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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工程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篇一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山西省教育厅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校名为:山西警察学院;
学校代码: 12111;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性质:公办;
上级主管部门:山西省公安厅;
办学形式: 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一)晋祠路校区:太原市晋祠路二段27号
(二) 徐沟校区:太原市清徐县清东路;
学校网址:;
咨询电话:0351—6925305 6925304;
第三条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规范操作、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我校今年招收普通本科生500名,普通专科生600名,对口专科生200名。计划一次性投放,无预留计划。
第五条 本科招生专业为侦查学、治安学、公安管理学、交通管理工程4个专业,学制四年。专科招生专业为治安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特警、防火管理、法律事务、计算机应用技术、文秘等7个专业,学制为三年。
第六条 我校严格按物价部门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七条 我校各专业录取分三个批次。侦查学、治安学、公安管理学、交通管理工程4个专业在提前本科批次录取;治安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特警专业在提前专科批次录取;防火管理、法律事务、计算机应用技术、文秘4个专业在普通专科批次录取。
性别 测试项目 合格标准
男
子 50米 7"1以内(含7"1)
1000米 4'05"以内(含4'05")
俯卧撑 10秒内完成6次以上(含6次)
立定跳远 2.2米以上(含2.2米)
女
子 50米 8"6以内(含8"6)
800米 4'00"以内(含4'00")
仰卧起坐 10秒内完成5次以上(含5次)
立定跳远 1.5米以上(含1.5米)
第十条 普通专科批次的专业参照提前专科批次专业招生标准,适当放宽身体条件,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身材匀称,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传染病。
第十一条 提前本、专科批次专业须进行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考生6月9日开始登陆山西招生考试网,下载《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政审表》,6月30日前送交户籍所在地区、县公安局进行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具体工作由我校负责实施,省招办负责监督,地点在我校。
第十二条 在面试、体能测试、政审合格的基础上,根据所报志愿进行投档,充分按照志愿优先的分专业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按志愿录取的考生,若服从调配,可调整到相近专业录取。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5%。
我校提前录取批次招收22周岁以下(1994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考生。
第十三条 对口升学和普通专科批次专业的考生不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学校通过网上阅档查看考生身体条件,不限制男女比例。按所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
第十五条 新生录取结果在我校网站上公布,《录取通知书》一律用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为校长张子荣。
第十六条 我校各专业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
第十七条 学校鼓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刻苦训练,按规定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学校设有“蓝盾英才奖励基金”和奖学金,有完善的勤工助学和特困生国家助学贷款等制度。学生上学期间实行严格的警务化管理。
第十八条 学生毕业时颁发通过教育部网上学籍学历注册“山西警察学院”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毕业证书。本科学生符合山西警察学院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山西警察学院学位证书。
第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有悖之处,以国家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山西警察学院。
山西工程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篇二
二、学校地址 :
材料与建筑工程学院: 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115号
信息工程学院: 山西省太原市坞城南路10号
机械工程学院: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工业园兴业街6号
物流商务学院:山西省太原市龙堡街15号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五、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六、办学形式:全日制
七、学校代码:13528
八、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弓永华 书记
九、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及办法: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根据近三年录取情况对新生数据进行分析,综合考虑报考生源数量、办学条件及毕业生就业状况,合理分配自主招生计划、对口招生计划、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及分省招生计划。
十、录取规则
高考录取规则:
(1)面向全国招收参加当年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实行考生自由报考,录取分数标准执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确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2)外语语种: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3)报考我院考生,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按生源所在省招办规定的投档原则,按照考试成绩,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5)对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最低控制线情况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含所有专业)为志愿优先原则,并充分考虑相关科目成绩,以分数顺序,按照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7)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及生源省级招办的文件精神有关规定执行。
(8)为保证招生工作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工作办公室,对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十一、颁发证书
学生毕业时颁发经教育部网上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山西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十二、收费标准等相关事宜
(1)学费、住宿费标准执行省物价部门的准的收费标准。
(2)新生入校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3)我校设有奖学金以及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符合要求的学生,经学院审查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联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 115号 邮编:030006
联系人: 蒋老师 武老师
山西工程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篇三
第一条 为做好2017年学校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凯旋路3050号;
