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可以使我们的目标更加明确,从而更有动力去追求和实现。制定计划时要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变数和不确定性,保持灵活性和应变能力。计划不是一成不变的,要随时根据自身情况和环境变化做出相应的调整。
灾后文物保护工作计划篇一
2、文学星空。欣赏自己的创作或优秀的文学作品。
3、七色光点歌台。为大家准备一些歌曲。可以来信为老师、同学或朋友点上一曲,让歌声传递真挚的感情、深情的祝福或美好的心愿!
4、励志故事。介绍一些名人励志故事和哲理故事来激励学生的生活、学习方向。
5、小小保护伞。介绍一些卫生保健方面的常识、法制教育、民族常识以及自我保护方面的内容,使队员增强自我防范的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健康、快乐地成长!
6、才艺展台。展示学生各方面的才艺,给学生提供展示自我的舞台。如说相声、演讲、讲故事、朗读等方面的特长。
7、开心溜溜球。快乐的幽默故事、谜语和笑话??
灾后文物保护工作计划篇二
今年上半年,区文广新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年初提出的2015年工作思路,紧扣中心,服务大局,大力发展文化事业,深入挖掘历史文化遗产,优化全区文化环境,扎实推进文化大区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夯实基础,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有效提升。
1、继续推进农家书屋功能提升工程试点。做好全区2015年度农家书屋信息核查工作;创建xx镇双和社区农家书屋为五星级农家(社区)书屋,创建开发区三朱、刘老庄郑河为四星级农家(社区)书屋;完成新建10个数字农家(社区)书屋任务。
2、组织开展“全民阅读手拉手”阅读引导推广和助读服务活动,2月上旬,陪同市局相关领导到三朱村农家书屋,为30名贫困留守儿童赠送书包、文具和课外书籍等,并组织人员就如何保障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安全等给孩子们上了生动的一课;继续打造xx全民阅读品牌,区图书馆于4月23日在黄河广场、农工商超市举办举办“2015xx^v^读书节暨全民阅读推广”、“世界读书日暨xx全民阅读日”宣传活动,现场展借、赠阅农业科技、文学艺术、养生保健等书籍10多包、近3000册。
3、开展“全区业余文艺团队城乡联动”活动。为充分调动广大基层业余文艺骨干在“文化共享”上各得其乐、在“文化参与”中各显其能,积极参与到群众文化活动中,结合我区实际,目前已完成活动方案,并开展对全区业余团队进行初期登记核实工作,预计年底完成。
3、建成1个以上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基地。3月底,在xx镇举办了为期5天的“非遗传承基地”核心内容之一的《渔沟花鼓会》培训班。花鼓会流布区域的xx区xx镇、xx镇、xx镇、xx镇文广站长和业余文艺骨干五十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培训邀请了专家、花鼓会传承人对渔沟花鼓会进行背景介绍和基本动作展示,课程安排紧凑,达到了很好的预期效果。目前,已对《渔沟花鼓会》的展厅进行实地考察,确认选址。
1、根据区政府下达我局的201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要求,深入开展爱心文化普惠工程,新增数字图书借阅点2个,电子书借阅机、读报刊一体机等相关设备已于5月底完成招标,预计6月底设备采购、安装到位;“三送一展”活动均按进度完成,目前已为基层农家书屋配送图书4000多册,为城乡群众免费办展览3场、文艺演出50场(次),送电影1840场,送戏11个乡。
2、开讲“xx非物质文化遗产市民课堂”。通过对我区省、市级七个重点“非遗”项目的介绍和宣传,充分利用媒体的正面引导作用,对于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弘扬地域文化精神的一个重要举措。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大力宣传,使广大群众近一步了解非遗文化的内涵,积极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保护与传承中来,进一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拓宽群众文化阵地,关注农村留守儿童,体现群众文化资源共享的均等性。同时,为提升我区文化的影响力,推动非遗保护工作的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目前,已在南陈集镇具体实施第一堂讲课。
3、做好图书馆院内及流通窗口绿化、环境整治、照明设备更换工作,努力为读者营造良好的阅读氛围。5月20日,举办“全区文广站长及管理员图书管理暨共享工程业务知识培训班”,邀请市图书馆有关专家进行授课,近70人参加了培训。5月25—5月31日,深入社区、街头、乡镇组织开展“图书馆服务宣传周活动”。
1、在区委区政府的统筹下,采用自我创作反映中心工作、外请优秀节目奠定演出水准、邀请名家提高晚会档次的方式,在淮洲礼堂成功举办了“2015年度团拜会”文艺演出。
2、为营造春节氛围,在区委宣传部的牵头下,春节期间,在黄河广场,成功举办了“庆新春—百姓广场娱乐周”文艺演出及“xx区第一届广场舞大赛”等系列活动,受到群众的热烈欢迎。
3、组织社区业余宣传队开展“庆元旦文艺活动进社区”活动。为庆祝元旦,在双河社区、黄河花园、银河湾、樱花园等小区进行优秀文艺节目展演,为这些小区居民,献上了精彩的文艺大餐,此活动还被市、区电视台作为进行报道。
4、举办“中国梦第二批歌曲传唱·村村行”活动。活动历时三个月,全区21个乡镇共演出260场,演出内容有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淮海戏、表演唱、快板、特技等,还有小品、舞蹈、说唱、歌伴舞等等,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5、开展“庆五一,文艺进社区”活动,组织部分文艺宣传队到双河小区、黄河花园、樱花园(晚上)等小区和广场,开展“庆五一,文艺进社区”活动,深受当地群众的喜爱。
6、5月17日至23日省非遗节目《马灯舞》及歌伴舞《慈母颂》赴港澳参加“国际象棋名人赛”及“母爱散文大赛颁奖活动”的演出。
灾后文物保护工作计划篇三
(1994年6月30日宁波市第十届_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1994年8月31日浙江省第八届_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自1994年9月7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文物的保护和管理,保持历史文化名城的传统风貌和特色,根据《_文物保护法》、《_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和《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
(三)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四)重要的革命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古旧图书资料等;
(五)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
第三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保护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
市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县(市、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市、县(市、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协调和处理辖区内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开发区、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辖区内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并接受所在地人民政府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协助县(市、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本地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可以配备业余文物保护员。
第四条建设、规划、公安、土地、工商行政管理、海关等部门应当依法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文物的义务。
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事业费、文物维修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由同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并逐年有所增加。
在城市公用建设、园林建设中,涉及到文物保护、维修的,其保护维修经费应当在城市维护费中列支。
第六条本市的文物保护单位分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和公布,应当按照法定的程序办理。
对已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作出标志说明,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建立记录档案,设立专门机构或落实专人管理。
第七条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在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全国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省文物、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由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会同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方案,报原公布机关批准或省人民政府授权批准。
第八条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史迹,市、县(市、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其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确定公布为文物保护点,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和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文物保护点的撤销,应当经原公布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第九条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其性质、高度、体量、色彩、密度等应当与该文物保护单位的周围环境风貌相协调,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征得同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向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条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由非文物管理部门使用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与使用单位签订委托代管协议或使用协议。使用单位应当负责该文物的经常保养、维修和安全工作。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文物保护单位的,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督促其限期搬迁。
第十一条对已公布的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由所在地县(市、区)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文物行政管理等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制定保护规划,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各级风景名胜区保护规划的制订,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史迹的,应当有所在地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参加会审。
《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确定的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严格实行规划控制,并会同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制定详细规划和保护措施。在历史文化保护区内进行新建、改建或街面装饰等工程,其设计方案应当征得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同意,报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二条旧城改造和开发建设中涉及到文物保护单位,原则上应就地保护,并由建设单位会同该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确定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未经该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有关部门不得批准用地和建设。
