,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单靠一个单位或几个人是难以做好的,必须协同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才能使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为此,大田县在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制度的同时,确定土地、林业、民政、计生、妇联、团委、老龄委等部门为矛盾纠纷调处联动单位,并明确了相应的责任,为有效平息纠纷提供保证。例如,在去年农村集体林改制过程中,因历史遗留问题,许多山林权属不清,村与村之间常为山林归属问题发生争执,留下纠纷隐患。为此,及时组织司法、林业、公安、民政、土地等部门深入农村调查走访村老人,查阅县、乡镇、村所有相关的历史资料,经过周密调查取证,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后,及时召集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召开协调会,通过摆证据,讲道理,陈述利害,最终确定山场界线,及时消除了隐患。
(九)驱除邪恶,弘扬正气,让行之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占领思想文化阵地。
一是认真开展“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的教育,引导城乡广大群众正确认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政策带来的巨大变化,客观对待发展和前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同心同德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二是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群众树立大局观念,自觉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三是认真组织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农村《乡镇工作纲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教育,引导群众要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封建、宗派、迷信活动,消除愚昧现象,推动两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二、主要成效。
(一)较好地解决了以往矛盾纠纷调处相互推诿扯皮现象。
化解农村矛盾纠纷是一项社会化的大工程,单靠一个单位,几个人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凝聚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群策群治,才能有效地解决。近年来,我们通过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例会制度,逐步健全完善了民间纠纷调处网络与工作机制,形成了以综治、司法、法庭、派出所、民政、林业、工商、国土资源、计生等有关部门和共青团、妇联、老龄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有效地解决了以往出现矛盾纠纷县、乡(镇)、村、部门各自为政,相互推诿扯皮现象。
(二)基层调解治保组织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通过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不仅能够及时掌握治安动态、纠纷动态,社情动态,把握矛盾纠纷调处主动权,使一些社会治安隐患苗头能够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消除,为防止矛盾激化提供保证。同时通过召开工作例会,促进了基层治保调解人员素质的提高。在召开每次工作例会过程中,我们都结合当地实际,结合不时期的生产、生活特点和上级的要求及时地向他们传授一些与农村生产、经营、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对带有典型意义、普遍意义的纠纷案件进行个案分析、以案释法,许多调解、治保主任通过参加例会,除了丰富自己的法律知识和调解经验外,还把所掌握的经验与知识传授给本村的调解员,从而提高了调解的成功率。此外,通过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也进一步增强了调解、治保人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彻底扭转了以往调解、治保工作没人管、没人干的被动局面。
(三)创新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运作机制。
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说到底就是充分发动群众,搞好群防群治,构筑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综治格局。我们借助工作例会这一有效途径,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实践中,我们努力做好“三个结合”:一是宣传与教育相结合。在每月召开工作例会时,我们都针对不同时期的农村中心工作,印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分发给各乡镇村,通过广播、板报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由此提高广大村民的法律意识;二是防范与治理相结合。近年来,我们针对一些地方群众对社会治安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如偷盗、赌博、矿山安全等,采取了在全县各乡镇村、各企业中建立治安巡逻队、妇女禁赌队、老年劝导队、退休干部督导队等多种形式,共同搞好区域防范。对一些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现象,则实行专项清理打击,相继开展矿山非法开采、六合彩赌博、非法占地建房等专项清理活动,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安定稳定;三是保护与打击相结合。一方面注重引导前来经商的人员走守法、诚信经营的道路,另一方面对那些欺行霸市,短斤少两,缺乏职业道德的行为给予坚决的打击,从而有力地促进农村市场的兴旺与繁荣。
(四)有力地促进了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
从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考虑,婆婆也同意孙子随母亲走,两人重修和好,在当地传为佳话。
(五)推进了县域经济与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
由于大田县长期坚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制度,许多矛盾纠纷得到有效的化解,社会治安日益稳定,有力地推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一是全县经济总量不断增长;二是农业生产稳步发展;三是小城镇建设上新水平;四是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吸引了越来越多有识之士前来大田县投资兴业。
总之,大田县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不断加强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整体优势,在维护农村稳定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今后将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新路子、新机制、新方法,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治保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加强基层民主与法制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单位:中共福建省大田县委政法委。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篇二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全链条监管,守住了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和服务、特种设备安全底线,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受到张世珍副省长充分肯定,作出专门批示:“××在食安工作中,市县领导重视,部署督办有力。全环节监管,各部门联动机制基本健全。尤其在考核机制增加占比、加大基层队伍保障、注重源头管控等层面,力度大、有推进。望继续弘扬好的传承、办法,补上有关短板弱项,守好食安底线任务”。