泰来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泰来街1485号;
高新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大学城学苑街219号。
山西工程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推动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加快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根据《 山西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晋政发〔2016〕23号)和《 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2018年单独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办学地址:山西省长治市保宁门东街(原城北东街)130号
国际代码:12888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已履行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手续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职高、中专、技校)应、往届毕业生。
2、思想政治审查合格。
3、身体健康,能适应装备制造业的工作要求。
4、愿意从事装备制造行业工作。
5、外语语种为英语。
三、报名办法
1、报名形式: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形式。
2、报名时间:2018年3月26日至28日(以山西招生考试网公布为准)。
3、报名程序:申请报考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号”和登录密码及“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登陆山西招生考试网(),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填报要求:考生只能选择填报一所高职院校志愿和两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4、现场确认
考生本人于2018年3月31日,到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对考生现场信息确认和组织考试(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考试)。
现场确认时提供以下材料:
(1)持《山西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持就读学校证明)、高考数码相片4张、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a4纸)。
(2)符合加分条件的要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确认现场须出示原件)。
四、选拔方式
(一)选拔模式
1、普通高中毕业生
普通高中毕业生要进行“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考试使用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由学院组织实施。
2、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
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毕业生要进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文化素质考试使用毕业考试结业成绩,由毕业学校提供;职业技能考试由我院各专业系根据各专业特点组织实施。
3、具有实践经历人员的毕业生
具有实践经历人员的毕业生要进行“面试+实践操作测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职业技能考试由所在企业根据综合表现评定。
4、成绩计算办法
1、普通高中毕业生:
①取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总分300分,a按95分计、b按85分计、c按70分计。
②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300分,包括兴趣、能力、人文、心理素质和职业倾向等五个方面。
2、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
①文化素质:取学生毕业成绩进行折算,总分300分(一般取6科)。
②职业技能测试:由各专业系根据专业特点分别组织,总分300分。
3、具有实践经历人员的毕业生:
由各专业系组织面试,由各企业进行实践操作评定,总分600分,面试300分,实践操作评定300分。
4、不能提供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或结业成绩的学生统一按及格分180分计算。
(二)职业技能测试
所有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考试或面试)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地点: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测试成绩满分为300分。
(三)录取成绩确定
1、总成绩满分为600分,其中,文化素质占总成绩的40%,职业适应性成绩或职业技能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有关加分按山西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四)公布成绩:
1、2018年4月16日前上公布成绩(校园网主页)。
2、2018年4月20日前公布录取结果。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原毕业学校负责,身体健康状况检查采自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体检结果,学院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录取
1、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2、专业确定: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考生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根据下列顺序录取:普通高中毕业生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优先录取;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优先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不能录取,其他专业未满情况下,择优调剂相近专业录取。
3、订单培养的企业职工可根据企业申请适当降分录取。
4、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备案。
5、学院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审批结果,寄发录取通知书。
6、录取数据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教育部,由省教育厅注册学籍。
7、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或对口升学考试。
七、新生待遇
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证发放等方面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
八、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入学后,在一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思想政治、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九、招生咨询及录取查询:
我院招生、录取的详细情况可以通过三个途径咨询:
招生办负责人:李军,联系电话:0355—2618836;
十、监督机制
1、为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单独招生纪检组将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我院招生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监督,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室反映情况或投诉,投诉电话:0355-2618816。
2、单独招生有关信息及时通过学院校园网主页进行公示。
十一、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工作中的考生及工作人员若有违纪违规行为者,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若有考生在单独招生过程中出现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二、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山西省长治市保宁门东街(原城北东街)130号
邮 编:04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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