因建设工程特殊需要必须对市、县(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迁移的,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原公布机关和上一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所需迁建费由建设或生产单位列入投资计划。
因旧城改造和开发建设需要迁移属国家所有的文物保护点和有文物价值的建筑,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无偿移交给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迁建或保存。
需要迁移的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和有文物价值的建筑内的单位和居民,由开发建设单位按有关法规规定负责安置。
第三章考古发掘和馆藏文物。
第十三条在本市范围内进行地下文物调查勘察或配合基本建设进行抢救性考古发掘,必须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在紧迫情况下,经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可先行发掘,并在开工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办报批手续。未经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行考古发掘。
第十四条各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规定,划定重点考古区。在重点考古区内进行基本建设,建设单位须取得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地下文物勘探试掘完毕通知书》后,方可向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配合基本建设进行的地下勘察和考古发掘,所需经费由建设单位列入投资计划。
第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其地下文物仍属国家所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过程中涉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古文化遗址、重点考古区的,其土地开发使用方案的拟定,必须有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参加。如确需改变文物保护单位的土地用途或保护规划的,应当征得上级文物、规划、土地等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并报原公布的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六条在基本建设施工或生产中发现文物,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所在地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理或发掘。
第十七条属国家所有的文物藏品,由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指定文物收藏单位收藏,其他行政部门保管的文物,应当移交给文物收藏单位收藏。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文物收藏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专用的文物藏品库房;
(二)有确保文物安全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和必要的技术手段;
(三)有健全的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四)有专职的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文物收藏单位收藏的文物,不得提供作为拍摄电影、电视片的服装、道具使用。藏品的出馆、复制、拓印和拍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第十九条文物收藏单位收藏的文物,应当按其级别,分别建立藏品档案,并禁止出售或私自赠送。
第四章文物市场和流散文物管理。
第二十条文物商品购销活动,由国家或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文物经营单位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未经批准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文物经营业务。
第二十一条经国家划定的文物监管物品,允许在文物市场上流通。
各县(市、区)组建文物监管物品市场,须经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报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第二十二条经营文物监管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当地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经审核,报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其销售物品应开列清单,经省文物鉴定机构或受其委托的市文物鉴定组鉴定后,加盖监管标识,在指定场所销售,并接受当地文物、工商行政管理和_门的监管。
第二十三条市、县(市、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设立文物市场稽查员,加强对文物市场的稽查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公安、司法、海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在依法查处盗掘、盗窃、走私和非法经营文物、文物监管物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中,没收或追缴的文物及文物监管物品,应当及时移交给文物行政管理部门。
第二十五条外贸、银行、冶炼厂、造纸厂、供销社、旧货市场、典当行、废旧物资回收等单位,对收购的各类古旧器物、历史货币、书画、碑帖、革命文献、手稿、书刊等,在发运、出售、冶炼、化浆之前,应当通知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拣选掺杂在其中的文物和文物监管物品,由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作价收购。
第二十六条外国友好城市、团体或个人赠送的礼品,其中属国家所有并经文物行政管理部门鉴定具有一定文物收藏价值的,应当及时移交给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收藏。
第二十七条文物复制品的生产,由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按国家规定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行文物复制。
第二十八条私人收藏的文物,严禁私自卖给外国人和境外人员。
文物出境,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五章文物利用。
第二十九条有条件对公众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收藏单位,可以提供参观、游览和科学研究,充分发挥文物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必须保证文物安全,不得损害文物。
属国家所有的文物保护单位,如果需作其他用途,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由当地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报原公布的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条文物事业单位可以开展有偿服务活动,生产文物仿制品、微缩制品、绘绣制品以及印刷品等,其收入应当主要用于发展文物事业。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有偿服务活动的管理。
第三十一条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文物事业单位收藏的文物资料,凡可以公开的,应当有计划编纂出版,并公开发行。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二条下列在文物保护方面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或者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二)向国家捐献私人收藏的珍贵文物、图书的;
(三)文物征集、鉴定、拣选工作有显著成绩的;
(四)在文物市场管理和打击文物走私、盗掘、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有显著成绩的;
(五)长期从事文物保护、修复、考古、研究工作有显著成绩的;
(六)从事业余文物保护工作有显著成绩的;
(七)对发展文物保护事业有重要创造发明或有重大贡献的;
(八)发现文物及时报告或上交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使文物得以妥善保护的。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行政处罚:
(八)对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隐患的文物保护单位,在公安机关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后仍不整改的,由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整顿或停止开放,并可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对依照本条例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贪污或盗窃国家文物的;
(二)盗掘古墓葬、古文化遗址的;
(三)故意破坏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名胜古迹的;
(四)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或进行文物投机倒把活动情节严重的;
(五)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流失的。
任何组织或个人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以走私论处。
文物工作人员对所管理的文物监守自盗的,依法从重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条例由宁波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灾后文物保护工作计划篇四
在上级领导及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下,文物管理所全体职员的共同努力下,上半年的工作基本圆满完成,通过对上半年的工作总结,现对下半年的工作计划做如下汇报:
一、继续开展《文物保护法》及条例法规的宣传活动。上半年通过多种新式的宣传活动普及较广,收到的社会反响比较强烈,下半年重点集中在春节和元宵节,做好宣传的准备活动,继续以新的有效形式突破,使得《文物保护法》的普及范围得到巩固和提升。
二、“打击文物犯罪活动工作协调组”工作部署。
通过与旗公安局联合设立“打击文物犯罪活动工作协调组”半年工作会议,全面并研究部署下半年打击文物犯罪工作计划。集中在6、7、8月份不定期开展“打盗走私”活动,在文物案件高发期将犯罪活动扼杀在摇篮里,督查、督办重大文物犯罪案件,协调重大文物案件侦办事宜,指导苏木镇加强文物安全防范工作。
三、配合大型基本建设项目选址的考古调查工。
工的建设施工单位巡查其是否在文物遗址保护范围内施工。同时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巡查,排出安全隐患。
四、对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巡查,并对部分遗址进行防洪防汛应急预案。
五、做好新馆的前期文物征集准备工作及新增文物的征集工作。
1,成立“达拉特博物馆”文物征集领导小组,制定“达拉。
特博物馆文物征集方案”及“文物征集管理办法”,在达拉特博物馆建成之前完成展览所需的文物征集。
2,继续对珍贵文物进行整理装箱,库房文物进行归类整理,文献资料进行完善。
3,完成每年《鄂尔多斯市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工程计划》内的征集任务。征集文物150件。
六、完成《达拉特文物志》前期资料整理准备工作。
《达拉特文物志》的内容如“历史与古代文化遗存”和“民族文物部分”等大部分章节已经确定,下半年集中进行资料补充和校对,计划年底将出版发行。
七、增加业务培训。
在盗掘案件及自然破坏易发生地区,对全体职员及当地文物保护员和群众进行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培训,争取每周一次,对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可增加次数,将保护意识普及群众,呼吁广大群众参与到保护文物遗址的行列。同时定期在职员内部召开业务培训,增加业务水平,更好的开展相关工作。
八、成立党支部的工作部署。
文物管理所于2013年6月21日向局党总之递交了申请书,文物管理所全体党员召开了工作会议,部署了党支部成立以后的工作计划,计划从2013年6月30日起开展每周学习党章会议和每周开展学习业务会,重温党史,开拓进取。
九、完成上级领导及主管部门交予的其他工作。
达拉特旗文物管理所。
2013年6月24日。
灾后文物保护工作计划篇五
1.做好丝绸之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根据国家_的工作安排,6月底前完成各申遗点的各项准备工作,7至8月份迎接申遗专家的验收;重点做好汉长安城未央宫区域遗址公园建设,组织实施各项文物本体保护展示工程,做好申遗点周边环境整治的技术指导工作;做好申遗档案的制作、监测机制的建设工作。2.积极推进大遗址保护及遗址公园建设。