(一)狠抓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全域创建稳步推进,××县创建工作待省上验收。市食安委办专门致信县(区)党委政府,推动加强食品安全保障和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年内全市共安排食品安全工作经费×××万元,财政列支×××万元为××××个学校食堂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创新食品安全监管培训方式,将现场监督检查与食品安全培训和食品安全抽样检测相结合,出台了《关于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与日常监督检查同步实施的意见》,切实强化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环节“全链条”闭环式管理。积极打造“小而特、小而精、小而美”食品小作坊,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集中开展重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整治,着力防控农村集体聚餐和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风险,对“三无”“两超一非”“山寨”和过期变质等食品问题零容忍;广泛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和“放心食品自我承诺”活动,全域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全市加入“互联网+透明车间”生产企业×××户,加入“互联网+阳光仓储”的大中型流通企业×××户,“互联网+明厨亮灶”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户,××××户学校食堂×××%完成“互联网+明厨亮灶”,位列全省第一。坚持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全面加强了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监管。
(二)强化药械化安全监管。汇报市委、市政府同意,调整成立了市食药安委会,加强了对食品药品工作的统一协调领导。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全面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落实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若干措施》,药品安全工作政策支撑和组织保障有力。突出重点环节、重点企业、重点品种,用足用好日常监管、执法办案和抽样检验等各种手段,夯实市、县(区)、乡(镇)三级监管责任,既督促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较好落实了药械质量管理规范,加强了生产经营过程管控,提升了规范化管理水平,又实现了药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全过程闭环管理,及时有效地防范化解了各类安全风险,落实了疫情防控措施,保障了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年内,生产、流通环节和乡镇以上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个体诊所覆盖率达到××%以上。持续加强药械化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年内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例,化妆品不良反应××例。
(三)紧盯重大产品和服务质量安全监管。聚焦群众消费热点,综合运用分类监管、监督抽查、风险监测、执法打假等手段维护质量安全,对儿童学生用品、生活日用品及重点工业产品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获证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全市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从生产、流通和使用领域全链条加强煤炭市场监管,全面排查散煤经营主体,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严厉查处走村串户、游击兜售劣质散煤等违法行为,杜绝了不符合标准散煤直接进入市场。
(四)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压实安全主体责任,×次实施电梯维保单位、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和承压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责任集体约谈。建立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完成气瓶充装单位追溯平台建设××家;突出学校、医院、商场、大型住宅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了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对电站锅炉、快开门式压力容器、长输管道等承压类特种设备,集中开展了专项整治,累计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多条,查处气瓶非法充装窝点××家,确保了各类在用特种设备使用安全。
(五)持续强化检验检测技术支撑。坚持抽样检验与日常监督检查同步实施,切实增强抽检靶向性和监管权威性。年内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件,合格率××.×%;完成食品快检×.×万余批次。完成各类药械化抽验×××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件,合格率××.××%。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篇三
2、要定期排查单位和单位家庭内部的矛盾纠纷,确定办法,制定预案,做到“底数清楚,防范到位”。
3、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要及时进行调处,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初期,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小矛盾纠纷不出单位和家庭,大矛盾纠纷不出市。
4、对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要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联合调处,落实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制订预案,做到排查一件,调处一件,教育一片。
5、对上级组织领导批办、督办的重大矛盾纠纷,要限时调处,未能如期办结,也不说明情况而造成群众越级上访,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和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篇四
一、每月两次对本单位(系统)涉及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排查,并做好排查记录。
二、排查出来的不稳定因素,要记好台帐,并按“定责任单位(责任人)、定调处措施、定调处时限”的`“三定”要求及时调处。
四、严格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因调处工作失职,造成社会治安不稳定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篇五
一是推进“企业开办”便利化。我们先后推行实施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多证合一”“证照分离”“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个体工商户‘秒批’服务”等改革,严格落实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目前,全市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申领营业执照不超过1天,营业执照办理实现即来即办为常态,非即来即办为例外,当场办结率达到90%以上,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全程零收费。
