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调解协议书篇一
20xx年6月27日,甲方胡,乙方李在昌邑市公园道一号工地发生打架斗殴事件,造成李能国老婆一人受伤,经内部调解,决定一次性解决,医药费、路费、餐费、药费5005元,饭费422元,车费70元,超市购物票78.9元,共计5575.9元。
一、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一次性提供人民币5500元给乙方;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调人存档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调解人:
时间:20xx年月日
物业费调解协议书篇二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____,乙方____在____市公园道一号工地发生打架斗殴事件,造成李能国老婆一人受伤,经内部调解,决定一次性解决,医药费、路费、餐费、药费5005元,饭费422元,车费70元,超市购物票78.9元,共计5575.9元。
一、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一次性提供人民币5500元给乙方;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调人存档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调解人:
时间:
物业费调解协议书篇三
赵,男,汉族,现年30岁,铜厂村委会大河边村村民
赵,男,汉族,现年24岁,铜厂村委会大河边村村民
大河镇大水昝煤矿
案由:20xx年10月10日,大水昝煤矿锅炉工赵石成在煤矿宿舍不幸死亡,大河派出所接到报案后于20xx年10月10日及时赶现场进行尸表检验。经检验,全身无伤痕、无中毒迹象,排除他杀、自杀、 投毒等人为因素,经征求死者家属意见,不作医学鉴定,初定为疾病意外死亡,大河镇综治中、大河镇派出所、大河司法所、铜厂村委会于20xx年10月11日召集煤矿领导及当事人亲宿在煤矿现场调处,死者亲属申请法律援助并获得批准,自愿达成善后处理协议书。
一、死者赵石成的善后处理事宜由大水昝煤矿积极配合亲属处理;
三、双方自协议签字之日起,由亲属领尸离矿,择日安葬;
六、本协议书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大河法律援助工作站及双方当事人各一份。
当事人签字:
调解单位:法律援助工作站
20xx年10月10日
物业费调解协议书篇四
甲方:______ 法定监护人:______
一、甲方愿一次性赔偿给乙方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等合计人民币________元,此赔偿款直接由公司从甲方工资中扣除支付给乙方。
二、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由乙方自行安排处理,其安排处理的方式及后果不再与甲方有任何关系。
三、甲方 履行赔偿义务后,乙方 保证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 提出其他任何赔偿费用要求。
四、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这次赔偿事故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六、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七、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捺指印后生效,双方当事人各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
八、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物业费调解协议书篇五
乙方:____年龄:____住址:____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年龄:____住址:____身份证号码:
丁方:____年龄:____住址:____身份证号码:
二、甲方于xx年**日治疗终结出院,继续康复,对此,各方予以确认;
四、方一次性补偿给甲方业已发生和将来发生的与此事有关的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以及一切补偿和赔偿费用总计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____万元____);____方支付____方垫付甲方的各种费用____元(大写:____万元),甲方以及甲方有关亲属、朋友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或者变相的方式以此事为由向乙方、丙方提出任何请求,至此,各方之间在履行本协议后相互之间不再有任何债权债务纠纷。
五、、本协议经各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一份,各方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为本协议书附件。
甲方(签字):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费调解协议书篇六
乙方:死者家属。
1、甲方一次性给与纠纷调解费壹万四千元作为本次纠纷的最终了解。
2、本调解协议书是双方真是意思的表达,时间了解后,双方不得以任何理
由寻衅滋事,再次提出任何要求,否则,由违约方承担一切后果。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物业费调解协议书篇七
甲方:__________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农历)出生。
乙方:__________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农历)出生。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就土地代耕,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自己家庭承包经营的庙仙乡项寨村独东组三亩七分麦稻田委托代耕(乙方从事农林牧鱼即可)给乙方。四至界线:东以郑家力的池塘为界,西以郑维业一亩五分田为界,南以本组老渠道为界,北以郑国业稻场为界,面积三亩七分整,多少以此面积为准。承包期限为十五年,即20__年__月31日至20__年__月31日止。
二、双方商定委托代耕费十五年共计柒万元整,于本协议签订时一次性由乙方付清甲方。
三、本合同期满,乙方必须保证将甲方的三亩七分田复耕。合同期间国家粮补由甲方享有,如若交农业税及三税提成由甲方负责交纳。
四、如若合同到期,乙方不能将此田复耕,乙方必须赔偿此田块分配个人每亩面积500公斤稻谷、300公斤小麦市场行情利润为标准(投入的种子、农药、化肥的费用,别无其它费用)。
五、乙方塘埂外围不得栽树。
六、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不得反悔,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除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外,加赔叁万元的违约金。
甲方: 乙方:
20__年4月27日
物业费调解协议书篇八
事由:20xx年11月14日早晨打水的过程,田瑾暖瓶破碎无意把张舒奇右脚烫伤,经户县惠安医院检查并治疗,张舒奇已基本痊愈。
2、本次调解为一次性调解,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挑起纠纷; 3、经调解,双方无争议,调解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当事人: 监护人: 乙方当事人: 监护人:
调解人:
户县第八中学 20xx年9月22日
物业费调解协议书篇九
乙方:
本人武江,今年46岁,于20xx年8月14号傍晚约6时左右在八小附近发廊里被狗咬。
1、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由狗主方负责全部支付。
2、因请假停工在家休养期间,由狗主方负责全部支付。(双方已协调好一次性补偿武江xx元)
3、如果我日后就此次被狗咬事故而出现后遗症,狗主方仍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和义务。
以上经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协议,签字确认后生效,双方各持一份为证,派出所备案一份。
乙方:
日期:
物业费调解协议书篇十
乙方: 男 汉族 岁 省 县 乡 村人。
女 汉族 岁 省 县 乡 村人。
200 年 月 日,乙方 、 、 人乘坐甲方
= 元,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整,由甲方先行支付。
= 元,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整,由甲方先行支付。
3、乙方 、 、 人将向本次事故第三方追究赔偿责任的权力移交给甲方,由甲方全权负责。
4、本协议经甲、乙方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生效后乙方的一切生、老、病、死都与甲方无关。
甲方: 乙方:
20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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