在市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做好汉长安城遗址的文物保护工作,促进汉长安城遗址公园建设;配合沣东新城,做好阿房宫遗址周边环境整治和遗址公园建设项目的启动工作;做好遗址本体保护研究,实施部分遗址抢救性保护项目;配合昆明池公园建设,组织开展考古勘探、试掘工作,为方案编制提供依据。认真做好半坡遗址公园、丰镐、杨官寨、栎阳城遗址、秦东陵、汉杜陵、霸陵的保护利用工作。
3.积极推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规划编制工作。
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全面启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
1/12。
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积极协调各方面力量,按照文物的隶属以及管理使用关系,依据法律规定,明确每一个规划编制的工作责任主体,统筹安排。推进《**考古遗址公园总体规划》和《汉长安城考古遗址公园未央宫片区详细规划》、《阿房宫遗址公园规划》的编制工作;重点推动《丰镐遗址保护规划》、《**遗址保护规划》、《霸陵》、《栎阳城遗址保护规划》、《半坡遗址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重点启动《秦庄襄王墓保护利用规划》、《明秦王家族墓保护规划》、《通远坊_堂保护规划》、《华严寺塔保护利用规划》等的规划编制工作。在文物维修方案的编制、保护规划的审批、文物保护工程的立项和实施上,认真做好指导、协调、监督工作。4.继续做好大遗址考古工作。
配合汉长安城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组织开展考古工作;结合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的建设,推进丰镐遗址和阿房宫遗址的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继续做好霸陵的考古调查工作,启动栎阳城遗址考古勘探工作,为保护规划编制打好基础。5.实施大遗址本体保护展示工程。
结合《申遗保护管理规划》及《汉长安城考古遗址公园未央宫片区详细规划》的要求,重点做好汉长安城未央宫区域遗址公园建设,实施汉代道路保护一期工程、城墙重要段落保护展示项目、西安门遗址、直城门遗址与未央宫前殿遗址保护展示工程。
2/12。
6.加强文物考古和勘探管理工作。
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中文物勘探管理工作的通告》,研究制定考古勘探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配合城市基本建设考古勘探管理工作。加强对勘探质量的检查认定工作,配合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开展,做好基本建设中的考古发掘和文物保护工作。继续抓好考古发掘和研究工作,强化发掘质量监督管理,开展具有重要学术意义的专题考古调查研究。积极推进《西安市地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办法)》的制定、申报,颁布以及实施工作。
二、博物馆工作。
7.加强博物馆数量建设。
根据“博物馆之城”建设规划,指导协调完成2014年博物馆的报审工作,完成“百座博物馆”建设任务,推进我市博物馆事业迈上新台阶。8.提升博物馆质量建设。
3/12。
完成2万件藏品的录入工作。9.不断丰富和完善博物馆体系。
努力建设各类能充分体现我市地域特色的新类型博物馆,如工业遗产博物馆、行业特色博物馆、社区博物馆、民俗博物馆等,凸显小型、专题、多样的建设特色,力争“十二五”末,专题类博物馆达到50个以上,使我市博物馆体系更加趋于完善和合理。配合省_做好正在筹划的全国第一座考古博物馆陕西考古博物馆的建设,以带动民间博物馆城的建设和发展。
10.做好全市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
文物普查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加强宣传,动员全社会力量全力投入,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11.健全组织机构和加强人才培养工作。
4/12。
评定工作。
12.深化博物馆社会服务功能,不断扩大文化惠民的成果。
组织筹划好“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指导和协调各博物馆做好各类展览展示、学术交流和文化活动;以持续开展博物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服务活动和博物馆进百校活动为抓手,不断扩大文化惠民的成果。13.积极推动红色旅游的建设和发展。
以启动西京招待所回收利用为契机,积极推进西安事变旧址群回收利用工作;认真按照《八路军办事处发展规划》的总体思路,推进红色旅游工作进程。
14.落实文物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与区县文物管理部门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与基层单位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和《安全生产责任书》,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安全责任,努力实现第23个馆库藏文物安全年。
15.加强安全检查,整改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考古工地、建筑施工工地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查找安全隐患,督促进行整改;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年、消防宣传月及上级安排的专项整治活动,做到有安排布置、有检查督察、有总结汇报,力求取得实效。16.加强田野文物安全工作。
调研重点区县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情况,起草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办法,明确不可移动文物管理体制、机制、责任、管理措施等;进一步与相关部门沟通,落实不可移动文物保障经费;加强田野文物的安全巡查工作。17.加强技防和消防设施建设。
完善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技防设施和消防设施,实施一批技防工程项目,提高技术防范能力,提高设备使用效率;重点做好半坡遗址、秦东陵、汉杜陵、唐兴教寺塔、华清宫遗址和水陆庵等单位的安防技防项目;做好相关项目的储备工作。
18.做好安全培训工作。
督促各单位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全员安全素质,提升单位安全管理水平;结合“防火墙”工程建设、“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专项活动,全面提高全市文物系统消防安全“五个能力”建设水平;组织一次安全专项培训。19.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应急能力。
6/12。
完善应急机制,加强应急演练,进一步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对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应急工作的检查指导;组织一次全局性的应急演练现场会。20.做好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
落实《市关于切实促进〈文物保护法〉贯彻落实的若干意见》,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做好“申遗”政府规章的起草和报送工作;加强依法行政的学习教育,定时编印《依法行政学习资料》;督促检查指导区县文物管理部门认真履行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检查指导局属受委托单位依法开展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做好文物行政执法委托年审工作,补办执法证件。
21.配合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
密切配合公安机关,打击盗掘古墓等文物犯罪,整治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周边环境;配合打击文物犯罪专项活动,加大防范力度,有效降低各类文物案件的发生率。22.强化文物安全机制建设。
积极发挥文物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文物安全评估与保障机制,建立文物安全信息平台,加强区域间联合执法,全面提升文物安全防范能力。23.加强制度建设。
7/12。
物馆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根据检查情况,出台普遍的有指导性的制度规范。
四、文物基础工作。
24.进一步做好文物档案资料规范工作。
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指导各基层单位加强“四有”工作;推进霸陵、隋唐长安城遗址等管理机构“四有”工作开展;继续组织区县开展一般文物数据库建设工作;加强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成果转化,指导各县公布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5.实施文物保护工程。
落实文物保护资金,继续做好文物保护抢救维修项目。做好长安区天池寺塔、户县化羊庙大殿、周至佛坪厅故城碑廊、蓝田红二十五军部、户县公输堂、长安区郭氏民宅的维护保护工程以及万寿寺塔纠偏的保护工程、明秦王府城墙保护维修工程;组织开展临潼区康家、白家遗址的建所工作;开展栎阳城遗址考古工作;推进新一批文物保护单位审报;继续做好全市重要文物点的日常监测工作。26.加强历史建筑和工业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
积极与市规划局等单位加强沟通,推动《市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管理办法(草案)》和《市工业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的出台。
27.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
8/12。
着重加强与宗教部门等非文博系统的协调沟通,认真做好指导、协调、监督工作;积极与宗教、规划等部门合作,支持、指导宗教场所做好不可移动的文物保护规划编制、维修方案制定与实施、可移动文物管理与使用等基础性工作,重点推进《市宗教场所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工作。28.进一步完善市政务中心开展的并联审批工作。
配合基本建设中的地下文物考古勘探的并联审批工作,加强审批管理,提高审批工作覆盖面,推进审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效率化。
29.不断提高文物科研工作水平。
灾后文物保护工作计划篇六
根据县委办统一安排部署,对照年初、县政府办《关于分解落实县政府20xx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的通知》提出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重要任务,现将我局工作进展情况、主要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汇报如下:
(一)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目标任务: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家,认定1家。确保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30亿元,力争实现40亿元。
完成情况:我局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组织安徽咏琪机械有限公司、翔合汽配有限公司2家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顺利通过认定,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我县现有高新技术产业企业16家,预计全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可达33亿,同期增长32。63%(去年同期为24。88亿)。
(二)以知识产权强县为抓手,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目标任务:全年发明专利申请量500件,发明专利授权量65件。
完成情况:预计全年发明申请量可达580件,发明专利授权量可达70件,完成目标任务。
今年,省知识^v^对全省第三批16家省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市、区)进行了中期考评,我县以92。1分位列全省第四名。
(三)以项目为依托,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目标任务:组织实施各类县级科技项目25项。引导企业不断加大创新投入,全社会研发投入达6000万元。
完成情况:经组织引导、实地考察、严格筛选、项目成员单位会审,实施科技计划项目25项,其中:工业项目4项,农业项目19项,其他项目2项。许多项目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如:xx县群力蔬菜专业合作社承担的“辣椒标准化绿色种植科技”专家大院拟通过市级批复建设。该专家大院主要研究辣椒标准化绿色种植示范田建设及辣椒绿色种植的技术规程。项目建成后,每年带动周边地区辣椒种植面积达1500亩,辐射带动椒农200余户,为农民增收300万元。蚌埠诺德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的“梯度加热热交换法制备蓝宝石衬底材料和产业化关键技术”项目获省级科技攻关项目35万元,一期17万已足额发放到企业。安徽省天麒面粉有限公司的“臭氧加速新麦后熟关键技术研究”获市科技进步三等奖并获2016年省科技帮扶重点项目。