二是简化企业开办流程。按照“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统一出件”模式,依托×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一网通办”模块,对企业设立登记、印章刻制、银行开户、税务办理、社保开户、医保开户、住房公积金开户等×个部门(单位)的业务进行整合,实行串并结合的办理模式,实现企业开办“统一受理、一次收件、一次录入、自动分发、并行办理,统一送达”,确保企业按期完成开办业务。在市县区各政务大厅登记窗口设立“自助服务”专区,建立了帮办服务团队,提供全程帮办服务。
三是优化许可服务。积极推进“简化办”,强化“马上办”。在优化服务方面,全面梳理市本级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应放尽放”和方便企业办事的原则,依法下放、取消、整合服务事项11项。在压缩时限方面,食品生产、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等16类许可审批时限缩减60%以上,特种设备许可时限缩减52%,登记事项变更、换发、补发证等24项压缩至1个工作日,行政确认及公共服务等6类事项实现窗口当场办结。同时,取消所有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的证明类材料,并将9项证明材料改为告知承诺,极大的提高了办事效率。
四是积极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注重发挥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互联网+监管”三项工作牵头单位作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督查体系,定期召开会议、开展督查,确保相关工作落实到位。2022年全市拟定×项年度抽查计划(部门联合抽查计划×项,单部门抽查计划×项,建议纳入省级发起联合抽查计划×项),实现×家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成员单位和×县区全覆盖。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联合×个部门公开发布×批×户“房地产开发领域失信企业黑榜名单”,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不间断滚动式向社会广而告之,对失信企业和人员形成了强大威慑力。
五是全面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报请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审查对象、审查方式、审查标准、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健全完善了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印发了《×市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措施抽查制度》《×市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处理回应制度》《×市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制度》等,推动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至目前,牵头组织审查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以市政府名义对外签订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文件、议题、合同或协议×份,从源头上防范了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六是提升知识产权创新创造运用能力。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围绕×特色,挖掘申报一批创新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的高价值核心专利,全面提升全市知识产权创新创造质量、能力和水平。目前,全市授权专利×件,其中发明专利×件,实用新型专利×件,外观设计专利×件,累计有效发明专利×件,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件;培育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家、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家,培育知识产权贯标企业×家,培育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家,环县一中被授予“甘肃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全市已有×个县(区)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县和国家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县行列。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篇六
1、尊重师生的权利,根据广大师生的意愿办事,为师生解决实际困难,选择善于询问,喜欢交往,善于协调的人担任学校的矛盾纠纷协调工作。
2、根据师生的实际情况、觉悟程度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进行恰当的引导,不断提高教师生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职业道德水平,引导广大教师在工作中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提高。
3、做好调解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掌握好掌握有关背景,选择合适的调解形式和时机,如有可能选择合适的.陪同者共同调解。
4、把握好调解时的交谈,谈话时尽量用亲切的家常话,自然地沟通思想感情,注意调解时谈话的语气、表情、姿态等。
5、调解后要积极行动,调解中的形成协议要及时处理,承诺的事宜要及时兑现。
6、尊重当事人的权力,为当事人保密。
7、根据事实及时依法调解,对当事人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8、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原则。
9、及进召开有关会议,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为以后的纠纷调解创造有利条件。
10、做好调查研究,广泛联系群众,了解教职工生活工作意见、建议和要求,积极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教职工的建议和意见,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篇七
近年来,**紧紧抓住发展机遇,克服困难,化解矛盾,全力作好以核桃为重点的农业产业化、水电推动式工业化和基础设施建设三篇文章,全县经济社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良好局面。特别是在工业发展上,2005年被大理州确定为5个工业发展重点县之一。全县着力抓好以漾江镇、苍山西镇、平坡镇、顺濞乡等乡镇为重点地区,以漾江沿岸工业点为牵引,以西洱河、顺濞河沿岸工业点为助动,以320国道、大保高速公路、平甸公路三线交通为连接的长藤结瓜式的“漾江工业走廊”,取得了显著成效。水电、化工、矿冶等工业项目投资开发力度不断加大,以大钢公司、漾洱电站等为代表的一批大企业、大项目纷纷在漾濞安家落户、投资创业。在工业经济加快发展的同时,企业与当地群众的土地征用、林地征用、工农业生产用水等方面的矛盾和纠纷也不断增多。排查调处好工业建设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做到既保护外来投资企业健康发展,又维护当地群众合法利益,成为了县乡人民政府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此,各级各部门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发展观,狠抓项目工作责任落实,加大政法维稳、司法调解和信访处理工作力度,努力创造平安稳定、服务优质、办事高效的发展环境,为工业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
