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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工业学院招生章程篇一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依照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的办学宗旨,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英语译名:collegeofscienceandtechnologyhnut,学院系湖南工业大学按新体制、新模式创办的独立学院,创办于2001年,是国家首批确认的独立学院之一。学院的国标代码为12604,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文化路;邮编:412008;网址:http:///。
第三条学院位于“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中国十佳宜居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长株潭“两型社会”城市群之湖南第二大城市——株洲市。学院涵盖工、文、经、管、法、艺术、教育等七大学科门类,在校学生5500余人。
第四条学院依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及学科专业发展等因素制定每年的招生计划,并报湖南省教育厅批准。
第五条学院的招生计划纳入国家任务,属国家计划内本科层次招生。新生入学后,经国家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本科学历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条学院2020年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七条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录取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及生源省(市、区)相关政策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按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九条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对进档考生的录取专业,实行“专业优先”的原则实行录取。
第十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凡报考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的考生,按下述原则进行录取:(1)湖南省考生:按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2)湖南省外考生:按生源省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若生源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无明确的录取规则,则可参照湖南省录取规则执行,即在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分别达到本省所确定的本批次专业和文化控制线,按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依综合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一条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严格执行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学院录取新生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性别比例限制。
第十三条学院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学费标准执行。学生入学必须按学费标准足额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第十四条学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录取的新生将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的新生,准予注册和取得学籍。
第十五条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各种普通及单项奖学金,鼓励学生勤奋学习,早日成长成才。
第十六条本章程由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太原工业学院招生章程篇二
1.为了保证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本科招生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2.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环节、成绩合格者,发给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学士学位。
3.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4.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
5.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录取
6.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录取工作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组织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
7.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分专业录取。
8.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所设各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9.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10.学院依据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加分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政策的考生加分排序录取,或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11.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当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对报考学院的考生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及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对于江苏省考生选考科目等级必须达到cc以上,方可录取。
12.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专业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置专业级差,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报考我院考生所在省(市)所设招生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对于江苏省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分配专业,若选考科目等级也相同,则选考物理科目的考生参考数学成绩,选考历史的考生参考语文成绩排序分配专业。
13.凡报考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在各省专业课考试合格(考生取得“省统考”合格证)、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各省规定的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江苏省、山东省考生报考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需通过我院组织的专业课校考且取得我院颁发的合格证。在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江苏省、山东省规定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陕西省考生报考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需通过陕西省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统考并取得合格证。高考录取时,在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陕西省规定分数线的前提下,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四、附则
14.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遵循属地原则,收费经陕西省物价局备案并公示,文史类、理工类和外语类专业17000元/人/年,艺术类专业20000元/人/年。
15.学院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院的教学安排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16.学院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基金等,支持优秀学生完成学业。
17.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18.学生就业实行双向选择,落实单位后,根据国家关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规定颁发《全国普通高等学院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19.本章程由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五、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工大沣河校区
邮院地编:710124
电院地话:(029)85603066,85603067
传院地真:(029)85603276
学院网址:
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
招生办公室
太原工业学院招生章程篇三
二、学院代码:13807
三、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四、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
五、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六、学院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狮山路20号
七、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考生于3月15日-4月9日登陆湖南省教育考试院高考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ks),按要求填写有关报名信息。为顺利被我校录取,考生填报院校时须将我校作为第一顺序(学院代码:13807);填报专业时考生可根据个人兴趣同时填报1至4个专业,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录取。
a类计划招生范围:取得2018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且具有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
b类计划招生范围:取得2018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无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往届高中毕业考生。
c类计划招生范围:取得2018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技)毕业生。