通过项目引导企业不断加大创新投入,预计全年全社会投入研发投入达1。1亿元。今年来,我县蚌埠翔合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获市自主创新专项资金支持47万,现代牧业、秋实草业分别获省“1+8”政策补助73。36万元、4。8万元。
(四)以“科技踏春”为载体,开展科技政策和科技知识培训。
目标任务:组织开展科技政策和科技知识培训班活动全年不少于2次。
完成情况:县科技局启动为期一个月的第一届“科技踏春”服务月活动。本次活动共走访各类企业数十家,挖掘专利资源近百件,发放征集技术需求表上百份,发放科技政策汇编百余册。4月18日,在城南园区会议室举办了“xx县自主创新政策和知识产权专题讲座”,市科技局副调研员闻建中、县科技局副局长鲁建辉和合肥知信专利事务所主任马健分别讲授了省市县自主创新政策和专利方面相关知识。5月5日,在县经开区会议室举办“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叁号子基金政策解读”,邀请了市科技局高新科长闻建中同志为园区20多家企业解读了“叁号子基金”的投向和使用办法。
(五)产学研对接步入新常态。
灾后文物保护工作计划篇七
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xxxx年的组织人事工作,研究布置今年的工作任务。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xxxx年组织人事工作回顾。
xxxx年,全省地税系统组织人事工作树立了新导向,取得了新成绩,跨上了新台阶。各级领导班子和人事部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干部人事政策,抓制度落实,抓机制创新,抓行为约束,抓形象塑造,圆满完成了以队伍建设和班子建设为重点的各项工作任务,组织人事工作全面向规范化迈进。
(一)抓制度落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理论学习“四项制度”,重点抓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v^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制度,对省辖市局、两个直属局及培训中心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了全面考核,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情况,对部分省辖市局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优化了班子结构,进一步调动了班子成员的工作积极性。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民主集中制原则教育,促进科学决策,健全党组会议制度、工作制度、议事规则,认真组织开好党组民主生活会,加强指导督促,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组织开展了“如何当好地税一把手”研讨活动,引导各级一把手对如何提高领导艺术、改进领导方法等进行了一次深入系统的的学习研讨,对各级一把手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管理水平、增强驾驭能力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抓机制创新,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公道正派的要求,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对各省辖市局稽查局局长及相应副处级职位实行竞争上岗,制定方案,加强督查,严格考察,选拔了16名优秀干部充实到副处级领导岗位工作。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制度,建立考察预告制和任前公示制,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选择权,以群众公认度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决策依据,提高了干部选任工作质量。
(三)抓行为约束,严肃人事工作纪律。加强干部人事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控制进人,对违规进人进行了清理纠正。规范公务员考录工作,坚持凡进必考原则,从xxxx年和xxxx的毕业生中公开录用了196名国家公务员充实基层地税队伍。在考录工作中,我们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组织严密,受到省人事厅和社会的好评。强化人事干部行为约束,制定出台了《地税人事干部行为规范》,从学习、思想、纪律、作风、廉政、勤政等方面对人事干部提出了明确要求,促进了人事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促进了人事干部作风的转变。
(四)抓形象塑造,扎实开展学教活动。按照省委组织部的安排,xxxx年7月至12月我们在全系统人事干部中广泛开展了“树组工干部公道正派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各级人事干部深入学习文件,保证学习效果;广泛征求意见,找准存在问题;认真查摆剖析,弄清思想根源;积极进行整改,构建长效机制。学教活动开展得扎扎实实,有声有色,取得了明显成效,省电视台对我局开展学教活动的情况进行了报道。学教活动的开展,强化了人事干部的公道正派意识,进一步树立了人事部门和人事干部的良好形象。
此外,还认真做好了公务员考核、年度人事统计、老干部管理以及人事档案管理、基层干部来信来访等各项工作。
二、xxxx年组织人事工作的主要任务。
全省地税系统组织人事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v^、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服务税收工作大局,以提高领导能力为主线,大力推进队伍建设、人才建设、班子建设等“三项建设”,创新方法,完善机制,落实制度,规范管理,开创组织人事工作新局面。
组织人事工作有三个层次:队伍建设、人才建设、班子建设。这三个层次有着不可分割、层级递进的逻辑关系。队伍建设是基础,人才建设是支撑,班子建设是灵魂。人才建设寓于队伍建设之中,人才建设的目的是在队伍整体中建立素质好、数量足的人才群体;班子建设寓于人才建设之中,班子成员要从人才中产生,人才建设的质量直接影响着班子建设的水平。组织人事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全面、协调、持续地推进队伍建设、人才建设、班子建设等“三项建设”,形成具有一定优势的队伍整体,建立具有支撑作用的人才群体,造就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
(一)提高全员素质,弘扬团队精神,推进队伍建设。
提高队伍素质是推进队伍建设的前提。有高素质的队伍,才能有高质量的工作。党的^v^提出要不断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这项要求落实到我们地税部门,就是要全面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健康素质。在素质建设上,我们应当有对策、有办法,舍得投入、肯下力气,有所突破,有所作为。一是要提高全员的政治素质。要坚持学习^v^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v^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保持正确的政治立场。要持续开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教育我们的干部用辩证客观的眼光看待世界,用积极真诚的态度对待人生,用合理合法的手段实现价值,始终坚持正确的人生态度和价值观念,防止受市场经济的冲击和错误思想的影响发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扭曲。二是要提高全员的业务素质。税务干部既要精通本岗位的业务,在工作上能够独当一面;又要熟悉税收业务,做税收工作的行家里手。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我们工作水平的高低。提高全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关键是要抓好学习和培训两个环节。要不断强化终身学习的观念,建立促进学习的长效机制,努力把我们这支队伍建设成学习型队伍。要充分发挥省市局两级培训中心的作用,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计划,分级分类开展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培训效果。三是提高全员的健康素质。身心健康是做好工作的本钱。要提高对健康素质的重视程度,采取适当措施活跃地税干部文体生活,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要通过组织形式多样的活动,吸引广大税干参与体育锻炼,增强税干体魄;要通过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人心,化解矛盾,创造一个感情融洽、充满亲情的人际环境,促进税干的心理健康。
团队精神是队伍凝聚力的综合体现。今年是地税建局十周年,地税部门在不断发展、不断壮大中走过了十年的历程。十年的奋斗,十年的考验,在我们这支队伍中逐渐形成了艰苦创业、知难而上、团结协作、拼搏进取的传统,使我们这支队伍成长为一支堪当重任、不辱使命的队伍。但是,我们又应该看到,一个阶段以来,队伍中创业时的那种热情有所减弱,齐心协力干事业的干劲不比当时。在建局十周年之际,大力倡导团队精神,增强队伍凝聚力,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我们倡导的团队精神的具体内容是:具有强烈的全局意识,讲政治,顾大局,靠得住,有本事;具有强烈的团体意识,个人服从组织,局部服从整体,目标一致,步调统一;具有强烈的开拓精神,人人热爱地税事业,人心思干,人心思上,班子团结,干部干事,敢于探索,勇于创新;具有较高的执法水平,职权清晰,责任明确,纪律严格,工作有序。在团队精神的支持下,在系统上下努力培养并逐步形成“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形成倍加顾全大局、倍加珍视团结、倍加维护稳定的良好氛围;形成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良好氛围;形成“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良好氛围。做到了这几个方面,团队精神就有了鲜明的个性和丰富的内涵。
提高队伍素质和弘扬团队精神是形成全员整体优势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提高素质提高的是战斗力,弘扬团队精神增强的是凝聚力。只有把提高队伍素质和弘扬团队精神结合起来,互为补充,相互促进,才能有力地推进队伍建设,才能充分发挥地税队伍的整体作用,才能产生整体大于局部之和的功效,才能迸发出促进地税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
(二)培养吸引并重,优化用人环境,推进人才建设。
人才问题是战略问题。地税事业的发展需要各类人才的支撑。目前,各类人才在我们队伍中的人数还不够多,比例还不够大,还不能满足我们的工作需要。在全面推进地税事业发展的新形势下,我们急需补充人才,培养人才。当前最急需的是计算机、法律、文秘、外语等专门人才。我们必须以战略眼光看待人才问题,强化“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要有求才之心,容才之量,识才之能,育才之法,努力扩大人才在整个队伍中的比重,建立一个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人才群体。
做好人才培养工作。在人才培养工作中,要树立新的人才观念,人才不仅限于指高学历、高职称的人才,凡是具有一定技能、爱岗敬业、工作中能够独当一面的都是人才。对待人才,要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要按照新的人才观念来发现和培养人才,从现有人员中去发现那些肯干事、基础好、有培养价值的人员,采取专门培训、岗位练兵、能手竞赛、委托培养等多种形式,为他们成才创造有利条件,把他们培养成事业需要的有用之才。在人才培养问题上,我们鼓励全体地税干部人人都做贡献,人人都能成才。
做好人才吸引工作。坚持凡进必考,面向社会公开考录国家公务员,以公平竞争的用人环境吸引各类人才到地税部门工作。考录公务员工作我们坚持搞了几年,招录了一批有志于献身地税事业的各类人才充实地税队伍,优化了地税系统的人才结构,促进了地税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今年要继续做好公务员考录工作,总结经验,克服不足,坚持标准,完善程序,切实保证考录工作的质量。在做好人才吸引工作的同时,要按照省局xxxx年75号文件的要求,进一步严肃人事纪律,除了公务员招录、军转复退人员安置等进人渠道外,任何单位、任何人都不能另开渠道,违规私自进人,凡违反规定者,对责任人员要严肃处理,对违规进人要坚决予以清退。
优化用人环境。优化用人环境的目的就是用好人才。用人环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硬环境,如工资及福利待遇、工作条件、自然环境等;二是软环境,如用人制度、选才任能方式、人文氛围等。用好人才,关键在于建设适合人才成长、有利于人才施展才能的硬环境和软环境。优化用人环境要两个环境建设并重,综合用力,协调进行,不能偏执一端,厚此薄彼。物质需求是人的最基本的需求。我们应当在政策允许、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尽量建设好我们的硬环境,要尽可能地提高大家的物质待遇,改善大家的工作条件。不讲物质需求不是唯物主义态度。但是,我们又应当以客观务实的态度来对待硬环境建设,受政策和条件的限制,硬环境的建设会有较大的局限性,不可能无原则、无限制地满足大家的要求。因此,为了弥补硬环境的不足,我们必须加大力度建设好我们的软环境,要通过抓制度、抓机制、抓落实,营造一个公平竞争、风清气正、心情舒畅的人文氛围,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才的精神需求。“人往高处走,才向善政流”,软环境建设搞得好,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改善用人环境。总之,用好人才既需要较好的生活待遇和工作条件,也需要施展才能的舞台和健康愉悦的心境。就像大自然万物的生长一样,既需要雨露的滋润,也需要灿烂的阳光。