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是企业顺利建设和生产的前提,为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是政法工作的根本任务。就漾濞而言,一是继续巩固“平安**”和“无毒县”创建成果,在2005年“平安**”达标的基础上,总结推广经验,深入开展平安乡(镇)、村(社区)创建活动。以禁毒和禁吸戒毒为重点,积极开展专案侦查和堵源截流工作,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二是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确保治安大局稳定。坚持“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抢劫、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高压态势,公、检、法、司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和查处各种治安案件,尤其是故意破坏、阻扰企业建设和生产的违法行为,要从严从快查处。三是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部分建设项目由于企业资金不到位、诚信意识差等原因引发的土地、山林和水资源矛盾纠纷不断出现,导致群体性上访事件日益增多,影响了社会稳定。要及时准确地掌握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要制定好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政法机关和当地政府要迅速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妥善处置,要区分性质、讲究策略、把握时机、冷静稳妥地缓解、化解矛盾,做到“三早”、“三慎”,即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慎用警力、慎用强制措施、慎用武器警械。
充分发挥司法调解作用,积极化解矛盾和调处纠纷。
公安、司法等部门要以“漾江工业走廊”为区域重点,加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度,建立健全社会矛盾调处工作责任制,加强对乡镇派出所和司法所的领导,进一步调整充实工作人员,要经常深入企业和农户走访调查了解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对于排查出的矛盾隐患要提前介入,早预防、早处理。要落实好工作责任制,千方百计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矛盾不转移、不激化、不上交。在协调企业建设用地、林地征用等赔偿时,要做到公平公正、依法依规,不回避矛盾,不推脱责任,尽量一次性解决问题,做到既保护企业利益,又维护当地群众的合法利益。
加强信访工作,畅通民意诉求信访渠道。
从维护上访群众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深入企业和农户开展信访调研工作,充分发挥信访部门“控制器”和“稳压器”的作用,要采取干部下访、领导接访和依法治访的方式,稳定群众情绪、化解矛盾,做到“小事不出乡,大事不出县”。一是干部下访,把矛盾解决在基层。信访干部要经常深入建设企业和涉及建设的村组,逐一排查具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找出矛盾症结,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和乡村、建设单位一起想方设法研究解决问题。二是领导接访,督促落实信访办理责任。要探索实行领导接访日制度,在接访时,凡能当场解决的,要及时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对重大问题、棘手问题,要限时解决。在处理信访案件时,要做好综合协调和跟踪督查工作。涉及群众较多的复杂信访问题,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并定时督促部门和企业履行责任;对一时难以解决、限时交有关部门办理的案件,要定时跟踪督查,直到问题彻底解决。三是依法治访,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行为。要正确区分和对待上访群众,在接待处理正常上访群众的同时,要及时制止极少数借机无理取闹、煽动闹事者,防止干扰党政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和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篇八
嘉树乡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分析矛盾纠纷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村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建立会议制度,研究矛盾纠纷调解方案,分析当前矛盾纠纷形势。
坚持执行村、单位每月排查、嘉树乡每月排查一次社会矛盾纠纷,重要时期,实行每日排查和“零报告”制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要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和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制定调处方案。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综治办公室对群众要求调处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统一登记受理,然后根据矛纠纷的性质、类别,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归口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权分流指派到有关部门和村。对综治办公室指派的矛盾纠纷,有关部门要按照分流指派的任务和要求,强化调处责任,落实调处措施,确保调处效果,并及时反馈调处结果。
综治办公室对所有接访受理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原则,视情况分流或直接组织调处:
1、涉及优抚安置、社会救济、婚姻登记、婚姻中介、殡葬管理等矛盾纠纷,由民政办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2、涉及保险、劳动争议、工伤等矛盾纠纷,由劳动保障所会同党政办、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3、农村经济政策、经营和财务管理、土地承包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综治办会同土地所、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4、有关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土地的征用和划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土地有偿转让,农村宅基地的使用,以及反映滥占滥用耕地等矛盾纠纷,由土地所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5、城乡建设规划、城乡管理以及拆迁补偿和安置等矛盾纠纷,由综治办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6、消费者权益,商品质量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市场监督和管理等矛盾纠纷,由消费者协会分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调处。
7、计划生育方面的矛盾纠纷,由计生办和相关村负责调处。
9、涉及到其他有关部门的矛盾纠纷,由有关部门负责调处。
10涉及治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派出所会同司法所、综治办与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1、涉及到多个部门或跨村的矛盾纠纷,由综治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联合调处,相关单位应按照综治办公室要求抽调人员按时参加联合调处工作。
2、对综治办公室指派分流的矛盾纠纷,相关单位要及时指派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按时间要求进行调处,不得拒绝推诿。
3、矛盾纠纷调处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各级领导对综治办公室指派负责的矛盾纠纷应当负责指导、督促或亲自参加调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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