d类计划招生范围:取得2018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具有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并且具备体育特长的考生。
(三)体育特长生报名条件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或集体项目(主力队员)前六名,或市级个人或集体项目(主力队员)前三名者,并持有获奖证书和秩序册。
(四)现场确认和领取准考证。4月13日-14日下午17:30前,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缴纳考试费80元领取准考证。也可通过我院公布的微信平台缴纳考试费80元并自行打印准考证。
八、考试时间及成绩计算
(一)考试时间:4月15日
上午:9:00—11:00 a、d类技能测试(面试);b、c类文化综合测试(笔试)
下午:13:00—17:00 a、b、c类技能测试(面试)
(三)成绩计算
(1)a、d类考生笔试成绩采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满分900分,如有补考,以第一次成绩为准)。技能测试(面试)主要考查专业兴趣、职业取向、心理素质及动手能力,测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满分100分。录取总分计算办法:高中学业水平成绩*60%+面试成绩*40%。
(2)b、c类考生笔试成绩由学院组织专家命题,命题分别依据高中、中职考试大纲。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卷面总分200分(语文100、数学50、英语50分),面试(同上,满分100分)。录取总分计算办法: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九、录取办法
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一)各专业a、b、c类招生计划的确定:d类录取结束后,在余下的招生计划中,以a类的有效考生人数和b、c类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相同录取比例确定各专业a、b、c类招生计划。
(二)a类考生录取规则: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确定预录取名单。
(三)b类考生录取规则: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确定预录取名单。
(四)c类考生录取规则: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确定预录取名单。
(五)d类录取规则:按招生计划、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预录取名单,但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同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的60%。在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六)对空缺或放弃录取资格空出的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顺序递补录取同一类别的考生。
(七)各类别在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语+数+英”三门总分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若笔试“语+数+英”三门总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数、英”的顺序进行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八)专业调剂:以上录取总原则为依据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若还不能满足计划,则从同一类别的服从志愿考生中调剂,直到公布计划录满为止。
(九)d类计划不能超录。若出现a、b、c类没有录满,其空余计划可在a、b、c类中相互适当调剂录取。
(十)预录取名单将在我院网站公示5天,考生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办理录取确认手续,未在规定期内办理录取确认手续的考生,学院视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并按成绩顺延录取其他考生。
(十一)中职(技)优秀毕业生(班上成绩排名前40%)原学校推荐,报读我院紧密服务地方产业的专业,经我院审核可酌情优惠加分。
(十二)考生如对分数有疑问可申请查分。申请查分的考生请于4月18-19日两天,凭有效身份证和书面申请向学院纪检监察室提出,电话0734-3174200,由纪检监察室会同相关部门查询考分,并于两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过期不再受理查分申请。
十、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标准
(一)a、b、c、d类招生专业
(二)d类体育特长生招生专业
十一、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投诉:18907340991
学院网址:http:/// 邮编:421002
乘车路线:市内乘132路公交车直达,或乘车至火车站向东步行300米(中国石化加油站前)转乘132路公交车。
太原工业学院招生章程篇四
二、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三、校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新街
四、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专科(中外合作办学,教育部批准文号:教外司综[2006]428号)
五、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
六、招生录取
(一)录取规则
1.遵循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到低,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录取工作。
2.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按进档顺序,充分考虑相关科目成绩,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
3.非第一志愿考生分数无级差。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按各省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执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本科艺术类专业,山西省艺术考生专业成绩须达山西省普通本科录取最低线,其他省艺术考生必须具有我院专业测试合格证,且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分数线。进档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分+文化分。
(二)外语语种的要求: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考生,非英语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所有非英语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公共外语课(必修课)为“大学英语”,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三)招收男女生比例:无男女比例限制。
七、收费标准
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批准的学费、公寓费标准。其中专科(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18840元/年。
八、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签章及证书种类
太原工业学院招生章程篇五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招生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
第四条 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是由国家教育部(教发函[2005]92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京教计[2005]52号)文件批准成立,是普通高校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的独立学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执行《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
第五条 学院的举办方是北京工业大学,合作方是北京耿丹教育发展中心。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类型包括:普通类本科专业和艺术类本科专业。
第七条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条 学院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九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计划执行情况、考生投档和录取信息等均第一时间在学院招生网站及招生自媒体平台公示,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10-69410175。
太原工业学院招生章程篇六
1、生源范围:学院2012年面向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河北省19个省份招生,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生计划或登陆我院招生网站。
2、按类招生相关说明:工程管理类含工程造价、工程监理两个专业,建筑设计类含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室内设计技术两个专业,土建施工类含建筑工程技术、钢结构建造技术两个专业,环保类含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资源环境与城市管理、给排水工程技术三个专业,化工技术类含应用化工技术、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煤化工深加工制品方向)、化工设备维修技术三个专业,以上五个专业类入学一学年后按照学生志愿和成绩分专业。市场营销类含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两个专业,计算机类含软件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图形图像制作四个专业,以上两个专业类入学一学年后根据学生志愿分专业。按类招生的考生专业细化后进行专业课教学,成绩合格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书。
3、订单培养相关说明:计算机网络技术(3g智能网络构建方向)和移动通信技术(3g移动通信方向)两专业为学院计算机技术系与河北华网智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订单培养,移动通信技术(3g手机软件方向)和软件技术两专业为学院计算机技术系与河北新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订单培养,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为学院信息工程与自动化系与石家庄中泰科技有限公司订单培养,上述专业具体学费和学生权益详见学院网站协议样本,或电话咨询0311-89903901(计算机技术系)、0311-89167352(信息工程与自动化系)。计算机网络技术(3g智能网络构建方向)和移动通信技术(3g移动通信方向)、移动通信技术(3g手机软件方向)、软件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五专业只招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接受专业志愿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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