(三)合理选配班子,坚持民主集中,推进班子建设。
领导班子是队伍的领头雁。领导班子的形象,代表着队伍形象、部门形象。班子建设的核心在于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廉洁、高效、创新、务实的坚强集体。
必须严把用人关。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切实做好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1、用人的态度要端正。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反对“拉拉扯扯”、“任人唯亲”。努力做到“四个坚持”、“四不提拔”,即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坚持用严格的程序选人,坚持用改革的办法选人,坚持用群众公认的人;跑的要的不提拔,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提拔,公认度低的不提拔,拉票争官的不提拔。选任干部,最忌私字当先,心存私心,用人的标准就会变形,用人的立场就会扭曲,用人的导向就会偏离正确的方向。2、用人的标准要明确。对于我们这样的政府部门来说,选拔领导干部的标准重在两条:一条是群众公认。群众公认就是人品好,人品好群众才会公认。因此要不断扩大干部任用工作中的民主,通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等办法,让群众在干部选任问题上有更大的发言权,把群众意见作为选拔干部的重要参考。另一条是注重实绩。注重实绩就是看本事,有本事才能创造实绩。所以要逐步建立起科学的干部实绩考评机制,把那些愿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3、用人的方法要得当。在干部选任工作中,要根据职位的不同采用不同的选任方法,不能一刀切,简单化。对一把手的选拔,主要用选任的方法,辅以考任的方法;对副职的选拔,除了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原则上应采用考任的方法,变相马为赛马,推行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对事业单位的干部,要实行聘任制,并与考任的方法结合进行。同时,选任干部还要符合实际,注重稳妥。既要选好“千里马”,又要善待“老黄牛”,不能让老实人吃亏。
必须坚持班子集体领导。集体领导是保证科学决策的先决条件。集体领导的过程就是集中智慧、积聚力量的过程。集体领导要集中体现在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上。在议事内容上,凡是应由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任何人都不能擅自表态、许愿,更不能独断专行;在议事程序上,要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按照规范的议事机制办事,防止随意变通;在议事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让班子成员各抒己见,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集中各方意见,果断做出决策;在决策执行上,决策一旦作出,所有班子成员都必须坚决执行,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不能意见不同为借口,不执行或消极执行集体的决议。
必须象爱护眼睛一样爱护团结。班子成员处于同一个集体中,休戚相关,荣辱与共。班子团结了,班子中每一个成员都能在团结中受益;反之,谁都不可能从不团结中捞取好处。“互相护台好戏台,互相补台都登台,互相搅台乱了台,互相拆台都下台”。班子成员间要主动加强沟通协调,既讲党性、讲大局、讲协作,也要讲感情、讲友谊,要通过融洽的共事成为政治上志同道合的同志,思想上肝胆相照的知己,工作上密切配合的同事,生活上互相关心的挚友。在团结问题上,除了公开闹不团结的情形外,还要注意防止以下三种现象的发生:一是貌合神离式“团结”,班子的团结是做给人看的表象,表象的背后潜藏着矛盾和对立。二是团而不结,班子成员个人工作是努力的,互相之间也能和睦相处,但形不成合力,就象一个攥不紧的拳头。三是没有生气的“团结”,班子中没有争论,没有不同意见,副职开会只带耳朵,不带嘴巴,听任一把手唱独脚戏。我们所需要的团结不是做给别人看的表象,不是没有生气的团结,更不是没有原则的一团和气。我们所需要的团结是真正的团结,是一种有着共同的追求目标、既有分工又有协作、能够自我调节内部矛盾、保持心情舒畅的团结。
必须加强一把手建设。一把手是班子的核心,在班子建设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把手要有能力,要加强修养,勤于实践,使自己具备学习思辨、驾驭全局、综合创新、知人善任、协调运筹、拒腐防变等六种能力。一把要讲方法,要统揽而不包揽,管好大事,放走小事,信任副职,合理授权,充分调动副职的积极性;要果断而不武断,当好“班长”,不做“家长”,该民主的民主,该集中的集中,既善于博采众长,又敢于果断“拍板”;要放手而不撒手,既要大胆放手,分解责任,又要善抓落实,务求实效,不能撒手不管,放任自流;要大度而不失度,既襟怀坦荡,容人容事,广纳谏言,从善如流;又大胆管理,严格要求,既讲友谊,更讲原则。一把手要创业绩,要带好队,收好税,执好法,服好务,创造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业绩是检验一把手是否优秀的根本尺度,一把手要以业绩赢得重视,赢得信任,赢得尊重。一把手要在各方面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心胸更开阔一些,觉悟更高一些,律己更严一些,做努力学习的表率,勤奋工作的表率,团结共事的表率,遵纪守法的表率,清正廉洁的表率。
三、做好xxxx年组织人事工作的措施保障。
xxxx年的组织人事工作任务已经明确,各级班子和人事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要靠正确的领导作保障。
各级班子要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组织人事工作,始终把做好人的工作贯穿其间,以地税事业发展的需要推动组织人事工作。要把组织人事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经常了解情况,分析问题,及时指导,提出要求,真正管好队伍、管好人才、管好班子、管好干部。要支持人事部门的工作,发挥人事部门的作用,听取人事部门的意见,善于采纳人事部门的正确建议。班子主要领导和分管人事工作的同志,要经常听取人事部门的汇报,加强指导协调,帮助解决问题,为人事部门开展工作创造有利的条件。要优化人事干部队伍,挑选政治上可靠、工作上敬业、生活上自律的干部到人事部门工作,把人事部门建成领导信任、群众信服的部门。对人事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使人事干部始终保持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
(二)要靠健全的机制作保障。
围绕组织人事工作任务,要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健全制度,建立机制,靠制度和机制的保障做好各项组织人事工作。
在队伍建设方面,制定《加强队伍建设的意见》,对队伍建设中的学习、培训、管理、执法、服务、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提出指导性意见,使队伍建设的各项工作有要求、有标准、有措施,全面提升队伍建设水平。
在人才建设方面,制定《加强人才建设的意见》,对全省地税系统的人才建设进行长期规划,要通过自己培养,对外吸引,逐步扩大人才比重,使人才对事业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继续加强“双高”人才库建设,不断优化人才结构。按照进人重文凭、用人重水平的要求,加强省市局机关人才建设,从今年起,省市局机关新进工作人员必须是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在民主选任干部方面,完善民主推荐机制,把握好民主推荐的时机,不预留拉票争票的时间;选择好参加推荐会议的人员,防止参会人员有利于某些同志而不利于另一些同志;建设好民主推荐真实性的反馈渠道,对民主推荐的公正性进行监控,对拉票争官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通过这些措施,使民主推荐真实地表达民意,有效解决目前存在的民主推荐不够真实、不够公正的问题。
在干部考察方面,进一步完善考察制度,本着对党负责,对事业负责,对广大地税干部负责的态度,公正无私、客观真实地对拟任干部进行考察。除了建立考察预告制度、考察责任制以增强考察工作的透明度和考察人员的责任心外,还应逐步建立差额考察制度,探索多样化的考察方法,克服目前存在的单一的谈话考察办法。考察要重群众公认、重工作实绩,要有科学可行的参照标准,切实提高考察工作质量。
在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方面,坚持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不但要参加党组民主生活会,还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管理和党员群众的监督;落实巡视制度,重点对领导干部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和群众纪律的情况进行巡视;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诫勉谈话制度、离任审计制度等,加强领导干部管理;严格干部档案管理,保证档案资料的准确性,为干部任用提供准确信息。
在领导干部任职期限方面,逐步建立起领导干部正常的退出机制:年度考核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率超过1/3的,要予以免职;严重闹不团结的,在班子和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予以免职;科级干部正职满52岁、副职满50岁可安排退出现职,改任非领导职务。通过建立正常的领导干部退出机制,增强干部队伍活力。
(三)要靠科学的手段作保障。
加强人事信息化建设是促进人事管理规范化的重要手段。xxxx年,各级要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实现人事管理信息化。一是做好人事软件的选型工作。对现有人事软件进行比较鉴别,选择适合地税人事工作要求的软件,经过消化后进行推广。对省辖市、县局人事干部进行软件培训,为软件推广打好基础。二是做好软件推广的前期准备工作。加强各级人事部门硬件建设,配备必要的硬件设施。对现有人数、在职人员的学历、身份、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等进行认真清理鉴别,做到人头清、学历清、身份清,在此基础上,做好信息采集工作。三是做好人事软件推广使用工作。有计划地开展人事信息录入、校核和试运行工作,在试运行的基础上,全面实现人事信息管理、人员工资审批、人事调配自动化,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要靠人事部门的自身建设作保障。
人事部门是管干部的部门,人事干部是管干部的干部,做好组织人事工作,必须要靠加强人事部门自身建设作保障。一要巩固学教活动成果,按照“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人事部门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在全系统人事部门开展争创“五型”部门活动,即争创学习型、公道型、创新型、服务型、自律型的组织人事部门;开展争做“五好”干部活动,即争做学习好、思想好、工作好、纪律好、作风好的干部。二要抓好人事干部自身学习,落实“四个一”要求,即每周一篇读书笔记,每月一堂理论专题课,每年一篇调研报告(理论文章),每人一个电子或纸质资料库。三要认真执行《人事干部行为规范》,落实工作流程图,全面规范人事工作,树立人事干部的新形象。建立人事工作长效管理机制,从机制和制度上加强对人事干部的管理和监督。
灾后文物保护工作计划篇八
北京市文物安全工作在国家^v^的指导下,北京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始终以维护首都稳定,几年来。构建和谐北京为中心,以加强文物安全保护工作为重点,以提高执法效能、提供廉洁高效服务为目的从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业管理入手,强化文物法规教育,提高文物保护意识,加大文物安全隐患整治力度,建立了有效的文物安全和执法体制,使文物安全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文物安全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尤其在平安奥运行动”国庆平安行动”中,市结合文博行业工作实际,坚持以“平安北京、文物平安”建设为主线,以落实责任制为抓手,以确保文物安全为目标,明确工作职责,健全责任体系,完善安全工作机制,狠抓责任制落实。经过文博系统干部职工全力以赴、齐心协力和忘我工作,有效消除文物安全隐患上取得明显成效,取得了两大“战役”胜利。截止到今天,市连续11年没有发生大的文物安全事故,受到国家^v^和北京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下面我从四个方面向各位领导汇报:
文物独具特色,数量多、等级高、分布广、影响大。目前,辖区内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8处(114个单位),文物安全工作是文物工作的生命线。北京作为世界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24处,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68处,还有20x多处文物普查登记项目,另有地下文物埋藏区36片,历史文化保护街区40片,各类博物馆151座,各类馆藏文物200余万件。市文物现状构成了市文物工作的特点,因此,北京市^v^担负着保护和传承首都历史文明的重大责任。随着形势的发展,新情况、新问题日新月异,市文物安全工作面临着诸多新的困难和新的挑战,同时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
近几年来,由于国家^v^的正确指导,市领导的高度重视,我局积极采取措施,一方面强化教育管理,建立、完善各种安全防范体制,另一方面逐年加大安全设施建设投入,每年投入消防、技防设施、设备的资金近3000万元,取得了明显成效,就整体而言,我市的文物安全形势良好,发展态势积极稳妥。然而,随着形势的发展,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经济建设与文物安全的矛盾,对我市文物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因历史原因造成的安全隐患,一时还难以彻底消除,各种社会矛盾给文物安全带来的威胁不断加剧,如何在新形势下保障文物安全,已成为北京市^v^各级领导干部研究解决的问题。
(一)认真调研,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总的看,居民占用的文保单位隐患较大,多家单位共同占用的文保单位安全状况较差,开放单位相对隐患较少,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环境存在的安全隐患比较严重,北京322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中,文物周边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的占60%,由于这些文物大部分集中在二环内,级别高,深受国内外广泛关注,文物保护责任重大。我国文物建筑多为木结构,易燃,有的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的居民紧邻古建筑私塔乱建,有的直接搭建在古建筑的院墙上,通道狭窄,阻碍消防。如孔庙国子监、智化寺、法源寺、白搭寺、克勤郡王府、庆成宫等文保单位几乎被居民包围,居民的居住安全条件很差,一旦失火必然殃及文物保护单位。近两年智化寺院墙外的居民住房曾发生过几次火灾事故,所幸扑救及时,未危害到文物。目前存在的问题是:
1、居民占用文物保护单位隐患问题突出,对文物保护造成巨大威胁。
市^v^在前几年巡视检查的基础上,从20xx年开始对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显示:在322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中,存有1项以上安全隐患的单位有180处,占总数的60%;存在较严重安全隐患需要整治的64处,占总数的20%。存在比较严重安全隐患的单位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7处,占市级以上保护单位总数的6%;市级文物保护单位47处,占市级以上保护单位总数的15%。国保单位98处中,有居民占用的17处,占国保总数的,办公使用18处,占国保单位总数,对社会开放的有63处,占国保总数的;市保单位224处中,有居民占用的47处,占市保总数的,单位占用的111处,占市保总数的,对社会开放单位68处占市保总数的。截止20xx年,属市级挂帐的安全隐患单位2处(东、西城各一处)。
2、社会矛盾也对文物安全提出了新的要求。
20xx年,在钟、鼓楼发生的杀人刑事案件,端门认为纵火案件,提醒我们要研究文物安全新课题,防范社会矛盾对文物安全带来的威胁。其次,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近年来田野文物的安全越来越受到威胁,20xx年曾发生2起田野石刻被盗事件,盗窃者已于20xx年被抓获,追回了被盗石刻文物。这些案例提醒我们,文物防盗、防破坏的形势越来越严峻,需要在新形势下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3、安全隐患整治难度大。
首先,由于我国特殊历史原因,散户居民和多家单位占用文物保护单位,都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无偿获得的,如今要想搬迁腾退有相当大的难度。
其次,政策法规不健全。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和有针对性的政策规定。现有的法规缺乏相应配套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搬迁腾退、居民补偿中的具体规定等,缺乏可操性。
第三,管理体制不顺。北京地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关系复杂,涉及中央、军队、市属、区属等不同单位,现有的管理体制无法有效协调和管理这种隶属关系复杂的文物保护单位,致使文物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难落实。
第四,资金投入仍显不足。虽然市政府每年增加排除文物安全隐患的资金投入,文物单位也筹集部分资金进行整改,但是要满足所有文物保护单位隐患彻底整治,而需资金缺口仍然巨大。
(二)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文物安全。
1、领导重视,始终把文物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局领导带领机关同志深入文物单位调查研究,紧紧围绕文物安全问题发动群众,集思广益。每周局长办公会的第一个议题就是文物安全工作,研究、分析安全工作形势,讨论、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人力、物力、财力困难,指导、部署安全工作,协调、排解各种矛盾,想方设法解决消防、技防设施设备临时需要经费等问题,把文物安全作为^v^开展一切工作的“底线”,既视为“保底”工程来抓,又当作“系统工程”来做,努力使每个文博单位走出一条“制度完善、管理科学、技术先进、‘人机’结合、和谐统一”的“本质安全型”新路子,实现以个体安全保全局和谐的总目标。本着“先急后缓、先近后远、加大投入、力求长效”的原则,逐一实施帮教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局属23个单位首先实现“本质安全型”单位的同时,还帮助指导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8处,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24处相继实现“本质安全型”单位,有力地保障了文物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加大安全隐患整治资金投入,不断完善消防、技防设施。近几年,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文物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在广泛宣传教育的同时,增加消防技防资金投入,完善安全设施。20xx年以来,先后解决了德胜门箭楼无消防水、东南城角楼无消防水和安徽会馆电路老化、戒台寺、太庙、钟鼓楼、周口店北京猿人遗址、古观象台等单位消防安全方面的145项安全隐患,共涉及东城区、宣武区等12个区县的86个文物保护单位89处古建筑,其中世界文化遗产1处,全国重点文物单位33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54处,区保单位1处。但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文物安全隐患整治形势依然严峻。如:会贤堂、杨椒山祠、康有为故居、京报馆、广化寺等的安全隐患急需整治。若要彻底解决安全隐患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据不完全统计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内及周边有居民4155户,要搬迁腾退,搬迁费就需4155户×80平米×每平米3万元=亿元,政府不可能在短期内拿出这么巨大的资金实施搬迁,目前也只能采取临时措施,为居民配备灭火器等必要的消防器材、使居民提高安全意识和消防技能等。
3、积极督促隐患整改。20xx年以来,我们通过媒体公布等方式,先后公布了54处安全隐患比较严重的文保单位(06年16处,07年18处,08年20处),同时,通过召开座谈会、协调会、现场指导等方法,积极督促隐患单位进行整改,并从资金上给予积极协助,效果比较好。截止目前,公布的54处文保单位部分隐患单位已整改完毕,有的正在整改中。
(一)建立健全安全制度。
(二)狠抓制度落实,加强督导检查。
对市级文保单位进行重点抽查,本着“内外兼顾、全面防控”原则,突出四个重点:文保单位自身的基础设施是否完善、出租和经营性文保单位是否规范、内部人员思想是否稳定、文物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制发统一编号的制式检查记录单,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制发统一编号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对巡视检查工作要求做到一勤二连三延伸”一勤”就是要勤转,要求每个队员每星期至少有三天以上在外面巡视检查,并将每次检查的结果记录在案。二连”就是将国保单位和市保单位连成串划成片,有专门小组负责,便于巡视。将区县文物管理部门的巡视检查同市^v^的巡视检查连接起来,以避免重复劳动。三延伸”就是视觉延伸—文保单位周边聘用文物保护员,听觉延伸—与文物爱好者建立广泛联系,脚的延伸—责成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人员每天将本单位及建控地带至少巡查一次,将发现的违反文物法行为及时报告市^v^。20xx年底以来,市^v^坚持对辖区内全国重点文保单位每年2次以上巡视检查。连续对存在较严重安全隐患的拈花寺、国立蒙藏学校、吕祖阁等54处文物保护单位的67家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依法制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隐患的整治和管理。如:北京市少年宫、太庙、戒台寺、麦加利银行、南堂、钟鼓楼、云居寺、杨昌济故居等66个单位存在100余处长期未解决的安全隐患得到有效的整治。等于一纸空文。抓制度落实上下功夫,完善的制度如果不能落到实处。尤其是通过20xx年“平安奥运行动”20x文物安全年”和20xx年“平安文物行动”活动的开展,实践许多保障文物安全的有效措施,加强监督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
(三)加强“三防一反即防火防盗防破坏反恐怖”工作。
面对新的文物安全形势,为实现20xx年文物安全年,落实20xx年“平安文物行动”,我们狠抓“三防一反”工作落实,进一步完善技防设施,开放单位加强了安检措施,有效地保障了文物安全。
(四)以防为主,加强应急演练。
在狠抓各项制度、措施落实的同时,结合我市文物工作的实际,专门研究制定了适应文物工作需要的多种应急预案,市^v^有全局的应急预案,各文博单位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盗窃事故应急预案、爆炸事故应急预案、破坏案件应急预案、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地震灾害应急预案、雷击灾害应急预案、疫情灾害应急预案、大群体集中参观应急预案等应急处置预案,通过白天、夜间等不同时间突击检查,进行实战演练的方法,提高每个干部职工的事故应急自救、处置技能。
面对文物安全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不断更新理念,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务求取得文物安全实效。
(一)建立文物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通过工作实践,20xx年首先在局属各单位全面构成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以“三种级别防控方案”为框架,“八种保障机制”即领导决策机制、责任落实机制、运行保障机制、预警监控机制、宣传教育机制、协调联动机制、督查督导机制、应急处置机制为支撑的“文物安全工作长效机制”。明确了文博系统从局长到每个干部职工包括临时工各级、各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和责任范围,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划分“点位图”,在时间、空间上实现“零死角”,用制度明确责任,规范行为,保障文物安全。
(二)创新文物安全督查方法。
在坚持落实文物安全巡视检查报告制度的同时,我们努力探索、实践保障文物安全的有效措施,创新文物督查方法。
一是监督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如化装成游客购票进入开放单位投掷模拟危险品,检查文保单位门卫门禁系统和重点文物部位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夜间投掷“闪光球”、“模拟炸药包”,检查夜间巡逻警卫制度的落实情况;投掷“烟饼”,检查应急制度的落实情况等等,这些措施有效地监督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
二是提高文物安全巡视检查工作的科技含量。20xx年,我局投入几十万元资金,建立了一套卫星检测系统,帮助我们准确地掌握辖区内文保单位的信息,及时发现文物违法违章问题,实现发现及时、执法及时、减少损失的目的。
灾后文物保护工作计划篇九
是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我镇全力推进“四大昆阳”建设的关键一年。今年以来,我们在镇委的领导下,在上级组织部门的指导下,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以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为契机,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载体,扎实有序地推进组织人事工作,为我镇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现将一年来的组织人事工作总结如下:
一、统筹安排,落实责任,大力增强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
今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坚持“党要管党”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加强党委对党建工作的指导,落实责任,努力把镇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思想解放、务实创新、团结奋进的坚强领导集体。
1、合理安排,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今年初,我们在对去年的组织工作进行认真回顾总结的基础上,结合《20全县组织工作要点》,制订了《昆阳镇年组织工作要点》,列出全年组织工作要点,做到重点突出,合理分配,注重效率。4月下旬,我们召开了镇委工作会议,会上,镇委书记就今年我镇的组织工作任务做了全面部署,并与各办事处党委书记签订了《昆阳镇2005年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基础党建工作的责任和任务。同时,我们坚持每季度一次的党建工作例会制度,每次工作例会都对上季度党建工作进行回头看,并根据县委工作部署和实际情况,对下季度党建工作及时地进行调整和补充。
2、强化学习,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我们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把提高“五种能力”作为领导干部学习教育的重点。今年以来,在领导班子建设方面,主要抓了两项重点工作:一是抓好理论中心组学习,创建学习型党委。镇理论中心组学习做到时间、主题、人员“三落实”,今年至今,我镇结合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动员阶段的学习任务,共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11次,主要集中学习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县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v^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等。在学习中,领导干部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开展专题讨论,并撰写学习心得和调研报告40多篇。二是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加强领导班子制度建设。完善并严格执行党委内部议事机制和决策程序,在讨论问题特别是涉及重大决策时,自觉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针对上半年镇三套班子的人事变动,我们对调整后的班子成员重新进行分工,明确大家的职责,并及时调整和完善“一线十联”、“一岗五联”工作制度,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使这项制度真正成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载体。
二、突出重点,落实“三真”,大力加强干部和党员队伍建设。
加强干部和党员队伍建设,始终是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为此我们主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以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为切入点,抓好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并按照“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的“三真”要求,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组织公务员参加县人事局举办的计算机应用能力三级培训班学习,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今年来共有48人分10批参加了电脑培训。二是实施素质提升计划,提高村两委干部的整体素质。组织换届后的现任村书记、主任共85人,参加县委组织部举办的村干部上岗培训班学习培训;组织村两委主要干部参加县委党校举办的村干部大专班函授,共有18名村干部报名;组织38名村干部(包括村后备干部)报名参加县委党校举办的村干部高中文化补习班学习。三是切实提高基层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按照县委组织部的部署要求,我们认真做好公务员非领导职务的晋级申报工作,共有37名镇行政干部正在报批中,其中,报批副主任科员的有8人,报批主任科员的有29人。另外,考虑到石塘办事处地处偏僻、各方面条件差、基层基础薄弱等特点,为了增强石塘办事处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在待遇上向艰苦、偏远地区倾斜,从今年起,我们给予每位干部每月100元的地区差补贴。
2、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一是举办了第十七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本期共有200多人报名,实有184人参加培训,人数为历年之最多。我们邀请了县委宣传部陈世通副部长等领导给学员们授课,讲课内容主要有党史、入党培训教材等,通过三天的学习,183名入党积极分子以优异的成绩顺利通过了考核。二是我们按照“坚持标准、保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今年以来共发展党员81名,其中来自生产一线的党员67名,占;共青团员54名,占;大专以上党员20名,占;35岁以下党员52名,占,与去年同期相比,虽然党员发展数量有所下降,但更主要的是党员年龄结构、文化程度结构、分布结构得到改善。
3、扎实做好我镇村(社区)两委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我镇村(居)撤并之前共有72个村、12个居民区,撤并后共50个村,6个社区。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我镇村(社区)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按照“严格程序,先易后难、分类指导、一村一策”的总思路,在村党组织中采用了“公推直选”的方式,首次实行党内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书记、副书记。为加强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我们成立了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两个指导组,分别负责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并确定专人负责,分片指导,努力使村两委换届选举顺利进行,平稳过渡。于2月24日开始至今,顺利完成了全镇50个村、6个社区两委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共选举产生村(社区)两委干部468人,其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56人,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53人。与前一届对比,村居两委干部减少193人,有效地实现了村级干部的精兵简政,为下一步乡镇机构改革提供了一定的借鉴作用。
灾后文物保护工作计划篇十
(1994年6月30日宁波市第十届xxx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1994年8月31日浙江省第八届xxx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自1994年9月7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文物的保护和管理,保持历史文化名城的传统风貌和特色,根据《xxx文物保护法》、《xxx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和《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
(三)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四)重要的革命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古旧图书资料等;
(五)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
第三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保护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
市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县(市、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市、县(市、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协调和处理辖区内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开发区、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辖区内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并接受所在地人民政府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协助县(市、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本地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可以配备业余文物保护员。
第四条建设、规划、公安、土地、工商行政管理、海关等部门应当依法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文物的义务。
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事业费、文物维修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由同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并逐年有所增加。
在城市公用建设、园林建设中,涉及到文物保护、维修的,其保护维修经费应当在城市维护费中列支。
第六条本市的文物保护单位分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和公布,应当按照法定的程序办理。
对已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作出标志说明,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建立记录档案,设立专门机构或落实专人管理。
第七条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在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全国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省文物、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由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会同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方案,报原公布机关批准或省人民政府授权批准。
第八条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史迹,市、县(市、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其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确定公布为文物保护点,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和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文物保护点的撤销,应当经原公布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第九条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其性质、高度、体量、色彩、密度等应当与该文物保护单位的周围环境风貌相协调,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征得同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向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条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由非文物管理部门使用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与使用单位签订委托代管协议或使用协议。使用单位应当负责该文物的经常保养、维修和安全工作。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文物保护单位的,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督促其限期搬迁。
第十一条对已公布的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由所在地县(市、区)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文物行政管理等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制定保护规划,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各级风景名胜区保护规划的制订,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史迹的,应当有所在地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参加会审。
《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确定的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严格实行规划控制,并会同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制定详细规划和保护措施。在历史文化保护区内进行新建、改建或街面装饰等工程,其设计方案应当征得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同意,报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二条旧城改造和开发建设中涉及到文物保护单位,原则上应就地保护,并由建设单位会同该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确定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未经该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有关部门不得批准用地和建设。
因建设工程特殊需要必须对市、县(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迁移的,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原公布机关和上一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所需迁建费由建设或生产单位列入投资计划。
因旧城改造和开发建设需要迁移属国家所有的文物保护点和有文物价值的建筑,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无偿移交给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迁建或保存。
需要迁移的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和有文物价值的建筑内的单位和居民,由开发建设单位按有关法规规定负责安置。
第三章考古发掘和馆藏文物。
第十三条在本市范围内进行地下文物调查勘察或配合基本建设进行抢救性考古发掘,必须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在紧迫情况下,经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可先行发掘,并在开工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办报批手续。未经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行考古发掘。
第十四条各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规定,划定重点考古区。在重点考古区内进行基本建设,建设单位须取得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地下文物勘探试掘完毕通知书》后,方可向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配合基本建设进行的地下勘察和考古发掘,所需经费由建设单位列入投资计划。
第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其地下文物仍属国家所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过程中涉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古文化遗址、重点考古区的,其土地开发使用方案的拟定,必须有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参加。如确需改变文物保护单位的土地用途或保护规划的,应当征得上级文物、规划、土地等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并报原公布的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六条在基本建设施工或生产中发现文物,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所在地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理或发掘。
第十七条属国家所有的文物藏品,由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指定文物收藏单位收藏,其他行政部门保管的文物,应当移交给文物收藏单位收藏。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文物收藏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专用的文物藏品库房;
(二)有确保文物安全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和必要的技术手段;
(三)有健全的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四)有专职的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文物收藏单位收藏的文物,不得提供作为拍摄电影、电视片的服装、道具使用。藏品的出馆、复制、拓印和拍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第十九条文物收藏单位收藏的文物,应当按其级别,分别建立藏品档案,并禁止出售或私自赠送。
第四章文物市场和流散文物管理。
第二十条文物商品购销活动,由国家或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文物经营单位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未经批准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文物经营业务。
第二十一条经国家划定的文物监管物品,允许在文物市场上流通。
各县(市、区)组建文物监管物品市场,须经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报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第二十二条经营文物监管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当地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经审核,报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其销售物品应开列清单,经省文物鉴定机构或受其委托的市文物鉴定组鉴定后,加盖监管标识,在指定场所销售,并接受当地文物、工商行政管理和xxx门的监管。
第二十三条市、县(市、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设立文物市场稽查员,加强对文物市场的稽查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公安、司法、海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在依法查处盗掘、盗窃、走私和非法经营文物、文物监管物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中,没收或追缴的文物及文物监管物品,应当及时移交给文物行政管理部门。
第二十五条外贸、银行、冶炼厂、造纸厂、供销社、旧货市场、典当行、废旧物资回收等单位,对收购的各类古旧器物、历史货币、书画、碑帖、革命文献、手稿、书刊等,在发运、出售、冶炼、化浆之前,应当通知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拣选掺杂在其中的文物和文物监管物品,由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作价收购。
第二十六条外国友好城市、团体或个人赠送的礼品,其中属国家所有并经文物行政管理部门鉴定具有一定文物收藏价值的,应当及时移交给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收藏。
第二十七条文物复制品的生产,由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按国家规定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行文物复制。
第二十八条私人收藏的文物,严禁私自卖给外国人和境外人员。
文物出境,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五章文物利用。
第二十九条有条件对公众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收藏单位,可以提供参观、游览和科学研究,充分发挥文物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必须保证文物安全,不得损害文物。
属国家所有的文物保护单位,如果需作其他用途,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由当地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报原公布的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条文物事业单位可以开展有偿服务活动,生产文物仿制品、微缩制品、绘绣制品以及印刷品等,其收入应当主要用于发展文物事业。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有偿服务活动的管理。
第三十一条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文物事业单位收藏的文物资料,凡可以公开的,应当有计划编纂出版,并公开发行。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二条下列在文物保护方面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或者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二)向国家捐献私人收藏的珍贵文物、图书的;
(三)文物征集、鉴定、拣选工作有显著成绩的;
(四)在文物市场管理和打击文物走私、盗掘、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有显著成绩的;
(五)长期从事文物保护、修复、考古、研究工作有显著成绩的;
(七)对发展文物保护事业有重要创造发明或有重大贡献的;
(八)发现文物及时报告或上交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使文物得以妥善保护的。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行政处罚:
(八)对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隐患的文物保护单位,在公安机关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后仍不整改的,由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整顿或停止开放,并可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对依照本条例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贪污或盗窃国家文物的;
(二)盗掘古墓葬、古文化遗址的;
(三)故意破坏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名胜古迹的;
(四)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或进行文物投机倒把活动情节严重的;
(五)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流失的。
任何组织或个人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以走私论处。
文物工作人员对所管理的文物监守自盗的,依法从重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条例由宁波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灾后文物保护工作计划篇十一
各成员在工作中必须服从领导,随时向指导老师及站长汇报情况。
节目质量是广播的灵魂,只有不断提高质量才能树立广播站好的形象,才能使广播站更好的进行宣传报道,起到校园文明窗口的作用。所以,我们在继续确保节目“快、准、精”的前提下要狠抓节目内容的充实性和节目形式的创新,为广大师生提供一份更为精美的精神食粮。具体来说,我们将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播音员综合素质的提高。在上个学期中,我们举行了一次广播站成员的招募活动,为我校的广播站注入了新鲜的血液。本学期,我们准备对新成员进行每周一次培训活动。
(二)播音员综合素质是影响节目质量的一个重要的因素。作为播音员,应具备高度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热爱广播工作,认真做好每一期节目。在今年的工作中首先我们制定了严格的播音员考勤制度,要求严守纪律,按时到岗。其次我们要重点提高新播音员的播音水平,鼓励他们虚心学习不断进取。各位播音员应该更加主动大胆地尝试节目形式的创新。
(三)为了更好的发挥广播站的作用,本学期将设广播站设有站长、副站长、版块组长、播音员、记者等工作人员。,团结一致,并高质量地完成校园广播节目的制作和播出。
站长全面负责广播站的工作。
副站长协助站长指导广播站开展工作,并为站长考核工作人员提供参考意见,负责考勤、播音设备管理维护,组织、主持每次会议、活动并做好会议、活动的详细记录。
版块组长6名,主要负责6个版块所有稿件的审编、节目的总策划,包括节目设置、增补。
播音员若干名,每次2名播音员。
播音组长1名,主要负责播音员培训及检查播音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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